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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要点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杜绝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类事故总量继续下降,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学习,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安全生产作为全镇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深化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进农村“四进”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安全素质。
(二)落实责任,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制定和完善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定期组织督查,年终组织考核,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达标和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按照《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严格责任追究,对由于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忽视安全生产,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坚决实行行政问责制,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对已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分清责任,严肃追究,处罚到位。
(三)完善机制,强化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继续重点对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运输等;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以及旅游、休闲、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事故隐患定期排查上报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定人、定措施、定方案,限期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实施停产整顿;对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加重处罚;对拒不执行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关停关闭。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机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确保取得成效。完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委会的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综合安全监管六项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安全生产环境。
(四)突出重点,强化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民爆器材、建筑施工和燃气、校园安全和“三线交越”等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工作,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露天采石场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建立危险化学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协查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程序;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企业安全许可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强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实行经营网点规划布点,控制总量;加大对非法生产、采购、储存、运输、销售、邮寄烟花爆竹的查处取缔力度。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打击非法载客,深入治理超载超速超限;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推动创建“平安畅通镇村”。水上交通要继续抓好渡口渡船和防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排查治理桥梁隐患;加强船舶安全监管。进一步深化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施工、燃气、校园安全和“三线”交越等专项整治,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五)树立典型,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开展安全管理典型示范工作,重点在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学校、商业、旅游、村等9个行业和村树立安全管理典型,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典型引路,全面推广。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和交纳风险抵押金,落实非煤矿山雇主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安全监管和审批审查,督促新(扩)建企业做到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治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的调度,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列入监管重点,跟踪监督整改到位。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登记工作,组织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实行全员培训。
安全工作要点范文2
现将我区《2012年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下发你们,望结合本单位实际,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我区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农业厅、市农业局、区食安委和区安委办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平安”创建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抓大促小、控制源头、综合监管”的工作方针,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狠抓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加大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建立50个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示范点,通过示范点带动以点促面,全面提高优质农资覆盖率,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控制在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区镇村三级监管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实施考核制度。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三位一体”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浔政办发〔2010〕96号),区农林局内设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各镇(开发区)农服中心内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各行政村建立农业公共服务站,并要求落实农技员、防疫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兼职人员1名。各镇检测设备已全部到位,2012年一季度要确保监测工作正常开展。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形成区镇村联动、高效运转的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及农产品检测经费,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警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农业安全良好氛围
各镇(开发区)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及宣传单、宣传展板、农民信箱、组织培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社区、集市、农村、基地,广泛宣传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普及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生产者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大对动植物防疫、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及时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和消费警示。为震慑制假售假不法分子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区农林局执法大队在“3.15”期间开展农资打假“绿剑护农”假劣农资集中行动,全面开展农资打假“绿剑”护农行动。并结合各级开展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全面开展农资打假“绿剑护农”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积极做好农业法律法规、农业知识的宣传咨询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努力营造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镇、村农产品质量监管负责人的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其责任感、使命感。
(三)加强监管监测,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012年,我区将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整治行动,突出水产品质量安全等整治重点。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禁物农业投入品,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积极探索农资连锁配送机制,全面推行农资经营台帐制和索证索票制,严厉查处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将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控制在90%以上。积极开展初级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生产环节监管及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农产品的监测监控,建立检测制度,实施定点定期监测,指导督促企业自检,认真配合上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原则上对全区规模以上基地鲜活农产品上市前都要进行抽检,确保全年种植业农产品检测合格率98%以上,畜产品检测合格率99%以上,水产品检测合格率98%以上,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技术指导,努力提高标准化生产程度
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实际和“抓大促小”的工作方针,在全区创建50个以上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重点加强指导,推行标准化生产,完善台账记录。各镇(开发区)和农林局局属各科站要深入基地,加强技术指导,规范生产秩序,督促完善基地生产台帐记录、投入品管理、有关票据管理、落实生产质量控制措施、生产操作规程、企业管理制度等有关软件建设,要努力完成年度“三品”目标任务,积极做好涉及有关镇的标准化示范推广项目、农技推广示范项目、科技示范场项目的实施工作,并积极申报标准化项目,积极做好有关项目备案工作。
(五)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农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安全工作要点范文3
一、始终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继续做好校车服务工作,加强校车运营管理,保证校车运行安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学生免费乘车。继续开展“四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全面实现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集中定点采购,扩大采购范围。完善学生食堂管理体制,公办学校食堂实行自主经营,禁止对外承包,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常规建设,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安保措施,配齐配足专职安保人员和安保器械,完善并利用好校园安全通讯信息网,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打造“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校园安保防控体系。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和复评活动,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卫生服务质量。做好校方责任险投保、理赔和风险防范工作。
二、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人格、差异、个性、隐私和情感,面向全体学生,发掘每一个孩子的天赋潜能,为每一个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让教育回归本真。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开展“学校德育工作年”活动,出台学校德育工作规范和意见。促进家长委员会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体系。召开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深化素质教育的系列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把时间、健康和能力还给孩子。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重点加强音体美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设、开发,构建富有特色和学校特点的中小学课程体系。以市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意见》为总纲,抓好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推动县市区示范性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贯彻全国推进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增强中小学生体质。搞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全面落实全市小学、初中、高中会议精神,开展对学段衔接、学段目标和课程整合的研究,加强对学生分层次培养和个性化学习的指导。重视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深化“和谐高效思维对话”型课堂建设,开展跨学科、跨课程“大量读写,双轨运行”研究和“班班通”的应用研究,提高教学效益。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开阔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国际视野。坚决改变单纯按学业成绩评价学生的方式,禁止以分数给学生排队分优劣,探索建立涵盖学生品德修养、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志向等主要方面和若干关键性指标的多元的绿色评价体系。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建设市级规范化学校,积极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复评,启动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三、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加快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市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扩大公办和公益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有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部开工建设,按照省定幼儿园建设标准,做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年底完成建设133处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的总体任务。争取出台政策,推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交付政府管理使用。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发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镇村一体化办园模式。加强学前教育常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认真贯彻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国家级、省级示范校及市级示范专业为抓手,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学校分级和专业分级认定,根据市场需求开设新的专业,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学校和名牌专业。以职业学院为龙头,以骨干中等职业学校为基础,扩大三二连读招生规模,探索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教学联盟。推进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继续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推动“引企入校”。上半年召开全市校企合作现场会。大力开展创业教育,搞好职业技能大赛,提高职业院校学生创业能力和技能水平。下半年召开全市创业教育经验交流会议。继续搞好和扩大面向社会的职业培训。完善民办教育年检制度,强化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管理,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五、积极服务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推动校地校企合作双赢。充分发挥市高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双向协调职能,帮助高校解决实际问题,支持高等教育实现内涵发展。围绕搞好校地、校企合作,完善“校地合作信息平台”,建立产学研合作信息通报制度。积极推动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全力促进中外合作大学项目。争取全国重点大学在设立研究机构,建立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分支机构。鼓励引导企业与驻烟高校合作建设研发基地。做好初中起点本科小学教师的招生和培养工作,建立鲁东大学和两所师范教学研讨制度。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大批教育的领军人物。认真落实全省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出台我市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继续做好教师梯次补充工作,重点向农村学校倾斜,逐步优化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深化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创新支教模式,扩大支教人数和支教范围。积极稳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做好中小学教师核编、职称制度改革和岗位聘任工作。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落实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壮大公办幼儿教师队伍。出台《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意见》,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加强职业院校校长队伍建设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省出台的专业教师聘任意见。通过远程研修、集中培训、校本研修等多种方式,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境外培训工程,重视学前、特教、师范学校教师和学校中层干部的培训。推进名师、名校长(名园长)和名班主任建设工程,推广芝罘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经验。切实抓好师德建设,治理教师有偿补习等师德违规行为,完善师德考核结果公示和师德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开展优秀教师巡回报告活动。年内,召开全市教师工作会议。
七、着力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和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好国家、省、市各项教育经费投入政策,提高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在落实好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基础上,与财政部门共同探索建立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按照新的中职资助政策突出抓好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发放助学金工作。加大各学段学生和幼儿资助政策落实力度,加强资助资金监管,提高资助工作水平,确保我市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继续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提高学校设施装备水平。力促尚未完成的校安工程项目全部开工,消除校舍安全隐患。继续推进“211”工程,争取农村乡镇中心学校基本完成取暖、改厕工作。完成“班班通”工程扫尾工作,加强网络建设、多媒体录播教室建设、中学数字化地理教室建设,认真做好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工作。召开全市信息化工作会议,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的管理使用,推广班级图书角经验,提高图书使用效益。扩大为义务教育段学生提供免费校服覆盖面,争取覆盖面达到学生数的70%以上。在落实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基础上,扩大免费午餐试点范围,每个县市区至少安排一所学校进行试点。加快推进市高级师范学校、二中高中部、一职专、艺校等4所市直学校的新建迁建工作。
安全工作要点范文4
(一)努力完善区级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执法等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向更深层次和规范化发展。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力量,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合理装备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取证等仪器设备,提高现场监管效率和水平。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明确细化监管分工和执法流程,着力消除监管空白、边界不清及执法不力等问题。积极开展综合执法试点,通过相对集中监督执法人员和设备等方式,充分整合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解决监管力量薄弱和分散的问题。
(二)努力完善镇办管理体系。落实镇办食品安全责任,将食品安全列入镇办重要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探索在各镇办设立编制相对独立的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配齐必要的办公设施。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模式,为镇办配备简易速测设备,并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协调相关部门赋予镇办一定的执法检查权,实施委托执法。继续走“以干代训”的路子,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整体素质。启动食品安全基层基础示范创建活动。遴选一批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扎实、监管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公众满意度较高的镇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年底前,力争2-3个镇办创建为市级示范单位。
(三)进一步完善村居、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居),依托村委会(居委会)建立食品安全协管机构。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年底前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全市全面实施以市、区、镇、村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为主体的社会化建设工程,按照“镇办负责、村居落实、层级管理、网络运行”的原则,细化管理单元,镇办、村居全面完成网络化管理划定,建立镇办、村居两级网络,实行“三定”模式(定格、定人、定责),建立健全监管联动机制,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监管无盲区。
(四)努力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对复杂业态、新兴业态、薄弱环节、监管边界不清的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明确监管主体和要求。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限期整改达标,纳入监管,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和食品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五)努力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督察考核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科学制订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标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约束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对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二、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加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六)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能力。统一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统筹安排抽检范围、频次和品种,实现计划统一、经费集约、信息共享。按照市统一部署,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对各部门计划实施、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量化考核。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协助做好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力争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促进资源共享。
(七)进一步强化风险监测与评估预警。配合市相关部门落实风险监测计划,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提高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协助落实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机制,根据上级通报监测结果以及监管信息,研判形势,提出预警信息和对策建议。协助市有关部门对辖区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进行监测。
(八)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积极参与省、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力度,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切实做好标准的执行工作。
(九)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着手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将食品安全信息化纳入全市全面实施以视频监控全覆盖为主体的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覆盖区、镇办、村居三级的食品安全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提升食品安全的信息化支撑水平。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网络化、标准化、全流程管理,降低执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深入推进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十)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2〕24号),积极开展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加大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顶格处罚,并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手段进行定期曝光;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十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人员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管理技术,提升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
四、深化治理强化整顿,严惩违法犯罪
(十二)提升日常监管能力。加大监督抽检、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深入排查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强化农资监管和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继续严格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兽药经营许可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的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严格食品经营市场管理,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加强对各类食品市场和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及时将食品生产经营新业态纳入管理。
(十三)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违禁超限”违法行为。针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领域,集中排查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组织开展清剿“黑窝点”和“黑作坊”的攻坚战,依法查处非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扎实开展重点行业品种综合治理。进一步突出肉类、蔬菜、果品、水产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食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从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围绕准入制度、监管制度、企业管理规范、设备工艺、操作规程等各个方面,全面开展综合治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良好操作规范,改进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落实产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十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监管联动机制为契机,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及人员。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对案情特别重大和跨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特别是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建立涉案食品鉴定“绿色通道”,加大对案件侦办中涉案食品技术鉴定的支持力度。
五、加强舆情监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五)完善舆情监测与信息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审慎稳妥地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完善部门间信息、事件通报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并分析研判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进一步明确信息主体和审核程序,科学、准确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十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规范完善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协同联动工作平台,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十七)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认真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组织做好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作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加强对监管先进人物和经营诚信典型的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区属媒体应当在公益广告时间或者版面免费刊播适当比例的食品安全公益性宣传内容。
(十八)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将食品安全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2013年各级监管人员每人至少落实40小时的集中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培训,提高其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
(十九)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工作机制,简化工作流程,落实奖励资金,确保奖励资金及时兑付,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完善部门与媒体协调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支持新闻媒体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食品安全问题。认真核实、查处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反馈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
(二十一)发挥食品相关协会组织作用。加强对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各级消费者协会等的协调指导,充分发挥其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二十二)发挥食品安全专家作用。按照市统一部署,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食品安全政策制定、舆情应对、事故处置、重大项目论证等方面的作用。
七、实施五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兽药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养殖场全过程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畜禽产地检疫覆盖率和养殖场监管覆盖率达到100%(由区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实施)。加大屠宰企业监管力度,严把定点屠宰准入关,坚决取缔各类私屠滥宰“黑窝点”,生猪定点屠宰覆盖率达到100%(由区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是农产品源头治理专项行动。针对重点食用农产品,加强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实施良好农业规范。严格控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兽药经营许可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60%以上;“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35%以上(由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根据职责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三是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强化对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生产和使用企业的整治,着力排查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小作坊的监管,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由质监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安全工作要点范文5
一、推进“五个体系”,切实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
(一)推进社会化监管体系建设
1.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积极推进“智能食安”综合监管平台试点工作,以平台为抓手,进一步充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点位信息,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执法部门、街道、社区三级监管网络,实行定点、定责、分级、分类管理,逐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格局。
2.增强食品安全社会化监管力量。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社会监管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夯实基层社会化监管基础,实现监管重心下移,构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防线,于4月底前,在全区建立健全“一专三员”食品安全队伍,填补执法力量监管的薄弱环节。
(二)推进食品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预警体系建设
1.加大食品安全检测力度。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测计划,扩大检测范围,建立起现有检测机构和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相结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利用我区现有检测资源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和食源性中毒等检测,委托社会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应急机动、专项检测及农、畜、水产品等检测。全年共完成定量检测2050批次,定性检测2万批次。
2.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组建全区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风险管理专家队伍,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全区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进行综合预警分析,预警报告,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对潜在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各监管部门成立各自监管领域内的专家队伍,加强本系统的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三)推进宣教培训和舆论引导体系建设
1.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区监管部门、街道食品安全专职人员及协管员、社区信息员进行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年内举办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4期,每人接受培训不少于40学时。
2.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各执法部门结合监管职责,定期组织监管对象通过集中办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教育培训,确保从事食品安全的主要从业人员的培训不少于40学时。
3.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启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送法律法规知识、送食品消费知识、送放心食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为主题的“三送、五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社区群众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水平和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加强对师生群体的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通过“食品安全杯”青少年动漫画作品大赛和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达到“发动一个学生,教育一个家庭,渗透整个社会”的目标。积极发挥区电视台、电台的作用,建立区食品安全网站,及时宣传典型、曝光非法生产,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在“日学日高”学习平台中设立食品安全专题,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加大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力度,广泛发动民众,形成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局面。
4.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果;及时做好对媒体曝光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及时化解负面影响。
(四)推进督查考核体系建设
1.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督查计划,通过抽查、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工作实施全过程控制;定期刊发简报、专报、督查通报等,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完善考核机制,加强考核跟踪和结果运用,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严格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研究出台《食品安全约谈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和行政问责有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得到严格追究。依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的内容,对没有完成约定任务或没有履行好约定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或追究责任。
(五)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业户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和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出租场所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出租方,采取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备案等措施,切实将其食品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等责任落实到位。开展“三书一帐”约谈制度,切实提高食品从业者的主体责任。
2.全面推行示范创建。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街、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以点带面,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3.大力打击经营主体失信行为。健全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机制,加大对严重失信的经营主体曝光处罚力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主体在给予处罚的同时,实施重点监管督查,限制其各项审批及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强化“六项监管”、突出“四个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强化“六项监管”
1.强化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继续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食安大行动”为主题的整治活动,重点围绕农产品、乳制品、食用油、肉类制品、酒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火锅底料等消费量和使用量大,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采取治理、规范、提升等多种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分类施策。按照“重典治乱”原则,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防止和杜绝群体性和危害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切实保障全区食品安全。
2.强化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围绕节日需求较旺的食品,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节日。
3.强化农产品源头监管。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以农产品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场(户)、水产苗种繁育、水产品养殖场(户)为重点,落实农产品投入品使用安全规定,加强对安全使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兽药,打击制售假冒农、兽药以及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指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基地建立健全各项记录和制度。继续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中推广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确保农产品全程质量监控。
4.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管。制定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管计划,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重点治理整顿风险较高和容易发生问题的食品行业。严格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识标注和记录等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年审查力度,继续推行食品生产企业履职报告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和查处力度,继续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加工小作坊管理档案,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机制,指导小作坊具备必要的食品生产条件,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核准通知单,准予其合法生产;对达不到要求或违法违规加工的黑作坊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加强对已查处的黑作坊黑窝点的回访复查力度,防止其再次生产加工。
5.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六小经营场所”,严厉查处“六类问题食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配送企业行为,推行食品经营有效通行等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食品召回制度,继续推行“五制一创建”监管模式,使证照齐全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落实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98%以上。全力推行“三悬挂、两公开、一标签”和“一票通”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查询机等信息公开措施,在全区大型商场超市熟食加工区域内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实现“三化”经营。
6.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进一步理顺监管机制体制。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检查原料采购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卫生以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与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从规范入手,把住源头,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重大活动、节会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避免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加强对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监管,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行为,取缔劣质餐具制售黑窝点,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的行为。
(二)突出“四个重点”
1.重点突出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区域整治。以水产品批发市场为试点,探索实行食品“来源溯源制”,以点带面,指导市场内经营业户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批发零售食品生产场所备案制,确保进入市场的食品来源可追溯;加大对市场外食品流动摊点、占路经营活动的执法监管力度和对游商浮贩的整治力度。
2.重点突出集中食堂的食品安全整治。加大对各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学校食堂完善各项制度,落实有关规定,彻底排查隐患,确保学生就餐安全。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的监管,特别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部等的检查整治力度,着力抓好“小饭桌”的日常监管。开展学校“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力争到年底前,使全区学校(含托幼机构)持证食堂达B级以上资质。加大对建筑工地和企业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其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
3.重点突出社区食品安全整治。以提高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加强社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社区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摊贩、小熟食店“五小”场所的监管,引导社区“五小”等场所改造提升,指导各类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索票索证制度,实现来源可追溯可控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和过期、腐败、变质食品的销售行为。探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的食品安全三网体系。
4.重点突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整治。针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监管难点,研究管理办法,能办证的尽快办理相关证照;暂不能办理证照的,要实行备案制度,制定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对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坚决取缔。
三、实现“三个提高”,努力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1.提高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监管水平。继续推广流亭豆制品集中加工园经验做法,结合各街道实际情况,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食品集中加工园区,引导无证小作坊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生产,从源头上提高食品安全质量。年内各街道要建立食品生产式流通集中园区1处以上。
安全工作要点范文6
一、加强风险防范
(一)全力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充分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特别是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的极端重要性,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加强工作调度,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责任,守好底线,为保供给、保质量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风险监测。配合县级监测机构作用,加大随机抽样力度,增加产地、“三前”环节、禁用药物的抽检比例,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覆盖面,切实增强风险预警能力。
(三)完善应急机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镇政府积极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问题多发区域和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四)加强科普宣传。建立常态化科普宣传机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线上模式及食品安全宣传周、农资打假宣传周等线下模式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
二、强化执法监管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开展“利剑”行动,重点整治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等中药材、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管名录,将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等中药材、畜禽和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库。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上级部门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情况。
(二)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各村、社区作为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制度,镇相关部门要不定期地对各村、各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进行抽查,抽查范围覆盖大中小生产经营主体,抽查内容突出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针对重点地区和产品加大频次,扩大参数,实施精准打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职责,通过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举报。
(三)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密切关注肺炎疫情对农资供应和产品质量可能带来的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和信息调度,努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产品质量可靠。春耕生产前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对违法主体依法从严处理。
三、完善监管制度
(一)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健全监管长效制度机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细化工作内容,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主体和重点问题,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探索“合格证+追溯码+认证标识”的发展模式。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开展指导培训,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压实主体责任,鼓励“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二)加快质量追溯推广应用。继续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湖平台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的宣传力度,根据上级要求逐步将各村、各社区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纳入平台管理并指导其产品带码上市,提高农产品可追溯比例。率先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配备专职技术指导人员,加大培训指导力度。联合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加快落实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切实守好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防线。
(三)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更新完善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制定并落实“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建立生产主体信用情况与项目申报、补贴奖励、产品推介等激励措施挂钩机制,加大守信主体奖励力度和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将生产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列入“黑名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将生产主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信用宣传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健全标准体系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依据县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的绿色种植经验,开展标准进村入户活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依托绿色标准化基地项目实施,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以基地引领、示范创建为目标,打造一批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等“菜篮子”产品以及特色优质粮食作物、人参等中草药材为示范典型的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点。
(二)开展农产品提质行动。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宣传推广和产品推介。
五、提高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