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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调查报告范文1
(一)税务行政诉讼类风险
是指税务执法主体因实施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而引起的税务行政复议撤消、税务行政诉讼败诉、税务行政赔偿等后果和影响。从目前的情况看,税务执法案件对法律举证的有效性是当前执法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一旦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概率就会很高。从败诉案件看,一是税收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程序违法主要是指违反法定方式或者是违反法定的具体要求。税务机关的日常具体行政行为中,往往重实体、轻程序。突出表现在:(1)无执法权的人参与执法,如工勤人员参与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2)开展日常税务检查工作时,该出示税务检查证而没有出示,收集的证据资料纳税人未签署或者盖章;(3)应当告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而没有告知;(4)达到听证条件的,应当告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申请举办听证而没有告知;(5)所收集的证据来源不法定、手段不合法,证据应当在听证会进行质证而未进行质证;(6)违反法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有的未经批准,擅自临时查封纳税人的物品、随意扣押纳税人的商品,有的未履行事前告知,未通知当事人到场等;(7)有的应经有关负责人批准的案件不经批准擅自作出稽查结论等等,最终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二是引用法律法规不准确,在《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中定性和处理不是引用法律法规等高级次条文,而是引用内部文件、工作规程等低级次条文,且引用的条款不准确,适用性和针对性不强,导致定性模糊、征纳双方争议过大,从而败诉。
(二)税收管理作为类风险
?是指在税收管理过程中由于执法主体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职能中应作为而未作为、未完全作为或作为了未赋予的职责职能范围以及作为不当的管理事务而形成的影响和后果。其主要表现在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未依法保障或侵犯了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未完全执行征管工作流程、税务登记不准确、纳税人性质认定错误、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审核不严、减免税概念划分错误、“双定户”定额程序不全、政务公开不及时、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税款征收方式不统一、税率执行错误、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审核不严、日常纳税辅导不细致造成纳税漏洞、纳税人只需履行备案手续的纳入了行政审批程序等行为都是其具体体现。
(三)税务司法渎职类风险
此类风险的界定应以《刑法》中关于税收渎职犯罪的相关条文和检察机关对税务渎职犯罪的立案标准为依据,主要表现为:一是不严格履行征管职责,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偷税骗税等犯罪活动不查不问,对群众的举报听之任之,不认真查处,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肆意进行偷逃骗税等犯罪活动;二是税务行政执法案件中由于地方保护、政府干预、怠于暴露问题等原因对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拖而不送受到刑法402条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追究;三是税务征管失职失误,造成不征、少征国家税款和国家税款重大损失触犯刑法第404条不征、少征税款罪以及第405条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这两种定罪额度标准低,10万元以上的税款损失即达到立案条件,在日常税务征管中稍有疏忽便极容易达到这个税款额度,形成不征、少征和税款流失的法律客观后果,另外对“”这个前置条件司法解释涵盖范围非常广,且在目前司法实践掌握中仍然存在着较大分歧,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主观故意这个法律要件的“明知后果”情节在实际税收征管中更是难以把握和判定,不同的法官理解不同认定也不同,因此对于税务干部的执法风险同样极高。如果由于疏忽大意,严重不负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即使没有的法律前提,仍有可能触犯刑法第397条规定的罪。正是基于以上几点原因,司法渎职类的风险已成为税收执法中最应引起高度重视和需防患的一类风险。
二、税收执法风险成因分析
(一)税收执法依据潜伏执法风险
一是法律层次低。我国现行税法中属于法律的只有《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3部,其余大量的是法规和规章,法律级次低、效力差,这给税务执法行为留下隐患,因为法院在行政案件判决时对规章是参照使用,可能存在不使用的情况。
二是实体法内容滞后。现行税法多为上世纪90年代初制定,其内容老化,明显滞后。为此,不得不以税收规范性文件作大量的解释、补充,每年各级部门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数百期之多,有财政部和总局联合下发的、有总局下发的、有省局下发的,数量浩大、内容繁多、更新频繁、衔接性差,给税务人员学习和适用带来极大压力。如在ctais中对饲料、其他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企业进行免税核定时使用的分别是财税[2001]121号、财税[2001]113号、财税[2001]78号文件,但关于这三类企业的免税政策既有财政部和总局联合下发的,又有总局的、省局的,甚至一个部门有好几个文件,纳税人在免税申请时适用的是五花八门,也让税务部门在审批时难以适从,如果因为纳税人不适用财政部和总局的文件而不予审批,将承担行政不作为的后果。此外,不同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于缺乏相互沟通,造成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即使适用文件正确,一旦执法行为引发讼争,由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效力不足,据此做出的执法行为,面临败诉风险。
三是《征管法》潜伏执法风险。《征管法》规定税务执法主体违反法律应承担责任的条款达12条。譬如,《征管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不征少征税款”属渎职行为,轻者给予行政处分,重者追究刑事责任。虽然立意很好,但后患无穷。“”与“工作疏忽”有时很难界定,任何导致税收流失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追究责任,执法风险可想而知。
四是政策制定不科学。各级税务机关为了更好地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往往都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详细、更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规定。这些办法和规定虽然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却忽视了对本系统人员的法律保护,一旦出了问题,也为司法机关追究税务人员的责任提供了依据。如目前大力推行的纳税评估方式,既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又缺乏规范的操作规程,就是国家税务总局临时制定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其操作性也不是很强。各基层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方式各不相同,管理不像管理,稽查不像稽查,隐患较大。像纳税评估税款的定性及入库问题,在当前使用的“综合征管软件v2.0”中就没有这一模块,如果按“查补税款”入库,就变成了稽查模式;如果按一般申报入库,又变成了征管模式。有些税务机关为了取得纳税人的配合,向纳税人宣传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开展的一项优化服务措施,在纳税评估中发现的偷税行为也不转交稽查处理。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国税系统的纳税评估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如果我们不能有效解决纳税评估在政策适用上的问题,将会带来严重的执法风险。
(二)税务部门自身因素引发执法风险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税收执法人员,对依法治税缺乏全面深入的理解,思维方式落后于时代要求,法律意识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认为依法治税就是针对纳税人而言,而忽略了自身的法律意识的提高,直接引发税收执法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执法人员业务不熟,违反法定程序。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深入学习和钻研税收业务,不懂装懂,凭感觉、凭经验执法而造成执法错误。二是税收执法人员对税法及相关法律的理解有偏差,执法质量不高。如制作税务执法文书不严谨、不规范,使用文书或引用法律条文错误,能够引用高阶位的法律法规却引用低阶位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法中不注意收集证据或收集的证据证明力不强等,给司法机关追究留以口实。三是侥幸心理导致风险。许多税务人员明知程序不到位、操作不合法,仍我行我素,不加纠正,以为以前都没事,别人都没事,自己也不会有事。最典型的就是在进行纳税检查或送达税务文书时,因熟人熟脸而不出示税务检查证明或一人前往等。四是税务人员、、带来的风险。如不征或少征税款,徇私出售发票,虚假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得了好处不移送达到刑事标准的稽查案件等。
(三)外部环境存在风险诱因
一是形势发展增加执法风险。生产经营方式日新月异,日益复杂化,纳税人偷逃税形式多样、手段翻新、日趋隐蔽化,这些都增加了税务部门税源监控、税务检查的难度,增大了执法风险。二是外界对税务工作的熟悉度和关注度增强考验着执法水平。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法制的完善,广大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增强,越来越注重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税务人员任何损害纳税人正当权益的执法行为都可能引发行政诉讼,而且败诉率极高。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检察机关和纪检检察部门对税务行业的熟悉程度、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从近年来检察部门查办的涉税案件中就可以看出。税收工作任务重、责任大、矛盾多,成为一个高风险职业。三是地方政府行为增加执法风险。一些地方政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替纳税人说情,致使税收政策难以执行到位,执法风险却由税务部门独自承担。
三、规避和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的建议
(一)完善税法体系,规避政策风险
税法纰漏产生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因此,完善税法体系,修正税法纰漏,是规避风险的治本之策。一要提高税法层次。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及税法的构成要素等必须且只能由代表民意的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法规只是在法律的约束下对法律规定的事项进行补充、细化和说明。考察世界各国的税收立法状况,大多数国家也都是以税收法律为主、税收行政法规为辅。而我国除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由税收法律调整的,其他税种都是由国务院的暂行条例调整的,在构成税法体系的形式结构方面,占主体地位的还不是税收法律,而是税收行政法规。因此,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等其他税种的暂行条例修订升级,上升为法律,提高法律效力,减少执法风险系数。二要修订现行法律法规,从根本上降低执法风险。如《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都是国务院*年制定的,迄今已近15年,为适应税收形势的变化,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制定了很多补充性的规范性文件,如与增值税有关的减免税规定、消费税税目和税率的调整等,应把这些内容直接加进暂行条例里,逐步完善。
再如,《征管法》在对偷税处理时规定0.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使得税务机关在处罚时自由裁量权太大,一定范围内会对税收执法的合理性、公正性造成影响,应适当修改。三要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导具体工作、解决具体问题的直接依据,直接影响执法结果,制约执法效果。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是规避执法风险的需要,具体要求为:制发宜慎重,切忌过多过滥,税务机关制定各类操作规程、办法,须经法规部门审查,并深入基层搞好调研、研讨,对其可行性、科学性全面论证,防止出台与法律相悖、与政策相左的文件;表述宜严谨、周密、清楚,力戒模棱两可、含糊不清、产生歧义;政策宜稳定,切忌朝令夕改,前后矛盾,文件打架,让人无所适从;清理要及时,对过时、失效文件及时清理,公布废除,避免基层错把“鸡毛”当令箭,导致执法失当的风险。
(二)强化风险意识,化解现实风险
要想打造平安国税,当好平安税收执法者,首先要有风险意识。一要增强法制观念。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系,为税务干部长期开设“法律课堂”,结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引导税收执法人员清醒认识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环境,知法、懂法,克服执法行为中的侥幸和麻痹心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二要端正执法观念。要在税收管理理念、税收服务意识、税收征收习惯、税收道德观念等方面与时俱进,提高对事务的判断力,提升处事经验;改变习惯的、传统的工作思维和征收方式,屏蔽求简单而忽略程序,求快捷而忽略方式的现象,避免和减少执法过程中的拖拉和随意性,尽可能不给执法风险留余地。三要搞好风险预测。研究和探讨税务人员涉税犯罪规律,定期结合岗位实际自查执法风险点,提高防范针对性;定期不定期召开税收工作评议会,邀请纳税人代表、特邀监察员等对税收工作“把脉问诊”,对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时纠正,防患未然。
植物调查报告范文2
一、城市公交服务质量之现状。
1、服务范围单一。目前城市公交的服务,说到底还主要停留在司乘人员对乘客的服务上,城市公交的管理部门和企业的服务理念还处于服务的初级阶段,只是简单的对司乘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殊不知城市公交的服务应该是一种全方位的服务,不仅是司乘对乘客的服务,还有乘客对候车环境、线路运行质量、准点率要求等。
2、服务速度缓慢。城市公交乘客投诉居高不下一直是城市公交面临的一大难题,乘客普遍反映城市公交服务质量问题之后,相关部门和企业还没有及时地对乘客的服务要求加以满足。
3、服务监管不力。城市公交普遍都是按照对运输企业的管理方式对城市公交企业进行管理,但是城市公交有其独特性,许多对运输企业的管理方式可能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对城市公交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管,但是监管的时候没有相应的依据,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没有相应的授权,导致管理部门在服务质量监管的时候手段单一,不能起到相应的威慑作用。
二、城市公交服务质量之因素。
1、方便性。指线路网布设的合理性、线网密度的高低、换乘系数的大小、发车频率的高低、站点布置的合理性等。
2、快捷性。指乘客在从起点到终点的整个出行过程中的出行时间,包括车内时间和车外时间,车内时间主要由运行速度决定,车外时间则与线网布设及站点布设合理与否等因素有关。此外,发车频率、换乘设置及换乘工具的迅速程度也会对城市公交的快捷性产生影响。
3、安全性。指在城市公交运行过程中保证乘客的生命不受危险,身体和精神不受伤害,以及携带财物不遭受丢失和损坏。
4、经济性。合理、便宜的票价是城市公交吸引乘客的主要因素,票价的制定既要保证城市公交企业的效益,又要考虑到乘客所能接受的票价高低的该地区的经济水平。
5、舒适性。指乘客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在满足了方便性、快捷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的情况下,对服务过程的舒适感知晓度,也就是车厢内的设施和服务是否适应和方便乘客的需要。
三、城市公交服务质量之问题。
1、重视不够。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对员工起榜样和表率作用,
他们不注重服务质量,只顾眼前的经济效益和生产规模的扩大,不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在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即使企业已经制定了服务质量标准,也不会长期为员工们接受和实施。
2、观念落后。公交企业往往把服务质量放在整体观念上去考虑,认为产生服务质量问题原因是由于作业层工作的不到位,把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质量控制认为是由专门的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认为服务质量的评估,处理和沟通应由管理部门来完成。
植物调查报告范文3
现将本次义务支教活动的筹备、实施及效果等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目的,认真筹备
为了积极宣传青岛农业大学,让众多学生及老师了解我校,了解植物科技学院,增强我院学生社会实践能力,让学生站在老师角度去思考,去体会老师的辛苦,增强学生的尊师品德,同时为了帮助当地缓解师资压力,救助贫困学生,为今后开展一帮一活动打下基础,我们经过和邹城东滩矿多次联系,开展了此次义务支教活动。
当明确活动目的并制定具体方案后,院分团委学生会通过海报、网络等渠道在全院学生中进行宣传,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得到了全院同学的积极响应,并且有很多同学踊跃报名参加,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丰富了本次活动。经过申请和考察,最后确定了由刘提,郝翠,刘延楠,仇宗浩等四名学生参加此次义务支教活动。
为了顺利完成此次义务支教活动,在出发之前我们多次与东滩矿学校领导和老师联系,并且在7 月8日进行了实地考察,确定了行程路线。根据东滩矿中学校方领导的要求及反馈的信息,我们确定了本次活动实施的具体方案。当团队于7月28日到达东滩矿中学后,首先根据校方年级主任的建议,将学生进行了分班,在29 日与校方老师进行了交流并召开了学生家长见会面。根据老师和学生反馈的信息,制定了这次活动的具体教学计划,同时使校方老师,学生及其家长对团队有了初步了解,为今后的教学打下了基础。
在出发之前,我们组织召开了团队成员会议并进行了分工,强调了安全问题并明确了责任意识。根据教师应具有的基本素质,我们进行了相关知识的准备,并对学生在当地的安全、生活、形象及其处理好和校方老师、学生及其家长和当地群众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指导,并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为本次活动的顺利完成提供了保证。
二、同心同德,努力完成教学任务
根据东滩矿中学领导反映,由于师资力量的欠缺,造成一大批学生成绩不够理想,甚至许多学生有厌学表现和退学思想。针对这种情况及团队的实地调查,最终与该校领导商定,将此次义务支教活动的教学内容定为英语基本要素,英文歌曲,英文电影。
在教学过程中,团队以提高学生英语口语为特色大胆尝试了各种模式以辅助教学。注重听力与口语的培养,比如组织学生用英语表演《皇帝的新装》、《小红帽》等话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还让同学们作各种各样的游戏以告诉他们注重团队精神。并且组织同学们到户外一起大喊英语,表现出了我们李阳疯狂英语协会的特色。
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其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有所提高。我们首先举行了专题班会,讨论当代中学生的优势及存在的问题,使他们能够更清楚的认识自己,了解社会。其次是举行了多次意义深刻的英语辩论赛,既锻炼了他们的英语口语能力,培养他们的团队意识,而且让他们扩展了知识面,体验了辩论赛的氛围。再次,利用课余时间给学生讲解篮球和足球的规则与打法,并且组织了两个班之间的篮球与足球的友谊赛。在本次活动的最后,我们于8月8日下午举办了一欢会,该校部分领导和学生家长也应邀前来观看,并得到了他们的认可和表扬。
在整个支教过程中,我们始终以一名当代大学生应具备的素质严格要求自己。团队的每个成员在行为上严格要求,认真对待东滩矿中学分配的工作,积极组织备课,耐心详细的讲解,认真批阅作业,确保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三、深入当地,宣传青农
为了更好的了解当地,顺利的完成支教活动,并宣传青农大,团队采取了家访、走访当地政府等方式来进行,使整个支教过程得到了当地的广泛关注和良好反应。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更深入的了解学生的情况并宣传我校,我们走访了许多学生家长,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对我们活动给予了很高评价,同时也非常支持及感谢我们的工作。通过与学生家长的交流,使他们加深了对青农大的了解,他们的赞誉是给予我们工作的肯定。
为了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系并宣传我校,同时了解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团队先后三次走访了当地政府。当地政府对我们的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你们的到来是全矿人民的荣誉。我们通过对东滩矿的农业、教育、卫生等方面进行了专门采访。从采访中我们收集到了很多有价值的信息,这些为下一步更深入的农业合作(如蔬菜种植,养鱼等)及一帮一助学活动奠定了基础。
在短短十天的支教过程中,与我们接触最多的是东滩矿中学的老师和学生,对我们反映最强烈的也是老师和学生。短暂的十天,我们深知自己带给学生的知识是非常有限的,我们的重点是培养学生们的学习兴趣,传授一些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以便于他们今后的学习。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我们在抓好基础知识的同时力求方法的新颖,尝试用不同的方法给他们讲解知识。学生的评价是:讲的好、方法多、易懂。老师的评价是:你们这样的英语教学模式是我们建校以来的首例,对本校的教学有很大的启发,你们对学生的态度,值得我们每一个老师反省自己。随着课程的推进,许多以前不喜欢英语的学生对英语产生了兴趣,许多以前不学习的学生开始认真听课。临别时的眼泪和我们上车后听到的一声“祝你一路平安,朋友一生一起走”是对我们十天努力工作的最好答案。
虽然这次义务支教活动已经圆满结束,但后续工作还有很多,我们计划发动全院甚至全校的班级对我们所调查的几名贫困生以一帮一助学的形式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我们还将组织一些学生与当地的学生通信,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如学习、经济等方面所造成的压力,在这次义务支教的同时,我们还了解到当地有很好的农业发展潜能,只是缺乏相应科学技术方面的人才,如果可能的话,我们打算联系如植科、水产、园林等院系,再次回到邹城东滩矿,我们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植物调查报告范文4
区供应商商会是区工商联所属的一个行业商会,其会员均为赣南贸易广场有一定规模的经销商,经营范围是食品、日用生活品的批发销售,为市十八个县(市)的超市和零售商场供货。目前企业经常出现聘用的业务员截留、挪用销售货款后逃跑等职务犯罪行为,事后又难以挽回经济损失。出现这种现象,不但在出事企业而且在整个贸易广场都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会员们说:“现在生意难做,工人更是难管。”据不完全统计,区供应商商会22个会员企业中,有8个企业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这种情况,占企业总数的36.4%;从2003年起至2010年5月止(大部分发生在2007年以后),22家企业累计发案25宗,其中万元以上5宗、10万元1宗;作案人员25人,累计发案金额约27万余元。据反映,贸易广场其他不是供应商商会会员的企业中,业务员职务侵占犯罪的情况也很普遍。
另外,我们也走访了部分从事工业生产的会员企业。从调查情况来看,按订单组织生产,回笼货款、有健全的产品销售网络和管理制度的企业,企业员工职务侵占犯罪的现象不多,但按传统营销模式,自行派业务员上门推销产品,开发市场的企业,业务员职务侵占犯罪现象就较为严重。
企业业务员职务侵占犯罪的主要手段是:
1、截留销售货款。业务员在职期间,受公司委托到业务单位收取货款后,不及时交回公司,累积到一定数额后,携款潜逃。
2、挪用销售货款。业务员受公司委托到业务单位收取货款后,不交回公司,而是用于赌博、吃喝玩乐等消费,事后款项无法补回,便不辞而别。
3、违规操作,私吞公款。擅自提高商品销售价格,非法私吞销售差价;擅自转卖公司商品,私吞销售货款。
4、巧立名目,侵占公款。如虚列支出报账、谎报结账凭证遗失、虚构债权、谎报遭窃等,以恶意占有公款。
5、监守自盗。一会员企业仓库保管员利用职务之便,偷盗自己看守的仓库商品,价值8000余元。
6、恶意骗取。有个别业务员在多个公司工作过,而工作过的企业都有侵占公款的行为,显而易见是恶意骗取。
由于存在着受理难、费用高、执行困难等实际问题,企业发生员工职务侵占的犯罪案件后,大都选择不向公安部门报案。
二、员工职务侵占犯罪产生的原因及后果分析
为什么会产生如此严重的企业员工职务犯罪现象,我们分析有如下原因:
1、企业营销模式落后和内部管理不善,给犯罪人员有可乘之机。有的企业仍沿袭传统的营销模式,大量的钱物由个人经手,加上管理制度不严密,如公司与员工没有签订规范的用工合同,双方的责权利不够明确;企业在商品的实物管理及货款的收取、核对上制度不严,手续不全,时间不快等,给员工职务犯罪留下破口。
2、员工整体素质偏差。一是员工来源渠道杂乱、入职门槛低,有从网上招聘、社会上招聘、朋友介绍等,对其真实身份,本人经历无法作详尽的了解,鱼目混珠、良莠不齐;二是员工招聘进入企业后,企业缺乏对员工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特别是重要岗位的员工的思想道德素养和业务技能偏低,不能满足岗位的要求。
3、社会风气低下。目前在企业员工中缺乏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缺乏,不畏法律的尊严,不以犯罪为耻,使得员工职务犯罪有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气候。
4、对犯罪行为查处不力。由于企业对员工职务犯罪行为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又由于各种原因法律没有严厉制裁,使这种犯罪的倾向没有得到及时的遏制。造成一方面有的原来安分守己的员工受影响,予以效法;另一方面犯罪人员则肆无忌惮,变本加利,继续作案。
三、几点建议
1、要加强法制宣传和公民职业道德教育。要广泛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形成讲文明、讲道德、讲法制,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市场和企业员工遵守“诚信、公平、情义、服务”的道德准则,打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
2、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倡导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将防范职务犯罪的关口前移;用制度管人,严明纪律,对员工的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要努力摒弃传统的营销模式,采取先进的销售、结算方式,保证资金安全;要加强对员工的法律知识、道德素养、经营管理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要在企业大力倡导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3、建立个人经济犯罪档案信息库。建议公安、工商、劳动就业等部门建立个人经济犯罪档案信息库。企业报来员工职务犯罪案件,一经查实,有犯罪行为的员工就被列入“黑名单”,进入档案信息库,当企业要招聘重要岗位工作人员时,即可在档案信息库中查询,对那些不讲诚信,道德操守差,特别是有恶意骗取行为的人员,做好事前防范工作。不给这种人再有任何机会,确保企业不受损失。
4、集中清收欠款。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建议法院对已生效案件判决要强制执行,及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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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013年6月,本课题组以发放表格与会议座谈的方法,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保护单位进行了调查。内容包括四大部分:项目概况(名称、传承时间、传承地域、入选名录级别、所属类别、项目简介等),传承群体情况(传承人数量、平均年龄、代表性传承人数、传承代数、传承人级别、传承方式、传承谱系),保护现状(保护单位的名称和性质、专职保护机构、专职保护人员、专门保护制度、立档、传习场所、传习活动、保护资金、传承补助金、商标注册、专利保护、立项研究),需求与建议。
2调查结果
2.1基本概况
本次调查共54个项目,其中包括4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13个省级项目,传承区域位于贵州、重庆、云南、湖北、内蒙古、青海、甘肃、安徽、湖南、河南、天津、山西、浙江、北京、江苏、福建、深圳、上海18个省(自治区)、市。本次调查的中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有中医针灸(2项)、中医养生方法(2项)、中药炮制技艺(2项)、老字号传统中医药文化(2项)、中医诊疗方法(8项)、中医传统制剂方法(12项)和少数民族医药(26项)7个大类,其中少数民族医药类项目涉及8个少数民族,包括傣族(2项)、彝族(1项)、藏族(4项)、苗族(3项)、瑶族(2项)、蒙古族(11项)、土家族(1项)、畲族(2项)。
2.2传承情况
本次调查发现,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时间在100~1000年间,主要集中在100~200年间;传承代数在2~40代间,大多数在4~6代之间。如山西平遥道虎壁王氏中医妇科,从南宋时期传承至今已有800余年,现已传承29代。这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有比较长的历史,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1]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要求,体现了传统医药文化的历史感。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性的文化遗产,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延续中起着重要作用,每一个项目都有相应的传承人来传承。调查发现,各项目间传承人数量差别较大,在调查的54个项目中,有20名以上传承人的项目有17个(31%),16~20名的项目有6个(11%),11~15名之间的项目有5个(9%),而传承人数低于10名的项目为26个(48%)。目前,中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人数上出现了两极分化的现象。发展比较好的项目传承人数相对较多,在20名以上,如四大怀药种植与炮制技艺传承人数已达到85名,蒙医正骨术的传承人数达到100名;也有项目传承人仅1~2名,如苗医药癫痫症疗法传承人仅1名,赤铜炮制法传承人2名。本次调查的项目共涉及代表性传承人99名,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3名,省级传承人40名,市级传承人14名,县级传承人6名,未经各级政府认定的传承人16名。这些代表性传承人的年龄,主要集中在40~60岁之间,平均58岁,30岁以下的传承人仅4名。表明中医药类非遗的传承人所面临的老龄化急待解决。目前,后继乏人仍是中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面临的一大问题。本次调查发现,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方式目前仍然以家族相传和师徒授受为主。其中,通过师徒授受方式进行传承的项目29个(54%),如山西的定坤丹传统制作技艺就是以师徒授受的方式进行传承:(1841年)刘定川、王志杰-(1899年)诸效关、庞永富-(1921年)柳子俊-(1971年)柳惠武、宋应龙-(1986年)李建春、杨兆恒、高占龙。而贵州的廖氏化风丹制作技艺则是以父子相传的家族传承方式进行:廖品武-廖光绪-廖耀寅-廖溁龙-廖元辑-廖炯-廖德型-廖铭诏-廖木赓-廖树才-廖熙华-廖小刚。这种以家族相传的方式进行传承的项目有10个(19%)。家传与师徒授受同时运用的项目有7个(13%),如刘氏刺熨疗法。家传与院校教育均有的项目3个(5%);师徒授受和院校教育同时运用的项目3个(5%);有学院校教育的师徒授受、家族相传和院校教育三者共用的项目最少,仅2个(4%);没有一个项目是仅运用院校教育传承。由此可知,我国中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发展方式主要延续传统的师徒授受和家族相传两种方式,而现代院校教育只是作为一种辅助方式。
2.3保护情况
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后,尽管各保护单位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但由于保护条件和重视程度不同,所以对项目的保护情况也不同。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根据单位性质可分为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个人独资、保护协会和社会团体。本次调查的54个项目中有32个项目(59%)的保护单位是事业单位,19个(35%)是企业单位,以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为保护单位的分别是2个(4%)和1个(2%)项目。54个项目中有42个项目设立了专门的保护机构和保护人员。在有专人保护的保护单位中,专职人员数量存在很大差别。专职人员数量最多的有20名,最少的仅1名。而且将专职人员定为1~2名的保护单位有20家,专职人员超过10名的保护单位仅4家。表明各保护单位在设置专门保护机构的工作中存在不足。在资金投入方面,54个项目中只有12个项目(22%)曾获得保护资金,数额20~450万元;24个项目(44%)有发放传承人补助资金的记录,传承人1年所得资金补助一般较少,在1000~20000元之间。在有保护资金的12个项目中,7家保护单位是医院或诊所,4家是企业单位。由此可见,医院、诊所和企业在对项目资金投入较为重视,其他保护单位在资金投入方面相对欠缺。表明目前对项目和传承人的资金扶持不足仍是中医药非遗项目面临的重大问题。本次调查还了解到,一些保护单位已采取建立档案或清单、举办传习活动、商标注册、申请专利、设立研究课题及举办宣传教育活动等措施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参与调查的项目中有31个项目的保护单位已建立了档案或清单,如广誉远文化档案,对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献、古籍、资料、档案等进行整理和保存。在54个项目中,44家保护单位有自己的传习场所,并定期组织人员举办传习活动。传习场所大小不一,最大的11547m2,最小的仅15m2;传习活动的周期也各不相同,周期最长每年1次,最短5d进行1次;参加传习活动的传承人数量差别同样很大,最多的有100人,最少的仅2人。在所调查的项目中,有15个项目申请了专利保护,20个项目申请了商标注册,但各保护单位在运用法律保护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方面仍有不足。另外,有28个项目设立了专项对自己所持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研究和保护;39个项目开展过宣传教育活动,但其中21项都是在政府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时才进行;有18个项目、15家保护单位自主进行宣传,但其中仅有7家保护单位通过电视、网络、书籍等主动向公众宣传自己的保护项目,其余8家单位只是举办培训班,仅针对行业内的人开展,宣传教育面不够广。这反映了目前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仍有不足。
2.4保护单位提出的需求和建议
此次调查中,许多项目保护单位提出了宝贵的意见:①建议政府重视加大项目和传承人的保护资金投入。②开办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做指导,帮助开展整理立档等工作。③加强民间民族医药的调查和传承工作,政策上扶持倾斜,改革准入制度,使更多更好的中药传统制剂和更多优秀的传统医学传承人能够更好地为国民健康服务。④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良好的传承环境。
3小结
植物调查报告范文6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人员;HIV职业暴露;认知;调查
强来英等对1997~2005年我国HIV职业暴露情况汇总分析发现,我国HIV职业暴露事故逐年增多,主要发生在医务人员中(医护人员占61.71%),说明有相当一部分医务人员对职业暴露的危险性认识不足,缺乏对艾滋病相关知识的了解。我们想了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人员对HIV职业暴露防范方面的知识掌握情况,于是成立了“南岸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人员HIV职业暴露认知调查研究”课题组,对重庆市主城区之一的南岸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以掌握这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以便为医务人员有效防治HIV职业暴露感染提出有益的指导意义。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以重庆市南岸区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个)和站(39个)的医务人员为调查对象。总计调查1330名医务人员,收回有效问卷983份,占被调查者的73.91%。在被调查的983名医务人员中,性别:男353名,占35.91%;女630名,占64.09%。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53名,占76.60%;社区卫生服务站230名,占23.40%。职业:医药卫技人员773名,占78.64%;行政后勤人员210名,占21.36%。是否参加过HIV职业暴露培训:参加过291名,占29.60%;未参加过692名,占70.40%。年龄:18~70岁,平均(34.6±11.2)岁。
1.2 方法
1.2.1 问卷根据《艾滋病职业暴露预防手册》设计调查表。调查内容涉及艾滋病基本知识、HIV职业暴露的危险、HIV职业暴露预防和HIV职业暴露后处理4个部分共29题,另有1题为“你是否参加过HIV职业暴露防治方面的培训学习?”作专门统计。见表1。
1.2.2 调查方法调查人员共9人,通过培训后分3个小组,每个小组由3人组成,每个小组各负责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各中心和站有关负责人员的协助下,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向所有医务人员发放问卷,问卷全部采用“是”或“否”回答,以无记名的方式由本人填写答案。所有问卷由各小组人员亲自负责收回,统一交课题组负责人做医学统计分析。
1.2.3 数据录入与分析用Excel 2003录入和SPSS 12.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运用偏度计算、正态性检验、秩和检验、x2检验,探讨不同性别、年龄段、职业、中心与站、参加过HIV暴露培训与否、不同调查内容之间回答正确率有无差异。
2 研究结果
2.1 各题回答正确率情况
983份问卷总体平均正确率为66.19%。根据男女性别不同对各题回答正确率情况作SPSSl2,0软件处理,经x2检验,男女每题正确率比较,除1(1)、2(4)、2(9)、3(3)、4(3)共5题外,其它24题,其P值均小于0.05(P
2.2 各组之间得分比较
29题,每题1分,回答正确得1分,错误得O分,并加合。通过对983份问卷得分情况进行偏度计算发现,Skewness值为-0.435(
对各组进行K0lnlogorov srnimov法正态性检验,其结果见表2。
从表2可知,只有三20组和行政后勤组P值大于0.05(P>0.05),接受正态分布假设,提示该两组数据呈正态或近似正态分布,其余各组P值均小于0.05(P
2.2.1 不同性别、职业、单位以及参加过培训与否之间的比较各组的问卷数,平均正确率,平均秩次,秩次和,Mann-Whitney U,Wilcoxon w,Kolmogorov-Smimov z值,P值分别见表3。
由于各组之间P值均小于0.05(P
2.2.2 不同年龄、不同内容之间比较
经Kruskal WaUis秩次检验,不同年龄(按1:20岁≤,2:21岁~,3:31岁~,4:41岁~,5:51岁~分为5个组进行统计分析,其构成比见图2)、不同内容之间问卷数,平均正确率,平均秩次,卡方值(x2),P值见表4。
由于不同年龄组、不同内容组之间的P值均小于0.05(P
3 讨论
3.1 社区医务人员对HIV职业暴露防范知识的掌握情况喜忧参半
从983份调查结果可见,问卷的平均正确率为66.19%,说明社区医务人员对HIV职业暴露防范知识有一定了解,但对于医务工作这一特殊职业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调查中观察到,男性比女性、医药卫技比行政后勤、中心比站、培训比未培训的医务人员问卷正确率要高,并存在显著性差异,这说明前者比后者更注重HIV职业暴露防范,这与其平时的学习和积累密
不可分,这也是值得肯定的。然而,调查发现,年龄小者(20岁≤、21岁~、31岁~)比年龄大者(41岁~、51岁~)回答问卷的正确率明显要低,这是令人担忧的问题。因为,年龄小者不论是操作规范还是工作经验均相对较差,从理论上讲发生HIV职业暴露的危险相对更大,如果对HIV职业暴露防范知识的匮乏将会带来更大的危险。另外,从不同内容回答的情况分析,对HIV职业暴露预防的认识掌握得最好,但是对HIV职业暴露的危险性的认识最差,只有22.34%,这也是应该引起特别重视的问题。
3.2 社区医务人员加强HIV职业暴露感染防范非常必要
我国1997~2005年HIV职业暴露汇总发现,在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事故中,暴露方式主要以针刺和割伤为主,占61.16%(307/502),经皮肤发生职业暴露的比率为91.59%(751/820)。崔文庆对云南省2008年发生的257例HIV职业暴露事件分析发现,医务人员占68.50%。是云南省艾滋病职业暴露主要人群,与其它研究结果一致,暴露方式中针刺伤占54.47%,割伤9.70%,皮肤及黏膜接触22.56%,其它13.32%。由于HIV可以通过血液、人体分泌物等传播,加之,HIV感染者又无明显的症状,但仍然具有传染性。社区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中,难免不被针刺伤、割伤,以及密切接触病员的血液和各种分泌物。这些病员中,难免有艾滋病病人或HIV感染者,尤其是耶些没有被发现的HIV感染者比艾滋病病人多得多,不论是其本人还是医务人员都难以察觉,加之,由于有的艾滋病患者和HIV感染者由于各种原因有意隐瞒病情,又给医务人员增加了HIV职业暴露感染的危险。据报道,1名77岁的艾滋病患者,因其隐瞒病情,几家三甲医院也未做艾滋病方面的检测,直至死亡院方也没有发现是艾滋病患者。所以,医务人员发生}玎Ⅳ职业暴露感染的危险是肯定存在的,尤其是社区医务人员更不能悼以轻心,必须加强自身防范的意识,严格安全操作规范,在医疗工作中应把接触到的所有HIV情况不明的患者和物质都看作潜在的传染源进行防范,尽可能减少和杜绝HIV职业暴露感染的发生。
3.3 加强社区医务人员HIV职业暴露防范的学习和培训势在必行
尽管社区医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接触HIV的机会较多,发生职业暴露的危险性较大,但只要我们正确认识了艾滋病的特点及HIV的特性,遵循普遍性防护原则,工作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及个人防护措施,HIV的职业暴露感染的预防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国外前瞻性研究表明,经皮肤感染HIV的几率为0.3%,而经黏膜感染的几率为0.09%。如果能正确及时的处理,发生感染的机会还会下降。作为社区人民群众健康“守门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务人员,除了自身要对HIV职业暴露防范知识全面了解和掌握外,还担负起HIV职业暴露防范宣传、教育和指导的作用。从本次调查情况看,目前社区医务人员还难以完成这一使命,所以,必须加强对社区医务人员HIV职业暴露感染防范的学习和培训。只有社区医务人员熟练掌握了这方面的知识,才能做到减少和杜绝HIV职业暴露感染的危险,同时有效地向广大的社区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和指导。故此,社区医务人员HIV职业暴露防范的学习和培训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