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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自查工作总结范文1
一、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积极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和措施,建立并执行行政决策制度、干部学法制度;按照要求制定评议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按要求梳理、公告执法依据,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加以调整;执法职责分解到机构、岗位并公布办公电话;组织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程序;有充分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制定依据;无违法或明显不本文来源:文秘站当内容;按规定向县法制局登记、备案,无因为有违法或不当内容而在登记或备案时被县法制局要求修改现象;执法人员亮证执法,用语文明规范,没有无合法证件执法现象;在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内依法定程序执法,行政执法决定事实清楚,依据正确;实施执法行为或作出决定时,依法向管理相对人交代诉权、复议权或者举报电话、方式;
行政执法案卷完整、规范;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无拖延,推诿等不作为现象;积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耐心妥善处理群众问题,无激发矛盾和引发上访现象;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诉讼裁决,行政行为无违法情况;
二、信息公开
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机构、职责、人员;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计划,并且经费有保障;积极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学习;按规定编制《指南》、《目录》;建立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定期报送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网站各类信息,利用自设的设施公开政府信息;按照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更新行政审批事项,明确公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设立举报电话、投诉电话(信箱),一年来没有接到举报、投诉;严格执行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听证。
三、政府信息直通车
成立政府信息直通车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机构、人员、职责;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将政府直通车工作纳入年度计划,经费有保障,定期分析研究信息直通车;定期对政府直通车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按要求配备了联络员,并实行ab角制,联络员保持在位,保持通信畅通并按首问责任制开展工作;县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四项制度”、和《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信息直通车手册》等规定培训联络员,联络员熟悉本单位工作,能全面的就来电人咨询的内容进行解答服务,群众对服务结果100满意;将政府信息直通车工作与政务服务工作相结合,按时报送直通车工作的相关材料。
通过对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信息直通车工作的全面对照检查,我局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档案自查工作总结范文2
同志们:
这次扫盲工作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前阶段扫盲迎检工作,分析当前扫盲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扫盲自查工作。下面,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对我镇扫盲自查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扫盲自查工作的认识
我镇即将开展的扫盲自查工作,是对十年扫盲工作的综合评估,是对前阶段扫盲迎检工作的客观验证,是接受县政府检查验收的前期准备,是我县扫盲工作能否顺利通过省市评估验收的关键环节。全镇党政领导,村、组干部和广大教师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投入这一项工作,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按自查指标要求圆满完成各个时段的任务。
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扫盲目标责任制
溪洛渡镇人大、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全镇的扫盲自查工作;镇扫盲办负责协调,安排自查组的各项自查工作;村两委负责各村扫盲工作的材料准备和情况汇报工作;各村教师配合落实自查工作中全方位的工作,每个同志必须恪尽职守,扎实工作。
当前的扫盲自查工作是“战前练兵”,要求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谁因和重大失误导致验收失败,将按目标责任制追究责任。对自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进行科学分析,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制约和影响验收的关键环节要认真把握,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三、克难攻坚,把扫盲迎检工作抓紧抓实
我镇的扫盲自查工作结束后,要进行一次科学、全面、系统的分析总结,成绩要发扬光大,不足要充实完善,问题要限期整改正,为圆满完成县政府的验收做好一切准备。进一步办好巩固提高班,采用各种教学手段强化学员的学习,农技部门的同志要走出办公室,对各成技校学员作巡回培训、指导,卓有成效地开展成技校工作;扫盲办的同志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档案资料,布好反映扫盲成果的高质量展室。各校要做好在校生的巩固工作,做好下学期新生的入学动员工作,切实抓好“两基”做到基础教育和扫盲工作两不误。
全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扫盲迎检宣传工作,充分发动全镇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扫盲工作。
档案自查工作总结范文3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办法》,加强档案行政管理,确保我县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各街镇乡、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单设中学、县属企业。
二、检查时间:**年10月下旬(检查各单位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办法》、《**市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市社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是否将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无领导分管,有无档案工作专(兼)职人员;
(三)档案工作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档案保密、档案利用、销毁制度及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四)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是否归档齐全(查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党政办公会议记录、年度工作总结、年终报表、党代会、人代会、组织人事等重要文件材料,以及科技档案、专业档案、声像档案等);
(五)档案的整理和档案装具是否符合规范;
(六)档案的保管状况是否良好;
(七)各街镇乡所辖村、社区(居委)建档及规范化整理情况。
档案自查工作总结范文4
2016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在县委政府及市林业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现将相关工程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上级下达我县2016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总任务为1.9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35万亩、工程固沙0.6万亩。任务落实地点在巴彦高勒镇、渡口镇、补隆淖镇、隆盛合镇、沙金套海苏木、巴彦套海农场、哈腾套海农场、包尔盖农场和防沙林场。
二、 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一)人工造林:人工造林项目涉及巴彦高勒镇、渡口镇、补隆淖镇、隆盛合镇、沙金套海苏木、巴彦套海农场、哈腾套海农场、包尔盖农场和防沙林场209个小班,总面积为1.35万亩,其中乔木造林0.5万亩;灌木造林0.85万亩。
(二)工程固沙:工程固沙完成总面积为0.6万亩,共涉及巴彦高勒镇1小班。工程固沙主要以稻草为材料,设置了网格状沙障。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组织管理
为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县里专门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林业、发改、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事务工作。苏木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负责当地的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部门、各地区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工程建设期间,技术人员全程跟踪工程质量并把好技术关,做到造林前有设计,实施中有指导,完工后有检查。同时做到不整地不造林,种苗不达标不造林,林地不抚育不予验收等,确保工程质量。
(二)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
为了强化工程管理,确保治理效果,我县严格执行《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部分)县级作业设计技术规程》、《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的通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及管理办法,为治理工程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证。
2、严格落实执行项目建设“四项基本制度”
根据有关要求,我局严格落实执行林业项目法人责任制、投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运行模式,严格杜绝人为因素干扰项目运行。按照有关制度要求设立了项目法人及管理机构,并且出台了磴口县林业局林业工程建设管理(试行)办法,促进了京津风沙源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区管护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项目完成后积极落实工程管护措施,把管护任务承包到户、到人,保证工程建设成果得以巩固,长期发挥效益。聘请了20余人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管护人员,负责管护该建设项目工程,防止人畜损坏,防虫、防火等工作。
(四)自查验收情况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及我县2016年林业生产任务自查的安排,我局在项目施工完成后组织开展了201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项目自查工作,抽调县林业局、有关苏木、镇林业站技术员组成自查队伍,按照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06)、和《防沙固沙技术规范》(GB/T 21141—2007)的自查验收方法和标准进行,并对项目自查的情况撰写了自查报告。
(五)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指定专人进行项目档案管理,做到各级相关文件、资金管理使用相关文表、日常工作文表等资料齐全,形成规范的档案收集、立卷、归档、查阅制度,便于查找和使用。
四、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领导重视到位。我县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成立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建设方案。县委书记经常过问项目建设情况;县长亲自动员部署项目建设工作,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资金等重点难点问题,多次到项目建设现场调研指导工作;分管副县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建设。
(二)二是因地制宜安排任务,强化督促检查。聘请市林业规划设计队实地勘察,落实工程建设地块,因地制宜安排造林树种,确保造林成效。广大林业科技人员长期巡回在工程项目区,进行规划设计、施工指导、技术服务和检查验收各项工作。监理公司的驻县监理深入项目区进行工程监理,并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促进了京津风沙源项目的顺利实施。
档案自查工作总结范文5
为深入开展“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深化实施名牌战略,发挥名牌企业在科学发展、走质量效益型发展路径方面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名牌企业和经济健康发展,经市局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擦亮名牌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质量兴市和名牌战略为宗旨,促进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规范、提升,充分发挥名牌企业的引导作用和示范效应,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带动行业质量提高和区域产业的科学发展。通过加强对全市名牌生产企业的督促,坚持扶优扶强,打造并维护名牌企业的品牌形象,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创建,快速提升我市特色产业和名牌产品的竞争活力。
二、行动范围
“擦亮名牌行动”主要是在全市获得中国名牌、名牌产品及服务名牌称号的单位中进行。
三、实施步骤
(一)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名牌企业要将名牌战略进行策划、组织和实施,要有明确的领导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并有长期规划、具体计划和工作要求。要有保障名牌战略顺利实施制度和措施,并有明确的战略目标。
2、名牌企业要具有保持名牌争创评价条件的能力,并具有不断完善和提升内部素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推行先进科学的管理理念和质量管理方法,并取得明显成效。
3、企业要认真履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理念,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社会责任意识强。注重品牌文化和企业素养的提高,重视品牌形象,有忠诚的顾客群,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市场占有率,并有严格的名牌保护措施。
4、企业应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和《食品安全法》、《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及《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不断创新管理,严格质量控制,生产优质产品。
5、企业要积极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并在管理中引用,不断改善管理绩效。要将质量兴企工作上升到企业发展战略,制定详细的《质量兴企实施方案》,确定具体的目标及落实措施。
6、企业要根据《中国名牌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和《名牌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规范使用名牌标志,
7、要注重统计和总结名牌产品对企业的贡献率及企业形象的提升作用,名牌企业要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每季度1月份、4月份、7月份、10月份的5日-15日登陆“省产品质量状况统计暨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采集分析系统”,按时填报相关信息,要确保数据翔实、准确。以便省、市局对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分析,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二)履行监督和服务职能
1、各县(区)局要认真组织实施“质量兴市”和“名牌战略”,加大对名牌企业的宣传力度,鼓励组织名牌企业参加各种名牌产品展示会及推介宣传活动,扩大我市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引导企业在实施名牌战略中,逐步实现由名牌产品到名牌企业的转变。
2、各县(区)局要履行好扶优扶强和保护名优的职责,切实维护名牌企业的合法权益,要积极主动与企业联手,对冒用我市名牌企业产品的违法行为要给予严肃查处。
3、各县(区)局要依法对名牌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标准,为辖区内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诚信档案,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同时,也要加大对辖区内名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
4、各县(区)局要组织名牌企业积极参加中国质量协会和省质量协会等培训机构组织的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各种质量管理知识培训。
5、各县(区)局要认真总结实施名牌战略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对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要用相关的数字来进行说明,要有典型的案例来说明获得名牌前和获得名牌后在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自主创新、品牌建设、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变化,形成总结材料。
6、各县(区)局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内有关企业填写“省产品质量状况统计暨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采集分析系统”,并按照规定的进度完成季度填报工作。对未完成填报工作的各县(区)要督促其完成。市局将对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区)的年度考核范围。
四、实施方法和进度要求
1、各名牌企业要对照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内容进行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于5月31日前,向县(区)局上报自查工作总结。
2、各县(区)局要为名牌企业建立档案,建立名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记录企业的质量信用情况,特别是国家局、省局监督抽查的检验结果和日常监管记录。
3、各县(区)局要于6月1日以后,组织对辖区内各名牌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100%,要求于9月30日前完成,形成书面材料。
五、对发现问题的处理
1、若发现企业不按规定使用标志或擅自扩大标志使用范围的,要责令其改正,并依据《产品质量法》有关条款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若企业不重视名牌保护和维护名牌形象的,或者弄虚作假获得名牌的,向省名推委办公室建议暂停或者撤销其名牌称号。
3、在国家总局、省局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名牌产品出现不合格的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媒体曝光情况的,要依据监督检查后处理规定限期整改,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报请省局撤销其名牌称号。
4、此次行动查出的情况将作为名牌复评时的参考依据。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各县(区)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将“擦亮名牌行动”的具体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档案自查工作总结范文6
一、全面自查阶段
区民政局和各镇(街办)民政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通报》精神,按要求对本单位近三年的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自查时间为年9月25—9月30日,自查内容包括:
1、近三年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近三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3、近三年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4、近二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资金及敬老院建设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二、检查验收阶段
1、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各抽调1—2人组成社会救助工作审计检查小组,对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时间为年10月17日-10月21日。针对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对有关镇(街办)进行相应抽查。
2、由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镇(街道)民政所发放的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时间为年11月7—11月11日。针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对有关社区居委会、敬老院和救助对象进行相应抽查。
3、审计检查和验收的内容包括:(1)查验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资金是否封闭运作,是否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重点抽查各镇(街道)患精神病又无监护人的城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的救助金是否本人领取和发放到位。(2)查验近三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包括下拨给敬老院的门诊救助资金)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查看申报对象手续证明、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救助比例是否经过会议讨论按等级分类,是否有会议记录;下拨资金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是否发放到位;档案资料是否齐全。(3)对审计检查和验收中发现的滞留、挪用、挤占及个人虚报、冒领、贪污社会救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落实整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