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职业道德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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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职业道德论文

医生职业道德论文范文1

医药行业是“健康所系,生命所托”的事业,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经验积累,人文精神和优秀的个人品质。过去的教学模式形式分散,未能形成体系,效果不明显。将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全过程,以人文关怀为核心构建“四位一体”的职业道德教育模式,通过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丰富教学内容,拓宽教育途径,完善教学评价,将人文关怀融入到职业道德教育中,才能够增强医药专业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实效性。

(一)提高职业道德教育队伍水平

教学中的人文关怀,是一种充满人文气息、体现生命意义的人性化教育关怀。教师对学生的关怀是人文关怀的最直接体现。教师的关怀将促进学生更积极主动地学习,端正他们的医药职业态度和价值观,进而形成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和乐观向上的职业态度与情感,以达到建构关怀能力的目标。因此,要实现人文关怀的职业道德教育,具有高度职业道德水平的教师队伍是前提。只有教育者认识到其重要性,才能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去认识和体会人文关怀。

(二)丰富职业道德教育内容

职业道德教育应具有鲜明的行业特性。医药行业是以人的健康和生命为服务对象的特殊行业,因此,在教育内容上必须把人文关怀精神与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相结合,强调在医药工作中服务他人和尊重患者的认知,通过换位思考树立人性化服务理念,通过生命关怀的讨论提高奉献社会的责任感。丰富职业道德教育内容,能够让学生在校期间形成正确的职业道德意识,了解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从而引导学生积极投身到职业实践中,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药工作者的使命。

(三)拓宽职业道德教育途径

高校要通过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医药从业者的职业价值观念,使之形关怀理念。医药行业是关系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除了课堂教学,还应在专业教育、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等环节中渗入职业道德教育。如在专业课中加入人文关怀教育;举行医学生宣誓仪式,强化医药专业学生的职业认知;通过走访调查医药企业,了解医药事业发展前景;通过志愿者社区服务活动,使学生深入了解社会;通过在专业实习中强化人文关怀精神,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培养敬业精神。将以人文关怀为主线的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教育实践和专业学习的始终,既有利于促进教育实践和专业学习的开展,又有利于增强职业道德教育的实效。

(四)完善职业道德教育评价体系

职业道德教育是面向医药专业大学生未来职业岗位的道德教育,是培养大学生良好道德认知和职业行为的手段。在职业道德评价上,应与多途径的职业道德教育模式相适应,建立综合评价体系。除了由职业道德课程任课教师对职业道德课进行考评外,还要积极尝试其他的实践性考核方式,如论文、实习单位的职业道德评价、社会实践总结评价等,赋予这些评价方式不同的分值比例,最后对不同评价结果进行汇总。此外,医药职业道德教育应注重对人文关怀精神的理解和认知,在实践、实习过程中增加对职业道德的评价。这样的评价结果更为客观,能够使职业道德教育效果显著,培养出适应医药行业发展的大学生。

二、结语

医生职业道德论文范文2

关键词: 卫生高职院校;在校生;职业道德;现状分析

近两年来,各地医疗纠纷事件不断增加。不少地方医患矛盾急剧升级,演变成暴力事件,医患之间冲突已经成为一场两败俱伤的对抗,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并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社会议论的热点问题。卫生高职院校肩负着培养大量基层医学专业技术人才的重任,加强在校医学生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医务人员的基础,是缓解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措施之一。

目前,我国医学院校在对医学生进行医德教育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也取得了一些经验,比如许多医学院校除课堂讲授形式外,还开展了医疗下乡扶贫、医疗咨询服务等形式的医德教育活动。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从社会大环境上看,学校教育整体上存在着重智轻德的思想。一些从事职业道德培养的教育工作者, 对如何开展学生的医德培养工作认识不足,或虽然认识到了医德培养的重要性,但仅仅停留在认识的层面。目前的医学教育中,看重的是医学生的成绩,教育工作者们几乎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临床专业课程的改革,而忽略职业道德的培养。致使学校的职业道德培养所必需的人、财、物得不到落实,再加上许多职业道德培养工作者培养观念陈旧、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落后,教学形式单一,无法适应和满足社会发展和学生思想变化的要求,不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职业道德认知和较高的思想水平。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德育为先,促进医学生的全面发展。医学教育——德育为先,要将德育和职业素质培养列为医学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以医学职业道德、职业态度和职业价值观为基本内容的职业素质培养。培养学生的道德责任感,重视伦理问题,将预防疾病、解除病痛和维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培养学生关爱病人、尊重他人、重视生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培养和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增进医患沟通,为学生走上工作岗位,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从医学职业道德理论培养的层面看:一方面,医学职业道德的课堂教学存在着教学内容抽象,过于注重理论阐述,教学内容单一,德育教育课程相互独立,缺少综合性。不能有效说明和解决临床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说教多,做得少,对学生的行为缺乏现实的指导意义;另一方面,《职业道德》课教师大多对医学专业特点及知识不了解,在教学中不能很好地突出医德培养的医学特点,在课堂上无法用医德理论分析和说明现实中的医德困惑,降低了教学的效果。

对于高等医学院校而言,可以通过包括思想道德修养课和职业道德课的两课教学、讲授协调处理医患关系的医学伦理学教学、探讨生命意义的生命伦理学教学、关注医学与社会关系的社会医学教学等等,共同搭建职业道德教育的必修课课程平台。此外,还可以通过美学、人际沟通、礼仪学等选修课程的教学,培养学生的审美、交流沟通、协调关系的能力。在必修课课程平台中,《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是医德教育最直接的课程,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从事这两门课教学的教师,应努力探索教学方法改革,力争通过教学,将学生带入到职业模拟的情境,去体会为医的真谛。

我院以《医学伦理道德学》、《卫生法律法规》、《医护人员礼仪》等课程作为理论基础,从日常行为规范、课堂情境模拟、小组案例讨论、课堂辩论大赛和优秀毕业生现身说教五方面入手,创设课上、课前、课后,“五位一体”职业道德培养模式。主要任务是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和现行相关医疗卫生法律知识来提升在校医学生的职业素质。通过对我院学生在临床实习期间调查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由于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职业道德意识,参加临床工作后,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发生障碍,引发医患关系紧张,导致医患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学生很难适应临床工作环境,甚至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感到迷茫。为了提升高职医学院校在校生的医学道德意识,增强职业素质,让每个毕业的医学生能顺利进入临床工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在按照传统教学方式传授知识的同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采用日常行为规范、课堂情境模拟、小组案例讨论、课堂辩论大赛和专业技能训练五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综合性的五位一体化综合考评模式,考评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意识,明确自己肩负的道德责任,提高在校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修养,为社会输送合格的医务人员。

三、从实践教学的层面看,目前医学职业道德培养实践环节不同程度存在着抓得不紧,时有时无,未成体系的情况,使得医学职业道德培养基本停留在理论培养的层面。

实践证明:最理想的道德教育是在实践中体验,这一点已成共识。职业道德教育尤应如此。职业道德是跟特定职业相关的道德规范,因此,知道规范还不能叫真正领悟,还必须在职业操作中去体会和掌握。医德教育同样如此。因此,在医学院校的医德教育中,临床课以及医院的见习、实习中,都要想方设法增强医学生对于医德的领悟和体会,为将来他们走上职业岗位做好铺垫。具体的做法是:①在不管是临床的学习还是操作中,教师在讲解疾病的名称、症状、体征时,一定要让学生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个个简单的名词,而是患者实实在在的痛苦;②在讲解疾病的治疗时,要让学生意识到医术的重要、医生间合作的重要;③在讲解疾病的演变和防治时,要让学生懂得如何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我们在培养临床医学研究生的过程中,不能只是教给他们如何诊断、治疗,更要注意在公共基础、预防医学、心理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知识的传授。医生作为促进健康、防治疾病与提供卫生保健的使者,要遵守职业道德,热心为患者治病和减轻痛苦。医生还应该是出色的交际家、有创见的思想家、掌握社会科学与行为科学知识的学者。

医疗体制商业化、市场化倾向下,有必要重视职业道德教育。当前我国的医疗行业正面临社会转型时期的严峻挑战,医患关系出现紧张趋势,民众对于这样一个人道的职业表现出较低落的信心,为维护医生职业的神圣和高尚,我们对医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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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教育迫在眉睫。从目前医疗服务体系现状看,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胜任医疗工作的前提。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的需要已转向康复治疗、心理治疗、健康教育、老年性疾病和退行性疾病的预防及保健等更为广泛、更为社会性的医疗服务上。医学院校培养的一部分医学生将充实进医院,另一部分医学生将成为社区全科医学人才,但无论是医院里的医生还是社区的全科医生,他们的职责就是给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是“锦上添花”,而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前提。没有起码的职业道德,不为患者或居民提供良好的服务,就可能无法胜任医疗工作。从目前正确处理医患关系来看,是以医生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基础。当今医学模式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模式转变,疾病的病因日益复杂,医生与患者只有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共同对抗疾病,才能维护健康。这就要求医学生在临床实践时,就要培养起自己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注:此文为2013年度廊坊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文,课题编号为121058,课题组成员王艳、王旋、陈兰云、王冬杰、温俊轶、黄素臻、邢晓媛)

参考文献:

医生职业道德论文范文3

陈宣章

最近,军医大学同学开参军50年校友会,感慨万分。50年前,100名上海应届高中男毕业生在政审、体检(潜水艇体格)与高考三管齐下,终于从全上海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脱颖而出,其中成绩最高为六科平均89。5分。这些佼佼者经历50年坎坷历程,现今均已年龄古稀左右,并有几名作古、几名失去联系、几名在国外或外地未参加。

这些人中,竟然有相当一部分脱离医学,改行了。大多数人还是从医50年,没有抛弃大学学习的专业。他们中,学术上有所成就者不少。今天只谈两件事:

1。医学是事业还是职业?

事业者,为医学终身奋斗,不计个人得失,不畏千难万阻,职业者,以医学为赢利工具,以医学为升官发财阶梯。我们不能把官阶上升者、收入很高者都说成是“坏人”,因为,医生也是人,也要生活。问题是他的心中是怎么想的。

白求恩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是崇高的榜样。一个医生,在正当范围内获得利益与职位,这是允许的,因为医生本身需要“劳动力再生产”。医生属于复杂劳动,工资相对高一些也是社会的必然现象。医生属于崇高职业,社会地位相对高一些也是社会的必然现象。但是,当医生的动机就是为了高收入、高地位,就有悖医生的职业道德,就容易滑入缺德的境地。更有一些医生,受红包甚至索要红包,就是道德败坏,趁火打劫了。

我在上海纺织局第一医院工作时,有一个泌尿外科医生白树仁,老年病人患肾结石,天天肾绞痛,白树仁每天查房都说:“明天开刀。”就是不安排手术台,拖了半个月。老年病人的妻子说:“大概是红包没有塞。”她就送了3000元红包。结果第二天就手术了。老年病人出院时,向党委书记告状。党委书记就打电话把白树仁叫去,一问,白树仁当着病人面无法撒赖,只得说:“我怕病人在手术台上有思想负担,才收了红包,是想在他出院时还给他的。”党委书记就叫他去拿钱归还。白树仁就回科转了一圈,拿了3000元钱回给病人。老年病人拿出一张纸说:“这些钱根本不是我给的。我的钱是100元一张,这些钱的号码都在纸上写着。”白树仁只得坦白:原来的3000元已经存入银行。白树仁被处分,也得了一个外号:“不是人。”这种人根本不配当医生,应该永远驱逐出医学界。

同样是一个科室的(普外)医生芮祥林,就完全相反。每个病人手术后,芮祥林都会连续三天晚上骑自行车到医院查病房,检查病人手术后的情况。他是被公认的“纺一医院一把刀”,职工、病人都敬称他为“芮老”,又几十年如一日为病人全心全意服务。许多病人家属要塞红包给他,他总是说:“病人手术后我不放心,所以才来晚查房。这是我的职业,是我的工作,是应该做的。”他拒绝红包,如果病人家属硬要他收,他就会翻脸:“这是侮辱我的人格。”这件事情曾经在某杂志不点名报道过,我就有这份杂志。可是,我的老同学芮祥林已经不幸作古,常常令我思念。

2。医学与医术:

医学包括医学理论与医学实践两部分,医学理论又分为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对于一个医生来说,可以分为医家与医匠。我并不是轻视医术,像芮祥林这样的好医生,人民群众非常需要。但是,我的观点是:光是做个医术高明的好医生还不够,应该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从医学理论上加以提高。

在纺一医院时,我就对芮祥林说过:“一个医术高明的好医生,只是一个医匠,而不是医学家。”这是芮祥林说我:“老师兄,副高(副主任医师)升正高(主任医师)时,只需要两篇论文,你一年发表几篇论文为了什么?”那时候,不但没有稿费,还要缴纳“版面费”。我就是那样说的,而且说:“为了病人,我们应该成为医学家,而不仅仅是医匠。”

医生职业道德论文范文4

一、工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

很多人认为“工会是为职工服务的,本身工作就是以人为本”,其实并不尽然。工会工作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不能仅仅在待遇与情感上关心职工、凝聚人心,更要关心职工的成长发展,关心他们的业务进步与素质提升,这一点在很多医院的工会工作中并没有提升议事日程。

所以,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必须在员工业务发展方面想办法、给机会、搭建平台,才能够真正起到促进发展的作用。工会不仅要改变自己的工作思路,更要想办法改变全体医院管理层的思维,重视在职工业务学习成长方面的投入,支持医院工会在员工成长方面做出的努力,让工会有发展作用的平台。另外,医院工会促进职工的专业发展,不仅仅要把目光聚集在业务水平的发展上,更要体现在职业素养的监督提升上,教育员工以治病救人为本质,提高服务态度与方法,提升医院整体的服务质量,实现专业与道德的全面发展。

二、工会要搭建员工素质提升的平台,提高员工职业道德

工会促进员工的发展不能够仅仅体现在一两次业务学习、个别的职业道德活动比赛、每年一次的表彰奖励上面。固然这些都是促进员工成长的方法之一,但是一定要注重提供一种促进员工成长的长效机制与常规平台,把发展融入到员工的生活与工作当中去,才能够受到实际的效果。

什么是员工成长的平台呢?这个平台可以是硬件的,也可以是软件的。例如:工会还要积极筹备医院的图书馆与阅览室等硬件体系,为员工的学习活动提供硬件方面的支持。医院工会可以建立青蓝工程制度,让有经验的医生或者其他服务人员进行以老带新工作,通过订协议、找师傅、举行仪式、定期评估等方式,促使一些有经验的医生与其他人员相互结成对子,让他们在工作中进行教学帮助,从职业道德与业务素养各个方面学习指导,能够促进他们双方的业务与素质发展。

医院工会要搭建员工发展的活动平台。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建立学习型社会,提高全民素质。工会履行职能,利用多种形式在职工中开展劳动竞赛和技术创新,如“5.12”国际护士节之际举行全院护士岗位大练兵和输氧输液、无菌技术护理操作竞赛活动并颁发奖金和证书。积极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促进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小组等活动,增强员工的创新能力。

三、工会要促进员工成长发展制度化,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

当前,在市场经济的竞争当中,很多医院过于重视短期利益,医院绩效管理制度的制定过于重视员工工作实绩评价,对员工的终身发展成长的评价不够重视。

首先,要建立员工成长发展的奖惩制度,把业务成长纳入到医院的绩效管理体系当中,例如:工会牵头制定员工业务考试制度,定期布置学习任务并定期进行业务考试,将得分情况纳入绩效当中,对于员工、课题研究、技术创新等等,要建立奖励制度,同时纳入绩效评价体系。

其次,要建立员工发展基金,对员工发展提升如论文、课题、进修等进行补助,基金可以从员工工资与奖金当中收取少量费用、医院提供部分经费、积极争取社会与上级部门的投入等等结合而成,为员工发展建立坚实的经费平台。

再次,员工的平台也包括学习的制度体系,工会可以建立员工定期学习制度,把每周的一定时间定为集体学习时间,定内容、定地点、定人员,促进员工的发展。

四、工会要充分发挥职工之家的作用

工会的主要活动场所是职工之家,工会的很多活动都是以职工之家为载体进行的,所以工会要想实现促进员工素质发展这个任务,必须把职工发展进步与职工之家建设结合起来进行。

首先,要抓住骨干成员与青年队伍。骨干成员必须是业务与道德上的骨干,他们必须业务水平较高、对待员工热心积极,让他们组成医院的学习发展的示范力量,定期组织沙龙进行业务活动,互相促进、共同提升,同时为他们外出学习、考察、科研提供资金支持并进行大力的宣传,形成示范效应,打造品牌医生。

医生职业道德论文范文5

〔论文关键词〕道德困境道德难题规范缺失规范冲突角色冲突

现代社会出现了很多道德困境,这导致以解决道德难题为使命的应用伦理学的产生。一般而言,我们只要有了对特定的道德情境和与此相关的道德规范的理解和把握,在权衡利弊得失之后,就可作出道德判断和选择。这里不存在道德困境。但如果我们在做出道德判断和选择时,对相关事实情境的理解有分歧,可依据的道德原则又相互冲突,或是道德范畴及道德推理的有效性难以确证,就会陷入难以进行道德判断和选择的困境。这时道德难题就出现了。由此,我们可以依据道德难题产生的原因,把道德难题区分为三类:即相关事实不清而导致的事实性难题;道德规范缺失和冲突而导致的规范性难题;以及道德范畴和道德推理的有效性难以确证而导致的元伦理难题。规范性难题是应用伦理学研究和实践中碰到的最普遍的道德难题,主要表现为三类。

一、规范缺失性难题

现代社会的道德困境往往是前所未有的。因此,传统的伦理学理论和道德规范体系似乎已无力引导我们走出困境。按忧那斯的说法,这是因为传统伦理学具有的如下几个特征。(1)在时间上具有当下性。它们都对活动的直接标准加以规定,并且活动的主体和对象是同时存在的。(2)在空间上具有相邻性。伦理地域被限定在这样一些范围内:伦理主体和对象作为邻居、朋友或敌人相处,或作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弱者与强者以及所有人与人相互作用的角色相处。所有的德行对于这些相近的活动范围都适用。(3)伦理学知识注重此时此地,是一种适用于所有具有善良意志的人的知识。由于传统伦理学的上述特点,其确证和提供的道德规范适应的是传统社会的道德实践,但由于现代社会出现了处于传统伦理学视野之外的具有崭新性质的活动领域和利益关系,要调整这些活动和关系,必然面临传统伦理学理论和道德规范体系的某种空白而出现道德难题,即所谓规范缺失性道德难题。

代际正义就属于这类难题。代际正义是调整人类社会世代之间的利益关系的道德规范。我们可以把社会中各个世代之间的关系主要归纳为三种形式:家庭中的世代关系、同时存在的各个世代之间的关系和跨越时间的非同时存在的世代之间的关系。显然,就家庭中的世代关系而言,我们清楚对于长辈和后代应尽的道德义务。如父母子女之间的相互义务,对于未成年的子女来说,父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对于成年的子女来说,对长辈有赡养尽孝的义务。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就会受到道德或者法律的制裁,在这里没有规范缺失的问题。就同时存在的各个世代之间的关系而言,我们也清楚无论对于上代还是后代都有应该履行的道德义务。如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义务教育制度的建立,都规定有代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处理同时存在的世代之间的伦理关系时,也不存在规范缺失的问题。规范缺失性道德难题只出现在跨越时间的非同时存在的世代之间的关系之中。这个意义上的代际正义主要调整的是非同时存在的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的关系,这里的后代人是指“和现在的世代没有重叠的那些世代”[1],具体来说是“那些将生活在未来,但是直到现在最后一个活着的人死亡以后还没有出生的未来世代”[2]。AvnerDe-Shalit准确地概括出了这种世代之间关系的五个方面的特征[3]。(1)对这个世代关系中的世代之间的传递问题,人们必须考虑在技术进步的条件下,现在的资源更符合未来的生产潜力要求,因此,从一个世代到另一个世代的物品传递意味着后者将获得比前者因此遭受到的损失更多的价值。(2)在这种世代关系之中,预测后代人的需要和偏好是困难的,即使能够预测,在与当代人的需要和偏好进行比较的时候,也是极为复杂的。(3)我们与后代人在经济上的交流完全是单向的。我们为后代人进行储蓄、或对他们施加经济压力,他们都不可能进行回应,或者是在经济学意义上对我们进行“惩罚”。(4)后代人的人口规模是未知的。在这种世代关系中,不同的人口规模将影响对各种物品的分配方式。反过来,不同的分配方式又对后代人口的数量和身份产生影响。(5)在这种世代关系中,许多当代人采取行动的结果是不可逆转的。例如,造成某种物种灭绝的行为。这种不可逆转性影响了我们对后代人义务的本质问题的思考。

可见,代际正义问题超出了传统伦理学理论和道德规范体系的有效边界,使我们调整这种关系时,面临无规范可以应用的道德难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代际正义才“使各种伦理学理论受到了即使不是不可忍受也是很严厉的考验”[4]。除此之外,还有种际正义、基因伦理等问题,也都涉及规范缺失性的道德难题。

二、规范冲突性难题

规范冲突性难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道德冲突。道德冲突是人类道德生活中最为常见的道德困境。麦金太尔正是从道德冲突出发,来反思近代道德理论的困境的。麦金太尔认为希腊悲剧之所以为悲剧,不是因为当事人的过失,而是因为道德原则存在内在冲突。在具体的伦理困境中,当事人的道德处境与安提戈涅相似。他们不想违背道德义务,但是道德规范提供了相互矛盾的行动方向。道德冲突是道德难题的主要内容,一般来说,道德冲突有两种类型:其一是对抗性的道德冲突,即相互对立的价值体系之间的冲突;其二是非对抗性的道德冲突,即同一价值体系内诸要素在特定情境里产生的冲突。

第一,对抗性的规范冲突。恩格尔哈特曾提出道德朋友和道德异乡人的概念,道德异乡人之间的冲突,就是相互对立的价值体系之间的冲突。恩格尔哈特认为后现代的生命伦理学面对的是一个道德多元化的世界,深刻的道德分歧充斥着生命伦理学领域。处于不同道德体系、拥有不同道德传统的人们,对于人体改造等问题,可能有不同的看法。由于不能共享道德原则或道德观,他们之间的道德争端就难以解决。对于这些持有不同道德前提的人,恩格尔哈特称之为道德异乡人,反之则称为道德朋友。恩格尔哈特的论述具有普遍意义,道德朋友与道德异乡人之分,不只存在于生命伦理领域,也存在于其他伦理生活领域。换言之,在当代社会,人们常常要在两种层次上过自己的道德生活,即与道德朋友们共享的生活和与道德异乡人共处的生活。后者的生活必然要发生对抗性的道德冲突。

在生态伦理学领域里,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冲突就是这种对抗性冲突的典型。这种对抗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非人类中心主义主张生态系统整体的利益高于人类自身的利益,人的价值尺度低于并服从于自然生态系统的价值尺度,人的利益实现应以不破坏或有利于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为限度。与此相反,人类中心主义则主张人的利益高于一切,人的价值尺度是衡量一切存在的价值标准,只有当所有存在有利于人的存在和发展时,才是“善”的。其二,非人类中心主义肯定自然存在物与人一样具有内在价值,人与自然存在物是完全平等的,他们之间具有必然的伦理关系。与此相反,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认为只有人才有内在价值,自然存在物只具有工具价值而不具有内在价值。只有人与人之间才存在伦理关系,人和自然存在物之间不存在伦理关系。其三,非人类中心主义在人类对待自然界的行为方式上,强调人类不仅要以自身的尺度行动,而且要以其他存在物的尺度行动。主张通过对自然界的肯定、顺应和服从来实现人与自然界的和谐统一。与此相反,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在人类对待自然界的行为方式上,强调无论是对自然界的否定或者肯定,都是以人的尺度为标准的。自然界整体的完善发展应以不损害人的内在价值和生存为度。显见,这种冲突是基于相互对立的价值体系之间的,具有根本性质的分歧和冲突,由此而导致的社会决策的道德困境,就是所谓对抗性规范冲突导致的道德难题。

第二,在同一价值规范体系内,不同的道德原则规范在运用于同一情境时,彼此之间也会存在着矛盾与冲突的道德困境。套用上述恩格尔哈特的概念,这种冲突是可以发生在道德朋友之间的。

我们以不同的道德原则应用到安乐死的情境中所产生的冲突来予以说明。尽管关于安乐死的定义有了初步的共识,即安乐死是指使人生命感受上最小限度地承受痛苦和最大限度享受安详的一种死亡实施或死亡过程。但安乐死在法律和伦理上的争论似乎仍未平息,主要在于各种道德原则间的冲突。自主原则是为安乐死的正当性辩护的主要原则。人格利益的核心是人格尊严,即个人的自由自主。这意味着要允许人们根据自己独立的决定去过自己的生活,而不受强迫或干预。同样,一个人有权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身体,包括选择死亡。如果人们独立而理性地选择安乐死,那么,对人格的尊重将使得社会和他人有义务不干预甚至协助主动安乐死。正如德沃金所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当我们说某人有权利作某件事的时候,我们的含义是,如果别人干预他做这件事,那么这种干预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表明,如果为了证明干涉的合理性,你必须提出一些特别的理由。”[5]但在安乐死的讨论中,自主原则却可能与其他的道德原则发生冲突。其一,它会与不伤害原则发生冲突。不伤害原则是由英国思想家米尔最早提出来的,并得到了许多人进一步发展的原则。他主张应当给予个人最广泛、最大可能的自由,但同时也承认,如果允许一个人随心所欲,自行其是,必将引起伤害。因此,政府的干预是必要的。安乐死显然不只是私人的事,它涉及医生、病人、家属和社会等多重关系。患者可能与医护人员发生意愿上或实际利益上的冲突,也可能与家属发生意愿上或实际利益上的冲突,患者家属也可能与医护人员发生意愿上或实际利益上的冲突,而患者、患者家属、医护人员等又都可能与代表“社会公意”的“社会”这一抽象之关系主体发生某种意愿上或实际利益上的冲突。可见,安乐死的行为不是自我相关的,而是涉他的行为,都有可能因为伤害到了他人、家庭和社会的意愿和利益而不被允许。不伤害原则当然还包括不允许自我伤害。主动的安乐死也有可能是导致自我伤害的行为。因此,为了当事人自己的利益,可对其自主行为进行干涉,迫其促进自我利益或阻止其自我伤害。其二,除了具体的伤害,安乐死的行为也可能因为冒犯了他人而被限制。冒犯原则常常被用来作为反对安乐死的有力论证。因为安乐死确实有可能冒犯人们的职业使命感和。其三,它会和公正原则发生冲突。

需要实施安乐死的病人,常常要花费巨大的医疗资源来维持低质量的生存,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去抢救本没有救治可能性的濒亡患者,这会加重患者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减少医疗机构对其他患者的医疗护理,甚至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公平的。可见,社会公正原则的适用,往往是与自主原则相违背的。正是因为这些原则的彼此冲突,导致了安乐死的道德困境。

第三,同一道德原则应用于同一情境,也可能发生冲突。以基因改造中的自主原则为例。以前所出现的身体改造行为,如美体美容等,都是当事人的自觉自愿的行动。但基因改造是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塑造他人个性的举动,这就必然产生不同主体间自的冲突。例如父母有改造基因生产后代的权利,但这同时会限制后代自主选择的权利。

三、角色冲突

如果说,前述的规范冲突是在社会层面上说的,角色冲突则是在个体层面上说的。麦金泰尔在《道德困境》一文中指出,有关道德困境的哲学讨论引人注目。他认为,对一般人来说,这些境遇似乎确实成了问题。他提供了需要考虑的三个例子,其中第一个例子就是角色冲突的例子。它讲的是:一个道德上严肃的人(此人已承担或被分派发挥一个以上的社会角色的责任,有人会问我们每个人不就是这样吗)发现,履行一个社会角色的责任将阻止自己去履行另一个社会角色的责任。在应用伦理学领域里,角色冲突主要表现为职业角色和其他角色伦理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主要来源于以下三点区别。其一,职业道德的落脚点是职业全体,而角色道德的落脚点是社会个体。职业道德尽管看起来是直接约束每一个从业个体的,但实际上的目的在于维护职业整体的信誉与尊严。只有通过维护整个职业的利益,才能使每一个从业人员最终获益。这是职业道德与个体道德的根本区别,否则人们只要根据社会的规范体系来调整职业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就足够了,职业道德就无必要了。而角色伦理约束个体的角色行为,根本目的就是通过这种约束,使个体能扮演好这个角色,从而维护角色个体的尊严和人格。其二,职业道德是以职业为存在前提的,是对职业本质的反映,它调整的是通过职业活动而产生的职业内部及外部的各种社会关系,所以它调整的范围是相对有限的。相反,角色道德的调整范围就要广泛得多。它以社会个体的存在为前提,调整着社会个体与自然、社会以及自身的各种关系,而不仅仅是职业关系,如在医生的角色伦理里,除了与职业道德相联系的职业角色规范外,还包括了非职业角色,如先赋角色的公民角色,这是一生下来就具有的;还有身份角色,如某一宗教的信徒、某一俱乐部的成员等等。其三,职业的形成与发展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一旦形成则会在很长时期内存续下去。除了该职业的职业操作规范外,该职业世代相续的内在精神对职业的存续与发展发挥着根本的作用。这种内在精神是职业道德的本源。所以,职业道德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而其他角色伦理就不具有这么大的稳定性,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对同一个角色也许有不同的道德要求,如同是医生,在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对这个角色要求就不同,所以角色伦理有相对稳定的一面,但同时更具时代性。例如,救死扶伤一直以来就是医生的职业道德,但现代社会的医生却往往被要求对病人实施安乐死。

我们以医生的角色冲突为例。医生作为从事“专门职业”的人员,接受这种职业团体特殊的伦理规范的制约。忠诚于患者是医生职业伦理的核心。其一,忠诚包括了诚实的义务,但医患关系中的具体角色常常要求医生有善意的欺骗。因为有时如实地通知病情(特别是死亡预后的通知)会造成病患不安,破坏病患希望,减缓医疗效果和导致病人自杀等。况且某些病患(特别是重病且濒临死亡的病患)其实并不想知道关于自身状况的实情。其二,忠诚包括了为患者保密义务,但医患中的社会角色常常要求为了公共利益或其他利益而放弃保密。如果不相信医生会保密,病人就不愿意对医师提供资讯或让医师做完整的检验,而没有这些资讯,医生就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及建议。实际上,保密是忠诚的具体化。但保密有时会与他人、社会的利益相冲突,如患者携带了艾滋病毒,此时,医生一方面要考虑到病人的利益和要求,为之保密,免其遭到歧视和排挤;另一方面,医生的职业终究与一般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不同,它提供的服务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对于从事医生、律师及牧师等职业的人来说,最根本的价值是为公众服务的精神,因此,他在履行对患者的忠诚义务的同时,还要忠于公共利益。为了公共利益,医生就有可能放弃对患者的保密义务,这两者就发生了冲突。其三,忠诚包括了医生信守承诺的义务,但医师有时会面对冲突的情形。如父母带小孩就医,医疗人员应对病人(小孩)负忠实义务亦应对契约的相对人(父母)负忠实义务,此二义务间有可能发生冲突。

上述规范性难题所导致的道德困境既出现在传统伦理学领域,也出现在应用伦理学领域,其中,规范缺失性难题和对抗性难题是应用伦理学关注的主要问题。

参考文献

[1]D.ClaytonHubin,JusticeandFutureGenerations,PhilosophyandAffairs,Vol.6,No.1,1976,p.70.

[2]SeeLawrenceB.Solum,ToOurChildren’sChildren’sChildren’s:theProblemsofIntergenerationalEthics,LoyolaofLosAngelesLawReview,Vol.35,2001,p.171.

[3]AvnerDe-Shalit,WhyPosterityMatters,LondonandNewYork:Routledge,1995,pp.4-5.

医生职业道德论文范文6

[论文关键词]法律伦理;法律道德;职业伦理教育 

 

法律伦理,从广义上说,包括法律制度伦理与法律职业伦理;从狭义上说,仅指法律职业伦理。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者在其职务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法律职业伦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职业者忠诚于法律、公平对待当事人、廉洁自律等等。一般认为法律职业人应具有三种素质,一为法律知识,一为社会常识,一为法律道德。其中,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人应该具备的素质之一,是构成法律职业人整体素质的重要内容。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法律职业道德要求其做到信仰法律、心存正义、廉洁公正、忠于职守,这种道德人格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2003年12月9日在山西大学所作“法学教育”专题报告中说:“法学是价值之学,真正的法学教育应是价值观的教育,应是法律正义观的教育,高等法学院校应是法律价值观的集散地。”法律职业人的道德伦理素养决定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和前景,因此,必须予以重视。 

 

一、重视法学职业伦理教育之理由 

 

法学职业伦理是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乃是一国法律制度最基本的造型因素之一。作为培养决定社会最终公平正义的法律职业人士的法学教育必须重视职业道德教育,笔者认为重视法学伦理教育的理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职业伦理是公民道德素养的高度概括。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一定的道德伦理要求,这些基本的道德伦理要求规范着公民的行为,使社会在有序的状态下运行。在中国,这种道德伦理的规范作用尤为突出。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封建儒家伦理对当今社会仍然有巨大的影响,伦理型文化是我国文化的特质,是我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区别。在重视伦理道德的中国,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的道德素养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公民的道德标准是法律职业伦理的基石。法律伦理是伦理精神的集中体现,它根植于我国社会的一般伦理之中。离开社会一般伦理,不可能形成法律伦理。作为法律职业人士首先应当具有一般公民所具有的基本道德素养。这是作为公民而言,应当做到的最基本的为人准则。一般公民具有的道德素养,法律职业人士当然应当具有。因为法律职业伦理无非是公民的一般道德标准在法律领域的高度概括,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公民在特殊领域应当遵循的社会一般道德准则。在国家重视和提倡提高全社会公民的道德素养的大环境下,重视和提高法律职业人士的道德素养是重视公民道德素养的必然要求。 

2.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人必备的职业道德。法律职业人首先必须具备合格公民的道德底线,但仅止于此是不够的。法治是法律职业人之治,法律职业人作为实现法治的关键因素,必须具有其他公民所不具备的职业道德素养。如同医生应当遵循医德、教师应当遵循师德一样,法律职业人也同样应当信守特殊的法律职业道德。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早在为民国法律教育所做的规划中就提出:“有了法律学问,而没有法律道德,那是不合乎法律的本质意义,也不合乎法律教育的目的。”法学院校培养的法律人才须具有刚直不阿的品行,要“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要不徇私情,不畏高压,尊崇法律。而忽略法律伦理和法律理想的法学教育只能向社会输送高级渣滓,甚至成为破坏良好社会秩序的害群之马。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律的实效。因为“当一条规则和一套规则的实效因道德上的抵制而受到威胁时,它的有效性就可能变成一个毫无意义的外壳。”可见,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对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3.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防范司法腐败的重要手段。当今,司法腐败现象严重,形形的司法腐败在社会中普遍存在。司法腐败泛滥的现实使人们开始深思导致司法腐败的深层原因,在对司法腐败追根溯源的时候,人们发现法律职业人的道德伦理素养是导致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律职业者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相对于外部监督制约而言,职业道德和自律是更为重要和有效的控制司法腐败的重要防线。法律职业人的整体素质不高、欠缺法治国家所要求的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是导致司法腐败的直接因素,这一因素比制度不完善等因素更为直接和关键。因此,化解和遏制司法腐败,必须从重视法学伦理教育开始,从源头上堵截司法腐败的产生。可见,法律伦理教育是遏制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 

基于以上理由,笔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必须在法学教育中给予足够的重视。那么,我国当今法学教育中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怎样的呢?这需要对我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现状予以概览。 

二、法学职业伦理教育之现状 

 

从我国当前法学教育中的职业伦理教育现状看,在我国当今法律教育中普遍存在忽视法律伦理教育地位的倾向。法律职业伦理培养的缺失是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之一。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法学教育缺乏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高等法学教育应当承担传授法律理论知识,培养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和进行法律价值观教育,树立法律正义两方面的任务。但是,我国现今高校法学教育只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始终未对法律正义价值观的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缺少法律伦理方面的研究,也没有开设法律伦理方面的课程。截至1999年,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本科、硕士和博士的培养规定中都没有把法律伦理作为培养要求。虽然在1999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首次明确地把“法律职业伦理”作为一门课程单独设置,但其使用的教材内容空泛,难以达到培养法律职业伦理素质的目的。目前在我国只有少数高等法学院校开设了《司法职业道德》选修课程,至今还没有高校专门从法律伦理角度开设课程。高等法学教育长期没有把法律伦理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一直为我国法律教育所忽视,这无疑是高校法学教育的一个重大缺陷。而在法治发达的西方高校法学教育中,大都设有司法伦理之类的法律职业道德训导课程。比如英国的《律师职业行为指引》一书每年都出版一本,在法学院的教学中是重头戏。而我们的高校法律教育至今在这方面还是空白,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2.司法考试忽视对司法伦理的考察。国家司法考试作为公民进入法律职业圈的门槛,在考察法律职业人对法律专业知识掌握的同时,却没有将职业伦理作为一个考察内容在考核中予以重点考核。虽然在司法资格考试中,有关于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考试内容,但是,法律职业是实践性极强的活动,法律实践中要求的法律职业伦理不能通过书面考试的方式考察出来。掌握法律知识、通过书面考试的人并不必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较高的道德伦理素养。司法考试对考生伦理素养的考察与实践中的要求相差甚远,难以达到考核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的目的。 

3.法律职业伦理观念教育意识淡漠。以往我国高校法学教育一直是重知识性传授的法学教育模式,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以诠释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为主要教学内容,不关注隐含在法律背后的法律理念和价值取向,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价值和伦理的阐释和关怀,导致许多法学专业学生只知法律的条文,不知法律的价值和伦理。老师在传授法律知识的时候,忽略对学生法律伦理素养的培养,只注重理论知识的考察,不重视道德伦理修养,使本应在日常教学中应当做到的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和言传身教成为空中楼阁,这是作为教育主体的老师法律伦理教育意识不强的必然结果。 

 

三、完善法学职业伦理教育的设想 

 

法律职业人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主持公道。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教育除专业知识教育外,还应特别注意法律职业人的道德素质教育。因为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要求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者不仅应该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应该具有高尚的司法品格,遵守司法伦理。法学教育是形成法律职业人士司法伦理素质的基础。法学教育应重视道德教育与信仰教育,使学生对法学知识系统了解与把握的同时,促使学生形成法律信仰。为实现上述目标,完善法学职业伦理教育,笔者认为应当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