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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总理在国务院安委会上的重要批示,以及全国全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把安全生产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县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政府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民政系统安全工作“1234”工程,即:围绕一个目标,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完善三大机制,突出四个重点。
(一)围绕“一个目标”
2014年,全县民政系统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为零,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1.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镇社事办和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敬老院、五保户和本单位安全监管主体,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2.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镇社会事务办是本镇敬老院、五保户安全工作管理责任者,要依法规范安全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整治安全隐患,将敬老院的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散居五保户的安全工作要落实到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局属事业单位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各科室。
(三)完善“三大机制”
1.落实完善安全工作风险评估机制。敬老院、五保户和局属事业单位在进行维修、改造、搬迁、新建等建设前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尤其是搬迁新建项目一定要对搬迁新建地的地质地貌,周边环境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2.落实完善安全预警预报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超前预警,及时报告。敬老院和局属事业单位要落实专人值班,开展夜间巡查。
3.完善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各镇各单位要在去年制定的敬老院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本镇本单位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日臻完善,力求可行实用。
(四)突出“四个重点”
1.重点抓好消防安全。敬老院消防主任责体责任明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健全落实,消防器材配备有效,要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定期培训管理人员使用消防器材,适时开展消防演练。
2.重点抓好用电安全。用电设备符合规范要求,杜绝私拉乱接,私自使用电器做饭热水取暖,严禁使用老化电线电器设备。用电设施安装维修要找有资质的单位或人员。教育敬老院院民和单位职工安全用电。
3.重点抓好食品安全。严格食物准入制度,从源头杜绝隐患,注意饮食卫生管理,严防病从口入。一日三餐饭菜备份留样。
4.重点抓好公共安全。高度重视敬老院、集中供养点和散居五保户的公共安全工作,完善制度,健全措施,认真做好“五防”工作,即:防盗窃、防投毒、防暴力、防走失、防自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把握工作主动权。民政系统安全工作责任重、压力大。尤其是敬老院、五保集中供养点和分散五保户是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这些人员年老多病体弱,安全防范意识差。局属单位安全设施较差,人防、技防、物防达不到要求。各单位要知难而进,持之以恒,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落实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长远发展问题,营造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镇社事办、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形势,认真分析研判本镇、本单位安全事故易发特点及防控形势。按照市县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人员有变化的,应及时调整职责分工,明确责任。
(二)严格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领导职责》要求,各社事办、局属事业单位、各股室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将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法定代表人的安全责任,确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地位,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管理,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和风险责任制度及相关措施。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检查考核,严明奖惩。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2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大局,关系转型跨越发展的顺利实施,是推动全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平稳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仍然较大,职业危害严重,较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抓好安全生产就是政绩的观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抓,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为全市的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动安全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这一目标,突出抓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两个重点,完善监管网络、应急救援、科技支撑三大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联合执法、安全保障、宣教培训、责任追究五大能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构建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安全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保持安全生产持续平稳的态势,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迈进,为推动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执行者,必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一是在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建立起一条自上而下、环环紧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二是继续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向政府、社会和企业职工作出安全生产承诺,明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企业各个层级、各类人员、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煤矿“六大员”、非煤矿山“五大员”以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领导作用;三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例会、例检以及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风险分析、事故责任查处追究等制度,全面规范企业现场作业、设备设施、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四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加强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治理资金、安全技术改造的投入,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规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五是加强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上岗培训率达100%。
四、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类企业要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载体,加强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组织机构建设、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监管、绩效评定等方面开展达标活动。一是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相结合;二是把安全标准化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企业市场准入、企业年审、名优品牌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险费率等挂钩;三是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到日常安全监管、专项安全检查、专项执法整治等行动之中。通过以上措施,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电力、轻工、纺织等各行业培育一批安全标准化企业。
五、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三大体系
一是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四级机构、五级网络格局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体系、执法能力和保障能力建设,切实加大市、县、乡、村(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完善监管职责,充实监管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特别是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84号)规定的标准,为安全监管部门配备监管检查装备设备,提高监管装备水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在机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二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XX年各县(市、区)要全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做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预案质量不断提高,并实现全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电子化管理;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实现市、县(市、区)、乡镇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实时监管;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行政执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管理和救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信息数据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络和电子化管理。
六、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
一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切实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核准;深化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严格县、乡两级打击非法违法的责任,落实巡查报告制度和群众举报奖励制度,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违法企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活动,确保分级分行业无缝隙执法检查到位。
二是提升联合执法能力。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对涉及跨部门、跨行业和领域、跨地区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要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大安全费用提取和投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市发〔〕22号)的有关规定,用足用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增加引导性投入,推动和促进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安全条件。要以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为重点,在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强制推行成熟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推进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和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提升企业防范抵御各类事故灾害的能力。
四是提升宣教培训能力。采用联合办学、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市县两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进行培训,丰富各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要加强对农民工、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的上岗、转岗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的专题宣传活动,提升安全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五是提升事故防范能力。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每起事故要认真查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责必究、有过必罚、一查到底。加大事前责任追究力度,对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规定,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视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约谈等各项制度,充分利用约谈、通报等方式,对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县(市、区)及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七、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协助主要负责人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要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县(市、区)长助理的专业特长,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形成安全生产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加大对本行政区内所有企业的监管力度。要继续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把本行业本部门负责的每个企业的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各个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要严格依法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严厉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八、进一步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煤矿方面,一是要完善和发挥“三大监控系统”功能,严禁“三超”,严防盲目组织生产,严防整合重组矿井擅自非法生产,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严格落实建设矿井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加快建设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的现代化矿井;二是认真落实各项规程制度,确保每班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三是强化瓦斯防治工作,继续开展以抽采达标、建立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止措施为中心的瓦斯专项整治专家会诊,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体系示范工程,严防瓦斯积聚、瓦斯超限作业行为;四是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强化水文地质勘查工作,认真落实探放水规定、防治水设施配备、水害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五是全面开展煤矿安全评估工作,进行科学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监管。非煤矿山方面,要结合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做好地下矿山防透水、防火灾、防冒顶片帮、防采空区塌陷等重点环节的整治管理和露天矿山违规开采、排土场违规建设等重大隐患的治理。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强化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安全监管,继续推动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自动化连锁化技术改造步伐。道路交通方面,要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和“畅通工程”创建,继续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严查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及农用车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强化危货车辆的管理;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和公共场所安全方面,结合全国统一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继续加强“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认真治理火灾隐患;各公众聚集场所要健全各项安全措施,完善意外情况处置预案,根据容量组织接待和安排各项大型活动,严防踩踏等事故发生。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机械、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其他行业领域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3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健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履行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能。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层层签订责任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重要节假日主要负责人要带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预警机制,认真组织模拟事故现场抢救演练,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健全急救制度,落实急救措施,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继续开展公共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等习惯性违法行为。制定消防紧急疏散预案,每个人熟知急救逃生方法,确保安全。安全生产列入单位综合考核,因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继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重点解决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上锁、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遮挡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习惯性违法行为。要认真落实《消防法》和《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及时补充损耗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须时刻处于良好应急状态,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管理的不利因素,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同志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针对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对防火设施不健全,不具备防火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到位。加强用电用火安全,病区严禁明火,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热器具,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全面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种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做到“三到位”,重点场所、科室排查到位,整改责任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把事故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万无一失。要高度重视医院重点科室、高压氧舱等部位的安全工作,坚持特种作业操作员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对特种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汽车、压力容器、高压氧舱、电梯等设施设备的检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杜绝带故障设备及车辆使用运行,随时消除压力管道和水、电、气等设备的事故隐患,强化锅炉工、水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率达100%。进一步加强毒、麻、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毒、麻药品使用和保管规定。
三是要着力完善食品安全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提高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等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要切实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增强医疗安全意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4
以党的“十七大”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核心,通过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高安全管理本质水平,全力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把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上新台阶。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10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它始终贯穿到城管各项业务工作之中
在开展每一项工作时,都要考虑到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在组织重大活动时,一定要首先认真做好安全评估。在开展工程建设的时候,一定要与监理方和施工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中,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标准,强化安全监管力度。
二、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继续贯彻落实“天天巡查,一周一报,月月通报”的检查办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切实做到对一般安全隐患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力度,严格实行重大隐患逐项整改验收销号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与各单位签订新一轮责任书,层层抓好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的落实。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责任追究。完善考核机制,严格实施考核奖惩。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量化指标,力求考核体系、方式创新,以发挥考核的科学管理作用,调动各单位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推行黄红牌警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伤人事故的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对发生死人事故或较大事故的单位实行红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其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在新形势下取得新突破
我们要不断完善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机制,重点完善安全员制度、安全督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流程。要完善应急预案。对《深圳市城管局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城管局防汛、防风、防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城管局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城管局垃圾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进行修订。各单位也要根据形势发展的最新要求,并结合本身的实际进行修订。
五、突出重点,抓好专项安全工作
进一步抓好防汛工作,认真治理山体滑坡的地质灾害,对易涝路段、易滑坡路段加强检查和加固。进一步加大对道路、桥梁的检查、检测力度,继续狠抓道路桥梁安全管理,确保我局所管理的每一座桥梁的安全。继续狠抓所属物业的消防安全,防止发生各类消防事故。进一步强化对高压容器、填埋场、受纳场、游乐设施的安全防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运行。进一步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加强防疫病物资储备,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加强疫情防控,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
六、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增加安全保障力度
在每年度的财政预算中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做好安全物资储备和安全防护工程、基础设施设备及技术装备建设,消防器材该换的要换,防护栏、防护墙该建的要建,设备该添置的要添置。
七、建设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平台
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构筑安全管理电子政务、隐患排查整治、预案及应急管理、量化考核等综合信息平台,并能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市三防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气象中心等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共享,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和应急救援能够快速启动。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5
今年,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渔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的各项措施,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全县渔业安全生产态势平稳。为此,对今年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沿海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渔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狠抓渔业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调整充实渔业安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船东(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新一年度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工作。2014年1月15日,张发春副县长代表县政府与沿海13个乡镇签订了2014年度渔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沿海乡镇、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与下属单位(村居)、下属单位(村居)与渔业生产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沿海乡镇、渔业村居特别要抓好船东(长)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工作,要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狠抓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
二、加强制度落实,确保生产安全
我县渔船众多、分布广泛,同时我县地理位置特殊,近台临马,海区拥挤,特别台湾海峡是各类船舶的主航线,通航密度大,海上交通秩序较为混乱。因此,沿海各乡镇和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渔船的日常监管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一是要严把渔船签证关,对适航性能不好、通讯导航及安全设备不齐的坚决不予出海生产。二是要教育渔民在开航时严格遵守船舶各项规章制度及作业避让规则,在航行、作业、锚泊时加强值班瞭望,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同时要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渔船动态,加强对赴周边国家或敏感海域作业渔船的管控,严厉查处盗采红珊瑚、越界侵渔等行为,避免发生涉外纠纷甚至诱发外交事件。三是要组织和引导渔民编队生产,保证出海作业渔船之间、海上渔船与岸台之间的通讯畅通,不断提高渔船海上自我保障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要加强对辖区内渔港、码头设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五是要坚决实行渔业生产持证上岗制度,对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要通过资格培训,持证上岗。六是要继续推进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要积极组织动员并督促符合政策性渔业保险的渔船和渔工做好投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增强渔业生产防范风险能力。七是要继续推进60马力以上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和升级达标工作,提高渔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渔业专项执法行动、伏季休渔、重大节假日等有利时机,积极采用有线电视、广播、标语等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并适时组织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渔区干部职工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提高渔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二是要开展典型事件警示教育。要运用近几年我省发生的重、特大海损事故典型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引起社会和渔民群众的关注和警示,通过正反两面的典型案件来教育渔民,做到举一返三,引以为戒,增强渔民群众的案例意识。三是要加强渔用劳工职业技能培训。要继续组织发动渔民参加职务船员和“四小证”培训,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业务学习,做好岗前培训,同时利用春节和伏休有利时期,开展全县渔船船长(船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和持证上岗的普及率,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渔业安全生产列入专项整治内容,将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性地组织人员,深入沿海乡镇、渔村、渔业生产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努力做好渔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争取做到“不死人、少损失”的渔业安全管理目标。适时督促沿海乡镇根据各自渔业生产实际,开展辖区内渔业生产自查和日常检查工作,如筱埕地区的虾蛄生产汛期,黄岐、苔菉等重点渔业乡镇笼壶、涉氨、大型加工等高危作业渔船安全监管,确保从业人员穿戴救身衣、持证上岗,船只不超载、处于适航状态。
五、加大打击力度,切断事故源头
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要经常性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海上巡查活动,加强对海上作业渔船安全检查,加大对非法捕捞、电毒炸鱼以及“三证不齐”船舶的打击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未持证从事捕捞生产的各类船舶,予以从严处罚,以维护海上正常的生产和安全秩序,确保我县渔船管理工作规范化。沿海乡镇海洋与渔业站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同时要配合县执法大队、工商、公安、边防等部门,加大对“沙滩船厂”的查处、取缔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三无”船舶,确保我县渔船管理工作规范化。
六、完善防汛预案,强化抗灾能力
要把防汛抗灾作为渔业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健全渔业防汛抗灾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完善防抗台风预案,对辖区内的船只及船上人员、渔排及其管理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台风季节前要组织对辖区内渔港码头、港池航道、渔船安全设备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泊区和泊位预先规划,以便在台风袭击前能及时组织渔船安全避风。遇有热带气旋警报,要及时通知出海渔船回港或就近返港避风,并检查渔船归港情况,落实乡、村干部包户包船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要遵循“先保人员安全,兼保财产安全”的原则,做好船上人员安全撤离及安置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以基层基础为重点,以行政执法为抓手,着力抓巩固、强标准、严整治,全面提升全市安全发展水平。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泰州市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安全事故零增长、安全监管上水平、行政执法求突破、基层基础上台阶、作风形象创一流五个工作目标的实现,努力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始终突出五个工作重点。
1、安全监管在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上求突破。一是严格执行制度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检查原则,推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对一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7次、二级企业不少于5次、三级企业不少于3次。二是严格执行规范化。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做到格式规范,各执法文书之间前后逻辑关系合理;加强对乡镇安监办(局)检查文书使用的指导和培训,统一文书的式样、内容、封面、目录、装订。三是大力推进专业化。加强乡镇安监人员安全检查知识培训,快速提升基层安监人员的检查水平;建好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检查方面的作用,同时提足用好安全生产专家检查专项资金。
2、行政执法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上求突破。在确保案件办理数、事前处罚数两个目标完成的基础上,突出三个重点,在执法效果上下功夫。一是推进规范执法。科学合理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执法计划的批准和备案程序,全年计划执法企业220家;每月制定月度执法计划,抄送至乡镇和企业,并提前告知局相关业务科室,避免重复检查。二是推进文明执法。执法人员统一着制式服装,执法时主动出示证件,文明用语;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向企业发放便民服务卡和行政执法监督卡,接受监管对象的监督。三是推进专项执法。在完成执法计划的同时,开展烟花爆竹超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职业危害、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非法经营危化品等方面的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专项执法行动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基层基础在乡镇安监机构能力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和隐患系统规范运行上求突破。一是全面开展乡镇安监机构星级创建。巩固和深化乡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继续开展乡镇安监办(局)星级创建活动,年内确保50%的乡镇安监办(局)创建成五星级乡镇安监机构,促进安监办能力提升、实力增强、工作规范。二是大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已达标企业抓巩固,未达标企业抓创建”的思路,推进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全年完成1000家以上规模以下企业的创建任务。三是加快规范隐患信息系统运行。建设以企业信息化管理为基础,以企业自查自报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大力度抓扩容,加快完成未注册企业的注册工作;下力气抓规范,对已注册的企业进一步规范隐患自查自报。
4、队伍建设在责任形象、作风形象和能力形象的提升上求突破。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目标考核。一是提升责任形象。做到履职尽责而不失责渎职,树立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真正到明确责任、履行责任、担当责任。二是提升作风形象。把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重点、提高服务水平作为关键,始终把监管执法寓于服务之中,努力营造想做事、肯做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三是提升能力形象。一方面通过培训和岗位练兵等方式提升安监队伍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提升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既把监管执法工作做好,又能得到社会特别是监管执法对象的认可。
5、工作创新在工作机制、监管手段和执法方式上求突破。一是工作机制方面。建立乡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健全完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凝聚合力、激发动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二是监管手段方面。继续推进科技强安,通过在企业推广视频监控系统、自动化改造,全面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试行工业重镇委托执法,提升监管效率;继续推进工商年检安全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抓好职业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工作,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机制。三是行政执法方面。加大由安监局独立执法向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转变力度,健全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拆)等重点行业领域联合执法机制,推进综合治理。加大由事故处罚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力度,综合采取突击夜查、专家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事前预防性执法,促进主体责任落实、隐患即查即治,化解事故风险。
(二)切实采取五项工作措施。
1、强化安全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技术措施,保证安全设施、安全培训、隐患治理等经费投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2、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把安全文化建设融入社会文化建设之中,提高安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与电视合开通《安监之窗》专题节日,继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康杯”竞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安全公益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六进”等活动。推进市级安全生产考试点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重点加强对班组长和一线工人的教育培训。
3、开展安全共建,促进平衡发展。选择7-8个经济薄弱、安全生产工作落后的乡镇由市安委会挂钩共建,重点解决资金、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等问题,督促挂钩乡镇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提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