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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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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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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学生赴乙方实习事宜,根据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等的有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双方资质认定:
1.甲方是经当地教育或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具有合格办学资质的各类学校;
2.乙方是在当地工商行政机关注册,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可,有资格向各类企业提供劳务服务的公司。
甲乙双方均应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实习生要求:
1.实习生共____名,其中男生____名,女生____名;
2.实习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3.甲方所输送实习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____
4.甲方所输送之实习生必须经过乙方面试,并在开始实习前经乙方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能开始实习。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所输送的实习生必须是本校所属的符合实习生身份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2.甲方需保证所输送之实习生按照乙方指定时间到乙方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且学生流失率不得超过10%(剔除当地已体检不合格人员,需出具医院体检不合格证明);
3.体检结果需由乙方确认,体检不合格者由甲方负责带回;
4.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实习生实习推荐表(盖有学校公章、贴有照片)、学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户籍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派出所公章),如甲方提供的实习生有关资料与事实不符或违反有关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退回学生;
5.学生从面试到体检、签订合同、报到的整个过程中,甲方需指定一名教师全权负责管理并配合乙方直至学生进入企业工作;
6.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之实习生由甲方负责接回并另行安排其实习或学习,乙方提供具体考核不合格原因;
7.在学生实习期间,甲方应定期了解学生意见、工作表现及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协助乙方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负责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保证让学生安心实习,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
8.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学生安置费____元/人,具体金额按照实际体检合格人数计算,其中80%费用应在学生到乙方所在地且体检合格之后、进厂报到之前缴纳,剩余20%费用在学生进厂当天缴纳;
9.学生发生工伤事故,甲方需主动协助乙方处理;
10.甲方所输送实习生发生下列问题将被解除实习协议,解除实习协议之实习生由甲方负责接回,自实习协议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10.1学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0.2学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10.3学生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0.4学生有精神病、病毒性肝炎及严重的肝胆肾疾病病史或正在治疗中,未向乙方在报到进厂前如实说明或隐瞒真实情况的;
10.5学生冒名顶替或假造学历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经查实确凿者;
10.6学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乙方根据一定要求和标准,对甲方输送的学生进行面试及相关技能和知识培训,最终择优录取,确定正式实习的人员;
2.乙方保证实习生薪资待遇与事前
宣传的相符,如有不实之处直接影响到学生实习意愿的,由乙方负责,并重新安置;
3.实习生工资由乙方确定,因生产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4.实习生工资由乙方按时发放,如无擅自离职、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特殊原因的,乙方不得扣发实习生工资;
5.乙方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甲方输送之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负责在工厂工作期间的劳动安全;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根据劳动法并结合有关规定负责协调处理;
6.乙方为甲方输送之实习生提供有偿宿舍,并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
6.1实习生在来____时需带足现金以支付住宿费及当月生活费。住宿费在入住当天缴纳,以后逐月交付。如不及时缴纳,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实习,同时乙方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和当事人,同时在学生当月工资中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扣除;
6.2实习需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且情节恶劣者将被开除出宿舍,并终止其实习行为,由甲方负责带回;
6.3实习生如需搬出宿舍另外居住,需事先征得父母、学校的同意,并提交书面申请报乙方批准后方可搬出,同时乙方不再承担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任何责任;如实习生不经允许擅自搬出宿舍,一经发现将终止其实习,同时乙方也不承担在此期间的任何责任;
7.实习期未满而乙方无正当原因辞退实习生的,乙方负责另行安排工作;
8.实习生不得擅自离职,如有正当原因确需离职的,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经乙方批准后方可离职,学生离职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如无正当原因而离职的,乙方有权扣留学生的实习推荐表并扣发学生当月工资;
9.在学生实习结束后,乙方负责协助为学生进行实习鉴定;
10.实习期内,甲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赔偿违约金____元/人,具体金额按实际解约人数而定。
五、争议的解决
因违反或终止本协议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当地有关仲裁机关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执行过程中一方如需变更条款,必须与对方协商一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乙方(盖章):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
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范文2
实习生劳务合同范文1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实习劳务合同。
一、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的住房、床、伙食、棉被。
二、乙方代表负责其所属员工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的管理,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必须遵守甲方的厂纪厂规,人事信息资料由甲方存档备案,人员如有变更,乙方要及时上报甲方。对违反甲方厂纪厂规的员工,甲方有权作出处罚。乙方擅自离开公司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在工作和生活中对甲方的设备、设施要甲乙爱护,损坏赔偿。注意用电安全,不得在宿舍里私接电线。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
四:工作与作息时间:乙方的工作是包装、成箱及其他的临时工作。包装工价和作息时间与公司包装车间员工同步,如需加班,时间另行通知,加班时间每天从22:00起开始计算,记件是1元/小时,记时按4元/小时计算加班工资。
五:工资计算及工资发放,甲方对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实行计件工作制,其他工作按计时结算工资,按3元/小时人民币结算,工资发放时间为报道时间一半月后发上半月工资总额的30%,合同结束一次性付清乙方余下的工资。
六、福利待遇:乙方享受与公司员工同样的福利待遇(冷饮费、空调电费补贴)。
七、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为 天
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500元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再另行签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习生劳务合同范文2甲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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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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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学生赴乙方实习事宜,根据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等的有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双方资质认定:
1.甲方是经当地教育或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具有合格办学资质的各类学校;
2.乙方是在当地工商行政机关注册,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可,有资格向各类企业提供劳务服务的公司。甲乙双方均应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实习生要求:
1.实习生共_________名,其中男生_________名,女生_________名;
2.实习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甲方所输送实习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_________
4.甲方所输送之实习生必须经过乙方面试,并在开始实习前经乙方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能开始实习。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所输送的实习生必须是本校所属的符合实习生身份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2.甲方需保证所输送之实习生按照乙方指定时间到乙方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且学生流失率不得超过10%(剔除当地已体检不合格人员,需出具医院体检不合格证明);
3.体检结果需由乙方确认,体检不合格者由甲方负责带回;
4.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实习生实习推荐表(盖有学校公章、贴有照片)、学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户籍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派出所公章),如甲方提供的实习生有关资料与事实不符或违反有关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退回学生;
5.学生从面试到体检、签订合同、报到的整个过程中,甲方需指定一名教师全权负责管理并配合乙方直至学生进入企业工作;
6.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之实习生由甲方负责接回并另行安排其实习或学习,乙方提供具体考核不合格原因;
7.在学生实习期间,甲方应定期了解学生意见、工作表现及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协助乙方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负责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保证让学生安心实习,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
8.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学生安置费_________元/人,具体金额按照实际体检合格人数计算,其中80%费用应在学生到乙方所在地且体检合格之后、进厂报到之前缴纳,剩余20%费用在学生进厂当天缴纳;
9.学生发生工伤事故,甲方需主动协助乙方处理;
10.甲方所输送实习生发生下列问题将被解除实习协议,解除实习协议之实习生由甲方负责接回,自实习协议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10.1 学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0.2 学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10.3 学生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0.4 学生有精神病、病毒性肝炎及严重的肝胆肾疾病病史或正在治疗中,未向乙方在报到进厂前如实说明或隐瞒真实情况的;
10.5 学生冒名顶替或假造学历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经查实确凿者;
10.6 学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乙方根据一定要求和标准,对甲方输送的学生进行面试及相关技能和知识培训,最终择优录取,确定正式实习的人员;
2.乙方保证实习生薪资待遇与事前宣传的相符,如有不实之处直接影响到学生实习意愿的,由乙方负责,并重新安置;
3.实习生工资由乙方确定,因生产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4.实习生工资由乙方按时发放,如无擅自离职、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特殊原因的,乙方不得扣发实习生工资;
5.乙方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甲方输送之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负责在工厂工作期间的劳动安全;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根据劳动法并结合有关规定负责协调处理;
6.乙方为甲方输送之实习生提供有偿宿舍,并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
6.1 实习生在来_________时需带足现金以支付住宿费及当月生活费。住宿费在入住当天缴纳,以后逐月交付。如不及时缴纳,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实习,同时乙方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和当事人,同时在学生当月工资中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扣除;
6.2 实习需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且情节恶劣者将被开除出宿舍,并终止其实习行为,由甲方负责带回;
6.3 实习生如需搬出宿舍另外居住,需事先征得父母、学校的同意,并提交书面申请报乙方批准后方可搬出,同时乙方不再承担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任何责任;如实习生不经允许擅自搬出宿舍,一经发现将终止其实习,同时乙方也不承担在此期间的任何责任;
7.实习期未满而乙方无正当原因辞退实习生的,乙方负责另行安排工作;
8.实习生不得擅自离职,如有正当原因确需离职的,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经乙方批准后方可离职,学生离职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如无正当原因而离职的,乙方有权扣留学生的实习推荐表并扣发学生当月工资;
9.在学生实习结束后,乙方负责协助为学生进行实习鉴定;
10.实习期内,甲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具体金额按实际解约人数而定。
五、争议的解决
因违反或终止本协议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当地有关仲裁机关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执行过程中一方如需变更条款,必须与对方协商一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习生劳务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实习期间为甲方提供短期临时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务合同期限:从20 年 月 日起至实习期限届满时止。(约 个月)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业务需要,考虑本人的特殊情况,协助办公室跟单、打字制表资料及其他工作。
2、乙方提供劳务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达到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3、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其他第三方。
4、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5、乙方在家里居住,每天须按时上下班。必须自行注意上下班途中的安全。在进入甲方工厂前或离开甲方工厂后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 劳务报酬支付:
1、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在结束实习期劳务工作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报酬为50元每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 点至 点,下午 点至 点)。甲方每天为乙方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每日扣人民10元,如乙方工作满26天以上,甲方免扣乙方餐费。
第四条. 合同终止与解除:本合同除履行期限届满自动终止外,甲方有权视业务需要及乙方业绩情况等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野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除应当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提供劳务中因故意或错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的金额据实赔偿。
第六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及法定人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范文3
“外籍实习生”带来用工风险
【案例】2012年6月19日,甲某(外国某高校在读的外籍学生)与乙公司签订《实习研修协议》,约定甲某每周实习3天,实习期间每月向他支付公共交通费用、午餐费等实习补贴。2012年9月21日乙公司出具《邀请函》称,由于业务需要,邀请他赴上海进行法律文件日语翻译的指导和培训,时间为2012年9月21日至2013年9月20日。2012年10月10日,乙公司通知其停止工作。不久,甲某要求乙公司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签证费用等2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甲某作为外籍人士,在中国就业须持有“外国人就业证”,但甲某不具备该条件,所以甲某是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故法院不支持其对乙公司应当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主张。甲某虽主张其办理的商务签证是应乙公司的要求办理,但商务签证亦不符合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的要求,办理商务签证与甲某至乙公司工作无必然联系,故其要求乙公司支付办理签证的费用,也无依据。
本案虽然因甲某未取得就业资格败诉,但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乙公司确有“非法用工”之嫌。法院认定持商务签证入境“实习”系非法就业行为,那么与此对应,乙公司聘用甲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用工”,若根据2013年7月1日实施的《出入境管理法》规定,乙公司就将面临罚款1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的严厉处罚。
这个案例涉及因使用外籍实习生而可能导致的
非法用工风险。目前企业常见的外籍实习生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中国高校在读外国学生,二是外国高校在读的外国学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前者在取得学习签证并在学校安排下可从事勤工助学行为,而根据2013年9月1日配套实施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的,应当经就读学校同意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地点、期限等信息。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未加注前款规定信息的,不得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如不符合上述规定,均构成“非法用工”。
因此,用工单位使用外籍实习生一般应仅限于“中国高校在读外国留学生”,并且应当确保办理实习签注手续。对于外国高校的外国学生,用工单位不得采取实习用工,因为无论X1签证还是X2签证,均需提供境内招收单位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因此在外国高校就读的外国学生,无法办理学习签证。如果此类实习生使用“L”、“F”签证(如本案类似)入境,则将牵涉到从事与签证目的不符的行为的问题,同时涉嫌非法就业与非法居留,企业亦可能承担难以逃脱的行政处罚。
实习超期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案例】沈某于2010年12月27日以实习生身份至某公司担任技术员。当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实习协议书》,约定实习期自2010年12月27日起至2011年3月30日止(如毕业时间延误,则本协议自动顺延)。2011年2月18日沈某在工作中受伤。2011年9月19日沈某离职。随后,沈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经查,沈某早在2009年就领取了劳动手册,关于2011年1月15日取得了某高校的成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在校大学生毕业之前到用工单位实习,属于教学过程的一部分,目的在于让学生接触社会,到用工单位进行社会实践。因此,接受实习生的用工单位与尚未毕业的学生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沈某在取得毕业证书前与该公司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而2011年1月15日后,沈某已经取得毕业证书,此时沈某已具备《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并且,一方面,沈某在该公司继续从事有偿劳动,其提供的劳动是该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该公司对沈某进行劳动管理,并支付劳动报酬。综合上述条件,足以证明双方已构成劳动关系,最终法院支持了沈某的诉请。
本案中,该公司败诉的原因在于其对沈某 “实习生”身份缺乏审查,因此走进约定了“实习期”的误区(约定至毕业后)。实习生毕业后,由于其已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便可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受《劳动法》的约束与保护。此时,若用工单位继续将其视为“实习生”,就将负有 “未订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缴纳社保”、“支付补偿”等诸多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未缴纳社保而导致的工伤赔偿风险尤为巨大,本案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证。
由于司法实践中,“主张实习生”的举证责任由用工单位来承担,因此应要求实习生提供相应证件并合理确定实习期,而不能轻信“实习生”的单方承诺。在实习期满后更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避免产生事实劳动关系及相关的风险。
那么,“实习生”的身份该如何界定呢?根据教育部及财政部于2007年所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因此,实习生须具备四个要素:(1)在中国依法设立的学校;(2)实施学历教育;(3)全日制在读;(4)具有学生身份。实践当中也不乏员工处于非全日制学习阶段(如广泛存在的在职研究生、函授教育),这些员工不应界定为“实习生”,用工单位应依法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定义务。
意外伤害导致赔偿风险
【案例】刘某于2011年3月作为在校大学生至甲公司进行岗前实习,实习期间甲公司每月为其支付实习补助800元。2011年5月某休息日,刘某驾驶公司同事的燃油助动车外出公干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刘某受
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不久,刘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总计1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在甲公司实习,从事甲公司销售顾问的工作,系甲公司雇员。根据双方所提供之证据可以证明,刘某虽于当天休息,但却为公司办理业务。虽然该公司认为,刘某于工作期间外出系个人行为,但并未提供任何证据对此予以证明,故应对刘某因工外出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之赔偿责任。对于刘某而言,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驾驶燃油助动车时亦应注意行驶安全,但刘某未尽到这方面的注意义务,造成受伤事故发生,刘某本身也有过错,故法院酌情确定甲公司对刘某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10万余元赔偿。
由于实习中的在校学生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无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因此一旦发生事故也无法认定为工伤,但这并不代表实习生在工作中所受伤害,用工单位就无需承担责任。基于实习生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若发生事故,则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进行责任认定,该《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伤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了精神损失费等传统工伤保险待遇中未涵盖的费用,最终用工单位支付的赔偿标准可能远高于同等条件下的工伤赔偿。当然,如果实习生就事故本身存在过错,可以适度降低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但仍不足以此消除用工单位潜在的用工风险。
因此,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会有效化解用工单位的赔偿风险,同时应当加强对实习生的安全生产教育,进行相关工作流程、生产流程的培训并安排实习生签署确认,一则降低事故发生率,二则即使实习生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也可以适度主张实习生的自身过错,从而降低赔偿额度。
接受中介机构“派遣实习生”的风险
【案例】汪某系在校学生,2011年6月29日,汪某与A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签订《暑期工实习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此次推荐学生到B公司暑期实习事宜。A公司为汪某推荐安置成功后,A公司直接从汪某工资中扣除15%,作为支付A公司暑期工“人力资源管理费”。其后,A公司与B公司另行签订了合作协议。
2011年8月24日,汪某在B公司车间接班发生事故,左手被机器碾压后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不久,汪某要求A公司及B公司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总计43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身份为学生,依法只能认定为雇佣关系,遂不能认定为工伤。原告作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汪某由A公司推荐给B公司,并在担任挡机工期间受伤,B公司作为实际雇佣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A公司虽然没有雇佣原告,但原告的工资由A公司代被告B公司发放,且从中提取15%的费用,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应尽到管理教育监督之责,现因其只收钱却不履行相应义务,致损害发生,A公司也应当承担与其
义务相当的赔偿责任。
按照操作流程,原告从事的挡机工作应当用左手拉门,右手取件,但原告事发时却用右手拉门,左手取件,致损害发生,故原告作为雇员对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失,应当依法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基于上述理由,认定原告承担一部分事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B公司承担总损失的75%,A公司承担15%的损失。
本案系一起派遣实习生出现生产事故而引发的赔偿争议,法院酌情认定了中介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实习生派遣,由于涉及派遣方、用工方和在校学生三方,从某种程度上使这种用工关系更加复杂。虽然目前我国国家层面的劳动法规并未有禁止实习生派遣的规定,但基于传统劳务派遣用工受到《劳动合同法》的特别规制,从简化用工关系角度,实习生派遣也应该受到严格限制。
对此,部门规章和部分地方性法规作了探索性规定,如教育部、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规定:“不得通过中介机构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2013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也明确规定:“学校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对此,用工单位应限制使用实习派遣用工,可采取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介绍成功后直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避免行政处罚风险,以及因派遣公司侵权导致的相关风险和责任。
实习结束“拒签合同”导致追索违约金
【案例】王某原系某学院在读学生。2010年9月16日,王某、A公司及该学院签订《实习协议书》,协议约定:实习期至2011年6月30日止,每月支付1500元实习补贴,另要求王某实习结束后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否则将赔偿违约金18000元。该协议属格式合同,由A公司提供。2011年6月30日,王某在A公司处办理离职手续,期间王某确认不与A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随后A公司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18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方签订的《实习协议书》是A公司提供的格式文本,其中关于王某应于实习结束后与A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否则应赔偿原告违约金的内容显然加重了王某的责任、排除了王某自主择业的权利,亦违反了民事活动所应遵循的公平原则,该部分内容应属无效。况且,A公司仅向王某支付每月1500元的补贴,却要求王某为其服务三年,否则就要承担违约金,这样的约定显然有违于民事活动公平、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实习结束后,双方曾就建立劳动关系问题进行磋商,王某对A公司提出的工资标准不满意,因此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未能签订劳动合同。而《实习协议书》中对三年的劳动合同的工资待遇等具体内容未作明确约定,原、被告因工资标准问题存在意见分歧,由此造成劳动合同未能签订,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法院据此驳回了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A公司之所以败诉,在于其约定违约金与其支付的实习补贴权利义务不对等,对劳动者显失公平。更为重要的是,合同约定应签订三年期合同,但未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岗位等核心要素,为日后的争议埋下了伏笔。由于实习协议系A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当条款不明产生争议,根据法律规则应当做出对格式条款提供方不利的解释。
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范文4
摘要:学生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的一种重要方式,然而,由于实习学生身份定位的缺陷、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学生维权意识和能力缺乏等原因,导致实习学生遭受人身伤害及劳动权益损害时权利难以实现,不利于我国职业教育的顺利发展。文章分析了实习学生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加强实习学生权益保护的若干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 职业院校;实习学生;权益保护
0引言
由于多种原因,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权益易受侵害,其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积极探索与构建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保障体系,建立切实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不但有利于保护实习学生的权益,培养合格的优秀人才,而且对于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顶岗实习学生权益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劳动权益遭侵害,维权困难实习单位没有提供适当的实习条件和待遇,劳动时间长、加班现象非常普遍,同时加班工资缺乏保障,顶岗实习企业与学生签约比例较低。而且,按现行法律规定,实习生与实习单位间不能形成劳动关系,无法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请仲裁处理,也难以向单位工会组织寻求帮助,在维权途径上困难重重。
1.2 人身权益受损害,救济障碍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如果是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法》和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费由工伤保险或者由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单位支付。但对权益受损的职校实习生来说,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依据、途径等方面却有很多障碍。如江苏省常州高级技工学校焊接钣金专业学生陈某,由学校安排到常州某化工设备公司从事焊接工作实习。陈某在焊接化工容器间操作结束后,独自从容器里出来时受了伤,司法鉴定为六级残疾。为了协商赔偿事宜,陈某及家人多次奔走于学校和企业之间,始终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2顶岗实习学生维权困难的主要原因
2.1 实习学生身份界定的缺陷法律适用是以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为基础,解决实习学生的身份问题是有效保护实习学生权益的重要前提。对于实习学生的身份的界定,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一是劳动者说。观点认为,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不管是否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或劳动合同,就与实习单位建立起劳动关系这一点看,实习学生就是实习单位的员工。二是学生说。观点认为实习学生尚未毕业,与学校之间还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学生的实习活动是学校教育活动的一个环节,所以实习学生的身份应该属于学生。三是折中说。此种观点认为对于实习学生身份的界定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界定。正是由于对顶岗实习学生的身份界定的不明确,造成其维权困难的不利局面。
2.2 顶岗实习法律制度的缺失有关法律法规定性不明确是顶岗实习学生经常遭遇侵权的关键原因。现行法律没有把学生实习纳入劳动者范畴,实践中,如果学生实习出现劳务纠纷,而这种劳务纠纷,按照我国现行的劳动法规,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1996年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附则中,把实习生也纳入工伤保险范围,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把这一内容取消了。实习学生的人身伤害也无法按照工伤处理。
2.3 校企实习过程管理的缺位一是顶岗实习管理不到位。一些学校对顶岗实习重视不够,疏于管理与教育,教学目标缺失,教学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影响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顶岗实习与企业对接不上,大多数企业都没有针对实习学生的相关岗位培训计划,有的企业根本就把学生当成低成本的劳动工具,要求长时间顶岗加班却无报酬或仅有微薄补贴,学生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2.4 学生维权意识和能力的缺乏根据有关调查显示,实习学生一般不了解自己在实习期间的权益到底有哪些,使得一部分实习学生在受到侵害时,不愿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甚至根本就不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同时,由于就业压力,使得实习生处于弱势地位而不敢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另外,实习学生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和心理素质去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自我保护能力较弱,也是其合法权益受损的重要原因。
3有效保护实习学生权益的建议与对策
3.1 法律层面的保障
3.1.1 从现有法律规定寻找救济的路径学生实习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学生实习期间各种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国家出台详细、严格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但目前实习生自我保护最有效和可行的办法,是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该协议虽不是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但仍适用于合同法。
实习学生的人身损害应按民事侵权纠纷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应当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对受害学生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学校应对实习学生承担一定的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则学校对学生的人身损害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对受害学生承担的是侵权法上的补充责任。造成损害的直接责任人应首先承担责任,承担补充责任的责任人在直接责任人不能赔偿、赔偿不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承担责任,且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直接侵权责任人追偿。
3.1.2 从长远发展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①明确实习学生的法律地位。虽然其身份不同于企业内的普通劳动者,但仍可借鉴境外职业法律的规定,将职校实习学生视为特殊劳动者,享有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应具有的相关权利。德国劳动局有专门的条例来保障实习学生的各种权益,我国在立法时,不妨借鉴德国以及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②合理确定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的劳动报酬。美国《公平劳动标准法案》允许企业对包括实习生在内的五类人员支付低于最低工资的劳动报酬,无锡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企业应给予实习学生适当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按不低于当地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的50%,由企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实习学生。青岛市也出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生权益保护办法》,根据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生实习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习见习条例》规定,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当按照同岗位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学生支付实习报酬。
③将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的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纳入工伤保险。为避免加重实习单位的经济负担,可参照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工伤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企业收取保险费用。”或者通过修改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将实习学生纳入适用范围。德国《事故保险法》即规定,所有雇佣劳动者、公职人员或学徒都享有工伤事故保险待遇。法国《劳动法典》也作了类似规定,应予借鉴。
3.2 实习责任分担的屏障
3.2.1 建立学校、企业、学生三方风险共担机制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期间,要强制性地为学生购买相关保险,同时学校与顶岗实习企业事先要约定如何分担责任,使学校、企业、学生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厦门的做法值得借鉴。厦门将为中职学校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每个学生可享受每年最高50万元的保险。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如学校与企业达成协议由企业支付的,企业支付的实习责任保险费据实从企业成本中列支。这种探索不仅为中职生实习权益构筑一道保障网,也为校企合作铺平了道路。
3.2.2 完善学校、学生、用人单位三方实习协议机制学校应该有针对地制订一些实习规范性文件,并尽可能和实习单位达成一致。从实习单位的角度出发,实习单位与实习生签订一份实习协议也很重要,如在协议中明确实习报酬的标准、实习纪律的约定、实习生过错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处理、实习生人身意外保险的约定、学校在实习过程中的职责要求及学校的法律责任等。有了一份完善的实习协议,学生、学校、实习单位三方可以在发生纠纷时有约可依,更好地处理相关争议。
3.3 学生权益的多层保护
3.3.1 学校加强顶岗实习安全教育与管理在重视学生职业技能提升的同时,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纳入课程体系,制定严格的实践教学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3.2 政府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劳动行政部门除了审核实习生所在学校的资质、实习生年龄、实习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公平外,还应对实习企业的资格条件及使用实习学生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违反实习协议规定,侵害实习学生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应剥夺其使用实习学生资格。
3.3.3 学生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在实习前与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份完善的实习协议可作为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若实习期间出现意外或者权益被侵犯的情况,还应该学会正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有证据意识,保留证据,以备日后之用;遇到权益被侵犯,自己无法解决,可以向家长、学校和其他同学求助解决,或寻求国家及社会的救济。
4结语
实习学生权益保护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学校应加强实习过程的管理,企业应增强诚信与守法意识,社会应给予必要的援助,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最根本的是国家应健全法律制度,从而形成对实习学生权益保护的合力,促进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龙伟忠.学生顶岗实习伤害事故预防探析[J].教育与职业,2009,(29).
[2]朱程.高职高专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模式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0,(11).
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范文5
在这段实习的时间里,我不仅学到了很多在书本中学不到的营销知识,也让我个人更加的成熟和坚强;在实习工作中,当我遇到工作中的困难时,曾夜不能寐的思考解决方法,因为我始终相信方法总比困难多;在具体的市场上,曾受到无数次的拒绝和嘲讽,有多少次在深夜里独自一个人哭泣,有多少次已经决定卷铺盖离开;可是第二天又早早的投入到了新的工作当中,因为我始终相信:生命在于坚持,我可以接受失败,但我却拒绝放弃.
在工作中积极向上,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的解决,在具体的市场上,能很好的处理同客户的关系,同时维护好同终端的客情关系,从而让我感受到了营销给我带来的乐趣。在接触顾客时,我主要了解顾客的消费需求及消费心理;在与业务员相处时,主要学习其洽谈业务的语言和技巧;同时,我也注意观察周围的一切,进一步了解我的营销环境。在这个过程中,我初步对营销专业有了感性的认识。
实习过程中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虚心向有经验的同事学习,积极肯干,工作认真负责,主动参与企业市场调查、产品销售、外贸谈判、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生产运作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具备了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受到实习公司的好评。
在这难得的实习期间,让我真正懂得了工作和学习的基本规律。同时我也变得成熟和独立,相信不论遇到怎样的情况与境遇都要学会坦然面对,这将是以后工作和学习中的一笔巨大财富。为今后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最后感谢学校提供这次难能可贵的实习机会,让我真正走出去面向社会,然后满载而归。
自我鉴定范文二
三个月的实习期就要结束了,对自己的工作作以下自我鉴定:
在公司领导的热心指导和关心下,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管理、销售、生产相关工作,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用理论知识加深对实际工作的认识,用实践验证所学的理论,探求日常管理工作的本质与规律.市场营销一序列环节的规律,销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非常具有挑战性.充实的生活让我感到无比快乐.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新奇,收获也很多.通过实习,使我对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的认识.
回顾我的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实习中,我采用了看、问等方式,对武汉维新华电科技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分析了公司业务开展的特点、方式、运作规律.同时,对公司的服务品牌、企业使命以及企业精神都有了初步了解.
自我鉴定范文三
这次深圳之旅,发现自己见识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感触很深。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都觉得自己收获不少。鉴定如下:
第一: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
记得感到深圳的时候,怀着满腔的热情,尤其是当感受到了深圳快节奏的生活之后自己更是有一种强烈想加入其中的欲望。但是,现实的落差很快让我心里如陷入冰川。首先是去找实习单位,每每递上简历,公司的招聘人员都不约而同地一再声明不找实习生。更令我吃惊的是,应聘心中向往已久的文员工作同样遭遇冷眼,什么大学生应聘文员,一点进取心都没有,浪费父母的血汗钱之类的话语犹如当头一棒。后来自己静静细想了很久,觉得还是先找个销售工作做着吧。就这样,我的实习工作开始了。
在开始的几天,我的心情很差,觉得自己是个堂堂正正的本科大学生,怎么就跟这些高中生、中专生一起工作呢。就是怀着这种心里,我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减,更别说工作有什么成绩了。
后来有一天,人力资源部的人找我去公司谈话,说店铺反应我的情况不是很好,叫我提高警惕,如果还是保持原样的话,就另谋高就。并且他们也给我换了一个店铺,希望我在新环境里能够有新的进步。回去之后,我也想了很久,自己现在也没有毕业,也只能算个高中文凭,找实习也是碰了一鼻子的灰,与其这样抱怨,还不入安安心心工作,这样何乐而不为呢。
就这样,我怀着积极的心态来到新的店铺,并且我也暗暗发誓,一定要有所为,不能让别人瞧不起。我每天都会为自己加油,并且时时刻刻保持好心情,把每次接待顾客都当作是展现自己的机会。就这样,我发现自己不久就爱上了这份工作,不仅与同事的关系密切,而且销售业绩也迅速等到公司上级的认可。所以,还是那句话,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
第二:用脑做事,用心做人,因为用脑做事才是科学的,用心做人才是道德的。
在别人眼里,做销售工作的人都是能说会道,只管把产品卖出去,而不管顾客感受的。但是,我想说如前所述的话,那么这样的销售可以说是一次新买卖。我们要的是永久长远的客户关系,我们要的是想方设法接待回头客,这就要靠智商和情商的珠联璧合了。
每次,当顾客进店,我都会上下打量一番,不是看顾客富不富裕,而是仔细观察顾客的衣着风格,以便开展销售工作。当顾客决定买下某款上衣时,先别急着开单,而是接着向顾客推荐其他的,比如与上衣搭配的裤装及鞋子,充分利用自己所学的消费者心理学及各种其他的理论辅助销售工作,这是你会发现意外的收获。
除此之外,心到也是必须的要领。记得有一次来了一个顾客,我急忙迎了上去说:“您就是上个月买了两件衣服的那个顾客,我记得您,欢迎再次光临”
行政实习生实习鉴定范文6
大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范文一
今年3月7日上午开始,我在**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附属单位科利公司进行了工商管理实习工作。在实习中,我在公司指导老师的热心指导下,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相关工作,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工商管理理论知识对照实际工作,用理论知识加深对实际工作的认识,用实践验证所学的工商管理理论,探求日常管理工作的本质与规律。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新奇,收获也很多。通过实习,使我对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的认识。现实这段时间的工作总结如下:
我所实习的**公司,隶属于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成立于1953年,是以水工、市政、工民建、路桥、安装工程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国有大型骨干建筑施工企业, 具有航务工程总承包一级、房建二级、市政、水利水电三级、地基与基础一级、钢结构一级、机电设备安装一级、商砼与预制构件二级、勘察设计甲级、计量二级、建筑材料试验甲级等资质。公司现有正式职工3000余名,先进的工程技术装备千余台;拥有2.6万平方米的高层办公楼和30多万平方米的生产基地;近700米的工作船码头和4万余平方米的海域,固定资产达3亿多元。公司于1998年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1999年通过了ISO10012国际标准认证,取得了"计量保证确 认合格证书"; 20xx年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回顾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实习中,我采用了看、问等方式,对科利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分析了公司业务开展的特点、方式、运作规律。同时,对公司的“浇注明天”的服务品牌, "构筑精品,造福社会"的企业使命, "务实求新、敢争一流"的企业精神有了初步了解。
一、坚持以经营为龙头,不断开拓山东地区传统施工领域
抢抓水工市场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进一步加大了对青岛港、烟台港、日照港等大型水工工程的跟踪公关力度,认真作好了北船重工搬迁、奥运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营工作,承揽到北船重工大坞、烟台港三期二阶段、奥运会青岛国际帆船中心标段、日照港区东部岸线等工程,确保了传统市场战略项目不丢失。同时,发挥地域优势广揽信息,积极跟踪,承揽到东营港扩建和蓬莱国电等工程,在开拓传统工程领域发面取得了新进展。
二、强化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运行,有效的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切实加大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运行力度,进一步强化了体系检查、文体整改和业务指导,对内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追踪检验,建立了基层单位与机关部室双向评价体系,不合格报告同比降低了50%,符合率和得分率较前年有了增长,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得到有效的运行。
三、坚持以经营为龙头,积极实施“1433”经营举措,促进经营持续发展
20xx年公司经营工作思路确定为“1433”,即要成立一体化经营领导小组,建立四个经营分公司运行体制,坚持三位一体的经营原则,充分发挥经营工作的三个积极性,不断开拓山东地区、南方、桩基和陆域市
“1433”经营思路具体内容是:公司成立一个精干高效、信息反馈迅速的公司经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经营工作的领导;建立经营分公司、厦门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陆域经营分公司四个经营分公司的经营运行体制,增强开拓市场的能力;坚持以市场价中标,不投亏损标,诚信合作、互惠共赢三项经营原则;充分调动公司经营部、经营分公司和经营人员三方面经营积极性。
在新的经营思路指引下,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山东地区传统市场的开拓力度,全力以赴地做好前湾港、日照港、烟台港新建码头、黄岛招商国际码头、青黄复线、青黄隧道、东营港后续工程等工程项目的跟踪公关工作,紧盯不放,志在必得,巩固传统市场,力争在承揽特大型工程项目上有所突破。继续坚定不移地开拓南方市场,干好厦门、温州、海南等在建项目,赢得业主满意,树立企业形象。发挥经营分公司的作用,加大对重点工程的经营公关力度,做好投标工作,确保目标工程不丢失。以项目为依托,在开拓新的市场上有所作为,保持南方地区经营产值持续增长。坚定不移地开拓桩基市场,切实加大桩基设备投入,锻炼桩基施工队伍,进一步增强桩基施工能力。坚持水陆并进,提高规模效益。利用房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认真总结路桥施工经验、教训,加大陆域市场开拓力度,实现陆域市场的稳步发展。
同时通过实习我发现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附属单位科利公司也存在问题:
1、 市场观念和经营体制不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要求,市场开拓的步伐与企业快速发展的要求有差距;经营体制还不完善,经营队伍、经营人员的责权利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 施工组织管理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组织管理的意识不强,施工管理现状与施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存在较大差距,只是我们有的项目在开工初级阶段和施工过程中难以进入状态,不能满足业主要求。
3、 成本意识不强,成本控制水平不高,个别项目不存在管理粗放、施工大手大脚的现象,向管理要效益、向科技创新要效益的意识还没有牢固树立起来,以至于我们的成本控制与先进的施工企业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市场竞争力不强。
4、 对分包队伍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化还不完善,,在分包合同管理发面存在程序不衔接、管理不闭合的现象;项目部对分包队伍达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在管理手段和制度落实上存在薄弱环节。
5、 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能够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利益,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和依法治企的意识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对此,我提出了我的有关建议和对策:
一、进一步强化生产是经营继续的观念。
企业的发展取决于经营的质量和效果,只有广开源头,多揽工程,企业发展才有保障。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干好在建工程是承揽后续工程、开辟新市场的必然要求和前提条件。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生产是经营继续的观念,干精品、打品牌,树立一流的企业形象。
二、 树立“零缺陷、低成本”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的观念。
效益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只有实施“零缺陷低成本”战略,才能适应市场的激烈竞争,获得更大的赢利空间,加快企业的发展。因此,企业上下必须以效益为中心,在广大职工中不断深化“零缺陷低成本”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的观念,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三、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项目管理
通过对资金管理、劳务层管理、物资管理、,加强项目基础管理,结合“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运行,完善项目管理,加大监控检查整改力度,达到闭合管理。建立公司综合考评体制,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工地的检查力度,抓好整改落实,促进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推进依法治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的法制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经营,按章办事的能力,完善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公司法律事务整体管理水平。
短暂的实习转眼而过,回顾实习生活,我在实习的过程中,既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一些遗憾。那就是对企业管理有些工作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是在看人做,听人讲如何做,未能够亲身感受、具体处理一些工作,所以未能领会其精髓。但时通过实习,加深了我对工商管理基本知识的理解,丰富了我的实际管理知识,使我对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认识到要做好日常企业管理工作,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既要注重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把实践与理论两者紧密相结合。
大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范文二
20xx年6月我们开始了为期30天的毕业实习,这次实习的地点是:广州信息港.在短短的XX天里通过学习,使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所不能学到的知识,为今后的社会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实习中,我在公司指导老师的热心指导下,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相关工作,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对照实际工作,用理论知识加深对实际工作的认识,用实践验证所学的工商管理理论,探求日常管理工作的本质与规律。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新奇,收获也很多。通过实习,使我对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的认识。
同时短短的实习生活令我感慨颇多:自从走进这个公司,我告别了在校的时代,学会了去探索自己所需要的知识;摆脱了内向的性格,学会了如何与他人沟通和交往,因此我变得开朗、活泼了;身边结交了很多好友,拥有了无价“人脉”;我懂得了尊重别人、如何倾听他人谈话、学会了向他人表达我发自内心的赞美与鼓励;我学会了用朴实、亲切、准确的言语表达自己的思想,用冷静的头脑去思考和处理问题;我学会了忍耐、坚强、独立的面对一切,把自己最轻松最自然最愉悦的一面展现给大家;学会了如何认识自己、剖析自己、发现自己的潜能、定位自己的路线、塑造一个“全新的自我”.
毕业实习鉴定总结:回顾我的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实习中,我不仅进一步提高对XXXXX认识,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具有组织性、纪律性、集体主义精神等优良品德。
大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范文三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年前,我以学生的身份踏入社会。走进了全国最顶级的酒店里学习和接触更多的东西。转眼间,一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有过喜悦,有过兴奋,有过苦恼,有过忧郁,有过怀疑,使得我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学生,逐渐的熟悉了酒店的组织结构、人事关系、企业文化,也使我慢慢地适应这个社会。11个月就这样过来了,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也没有用"现实"二字更为确切。从去年7月的拿起背包随从着大部队来到广州,到如今再次收拾背包准备返回的时候,心里的确不是个滋味。自己毕竟做了11个月的花园人,对于花园,我依旧有着感情。所以直到现在,我始终为自己是一名花园人而自豪。我要感谢院校,感谢花园,是你们给了我这样的机会。从欢迎来访礼宾部到了酒店的党工团办办公室,我很幸运的可以在一年的实习中接触了两个部门完全不同的工作,这两个部门的实习让我接触了很多东西,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礼宾部,我钟爱着这份工作,因为我在这份工作中找到了真正的自我。在党工团办办公室,我接触了酒店的行政工作,学会了怎样去做事,学会了怎样去做人。
我还记得自己刚踏入社会,走向花园门槛的时候,自己总认为在学校里学一点书本里的学问就可以在酒店里得心应手,而不明白最大的学问是在生活中,最厚实的文章却是在书本以外,现在我懂了,是花园告诉了我们 "年光似鸟翩翩过,世事如棋局局新"的道理。在家里,我们只走得平路,上不得陡岭,更过不得险滩,离开了自己的家,来到一个陌生的大都市,有时候,遇到失落就想轻言放弃,甚至自甘沉沦,而不明白人生有起伏才有真趣、有波折才有韵味。现在我懂了,是花园告诉了我们"凡人为善,不自誉而人誉之;凡人为恶,不自毁而人毁之"的道理。作为一名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会有埋怨,会有委屈。因为我们总认为只要自己以诚待人、与人为善,公道就会自在人心,而不明白有时自己好心事办得并不好,甚至是好心办了坏事。之所以懂得这么多的道理,是因为花园,是花园人用言传身教告诉了我们。我们才让自己更加的有信心,也坚信我们可以为自己喜爱的工作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