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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1
【关键词】高等教育;法学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D 922 68 文献标识码:A
一、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传统的以课堂讲授为主的教育教学观念还没有根本改变
法学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强调“学以致用”是其最突出的特点,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当下高校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活动仍然主要是围绕三尺讲台来展开的,以课堂讲授为主的教育教学观念还没有根本改变,这显然不利于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也在很大程度上不能适应实践性、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时代要求。
(二)法律教学实践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仍有待进一步凸显
从某种意义上说,理论教学是铺垫和准备,实践教学才应该是主体和核心。但是在当下我国高校法学专业教学中,课堂理论教学仍然是主要的教学形式,法律实践教学则扮演了辅助角色,只是课堂教学活动的适当补充。如此,两者的地位和关系难免就本末倒置了。故,正确认识和定位两者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高法律实践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是一个十分紧要的问题。
(三)法律实践教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
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需要一定的教学场所和教学条件的保证。如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的开展就需要在模拟审判庭进行,需要必要的家具、服装、器具等;教学实践活动中,学生有时需要跟随指导老师外出见习,关于外出见习活动的经费和安全保障方面的制度建设就是必须予以考虑的问题。
(四)法律实践教学师资不足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事乃人为。法律实践教学活动需要具备法律实务能力的教师来具体实施,但是当下高校开展法律实践教学的师资条件还不能令人满意:一是双师型教师较少,多数从事法学教育的教师基本没有法律实务经验,有心却无力贡献法律实践教学工作;二是数量有限的双师型教师流失严重,双师型教师一旦投入律师执业,就往往“有去无回”,很难专心于学校的常规教学活动,往往有力却无心贡献法律实践教学工作。
二、建构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建构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指导思想应该是“坚持以法学综合能力、素质培养为主线,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以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根本,全方位、多视点地构建规范、完善、合理的实践体系。”这项工作可以具体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一)建构“多元层梯式”法律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根据学生所处的学习阶段,建构“多元层梯式”的法律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有助于使学生的实务能力逐步得到全方位的锻炼和提升。可以围绕以下实践教学课程来建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1.实务观摩
可以考虑从大一或大二开始安排一些观摩性的法律实践活动,如联系法院旁听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审判;集体观摩网上庭审直播;在检察公开日和审判公开日到司法机关实地参观,了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等等。
2.社会实践学
社会实践的内容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与当地的中小学校建立联系,安排学生担任班级法制辅导员,每月赴中小开展一次普法讲座和交流活动;与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定期开展法律讲座、普法宣传和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利用周末时间到广场等群众聚集的地方进行普法宣传;等等。
3.模拟法庭
为提高模拟法庭的实训效果,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可以按照以下几个主要步骤进行:一是从案例库中随机抽取经过必要修正的真实案例;二是对学生进行分组,由学生分别组织材料,起草有关法律文书,设计庭审过程,教师分别进行指导;三是举行模拟法庭的预演,进一步发现和解决问题;四是正式进行模拟法庭实训的庭审对抗,由点评教师对庭审过程的设计和实训学生的庭审表现进行点评;五是提供案件的原始卷宗复印件,供学生比较学习;六是由学生进一步修正有关实习实训材料,并由专人统一进行归档保管。
(二)设计科学、完善、规范、合理的法律实践教学实施规程
如果说建立健全高校法律实践教学的课程体系是“量”的完备,那么,设计科学、完善、规范、合理的法律实践教学实施规程,实际上就是要确保“质”的达标。
1.实务观摩
实务观摩必须确保观摩见习的实效性。首先是实务观摩的准备,包括说明观摩见习的内容和实施步骤、介绍案件的基本案情、相关的实体和程序法律知识、庭审的基本程序、写作观摩见习心得体会的基本要领、见习纪律、见习过程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等;其次是提醒学生带齐身份证件,根据法院的开庭时间安排,按时组织学生提前入场,完成庭审观摩;最后是组织学生按照一定的格式要求撰写庭审观摩心得体会,并归档保存。
2.法律社会调查
为保证实效性,法律社会调查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步骤来开展:第一,根据学生调查选题的初步意向,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老师;第二,确定选题,可以由指导老师根据时下的热点问题或自己的研究领域确定调查选题,也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自选课题展开调查,但应经过指导老师的审查同意;第三,指导老师与学生商讨确定社会调查的基本内容、步骤,指导学生进行调查问卷的设计和修改;第四,展开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在老师指导下撰写社会调查报告,指导老师撰写导师评价意见,提交成绩评议小组;第五,评议小组根据社会调查报告的撰写情况,参考导师意见,必要时与学生面谈,确定成绩;第六,对活动全程的相关材料进行原件或复印件的归档保存。
3.社会实践
法律社会实践活动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组织:第一,制定计划。通报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内容、步骤,听取学生关于活动开展的意见,分配实践任务;第二,积极准备。主要是:组织学生撰写法制讲座的讲稿,反复集体讨论修改,印制普法宣传材料,集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如社区法律咨询活动中可能涉及到的婚姻、继承、一般民事侵权、物权纠纷、债权纠纷等法律知识;第三,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社会实践活动,注意学生安全;第四,总结升华。学生撰写心得体会,指导老师进行活动总结;第五,材料归档。将整理好的心得体会和活动总结统一归档保存。
(三)内部提高、挖潜与外部借力并举,加强师资建设
如何缓解双师型教师不足的问题呢?一是自我提高,即采取措施积极鼓励教师,特别是有精力的年轻教师,通过司法考试适当接触法律实务工作。二是内部挖潜,即通过合理的分类布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掘现有教师的潜在能力。具体地说就是把现有教师分为三类,即有丰富律师执业经验的教师、具备一定实务经验的教师和无实务经验的教师。并根据情况分别委以不同的指导任务,这样就避免了所有法律实践教学任务全部都由双师型教师完成导致的工作压力;三是外部借力,也就是聘请实务部门,特别是法官和律师担任特聘导师。
三.结论
孔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里的“学”实际就是理论学习,而“习”则是练习和实践的意思。传统的偏重于理论讲授的法学教育模式向学生灌输的是一种既定的知识体系,建构完善的法律实践教学体系,有助于强化法律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使学生有“学”有“习”,从而在“学”“习”相长中历练成才。
【参考文献】
[1]房文翠.法学教育中的法学实践教学原则[J].中国大学教学,2010 (6):72-74.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2
关键词:高职院校 法学课程 实践性教学环节
0 引言
教育部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中指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是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基于此,高等教育要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就必须加强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依据该指导思想,具体到法学教育工作而言,高职院校的法学教育应该包括法律意识的灌输、法学知识的传授和法律技能的应用。其中,技能的应用尤为关键。
以高职院校经济类专业为例,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培养出既懂经济管理又懂经济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各高职院校在课程设置上无一例外开设了包括经济法、税法、物业法律法规、物流法律法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等专业性很强的法律课程,每门课程几乎都有部分的实践比例,但是从各个高职院校教学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的授课以理论讲解为主,在实践性的教学环节设计上还处在比较初级的阶段,整个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设计略显零散。目前包括笔者在内的专业授课教师组成团队,以校级课题形式进行探讨,希望能总结经验,汇总设计方案,对今后高职院校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的操作有所帮助。
1 法学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设计
1.1 关于实践性教学的教学目标
在法学知识传授到“够用”和“实用”的基础上,我们倾向于对高职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灌输和法律技能的应用。
1.1.1 注重法律意识的灌输
高职院校的学生学习较为懈怠,主动学习的氛围不浓,在法律知识方面凸显法律意识淡薄。很多独生子女稚气未脱,没有形成成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所以教师在授课的时候单纯靠语言传授法律观念,学生接受程度相对较慢,反而通过实践,从教训中认识法律从而提高法律意识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如果一个学生不具备法律意识,哪怕他掌握再多的理论知识,他仍然没有自我保护的概念,所以我们坚信只要具备法律意识,哪怕理论知识没有掌握好,在今后如若用到法律的话,他仍然能翻阅法规,咨询律师,仍然可以解决工作中、生活上碰到的问题。笔者曾经教授过企业管理专业的劳动合同法课程,在讲授理论知识前,我做了一个简单的问卷调查,我问学生:认为劳动合同比较重要,还是签劳动合同比较好的请举手。结果只有一半的同学举手,不举手的同学认为劳动合同只是一张纸,没什么用。我又问学生:假如你是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人员,你认为要跟员工签劳动合同的请举手。有三分之一的同学没有举手,部分不举手同学的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答案是,我们家自己开的公司就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所以,没有法律意识比没掌握法律知识本身更可怕,有数据显示每1个站出来投诉的民众背后站着20个沉默的受害者。因此,我们的法学教育,最基础的法律普及工作应该要做到位,向学生灌输法律意识应该是实践教学设计体现出来的最初衷的教学目标。
1.1.2 注重法律技能的应用
法律知识仅仅只是掌握是远远不够的,会用才是关键。如何才能让学生自己将理解了的理论知识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应用技能,由外在的知识武装成内在的本领也是我们探索的问题之一,更是我们法学课程教学的终极目标。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采用一种诊所式的法学教学方法,目前这种方法在我国的几个著名法学院(诸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等)开始试点,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摆在面前的现实问题是,诊所式法学教育课程需配备有较强的硬件和软件条件,而这些条件不是我们一般的高职院校所能承受的,但这毕竟给我们如何发展高职法学实践性教学教育提供了一条可以参考的思路。我们完全可以到诊所式法学教育课程已经初步取得良好效果的法学院里去取经,对其教育成果进行扬弃,探索出一条适合我们高职法学课程实践性教学的路子。
1.2 关于实践性教学的教学重点、难点
法学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设计中还应该结合专业的特点,对实践环节设计有所侧重。以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的经济法课程为例,目前,学院开设经济法课程的专业包括工商企业管理(4学时/周)、电子商务(3学时/周)、市场营销(3学时/周)、会计(2学时/周)、财务管理(2学时/周)、成教学院的国际贸易(4学时/周)等专业。我们认为,同一门课程的实践比例及实践环节在不同的专业中侧重点应该是不一样的,比如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在学习经济法的时候,他们实践环节的设计可以是模拟公司的设立流程,也可以是模拟员工合同的签订,还可以模拟成立公司的组织机构召开公司董事会议、股东会议等;而会计专业的实践环节可以设计安排学生模拟证券的交易,模拟税费征收;市场营销专业可以的学生可以安排去市场调研,找寻不正当竞争的实例,也可以组织学生模拟合同的磋商签订,还可以在工业产权法理论讲授完毕之后,让学生案例讨论。总之,同一门课程,不同的专业在实践环节设计上应该不尽相同,这样既可以与专业结合又可以丰富课堂形式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使知识内化,一举多得。
1.3 关于实践性教学的教学环节设计
传统的法学课程在教学上采用的是讲授为主,融合学生的案例讨论。在高职院校的法学讲授课堂上,我们应该提倡实践性工学结合的教学理念,时时让学生参与讨论,发表意见,毕竟与专业课程有不同的地方是:法律知识的操作上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认识,即便没有讲授过任何的理论知识,学生对一些案例也有自己的看法,所以,在实践教学环节设计中,我们应该提倡让学生多说,培养他们的口头表达和交际能力。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除了原有的案例讨论方法可以沿用之外,我们可以有所创新。
1.3.1 场景模拟教学法设计
场景模拟法是指由老师设定一个场景,给定一个任务,由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最后完成任务。
2010年11月,我们组织了2010级工商企业管理班级学生模拟公司的设立流程。
教学目的:通过模拟公司的设立流程,加深学生对公司设立的了解。
教学设计:首先整个班级的同学分成两组,一组扮演公司的发起人,另一组扮演公司设立中涉及的相关部门,比如工商、税务、银行、证监等机构。第一组学生分两组发起人,分别饰演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第二组的学生自行选择自己要扮演的部门,并准备相应的材料供发起人前来办理的时候使用。
教学准备:在公司设立流程开始前,所有的部门必须认清自己的职能定位,并要求学生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提供给发起人的表格、自己的印章等材料)。
活动过程:11月24日下午,全班所有同学参与积极设立筹建公司,历时两个小时。
活动效果:活动效果良好,要求所有学生必须扮演其中的一个角色,为了保证公司设立的顺利进行,所有学生都不希望在自己这个环节出错,通过此次模拟活动加深了学生对公司设立流程的熟悉程度。
类似的场景模拟活动还可以应用在其他的法学课程实践中,比如讲完《合同法》后可以模拟合同的磋商订立;讲完《票据法》后,可以让学生模拟票据交易。
1.3.2 市场调研教学法设计
市场调研法是指让学生走出校门,触摸真实的世界,由授课教师指定一个课题,在特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面对特定的群体完成任务给出心得。
2010年5月,我们组织了2009级工商企业管理班级学生就学校周边的企业劳动用工现状进行市场调研,并结合《劳动合同法》整出自己的心得体会。
教学目的:通过市场调研,加深学生对劳动用工现状的了解。
教学设计:整个班级的同学分成六组,每组同学确定自己的调查方向,然后分工文献查找、问卷设计、问卷调查、数据整理、汇总报告。在一个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自己小组的市场调查工作,六组全部结束后集中心得交流。
教学准备:所有的学生必须在调研前组队、分工。
活动过程:5月18日,全班所有同学分组分工就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确定调研方向,包括前期的准备工作,历时两天。
活动效果:通过此次市场调研活动,使学生对目前的劳动市场用工现状有了最真实的了解,同时也使学生更加熟悉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1.3.3 组织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的教学方法是很多老师愿意采用的,选定剧本、角色挑选、场地布置、道具准备、排演排练等工作都是学生要亲手动起来的,与前面的场景模拟教学方法相同的地方在于都是角色扮演,而不同的地方在于模拟法庭的组织更加侧重对程序法的学习,通过模拟法庭可以使学生了解法庭审判的程序。
2012年5月29日,我们组织了2011级工商企业管理两个班级学生就一个经济诉讼案件进行模拟开庭审理。
教学目的:通过模拟法庭活动丰富学生的课堂教学形式,使学生对法庭的庭审程序有个直观的了解,同时也可以让学生体验法庭氛围。
教学设计:首先由班干部牵头负责分工,选择剧本、选择演员、选择后勤人员。由学生排练熟练后在学术报告厅进行模拟法庭活动,要求所有同学出勤。
教学准备:预先选择的剧本、服装、道具及相关呈庭证供。
活动过程:5月29日下午,全班所有同学在学术报告厅观摩模拟法庭活动,历时一个半小时,前期的准备彩排工作接近一周。
活动效果:通过此次模拟法庭活动,加深了学生对法庭庭审程序的认识,使学生感受法庭庭审的氛围,效果很好。
1.3.4 法院旁听
与模拟法庭相同的地方在设计上,教学目的是完全相同的,但是比起模拟法庭,到人民法院去旁听,会让学生接触到真实的氛围。
2012年5月3日,授课教师带领2011级工商企业管理班级十余名学生就一个合同类案件前往龙湾区人民法院旁听。
教学目的:通过法院旁听活动,使学生对法庭的庭审程序有个直观的了解,同时也可以让学生更真切的体验法庭氛围。
教学要求:要求学生在旁听完后,写出实践报告。
活动效果:学生们听的非常仔细,通过此次法院旁听活动,加深了学生对法庭庭审程序的认识,效果很好。
2 结语
总之,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要秉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实践加深巩固理论知识,实践过程中要注意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挥高职院校的独特优势,才能培养出具有一定的职业能力、企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也只有这样,高职院校的法学课程教学才能更有生命力,才能培养出更多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才能更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2009级、2010级、2011级).
[2]邸振龙.法学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存在的弊端[J].长春大学学报.2010,(12).
[3]王瀚.法学教育研究[M].北京:西北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4]马焕秋,郝志丽.高职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4).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3
备课时要寻找语文教学与法制教育的结合点。课前要吃透教材,多角度思考,注意寻找教材内容与法制内容的最佳结合点;在设计教学过程时,注意渗透法律教育。
利用教材中的篇目向学生传播法律知识。利用课文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是一条直接、快捷而有效的途径。例如人教版实验教材九年级下册中选录的《威尼斯商人》便是一个最佳范例。课文节选自莎士比亚原作的第四幕第一场,写了一场完整的法庭审判,其中闪烁着西方现代文明初期法制的耀眼光辉。作者用最直接明了、学生易感兴趣的方式,构建了一个完整、明晰、坚固而严密的法律框架,勾勒了现代文明社会即法制社会的雏形。选文形象逼真地再现了原、被告双方激烈的法庭辩论的全过程,尖锐紧张的冲突、波澜起伏的情节、出乎意料的结局,让学生感受到作品惩恶扬善的深刻主题。在领略莎翁高超的艺术表现手法的同时,学生得以了解西方法律的基本概貌:以法官为行使法制权力的中心,以法律条文为法庭裁决的依据和准绳,以诉讼双方的法庭申诉和辩论为审判的主体,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公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打击剥削、欺诈、陷害等罪恶。因此,在教这一课时,我除了带领学生了解作者、分析形象、理解主题、品味语言之外,还给他们简单地介绍了相关的经济法、民法等法律常识,同时要求学生课外阅读有关法律书籍、撰写法律文书、写出心得体会等,从而把从课文中获得的法律理念深深植根于他们的大脑。
深入挖掘,刻意引领,随时抓住课文中的点滴细节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如:在教学《斑羚飞渡》一课时,我抓住课文中的细节,渗透了“保护动物”这一法律教育内容。当学生被优美的文字、令人震撼的情节、斑羚超乎常人想象的智慧和团队精神所吸引后,我启发他们关注造成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狩猎队及其捕杀斑羚的行为。学生立即意识到这种捕杀是一种违法行为。我趁机又为同学们详细介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禁止猎杀野生动物的相关条例,并组织学生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给狩猎队写一封信,谴责他们的违法行为,分析其行为可能导致的恶果。学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因而得到增强。又如《变色龙》一课,我引导学生质疑:“奥楚蔑洛夫的做法符合法律程序吗?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社会怎样的法制状况呢?”教学《孔乙己》一课时,我又启发学生思考:“丁举人对待孔乙己的方式合法吗?如果把他的行为放到当今法制社会,他犯了什么罪?将受到怎样的惩处?你能为孔乙己指出捍卫自己尊严的法律途径吗?”
挖掘课程资源,让“法律”服务于“语文”。教材中的课文能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那么,课本以外的“法律”能否反过来服务于学生的“语文”学习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一是利用法律条文的语言特点,引领学生品味事理说明文的写作方法,体会准确使用词语的重要性。说明文是初中阶段文体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说明文的教学尤其是事理性说明文的教学则因其枯燥乏味而让大多数语文教师头痛不已。不妨让法律条文成为我们教学事理说明文的助手。例如,指导学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可以从中体会其法律说明语言的准确性、条理性、简明性以及法律条文特有的严肃性、严密性。此外,还可以分析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可指导学生阅读这些条文并用心揣摩其中“应当”“不得”“鼓励”这几个词在条文中的含义和用法,从而认识到说明文用词准确、严密的要求,感悟在写作说明文时锤炼词语的技巧和方法。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4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而我们的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未成年人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未成年人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我们每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感触颇深:
未成年人犯罪者可以说是社会大环境的“牺牲品”,是社会的消极方面在孩子们身上的体现。说是“牺牲品”,就是指未成年人犯罪的根在社会,毁在孩子。这也是让家长、让社会、各级党政痛心、焦虑的关键所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主客观因素往往交错在一起,互相影响,要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键做好以下几点:
一、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我们每位教师都要认真的上好法制课。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一是注意根据我们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小学阶段侧重法律常识的启蒙教育,使其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行为;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要指导各学科教师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在小学,结合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语文等学科教学,渗透《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知识;在中学,结合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渗透《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知识。
二、有效利用形式,提高法制教育效果。一是我们要利用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法制教育的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二是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依靠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学校和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及教育活动,并协助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做好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5
一、思想品德教学中存在的不足
因为受传统教学的影响,一些教师根本没有了解活动课的教学意义,看不到活动课的精髓所在,所以他们对活动课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一些教师认为,活动课可有可无,没有太大的作用,甚至把活动课当成自习课或复习课。虽然有些教师传达了上级的思想,开设了活动课,但他们对于活动课却不能够很好地安排,主题不突出,活动不严密,导致活动课教学毫无意义。还有一些教师根本就不理睬活动课,正常上课。思想道德活动课是提高学生自身素质和行为的有效途径,但是现代教育方式严重阻碍了这门课程的开设。
二、帮助学生克服思维障碍
长期以来,教师在自身定位上总是以教学过程的“主导”自居,在教学方法上忽视学生的自主探究,在评价方式上往往擅长纸笔测验,追求标准化的统一答案,对于过程性的评价,开放性的答案则很不习惯,活动课对这些传统观念和做法做出了挑战,这无疑预示着教师的观念必须发生重大转变。
教师要让学生意识到敢于表述、善于表述是多么重要。教师应先让学生在左右前后的同学之间发表观点,让学生在较小和熟悉的环境中得以锻炼。同时,教师要深入各个小组中去参与讨论,给予鼓励和指导。这样,学生会逐渐开始敢于在课堂上发言,直到产生相互辩论的局面。另外,为了消除学生怕丢面子的顾虑,在每个学生发表自己的观点时认真地听取他们的叙述,用赞许的目光注视他们,在精神上支持他们,最后加以肯定并总结,即使学生的观点可能有所欠缺,也应该这么做,因为教师的言行会直接影响学生的信心。
三、学生与老师应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教学活动
新课程强调通过学生主体参与的各种活动进行教学,让学生在自主活动中获得发展,只有学生亲身经历和体验,所获得的才是真实有效的。为此,教师在活动教学时要以学生为中心,从学生实际水平和学生所能接受的活动方式出发,精心设计学生活动程序,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参与感。
要有效开展思想品德活动课教学,教师必须重视和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调控。在学生情绪高涨、兴奋、难以自我平息时,老师要适可而止以免浪费时间。如果活动有难度,学生活动不到位,则既会影响对知识的掌握,又会消除学生的情绪,所以老师应将活动放一放,或适当降低难度,以免影响教学质量。
四、强调教学过程,淡化结果
在活动课教学中,注重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活动课的主体是学生,他们毕竟还处在学习阶段,知识面有限,缺乏社会实践,人生阅历不够丰富,手头资料缺乏等。如果我们太注重活动探究结果的正确性,一定会束缚学生探究思维的发展。其实学生在活动中进行探究性思维后得出的论点都有他的闪光点,即使是有明显错误的观点,也应该鼓励甚至肯定,因为他们毕竟有了活动探究的历程。
为了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教学内容,并把所学知识与现实加以联系,可采用表演小品、角色阅读、辩论、模拟法庭等形式。如小品表演其形式活泼,诙谐幽默,是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形式,对学生有相当大的吸引力。他们不仅喜欢看,而且乐意表演。在思想品德课中组织学生表演小品,使学生在表演的过程中产生“移情、同情、爱和恨”等情感,教师则在表演结束后进行分析,让学生当堂动起来。
五、一切以学生为中心
跟应试教育中教师占据所有课堂时间不同的是,在活动课堂中学生才是课堂教学的中心,占据课堂的主体地位。教师则根据学生的特点、理解程度、学习需求来制订活动课的教学计划。在活动课中,学生可以亲自参与问题的提出,对于教师设计的问题则是由学生通过收集资料、讨论、实践、辩论等多种多样的方式找寻最终答案,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调动,更主动地思考问题、分析问题。所以教师要进行引导,帮助他们一步步地理解重点难点,让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得到提高。
六、灵活采用多种活动形式
学生不但兴趣爱好各异,个性也不相同,且具有不同于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如果活动单一化、成人化、模式化,就会使活动课单调、枯燥、缺乏活力。赞可夫曾说:“智力活动是在情绪高涨的气氛里进行的。”朱熹曾说:“教人未见趣味必不乐学。”可见,兴趣是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是学生求知的内在因素,是推动学生探索真理与获得能力的一种强烈愿望。课内活动形式是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诸如音乐欣赏、诗歌欣赏、主体探究、小竞赛、故事会、编儿歌、写倡议书、作宣传画、现场演说等,教师应根据教学的需要,合理选取活动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学成效。
七、课堂活动教学的开展需密切联系学生生活
思想品德教学“要面向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开发和利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选取学生关注的问题,围绕学生在生活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社会生活的要求和规范,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思想品德教学强调联系生活实际,生活是品德教育的起点,也是品德教育的归宿。因此,教师必须注重个体生活和生命,发掘生活对学生品德形成具有的特殊价值,通过对生活的感受和体悟,帮助学生获得亲身参与实践的积极的体验和丰富的经验,使学生在实际的情境中展开有效的学习,避免强制性的灌输、空洞说教。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6
关键词:少数民族应用型人才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综合改革
少数民族应用型人才培养是2014年我校进行“两项改革”提出来的建设口号,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长,专业学科多,学生层次复杂,不能一蹴而就。本课题中,我们主要对少数民族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更新、教学模式的改革、院校合作平台的搭建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讨论少数民族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的路径选择和改进措施。以本校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为研究对象,探索我校培养少数民族应用型人才的特色,为少数民族地区输送优质的基层法律人才。
一、少数民族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更新
人文与艺术学院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基本上来自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以、甘肃、四川等地的学生为主,15级和16级有10名来自新疆的学生。这个招生特点与传统意义上的法律专业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对知识的接受程度是有较大差距的。少数民族学生,尤其是藏族学生的汉语水平相对较低,发言紧张,吐字归音不是很清晰,部分学生音调、语速存在严重问题,导致以往年级中藏族学生回答问题不积极,或者课堂表现不是十分理想。
通过问卷调查,少数民族学生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有以下几点期望:
1、68%的疆、藏学生反映大一第一学期有普通话障碍,经过一年的训练这个方面有所克服,但是在表达自己的想法时会因无法克服自身心理障碍而不想表达,尤其是藏族学生,建议在大一设置专门的普通话训练的课程;
2、89%的学生反映大一期间专业课较少,希望多开设几门专业课,减少一些公共课或者通识课;
3、75%的学生对于学习期间的规划较迷茫;由于和老师交流较少,遇到问题也不敢和老师交流反馈,建议设置专门的就业规划课程,进一步拉近师生距离;
4、汉族学生在课堂中发言的机会较多,领悟能力强,少数民族学生要等待老师去点名才会发言,极少数会主动参与,少了许多锻炼的机会,68%的藏族学生建议多设置口语表达占主导地位的听说课程。
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因此,在制作培养方案时一定要贯彻“以人文本”的理念,要从原始的“理论灌输”式教学模式中跳脱出来,通过实施课程教学改革,把传统的一些不合理的教学模式予以剔除,探索选择适合藏族等少数民族学生法律学习的教学方法。在活跃课堂氛围的同时,让学生接受与之程度相适应的专业课知识,训练好职业操作的基本口语,为学生毕业后服务基层打下一个较好的职业基础。
二、少数民族应用型人才教学模式的改革
1.翻转课堂
“翻转课堂”通过“根本变革课堂教学结构”将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前置,强化知识内化环节的教学,而知识的内化与深度理解恰是应用理论指导时间的前提条件,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可以有效指导实践问题的解决。因此,“翻转课堂”在提升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效果方面有着较大的潜能。
在实践操作中,要想真正实现“翻转课堂”,要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来综合评估翻转课堂对于颠覆传统课堂带来的影响。我校法律事务专业的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基础普遍较差,学习的自信心较弱,师生互动的主动性不足,有些学生还存在普通话交流障碍,这些都是在实施“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时不可避免的问题。本课题组的成员均为来自法律教学一线的专职教师,经过长达两年的实践和跟踪教学,我们总结出了适合我校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翻转课堂”的“四部曲”。首先,教师应该合理评估学生的学习水平和接受程度,设计适当的教学项目并布置合理的课堂任务;其次,学生进行分组抱团,由组长分配任务,共同完成下一堂课的课堂展示内容,并选择解说人对项目的完成进行讲解;再次,现场提问,先有展示小组解答,无法解答的由任课教师答疑解惑,发散学生思维,激发头脑风暴;最后,教师要及时做好总结和问题分析,并记录翻转课堂取得的阶段性考核成果,予以期末汇总。
2、项目任务
“项目引领教学”是本课题组成员在参与实际教学模式改革中反复提及的理念。将学期教学内容以专题的形式讲解,并把教学目标切割成一个一个的项目,贯穿整个教学周期始终,根据项目要求制定学习任务,并交由学生完成,教师进行验收和评价。在法律事务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本课题负责人多次使用项目任务教学法,积极组织学生设计和完成多种专业课程项目任务。此举不仅使枯燥的课堂氛围得到极大改善,还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回答问题的同学越来越多,崭露头角的积极分子让每一次期末实训都变得精彩有趣。经过两年的课题研究,目前法律事务专业的教师都认可了这一教学模式,并推广使用。
3、视听教学
传统的课堂总是教师一厢情愿唱独角戏,得到的往往是学生的被动配合和强烈抵触。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特点,要想达到教学目的,必须要改革原先的课堂教学资源模式。组织学生进行视频的拍摄和音频的录制,是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最终修订后,配套产生的新型教学方法。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特点注定不能采用传统的理论灌输式教学,既要使学生愿意参与到教学当中来,有要使学生发自内心爱上专业课的学习,就要不断创新和变更教学模式和方法。
采用试听教学,一方面,锻炼了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另一方面,让学生切实体会到了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的难度,在发现问题后能思考解决问题的途径,使课堂教学延伸到了课外,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此举被课题负责人应用到了《法言法语口语训练》和《刑事法律与案件处理训练》的课程教学中,反响较好。并且经过两年的教学积累,负责人已经收集了14级、15级、16级共计30余部学生自主拍摄的法律微电影。
4、情境模拟
对于学习法律事务专业的少数民族学生来说,将来直接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数虽然有限,但是这并不会影响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法律情境的模拟训练。每个学期的期末实训,安排了24个课时的教学时数,通过本课题组的调研发现,基本上任课教师都是采用案件庭审模拟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专业训练。通过案发现场的情景再现和庭审现场的角色模拟,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不仅仅停留在书本上,而是被赋予了鲜活的生命力,被学生搬到实训中心和模拟法庭,真正让学生体会到法律职业的工作需求,增强学生的职业认同感,充分实现实训课程的存在价值,达到教师预期的授课目标。
5、第二课堂活动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各级、各类法律人才,在中国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我们为少数民族地区输送的法律人才应当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素质和能力三者结合的人才。即我们培养的法律人才不仅要有法学知识、理解法学理论,我们还应有服务社会,解决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疑难的能力。所以课题组积极推行“第二课堂”制度,举办模拟法庭比赛、“开心法典”大赛、辩论赛、法律大讲堂、法律微电影比赛等,在注重传授法律知识和进行理论熏陶的同时,培养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社会实践中出现的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院校合作平台的建设
院校合作,是指地方人民法院与高校法律事务专业共建实习实践或科研基地,开展相关合作。2013年12月19日,我校与九江市星子县(现改为庐山市)人民法院举行了“地方基层法院与高校合作”签约仪式和“九江市星子县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与科研基地”揭牌仪式,这标志着院校合作的正式启动,是学校开展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让学生走出法律课堂走进法院,将法律知识与现实相结合,学习的对象不再是枯燥、严谨的法律条文,而是活生生的案例,使学生学会将所学知识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习兴趣,并促进学生的就业。在我校大力推行院校合作的大背景下,自2014年以来,每年暑假期间都组织学生到星子县人民法院进行为期至少10天的实习,以“三下乡”活动为依托,推进院校合作的进程,拓展合作的方式和深度,有利于提高南昌工学院在九江市星子地区的知名度,而双方的科研成果也会进一步加强合作力度,拓宽合作领域。
院校合作,从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注意调研的起步、进度和节奏,合理安排整个活动环节,保证学生在参与实习调研期间,能够学到知识,有所进步。实习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组织学生查阅相关文献,拟定相关调查问卷,掌握相关的理论背景。在实习调研过程中,在老师和法官的悉心指导下,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其中,实习结束后要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并存档。经过两个暑假的实习,本课题组成员汇编了南昌工学院与星子县人民法院的院校合作材料,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了大量的素材,是本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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