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施工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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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施工合同

钢结构施工合同范文1

承包方: 湖南金海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谭曼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衡阳松木工业园区标准厂房c栋钢结构工程

二、工程地点: 衡阳松木工业园区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钢结构的设计与施工,二层钢结构含承重结构钢柱、梁、楼梯的施工图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以及防腐、防火的处理。

四、工程造价: 贰佰万捌仟叁佰陆拾(XX360)元整,每平米_230元整

五、建筑面积:_8732平方米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在开工前(合同签定后2天内),接通水源、电源,为承包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协助承包方办理所需有关证件,相关费用按规定各自交纳。

3、指派现场施工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事务,如监督检查进度、质量及隐蔽工程验收,办理中间工程交工签证手续,解决现场的技术问题等。

4、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二、承包方:

1、负责办理应由承包方办理的各项手续。

2、按照《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XX)的要求完成本工程的钢结构施工图纸设计;

3、按国家行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XX)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XX)、《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jg81-XX)等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有关图纸资料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发包人批准,检查、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并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误,应迅速通知发包人处理,承包人无权擅自变更设计。

6、工程竣工后向发包人提供三套竣工资料(包括调整后的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备案材料)。

7、承包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工种应持证上岗。焊工必须具有上岗证(合格证等)。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自 XX 年 5 月 8 日开工至 XX 年 7 月 28 日止,共 80 天(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在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前提供具备施工条件(通水、通电)的施工场地,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发包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安全施工

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2、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5、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安排专业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

7、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8、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质量达到以下标准、规范的要求:

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XX);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XX);

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XX);

4、《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jg81-XX)

5、国家、湖南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达合格等级。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湖南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部、分项的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监理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钢结构施工合同范文2

[关键词]高、大异形钢结构 型钢胎架转换钢平台

1工程概况

无锡大剧院位于太湖新城蠡湖大道东侧,五里湖南岸,由国际著名设计公司-芬兰萨米宁建筑事务所设计。整个建筑如同站立在太湖边一只展开翅膀的蜻蜓,同时又像巨大的树叶,给人很强的动感,寓意深远,让人有种积极向上的感觉,基于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其建筑形象,这个新艺术中心将成为一个重要的地标建筑。

本工程建筑总面积约78000平方米,2层以下连通成一体,2层以上由主剧场和小剧场双塔组成。主剧场能容纳1750-1890座,可上演古典及中国歌剧、芭蕾、交响乐等;小剧场能容纳450-750座,兼容室内乐、实验剧、流行乐演出、时尚秀等功能。

本工程钢结构体系为复杂的曲线空间网格管桁架体系,与下部砼结构基本脱开,自成体系。整体结构分为A1∽A5、B1∽B3八片巨大“叶片”构筑而成,每个叶片之间互不连接,在叶片端部处各设置一斜向钢管幕墙桁架,其中最大的钢结构“叶片”重达1300T,钢结构整体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图1 钢结构“叶片”示意图

2支撑体系的选择

根据支撑体系常用的施工方法,我们将从以下施工质量、施工难度和成本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比较:

表1高、大截面转换梁支撑系统方案比较

方案一

脚手架支撑 方案二

格构式型钢支撑 方案三

型钢胎架及钢管组合式支撑

CQ 脚手架的搭设质量难保证 可保证施工质量 可保证施工质量;

CD 搭设困难,顶部标高无法精确控制; 需要进行大量的焊接 搭设方便,胎架顶部标高可精确定位;

CS 搭设速度慢 加工速度慢,吊装速度慢 速度较快

CC 成本低廉; 成本较高; 成本较低,型钢可重复利用;

注:CQ:施工质量;CD:施工难度;CS:施工工期CC:施工成本

经过分析对比,最终选择方案三作为本工程高、大异形钢结构安装的支撑方案。

3型钢及钢管组合式支撑

3.1施工工艺原理

由于钢结构叶片位于混凝土屋面之上,从空间角度看,叶片在吊装过程中必须在混凝土屋面上做支撑架;但是混凝土结构比较复杂,屋面各个区域的标高都不尽相同,若采取点支撑,则支撑的刚度及整个支撑体系的整体性都存在安全隐患,考虑到安全及可操作性,采取型钢胎架及钢管组合式支撑系统支撑体系最具可行性。

高、大异形钢结构型钢胎架及钢管组合式支撑系统设计原理是在考虑到高、大异形钢结构在吊装的过程将会产生很大的侧向力及竖向力,为确保脚手架的侧向稳定性以及竖向承载力,同时精确控制竖向支撑与异形钢结构的空间定位,需要在脚手架顶部设置转换钢平台及型钢胎架。该平台在脚手架顶部形成一个有限的约束,加强了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平台的纵横杆间距严格按照脚手架的间距来布置。在平台的选材过程中主要考虑平台的刚度,为了防止平台在屋盖钢结构的吊装过程中扭曲变形,通过计算,采用的是18#工字钢,其刚度、挠度、承载力完全可以满足使用要求。型钢胎架在承受上部高、大异形钢结构的荷载的同时,可以根据异形钢结构的空间坐标要求,进行定位的调整。

3.2实施方法

高、大异形钢结构型钢胎架及钢管组合式支撑系统,包括碗扣式钢管脚手架1、转换钢平台2和型钢胎架支撑体系,转换平台采用工字钢,型钢胎架支撑为立杆4、水平码板5、斜撑6、限位板7组成。碗扣式钢管脚手架与转换平台之间设置立杆可调托撑3。转换钢平台工字钢的纵横间距设置同钢管脚手架的立杆间距,立杆与转换平台之间采用一圈围焊。转换平台的安装均采用点焊定位。型钢胎架立杆高度超过一米均设置斜撑,型钢胎架码板与立杆之间必须采用双面满焊。异形钢结构8吊装完成后,再用限位板进行固定。

3.3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3.3.1工艺流程

碗扣式脚手架搭设

3.3.2.1在砼结构设计时,屋面结构要充分考虑到承受后期上部异形钢结构吊装的各种荷载。

3.3.2.2根据脚手架计算要求,确定所采用的立杆纵距、横距,并在屋面结构上弹线。

3.3.2.3根据异形钢结构的不同空间定位要求,分别进行脚手架支撑系统搭设。

3.3.2.4脚手架立杆顶部设置可调托撑,并确保托撑在同一水平标高。

3.3.3转换平台安装

3.3.3.1根据脚手架立杆的布置,进行工字钢的吊装。

3.3.3.2、工字钢在安装的过程中,采用点焊定位。

3.3.3.3、立杆(包括可调托撑)与工字钢之间采用一圈围焊。

3.3.3.4、吊装完毕后,经调整符合要求后,工字钢进行固定焊接。

图1钢结构的支撑系统平面布置示意图

图2 钢结构组合支撑系统剖面示意图

3.3.4型钢型钢胎架安装

3.3.4.1、根据计算要求,确定型钢胎架布置的间距。

3.3.4.2、采用全站仪确定每个型钢胎架支撑点的坐标,并投影到型钢胎架上。

3.3.4.3、进行型钢胎架立杆的焊接。

3.3.4.4、采用经纬仪确定每个型钢胎架支撑点的高度。

3.3.4.5、进行型钢胎架码板的焊接。

3.3.4.6、进行型钢胎架斜撑的焊接。

3.3.4.7、待钢结构吊装定位后,进行限位板焊接固定。

图3 钢结构支撑型钢胎架示意图

图4 钢管支撑与转换钢平台连接示意图

现场搭设图片如下所示:

3.4质量控制

3.4.1、高、大异形钢结构的组合式支撑系统在正式实施前,必须会同土建结构设计师,明确屋面砼结构可以承受上部异形钢结构自重及施工荷载。否则,要对下部的结构进行加固。

3.4.2、必须根据工程情况进行结构计算,确定采用转换钢平台的形式、规格及布置,确保转换钢平台能够传递上部荷载,同时计算焊缝的高度等。

3.4.3、必须根据工程情况进行结构计算,并结合异形钢结构的吊装定位,确定所采用的型钢胎架的形式、规格、及布置。同时,进行型钢胎架斜撑的加强。同时根据计算,确定型钢胎架各构件的焊缝高度。

3.4.4、高、大异形钢结构的组合式支撑系统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好立杆可调托撑,保证顶部在同一标高上,避免不均匀受力。

3.4.5、脚手架的搭设完毕后,经过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转换平台的安装。

3.4.6、转换平台在安装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其平整度,避免不均匀受力。

3.4.7、型钢胎架安装完毕后,其焊缝、垂直度、空间定位经过复核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上部异形钢结构的吊装。

3.4.8、上部异形钢结构吊装完成后,采用型钢胎架限位板进行固定。

4 结语

在本工程中,钢管、型钢组合支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1满足大跨度、高大截面梁的支撑系统关于承载力、刚度、挠度的需求。

42所采用的材料均为工程施工中常用材料,竖向工字钢同钢管支撑的连接均采用钢管连接,施工方便快捷。

43结构施工完成后支撑系统材料可以重复利用,经济性较好。

参考文献:

钢结构施工合同范文3

问:合同未约定以定额价结算,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2004年1月长安贸易公司借用“鼎正建筑公司”资质与发包人泰元房地产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两份,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陕西省的钢结构厂房项目发包给长安贸易公司施工。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双方就工程价款结算发生争议。承包人将发包人诉至法院,主张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发包人应诉后,向法院提交另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审查,双方提交的三份施工合同的签署时间为同一天,但工程价款约定各不相同,因此,法院通过委托鉴定方式确定工程价款,后鉴定机构分别按照定额价和市场价作出鉴定结论。

请问:本案如何确定工程价款?

1.长安贸易公司作为实际施工人,其借用“鼎正建筑公司”资质的行为,造成涉案的三份施工合同均无效。

长安贸易公司是一家没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其为了承揽工程的目的,而采取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的行为,已违反法释【2004】14号中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法院据此认定涉案的三份施工合同均无效。

2.本案应当通过鉴定方式确定工程价款。

根据法释【2004】14号中第二条规定,合同无效,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无效合同的约定确定工程款。

但是,本案中的三份施工合同的签署日期为同一天,从而无法判断哪份合同签约在先,哪份合同发生变更,再加上三份施工合同的价款约定各不相同,最终导致无法参照无效的合同确定工程价款,故只能通过鉴定方式确定工程价款。

3.承、发包双方没有作出以定额价作为工程价款的约定时,一般不以定额价确定工程价款。

鉴定机构认为,钢结构工程有两种结算方式,一种为市场价,另一种为定额价。具体而言,建设工程定额标准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建筑市场建安成本的平均值确定的,是完成一定计量单位产品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资金消费的规定额度。

律师认为,本案不应以定额价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理由两点:

其一,以定额为基础确定工程造价大多未能反映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定额标准往往跟不上市场价格的变化。

第二,定额标准是政府指导价范畴,属于法律上的任意性规范而非强制性规范。

鉴于此,法院认定:当事人没有约定采用定额价的,则不以定额价确定工程价款。

钢结构施工合同范文4

【关键词】工程结算审核案例分析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一、 案例背景:

华东食品城二期A地块商业用房桩基、土建、幕墙、钢结构、水电、消防、暖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A1(建筑面积约6905m2)、A2(建筑面积约5544m2)、A3(建筑面积约5512m2)、A4(建筑面积约13013m2)4幢房屋建筑,层数为四至五层,单跨最大跨度为8.6米,最大檐高为20米,建筑面积总计约30974m2,桩基为预应力钢筋砼管桩工程,型号为PC-400(90)A-C70,总长度约20604米,幕墙为玻璃幕墙,幕墙面积约1485m2,幕墙最大高度约24m,钢结构最大跨度为8.6米。本工程于2009年8月12日在常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招标公告,于2009年9月1日在常熟市建设工程有形市场四楼开标,经过评标、定标及中标结果公示相关程序之后,确定由常熟市华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建设单位于2009年9月5日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4577.10万元,工期为47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12月28日。建设双方于2009年9月15日签订施工合同,并且到建设局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本工程于2010年10月28日组织竣工验收,于2013年8月10日将完整竣工资料送给我公司审核,送审结算总金额为5161.82万元,审定结算总金额为4430.81万元。

二、 争议焦点:

1、竣工验收证明书中的竣工日期为2010年10月28日,在施工签证中发现部分水电工程量在2010年11月份完成,且建设方、监理方均签证确认,送审结算将该部分水电签证人工费按苏建价[2010]494号文件调增,我方审核的造价工程师认为该部分工程量在竣工验收之后人工费不予调增。

2、送审的钢结构工程竣工图纸经现场勘测发现明显不符合事实,施工单位按此竣工图编制结算,我方审核的造价工程师认为应该按实编制竣工图。

3、施工图纸中沿街部分幕墙设计为圆弧形幕墙,在招标控制价中按圆弧形幕墙测算,实际施工经现场勘测发现为折线形幕墙,未按圆弧形幕墙施工,送审结算中按中标圆弧形幕墙单价计入,我方审核的造价工程师认为应该按新增项目计算折线形幕墙单价。

4、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中明确本工程招标质量要求为合格,如施工方取得常熟市市级或以上优良工程的,均不计优良奖及其他额外费用。现本工程被评定为苏州市文明工地,施工方要求结算安全文明施工奖励费,建设方认为各种奖励费均不计。

三、 问题分析及对策

1、竣工验收证明书是在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本工程共同验收合格并且签字盖章确认后出具的证明文件,因此在竣工验收之后还发生签证工程量,我方审核的造价工程师认为签证日期不正确,该部分签证工程量的人工费不予调增。

2、送审的钢结构工程竣工图纸经现场勘测发现明显不符合事实,施工单位竣工图纸编制人员未到施工现场核对,我方审核的造价工程师责成施工方按照实际施工内容重新编制竣工图纸,并经建设方、监理方及我方造价工程师共同核实,我方造价工程师按照核实的工程量进行审核。

3、折线形幕墙与圆弧形幕墙虽然在立面上达到设计效果,在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上有很大差别,因此不能按中标圆弧形幕墙单价计入结算,我方造价工程师按照新增项目重新计算折线形幕墙单价。

4、本工程被评定为苏州市文明工地,而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中只明确优良奖的计算方法,未明确安全文明施工奖励费的计算方法,建设方认为优良奖与安全文明施工奖励费均为奖励费故不计算,我方造价工程师经严格审核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因未明确安全文明施工奖励费的计算方法,故按相关文件规定应计算安全文明施工奖励费。

钢结构施工合同范文5

【关键词】钢结构造价;控制重点;控制策略

前言

建筑钢结构的经济性能一直是大家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如何控制工程造价,充分发挥钢结构建筑技术经济上的综合优势,成为钢结构应用的关键问题。钢结构工程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控制环节多等特点,如何做好该工程的造价控制已成为建筑行业的重要课题。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造价控制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情况,其中工程的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

一、钢结构造价在决策阶段的控制方法或措施

据相关部门统计显示,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最高,高达80%左右。所以,只有把工作重点放在工程建设的决策阶段才能真正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和工程造价人员从可行性研究工作一开始就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树立经济意识,综合运用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项目所要决策的问题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与评价,通过对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方案选择、场地选择、设备选型等不同方案的优化比选,得到安全可靠、外形美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建设方案,从而节约投资成本,有效地控制了工程造价。

二、钢结构造价在设计阶段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这个阶段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龙头阶段,而且初步设计阶段对于整个项目投资的影响大约占据了五分之一,技术设计阶段对总投资的影响也很大。所以,钢结构造价控制的一个重点就是设计阶段。在设计的时候就需要把控制的目标融合在里面,这样就能保证设计标准更为恰当,也能保证合理的功能和水平。

(1)设计方案的选取选取合理的设计方案是整个钢结构造价的关键部分,在提高设计方案的经济性能的同时,其中就是采用相应的限额设计,要确定投资的限额。在确定了这方面的内容之后,设计就在这个限额中开展,这样更有利于设计师发挥潜力,选择最经济的方式进行技术目标的实现,确保设计出来的方案体现技术和经济性能合二为一。另外就是设计出来的方案要跟市场结合。

(2)结构选型在进行结构选型的时候,要对不同结构形式的特点进行考虑,在工业厂房之中,采用门式钢结构的时候,就要选择那些跨度比较小的门式刚相对比较经济。而需要特有比较大的悬挂荷载的时侯,就要考虑使用网架。对于高层钢结构设计来说,一般都是采用钢结构和混凝土组合在一起的形式。

(3)结构体系的选择对于不同的平面或者立面布置以及结构体系都影响整个工程的造价。在进行设计的时候,要在基本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的基础上,选择比较简单和比较规则的平面和立面布置,这样才能更好的控制结构的造价

三、钢结构造价在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钢结构工程的施工阶段是钢结构由设计图纸变成实体的重要阶段,是工程人力、物力、财力消耗的主要阶段。要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就要在工程实施阶段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从而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的造价控制。

⑴加强施工合同的综合管理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并在施工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及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及回执、工作联系单、传真等作为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必须完整保存。

⑵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进行有效的控制。为防止在施工图设计中产生漏洞,除在设计审核时把关外,还应在甲乙方的图纸会审、设计院的技术咨询中消除。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算帐后变更的办法解决,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⑶采用新技术,降低施工成本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要跟施工方一起对施工的方案进行研究,制定相对合理的施工设计,并对施工过程进行不断的摸索,积极采用新技术,从而提高施工的劳动效率,缩短工期,还能相应的降低施工的成本。

⑷完善材料价格信息体系由于钢结构材料的价格波动相对比较大,其中材料费用基本占据工程总成本的大约百分之八十左右,所以材料方面的成本控制在整个钢结构工程造价控制中就显得相对比较重要。这就要求业主方要及时关注造价管理机构所工具的材料价格,跟相关造价机构保持顺畅的联系,建立企业信息网络。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及时准确地把握不同地区及不同规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的价格信息。

结语

钢结构建筑是一种节能环保型、能循环使用的建筑结构,作为新型的节能环保的建筑体系,被誉为21世纪的“绿色建筑”之一。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针对钢结构来说工程的造价管理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问题。而在我国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之下,对于钢结构的工程造价工作的要求的标准越来越高,对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预算的人员的要求也会相应的提高。建筑工程项目中,钢结构工程所占比重越来越多,钢结构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保证整个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对建筑项目中钢结构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也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获利和发展的关键。

参考文献

钢结构施工合同范文6

〖关键词〗合同合同结构合同管理设计施工总包、分包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概况

杭州城西某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为39.5万m2 。其中设有地下三层,其建筑面积14.8万m2;地上有6个塔楼(14~22层)和3个商业裙房区域(4~7层)组成,建筑面积24.7万m2。

地下三层共埋深16.5米,主要功能包括地下一层商业步行街、自行车库、卸货区、机动车停车库及人防工程等。本工程桩采用钻孔灌注桩,基坑围护结构采用双排大直径钻孔灌注桩(排桩)+两道钢筋砼内支撑,排桩间设止水帷幕(高压旋喷桩),主被动区加固区域为三排高压旋喷桩。塔楼主要采用筒体结构,个别楼采用钢筋混凝土核心筒+钢结构组成。功能主要是商业住宅、写字楼、星级酒店等。

二、合同结构概况及分析

在不同的合同模式下,项目参与方之间存在不同的合作方式。杭州城西某商业综合体与我公司签订施工阶段监理委托合同;与一家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与一家设计单位签订项目设计合同并在项目进展过程中不断的进行深化设计。该项目涉及的专业工程较多,有钢结构工程、预应力结构工程、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等,基本涉及建筑工程领域的各个专业。为了更好的完成各个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业主方以一家设计单位为总设计单位,分别委托不同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完成后交总设计单位审核确认。再由总承包单位统筹协调施工,以专业分包的形式分包给各个专业施工单位,并统一管理。

本工程合同体系总体上还是采用先设计再招标再施工的管理模式,又称为设计-招标-施工合同管理模式,与设计-建造合同、EPC合同、BOT合同不同,仍然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设计和施工总分包合同管理模式。

2.1主要优点

2.1.1长期和广泛采用,因而管理方法比较成熟,各参建方对合同风险、条款都比较清楚,对项目管理的程序也比较熟悉。

2.1.2业主对项目拥有较大的主动权,有利于项目的组织管理,业主可以自由选择设计单位,控制设计要求,确定详细的设计施工图;而承包单位仅仅负责“按图施工”。实际上是将项目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绝大部分风险由总承包单位来承担。

2.主要缺点

2.2.1由于设计与施工依次进行,只有当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后才能进行施工阶段的招标工作,两者之间没有形成最大限度的时间搭接,从而造成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这与现代商业项目的运作要求快速交工,减少项目的资金成本,以便实现收益的要求相背离。

2.2.2由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与业主签订合同,不能自发的形成设计与施工之间的协调,必须借助业主的管理。加大了业主的管理协调工作量,同时也不利于快速处理现场施工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如果设计图纸存在缺陷,发生工程变更在所难免,同时商业地产业主的管理链相对较长,而且管理效率不够稳定等因素,一旦处理不当,往往会使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陷入对立局面,对工程进度、成本带来负面影响。

三、项目进展

本工程于2010年8月18日开工,先进行围护桩后工程桩,再进行基坑支护,在2011年1月份开始土方开挖、地下室施工,在2012年5月±0.00全面完成时。各参建方合同控制措施相对较好,基本按合同预定目标有序进行。工程建设历时近1年半时间,还剩2年半时间需完成主体及装饰施工,其中合同工期目标的重要性开始逐渐上升。为了保证主体工程按期完成,总承包单位在主体阶段也主动采取了增加劳动力班组和周转材料等投入,最终主体结构于2012年12月底封顶。

为了保证商场的开业,后期一些装修、安装等专业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提前介入,尤其在项目装饰后期及临近开业前的两个月,一些商户的装修、安装单位纷纷进场,各个专业施工单位数量达到近300家。施工现场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原合同体系的优点已不再明显,而缺点则不断放大,同时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有些显得力不从心,工程进度面临的压力开始凸显并急剧成为主要矛盾;使得业主方、监理方的协调工作量增大。

在众多专业分包单位中,有总承包单位方的,也有业主独立发包的,还有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同时由于项目构成的多样性以及各种设备设施系统专业化等特点,在装饰后期各分包单位急剧增加,总包单位的管理又跟不上现场节奏,出现了业主方不得不对一些直接指定的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原先采用的项目总承包模式逐渐演变成“施工总承包+业主方管理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体系出现了多头管理,总承包单位的主要管理角色不断被业主方弱化,且总承包单位对业主方的分包单位和供应商也疏于管理。

尽管有些业主方的分包单位和材料供应商已纳入合同总包管理范畴,但总承包单位在合同条款方面往往有责无权。对于各分包单位上交的总包管理费用,由于总承包单位实际支出的管理费用、临时设施等费用,已经开始出现倒挂现象;以及在收取分包单位施工水电费、分包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方面也是阻力重重;特别在抢工期的情况下进行场地利用、材料水平垂直运输、交叉施工时,管理矛盾更是日趋尖锐激化。

为了有效避免合同管理风险,使整个项目管理系统始终处于良性、有序的状态,项目监理机构加强了对业主和对总承包、分包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首先充分明确到项目开业这一终结目标是不可调整,总承包单位和各个专业分包单位、供应商要从思想上和认识上和业主保持高度的统一,提出了建立“伙伴、共赢”的合作思路。毕竟业主有长期、连续的商业连锁建设工程需要开发建设,业主与各参建单位之间有了长期合作的基础和远景,不仅可以使业主避免了在选择参建单位方面的风险,而且可以降低相互之间的交易成本。同时一个负责的业主应公平合理的善待承包商,公平合理的分配合同各方的风险责任。一个苛刻的责权利关系严重不平衡的合同犹如一把双刃剑,不仅会损害承包商的利益,也会损害业主的利益,最终会损害项目的整体利益。

当今建筑市场还处于买方市场,在招标和签订合同阶段,业主一般处于绝对的优势;而承包商为了获得项目中标,往往削减报价,降低利润空间。针对承包商为了承接项目,而签订的一些“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进行业主、施工、监理等多方磋商。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的总包配合费用不足的现象予以测算,并召开各个层次的协调会议,最终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

虽然在这些业主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业主方直接参与管理,但总包单位的总包管理绝对不能缺失。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工程,提出了业主、总包、分包必须签订三方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力、义务,同时在工程款支付时,明确支付流程,即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报审,由总包单位签字确认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审核确认后送业主方审定支付。即利用支付手段赋予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加强对专业分包的管理。将业主方的分包单位纳入总承包的施工总体部署范畴。

通过以上措施, 也使业主方的工程管理部门与合约、财务等管理部门加强了协调与沟通,签证办理等程序相应比较顺畅,无形中加快了业主、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参建单位的互动节奏。从而使这艘航母又开始正常运作。

四、建议

由于综合体项目工期要求特别紧,在施工过程中进场劳务及专业队伍众多,往往采用人海战术,最多时现场施工人员接近2000名;各个施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劳动力变动比较频繁,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大量工序采用非常规交叉、并排作业的现象,导致现场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等同步增加,加大了施工安全防护的难度,对工程带来安全隐患。由此更需要项目监理人员利用合同条款加强各参建单位的约束,加大对现场的协调控制力度。

在项目主体施工后期及装饰阶段,不断有深化设计单位开始介入,如钢结构、幕墙等深化设计。出现了深化设计方案论证及技术准备时间比较仓促,导致了图纸审核、供应不及时,无法使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图纸有深入细致的了解和熟悉环节,有些时候出现了“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情况,给工程质量带来不利影响。而且在项目后期进场装修的各个小业主众多,装修过程不可避免的对先前施工成品产生破损。

透过杭州城西某商业综合体项目的监理工作,折射出现代商业综合体项目有:规模巨大、工程结构复杂、设备系统比较齐全、建设工期紧、分包单位众多等特点;再者商业综合体突破了传统建设项目相对单一的构建格局,集中了商业、酒店、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广场、景观等工程为一体。今后商业综合体将会不断涌现,项目配套专业越趋于综合,对项目的合同管理也将会要求更高。传统的总分包管理模式在实际运用中需要不断的运用动态控制原则进行改进、升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09-0201).199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