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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巡查整改方案范文1
一、河湖概况。
X乡辖区内河流主要有X河。X河属于青衣江支流在我乡辖区内约长X千米,流域面积约X平方千米;李坝河属于X河主要支流,长约X千米,流域面积约X平方千米。石门子沟系李坝河较大支流,约X千米。大田、新民、八角、漆树、李坝村河沟河流都汇入李坝河,最终流入X河,进入青衣江。
二、工作开展情况。
X、水资源保护。我乡从节约用水入手,控制水资源总量消耗。强化污水处理站运行督查,实现污水达标处理排放,向区水务局申报入河排污口审批,加强我乡辖区内饮用水源地巡查与保护,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管理人员,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实现了水资源保护。
X、水污染防治。今年以来取缔违法排污口X处,整治养殖场X家,督促散户粪污设施修建完善,加强农药残留物回收,宣传引导农户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保证农药使用零增长,进一步改善面源污染;配合区住建局强化污水处理站运行督查,每月对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进行巡查,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第三方运行机构工作考核依据,以此督促各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认真开展“清四乱”行动,无死角排查X河沿岸“四乱”行为,进一步改善了辖区X河、李坝河水环境质量。
X、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划定,制定“清四乱”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对X河流域无死角进行“四乱”行为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组织人员开展非法采砂行为的巡查,我乡没有砂石厂,未发现采砂行为。
X、水生态修复。协助国土、水务、林业等部门开展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等工作。严格落实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方案,乡村河长加强生态流量巡查,确保河坪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保持在X.XmX/s以上,建立专项巡查台账;通过努力,水生态修复得到进一步修复。
X、水环境治理。结合城乡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强了河道垃圾、河面漂浮物治理工作,对X河河楠水阁外大坝处集中进行整治,进一步改善水体质量。各村组织力量不定时对河沟垃圾进行整治,改善河沟环境。
X、日常工作:制定完善了“四张清单”。严格按照巡河制度和要求,开展巡河问河,确保巡河次数达标,巡河记录规范。及时督办河湖重大问题,对村级河长制工作开展年度考核。认真落实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进一步改善我乡河湖环境。
X、执法监管。建立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制定上下游、左右岸问题协调处理机制,配合水务、农业等部门开展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电毒炸网鱼等工作联合执法,联合乡派出所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了河湖环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河道巡查队伍力量薄弱,工作经费不足。建议区河长办安排一定工作经费。
(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是非专业人员管理,达不到区水务部门相关要求,建议区水务局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三)河长制工作佐证资料较少,尤其是村级河长制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文件要求,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微信、会议、横幅、广播等多形式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意义和作用的认识,从而提高公众参与度。
(三)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
乡镇巡查整改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安全有序”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我区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幼儿园(点)进行全面整治,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
由各乡镇(街道)和教体局联合牵头,结合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摸底、审核、办理工作,重点对园舍建筑质量、消防安全、卫生保健、餐饮食品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核评估,并根据评审结果规范一批、整改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
(一)规范一批。对符合教育规划和办学条件的,由教体局核发办学许可证。
(二)整改一批。对符合教育规划、暂不具备办学条件但差距不大、无严重安全隐患且举办者有整改意愿的,由当地乡镇(街道)和教体局书面告知整改意见,实行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联合验收合格,符合办学条件的,可申请核发办学许可证。
(三)过渡一批。对整治过程中,辖区内幼儿暂属无法安置的,根据实际对整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幼儿园实行限期过渡。过渡期间,举办者必须签订安全和限期停办承诺书,所在乡镇(街道)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安全。
(四)取缔一批。对不符合教育规划、办学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规范且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先属地整治、后集中整治的办法,坚决依法取缔。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拟定方案(5月15日前)。由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保不瞒报、漏报,并提出本辖区无证幼儿园整治初步方案。在汇总全区调查摸底情况的基础上,拟定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部署召开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任务。
(二)宣传告知,自行整改(5月底前)。由各乡镇(街道)牵头,通过发告知书等形式,向举办者、幼儿家长及房东等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重在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取得各方对整治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借助乡镇(街道)有线电视、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公布本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情况,引导社会各界自觉抵制非法办学行为。逐一约谈无证幼儿园举办者,进一步宣传政策,明确要求,分类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对符合办学条件的,要配合做好核发办学许可证的相关工作;对差距不大并愿意整改的,会同教体局发放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6个月);对整改达不到要求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列入“过渡一批”的幼儿园,与举办者签订安全和限期停办承诺书,并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对不愿整改或安全隐患多、差距较大无法整改的,要书面告知停办。各乡镇(街道)须于5月底前向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分类整治的具体计划情况。
(三)属地整治,分类处置(6月底前)。根据前阶段自行整改情况,由各乡镇(街道)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对本辖区内需要停办的无证幼儿园进行集中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在整治过程中,要妥善做好就读无证幼儿园幼儿的分流工作。并定期向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属地整治有关落实情况。
(四)联合执法,清理整顿(8月底前)。根据各乡镇(街道)属地整治情况,由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再予以督促落实,重点是:对申请核发办学许可证的,督查整改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前期明确予以停办的,督查停办是否到位、后续措施有无落实;对不符合办学条件且拒不停办的,由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直至追究举办者的相关责任。
(五)巩固完善,长效管理(9月1日后)。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同时,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停办、取缔后新出现的无证办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整治后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联合抓,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全区统一部署,齐抓共管、主动作为、通力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行动、有声势、有成效。区府办将对整治工作实行专项通报,专项整治情况列入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坚持“规划引导、堵疏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完善幼儿园网点配套,不断扩充本辖区内的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并按教育规划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入园难”问题,努力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同时,在整治过程中,要精心做好幼儿分流入学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属地管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办学原则和属地管理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整治力度,督促举办者对照规范要求加强自我整改,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办学现象的出现。同时,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巡查机制,持续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整治力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不断巩固和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附件:1.上虞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上虞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职责分工
附件1
上虞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方 静
副组长:章兆钧(教体局) 杜秀丽(区府办)
成 员:梅崇苗(法制办) 娄天荣(教体局)
严国芳(公安局) 姚国潮(民政局)
叶小群(建设局) 徐建敏(交通运输局)
傅安琪(广电总台) 陆云斌(卫生局)
徐绍吉 (安监局) 王德云(市场监管局)
蒋 铭(行政执法局) 张东鑫(建管局)
吕万玖(上虞日报社)金小军(交警大队)
余丹铭 (消防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娄天荣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上虞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
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职责分工
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分类整治和辖区内幼儿分流入园等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各类无证幼儿园。
教体局:负责制定全区各类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审核办理工作方案,负责各乡镇(街道)排查情况的汇总和审核办理情况的公布。牵头对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工作人员资格、招生及编班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审批。牵头负责幼儿园房屋安全排查,对幼儿园提出整改要求,制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加强日常跟踪管理。履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协同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工作。
法制办: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办理因此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公安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维护联合执法现场秩序,依法查处妨碍集中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治过程中的相关后续工作。
民政局:负责民办幼儿园的名称核准和法人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办幼儿园年审年检工作。
卫生局:负责幼儿园卫生保健检查,作出整改要求或处罚决定;负责办理卫生保健合格证书和从业人员、幼儿的体检。在专项整治活动中,配合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无证幼儿园。
安监局:负责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工作,配合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对幼儿园的安全监管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幼儿园的餐饮食品安全检查,为幼儿园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餐饮食品安全情况踏勘、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处罚。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证幼儿园的专项整治工作。
行政执法局:协同做好无证幼儿园整治工作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工作。
建设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各托幼机构的建筑安全巡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为幼儿园推荐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介机构。
建管局:对限期整改的幼儿园消除建筑安全隐患提供技术咨询。
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对各类幼儿接送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各类幼儿园违规接送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消防大队:负责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负责办理消防合格意见书。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无证幼儿园。
乡镇巡查整改方案范文3
2020年第二季度,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职工齐心合力,在做好禁烧工作的同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就第二季度工作完成情况作简要回顾:
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完成国管涵闸、水库的汛前擦洗养护工作
我们按照往年的惯例对我区所有国管的涵闸、水库逐一进行汛前检查,并完成汛前检查责任卡。对存在问题的涵闸、水库,因地制宜地制定维修措施,并及时维修整改,确保安全度汛。做好国管涵闸、水库的汛前擦洗养护工作。
2、做好运粮河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根据省水利厅《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安排表》和《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安排表》的通知及《关于下达中小河流治理、小水库加固等项目2019年投资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市区运粮河治理二期工程,并于9月中旬完成招投标工作,9月底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3、做好水土保持检查工作
通过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规范执行行政许可制度,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抓好许可后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水保意识等一系列方法。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初步建立了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所增强,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
4、做好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市区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3月份制定实施方案,4月份完成招投标工作,5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5、开展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再排查和动态清零工作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再排查和动态清零的通知》文件精神,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再排查和动态清零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乡镇、有关街道、东部新城、汴北新区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对所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饮水安全情况逐户排查,一户不落。
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问题和区脱贫攻坚排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现每月开展一次水质检测,并每个月对水质检测进行公开。
6、开展河道日常巡查工作
区水利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我区范围内河湖加大巡查力度,安排专人定期对河湖进行巡查,对河湖范围内可能存在影响河湖安全的“乱堆、乱建、乱采、乱占”等四乱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我区河湖安全。
7、河湖岸线空间规划持续推进
目前划界成果已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进一步完善划定成果,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并进行界桩埋设。目前河湖空间规划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
8、入浍河支流整治及检测
为全面落实6月18日浍河河长制工作推进专题会议精神,区水利局立即督促相关乡镇对所有入浍河支流沟河水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需治理的支流支沟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清淤疏浚,目前工程正在持续推进。并对入浍河支流每月进行检测,将检测结果及时通报区委区政府。
9、开展清河行动冬春攻势行动
根据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第一次调度会精神,按照《市河长办、市水领办关于开展清河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区河长办联合区水领办印发《区河长办区水领办关于开展清河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行动方案》,组织清理整治辖区内重点河段的污染底泥、农作物秸秆、枯草落叶、水中老死植物及垃圾、河坡堤坡种植的农作物、“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明确责任时限及任务,要求各乡镇(街道)实行半月报制度,确保我区完成清河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行动。
10、开展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清理行动
为贯彻落实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第五次调度会议精神,根据市河长办《关于集中清理河湖水域衰死水草的通知》要求,我区印发《关于集中清理河湖水域衰死水草的通知》,督促相关街道(乡镇)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保洁相结合的方式,清理打捞河湖水域衰死水草,切实保护我区水生态环境。区河长办联合区水领办对我区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清理情况进行排查暗访,发现问题已形成问题交办单交办各乡镇及时处理,并报相关区级河长。
(二)日常工作
自本季度以来积极做禁烧工作,做好12345回复及每月的行风热线回复工作,做好政务公开的更新。
二、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1、竭力继续做好国管涵闸、水库防汛抗旱日常工作。汛期各闸坚持24小时昼夜轮流值班制度,密切注意天气及水位情况,同时做好上传下达工情、水情、灾情、水位及电话记录工作。
2、做好运粮河二期工程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工作。
3、继续做好水土保持核查工作。
4、配合市局做好张树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5、继续加大力度对我区河湖进行排查,确保我区河湖四乱问题彻底得到整治,确保安全度汛。
6、继续推进河湖岸线空间规划工作
7、加大督促力度,确保2020年完成我区河湖划界工作。
8、加快推进河长制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工作。
9、加快搭建河长制管理信息化共享平台,完善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平台。确保2020年完成我区河长制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工作。
乡镇巡查整改方案范文4
——在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认真总结20__年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传达贯彻县安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两节”期间及20__年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受余局长的委托,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__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简要回顾
20__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煤炭工业局、昭通煤监分局的指导帮助下,全县安监工作人员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年共检查矿井1214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642份;排查煤矿矿井地点5135处,查出一般隐患6650项,已整改6029项,整改率90.6%;查出重大隐患19项,已整改18项,整改率94.7%;实施行政处罚17矿次,罚款22.4万元,千方百计遏制安全事故,努力改变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有序推进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20__年,全县共产原煤200万吨,同比下降30.76%;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16起,死亡39人,伤9人。其中,瓦斯事故8起,顶板事故7起,运输事故1起。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比下降了15.8%,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上升了69.6%。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14人;较大事故3起,死亡12人。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19.5,同比上升了11.54,高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煤矿安全形势极为严峻。(根据市煤炭工业局的情况通报,今年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事故起数的42.11%、死亡人数的55.71%;全年全省发生10人以上重大事故2起,死亡24人,其中我县1起,即水洞坪煤矿“3.1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4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客观地讲,在20__年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大部分安监员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成绩应当给予肯定。但以上数据充分表明今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极为严峻,也充分说明了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上都存在一些急于解决的问题。
(一)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基层安监站难以发挥有效的监管职能。我县煤炭产业尚处在初步发展阶段,监管体制还未得到理顺,监管机构还未健全是阻碍我县煤炭产业发展的根本原因。目前,乡镇安监站还不能充分履行基层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能。乡镇安监站站长由分管副乡镇长兼任,副站长由企业办公室主任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兼任,安监站人员即乡镇驻矿安监员。由于站长和副站长不是专业技术人员,驻矿安监员仅仅是经过短期培训上岗的同志,所以,基层安监队伍无法成为推动我县煤炭产业健康发展的生力军。乡镇安监站站长和副站长的安全生产信息主要来源于这支队伍,往往导致了整个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工作的失真,从而导致煤矿事故隐患未得到有效和合理的整治。
(二)煤矿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现场检查、指挥、督促力度不够。多起事故得以证实,煤矿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现场跟班检查、指挥、督促力度不够,致使井下作业人员有章不循,有令不止,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埋下重大安全隐患,引发事故。
(三)安全监管力度不够,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少部分安监员“讲人情,重关系”,明哲保身,不依法行政,不从严执法,甚至不执法,对违规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手腕不强、不硬,现场执法力度疲软,导致了主管部门的政令不通,各级各类文件精神未得到及时传达和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得不到落实。
(四)安监员缺乏责任心,工作流于形式。部分安监员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态度不认真、不务实,思想情绪不稳定,且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有限。有的甚至出现吃、拿、卡、要现象,导致了部分煤矿有令不止,有法不依。
(五)安监员综合素质有待加强,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安监员自身管理水平低,对各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监察指令落实不力。不了解上边政策和工作要求,不知监管内容,不知监管办法,显得无所适从。
(六)行业主管部门人少事多,监管工作缺乏主观能动性,导致监管工作失调。我县煤矿点多面广,当前全县实际保留矿井有42对,分布在9个产煤乡镇。近年来,受道路
交通改造工程的影响,对边远乡镇一个轮回的检查就需要3-5天。目前安监股实际仅有5人,安全监管执法队成立至今,才配备4名人员,人少事多就导致了整个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的失调,无力按月、按季度组织行业安全大检查。三、当前及下步工作安排
(一)传达县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12月26日,我县召开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当前安全形势,要求全县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当前及下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着重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坚决遏制煤矿安全事故多发势头,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瓦斯治理,强力推进煤矿工艺改革,加大现场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节后复产验收。
(二)扎实抓好“两节”期间的煤矿安全工作。
1.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要督促各煤矿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检,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保障煤矿井下各系统可靠运行,确保煤矿安全整改。各乡镇安监站要及时组织开展辖区煤矿安全大检查,严格按照县局批准同意的停产整改方案,逐项逐条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隐患的矿井,要落实专人,督促整改,对逾期仍未整改的,坚决重处重罚。县局安全监管股和执法队要加强驻矿安监员的管理,采取巡查、夜查和互查等形式,加大煤矿停产整改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确保煤矿停产整改安全有序进行。
2.做好春节放假准备。全县煤矿统一于1月13日(农历腊月十八日)停产放假,2月10日(农历正月十六日)收假。放假前,要督促各煤矿企业继续加大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全面深入抓好煤矿停产整改工作。特别是“地质补勘、设计补套”和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前期准备工作,为春节复工复产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督促各煤矿上报20__年度春节放假值班名单及放假安全技术措施。
3.积极做好煤矿春节复工复产工作。收假后,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一次全员培训会,上交20__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针对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提出经安监员和安监站盖章认可的复工整改申请上报县局审核。煤矿企业的复工整改必须对照县局批准同意的停产整改方案和《__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__县煤矿复产验收审批表>的通知》(威煤通[20__]122)的要求进行。复工整改完成后,督促煤矿企业及时向县局提出复产申请,经县局验收组对照《__县煤矿复产验收审批表》上的内容验收,合格一个,批准复产一个。凡是各种费用未交清的,《采矿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采煤专业技术人员未配备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联网系统未完善的,一律不予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4.全力做好“两节”期间安全应急值守工作。“两节”期间,各乡镇安监站要立即启动煤矿安全日报告制度,加强对安监员管理,元旦期间驻矿安监员不得外出,必须坚守岗位;各安监站和各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两节”期间的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春节期间,各煤矿企业要保持矿井正常通风、排水,在排水时,必须进行瓦斯检查,同时加强顶板管理,确保春节期间煤矿安全。
(三)20__年安全监管工作重点。
1.开展“地质补勘,设计补套”工作的重点监管,扎实推进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矿井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工作的进展步伐。要求所有煤矿在期限终止之日起务必完成“地质补勘,设计补套”的前期工作。
2.开展通风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突出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通风设计的监管,力求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确保矿井按要求实现通风可靠。
3.开展为期7个月的瓦斯治理专项整治,把煤矿瓦斯参数测定工作和煤矿瓦斯抽放系统、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煤矿瓦斯远程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工作作为今冬明春的工作重点,列入20__年1月至20__年7月的日常监管计划,实施重点监管,力求做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实现“抽、掘、采”平衡,确保抽采达标。加大联动执法效能和现场监管执法力度,督促所有煤矿企业在限期内完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建设体系,努力做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按要求实现“监控有效”。认真督促各煤矿企业建立和完善瓦斯治理的专业机构,配齐、配足瓦斯治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管理到位”的要求。
4.开展为期7个月的顶板管理专项整治,扎实推进主要运输巷道、运输顺槽、通风顺槽、采煤工作面及总回风巷的支护工艺改革工作,彻底淘汰木支护。
5.开展以安全卫生专项治理为主题的专项监管,进一步完善煤矿“三线工程”的安装维护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合理布置防尘水幕及喷雾撒水装置,搞好矿井的除尘、降尘工作。认真督促煤矿按要求设置井下避灾硐室,且硐室必须做到安全可靠。稳步推行排水系统的改造工作,切实做到“无淤泥、无杂物、无积水”,确保文明生产。
6.开展以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为核心的重点监管,逐步推进矿井供电系统的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确保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7.开展为期2个月的提升运输系统重点监管,实现所有斜井开拓和平硐暗斜井开拓矿井的“防跑车装置”安装率为100%,确保不再发生跑车伤人的运输事故。
8.逐步理顺安全监管体制,组建乡镇煤炭管理所,培养、配备一批高素质、年轻化的监管人员,充实基层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管执法效能。严格执行《__县煤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员的管理。
(四)对安全监管员的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煤炭行业是高危行业,驻矿安监员大多是通过考试选拔进入煤矿安全监管行业。既然选择了这个行业,就要热爱这份工作,要沉得住气,稳得下心,扎实工作。
2.加强学习,提高水平。目前,全县共83名安全监管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只有10余人。对于煤矿安全工作,大多还未入门,离县局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要不断加强学习,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会议,书本,煤矿)
,吸收知识营养,不断为自己充电,不断增强政策法规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3.明确职责,勤奋工作。要认清自己角色,摆正自己位置,不要充当煤矿安检员,驻矿安监员是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线队员,要当好县局的眼睛,切实履行好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责。要正确把握与煤矿之间的关系,首先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其次是合作关系,第三是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两者不是对立的,工作中有矛盾的一面,又有合作的一面。全体驻矿安监员要按照《安监员管理办法》和县局各项要求,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正确处理严格管理与热情服务的关系,做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完善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各项指令和要求,自觉维护县局权威,严格按照县局的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政令畅通。县局安监股要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安监员贯彻落实县局会议、文件要求的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年终考核安监员的重要内容。今年县委、县政府下了大决心抓煤矿安全,为大家增加了福利待遇,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干好工作。目前,县局已形成了安监员能进能出机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能力差、责任心不强、发挥不了作用的安监员坚决予以处理或辞退。记住一句话,“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生活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和决定,严格按照《__县煤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切实做到“煤矿安全监管员十不准”,与煤矿之间相处做到12字,即“关系协调,保持距离,把握原则”。
5.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今天的会议上,与各安监员签订20__年度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已在责任书上明确。各安监员要按照县局的要求,沉得下、蹲得住、盯得紧、严得起、管得好,认真落实好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督促煤矿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每个环节,让全矿职工都关心安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煤矿现场监管。在现场重点要查机构、查人员、查设施、查制度、查措施是否到位。在瓦斯治理上,重点查通风系统是否可靠,抽采措施是否落实,瓦斯监控系统和抽放系统安装和运行是否到位,瓦斯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在顶板管理上,重点查是否要求进行支护,所有煤矿掘进工作面是否实行前探支护,严禁无支护从事掘进作业。要通过查管理、查人员、查设备、查制度是否到位,确保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各个生产系统和各个生产作业环节的安全。
乡镇巡查整改方案范文5
交通运输局机关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工作必须管安全。要按照“实说实干”的要求,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抓一线落实,在一线抓落实,带着责任到一线去,情况在一线掌握,决策在一线形成,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要从自身分管工作业务角度出发,按照安全生产一线落实的要求,多到企业、工地、公路、桥梁、营运车辆、隐患点、执法点及乡镇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到实处。每月末将到一线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及处理结果等填表送局运安股备查,年终作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培训在一线落实
交通运输系统从分管领导、股室到下属单位、企业,都要将安全生产知识和要求纳入重点培训内容,按照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操作者层面、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基层工作者层面的要求,对从业操作者开展实实在在、行之有效的培训和警示教育,解决他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问题,培养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让安全生产理念入脑入心。只有操作者发自内心的重视和敬畏,才能消除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让安全掌握在操作者中。各单位、企业组织安全培训的情况要从计划阶段报局运安股,运安股及分管领导对培训的真实性、规模、内容、效果等进行过程跟踪管理,将安全培训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三、投入在一线落实
交通运输系统路政、养护机构,要对道路安全隐患定期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尽快组织实施,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运管、海事机构对客运车辆、渡船要在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督促企业、车主和乡镇认真整改或更换,消除不安全因素。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生产安全。对投入不足或整改不力的企业、车主,将按规定坚决予以处理,绝不允许不安全的生产行为存在。路政、养护、运管、海事对提出的隐患整治投入落实情况及落实不力情况,必须在5天内向局运安股报送。
四、制度在一线落实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每年各级各部门就安全生产下发的文件多而杂,而且有许多都是重复和强调,一方面说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以文件落实文件而安全生产工作落而不实的问题。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制度规定已经很全面很完善,关键在于落实。而司空见惯的是很多规章制度挂在墙上,停在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规章制度和实际行动两个样、两张皮,安全生产规定流于形式,说一套,做一套,必须引起警觉。交通运输系统从领导到具体经办人员,首先自己要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更要在日常管理中督促企业管理人员和操作者遵守制度,对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予以处理处罚并记录在案,对屡教不改者要取消其从业资格。
五、监管在一线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交通运输机关及下属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分管和具体经办人员要用心想安全,用心谋安全,用心干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的主战场在路上、在车上、在车站、在码头、在工地。要监督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操作者的安全意识落实,监督一线管理者思想认识和执行力的落实。对每一个主战场,作为监管部门,都要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措施有效,责任落实。为此,全局上下,要按照职责范围,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机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有敏锐性,要举一反三,及时依法处置。到一线落实监管责任,局班子成员每月不少于上班时间的三分之一,经办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下属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监管工作要有计划、有措施、有办法、有记载、有处理、有结论,并形成完备资料以利责任追究。
乡镇巡查整改方案范文6
为切实做好县“两会”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结合镇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坚持“打防结合、堵控并举、群防群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突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整治重点和日常监管,下狠心、出重拳,集中人力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私挖滥采专项行动,从严从快从重打击私挖滥采非法违法行为。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覆盖、拉网式、无死角”的打击私挖滥采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打击私挖滥采确保安全生产系列文件精神,通过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私挖滥采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矿产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打击私挖滥采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政府办公室、纪委、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安监站、电力等相关站所和各村负责人组成。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是各类已关闭煤矿(含硫铁矿)、废弃矿井关闭不达标、不到位的;
二是资源整合保留水井矿井改变用途或废弃不用,需重新关闭的;
三是位于已关闭煤矿(含硫铁矿和非煤矿山、私采点)、废弃矿井以及资源整合中作为保留水井的矿井周边资源埋藏较浅、容易开采区域的洗选(储)煤厂、企业、种植(养殖)等场所,利用厂房、建构(筑)物作掩护,擅自打开关闭矿井口(巷道)非法采矿的;
四是收购非法采出的煤炭资源的洗选(储)煤厂。
四、时间步骤及整治要求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0日)
各村、各相关站所按方案中确定的排查内容认真组织,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不留死角,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乡、村二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进一步明确各村网格管理责任人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
第二阶段:整改治理阶段(2021年4月11日-2021年4月20日)
1.对排查期间发现存在非法开采的,要从严从快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关闭不合格、不到位的各类煤矿(含硫铁矿和非煤矿山、私采点)、废弃矿井、资源整合保留水井矿井改变用途或废弃不用的,由乡(镇)政府按“六条标准”组织实施关闭。
3.对以洗选(储)煤厂、企业、种植(养殖)等场所建构(筑)物为掩护进行非法开采煤炭资源的,拆除地面建筑物,并对打开的井(口)、井巷,由镇政府按“六条标准”组织实施关闭。
4.对收购非法开采的煤炭资源的洗选(储)煤厂,要加大惩处力度,直至取缔。
第三阶段:组织验收阶段(2021年4月21日-2020年4月30日)
2021年4月21日起,领导组将组织有关站所人员组成验收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验收时要达到“六条标准”的关闭标准。建立验收档案,明确监管责任单位、人员,并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后期关闭范围内的恢复地表植被或复垦工作由各村具体组织实施。整治费用由镇财政统筹安排。
五、职责分工
(一)各行政村
各村是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严厉打击私挖滥采排查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书记、村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人员按方案中确定的排查内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位于已关闭煤矿(含硫铁矿)、废弃矿井以及资源整合中作为保留水井的矿井周边资源埋藏较浅、容易开采区域的洗选(储)煤厂、企业、种植(养殖)等场所进行入企入室重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非法采矿行为,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排查结果由实施排查的人员共同签字并经书记、村长签字后上报城镇自然资源所。
在排查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在整改阶段,对关闭不合格的矿井(口)严格按照“六条标准”组织实施关闭。对以洗选(储)煤厂、企业、种植(养殖)等场所建(构)筑物为掩护进行非法开采煤炭资源的,在完成非法采矿矿井(口、巷)填实炸毁的同时,对地面建(构)筑物一律拆除,予以取缔。
(二)安监站
安监站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要组织相关站所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方案中确定的排查内容对辖区范围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关闭或关闭不合格的各类关闭煤矿、废弃矿井的安全隐患做到底清数明,在取缔关闭整治阶段,提出安全隐患排除意见,确保关死关实,不留安全隐患。
(三)派出所
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非法采矿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查处非法采矿点民爆物品,严厉打击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非法采矿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城镇自然资源所
城镇自然资源所要组织相关包村人员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方案中确定的排查内容对辖区范围进行全面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非法采矿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依法立案查处,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整治工作。
(五)国网XX供电支公司XX电管站
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非法采矿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对非法采矿点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制止其他单位转供电。
(六)镇纪检监委
全程参与此次非法开采煤炭资源排查整治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影响工作进展的行为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各有关相关站所要居安思危,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非法开采煤炭资源排查整治不留一处,关死关实,不留隐患。
(二)突出工作重点,形成打击合力
各村及各有关相关站所既要突出整治重点,又要举一反三,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该制止的坚决制止,该查处的重处重罚,该治理的全力整治,该关闭的严格关闭,该取缔的彻底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
(三)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群防群治合力
建立健全鼓励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举报奖励制度,健全完善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巡查突查制度、应急快速反应制度等,进一步落实镇、村两级巡查、制止和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打击非法采矿的高压态势和严打氛围。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
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及时宣传报道在打击非法采矿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公开曝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营造打击非法采矿的舆论氛围。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以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坚决遏制全县各类非法采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