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工程例会会议纪要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工程例会会议纪要范文1
监理例会会议纪要范文一会议名称:监理例会
会议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公安厅特侦队会议室
参加人员: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相应单位人员
施工单位: 主持人:
会议内容:
一、上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由监理单位针对上次会议纪要询问与会各方完成落实情况,并记录)。
二、施工单位(总结上周工程情况,介绍本周工程计划,均需描述安全、质量、进度及需协调问题等,这些内容在会议中由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介绍,会议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参加并介绍)。
三、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各工程师总结上周工程情况,并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及需协调问题等提出监理要求,最后由总监总结、补充介绍)。
四、建设单位(由各负责工程师(含工程总监)回复施工协调问题、评述,并提要求)。
五、会议决议(由总监理工程师对照上述问题总结并形成决议)。
监理例会会议纪要范文二时间:20**年**月**日上午10:00
地点:x工地项目部办公室
会议主题:检查上周例会问题落实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
会议主持: 王x
会议内容:
施工单位:
一标段:结合上周计划各楼号都未完成。主要原因是1#、2#、8#楼的塔吊未升至施工面层以上一定高度;9#楼的施工人员上班不及时。需要强调的是在监理方验筋时现场没有水电工值班;预制板安装时水电工不在场导致预制板将线管压破,水电工的工作没有做到位。
二标段:上周计划滞后三天。主要在于自然因素的影响。16#、18#楼除去自然因素考虑能够赶上计划,17#楼一方面是进度慢,另一方面是木工人员没有确定。总体上说施工人员缺乏,技术管理有待提高。
三标段:23#、24#、25#楼因天气原因停滞三天。如果天气正常赶工计划能够完成。
监理单位:
一、 安全方面
1:在任何情况下,项目部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科长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安全隐患现象应立即制止,必要时采取罚款措施。
2:质检站安全整改通知回复单没有附带照片,监理方将不予签字认可。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不到位,现场只有北区水罐旁设有一消防设施并且设施简单不符合消防要求。
4:外架没有升至工作面一定高度,部分楼号仍旧未搭设安全通道。
5:施工现场用电不按照规范进行,线路布置凌乱,存在安全隐患。
6:下午三点监理方和项目部有关人员将对所有楼号进行安全大检查,主要针对外架搭设、施工电梯、现场用电、安全通道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
二、质量方面
1:1#、16#楼下周在进行一层加气块砌筑之前,必须先做锚拉筋的拉拔实验,实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砌筑。
2:施工单位与实验室结合在粉刷之前确定实验室对混凝土的回弹位置。
3:16#楼的楼梯休息平台在浇筑混凝土时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不负责任模板支撑破坏,至使大量混凝土落入下层休息平台处。
4:16#楼四层顶、17#楼三层顶预制板缝未加筋,其中有些板缝中的混凝土已经达到终凝状态还未进行加筋,项目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5:16#楼四层西、中两单元和17#楼三层东单元未进行报验就私自进行混凝土浇筑,此种现象严重违反施工程序,监理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你单位进行处罚。
6:冬季即将来临,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温防护,特别是内粉所需的水泥砂浆要用温水搅拌。粉刷后也要注意墙面的保温避免墙面发生裂缝等问题。
7:技术员要严格按照抹灰配合比进行,当日抹灰必须当日用完,不得隔日再使用。
三、进度方面
1:周计划重复落空,能在12月31日内封顶的只有18#楼有希望。对此项目部应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2:北区六栋楼没有一栋能够按照施工计划完成的,严重影响整体施工进度。
3:冬季施工项目部要注意安抚施工人员,及时了解工人所需,解决工人遇到的困难。使工人全心投入施工中,不影响施工进度。
监理例会会议纪要范文三会议时间:20xx年2月5日上午9:00 星期二 第2次监理例会 会议地点:现场项目部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檀柱
会议记录人:江若琼
参加人员:(详见会议签到表)
会议主题:关于现场春节安排工作
会议纪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施工单位作出以下发言:
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2:施工图纸不齐全,希望建设单位尽快补充,完善图纸
3:施工班组中,各带班人员需要领导好施工人员做好质量工作,安全工作
二、建设单位作出以下发言:
1:施工单位需要按图纸设计施工,遇到工作困难需要找监理部门和建设部门协调施工
2:根据工期要求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根本无法保证施工工期,
要求及时增加施工人员,特别模板工人不足严重影响施工进度。
3:要求施工单位各个班组相互配合,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指定专业技术员现场指定工作。
三、监理单位作出了以下发言:
1:要求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必须按要求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2:施工临时用电必须专人负责,现场用电线路布置不规范,电压器及配电箱附近杂草垃圾应及时清理。严禁电压器、配电箱附近堆放施工材料。
3: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积极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春节后开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要迅速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始终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能等到造成了事故亡羊补牢,到那时就悔之晚矣。复工前工地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应对事故现场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及易发生施工事故关键环节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施工现场围
墙、民工宿舍、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临时施工用电,线路架设是否符合要求、线路是否老化、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配电箱、开关箱等是否满足用电规范要求;机械的各种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带病作业现象;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是否严格按照方案施工;洞口、临边等处的围护是否存在安全漏洞或
不足之处。确保节后开工之前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到实处,不留死角。项目部、各家分包队伍要对检查出的隐患逐条登记,并安排足够的经费,制定整改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对查出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完后要报监理等单位复查,合格后方可开工作业。只有事前积极做好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新年开好局、起好步。
5:制定节日期间的巡查情况,安排人员对工地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6:节前务必要切断施工现场所有的临时用电,避免隐患发生
安徽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xx年2月5日
工程例会会议纪要范文2
论文关键词:软件项目,开发管理,项目控制,项目监督
1、基本概念和方针分析
在进行软件项目监督与控制中,经过评审的项目计划则是进行跟踪的基线,能够对于项目的状态进行审查,实现项目的周期性的控制,包括其中的成本、进度、完成工作量等情况,能够及时纠正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时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来进行项目技术对比,这样能快速辨别出现的偏差,方便进行及时的纠正,保障项目计划的顺利进行。
在具体实施SPTO的过程中,应该保证以下几个方面[1]:一是,应该明确监控过程的专门负责人,能够随时掌握项目的状态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好向上级报告的准备;二是,应该符合组织策略文档管理软件项目,并形成书面包括,具体来说,主要涉及到以下策略:(1)对于软件状态进行总结和整理,并及时进行汇报;(2)开展基于文档化的软件项目开发,这样则更能有利于项目进行监控和跟踪;(3)发现项目和计划存在一定偏差的情况下,则应该及时采取必要措施;(4)如果在进行偏差的纠正过程中,存在有可能修改基线的情况时,则应该通过变更委员会,进行变更的申请操作。
2、关于项目监督与控制实施模型相关思考
批准项目计划,准备好了SPTO工作之后,就可以具体开展实施软件项目的监控和跟踪服务。在软件项目监督与控制过程中,主要是包括存在循环关系的四个阶段,体现出软件生命周期的循环特点。第一步,项目实施,包括具体的编码、系统整体设计等;第二步,进行度量数据的采集工作;第三步,通过度量数据分析,判断存在于计划偏离的程度,以及是否能根据计划完成项目;第四步,进行系统分析,并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进行项目资源调整。在这个循环过程中,在进行批准了偏差控制报告以及计划变更请求之后,这样新的监控和跟踪就开始新一轮的循环。所以,可以看出,软件项目监督与控制也是演进式的周期,可以看作为迭代式的模型,每次进行的增量或者迭代周期都是可以认为一个简化模型来进行处理。
在上述模型中,可以看出各个活动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相互的发展顺序问题,同时,还能够针对每个活动中所涉及到的技术方法、模板、工具等进行相关的描述。
2.1制定监控计划
在进行监控计划的制定中,根据实际情况,主要是明确对于项目中的哪些内容进行控制和跟踪。一般来说,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经理进行相关工作所收集的信息,里程碑评审相关内容以及如何进行有效处理和控制偏差控制的阀值等。
2.2项目跟踪
在进行项目跟踪的过程中,则是涉及到相关的当前项目信息以及相应人员的沟通的方式,在上述活动中,主要包括项目之前所需要了解的信息、参数,包括质量、成本、应用范畴、风险分析等,将其归入度量分析库中,这样能够将不同利益群体进行相互更好的沟通,形成更好对于项目的统一认识,硕士论文能够保证更好确定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一般来说,涉及到的活动包括个人报告、周例会、日常交流以及里程碑评审等方面。
第一,在进行日常交流中,应该要求项目经理能够从实际出发,每天应该关注项目的进度情况以及所需要处理的风险预警等问题,比如,在小组内的日常沟通方式就是通过每日站立会议来进行,在此过程中,要求时间控制在15分钟,参会人员站立,按照既定顺序发言,每个人都是回答三个问题:一是,昨天对于工程项目的进步贡献是什么?完成了什么?二是,今天计划完成哪些工作?三是,可能出现的那些障碍和困难?
第二,在进行个人周报中,应该按照一周的时间要求,通过书面形式,将个人的工作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问题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呈报,并进行及时讨论。
第三,在周例会中,要求项目经理召集全部项目组成员进行周例会的召开,重点落实项目实际进展,实现动态化的更新,重点提出下一周的工作方向,并认清可能存在的新风险,结合讨论和分析,形成新的行动方向,并形成书面的《周例会会议纪要》,在此基础上,编写《周例会报告》,并将其递交给上曾经历和用户,这样能够方便使得领导和客户了解项目进展。
第四,在里程碑评审中,应该有项目经理负责,进行《里程碑报告》编写,并将报告上交给项目主管,根据项目经理的要求,组织专家召开里程碑评审会议,重点落实项目中的质量、成本、进度问题是否符合预期要求,如果存在较大偏差问题,则应该提出有效解决对策。并在会议结束后,完成《里程碑评审会议纪要》。
2.3偏差识别
进行项目监督和控制,就是监控项目实际运行是否按照计划进行,并通过必要措施,争取两者实现同步。对于识别偏差分析来说,就是根据相应的数据,在度量分析库中进行比对和分析,来获得当前的研究情况,能够较为准确对于未来发展进行预测,并找到其中和计划的偏差,完成偏差报告。
2.4采取纠偏措施
对于具有比较大偏差的项目来说,为了处理偏差,则应该具备一定的纠正性动作。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计划的修改来对于新情况进行分析,另外,则需要进行项目活动的必要调整来满足计划要求,同时,还应该针对开展管理这种纠正性活动。如果出现的措施,使得基线化文档受到影响,则应该进行必要的变更控制。
3、结束语
这里分析的基于度量分析的监督控制模型,能够实现软件开发中,有效监控项目的关键点。在具体项目执行中和原定计划出现偏差的情况下,项目管理人员能及时发现,并通过必要措施,避免出现更大程度的偏离,另外,还能有效发现软件项目中不恰当的地方,能够及时进行计划的调整。
参考文献
工程例会会议纪要范文3
关键词:阳光规划;管理机制;方法
前言
我国1984年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领域第一部基本法规《城市规划条例》,1990年实施了第一部城市规划专业法律《城市规划法》,2008年又在修改、完善《城市规划法》基础上实施了《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制经历从建立到不断完善的过程。目前,随着相关城市规划配套法规和规范的建设完善,城市规划正向法制化、科学化大跨步跃进。因此,加快城市规划民主化建设日益迫切。
一、“阳光规划”内涵和必要性。
阳光,代表着光明和希望,代表着公开和透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是规划部门的“阳光”,城市规划有了“阳光”的照耀,城市规划将更加平等、民主和科学,城市规划变成了“阳光规划”。规划管理部门离不开“阳光”,离不开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阳光规划”有两方面含义:一是要增强规划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便于各界群众了解、监督规划;二是增强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度,加快城市规划社会化进程,综合各方面智慧,集思广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阳光规划”贯穿在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管理的全过程中。
新时期,城市规划工作在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城市规划部门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这就要求城市规划部门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原则,由封闭管理向阳光政务转变,由关门决策向民主决策转变,这是其一。其二,城市规划涉及社会各行各业、千家万户,代表着城市的整体利益和广大群众的最根本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城市规划和建设越来越关注,已成为社会的焦点,要求规划部门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平等、民主的原则。其三,为积极应对中国入世后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要求规划部门以廉洁、透明、规范、高效为原则。
“阳光规划”是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解决城市规划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经济、社会新问题的有效方法。“阳光规划”、“阳光政务”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追求目标,实施“阳光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必由之路。
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实施“阳光规划”包含了很多方面,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三个主要方面――规划组织编制与审批、规划实施管理、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都需要实施“阳光规划”。对于规划编制中采取招投标管理办法、城市规划方案专家审查论证及规划审批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等方面都属于“阳光规划”的内容,对此各方面多有论述,有的已形成比较成熟的做法,本文不再赘述。本文仅就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如何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问题,根据近年来的实践和探索加以总结、完善和系统化,并从城市规划管理系统的角度,对实施“阳光规划”的机制进行探讨。
二、“阳光规划”实施办法。
(一)“阳光规划”管理实六方面实施办法。
1、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在城市规划编制期间及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在依法审批之前,向社会公示规划设计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中社会力量共同搞好城市规划工作,避免出现“遗憾规划”。
2、城市规划和“一书两证”审批过程公示。
对各类城市规划在审批过程中及各类建设项目在核发“一书两证”过程中形成的意见,在核发“一书两证”之前向社会公布、展示。目的是使社会各界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城市规划建设动态,掌握有关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信息,城市规划部门也能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综合相关信息,建立快速、良性互动机制,以便对规划设计和建设项目进行调整和修改。
3、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批后公示。
城市规划批后公示是指规划在依法审批之后向社会进行公布、展示。建设项目批后公示指建设项目在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在建设工程放样前,在建设工程醒目位置设立工程批后公示牌。目的是使各界群众参与到城市规划工作中,遵守城市规划,并与规划部门一道监督规划的实施,对不按规划建设的行为及时举报,增强城市规划的实施刚性。
4、城市近期和年度规划项目公示。
对城市近期和年度重要建设项目,规划部门要超前研究确定,超前编制规划,提出近期和年度项目库,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做为确定城市近期和年度建设项目及其它方案的重要参考。
5、城市规划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公示。
对城市规划违法案件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后,向社会公示违法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违法事实和处理意见,将违法建设项目“曝光”,以便社会各界能配合规划部门共同制止并纠正违法建设行为,并借助社会舆论遏制违法建设的发生。
6、实行城市规划社会监督员制度。
社会监督员就是以行业、区、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聘请行业、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人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名人士担任城市规划社会监督员,对各项建设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进行监督,并将社会各界群众对城市规划建设的意见、建设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反馈给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聘请社会监督员,是贯彻“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社区建设指导思想的具体步骤,是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它使城市规划工作成为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共同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城市规划工作的局面,而不仅是势单力薄的规划部门一家。这种方法对于全社会支持城市规划工作、防止违章建筑发生尤为重要。
三、“阳光规划”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是社会各界群众了解城市规划的主要渠道,公示内容既应公示规划项目概况、总体方案,又应突出重点,针对不同的公示类型、不同的公示对象确定不同的公示内容,这样才能切实达到公示目的。
(一)城市规划公示内容。
1、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要公示规划的主要图纸、主要规划内容介绍,重点应公示标明规划重大基础设施位置、范围、城市控制开发地域界限、历史文化保护区界线等强制性内容的图纸。
2、详细规划、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大型基础设施、广场、公共绿地规划。要公示规划总平面图、环境景观规划图、主要透视图和项目基本情况、规划方案介绍,特别要重点展示规定用地性质、强度、限高、绿化、公共服务设施等强制性指标的图纸。
(二)“一书两证”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内容为建设项目的基础情况,包括建设地址、用地范围的选址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要公示用地项目名称、用地单位、用地性质、用地规划总平面方案(包括相邻关系)、各项经济技术的指标等内容,图纸应注明有关尺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和批后公示,要公示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用地规划总平面图(包括相邻关系)、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平面图、主要立面图或透视图、各基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的距离等内容,各类图纸应注明有关尺寸。
(三)审批过程内容。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例会会议纪要、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纪要、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
四、“阳光规划”公示方式。
实施“阳光规划”有不同的公示方式,各种公示方式有不同的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将多种方式组合使用,点、线、面的公示方式相结合,从而达到理想的公示效果。主要采取的四种公示方式及其特点如下。
1、城市规划展览公示。
一般城市可在规划部门办公楼内附设规划展厅,有条件的城市可单独建设城市规划展览馆展示。另外,还应对城市近期和年度重点规划建设项目举办大型专题展览,一般城市可租用城市大型展览场所展示。此种公示方式具有规模大、展示内容详细全面、影响大的特点。
2、公示栏公示。
在各级规划部门的办公楼前、城市主要广场、人流集中场所附近设立大型固定灯箱式城市规划公示栏。这是目前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采取的主要做法。
3、新闻媒体公示。
通过组织报纸专版、定期或不定期播放节目等形式,在当地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公示。有条件的规划部门可自己设立网站,对需公示的内容按规定在网上。此种公示方式具有公示速度快、覆盖面大、影响面广的特点。
4、公示牌公示。
对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规、住宅小区规划、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的公示,采取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在项目用地主要出入口处或沿主要街道一侧设立城市规划公示牌的方法。公示牌由建设单位负责,按规划部门确定的统一标准制作。此种公示方式适于具体项目的公示,具有方便和贴近周围群众的特点,是最具有规划部门特点的一种公示方式。
五、“阳光规划”公示限期。
根据公示的规划类型不同,既考虑到为社会各界群众了解公示内容留有足够的时间,又考虑到实际操作过程中对规划及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的要求,分别确定以下公示期限。
(一)城市规划公示期限。
1、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前公示期不少于30天,批准后采取各种方式长期公示。
2、城市近期和年度规划项目计划及设计方案,公示期不少于15天。一般在每年9、10月份公示。
3、分区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控规,批前公示期不少于30天,批后公示期不少于15天。
4、修建性详规、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大型基础设计规划,公示期不少于30天。
(二)建设项目审批公示期限。
1、审批过程公示期。城市规划种类会议纪要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核发“一书两证”公示期。核发前在建设项目用地上设立公示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建设项目批后公示牌设立期限为从该项目批准之日起到项目通过规划竣工验收之日止。
(三)城市规划违法案件查处公示期限。
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直到该违法建设依法纠正为止。一般在城市规划公示栏上公示。
六、“阳光规划”公示意见收集反馈。
公示意见的收集反馈是成功实施“阳光规划”的保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做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只有将公示意见有效的反馈到规划编制、审批决策和实施管理系统,规划管理才能良性运转。
(一)将公示意见整理形成“公示意见书”。
“公示意见书”由各级规划部门负责整理。为保证“公示意见书”符合有关法律规范,“公示意见书”应由提出主要意见的社会团体或群众代表盖章或签字方为有效。
(二)公示意见反馈程序。
对“公示意见书”,根据提出意见的情况及规划部门与提建议人的协调情况,可经采取以下5种程序实现反馈。
1、简易程序。对于提出的一般意见,规划部门工作人员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直接做出解答,直到提建议人接受、满意为止。
2、一般程序。将“公示意见书”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由规划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提意见进行研究,做出解释,提出解决办法,形成“公示意见反馈书”,并由规划部门工作人员送达提建议人。
3、听证程序。对规划部门“公示意见反馈书”不满意的,提建议人可以在反馈书下达后3日内要求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听证组织程序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定的程序进行。听证结束后,规划部门负责人组织研究,形成最终“公示意见反馈书”。
对于城市总体规划、重要专项规划、城市重点工程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规划,规划部门应主动组织专题听证会。
4、复议程序。提建议人对规划部门经听证程序做出的最后决定不服的,可以于3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复议,做出复议决定。
5、仲裁程序。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级规划业务主管部门或同级人大提出仲裁申请,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同级人大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裁定。
(三)将“公示意见书”、“公示意见反馈书”等反馈意见与城市规划一起报审批部门。
对“公示意见书”提出的意见,在规划设计、项目设计方案修改中要积极采纳,并报规划审批部门,与规划及建设项目档案一并存档,以便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实行分级组织编制和分组审批制度;因此,在上报审批时,组织规划编制部门将“公示意见书”、“公示意见反馈书”同时上报相应的上级审批部门和人大,审批部门可同时对“公示意见书”采纳情况进行审查。
工程例会会议纪要范文4
经济管理学院(盖章)2020年8月30日
2020年8月30日下午,党总支副书记周雨秸在教学楼S305组织召开了第一周班主任会议。经济管理学院各班班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题为:一是学习研究各年级错峰报到时间;二是各年级各班报到须知;三是强调学生报到工作纪律,四是请袁蓉副院长讲解实习方案;五是强调其他几件事情。
一、各年级报到时间
8月20日第一批次
二级学院
人数
进 校 门
国际商务学院
138人
1号门(北门)
烹饪科技学院
6人
2号门
(学校东北角人行桥)
经济管理学院
86人
信息工程学院
105人
3号门
(学校东门北100米处人行桥)
旅游管理学院
125人
4号门(学校东门)
工艺美术学院
83人(8月31日返)
4号门(学校东门)
9月1日第二批次
二级学院
年级
进 校 门
烹饪科技学院
165、175、183
2号门
(学校东北角人行桥)
旅游管理学院
175、183
3号门
(学校东门向北100米处人行桥)
国际商务学院
165、175、183
4号门(学校东门)
信息工程学院
165、175、183
工艺美术学院
165、175、183
1号门(学校北门)
经济管理学院
165、175、183
9月6日第三批次
二级学院
年级
进 校 门
烹饪科技学院
185、195、193
2号门
(学校东北角人行桥)
旅游管理学院
165、185、195、193
3号门
(学校东门向北100米处人行桥)
国际商务学院
185、193
4号门(学校东门)
信息工程学院
185、193
工艺美术学院
185、193
1号门(学校北门)
经济管理学院
185、193
10月11日第四批次
2020级新生报到,另行拟定迎新报到方案。
二、各班报到注意须知:
(一)校级层面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全面掌握
学生信息
(1)“重点”人员筛查。由防控办根据最新防控要求,拟定暂缓返校的“重点地区”人员标准。学工处统筹协调白名单工作。
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防控办)
学工处
各二级学院
陈礼福
(2)采集学生开学前14天内健康状况
各二级学院
各学院总支副书记
(3)掌握学生开学报到行程安排。包括:时间、交通等
各二级学院
各学院总支副书记
(4)制作并发放告家长书,通知学生及家长开学报到有关要求。
学工处
郝杰
(5)提醒学生带好《承诺书》、《健康登记卡》、《健康检测卡》三份材料。
学工处
各二级学院
各学院总支副书记
2
学生宿舍准备
(1)统计学生返校住宿信息,包括:准确名单,健康相关信息,房间信息,院系“人盯人”责任人等。
学工处
各二级学院
董芝杰
(2)宿舍区域提前2天开展彻底消杀工作。
(二)分院层面要求
1、学生返校前所有二卡二码、白名单电子档各班班主任收齐,必须核实清楚学生所在地风险程度情况。(葵花码文件上有查询情况),了解学生14天归属地情况;白名单必须清楚反应学生健康情况、返扬乘坐车辆情况;核实完毕后电子档打包发至分院班主任群(白名单请刘可汇总上报至学工处),纸质档(二卡)开学当天班主任收齐放入学生档案袋中。(193、185各班请在9月3日前发至群)
2、报到需携带校园卡或身份证,家长不得进校园,当天无身份证明的,请志愿者辨认,提醒学生轻装简行,一旦进校门,不得出校门;进门四道关卡:(1)安保处测体温(2)机关党员突击队检查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学生是否在名单上;(3)分院老师、班主任接收,登记返校;(4)宿舍区门外宿管人员登记测体温进宿舍。
4、报到时间按照规定时间报到,不得违反,如有个别酌情处理,但是不在报到时间内到的学生,请班主任到门口去接。
5、一旦开学,学生需体温一日三测,在我在校园完成,由学院统一发放,班主任注意查看,请假在我在校园完成,请大家注意。如有外出用纸质档请假条,但是事假一律不得外出,病假在医务室,如医务室建议外出就医,请走请假流程(详细见请假条);按照学校统一要求:非必要不出门!
6、班主任晚检查上报当天学生安全情况后,上报学院值班人。由学院值班人汇总报学校。
7、走读生也需要报到当天到校,领取走读生抓用胸卡后自行回家,然后在规定时间返校上课。另外开学后外卖不允许进校园,快递减少!走读生一天进出校门只能一次!
8、所有学生不得带病返回学校。
9、未办任何手续学生,不得私自住宿转为走读
10、若有学生已有合适工作,请和学院教务部门备案,和教务处商议后再商讨是否要返校要求。一律要走手续!
11、165、183、175各班最迟在11号前清空宿舍,学生离校;接本学生最迟20号前离校!提醒一下193和185班主任,宿舍可能要大调!!!
12、新疆乌鲁木齐等高风险地区班主任一定要做好核查个人返校行程码!
13、认真组织好开学第一课,学工处会发具体课程,请班主任自行开展,建议学生返校做好安全防控等宣传!
三、工作纪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生平安返校,保障校园安全稳定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二)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各责任部门、各工作组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做好落实,细化工作流程,考虑在前,准备在前。
(三)学生报到当天7:30前全部人员到岗,相关设施设备准备到位,全天保持通讯畅通。
(四)班主任一定要有工作责任心,确保学生安全返校、安全实习、安全离校
四、实习要求请统一遵照教务处安排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请假流程:学生找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审定是否必要(家长核实)-填写请假条-报备分院辅导员(何蓉蓉登记)-各部门审核-请假出门当天,在东门安保处出示请假条出门-返校后上交请假条给东门安保人员-找辅导员和班主任销假(一定要按照规定时间返校)
(二)联指工作
再次强调一定要上报钉钉系统;班主任和非班主任都可以上报
分院统一审核认定
(三)实习班班主任退宿舍一定要本人亲自去,检查宿舍钥匙和公共物品是否损坏,交宿舍人员;尽快把宿舍退完。
工程例会会议纪要范文5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和解释
第三章 合资公司各方
第四章 合营公司的成立
第五章 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七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八章 营销、投标和技术转让
第九章 设备、原材料采购、合同及其他
第十章 董事会
第十一章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三章 税务、财务和审计
第十四章 合营公司的期限和终止
第十五章 解散和清算
第十六章 保险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
第二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章 语言
第二十二章 其他条款
第一章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甲方)与_________(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它适用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_________,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和解释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本合同另有定义外:
关联公司是指:
(1)就甲方而言:从事建设业务的甲方的股东公司,在本合同签署时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就乙方而言:
(i)从事建设业务的乙方的股东公司,在本合同签署时即:___________;
(ii)乙方持有股份的任何公司。
适用法律:指任何具有适当管辖权的中国政府机关颁布颁发的任何适用的法规、法令、政令或其它法律、规章、条例或任何规定、公告、指令或任何执照、同意、许可、授权、特许权或其他批准。
审批和登记机构:指一切根据适用法律确定的具有适当审批和注册级别的负责颁发有关授权和/或办理有关登记的主管的中国政府机关。
联系公司:就本合同任何一方而言,指受该方控制、控制该方或与该方处于同一控制之下的其他公司,此处控制指
(i)直接或间接持有该方或其他公司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表决权或类似权益,和
(ii)有权推选该方或其他公司的多数董事,视情况而定,且该等权利的行使无须经任何第三方的同意。
股权:指各方持有或拥有的所有认缴的且已全额缴清的股权或作为向合营公司资本出资的对价而发行的其他形式的权益。
欧元或eur:指欧洲货币联盟的法定货币。
不可抗力:指第59.1条所列之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应作相应的解释。
合营公司: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股权式合资经营公司。
合资法:指1979年7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不时修改的文本。
合资法实施细则:指1983年9月20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改的文本。
营业执照日:指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颁发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终止通知:指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根据第五十三条(提前终止)发出的要求提前终止合营合同和解散合营公司的书面通知。
中国政府机关:指中国政府,或中国或中国任何政治分区内的任何立法机关、部委、部门,或任何性质的司法机关、行政或军事机构(包括任何法院),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地方政府和由中国的任何一个或数个授权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法人、公共组织、公众信托或其他法律实体。共19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rmb或人民币:指中国的法定货币。
体系:指_________用于斜拉索和悬索结构的体系。
区域: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陆领域,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第二条 释义
(1)本合同中,除非出现不同的意图,否则,本合同提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a)每次提及的资产均包括财产、收入和权利;
(b)月指自公历月的某一日起截止于下一公历月与前述某一日数字相同一日的期间,但若该期间结束的有关公历月没有与前一公历月的某一日数字相同的一日,则该期间应截止于其结束的那个公历月的最后一日;
(c)日即指公历日;
(d)任何条、段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某一条、某一段或某一附件,除非另有明确说明。
(e)本合同、或任何其他文件、合同或协议亦包括经允许的对本合同、或任何其他文件、合同或协议所做的不时修改或补充;及
(f)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2)若上下文要求,词语使用的单数形式应包括其复数形式,反之亦然。
(3)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之用。
第三章 合资公司各方
第三条 合营合同各方
本合同各方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建并存续的公司,在中国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邮编:_________,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正式被授权签署本合同;国籍:中国。
_________司(以下简称乙方),一家依据_________国法律正式组建并存续的公司,邮编:________,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正式被授权签署本合同;国籍:_________国。
第四条 声明及保证
每一方向另一方声明并保证:
(1)该方系为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且根据其向另一方提供的、且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其各自的营业执照、章程以及确认其正式成立、权力和授权的正式文件中所述的其他类似的公司组织文件,具有全权经营其业务;
(2)该方具有全部权力和授权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
(3)该方为获准签署本合同采取了所有必要的行动,经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之后,本合同依据其条款的规定产生该方的有效权利和可对抗该方且可执行的义务。
若因任一方的上述声明与保证不准确或不属实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该方须赔偿另一方。
第四章 合营公司的成立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成立
甲方和乙方根据合资法、合资法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适用法律,同意在中国_________市建立一个股权式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合营公司)。
第六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及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商标仍然是乙方的专有财产,合营公司仅在乙方是合营公司的多数股东的情况下根据附件二商标许可协议被授予使用_________商标的非独家权利,作为合营公司名称的一部分。
_____________商标仍然是甲方的专有财产,合营公司根据一商标许可协议被授予使用_________商标的非独家权利,作为合营公司名称的一部分。共19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第七条 遵守中国法律和法规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适用法律。
合营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享有合法权利及有关优惠待遇。
第八条 组织形式
根据合资法第四条和合资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以及适用法律的规定,合营公司为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各方的责任仅以其各自根据本合同第六章的规定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包括根据本合同和适用法律所决定的此后任何增资中各方的出资额。
第五章 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九条 成立合营公司的目的
各方成立合营公司的目的在于根据各方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在斜拉索和悬索结构体系领域取得富有竞争力的市场地位,以便提高经济效益,确保盈利,使合营公司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促销、制造、供应和安装斜拉索和悬索结构体系。
第十一条 生产规模
合营公司在最初_________年里的生产规模预计达到_________元人民币。
上述数字仅是预计。该预计将由合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予以调整。
第六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投资总额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万(usd_________)美元。
第十三条 注册资本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_________)美元,相当于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一(71%)。
在这笔数额中:
甲方认缴_________万(usd_________)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三(33%);
乙方认缴_________万(usd_________)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六十七(67%)。
第十四条 各方的出资
14.1 各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如下:
甲方:以相当于_________万美元(usd_________)的人民币现金出资。甲方现金出资时人民币和美元之间所用的汇率应为甲方的银行转帐之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买卖中间价来计算。
乙方:以_________万美元(usd_________)的现金出资。
14.2 在符合下面第14.3条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根据下列日程分期并根据上面第14.1条的规定支付其各自的出资: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十五(15%)应当在营业执照日之后三(3)个月之内全部付清;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其余部分应当在营业执照日之后十八(18)个月之内全部付清;
14.3 各方同意各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应当在下列所有前提条件得以满足或由各方书面放弃之后才能进行:
(1)由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的本合同以及各方为合营公司成立和运营而准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被审批和登记机构全部批准;合营公司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已经取得营业执照;
(2)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商标许可协议和作为附件三的技术许可协议已经被合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一致正式批准,其形式见附件;
(3)各方在上面第四条中的声明和保证自作出之日起一直真实、准确。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上述每一个文件和批准应当符合各方已经决定的形式和实质。共19页,当前第3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如果上述任何前提条件在营业执照日之后三(3)个月之内仍不能得以满足,而且如果各方未能以书面同意:
(i)放弃该未能得以满足的前提条件,或
(ii)在取决于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将该条件的最后期限延长另外三(3)个月,则任何一方应有权通过向其他方送达一份终止通知而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其他方
(i)向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或
(ii)向其他方提出索赔,且应当适用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提前终止)。
第十五条 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的变更
15.1 各方实际缴付的每次出资均须由一家在中国正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合营公司收到满意的验资报告后,须向各方颁发由董事长签字的出资证明,以证明各方在合营公司中的股权。验资报告的费用均由合营公司承担。
15.2 在得到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的前提下,合营公司可依据本合同第30.2条的规定增加注册资本。各方有权根据其各自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比例认缴或缴纳注册资本的增资,但各方另行协商一致的情况除外。
15.3 合营公司可根据适用法律并依据本合同第30.2条的内容和条件减少注册资本,但减少注册资本须经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 额外融资
16.1 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即_________万(usd_________)美元(以下简称债务融资),相当于投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须通过各方根据其各自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比例提供股东贷款(以下称为股东贷款)和/或金融机构贷款筹措。
16.2 各方在此同意,为了筹措债务融资资金,合营公司可能需要以其自己的固定资产,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下称担保)。
16.3 除按上述规定以合营公司的资产提供担保外,各方确认如果金融机构要求合营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则应当根据各方各自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16.4 若董事会确认合营公司在债务融资之外还需要额外融资,董事会须根据第30.2条通过决议批准注册资本增资并须向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申请批准各方依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各自的股权比例认缴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资。
16.5 一经获得全部所需的授权和完成全部所需的备案和登记,各方须立即向合营公司提供或责成他方提供注册资本增资项下的资金。
如果一方未能就金融机构向合营公司提供的贷款提供担保,或未能根据上述第16.4条和第16.5条规定认缴注册资本增资,则另一方应有权提供未能提供方的担保和/或对资本增资出资,而未能提供方的股权须相应减少。
第十七条 股权的转让
17.1 只有经董事会事先批准后,一方方可有权就其在合营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直接地或间接地设置质押或义务(下称质押)。
17.2 在不影响第53.2条规定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欲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转让、转移或交付(下称转让)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下称待转让股权),必须得到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以及审批和登记机构的批准。任何向第三方的转让须遵守第17.3条至第17.8条的规定。共19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17.3 若任何一方(转让方)有意向第三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该方须将其意向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下称非转让方)和董事会(转让通知)。转让通知须包括以下信息:欲受让方(受让方)的全称和地址,受让方的章程及其经正式审计的前三(3)年的资产负债表;建议价格、付款方式和任何其他与转让有关的内容和条件;受让方不可撤销地书面保证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和条件以及以转让方为一方的有关合营公司管理、经营和融资的任何性质的所有协议。
(1)非转让方须在收到转让通知的四十五(45)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转让方
(i)其同意所提议的转让,或
(ii)其有意就全部(而非部分)待转让股权行使其优先购买权。
(2)如果非转让方在收到转让通知后的四十五(45)天内未作出答复,则转让方须发出与第一份转让通知内容相同的第二份转让通知。如果非转让方在收到第二份转让通知后的十五(15)天内未作出答复,则所提议的转让应视为已被接受,且非转让方须责成其任命的董事投票赞成该转让。
(3)如果非转让方通知其同意所提议的转让,则该方须责成其任命的董事投票赞成该转让。该转让须按转让方发给非转让方的转让通知中所列明的价格和条件进行且须由转让方在上述四十五(45)天期限届满后的六十(60)天内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同时提交受让方同意受以下第17.6条提及的所有协议约束的承诺。
(4)如果非转让方在收到转让通知后的四十五(45)天内通知其有意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方),则该方有权按以下两个价格中较低者购买待转让股权:
(i)转让通知中规定的购买价格和
(ii)在优先购买权方要求确定资产净值的情况下,根据第17.7条确定的购买股权时待转让股权的资产净值。转让方须责成其委派的董事投票赞成该转让,待转让股权的购买价格须按第17.7条之规定支付给转让方。若根据本第17.3(d)条进行的任何股权转让在优先购买权行使通知日或根据第17.7条确定资产净值之日(依何者合适而定)后的九十(90)天内因转让方的原因而未依法完成,则该未完成须被视为转让方的实质违约,且须适用第57.2条的规定。
(5)在任何情况下,非转让方均可要求合理满足其以下要求:股权是以根据诚信原则出售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的,转让价格是转让通知中规定的价格,没有任何折扣、退款或减让。如果不能(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任何相关付款单据等方式)令非转让方在合理程度上满意,董事们应拒绝批准转让。如果转让方未按此等诚信原则实施转让,非转让方将保留对转让方的追索权。
(6)任何一方提议的任何转让须以受让方做出以下安排为前提,即:
(i)由转让方转让和/或向转让方偿还(依何者合适而定)转让方与合营公司之间现有的股东贷款,或由转让方所安排的股东贷款和
(ii)向受让方转让转让方提供的任何担保。该转让或还款应在任何所提议之转让之前足额完成。
17.4 当乙方有意将待转让股权转让给一家联系公司时,在以上第17.3(a)条中规定的转让通知已正式送达后,甲方须被视为已放弃行使其在以上第17.3条项下的优先购买权、已作出以上第17.2条项下的同意,且须责成其向董事会委派的董事投票以使董事会一致通过批准转让的决议。向联系公司进行的任何转让须遵守第17.5条至第17.9条项下的规定。共19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17.5 各方同意协助合营公司向审批和登记机构申请批准根据本第十七条进行的任何股权转让。
17.6 联系公司或受让方(视情况而定)应接替转让方承担其与待转让股权有关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转让方在转让日之前发生的义务和责任,以及本合同、其附件以及所有以转让方为一方的有关合营公司管理、经营和/或融资的任何类型的其它协议中所包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7.7 任何准备转让的股权的价格应当基于转让方在合营公司资产净值中的相应比例(价格)由合营公司董事会所指定的在中国的国际公认的审计事务所(评估师)确定。评估师应当在被指定后三十(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上述经评估师确定的价格,应当在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转让后三十(30)日内支付给转让方。有关评估报告的费用由各方平均分担。
17.8 根据本第十七条进行的任何股权转让只有在
(i)受让方签署本合同及以上第17.6条所述之所有协议,且
(ii)审批和登记机构对转让予以批准和登记之后,方为有效。
转让方须在合营公司的协助下,负责在合营公司董事会批准转让之日起三十(30)天内编制并提交根据适用法律在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办理转让审批和登记的行政手续所需之全部文件。
17.9 如果一方依适用法律被宣布破产,且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计划转让,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就该等股权拥有优先选择购买权并可以购买或让其选择的第三方购买破产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该破产方将被视为对此转让表示同意。
该股权的购买价格须根据本合同上述第17.7条所规定的原则基于破产方在合营公司资产净值中的相应比例确定。
第七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各方的义务
合营公司须负责以下各项事宜,但是,下列事项更具体地说是每一方的义务:
18.1 甲方的特定义务
(1)根据第六章的规定向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缴付出资;
(2)协助合营公司从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取得合营公司成立、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的变更和延展所需的所有批准,且协助合营公司处理与中国有关部门的日常关系;
(3)尽其所有努力协助宣传合营公司形象、品牌和产品,以便使合营公司产品最优化并被业主和承包商所采用;
(4)协助合营公司办理与合营公司业务所需的场地和其它土地使用权相关的各种手续;
(5)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机器和设备的进口海关手续,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买体系的制造、供应和安装所需的适当质量和数量的国产原材料、设备、零部件、化学品或零备件,并向合营公司提供体系的制造、供应和安装所必需的工作和仓储条件,包括合格的劳力、电力供应、水和其它公用设施、通讯设施以及运输工具和服务。所有向第三方供应的内容都应当以最好的价格,所有由甲方向合营公司供应的内容都应当是以公平的市场价格供应。
(6)选择具有适当资格和经验的人员担任副董事长和总经理,并协助合营公司聘用合适的、合格的中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员;
(7)经董事会要求,协助合营公司根据第十六条(额外融资)获得中国的银行提供的一笔或数笔人民币贷款;共19页,当前第6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8)协助乙方职员和合营公司的外方职员及其家属申请并获得入境签证、居留证、就业证和旅行许可;
(9)在任何情况下均尽力本着符合合营公司利益的原则行事,不从事和避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合营公司利益的行为;
(10)协助合营公司在主管建设的中国政府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登记并取得适当的资质。
(11)经合营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提出要求,在以下各方面协助合营公司:
(a)在不妨碍本合同另外确定的任何更具体的义务的前提下,在有关中国政府机关办理以下方面的有关申请:
(i)依据有关鼓励外商在中国投资的法律或规定获得所有批准、登记和一切适用于或可能将适用于合营公司的外汇管理和税收或其它方面的豁免或其他优惠待遇;
(ii)获得与安全、环保事宜有关的必要许可、执照和其它批准;和
(iii)本合同规定的、或本合同签署后的合营公司运营必需的其他事宜;
(b)若发生任何中国机构颁布或采取任何具有法律或行政效力的措施、或实施任何商业政策,且对合营公司或合营公司各方造成负面影响,尽最大努力根据适用法律限制或避免此类措施的影响;和
(12)履行甲方特别承担的所有其它工作,按照本合营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甲方且甲方接受了的所有其它事宜,且此等事宜是甲方确认或已经确认负责办理的。
(13)协助合营公司将其用于形象和销售的所有相关文件如小册子、技术记录、参考表、网址和其它促销资料翻译成中文。
(14)协助合营公司组织研讨会以便促销合营公司产品。
18.2 乙方的特定义务
(1)根据第六章的规定向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缴付出资;
(2)选择具有适当资格和经验的人员担任董事长和副总经理;
(3)经董事会要求根据上述第十六条(额外融资)的规定,努力从国外或必要时从在中国设立并营业的外国银行寻找和选择资金来源,为合营公司的融资和扩展提供资金;
(4)尽一切努力协助宣传合营公司的形象、品牌和产品,以便使合营公司产品最优化并被业主和承包商所采用;
(5)协助合营公司以合理价格在国外采购为体系的制造、安装和供应所需的适当质量和数量的设备和机器以及这些机器和设备至中国港口的海运;
(6)要求_________根据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的规定提供专有技术、机器、设备和知识产权使用许可;
(7)提供生产设备安装、测试和试生产的合格的技术人员;
(8)要求_________根据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的规定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9)经合营公司董事会提出要求,协助合营公司招聘适当合格的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
(10)在任何情况下都尽力本着符合合营公司利益的原则行事,不从事和避免从事损害合营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
(11)履行乙方特别承担的所有其它工作,按照本合营合同或其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办理合营公司委托乙方且乙方接受了的所有其它事宜,且该等事宜是乙方确认或已经确认负责办理的。
第八章 营销、投标和技术转让
第十九条 项目
19.1 合营公司的目的是在区域内促销体系的使用并制造和安装在区域内承接的项目所使用的体系。共19页,当前第7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19.2 甲方应当每月通知董事会体系可以安装的任何其它项目,而管理委员会应当负责建立一个详细的项目清单,包括每个项目的下列信息: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地点、主跨度、塔楼数量、投标日期、安装日期、吨位、拉索类型。
第二十条 营销
合营公司应负责通过文件、技术推介、工地访问和推荐单等形式向潜在客户促销体系。任何该种文件应当由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投标
21.1 管理委员会应当决定是否对任何低于_________(______)万欧元的项目发出要约。对于任何超过_________(______)万欧元的项目,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21.2 对于每个项目,为了取得最好的要约,每一方应当按照附件5a中的其自己的工作范围并根据每年预先商定的费率给予最好的价格。对于成立后的第一年而言,参考价格列于附件5b。
21.3 若合营公司就某一项目中标,从而根据有关合同须提供履约担保函,各方同意在合营公司无法提供该履约担保的情况下,由各方根据其各自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比例分别提供履约担保。
第二十二条 不竞争
22.1 各方同意,在区域内,各方将遵守下列规定以免与合营公司发生竞争:
(1)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决不直接或间接就平行绞线索发出任何其它形式的要约,乙方或其关联公司决不直接或间接就平行钢丝索发出任何其它形式的要约,但各方以对此书面同意的情况除外;就此而言,甲方须根据本合同第六十八条在其各部门建立保密政策,以确保任何员工,合伙人等不在合营公司以外传播或使用有关技术的信息。所有可能获得信息的人员须签署一保密和非竞争协议。
(2)各方将在任何可能的时候促销体系。游说活动将在投标前阶段进行以便促销规范中的平行绞丝索体系:当平行钢绞线体系为投标时的指定体系时,甲方将不单独发出任何其它类型拉索的要约;当投标阶段确定数个拉索体系,包括平行钢绞线拉索体系时,合营各方应将体系作为最好的体系予以促销并进行游说以便取得平行钢绞线拉索体系项目。各方应当富有诚意地讨论任何其它要约以便增加合营公司的中标机会;当平行钢丝索体系为任何项目在投标阶段唯一确定使用的体系时,乙方将不发出任何其它类型拉索的要约;如有不清、疑问或体系相关的情况发生变化,各方应富有诚意地讨论出解决办法。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其分支机构将不提议将_________斜拉索锚具体系向区域内的任何其他方分销和安装。
22.2 在本合同签署时,指定平行钢绞线拉索体系为唯一体系的潜在的项目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3 各方另同意,在区域外:
(1)合营公司或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在取得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将不直接或间接促销、营销、发出要约销售、安装任何使用或拷贝体系或其任何部分的项目;
(2)但是,乙方同意个案考虑合营公司可能与乙方或任何乙方的关联实体相联系的可能的项目,或者提供部件或者履行可能的工作。在任何情况下,该种合作应当取得董事会的批准。
第二十三条 技术转让
23.1 各方同意,乙方应当责成_________国际公司根据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合营公司提供其专有技术和技术。共19页,当前第8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23.2 乙方同意责成________国际公司向合营公司授予在区域内部分销售、营销、制造、供应和安装斜拉索体系的许可。________专有的专有技术和体系列于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之中。
23.3 根据上述第十三条规定,只要乙方是合营公司的多数股东,乙方应当责成_________国际公司授予合营公司_________拉索体系的独家许可,作为技术许可协议的对价,________国际公司应获得按照合营公司年营业总收入在_______万欧元以下部分计算的4%的特许权使用费和按照合营公司年营业总收入超过_______万欧元部分计算3%的特许权使用费,见附件三规定。如果发生必须由______预先批准的_________钢绞线向第三方销售,则合营公司应当按照每一米钢绞线_________欧元的费用支付给_________国际公司,见附件三规定。
23.4 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供或责成_________国际公司向合营公司提供技术协助所需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和工程师。
23.5 乙方应当继续开发本合同有关业务的技术以便向合营公司提供持续的技术优势。
23.6 合营公司应当执行并严格遵守乙方或_________国际公司批准的拉索安装程序和产品规范。
23.7 甲方和其联系公司不应在中国或国外开发或销售即使是部分源于根据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转让的技术的任何其它体系或设备。其判断标准是列于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之中的乙方的或______国际公司的专利和体系,以及专利没有覆盖的但通过乙方和/或______国际公司传送的注释、图纸、说明书和工作程序所传达的技术信息。双方将尽最大努力使专有技术不泄露给分包商和/或合作伙伴并在与分包商和/或合作伙伴的协议中规定类似的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期限内和之后十(10)年内,甲方和其联系公司或合作伙伴承诺不营销或制造或供应或安装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所述的乙方体系的任何部分。
23.8 乙方在此承诺,若乙方根据本合同第17.4条向其联系公司转让乙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该转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影响本第二十三条项下确定的技术许可。
第九章 设备、原材料采购、合同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设备和原材料
合营公司购买设备时,在有关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且技术条件和商业条件至少同国外类似设备相同的情况下,合营公司可优先在中国购买该等设备。
第二十五条 公平交易原则
有关的当事方与合营公司之间就任何设备或服务的供应或采购的所有交易,须按照竞争性市场条件进行。
第十章 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的成立
根据适用法律并经中国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合营公司应取得其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长须在营业执照日起的十五(15)日之内,召集第一次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由三(3)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一(1)名,副董事长一(1)名,其中一(1)名董事由甲方委派,二(2)名董事由乙方委派。董事长由乙方委派,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
所有董事的任期为四(4)年,若其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若因任何原因董事会出现空缺,须由空缺董事的原委派方委派董事替代。对任何董事的免除或更换只能由原委派方决定。对任何董事的委派或免职(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须由委派方向合营公司及另一方提交书面通知,指出董事的姓名;若是委派,还须另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共19页,当前第9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出席或被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每一董事拥有一票平等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须每年至少召开二(2)次例会。无论任何时候,若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认为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是有必要的或合适的,或者经一(1)名或一(1)名以上董事提出书面要求,应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
第二十九条 法定人数和人
至少二(2)名董事出席或被出席董事会议方构成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若在某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后一(1)小时内未达到法定人数,则由董事长(或董事长缺席时或确有理由不能出席时由副董事长)在五(5)天内召集一次新的董事会会议,该新的董事会会议应于召集通知发出之日后的十五(15)天内召开。在该重新召集的董事会会议上,二(2)名董事出席或被出席即构成有效的董事会会议,并可依下述第三十条的规定有效地作出决议。
无法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可以任何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和传真,指定人。一位董事或人可在董事会会议中代表一位或数位董事,前提是该等董事与被代表董事由同一方委派。
第三十条 董事会决定
30.1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重大事宜。董事会的决定由出席会议的和由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的简单多数投票作出。重大事宜应由董事会不时确定,包括:
(1)批准每一位项目经理的报告;
(2)批准每个年度财务报表;
(3)批准每项超过_________万欧元的财务支出;
(4)通过合营公司的重要规章和制度;
(5)决定聘用和解聘任何人员如部门经理、工地代表、会计、工程师;
(6)任命由每一方各派一名代表的管理委员会。
(7)签订合同;
(8)批准合营公司投资和任何承担长期责任的投资;
(9)批准任何金额超过_________万欧元的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但高额大型项目特别授权的情况除外;
(10)经营附件四中财务管理制度所述的收款帐户;
(11)批准任何债券、担保、保险证明签发或合营公司承担此类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
(12)批准由公司或其经理或其员工受益的任何保单。
30.2 尽管有以上第30.1条的规定,以下重大决定须由出席和由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投票决定: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终止或解散和清算;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任何增加或减少;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股权的任何转让或质押,或合营公司各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各自股权的调整;
(5)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实体的合并或合营公司的分立;
(6)合营公司资产的抵押。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书面决议
由全体董事或董事人签署的书面决议,与正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僵局
32.1 如果由于任何原因,董事会无法做出第30.2条项下的一致决定,则讨论此等事宜的董事会会议应休会,并应在七(7)天内重新召开。若该重新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仍无法作出一致决定,则须建立一详细讨论记录,未解决的一项或数项事宜须提交各方的上级机构进一步讨论并解决。
32.2 若在以上第32.1条所述的重新召开董事会会议之日起的六十(60)天内,董事会的进一步讨论及各方上级机构间的讨论均未作出决定,则乙方有权根据第53.1条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终止通知(提前终止)。111213141516171819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的举行
董事会会议须在合营公司的场所举行,会议应使用英文进行。经各方同意,董事会会议可在董事长确定的其他地点举行。合营公司须自费安排至少一(1)名合格的翻译列席所有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的召集
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对重大事宜作出决定。董事长不在或确有原因不能召集主持会议时,由经正式书面授权的副董事长在董事长不在或不能召集主持期间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尽管有上段规定,若董事长(或董事长不在或确有原因不能召集主持会议时,由得到正式授权的副董事长)在收到一(1)名或一(1)名以上董事依第二十八条提出召开特别会议的要求后的十五(15)天内,未发出特别会议通知,则该特别会议可由提出该等要求的副董事长或董事召集,在此情况下,由副董事长或上述董事中推选出的一名董事主持会议。各方明确同意,按本条规定召集的任何会议在任何情况下均须遵守本章的其它规定,尤其是第二十九条有关法定人数和人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
35.1 会议通知须在会议召开之日前至少十五(15)天以传真形式发给每一位董事及各方,并随后以挂号信确认(须有回执)。该通知期限可由全体董事会成员于任何时候一致放弃,且此等通知期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适用于根据第二十九条(法定人数和人)和第32.1条(僵局)重新召集的董事会会议。
35.2 会议通知须:
(i)以中文及英文书写;
(ii)注明会议召开地点、日期和时间;
(iii)明确并详细列明会议议事日程;并
(iv)附有会议上讨论的所有材料及文件。未列入会议通知的事项在任何会议上均不予讨论,但经两(2)名或两(2)名以上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至少十(10)天书面建议的事项除外。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纪要的公布
36.1 董事会应指定一名董事会秘书。任何董事或总经理均可担任董事会秘书。
36.2 在每次董事会会议期间,董事会秘书须准备该会议的纪要(英文及中文),包括有关的附件及附录,并将会议纪要复印件提供给每一位董事及每一方。会议纪要须包括出席和被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及会议通过的决定和决议,并须由出席和被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签署,纪要原件由合营公司存档。
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成员费用的报销
任何董事均无权因其董事职务从合营公司领取任何酬金、津贴及其他费用,但须明确,董事(或其授权出席会议的人)因出席董事会会议而直接发生的、且有正式凭证的合理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和支出须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三十八条 权力
董事长为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在董事长因任何原因不能行使其职权的情况下和期间内,由一名经正式书面授权的董事代表合营公司,或若无该授权,则由副董事长代表合营公司。
董事会以及董事长须在董事会确定的范围和限度内向总经理授权。
第十一章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工程例会会议纪要范文6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质量问题
中图分类号: TU7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施工技术资料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是施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原始记录,不仅是日后施工单位质量责任的证据,更是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的可靠依据和来源。
一、建立的有效工作制度和管理目标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环节繁杂,专业各不相同,其资料的编制,不论是专业技术人员,还是专职资料员,仅仅依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做好这项系统工作的。个别施工单由于自身管理原因对施工过程缺乏全面的记载,直接造成施工技术资料缺乏最基础的数据。为了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并保证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有序可循,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料管理工作制度,确定工作程序、岗位职责、检查制度等,保证工作有人做,资料有人管,施工日记有人记,从而确保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对于投资额较大的公路建设项目,为确保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更加规范,建议所有参建单位使用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全线的质量控制、费用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等信息进行收集、存储和分析,并将各项施工数据整理及汇总后形成规范的技术资料,为业主、监理、施工单位提供决策和信息,达到确保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加快工程进度的目的。项目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循资料档案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积极收集、汇总、整理、传递、应用好第一手施工现场资料,及时掌握完整、可靠的施工原始资料,并对收集到的原始资料进行加工、处理,充分发挥施工原始数据的价值;及时、准确、规范的填报各类施工技术报表,以便业主和监理随时掌握工程最新动态,了解项目档案管理在施工各阶段的真实情况,准确有效地发出各项控制性施工指令,全面、系统、科学地对工程质量、进度及费用进行动态跟踪控制,并真正做到工程优、资料优,工程完,资料完。
二、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基本要求
(一)施工技术资料应具有真实性
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就是真实地反映工程实体的质量状况。真实性是施工技术资料的生命,否则施工技术资料的存档就毫无意义。我们知道,施工技术资料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备案的依据之一,也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尤其是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一旦这些依据丧失了真实性,就毫无使用价值。相反,虚假的技术依据不仅给公路工程质量的评价带来错误的结论,而且也给工程的改建和扩建带来麻烦,甚至会造成难以想象的严重后果。
(二)施工技术资料应具有规范性
施工技术资料是公路建设过程的真实反映,并为工程以后的管理、维护、改建、扩建提供科学依据。因此,施工单位在编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时,应严格遵照有关的工程标准、规范和法规要求,使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水平达到规定的广度和深度。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尤其是技术资料负责人、资料员应认真学习和实施国家、行业的技术法规,认真、全面地整理、填写施工技术资料,及时归档,使施工技术资料标准化、规范化。
(三)施工技术资料应具有全面性
参建各方应认真做好工程原始数据和施工管理综合文件的收集、累积、整理工作;凡反映与公路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项目档案,如施工单位的施工日报、施工计划、施工报告、自检数据,监理工程师日志、现场记录、控制性通知或文件、平行检验数据、工地例会和专项协调会会议纪要,业主的有关控制性指令、设计部门的有关文件和其它方面的信息,全面确保原始资料和管理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为事后追述和竣工结算时处理争议和索赔提供详细可靠的原始资料。
(四)施工技术资料应满足新时期信息化要求
公路施工技术资料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是公路施工行为的真实记录和实际反映,是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规划的可靠依据,具有很强的实际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因此,公路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必须满足新时期信息化要求,确保公路建设和运营的整体管理水平。
三、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序质量评定存在缺陷,资料缺乏完整性和准确性
检验频率不够,实检点数少于规定。为数不少的竣工资料中,工序质量评定表中均存在实检点数少于应检点数的情况。另外,砂浆、硷强度试验方面,也存在着试块组数不够,没有按规定的取样范围和取样数量进行试件的取样。
允许偏差值有误。虽然检验频率满足规定,但因允许偏差值套取有误,导致工程质量评定结果不正确。
对基本要求及外观检查的理解不够,只是照搬条款,照条抄录,没有按文字说明部分要求的条款逐条进行检查。造成对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及外观检查评定不正确。
路基压实度检查时,存在实测干密度超过最大干密度且反映在试验报告的现象。即压实度超过了10010,这是不合理的。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不应该采用超过10010的压实度数据记录在工序质量评定表上。当在工地做环刀法或灌砂法试验时,计算试验结果如果超过10010应放弃重做试验。查清原因消除超标准的干扰因素。
硷强度评定中存在的问题。硷强度评定应按照松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期咐录中硷强度评定的统计法或非统计法评定。在评定硷强度工作中存在下列缺陷:( 1)不作任何评定,只是将试验报告一齐装订在质量保证资料中;( 2)只用一个试验数据进行非统计评定。这里着重说明一点9组以内硷试件(不包括1组)可用非统计法进行硷强度评定,而10组以上(包括10组)的硷试件必须用统计法进行硷强度评定。
(二)与工程进度不相符、资料缺乏及时性和真实性
施工资料是施工活动过程控制的重要体现,因而,施工资料必须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但是目前一些公路工程项目,因工程进度要求紧等原因,造成有些施工材料凭以往类似材料的经验早已使用,但其原材料试验报告单或配合比报告单还未送达现场等。另一种为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对有些资料不能及时收集、整理、填写。某分项或某分部工程结束后,形成“回忆录”式的收集整理,影响了资料的及时性与真实性。
另外,在公路工程中,可能会因某种原因导致局部未及时施工,如涵洞、路基填筑、挡墙等由于征迁或施工便道的影响,分段施工,不能一次完成。剩余的工程量后施工时,又不能及时补齐施工资料,可能造成工程资料的不完整性。或某些单位为保证资料在时问、部位上的延续和资料的整洁,可能将填写的日期有提前现象,造成施工资料不能真实的反应施工情况。
原材料试验取样不规范,代表数量不够,试验不能准确地反映工程实际,造成资料失真。在施工过程中,原材料的试验结果应较全面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因试验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再加上原材料进场频繁,没有按规定及时取样、试验,取样频率不足,使得取样缺乏代表性,可能对某些基本不合格的材料,因漏检而应用到工程中,造成资料未能准确地反映工程实际,给工程质量留下了隐患。
四、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