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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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

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范文1

一、考核范围

机关在编的科级以下(含科级)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市城管支队在编的科级以下(含科级)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有关事宜

公务员年度考核以被考核人职位职责和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数量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公务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次。

考核的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

三、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年度考核的方法与程序,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执行,具体为:

(一)基本方法

各单位根据被考核人平时工作情况、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结果以及履行职责情况,写出评语,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初步意见,经市城管委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自我总结。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写出述职书面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以机关、市城管支队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中,由被考核人首先进行述职,然后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分别参照年度考核的标准和具体要求,以无记名方式进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

3.综合评定。

(1)对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规定的确定各个等次的标准条件,结合被考核人民主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并将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在考核的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7%以内。

4.呈报审批。机关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由组织人事处汇总后,报送市人保局审批。

市城管支队将所属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考核结果进行汇总,送组织人事处审核后,自行报送市人保局审批。

四、考核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工作从年1月5日开始,至年1月20日结束,各单位应在年1月18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一)年1月5日请机关各处室到组织人事处领取相关表格。

市城管支队领取相关材料后,自行复印发放。

(二)年1月5至8日,发放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完成个人书面述职报告

(三)年1月9月至年1月15日。各单位组织民主测评并依据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被考核人的初始年度考核等次,并将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年1月18日前,市城管支队应将年度《年度考核工作情况登记表》、《南昌市机关单位人事考核结果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以及《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等相关材料送组织人事处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考核工作的规定,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严格考核执纪,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加大对考核对象落实城市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建设、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核力度。

(二)各单位在进行年度考核时,要紧密结合平时考核,认真检查平时考核记录,真正做到客观公正。

(三)要把年度考核工作作为考察了解工作人员,落实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文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四)委机关被任命为委属单位负责人的(含驻区分局教导员以及东湖分局局长、红谷滩分局局长),回机关参加考核。

市城管支队外借人员和被任命为委属单位负责人的(含驻区分局教导员),回市城管支队参加考核。

(五)委机关工勤人员以及市城管支队聘用干部和工人的年度考核,参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上述规定执行(奖励部分除外),并填写《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可按照所在单位参加考核的工勤人员(聘干和工人)总人数17%比例配给。

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范文2

近年来,为推动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我市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十组通[2012]31号)和《关于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3]45号),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地方和单位在公务员平时考核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较好效果。但还有部分单位对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很好的研究落实。根据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长效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进一步夯实并切实发挥好平时考核在公务员日常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完善考核办法,使评价内容和指标更科学、操作更规范、效果更明显、程序更严谨、结果运用更充分,真正发挥平时考核的激励、导向和约束作用,不断提高全市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调动各级公务员在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

要坚持分层分类、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群众公认的原则,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研究探索公务员考核管理的新举措、新办法,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考核范围和对象

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的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各级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的平时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和指标

1、考核内容。平时考核以市委、市政府分解的年度目标任务为重点,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2、考核指标。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和创优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一般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个性指标一般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创优指标一般指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受到各级表彰等方面。要科学设计考核指标,注重制定和使用量化指标,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的标准和权重。

五、进一步明确考核分类和方法

1、考核方法。公务员按职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窗口服务、行政执法三种考核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实行上级评鉴、同级评点、下级评议的考评方式;窗口服务类职位,采取服务对象评价、社会公众测评、行风监督员评议的考评方式;行政执法类职位,突出公众形象评价,运用记录执法行为、群众监督执法行为、舆论曝光执法行为的考评方式。

2、考核程序。平时考核以《关于加强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明确任务、个人记实、领导评鉴、考核委员会复核、公示考核情况、汇总备案等步骤。

3、考核周期。根据市、县、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性质和公务员职位特点,合理设置考核周期。对连续性强不便按月分解的工作,实行月、季度或阶段性考核;对突击性强的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对突况处置和领导交办工作,实行随时考核,重点考核应对处置和完成交办工作的效果;对常规性职能工作,实行个人日记载、周小结、旬自评,主管领导月度总评的考核方式。考勤工作要针对不同机关公务员职位特点,对科室和窗口服务公务员,实行按日按时考勤;对工作流动性较大的公务员,实行定时、抽查、服务对象登记、服务地固定电话报告等考勤方式。

4、扩大民主。扩大公务员考核民主评议范围和群众参与度,增强考核工作公开性、公正性、准确性。根据公务员职位特点和服务对象类别,通过不同方式选取一定数量的服务对象、群众代表以及与公务员职位工作相关联的不同层级代表,对公务员平时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参加民主评议的不同对象、评价内容、标准权重要进行合理分配,确保民主评议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各地各部门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技术,积极构建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公务员工作动态在线记实,主管领导在线实时跟踪督查,提高平时考核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要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结果占年度考核分值比重为70%。年度考核备案时必须提供《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簿》和《平时考核备案登记表》,否则不予审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公务员中产生。对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公务员,主管领导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对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应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各地各单位应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根据平时考核结果,优化工作部署和人员配置,安排相应培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七、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平时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统筹安排,把平时考核作为推进工作创先争优和加强公务员科学化管理的重要途径,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构建公务员平时考核长效机制。

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范文3

德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精简机构,建设“小政府”,构建以“顾客”为导向的行政理念

1.联邦政府专门成立了“小政府审议院”,作为推进改革的中间力量,负责向政府提供行政改革的政策报告。1996年,审议院在向联邦政府提交的中期报告中,提出要按照建立“小政府”的要求削减政府管理事务,实现联邦政府小型化并确立行政服务目标等内容。报告要求各部门,要对所管理的事务进行全面的审核、清理,将可以委托给民间机构或下级部门的管理事务全面下放。同时,联邦政府还围绕政府的核心任务,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重新编制,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具体职责。2.在机构设置方面,联邦政府根据新形势将原有的具有重叠职能的部门进行了合并,整合成了新的部门,比如,新设的社会问题部就是负责管理涉及社会各方面关系事务的部门。另外,合并了一些职能不同但业务具有相关性的部门,如将交通部和邮政部合并。3.在行政理念方面,联邦政府引入了企业服务理念,将全体公民看作是政府的顾客,政府是为顾客提供服务的机构.政府各部门要以客户为导向,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目标,注重实践成本意识、质量意识和形象一致等管理理念。

(二)改革公务员制度,管理规范化

1.削减联邦政府公务员数量。1992年两德统一后,联邦政府公务员人数为38万人,虽然在1995年末减少到32.5万人,但要想恢复到统一前暨1989年的公务员数量(30万),联邦政府还需要进一步削减公务员人数,同时每年要按1%的比例削减行政机关的职位数。2.公务员录用程序规范化。一是提前几个月向社会公务员招考信息;二是对报考信息审核严格,通过率控制在80%,同时,在考试中要求考生的书写、表达等方面要100%准确;三是考生在笔试、面试和体检都通过之后,要进入公共管理学院,进行时间不等的职业培训以适应工作需要。3.建立了绩效管理体制。联邦政府针对公务员的晋升制定了包括沟通能力、人际能力、组织和领导能力等10个方面的《公务员考核及晋升条例》,对公务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公务员,将有机会进入正轨院校深造;对于考核成绩不佳的公务员,严重的会被辞退。4.重视对公务员的培训,提升公务员能力。一是采取长期培训和短期轮训的相结合的方法,使公务员能在具体岗位上根据工作的需要,不断地补充新的知识和技能,拓宽知识面和提高行政水平;二是联邦政府规定,公务员的录用、调任或晋升等,都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进入机关后也要不断接受培训,形成了“培训—就职—再培训—晋升”的良性循环机制。[2]

(三)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

二战以后,原西德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而原东德则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所以,研究德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应考虑西德和东德不同的经济体制。

1.原西德国有企业的改革

(1)制定国企改革法律,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联邦政府的任何行政行为都需要有针对这一行政行为的法律为依据。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在法律上主要是通过了私有化法,联邦政府以私有化法为依据,大力推进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2)采用出卖股票的方法,逐渐推行国有企业改革。联邦政府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主要采取了“部分私有———完全私有”的逐渐出卖国有企业股票的方式。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会定期对国有企业进行审核,以确定政府参股的公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是必要和必不可少的。否则,就必须将该公司的国有股份全部出让,让企业完全回归市场。(3)实现对铁路、邮电、航空等三大公共事业的私有化改革。在联邦铁路改革方面,联邦政府首先整合了原来的德国联邦铁路和德意志帝国铁路的相关资源,组建了新的德国联邦铁路公司。随后将公司负责的铁路线路建设管理、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的三个部门改造成三个股份公司,最后将公司出售给民间,实现民营化。邮政、电讯等公共事业改革的方法与铁路系统基本上是相同的。对于航空业的改革,政府出资组建了航空管制公司,并吸引民间组织参与管理,具体负责航空管制业务。

2.原东德国有企业改革

原东德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是为企业“买回”投资者,通过投资者的投资,实现国有企业的改革。(1)制定法律,成立机构,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原东德地区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相关法律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私有化和重组法》和《信托法》。同时,联邦政府成立了托管局负责东德地区国企改革的具体事务。(2)多措并举,全面推行国有企业改革。首先,对企业和不动产进行识别,将该退还的退还给原主;其次,对国有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继而将企业出售给最强有力的购买单位;再次,对大型企业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将大企业分解成若干中小型企业,再将这些中小企业出售给投资者。(3)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国企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在德国统一后,东德地区建立了同西德地区相同的社会保障体制。新的社保制度的建立,没有使失业职工的生活水平受到太大的冲击,保持了社会的稳定,为东德地区的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复苏创造了奠定了基础。

(四)改革社会保障制度

70年代中期,随着德国经济增长放缓及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德国社会保障体制日益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社保费用的增加影响了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失业人员不愿再就业等。面对这些问题,历届德国政府都采取了多项措施对社保制度进行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制定就业促进法,鼓励就业。法案要求政府要对失业且不打算就业的人员征收保险费,以促进他们就业。政府还组织由政府、劳、资三方共同参加的“劳动联盟”,通过协商确定了减缓工资上涨、灵活安排工作时间、降低税收等促进就业的措施,为社会创造更多岗位。2.扩大社保收入。一是增加税收种类,平衡社保支出。二是扩大社保税征收的覆盖面,以增加收入。主要是将原来不用缴纳社保税的低收入者有条件的逐步纳入社保税的征收范围。3.减少社保支出。(1)科尔政府的改革政策。在养老保险方面,通过延长退休年龄,降低提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标准以及降低月养老金支出占工资的比重,延长支付年限等方式,减少养老保险支出。在医疗保险方面:一是控制签约医保医生数量,防止医生供给过剩;二是详细规定药品的费用和种;三是提高患者自己支付的比例;四是投保者可自由选择保险机构以促进保险机构之间的竞争,达到提高资源配置效益的目的。[3](2)施罗德政府的改革政策。1999年6月,政府向议院提交了以紧缩为基调的税收和养老金改革方案,提出了养老金待遇调整不按净工资增长,而是按照通货膨胀核算,变相的对各类工作人员的待遇进行了削减[4]纵观德国的行政体制改革,联邦政府在行政管理、公务人员管理和开发、国企改革、社保制度改革等方面的一些做法,顺应了西方发达国家行政改革的潮流,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虽然我国与德国历史文化不同、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但德国联邦政府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对我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启示

(一)健全和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坚持依法治国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我国各级政府应提高立法意识,积极制定“预防式”法律,使法律建设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前面。同时,要让法律成为政府制定政策的先导,使政府各项政策的制定始终以相关法律为依据,提高政策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减少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的工作的重心转变到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制定政策、检查监督等“大”的方面来;同时,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按照科学合理、机构精干、运转高效、职责明确、服务社会的原则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建立现代行政管理体制。

(三)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绩效管理体系

对于公务员的管理,一方面在公务员招考中进一步放松专业限制,提前招考信息,鼓励报考,便扩大选材面,提高公务员队伍质量;另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务员的报考信息,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针对在岗公务员可以采取定期集中培训和在岗培训相结合,轮岗培训和跨级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培养提升公务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以应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公务员的绩效管理方面,应建立切实可行的公务员绩效管理体系,对公务员的综合素质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同时,要将考核成绩与公务员的薪酬发放、职级晋升紧密结合在一起,以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热情。

(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新时期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首先,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法律体制,使国企改革依法进行,保障国有资产处置资金的全部回收。其次,建立国有企业改革的专门机构。国有企业改革是一场运动,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再次,采用出让、重组、承包、合资等多种方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对于大型企业可以采取“化大为小”的方法进行分解,然后再进行股权改革。

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范文4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02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各学科专业知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三)符合《一览表》中的各项规定要求;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五)在本简章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取得,且其学历(学位)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七)自愿在云阳工作5年及以上,未达到5年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县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免费师范生报名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免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规定。非重庆市生源的免费师范生需经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和重庆市教委同意才能报考,且须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进行。

(二)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

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填写并打印《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到现场报名。报考者按相应学历层次及专业报考其中一个岗位(报名登记表上应填写招聘单位序号及报考岗位)。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有: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岗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③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专业奖学金获得情况、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团及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④《报名登记表 》一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实际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招聘单位根据《简章》和《一览表》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其中,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超过指标1:5的比例且达到30人及以上的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再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采取上课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若某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超过指标1:5的比例且达到30人及以上,则该岗位的招考方式为先笔试,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未达到指标1:5的比例,则该岗位的招考方式采取先专业技能测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专业技能测试。(2018年1月12日)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需进行专业测试的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学科采取现场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其余学科专业技能测试以上课的方式进行,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现场抽取课题并现场备课),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2018年1月13日)

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和参加笔试的学科面试采用上课的方式,其余学科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签约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科目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成绩及相关事项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当天在测试地点公布,并于本次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教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七)岗位确定

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并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招考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单位非单一学校的,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并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各岗位确定的拟签约人员拟定于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在云阳县教委集中签订就业协议(同时上交由所在院校加盖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作政审考察依据)。

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类别备选学校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招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所有人员于2018年8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奖惩、学习等情况)交云阳县教委人事科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2018年8月2日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按体检有关要求集中统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招聘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生成绩等有关事宜,登陆云阳县教育委员会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时间、毕业学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员责任。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阳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email protected](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联系人及电话: 胡海 13996601127

附件:1.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

2.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范文5

第一条成立机关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向守都任组长,任云忠、袁兴、刘恩永、夏正贤任副组长,成员由监察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相关人员组成。局办公室负责目标考核具体事宜。

第二条目标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坚持“统一标准、客观公正、考评结合、奖惩分明”的原则,采取平时督查,年终考核,年终民主评议三种方式进行。2012年元月完成全部考核工作,将考核工作情况及结果上报市直目标办。

第三条考核对象:局机关内设各科、室、站及森防办、天保办、林改办、退耕办、项目办。

第四条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一)、业务目标(50分):

1、全市林业、园林工作要点各项目标任务;

2、《市林业局各科(室、站)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的业务工作;

3、上级业务部门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

4、局党组、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的工作;

5、领导批示件、交办件;

(二)机关建设共性目标(50分)

1、围绕“四个方面六项工作”加强内部管理、综合治理、推进“四型”机关建设、执行力建设情况;

2、党建、出勤、参加学习等情况;

第五条各科(室、站)按照第四条考核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自查和自评,自查报告于12月下旬上报目标考核办公室。

第六条市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于12月下旬组织进行年度目标考核。采取听、看、查、问、议、评的办法,对被考评科(室、站)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分。

第七条加分规定。单位及个人有下列情况给予加分:

一、单位在度受到省部级、市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5分、3分。

二、个人在年度工作中受到省部级、市级表彰奖励的,分别给其所在单位加3分、2分。

三、对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单位多次表彰,只记一次最高分。

加分分值计入单位考核总分。

第八条扣分规定。

(一)、业务目标未完成的,由目标考核组提出扣分标准和依据,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其中由各县(区、市)和直属单位具体实施,市级负责督促指导的,扣分值的50%。

(二)、机关建设共性目标

1、科(室、站)负责人、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参照市直单位目标考核办法规定予以扣分。

2、政治学习考勤。办公室提前一天通知学习时间及地点,因公不能参加学习的需到人教科请假,人教科应在会前将因公请假和休假人员名单汇总后交会议主持人。会议开始前,由会议主持人点名考勤,临时因公不能参会人员可在点名时予以说明(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说明,科室人员由科长说明原因),会议主持人在考勤表上记录请假事由。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5分,缺席每人次扣1分。市局安排的专题讲座、宣传、“一建双创”等其他公务活动参照以上考勤办法执行。

第九条凡我局被市直目标考核办扣分的,每0.01分,扣发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奖100元(以扣完奖金为限),两人以上为共同责任人的,共同承担。

第十条考核结果的使用及奖金分配办法。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次,考核总分前三名单位为一等奖,考核总分后三名为三等奖,其余为二等奖。

各等次奖金额以市政府发放的人均奖金数额为基准,其中一等奖单位人均加发10%,二等奖单位人均为基准数,三等奖单位人均扣发10%。

第十一条:考核分数、考核等次将在本局公告栏,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各单位对考核分数、考核等次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或口头向考核领导小组反映,考核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答复。

第十二条对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科(室、站),由局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连续两年考核结果均为90分以下的,责令单位主要负责人辞职。

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范文6

一、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我局高度重视人事编制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年初,根据《2009年依法治区工作意见》,制定下发了《*区人事局(编委办)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结合人事编制中心工作明确了2009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分解落实,由局领导负总责,相关科室承担相应执法责任;局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部署、宏观规划、监督指导;把人事编制执法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和人员,明确工作质量和进度,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推进普法教育提高执法能力。年初,结合我区人事系统“五五”普法教育实施意见和《*区2006-2010年公务员法律学习工作意见》的部署,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区2009年公务员法律学习工作计划》,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普法阵地建设、保证公务员学法达到规定学时等要求,并将普法学习情况及记录作为创建“满意单位”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检查。4月份,根据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在杭州市“公务员学法日”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会同组织、司法等部门对文件进行了转发,开展“4?27公务员学法日”,通过“杭州市干部学习新干线”平合开展了公务员普法教育工作,组织762名公务员参加了法律考试,通过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了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及时做好规范清理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要求,依法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编制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监督机制明示图,公开供社会监督。经梳理,区人事局(编办)现有行政执法职权共5类12项,非行政许可43项。按照《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部分已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浙人发〔2009〕45号)要求,结合阳光权力梳理工作,对近年来我局制定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规范,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利用区政府门户网和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建立实时监督机制。在此基础上,严肃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要求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严格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有效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法。

按照打造“阳光人事、法治人事、满意人事、和谐人事”的要求,我局在人事编制依法行政工作中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要求,在各项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规范、到位,确保人才人事和机构编制各项法律规范的真正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1、在落实《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方面:一是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我们坚持利用会议,人事工作培训、*人才网站等形式和阵地宣传《条例》;利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服务企业的机会,上门走访服务和单位积极宣传《条例》;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人才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学习;对区工业基地、科创中心和重点骨干企业,我们组织人员上门宣传党和国家的人才工作政策和人事政策法规,提供人才供求信息等系列服务,倾听用人单位的意见和需求。二是进一步规范各类人才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为人才人事关系,目前区人才交流中心在册档案数3500余份。上半年,严格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为1000人(次)提供关系转接、政策咨询等各类服务。三是积极提供人才服务。组织10家用人单位参加春季和毕业生就业招聘大会等大型人才招聘会;组织南星、湖滨等街道参加全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招聘工作;协助9名新入我区留学生办理在杭留学人员工作证,协助3家企业引进国外智力6人(次);通过牵线搭桥,为下属人事企业直接办理人才引进280多名;通过市区两级审批,引进特殊人才9人;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协助400余名毕业生实现就业,扶持50余名大学生创业;针对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开招考等难点、热点问题,编印相关的实用问答,及时对进度流程进行公示,为其提供办事指南。

2、在执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方面:半年来,我局严格执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依托专门培训机构和各主管部门,分系统协调引导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好继续教育工作。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落实。今年我区根据工作的需要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上,开展了财务、卫生、教育等领域的继续教育。认真做好职称考试工作,审核申报了953名参加8大类职称任职考试或职业资格考试,为他们发放准考证、考试用书,为合格人员及时办理资格证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二是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推荐工作。有1人入选2008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3人入选市“13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对高层次人才落实好培养经费,有计划、有重点的培养。三是继续教育的各项制度得到了较好地贯彻。经调查了解,我区各单位普遍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或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被单位安排参加学习培训期间能够按《规定》要求,享受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待遇,受训后的最低服务年限,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协商明确。

3、在执行《公务员法》和相关配套法规方面:半年来,我局针对《公务员法》相关配套政策的相继出台和新制度入轨运行的需要,积极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以考核奖惩为导向,促进公务员勤政廉政。做好了全区政府机关1100名科及以下公务员和447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8年度考核工作,注重把考核结果同奖惩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晋升了工资档次;根据公务员法,开展首次*区“十佳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对28名近三年来连续考核优秀的公务员记“三等功”,对全区152名当年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授予嘉奖;推荐入选全国先进工作者1名。二是以教育培训为途径,提高公务员能力素质。根据《杭州市*区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依托“干部学习新干线”实行学分制管理,组织1570名公务员参加《组织行为学》、《法治浙江与和谐社会建设》两门课程的网上培训考试。开展“4?27公务员学法日”,进一步提升了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以日常管理为依托,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组织好全区公务员公开招考录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招录公务员8名。认真做好我区行政执法大队21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及科以下非领导职务任职工作,确保参公程序公平和透明。严格按规定职数审核科以下非领导职务200人次,把好职务升降任免审核关;认真办理好21名公务员的调任、转任和调动手续。

4、在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方面: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上,我局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实好各项登记管理工作。一是变更、登记严格细致。事业单位的变更登记及初始登记,我们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仔细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办理,上半年共办理初始登记2家,办理变更登记19家。二是年度检验严格审核。依据《条例》和《细则》,在市编办的统一部署下,年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全区174家按规定需年检的事业单位开展了2008年度的年检工作。为做好年检工作,我们专门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召开年检工作会议进行布置,对财务报表,年度报告书的填写上报提出了具体标准和要求。年检中严格的审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当场办理。截止3月底,年检工作全部结束,合格率为100%。三是登记档案社会化服务开展正常。对已登记的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按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对资料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入柜妥善保管;对需要查阅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我们按《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资料查询暂行规定》提供服务。

5、在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方面:在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上,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6号令)、厅字[20*]2号文件、《杭州市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3号)和市委办[2008]49号文件精神,严肃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的各项工作。一是依法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进程。在省市部门的指导下,我区相继出台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增补人员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理顺关系,规范流程,从严把好机构设置和编制关口,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部门的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由于历年来的从严把关,我区预计在2009年底,能消化行政编制超编人员,提前完成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一一对应的实名制目标。二是初步建立事业单位全程管理新机制。根据杭州市《关于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我区实行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初步建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体系。三是严格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半年来我局遵照人事部《规定》和杭州市《实施办法》的要求,积极帮助指导教育、卫生等系统的事业单位落实好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并实行全程监督;根据《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意见》(上政办[2009]4号)的要求,按照“依法规范、分类管理、总量控制、精简效能”的原则,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切实纳入管理,落实计划申报、联合审批、分类管理等制度。

三、下阶段工作。

1、继续认真落实好《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公务员法》相配套政策陆续出台,我们在学深学透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用规范化的管理全面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对公务员的年度考核进行细化、量化,要通过年度考核充分反映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要切实搞好公务员的培训工作,改进培训方式,通过培训加强公务员的公共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要认真细致的做好阳光工资改革工作,耐心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确保平稳实施。;要积极推动公务员的交流和锻炼,推动跨部门、跨街道、面向全区的竞争上岗;要继续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管理和期满考核,开展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公务员依法办事、公正办事、高效办事。

2、稳步推进我区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下半年,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区编办需认真开展对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的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省市及兄弟城区政府改革信息及动态,结合我区实际加以吸收利用。对可能涉及到机构改革的部门,严格冻结编制和人员,防止突击调动、提拔干部现象发生。下阶段,将根据省市要求,按照分阶段、分步骤,重点明确,任务到人的原则,研究制订我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计划,做到早介入、早研究、早准备。

3、规范完善事业单位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用制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积极鼓励事业单位开展适应事业单位特点和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体现岗位与绩效为主要内容、灵活多样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调研工作,及时掌握分类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良好的建议和对策;要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单位登记管理程序,完善管理制度。

4、不断提高人才人事服务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处理好各类问题,及时回复人大、政协的议提案,积极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工资福利、企业干部维稳和解困等工作,认真规范做好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在日常人事服务中做到能办的事及时办,不推诿扯皮、不拖延刁难,对不能办的事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超权限的事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及时给予反馈;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员申诉制度和人事争议制度,规范仲裁行为,严格仲裁纪律,依法公正、及时的涉及案件;要加强对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5、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素质能力和培训优良作风为重点,抓好人事干部的政治教育、党性教育、法制教育和知识更新、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行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等制度,及时通过网络、信息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政策和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网”、“一站式审批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及时解答和处理各类政策咨询、业务申报。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完善局机关“学法日”制度,通过法律知识宣讲、案例分析、选送参加培训等形式,组织局机关干部学习人事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