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工作汇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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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工作汇报

秸秆禁烧工作汇报范文1

根据上级安排,2020年3月13日,黄河口镇党委召开秸秆禁烧及防灭火紧急动员大会,传达了区委会议重要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肃任务责任,制定了2020年黄河口镇秸秆禁烧及防灭火实施方案与值班巡查人员清单,细化了黄河口区域管理职责,分区分片进行巡查,确保做好黄河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及防灭火工作。

一、物资储备情况

按照方案要求,设立镇党委秸秆禁烧及防灭火工作办公室(禁烧办),统一调度人员物资。为应对突发明火险情,共配备巡逻车4辆,应急车1辆,宣传车1辆,现已储备灭火铁锹30把,扑火扫帚60把,黄河以北设置3个固定监察点。

二、人员配备情况

为严肃任务重要性,3月14日到15日,科级干部全员在岗,安排防火工作人员48名,备勤司机6名。日常值班分为16组,每组4人,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

制定《黄河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与防灭火实施方案》,成立禁烧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盛焱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杨文亮同志、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闫汉廷同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文涛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余科级干部任副组长,各中层干部任组员。

二是成立巡逻队,进行不间断巡查。

根据黄河口镇险情分布等级,分为黄河以南、黄河以北两个片区,每个片区又分为东、西两部分,共为四个巡逻组。每组人员均由科级干部带队,每组6人,并配备铁锹2把,扫帚4把,巡逻车一辆,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做好灭火工作。各行政村成立村级应急分队,每个分队4人,配备应急车1辆,工具若干,按照属地原则,进行24小时田间不间断巡查。

三是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在全镇主干道(新博路、五七渠路、临黄堤、垦孤路等)、进出村主道路悬挂标语横幅22条,录制了禁烧宣传音频,利用各村大喇叭每天定时播放,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形成了浓厚的禁烧氛围,村干部、网格员入户宣传秸秆禁烧政策,向农户介绍综合利用技术,使他们理解并支持禁烧工作。截止目前,发放《黄河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告知书》5000余份,悬挂标语横幅200余条,并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宣传。

截至4月27日,经过日常巡逻组的周密排查与村委应急分队的工作配合,黄河口镇区域内整体情况良好,控制措施及时到位,未发生大范围烧荒行为。

四、摸排易燃点情况

根据往年经验与近两个月巡查情况,我镇易燃点主要分布在以下两处:一是黄河南北两侧稻田地,河北稻田地更易出现大范围焚烧险情;二是镇南部缺水片区,沟渠、留春地杂草密集,易出现大范围焚烧险情。两处易燃点小区域发生明火险情,均及时发现并扑灭,未发生大范围焚烧情况。

五、经验做法及建议措施

做法:一是秸秆还田,加强秸秆收割管理。收割机必须启用粉碎抛撒装置,秸秆留茬高度一律控制在10cm以下,禁止没有秸秆粉碎抛撒装置的收割机入境作业,及时制止不遵守规定的农机手在本地作业,对收割留茬高度普遍高于10cm的,农户有权拒付其收割费用。二是秸秆充分利用。首先是制作青贮饲料,供应各畜牧生产公司,其次是干枯秸秆打捆,供应热电厂发电。

建议措施:秸秆综合利用仍未让村民获得十足的认同感,积极性不高。一是建议建立或引进秸秆综合利用回收项目,用于生产秸秆饲料、生产燃气、沼渣还田、发酵饲料等,以提升秸秆经济价值,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逐渐形成全民范围内的科学利用自觉性,而不是目前以禁为主、宣传为辅的被动工作主流。二是逐步提升土地的综合利用率,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水平,发展节水、设施等现代农业,在保证基本耕地前提下,鼓励增加林地占有率,全方位提升土地的使用价值与社会效益。

附件1:禁烧防灭火工作方案

附件2:禁烧目标责任书

附件3:黄河口镇禁烧防灭火值班表(部分)

附件4:黄河口镇禁烧防灭火值班表-周末特勤

附件5:严禁秸秆焚烧告知书

附件6:文明祭祀倡议书

附件7:黄河口镇禁烧宣传横幅

秸秆禁烧工作汇报范文2

上半年,XXX在街道党工委及办事处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将半年来取得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为改善人居环境,投入65万元,用于拆除38家乱搭乱建;投入约50万元,对庄内71家旱厕进行拆除;投入20万元,拆除5家猪圈;投入32万元,新建2座公共厕所;投入20余万元,对村庄内150米的黑臭水体进行整治。投入2万元,开挖330米长排水沟,经过整治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二、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创文活动以来,我们村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清理村民家前屋后的生活垃圾上百吨,村庄有了新的面貌。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使广大村民加入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

三、常规工作

1、秸秆禁烧和森林防火:防火期间做好宣传,安排工作人员值勤,全年秸秆禁烧以及森林防火工作开展顺利,防火期间辖区内无火灾发生。

2、民生社会事业:(一)民政方面: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全力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爱心公益站,目前已经为5位贫困家庭提供帮扶资金1万元。半年来为辖区内298名退伍军人进行登记;帮助10名残疾人进行残疾证申请;帮助3名贫困户进行贫困申请;为30余名年满80岁老人申请尊老金;对村庄范围内1870座坟墓进行统计清点。(二)计划生育方面: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新的婚育观念,半年来为辖区内258名孕妇办理生育登记;发放计生用具168个。

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综治方面,将1000多名村民信息录入进全要素网格化管理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走访摸排1000余户,让国家安全观深入人心,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禁种铲毒工作,对500余户村民进行走访宣传,让广大村民了解危害,做到远离。

4、党建工作: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每月28日的“党员大会”制度、每月10日、20日的“远程固定学习日”制度。2019年上半年发展新党员3名入党积极分子5名。积极发展女性党员。按标准打造村党群服务中心,完善15分钟生活圈,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带领党员为村庄建设奉献力量。

5、电子政务平台:进行村级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完善为民服务业务项目和业务能力,配合党和政府要求,为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做好业务规划。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1、推进防火通道和小南山采摘园建设,利用我村剩余的土地和景观资源,建设生态观光园,招生引资的同时盘活村集体资产。建设长约4000米的防火通道,降低森林防火工作难度的同时,将我村剩余山地资源小南山山地与塘口生态园连接起来,整合土地资源,增加集体收入,增加村民收入。

秸秆禁烧工作汇报范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宜居的基本理念,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加强综合治理和环境监管,优化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打造生态亮点,努力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县。

二、主要目标和指标

(一)环境经济指标

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低于水平,县城清洁能源使用率要高于水平。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水平,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5%以上。

3、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水平。

(二)污染减排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确保比削减1.5%。

(三)环境质量指标

1、大气环境。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率稳定在全年天数的85%以上。

2、地表水环境。南甸河西岳村桥断面COD浓度不高于50毫克/升,岗南水库主要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3、建成区声环境。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四)环境建设指标

1、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达到市考核目标要求。

2、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85%以上。

4、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

5、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五)环境监管指标

1、全县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国控、省控企业按要求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0%以上。

3、环境监察、监测、应急、宣教及信息标准化建设达到上级要求。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

1.严格煤炭管制。

工信局、环保局负责,继续加大优质低硫煤推广力度,确保年内完成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炭任务。加强对低硫煤经销企业及用煤单位的日常监管,禁止燃用和销售含硫量超过1%的煤炭。

2.开展二氧化硫减排

(1)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所有10吨/时以上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窑炉的重点监管,对所有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进行定期严格比对,对不能达到比对要求的自动监测设施要督促企业限期进行维修或更换,保证自动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环保局负责,对西柏坡电厂实行周报告制度,确保脱硫设施综合运行率达到95%以上,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

3.开展氮氧化物减排

环保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10月底前完成三期工程机组脱硝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的报批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4、优化供热结构。

住建局、镇负责,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10月底前完成西柏坡电厂热电联供桥西供热建设。拆除桥东燃煤供暖锅炉,停用桥西集中供暖锅炉,形成西柏坡电厂余热供暖覆盖县城建成区。

5.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住建局、交通局负责,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6.加大重点监管区域粉尘污染综合整治力度

(1)工信局、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煤炭储运和洗煤企业粉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完善提高有组织源和无组织源的污染防治问题,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环保局负责制定相关治理标准,并监督实施。

(2)住建局负责,向建筑施工单位明确拆迁、建筑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

(3)住建局负责,做好渣土运输监督管理,确保渣土运输无遗洒。

(4)交通局、交警队负责,对无证拉渣土车辆进行查处。

(5)环保局负责,对全县16家石灰加工生产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在6月底前完成除尘设备的安装;厂区道路的硬化、绿化、美化;物料堆放实现棚化、仓化等治理任务。

7、加大机动车尾气防治力度

公安局负责,加大路检抽查力度,对尾气超标车辆,实行限期治理。

8、加强秸秆禁烧

各乡镇、环保局负责,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水环境整治

1.加强水源地保护与管理

(1)环保局、发改局、住建局负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

(2)环保局及相关乡镇负责,6月底前制订下槐镇、西柏坡镇、温塘镇入库生活污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10月底前按照方案进行实施,确保改善入库水质。

(3)水务局、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畜牧水产办及相关乡镇负责,取缔岗南、黄壁庄水库内吸铁船及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运输船和打渔船。

(4)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负责,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督促其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

2.强化重点流域和排污企业监管

(1)环保局负责,加强对重点流域涉水企业的监管,定期公布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名单。

(2)环保局、工商局负责,严格执行排水单位排污许可制度,对未办理排污证或排污证未年检的单位,工商局不予办理和年检营业执照。

3、开展化学需氧量减排

环保局、农牧局负责,10月底完成县昌盛奶业、县金鑫乳业沼气发电减排项目,并通过验收。

4、开展氨氮减排

环保局、农牧局负责,10月底完成县昌盛奶业、县金鑫乳业沼气发电减排项目,并通过验收;

环保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柏坡正元化肥合成塔蒸氨工程,并通过验收。

5、加快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西柏坡镇、温塘镇负责,年内完成西柏坡镇、温塘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前的准备工作。

6、规范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住建局负责,规范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县城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环保局负责,对县污水处理厂实行周报告制度,掌握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污水处理厂中控室正常运行;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和流量计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数据保存达到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

环保局、公安局负责,巩固县城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确保全县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

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噪声管理,规范集会、娱乐、装修等噪声污染行为,为广大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卫生局、环保局负责,加大医疗废物管理力度,确保全县境内医疗废物统一集中收集,运送到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2.环保局负责,加大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监管力度,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制定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对产生、储存和转移全过程监控,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3.环保局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转移、处理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情况,污泥运输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

4.住建局负责,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城乡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达到33%以上。

(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局负责,加强对重金属企业、涉重金属企业生产全过程监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六)辐射防治工作

环保局负责,加强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管,确保放射性废物、废源安全收贮和处置率100%;建立档案,实现放射源动态管理;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七)异味污染防治

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畜牧水产办负责,在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它防护措施;禁止在敏感区域及县城区域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烘干、晾晒畜禽粪便;禁止在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和其它敏感区域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八)清洁生产审核

环保局负责,强力推进县敬业焦酸有限公司等8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确保12月15日前完成评估验收工作。(名单见附件2)

(九)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环保局及相关乡镇负责,年底前完成西柏坡科技工业园区、回舍循环工业园区、南甸钢城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

2、环保局负责,环境监察大队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东部三级)要求,完成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3、环保局负责,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镇配合,完成“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的项目选址、设计等工作,争取上半年开工建设。

(十)环境监测与能力建设

1、环保局负责,加强重点河流和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及时掌握辖区内主要河流进、出境断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状况。滹沱河、冶河出入境断面及主要入河排污口每月至少监测1次。

2、加强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测点部位每季度监测一次。

3、增加大气降尘监测点位。建成区设置3个降尘监测点,降尘监测点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降尘监测每月一次。

4、加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确保达到三级站建设标准。

(十一)生态环境建设

1.农工委、环保局、相关乡镇负责,完成西柏坡镇省级生态镇创建工作;完成温塘镇北马中村、孟家庄镇石板村省级生态村建设;完成西柏坡镇西柏坡村、下槐镇下槐村、古月镇古月村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

2.林业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市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3.环保局、国土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编制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确保保证金缴纳率达到100%,生产矿山达到80%。

4.农工委、环保局、财政局、相关乡镇负责,完成国家、省、市年度资金支持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十二)、环境宣传教育

1、环保局负责,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提高环境宣传教育队伍的工作水平。

2、环保局负责,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纪念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拓展环境宣传教育渠道,丰富环境宣传教育内容,创新环境宣传教育形式,扩大环保知识受众面。

3.宣传部、文广新局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在电视台、《通讯》开辟环保专栏,广泛宣传环保工作,倡导居民开展低碳生活。

4.环保局、文明办、教育局、住建局、旅游局、卫生局负责,抓好绿色单位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指导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将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问责机制

一是强化一票否决机制。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单位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二是强化责任追究,监察局、环保局要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党纪、政纪,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处理。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通报”、“季讲评总结”工作机制。有关乡镇和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将工作进行汇总,并报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后以“简报”形式印发;办公室每月调度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对工作进行一次讲评和总结。四是强化联合督查机制。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县人大和县政协及时汇报环保工作,并会同监察局和县委、政府督查室,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环保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和监察,对重要的环境问题要跟踪督办,到期要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