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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治理论文范文1
现代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意识不足。现代企业的很多领导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生产安全的重要性,许多企业制定的安全方针都没有得到认真的落实,很多情况下只是做了表面工作,没有真正起到加强生产安全的作用。现代企业制定的安全目标不符合实际,也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实现安全目标,这都安是全意识不足的现象。(2)对安全管理理念的认识不足。现代许多企业都是在事故发生之后,才开始考虑安全的相关问题再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虽然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事故的发生在不同程度上都给企业带来损害,这种管理理念非常落后,不符合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3)没有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现在许多企业都没有成立专门负责企业经营生产活动的管理机构,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没有统一的管理制度,也就不能够很好的实现管理。(4)企业员工的安全文化不足。没有加强对企业员工安全知识的培训,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非常薄弱,相关领导者安全素质也不高,也就不能很好带领员工加强安全管理[2]。
二、在知识管理下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的相关策略
1.加强对安全知识的运用
企业要分析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要把相关的安全知识进行整合分类。企业可以把生产安全说明书、安全建议、以及在实际生产过程的安全经验等这些安全知识相关的资料收集起来,并且把这些资料弄成电子资料,放在企业的安全知识系统中。收集了相关的安全知识,企业的员工需要不断学习这些安全知识,并且把这些安全知识运用到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可以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通过资源共享,加强对安全知识的了解,同时企业还可以利用电子模拟软件和数据解析软件,根据相关安全知识通过模拟来制定安全有效的实施方案[3]。
2.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的认识
企业的领导层只有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才能够根据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措施,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条件的话可以通过新闻、广播等方式宣传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高所有员工对安全管理的认识。企业的领导层要把安全管理的相关认识传达给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部门可以通过交流会、座谈会以及开展相关的活动来加强企业各部门对安全知识的认识。
3.加强培训,建立安全奖罚制度
企业要不断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加深他们对安全知识更进一步的思考,激发他们的对安全知识的创造力,这样可以在生产经营中为员工提供准确的安全指导,保证员工的生产安全。企业还要建立安全奖罚制度,对没有根据安全知识进行生产经营的员工,即使没有造成安全事故,也要给予一定的惩罚,这样不仅可以起到警示作用,还加强了企业员工对安全知识的重视。在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经营中有突出贡献的人要给予一定的奖励,这样可以增加企业员工学习安全知识的积极性。
三、结束语
治安治理论文范文2
设置不同的档案管理控制的节点,使控制节点能够反映出该工作阶段的工作要点和次一级的要点。不能脱离工程的实际情况是要求在设置控制的节点时,要充分考虑工程建设的现实状况,根据工程发展进度进行整体规划,挑选可以让节点体现其控制职能的时间点。在工作中体现指导作用是要求控制节点的设置在其个数上和要求上都要对其体现的价值进行研究,在工程中尽可能地展现其控制作用,让水利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由上述的分析获知,可以在水利工程档案管理中放置下述的三个节点进行整体控制。第一个节点设置在招标分标的方案获得有关批复以后;第二个节点设置在核心标段的招投标工作告一段落后;第三个节点设置在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以前。三个不同阶段的节点设置,体现着档案管理工作在水利工程施工进程中的不同指导作用。
二、水利工程档案管理中控制节点的限制要求
水利工程档案中的节点控制是分段进行的,而不同的控制节点由于身处的工程建设的阶段不同,其各自的核心要求存在差异,所以要让控制节点发挥最好的工程控制作用,就要为设置的控制节点匹配合适的限制要求,保持控制节点与工程现实状况可以紧密相连的状态,由此促进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的优化和升级。其各个节点的限制要求如下:
(一)第一个节点的限制要求
招标分标的方案获得批复的时候是在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班子确定并且扩初设计已经完成的时候,这时招投标还没有开始,工程处于整个建设的初期阶段。这时工程档案的管理和保存由建设管理单位负责,而需要进行归档的建设工程的有关内容也已经有了初步的分配,所以非常适合在此时建立一个档案管理的节点。这个节点的目的是把整个项目档案管理的标准确定下来,完善管理的体系,其核心的工作是编制关于需要进行归档的文件类型及其保存期限要求、档案的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员的职责等有效文件,并确立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领导班子。自档案管理的最初期开始就对哪些文件需要归档、如何归档、怎么保管等问题进行限制要求。因为水利工程的档案管理体系初期建立直接决定了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当中档案管理模式的出发点,所以初期档案节点的设置非常重要,可以说是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地基”。
(二)第二个节点的限制要求
第二个节点所指的招投标工作包含了工程监理、主体工程的施工以及主要设备的安装。工程监理是水利工程能否完成质量目标不可或缺的一环,有义务对工程归档的情况、尤其是不同标段施工企业的档案情况同时进行监察和管理。主体工程的施工企业以及主要设备的安装企业完成了整个建设工程的核心建造工作,其形成的档案文件数量繁多,质量要求更是在整个工程中占有无可匹敌的地位,它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的好坏。所以,在这一工作阶段必须设置控制节点并指出清晰的限制要求。在这个控制节点中,要确立档案收集的逻辑外延、档案归类的规则、档案保存的方法以及归档的质量标准。在这一节点中把工程档案管理的标准综合起来,向这三家单位清晰解答他们对于档案管理的困惑之处,使档案在初步建立的时候就跟从规范的指引,以保障档案最终的准确性、完整性、体系化与安全化。
(三)第三个节点的限制要求
水利工程建设通常由多个企业共同完成,在标段竣工后,施工企业就会传递相关的档案文件并离开施工现场。因为并非所有的施工单位都是在工程整体竣工的时候完工的,若没有在单个单位竣工验收前放置控制节点,没有能够在适当的时间内把这些单位的工程档案归档完毕,就无法保障这些档案不出现缺失或错漏,这样势必影响到整个工程档案管理的质量。等到进行档案的专项验收时才看出问题,会因为时间和人员的迁移而无法修正。所以在此处设立控制节点是非常重要的。这一节点的核心限制要求符合关于归档的范围和保存时间的有效文件中的规定,对已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档案检查,包括其内容是否完整、分类是否科学、鉴定是否正确、图纸是否齐备以及文件的可保存性是否已达标。如果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监督相关的施工企业进行修正。档案的专项验收开始前的其他工作也应照这一节点的限制要求实施。
三、水利工程档案管理中节点控制的具体效用
(一)加强档案管理的有序规划
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不仅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有序性,同时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容一点马虎。但凡在任一工作环节有所纰漏,都会导致档案质量的不达标。必须在档案管理的前期设立专门的控制节点,并明确统一、规范化的标准,同时,还必须设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体制机制,使得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有制度依托。不仅如此,还必须订立详尽的工作计划,切实分阶段、分层次、有计划地进行档案的管理,使得档案管理工作开展及时并尽在掌握。
(二)加强档案管理的针对性
无论是档案管理控制节点的时机还是内容的选定,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针对性,均为了在特殊时期或特定情况下,就特定的且在当时具有普遍性的档案管理问题提出一系列解决方案,并切实有效地将这些问题进行解决,以制约那些对档案的收集、分类等工作开展具有负面作用的因素。所运用的控制手段也具备实际操作的可能性,能够贴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高工程档案的结构和质量。从管理方面来控制水利工程中可预见以及不可预见的不利因素的萌生和发展。
(三)抓住档案管理的重点内容
依照帕累托法则,在任意一组东西中,往往起决定性作用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内容,而剩余部分尽管占有更多空间与数目,却无关紧要。对控制节点进行设定,其中一项重要作用也是将起决定性作用的一小部分内容紧紧抓牢,从而促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能够更加安全、全面、精准以及系统化的开展。抓住档案管理的重点内容,也能够切实提升工作的效能与管理水平,实现人力、财力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并且实现水利工程全过程的档案管理优化与升级,既节约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又能保证施工过程的有章可循。
四、水利工程档案管理节点控制的注意事项
目前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的节点控制还有待加强,要切实完成水利工程中档案管理的节点控制工作,必须从根本出发,系统地管理和遵循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律,切实地做到以下三点:
(一)领导加强重视,狠抓落实
任何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节点控制工作的开展亦是如此。水利单位的相关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档案管理节点控制方面的重视,并由领导带头对水利工程档案的具体管理方面狠抓落实,从思想上将档案管理的意识扎根工程系统工作,这样才能避免节点控制浮于表面化,杜绝档案管理敷衍式的开展,确保节点控制能够切实地实现,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规范管理的指导性依据,从根本上树立起对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的重视态度。
(二)制定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操作流程
一套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操作流程是目前节点控制工作开展的关键所在。规范化的流程能够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据可循,避免各自为政、各执一词的现象,让各个部门之间可以联合起来,使管理过程统一、规范,能够在问题出现时第一时间找到管理依据,从而在执行的过程中找准方向,使在具体的操作中能够更加规范化,也更加科学合理化,为节点控制的操作提供理论依据,最终统一整个节点控制的操作规范,将其提升一个档次。
(三)制定强制性的纠正措施
治安治理论文范文3
(一)知识管理的定义与优势。目前,关于知识管理的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认识。知识管理可以认为是对知识本身的管理,包括对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进行的获取、保存、加工、创造以及利用等管理工作。此外,知识管理在实际应用中,往往还涉及与知识相关的各种资源的管理,包括知识资产、知识人员、知识设施以及知识组织等等。由此可见,知识管理是一种对知识本身以及知识关联资源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管理。知识管理的先进管理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有利于知识和信息共享。知识管理重视知识和信息的交流,通过内部信息网络将局部的知识储备传播到组织整体,形成全局的知识储备,并对组织进行开放。
2.有利于隐性知识显性化。隐性知识是一种存在与人脑中,难以使用语义以及逻辑工具表示的潜意识知识,它不易交流与分享。而显性知识是可以通过文字或符号来表现的可编辑知识。知识管理重视对隐性知识的挖掘与组织,促进隐性知识的交流、共享与创新,加速隐性知识的显性化。
3.有利于知识应用和创新。知识应用是知识管理内化的过程,是通过利用组织知识储备来解决新问题的过程。知识创新是基于组织知识储备溢出。扩展的新思想、新概念。知识管理激发个人的创新能力,在最合适的时间传递最为恰当的知识,帮助个人提高决策以及实践能力。
(二)医院档案知识管理的定义与意义。医院档案知识管理是指对医院管理业务领域内所产生的档案进行集中知识管理的过程,涉及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以及利用等环节,并建立一整套有效的知识创新、分享机制,通过档案知识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的知识应用水平。以档案为核心资源,以知识管理为导向,医院档案知识管理是知识密集型组织的管理趋势,符合现代医院档案管理的要求:
1.档案知识管理适应时代需求。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知识成为了经济效益的新的增长点。医院档案资源是医院关键的战略性资源,是医院高知识含量的体现,档案知识管理充分挖掘医院知识资源,为医院发展增添动力。
2.档案知识管理促进知识创新。医院档案管理在发现隐性知识单元的基础上,进行整合、组织,实现知识显性表示,提供利用者的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实现档案所承载知识信息的价值与功能。
3.档案知识管理再造业务流程。利用知识管理概念与技术重新梳理档案实体的管理流程,引入现代化信息技术,提高对档案承载知识价值的实现,实现纸质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二、建设医院档案知识管理体系的措施
(一)建设知识管理专业团队。医院档案人员的知识管理能力直接影响着医院档案知识管理的应用程度以及管理体系的建设。医院档案管理人员要建立一套适应知识管理的人才培养计划以及行之有效的激励制度。对档案人员的培训要重视知识管理的理念与技能培训,以知识主管为培养目标,充分挖掘医院对知识的需求以及日常形成的档案资料。
(二)营造隐性知识交流氛围。医院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组织,尤其是在医务人员的头脑中潜藏着大量具有医疗参考价值的隐性知识。这些隐性知识是在长期的临床实际中逐渐积累而成,是医院知识管理亟待开发的部分,也是档案知识管理的最终目的。因此,在医院内营造隐性知识共享和创新的文化交流氛围至关重要。依据不同部门,不同爱好,有规律的长期组织工作交流会,让档案管理人员参与其中,引导医务工作者发挥智慧潜能,开发隐性知识。
(三)整合信息技术管理体系。高新信息技术是贯彻实施档案知识管理的物质保障,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医院管理已经全面现代化。在新的信息环境下,医院日常工作产生的文件以数字电子文件为主,非数字化文件为辅。为了实现档案知识的共享与管理,一方面,要做好非数字文件的数字化工作,加速隐性知识的显性化;另一方面,利用通信网络实现医院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与医院综合管理系统的连接,实现现行文件与档案的无缝对接。
治安治理论文范文4
截止201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已先后公布六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包括5例行政案件。对于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的、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行政案件,法院主要采用文义解释、目的解释这两种法律解释方法,遵循文义解释———目的解释的运用位阶次序。具体到指导性案例6号“黄泽富、何伯琼、何熠诉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该案的裁判争点是没收较大数额涉案财产的行政处罚是否属于《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该条在明确列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这三种行政处罚决定后出现了“等”字。文义解释一方面可以当作第一个方向指标,另一方面可以划定解释的界限[4]。从本案的裁判理由可知,司法者正是在此意义上利用文义解释方法,认为此处的“等”为不完全列举的示例性规定,其所概括的情形还包括与明确列举出的三种行政处罚程度相当或者具有相同属性的其他行政处罚。继而受案法院运用目的解释方法将没收较大数额财产的行政处罚纳入听证范围,以证成裁判结果的正当性。《行政处罚法》所追寻的目的之一便是保护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处罚决定的合理合法,防止行政机关滥用处罚权。第42条通过设定听证程序,赋予行政相对人陈述权和申辩权,贯彻上述目的。而本案被告在作出严重影响原告财产权益的行政处罚时,并未告知原告享有听证权利的事实,剥夺了其本应享有的程序权利,使行政相对人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若不予以撤销,必将影响行政法律目的的实现。又如指导性案例21号“内蒙古秋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法院经由目的性解释方法的应用,将违法建设行为排除在免除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外。指导性案例22号“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亦是如此。
二、我国行政司法审查中法律解释方法缺陷探析
尽管法律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大都能为社会所接受,被奉为“精品案例”“模范案例”的指导性行政案例更是充分展现出司法者成功运用法律解释方法的因素,但是我们仍然必须正视其解释方法的所具有的缺陷,以求得更好的发展。
(一)忽视行政法解释的价值取向
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其并非一种简单的形式逻辑的操作,解释法律时必须进行价值判断。而法律绝不仅是徒具语言形式的东西。它有所志,有所意味(2)。人们透过法律规范以追求某种目的,以贯彻某些价值。释法又不同于造法,故法律解释者要查明所欲解释的法律包含的价值判断,并服从这种判断。在实务中主要表现为对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的利用。毫无疑问,行政法解释必须受制于行政法的内在价值,解释方法的选择与运用也必须基于对行政法解释价值取向的考量。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有不同的侧重点。如历史解释主要着眼于立法原意,目的解释则强调法律在适用当下的规范目的。根据前述的考察,目的解释在我国行政司法审查中使用频率最高,其他解释方法甚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行政法解释偏重于对法的妥当性的维护。而笔者认为,行政法最重要的内在价值为维护,保障行政法治。这就意味着,行政法解释原则上应以法的确定性和稳定性为价值取向,再兼顾法的妥当性,维护实质正义。虽然有些情况下,不同解释方法的适用可以得到相同的裁判结果,也不影响裁判结果的妥当性。如指导性案例6号便如此。但从长远来看,势必阻碍我国体制的发展和法治原则的实现。
(二)解释方法元规则缺位
解释方法的元规则即解释方法的位阶。法律解释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许多解释方法,但解释方法不具有保证法律规范准确适用的功能,经过解释只能获得可能答案而非唯一正确答案[5]。因此,我们需要解释方法元规则,以确保解释方法的适当性,以保证裁判结果的公正性。从反面来看,解释方法元规则的缺位,使得法律解释学难以具有方法论的意义[6]。特别是在疑难案件中,判决结果常常充满变数。在我国行政司法审查实践中,释法者严格遵循先文义解释再论理解释的方法位阶。但论理解释中并非只包括目的解释这一种方法,随着解释发展的深入,各种论理解释方法间的冲突也必将凸显,它们间的位阶如何,都需要我们做出解答。且与民法、刑法不同,行政法不存在统一的法典,规范数量庞大,效力层级复杂,不确定概念较为多见,更易因释法者观点的差异而引起解释的对立。特别是在行政法制较不健全的当下,行政法解释元规则的确立显得格外重要。此外,解释过程实质上也是释法者主观性展现并发挥作用的过程,元规则的确立能对释法者产生一定的客观约束,减少解释引起的不确定性问题。
(三)解释方法运用水平较低
指导性行政案例的解释活动均都严格遵循文义解释———目的解释的位序,但二者之间的衔接,裁判理由并未作出详细的说明。且运用二者进行解释时的说理也不够全面充分。如指导性案例21号、22号只对目的性解释方法的运用加以简单说明。又如指导性案例6号,法院适用文义解释对“等”字作出限定后便径直适用目的解释。虽一切法律解释活动,均必须从文义解释入手,如法之文义明确,无复数解释之可能性时,仅能为文义解释,自不待言[7]。为此,首先必须说明“等”字存在复数解释之可能,尔后才有进行目的解释的空间。作为助词的“等”字,既可以表示列举未尽,也可以用于列举煞尾,即作“等内等”或“等外等”的理解都符合文义。在此基础上,再结合《行政处罚法》之目的加以说理:第一,“等外等”理解更符合《行政处罚法》所追求的整体目的,即第1条的相关规定;第二,“等外等”理解与《行政处罚法》第4条公正、公开原则相契合;第三,“等外等”理解满足了正当程序的相关要求;第四,“等外等”理解并不会降低行政效率等等,至此形成的裁判理由才够确当。
三、完善行政司法审查中法律解释方法
(一)考量行政法特性,妥当选择解释方法
行政法解释是广义的法律解释的组成部分,也分享着法律解释理论长期积累起来的理论资源,但是行政法领域的特殊性质又决定了它不能完全地套用一般性的法律解释理论来解决其自身的理论问题,而应该是将一般法律解释理论放置于行政法领域中进行重新考量,并结合行政法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自己的理论主张。在行政法解释方法选择这个问题上,也必须遵循同样的法则来进行。法律解释理论和实践中公认的解释方法众多,典型的如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当然解释、合宪解释、比较解释、社会学解释、类推解释、扩充解释、限缩解释等等。而这些在私法基础上形成的法律解释方法并非都适合行政法领域,特别是我国的行政法实践。释法者适用时应该充分考虑行政法特性,如类推解释、当然解释等解释方法,是否符合行政法解释的价值取向不无疑问之处,切忌盲目嫁接。此外,在多种解释方法都能实现正义时,法院应该结合各解释方法的自身功用,选择与行政法解释特性相契合的解释方法,以维持行政法目的的一以贯之。而不是以释法者对解释方法运用的熟练程度及自身喜好为选择依据。
(二)确立行政法解释方法元规则
法律解释是受规则、程序规制的艺术[1]。因此,行政法解释方法之间不能杂乱无章,应当存在一定的位阶。而解释方法的位阶并不是凭空设立的,其取决于行政法解释的价值取向。体制和法治原则决定了我国行政法解释必须以维护法的确定性和稳定性为前提,再兼顾法的妥当性和实质正义性。故在行政法解释活动中,重视法的确定性和稳定性的解释方法应当占据优势地位。笔者认为,行政法解释方法应当遵循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合宪解释的适用顺序。行政法律规范记载于文本,固定于语言,欲正确解释法律,须先理解其所用词句的意义,脱离法条文义的解释必将损害法的安定性。以法律体系及概念用语统一性为目标的体系解释,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安定性对行政法律规范外在形式的要求,应该成为紧随文义解释的第二顺位解释方法。历史解释强调行政法解释要忠实于立法原意及立法者立法时的意图,使释法者受制于立法者的价值判断,以保证法的一以贯之。而目的解释强调行政法律规范现时所具有的合理含义[8],与历史解释不同,其侧重于实现法的妥当性和实质正义性,故其应位于历史解释之后适用。合宪解释为监督性的解释方法,将其置于最后适用乃是基于它的功能的考虑。行政法解释必须符合宪法,在应用其他解释方法获得结论后,都该利用合宪解释加以检验。当然,行政法解释方法的适用顺序只是给释法者提供一种可能的逻辑思维,并不意味着适用在先的解释方法获得的结论就要优先被采纳。如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得到不同的结论,甚至互相冲突,而依历史解释将导致裁判结果明显不公平、不合理时,我们就应当采纳目的解释的结论。又如,维护法安定性的解释方法获得的结论存在多种可能时,则需要目的解释进行补充、完善和校正。
(三)提高运用解释方法时的说理论证能力
行政司法审查中,某种解释方法的运用论证了哪些法律问题,发挥了怎样的法律效用,为什么需要先适用此种解释方法,为什么还需要运用其他解释方法,又为什么采纳该种解释方法得出的裁判结论等等诸多问题,都需要在裁判文书中予以完整的呈现。解释方法的说理论证越充分,随意适用的可能性就越小,获得正确解释结论的可能性就越大,裁判活动也就越公开透明。此外,依据严密的逻辑和论证说理得出的解释结论不仅能使原被告对法院的裁判结果予以信服,而且能使民众对裁判及法律的内在公正价值得以理解。尤其对于指导性行政案例而言,解释方法的说理论证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指导性案例乃是各级人民法院学习研究的重点对象,其具有的独特的启示、指引、示范和规范功能除了对类似案件的裁判结果起作用外,对裁判时运用的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也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其次,指导性案例还是宣传法治的实例,是树立法治和司法权威的典型,是体现司法智慧与审判经验的载体。那么,没有说理论证的支撑,指导性行政案例该怎么发挥以上作用,又怎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呢?
四、结语
治安治理论文范文5
1.管理理念滞后。管理观念落后,导致管理制度无法创新。普遍存在着部分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认识不够,没有将管理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存在重视管理、疏于利用的现象。使人事档案平时不受重视,关键时刻方显其重要的现象。落后的管理理念,造成了不完善的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缺乏政策依据,有些仍然沿袭过去的管理制度。制约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档案管理制度丧失了创新性。
2.对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长久以来,企业内部分领导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存在一定错误,最重要的就是对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认识不全面。认为档案管理工作只是简单保管人事档案,与单位的其它事物相比,没有必要花太多的精力在它上面。只要做到不丢失文件,不泄露职工档案秘密,在档案外调、查档时能够应付过去就行了。更有甚者,认为管理档案只是一些档案部门应该管理的事务,完全没有将档案工作放在心上,从不过问档案管理工作的情况,没有意识去管。
3.人事档案以及人事分档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制度进行改革后,当利用人事档案时,却存在有部分职工档案缺失甚至断档的现象。这些情况主要就可以划分为下面三种类型:第一类,人才流动性增强,但很多人的档案并没有随人员的流动而转移。人事档案仍然存放于原来的工作单位。并且由于职工的离开,档案管理者不再更新此人档案,使其离开后的所有经历无法被记录,致使有些职工档案不具有连续性。在毕业后的实习单位有一定的档案记录,但是在员工从其他单位到本单位这一段时间没有记录。主要原因是员工从原来的单位辞职之后,档案没有更新,存在断档现象。第二类,企业引进人才后,很少查看人事档案,上级领导也是根据个人的实际工作业绩对员工进行考核。在人才市场找工作时,将人事档案放在人才市场,但得到职位后档案仍然放在人才市场,使得以后的记录也是空白,这也会导致档案断档。第三类,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尤其是在对人才进行市场化之后,人才流动性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人从以前的单位固定制变成了社会流动人才,导致人档分离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不用人事档案的人越来越多。并且很多公司企业对档案不做要求,更加恶化了这种现象。
4.管理质量不高。管理质量低,导致无法有效使用人事档案。受传统观念中偏重政治、轻视业务的影响,许多企业的人事档案缺乏个人色彩,有相当大一部分的人事档案管理仍然只记录传统信息。比如我们经常看到的政治面貌、受过何等奖励或处罚情况等,忽略了对人才类型的反映,管理才能的介绍,技术专长的透析。缺乏对个人特征的具体描述,存档内容不够实用,难于创新;没有及时对人事档案的收集和补充,缺乏主动性,没有一定的制度约束。或者在收集和鉴定时没有充分落实到位,降低了人事档案的可信度。除被动记录的原始信息外,其他信息无法被充分利用,导致人力资源的浪费。5.信息化程度不高。科学技术不断进步,计算机科学的飞速发展,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已成为必然趋势,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已得到普遍采用。但关于信息化管理仍有很多技术方面的手段等待着被挖掘并且得到利用,首先在对人事档案进行管理的时候还没有大规模使用计算机技术,这些都会导致管理效率的下降,并且还会浪费一定的资源。
二、改进档案管理
1.解决收集人事档案。为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反映一个人全部情况,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通常要用人事部门来收集各位职工的职位任免、工作调配情况、职务评聘、培训、工资待遇情况,对于能够反映职工德行、能力、勤勉、成绩的文件资料进行综合考察,不断地对档案的内容进行充实。对于收集而来的职工档案资料,首先一定要经过仔细鉴别,通过多种渠道核对,记录进人事档案的信息应该准确并且真实,信息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填写时所记录的对象必须明确,有很完备的手续,具有很高的保存价值。一旦有的信息材料不属于归档,就不得擅自对材料进行归档处理,需要经过鉴别确认、讨论后根据相应情况进行处理。
2.整理人事档案。对档案进行收集之后,人事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就需要对收集的档案和材料进行归类和整理,并按照在职职工、离职退休职工或者是辞职人员严格进行整理和分类并按照一定的规律编号、入柜。同时应该对人事档案建立科学合理的统计和登记制度,对不同类的档案建立相应的档案名册。固定时间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必须做到名册编号与档号一致。如果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如果问题较严重,还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且要严格落实保密制度,确保个人档案的安全和准确,不得因个人原因泄露他人资料,危害他人权益。当整理校验相关人事档案材料时,如果发现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必须填写关于档案材料管理的清单,并向相关部门领导报告,请求审查和批准。在销毁时必须由专人负责销毁,并需有专人监督。
3.改进人事信息管理质量。只有将信息管理的质量进行提高,才能给各个高校的教职工人员提供好的服务,事实上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是一个对专业性要求很强的工作,并且目前各个高校的信息技术在不断快速的发展,及时提高人事信息管理的质量对于整个高校的教职工人员来说都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各个高校的人事管理部门就应针对自己高校的需求,将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整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除此,还要特别重视对人事档案进行开拓收集,因为开拓性质的收集能够使得整个人事档案里面所保留的信息更加有用。同时在对人事档案进行科学的保管及规范的整理的基础上,还要对于人事档案的信息资源进行积极开发,可通过局域网机建立的方式,在信息和网络的平台上面,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并且为高校在教学的改革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4.提高整体档案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技术不断更新,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已经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认可。计算机水平也在飞速发展,人事档案管理由人工化向数字化过渡已是大势所趋,这也是社会进步所要求的。这就要求从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素质较高,最好选择作风优良、有责任心的党员参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而相应的管理部门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组织业务培训,不仅仅让他们学习先进的知识以及管理方法,开阔他们的眼界,拓展思路,更要培养他们的责任感,让他们在未来的工作中发光发热。
5.人事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大多数集团公司的公司规模较大,拥有较多的人事档案资料,但库房却十分有限。大量的人事档案资料堆积在管理的库房里面,给档案的管理带来很多不方便,降低了档案管理效率。为缓和这种现象带来的后果,对个人档案的鉴定及销毁做出了以下规定:一旦发现不具有保存价值或者按规定属于销毁处理的档案材料时,必须经由相关领导的确认批准,才能对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销毁。如有死亡或失踪人员,档案就交由档案中心进行15年保管。如果在15年后无人领取,可报请集团相关领导,得到审核同意后才可进行销毁。对企业、对国家、省有过特殊贡献及国家、省和市级模范人物死亡后,其档案仍然保存在档案中心。如果人事档案材料鉴定不及时或销毁工作没有完成得当,就会影响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同时还给相关人员造成很大的负担,也会成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入现代化的阻碍。
三、结语
治安治理论文范文6
从现阶段中小学安全管理的方式看,尚没有形成全面、规范、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校园安全事故,多是在事故发生之后进行弥补,少有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发生。部分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不够重视,只是应付上级检查,而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应试教育上。有些学校对校园安全比较重视,但缺少一套适合有效的事故预防管理方法。我国至今还没有专门的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从学生方面分析,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的青少年欠缺安全防卫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建设校园安全文化的任务相当紧迫和重要。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比较,我国学校现行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包括:问题纠正多,检查多,预防性措施少;有效的管理措施缺乏继承性;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不系统,不全面,没有形成制度化;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和文件缺乏定期的评审和持续改进;重视伤害事故,忽视健康影响与教师职业病伤害。
2“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系统化模式
建设“安全学校”是指在实现学校基本教育功能的基础上,在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纳入有益于安全、环境和健康的管理措施,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充分利用学校内外的一切力量,保障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全面提高师生安全素质的学校。将现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即OSHMS),又称系统化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理念,运用于学校的安全管理之中,用它的策略和方法帮助学校进行安全和健康方面的管理,借以改变目前学校安全管理模式,将系统化的学校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为学校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使学校管理的所有方面都与安全管理体系相结合,
2.1“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创建步骤
“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创建“可分为五个步骤:计划、组织、实施、评估和改进。
(1)“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策划与设计。计划、组织步骤是“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策划与设计阶段。在这个阶段应该拟定“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实施程序。
(2)计划。在学校决定实施“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后,应成立工作小组,首先由学校初步状况分析(ISR)及初步危害分析(PHA)开始,了解学校的现行情况。初步状况分析(ISR)。通过相关部门颁布的学校适用的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与学校现在的执行情况比较,找出创建“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应达到的底限。初步危害分析(PHA)。对整个“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初步的危害因素分析,根据相关标准、学校的意外统计数字、已经进行的评估和安全检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初步找出学校存在的危害。如果学校没有意外统计数字、已经进行的评估报告和安全检查记录,那么在以后工作中,这些部分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补充部分。根据初步状况分析(ISR)及初步危害分析(PHA)制定学校的安全、健康工作重点,估计需要的人力、资源投入等。
(3)组织。在这个阶段,工作包括确定“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安全方针、职能分析和确定机构、职能分配和制定“安全计划”四个环节。确定“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安全方针;职能分析和确定机构;职能分配,即把“安全学校”管理体系中各要素所涉及的职能逐一分配到部门;制定“安全计划”。“安全计划”应该详细列出学校工作中遇到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学校内的安全及健康推广活动,“安全学校”体系实施的要点、步骤和程序。
(4)“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运行。“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运行就是执行“安全计划”、实现“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目标、保持“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和不断优化的过程。体系的有效运行,是依体系的组织结构进行组织协调,实施监督,执行考核,信息反馈,并通过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实现的。“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运行涉及组织学校的各个部门,学校应抓住体系设计的要求,按照严密、协调、高效、精简、统一的原则,调整学校的内部机构,并配备能胜任工作的管理人员,同时明确各部门的关系以及协调方式,牢牢抓好体系的运行机制。当体系运行中发现问题,要采取纠正措施体现PDCA的原则。
(5)“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评估和改进。学校对自身“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评估是为了检查与确认体系各要素的实施效果是否按照计划有效实现,它是对体系运行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目标所作的系统的、独立的检查和评价,是“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一种自我保证手段。在“安全计划”中应该包括这个步骤。管理评审通过年度计划安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体系评估的重点为:制定方针、目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管理体系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是否合适;体系要素及其文件是否要修订;对体系符合性、有效性的评价等。
2.2“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
“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建设的核心是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这部分工作在制定“安全计划”时应该充分的考虑,因为体系建立后的工作将依据该计划执行。同时,在制定学校的“安全计划”时,应该充分考虑到PDCA的原则,将检查、持续改进的具体行实施步骤,列入计划。“安全学校”管理体系考虑制定“安全计划”时,计划中应该包括6部分内容,分别是:安全政策、安全管理、安全环境、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文化和与社区关系。各部分内容在学校的“安全计划”中应该分别详细的列出实施计划,包括现状分析评估、设立分步目标、实施原则、实施内容措施及最后效果的评价、检讨与计划修订。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