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专业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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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专业论文

涉农专业论文范文1

(一)盈利返还合作社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经济组织,是区别于普通企业的经济组织。在盈余分配的决策和处理上,遵循的法律法规也不相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最优化为财务管理目标,立足本社社员、服务本社社员,通过合作社将拥有共同目标的农民组织起来,完成单个农户“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合算”的事情。盈余分配是处理成员与组织之间以及成员相互之间利益关系的核心,盈余分配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量化给每个社员,计入社员个人账户。

(2)可分配盈余按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其余部分按照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比例分配给社员。

(3)每年的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财务会计制度的特殊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活动与普通企业一样,就是经济组织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其实质就是合作社与各有关方面发生的财务关系。与普通企业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金筹集、组织机构、盈余分配等方面具有特殊性,这就决定了其财务会计制度区别于普通企业的会计准则。例如:合作社是特殊的经济组织,对成员提供服务,对外开拓市场提高业务量。因此合作社与社员的交易价优惠于合作社对外的交易价格,这就要求合作社在会计账务处理上要分开进行核算,不能混为一谈,这样会导致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合作社法披露的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对内对外的销售情况,也会影响成员账户的记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内容

(一)筹资引起的财务活动

筹集资金活动是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起点,是合作社的基础财务活动。合作社的主要筹资渠道是对外筹资和对内筹资。这些都表现为合作社资金的流入。在各种资金的筹集过程中,需要偿还到期贷款,支付借款利息和其他一些筹资费用,是筹资引起的资金流出。

(二)投资引起的财务活动

合作社进行了资金筹集活动,资金一旦到位,即可开始进行投资活动。合作社首先将资金投资于内部建设,用来建造生产场地,购买生产设备和原料等,这些都是合作社的对内投资。待合作社资金充裕拓展外部业务的时候,可以考虑进行对外投资。这些投资活动引起的资金活动是合作社重要的财务管理环节。目前,海南合作社由于其自身发展的特点和局限,大部分还没有对外的投资活动。不管是对内投资还是对外投资,都会引起合作社资金流出,而投资获得的收益同样会引起资金流入。

(三)利润分配引起的财务活动

合作社与企业一样,期末要进行会计利润的核算。利润分配是合作社与社员发生的另外一个重要的财务活动。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产生利润要向税务机关缴纳所得税,并且提取公积金,提取一定的比例向社员分配利润。提取公积金分配到社员各个账户,增加社员账户积累,提高社员投资的信心。这些是合作社产生利润后发生的资金流出。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国家和各个地区的政府高度重视合作社财务管理,为了让合作社规范的发展,2007年国家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该法对合作社会计业务核算、财务会计制度等都做了明文规定。同年,国家专门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颁布并实施了与合作社相关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有法可依,合作社正朝着健康和规范的方向发展起来。2013年8月,为了响应和执行党的“十”和2013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提升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国际旅游岛的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条例,海南省农业厅出台了《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说明海南省相关政府部门重视合作社的管理和发展,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一)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有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自有资金,主要包括社员缴纳的股金和留存盈余;另外一部分是外部资金,主要有各类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民间借贷以及政府扶持资金。内部筹资可以提高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尤其是在我国信贷紧缩的大环境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能够从内部获得资金的话,将缓解其所面临的外部融资压力。

(二)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决策机构设置情况

合作社社务公开是最基本的民主管理制度。按照现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的内部治理结构中应当设有社员大会,作为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作为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作为合作社的监督机构。根据调查问卷情况整理出以下(表1)合作社财务决策机构的设置情况。

(三)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方法有三种:一是按社员交易量(额)返还利润;二是按股金分红;三是成员享受股息。第一和第二种分红方式容易理解,第三种分红方式是指合作社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对内投资新项目时,如果社员投资该项建设,那么这些建设资金就形成投资股。这些投资股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参与股金分红,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按高于银行利率支付利息给社员。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区别于公司制企业的收益分配。通过对屯昌县100家合作社的调查发现,有小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收入分配制度,分与不分由理事长说了算。提取公积金的只占35%,大部分社员只是享受到购买生产原料、出售农产品等方面的优惠价格,合作社与社员实行内部优惠交易,社员很少参与剩余收益的分配。就算有分配,也只是象征性地拿出小部分收益按交易额进行分配。有些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方案不经过社员大会批准,存在少数人决定多数人的收益分配现象。

(四)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总的来讲是“起步较晚、发展较快、问题也较多”。目前,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合作社成员整体素质偏低,松散的财务运行模式导致合作社管理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以下(表2)为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调查表,该表体现了合作社日常基本的财务管理工作执行是否到位。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制度并没有做到与时俱进,适应合作社快速发展的需要。而合作社的相关培训、监管和扶持等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做到足的重视。

五、建议

涉农专业论文范文2

首先教学与生产结合不紧密,课程设置方面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体现农业生产的地区性特点。大部分江苏省各农业职业院校仍然以传统农业需要设置专业和课程内容,缺乏与当地自然条件相适应的乡土课程内容。其次,专业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实践动手能力不强。部分涉农专业的教师往往从学校到学校,缺乏生产实践的锻炼,对土地、对农业的感情不深,对农业生产实际不太了解,上课时照本宣科,纸上谈兵。对于教授涉农专业的老师来说实验室是必不可少的教授场所,但是田埂间更应该是涉农专业的教师应该涉足研究的场所。农职院校培养目标有别于农业本科大学,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是农业职业院校的直接培养目标。我们培养的学生不是要求学生去进行理论的研究,而是要求学生会实践、会操作。再次,各院校的领导过于考虑生源数量,过于考虑招生市场需求,重复跟班地进行着一些非农专业的建设,对涉农专业鼓励发展策略不够多,无法形成学院鲜明的专业特色。

二、解读日本农业职业教育现状

二战后日本的农业教育快速发展,正规的日本农业教育逐步形成了三个层级,即大学本科(含硕士、博士的培养)、农业大学校(相当于我国农业职业教育的大专层次的高职院校)和农业高等学校(相当于我国农业职业教育的中职)。农业大学校在日本共有42所,还有15所短期大学设有农学系。

(一)从国家政策上来讲,日本对农业职业教育鼓励政策较多

在新修改的《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中规定,国家积极扶持农业技术教育,对农业学校进行财政补助。日本农林水产省管辖的农业职业学校实行免费教育,其经费来源由国家和地方财政分级拨款。日本政府还专门设立了“职业能力开发综合大学校”,包括农业专业教师都需进行一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教师从业能力。

(二)从课程设置上来讲,日本农业职业学院比较尊重

学生的主体角色,尊重学生的认知规律日本农业大学校和日本农业短期大学学制分为两年,课程设置以学科为核心,分为一般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课程设置方面内容较为广泛,有农产、畜产、林产、作文、外语基础、时事等综合课程。一般基础课程主要根据学生自己的爱好选择。一般基础课中与国际化相关的课程占到相当大的比例。如国际农业市场、国际文化等,这些课程的设置主要为了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国际思维能力。专业课程中分为必修课、理论课和实践课三类。日本农业高职院校非常注重支持和引导学生参与实践。每所学校都设有为教学服务的实习农场,面积最大有250亩,最小也有50亩。学生是学校实习农场的主角。学生从入学开始就经常在实习农场帮忙,到大二时他们会建立自己的研究课题。毕业论文中引用的大部分数据都是他们亲自在实验室或是农场实验基础上得到的数据。论文答辩过程中各专业老师会针对数据等提出比较尖锐的问题。

(三)日本农业职业学院最大的亮点就是专业课教材比较多样化

任课教师从各级农业部门和农业科技部门中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农业科技人员担任,没有统一的教材,全部由教师自编教材。这些兼职教师的聘用,有利于发挥兼职教师的潜力,给学院教学和科研注入生机和活力。另外各农业学院采取灵活的实践学分制,重视利用社会教育的场所、设施、人力资源等对大学生进行实践教育。学生在外所有与专业有关的实践都能得到学分。

三、艰难中寻求生存

(一)各院校要进行有效深入的专业内涵建设

内涵建设具体体现在深化课程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及加强实训地建设三个方面。作为以农为特色的院校需对现行专业进行合理调整,发展壮大符合现今经济产业化结构的涉农专业课程,不符合的需大胆摈弃,在专业上真正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在课程建设方面要始终把握专业建设规律,尊重社会事实,要将专业的发展紧紧与区域经济联系起来。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要采取灵活的机制,加强涉农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为涉农专业内涵建设提供力量保障。实训基地建设是涉农专业建设的重中之重。实训基地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学生技能培养环境的好与坏。

(二)加大实践教学比重,采取公平灵活的评价系统

无论是对待老师或者对待学生,都要尊重他们。在统筹规划学院涉农专业的评价系统时,对待实践内容的传授,对待实践内容的演习与实践,给予老师充分的肯定,给予学生充足的学分。只有采取较为灵活的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教师会乐于带学生去展开实践,学生会乐于参与实践,社会会给予学院一定的回报,形成良性循环。

(三)形成学院独特的农业精神和农学文化

农业精神与农学文化不是空谈,更不是“作秀”。它要成为鼓励全院师生爱农敬业,奋发努力的精神支柱。袁隆平是这个时代的楷模,他终身奉行的宗旨是“学为农民,生为农民,造福农民”。他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做到了。当科学实验与经典理论相悖时,他更是敢于大胆怀疑与创新。当代农业职业院校的老师与学生不能认为袁隆平离我们很遥远。这位平易近人的老人曾经也很平凡,最初他也仅是在湖南省安江农校教书的农学老师。因为他志向高远,因为他爱岗敬业,所以他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我们每所农业院校都要将像袁老这样的老一辈的农学家作为学院的楷模典范去景仰,要逐渐形成自己学院独特的农业精神与农学文化体系,老师与学生在潜移默化中会热爱农学,关心学院的发展。

(四)加强对外科技指导

自2009年开始,江苏省涉农学校专业教师直接被派到县(市,区),驻在村,实现学校与地方对接,科技与产业对接,教师与示范户对接,实施“三对接”政策。这是农业职业院校发挥传统专业的办学优势,集中人才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重要体现。通过这种科技指导,教师可以借此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成果转化在产业上,增强在当地经济的辐射作用,扩大社会影响。这种类似的科技指导活动要多开展,而且要有更为实效的对接普通农户活动的开展,让更多的农户享受研究成果,带领他们共同致富。

四、结语

涉农专业论文范文3

在这秋高气爽、丹桂飘香的金秋十月,你们不顾旅途劳顿,莅临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在此,我代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市、县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年9月,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原县职业高中和教师进修学校合并组建。学校占地面积5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3300平方米,在校学生2000余人,教职工177名。学校先后开设了农经类、机电类、电子类、计算机信息技术类及管理服务类五大专业群近20多个专业。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办学形式适应市场,专业设置瞄准市场,培养目标满足市场,毕业生出路服务市场”的办学思路,坚持以“三个面向”为指针,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学生发展为目标,以培养素质为中心,立足实际,着眼农村,克难勇进,开拓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之路,培训并转移农村劳动力近万人,成为县“科教兴县”、“教育兴农”的主阵地。经过多年的努力,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市首批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一、涉农专业是学校的传统专业

县是全山区县,辖11个乡镇,261个村,10.23万户,28.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98万人。农用面积广,农村人口多,农村经济发展前景广阔,但由于农村经济管理人才匮乏,经验不足,致使很多可利用和可开发的资源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严重制约了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滞缓了全县致富奔小康的步伐。自1983年建校起,学校立足县情,本着“服务农村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的指导思想,相继开办了农机、园林、林特、食用菌等专业,并逐步打造成我校的骨干专业,成为学校的一大特色。90年代后,学校围绕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结合国家对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要求,根据需要重点开设了果林、茶林、种植养殖、农学等专业,培养了一大批适应山区经济发展需要的毕业生。*年,根据国家专业设置新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需求,依据学生及家长的志愿选择,学校增开了农村经济综合管理专业。*年秋季招收涉农专业学生144名,*年秋季280名。

二、学校具备开办涉农专业的条件

1、师资力量。目前,我校有教职工177人,专任教师153人,学历达标率94%。涉农专业教师13人,其中本科学历11人,专科学历2人,均为中学一级以上教师,具有丰富的专业教学经验。近几年,学校根据专业设置需要,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办法,从县农业局聘请了2名专业农技师兼职授课,缓解了实习指导教师欠缺问题。

2、课程设置。根据国家专业设置要求,结合我县经济、地域、气候特点,采取征订和自编教材相结合的办法确立课程科目。比如在农村经济综合管理专业开设上,我们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开齐开足德育课和文化课,有计划地选开部分专业技能课,并结合农村实际,自编了《农村政策与法规》《农业技术推广》等专业教材,这样,既保证学生学到文化知识,又掌握了切合实际的专业技能,使教学更富有本土化、更具有针对性。强化教学管理,在课程落实上实行“三表”(即课程表、教师任课表、作息时间表)监控制;在常规管理上,坚持教研组月查、教务处普查、学校领导抽查制度,确保教学高效。

3、实习基地。近几年,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确立了“种植优质烟叶、‘绿生’茶叶,栽培天然木耳、香菇,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的发展战略,这为我校涉农专业的开设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为开阔学生眼界,练就扎实的专业技能,学校积极争取,多方联系,在以往建立土门蔬菜大棚种植、茶叶等基地的基础上,又与集团、镇核桃产业基地等建立联系,使其成为学生实践、见习场所。今年,我们在县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下,与种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实习基地合同。这样,学生既有理论支撑,又有实践场地,学生实习、实践率达100%,真正达到了学有所长、学以致用的目的。莲山课件

4、学制管理。建设新农村,更需要懂技术、高素质的人才。不少家庭生活困难,迫切希望孩子早日学成回家创业,尽早脱贫致富。面对实际,我们实行“2+1”模式。即学生入学的前两年完成必需的专业理论学习、基础技能训练、专业拓展意识和专业拓展能力的培养;后一年重点熟悉相关岗位技能要求、提高专业技能,达到现岗操作标准。“2+1”模式产生了三大效益:一是解决了特困生就学问题;二是强化了职业技能培训;三是培养了农业科技带头人。学生撰写的经验论文《边学习边脱贫,再学习再致富》在《教育与职业》刊物发表。

5、社会环境。我们重视鼓励引导学生扎根农村,回乡创业,成长为科技带头人,以良好的社会效益助推学校发展。林特专业的毕业生李知华,利用在学校学到的专业知识开办了食用菌加工厂,学校组织对口师资跟踪进厂指导,使其年产值达60万元,成为我县菌类生产的民营大户,在他的影响下,所在村组的乡亲纷纷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菌类生产,经济效益得到了大幅度提高。是98级农科专业毕业生,三年的职校生涯,勤奋好学的他夯实了专业基础知识,学到了农村基层工作管理方法。凭借过硬的综合素质,出色的管理才能,仅5年时间,他就走上了农村领导工作岗位,成长为村的党委副书记、湖北集团公司的总经理。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据统计,学校累计为村组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800余名。良好的社会效益营造了学校发展的大环境,上中职学校,读涉农专业,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家长的愿望,学生的选择。

三、思考和展望

涉农专业论文范文4

经济法毕业论文范文一:高等院校涉农专业经济法分层教学

摘要:高等院校涉农专业经济法教学目标建构应契合涉农专业特点,同时需要拓展传达法律规范这一目标,通过结合法源、法律精神及不同法系等内容深究法律规范产生及变动的原因;并且有责任提出法律规范效用发挥的前置命题,即法律信仰、经济法律思维、和法律操作技艺等法学培养目标。这些目标需借助以能力测试为核心的多元考核方式来实现。

关键词:经济法;法律精神;法律思维

1经济法教学目标的专业限定性

传统法律观点指出,法律规则体系的存在形式是独立的,若能正确理解和运用,即可解决复杂社会问题。于是,中国法学教育较多地遵循法条+法律解释+案例分析的教学方式。经济法教学亦多数如此。教师对于经济法的教授,重视传达法律规范本身,忽视挖掘法律规范产生及变动的原因、忽视锻炼规范的思维意识,更不会涉及寻找规范不足的深度。美国法学家庞德提出,法学教育目的不在于教授法学知识,而应在于涵养法律思维,因为无论教授了多少实定法知识,总也无法赶上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除等的变化。所以传达规范本身,是经济法教学的第一层目标;挖掘规范产生及变动原因是经济法教学的第二层目标;强化规范思维意识是第三层目标,寻找规范的真空地带是第四层目标。第一层目标层次最低,教授最为普遍,也最为容易达到。这在法学专业和非法学专业区别不大,但鉴于学时及培养目标的差异,二者学习范围存在差异。第四层目标是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但不限定于法学专业。第二、三层目标在经济法教学中应该合理设置,并且能够通过教师适度引导和学生的积极探索,予以实现。针对第一层目标,由于经济法课程涉及法律、法规众多,教学中不能全部覆盖。因此必须立足涉农专业特点,思索其对经济法律知识的个性需求,有选择地设置教学内容。这种限定性来自以下三方面:

第一,涉农专业知识结构及专业培养目标导向;

第二,涉农专业人才培育可以简单直观地理解为服务农村;

第三,涉农专业要求掌握农村发展理论。因此,在经济法教学中应适当引入国际经济法的内容,让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国别性(区域性);适当引入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法发展的关系,让学生认知经济法随经济发展程度的变动性。第一层目标解决了传达法律规范是什么的问题,但若停留在规范是什么的层面,教学效果不会理想。因为知识学习与知识本身具有异质性,前者是将知识本身整合入已有的知识结构中,建构新知识,生成新价值与意义的过程,而非知识的简单记忆和机械训练。[1]换言之,学习在于寻求获取什么、怎样获取及获取后要怎样,而非知识本身。因此,需要适时修正与拓展子教学目标。

2经济法教学目标的修正与拓展

翁史烈认为存在一部分很难用公式、图标和文字方式表达,甚至不能言传的知识。它们可以通过实践和参与学习来意会或者领会,并对学习者产生较强的激发力和启示力。[2]这类知识就是隐性知识,蕴含着大量的个人经验和见解,但并未包含在教学内容的文字表述中,如何获取这部分有价值的、更高境界的知识是教学中应该积极予以探讨的。笔者以部分经济法内容的第二、三层次目标设置及达成为例,探索通过第二、三层次目标,使涉农专业学生在获取显性知识的同时,能够获取隐性知识的可行性。

2.1第二层目标法律规范产生及变动的原因

第一,结合法源。社会法学派代表人物霍姆斯曾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意味着法律根源于生活经验,每套法律规则都有与之对应的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感性的;法律规则重新塑造着社会生活,以规范社会关系为目的,自然也只能以社会为依归。一旦偏离社会生活的常规和经验,势必导致自身定位的高远。学生体会、掌握二者间的辩证关系,明白法定为何如此,能够有效地消除神秘感和陌生感,激发其主动思考热情,开启探索式学习模式。

第二,结合法律精神。发掘法律规范背后的法律精神,有助于引导学生积极思考现实法律问题,这是形成法律思维,锻炼法律操作能力的必要条件。

第三,明确不同法系的功能。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法律渊源、法律结构、法官权限、诉讼程序及法律分类和术语等方面存在差异。中国经济法师从德国、日本、苏联、其概念范畴、理论体系深具大陆法系色彩。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需要有大视野,因此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就不同法系的不同功能向学生作介绍,使其能够更深刻地理解规范产生的相对性和地域性特点。

2.2第三层目标规范发生效力的条件

第一,提升法律信仰和意识。法治意识反映社会成员对法律的认知程度以及对法律效用和功能的信任和依赖程度,能够体现出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文明、民主、进步程度。法治是社会各阶层、各行业的共同事业,而不仅仅是法律人的工作。[3]作为公民主体之一的学生群体,其法治意识和法律信仰的状况直接关系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步伐和实现程度。经济法作为本科学生重点学习的法律部门,其课程教学主要使学生形成国家干预经济权力法定、社会公共利益本位、弱势群体利益倾斜保护、实质公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法律意识;使学生形成通过经济法律来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利、自主营业权利、公平分配权利、社会保障权利等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

第二,形成经济法律思维。著名法学家E.博登海默曾提出,法律知识的教授,除了实在法规和法律程序方面的基础训练,还必须教导学生像法律人一样思考问题和掌握法律论证与推理的复杂艺术。[4]换言之,法学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法律思维能力。该思维的核心是规范性。经济法律思维是法律思维在经济法领域中的实现,本身蕴含较强的政策取向,具有多变性及不确定性。经济法律思维主要包括国家干预市场法治化、宏观调控规范化、市场竞争规范化、社会保障运行规范化等方式。

第三,锻炼法律操作技艺。如果说信仰法律、具有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规范产生效用的潜在前提,那么法律操作技艺则是工具条件,是使潜在变现的一种综合素质能力。这种能力是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关键,但是经济法课程作为法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有责任提出培养法律操作能力的命题,并且可以通过企业、公司、合同、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案件处理来践行该命题。

3经济法课程多元考核模式设计

经济法课程分层教学目标的实现还须依赖科学的考核模式。乔纳森提出对学生的评价应该关注其如何解决问题,而不仅仅看其能不能为程序化的任务提供一个已知答案。教师应注重考核分析能力及过程,而非标准答案。[5]所以,经济法课程考试的内容和方式应以测试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核心。具体地可选用以下方式:

第一,仿真模拟。比如仿真模拟企业设立。可以让学生在同学中自由寻找合伙人或发起人组成团队,每个团队成立一家企业或者公司,形成《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从而能够使学生感性体会企业创建应遵循的法律规范。涉农专业以服务农村为主要就业方向,可适当设置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中的经济法律行为作为分析素材。

第二,视频题目。通过向学生展示一些经济行为题材的视频资料,让学生综合体会经济法律运用的奥妙。观后能就具体案例清晰地分析法律的运用手段及运用效果。比如,评论互联网+模式下农村居民网络购物权益保障问题等。农村市场较城市市场弱势,假冒伪劣等产品进入成本很低,是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分析的主要对象。

第三,农村社会实践及观摩。观摩教学是经济法教学中应该予以大量引入的。具体到课程考查环节,可以分两部分设置:一是自身参与农村市场活动,包括主要以消费者身份和以生产者身份,思考合同法、企业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二是对国家相关机关的经济管理行为进行观摩、思考,评价其法律性。

参考文献:

[1]潘洪建.当代知识转型及其对教学改革的启示[J].教育科学论坛,2007(6).

[2]翁史烈.转变人才观、教育观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J].高等教育研究,2001,22(1).

[3]陈骏业.法律思维能力在法律高等教育中的核心定位及培养[J].河北法学,2008,26(2).

经济法毕业论文范文二:市场经济法律观念研究

摘要:在市场经济研究框架中,法律观念、体制以及理论的调整与变革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权力的运行是法律观念下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础和前提,市场经济竞争下公平、公正是其法则要求。本文主要是从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理论研究方面着手,对市场经济法律观念进行深入化探究,以安全、信用的法律观念来保障市场经济安全运行。

关键词:市场经济;法律观念;改革研究

一、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理论研究

(一)市场经济概述及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分析

市场规律是一双看不见的手,对市场经济发展起着调节作用,有效的实现资源配置。市场经济是自由、平等的经济发展模式,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受到了诸多方面的影响,市场经济具有双重性的特征,它既能起到利益竞争机制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还能有效的利用价值规律进行自我调节,但由于市场经济自发性、盲目性且滞后性的特征,又会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因此,国家必须对市场经济制定相应的法律保障制度,法律的调控与政府行政管理的结合,能有效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正处于经济制度的转型时期,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传统的经济发展管理模式已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管理模式还有待开发,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经济秩序面临着一定混乱的局面。这些混乱现象给国家和人民的经济财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损失,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规范的市场秩序和有序的市场行为关系到我国的根本利益,是摆在我国面前的一项重要且紧迫的任务。

(二)加强法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保护

1.完善立法。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和民事立法,对促进经济社会规范化运转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根据不完全统计,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关于经济发展的民法已达40多部,立法的目的主要是为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发展秩序以及调整市场化行为,为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提供法律保障。虽然我国已制定了较多的法律,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系统化的民法法律,这限制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发展。经济行政法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制定的行政法在实践的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法律也存在着可操作性差、不规范、不公开等方面的缺陷。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规范,转变政府行政机关的职能,制定真正适合社会主义市场发展的法律规范。

2.加强行政执法。行政机关对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巨大的影响作用,是主要的执法机构,市场交易秩序的完善能有效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以及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应用法律手段来规范行政,加强行政机关的执法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机关严格加强执法,能促进良好的执法环境建设。

二、市场经济法律观念探析

(一)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条件以权力为本的法律观念

权力是在相对自由的法律情况下运行的,以获得合法权益为可能的,权利的运行主要以利益为核心,以自由为本质,保障权利能为市场经济获得更大的利润,市场经济法律要首先确定以权利为根本的法律观念。市场经济体制与计划经济体制有着本质上是区别,市场经济并不是仅仅受到行政权利的控制,更重要的是受到商品的供求关系和价格的影响,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市场经济主体要不断建立健全现代化企业制度,让企业真正的享有自主运营的权力,减少对国家的依赖,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形势和竞争规律,有效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要求市场主体具有相对的独立自主权,确立以权利为本的观念,着力完善民事立法与经济立法体系建设,为市场经济良好运行创造条件。

(二)市场经济竞争法则要求公平、公正的法律观念

市场经济竞争的基础是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的,主要包括:竞争参与的全面化、竞争规则的公正性以及竞争过程的透明化、竞争结果的有效性。计划经济体制是对上级要求的绝对服从,对个体则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排斥,计划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其公平性、公正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市场经济中的一些问题是由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化来决定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生产消费活动也受到供求关系及价格的影响,市场经济中不公平、不公平的竞争导致市场经济不能平稳的发展。

三、结语

在市场经济中的法律与计划经济相比较而言,是对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更新和增加市场经济法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建设中所取得的成就,分析经济建设中的不足,借鉴其他国家在经济建设中法律观念的建设,并将其中优秀、成功的经验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场经济建设中,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法律规范,保障市场经济平稳、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尤春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视野中的契约文明与法治政府建构[D].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

涉农专业论文范文5

论文关键词: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有效性;困境;制约因素;策略

2009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推进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但是,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在开展德育工作的过程中仍面临许多困难,究其根源,德育工作的有效性不足是制约德育工作有序开展的“瓶颈”之一。实践表明,增强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有效性,为针对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理想教育、职业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纪律教育等提供思路与方法,有利于培养出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迫切需要的新型农民、职业农民和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技术与管理人员。

一、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现实困境

(一)德育工作“应然”状态与“实然”状态的矛盾突出

德育工作的“应然”状态是指德育工作应该放在学校教育教学的首要位置,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而“实然”状态是涉农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德育让位于智育或者技能培养的现象仍然存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德育为先、坚持能力为重、坚持全面发展的战略主题,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德育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心。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以德为先的方针,加强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富有针对性地开展、增强其实效性是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目前涉农中等职业学校从管理者到一线教师、从家长到学生,大多对德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德育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口号与行动脱节的现象普遍存在。“口号中重要、行动中不要”是部分学校管理者与德育工作者的“德育思想”。另外,一部分家长与学生错误地认为,涉农中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培养农业从业人员的教育类型,对“德行”的要求远远低于技术与技能。可见,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应然”状态与“实然”状态存在着明显的、难以调和的矛盾,并已成为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面临的一大“顽疾”。

(二)德育内容与农村、农业、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脱节

《意见》中指出,加强和改进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要遵循‘三贴近’原则,即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应适应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从他们的思想实际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出发,加强爱岗敬业的职业思想教育、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教育、文明规范的职业纪律教育等,特别是教育学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懂得生产足够数量粮食的重要性,懂得在各种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效防止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和科学选择食品添加剂的必要性等等。但是,现实与理想往往南辕北辙、背道而驰。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学校德育的时空仅局限在学生受教育期间,德育内容仅局限在德育课等教科书中”。这方面的问题,在涉农中等职业学校表现得更为突出。德育工作仅仅是围绕德育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而开展的,教学内容侧重于德育理论的宣读等,严重脱离了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的思想与生活实际。此外,德育效果的滞后性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德育无用论”这一观点的形成。持这一观点的人们认为,学校开展德育工作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因此,学校还不如加强学生的技能训练、提升学生的动手和操作能力。

(三)德育工作者自身素质不高

“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德育育人模式”必然要求学校的德育工作者不仅包括德育课教师,还应包括文化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学校的领导者和管理者、社团工作者,以及受聘兼职的各类相关人员。教师作为学校德育工作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和条件,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学校德育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其中德育课教师对学生进行直接的思想品德教学,促进学生品质和道德的养成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文化课、专业课教师等其他德育工作者对学生施加一种间接的道德教育,主要表现在:文化课、专业课的德育渗透、党团活动对学生的熏陶与感染,以及德育工作者的示范、引领等等。因此,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者的思想品德状况、职业道德素质与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学校德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涉农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者不仅总量缺乏,而且结构不够合理,“全员”的德育育人模式任重而道远;此外,涉农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因工作地点、薪酬、生活环境等条件,缺乏一定的职业幸福感与工作满意度,马虎应对、敷衍塞责。显而易见,德育工作者自身素质不高是当前涉农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中面临的重大困境。

二、制约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有效性的因素分析

(一)社会转型期多元化价值取向的影响

以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实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农村社会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表现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的确立以及现代农业的发展。但由于思想观念和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城乡二元制度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社会转型的后期效应正在影响着农村社会的改革以及农民思想道德的建设。

为了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瓜农无限制的给西瓜注射生长剂,最后导致西瓜“爆炸”。透过现象看本质,瓜农之所以做出这种损人又损己的事情,是因为社会转型期农村社会潜伏着不和谐的因素——道德危机。“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这一现象在农村地区、农民身上也有体现。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传统道德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而新的道德观念和道德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多元化的价值取向制约着农村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重“技”轻“德”观念的误区

涉农中等职业教育具有职业教育的一般本质属性,即职业性与技术性。涉农中等职业教育不仅培养从事种植、养殖等传统农业类型的从业人员,更应该适应现代农业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培养懂销售、会经营的现代农民。农业产业化的趋势下,锤炼农民的经营销售能力、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首先要从思想道德教育入手。诚实守信、勤俭致富、珍爱耕地、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其次,涉农中等职业教育应该以加强农林牧渔行业的职业道德教育为契机,努力实现“乡风文明”的总体要求,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然而,目前许多涉农中等职业学校仍然过分强调学生技能的养成,重“技”轻“德”观念的误区严重影响了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有序开展,导致了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面临一种“被孤立”的境地。

(三)德育主体自身的原因

按照德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小不同,德育主体主要包括施加主体和接受主体两类。前者是指教师、学校管理者、家长、社会等,后者即是学生。教师职业素质的高低,学校管理者对德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合力,学生思想道德现状及其接受水平等,都影响着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并制约着其德育工作有效性的发挥。现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教师的职业素质有待提高,这直接关系到德育的成效;二是学校管理者的德育思想与观念有待进一步端正,这是德育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实施的思想基础;三是学校德育、家庭德育、社会德育三者彼此分离甚至抵消,应当认识到它们有着各自不可替代的功能,必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形成德育合力,共同促使受教育者品德的养成与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四是涉农中等职业学校生源质量较差,思想道德现状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现象,自制能力不强,学习目标不明确等一系列状况制约着学校德育工作实效性的发挥。

三、增强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有效性的策略

(一)明确涉农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目标

德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学生品德的教育活动。因此,增强涉农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的有效性首先要明确涉农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目标。“德育目标是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对受教育者品德发展的具体要求,是德育目的的具体化。”根据涉农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涉农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目标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促进农民“学农、爱农、守农”思想的形成;二是继承艰苦奋斗、质朴善良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成为爱党、爱国的新型农民、职业农民和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技术与管理人员。

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已逐步深入。新农村的建设以及现代农业的发展对涉农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规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关系到涉农中等职业教育“量的提升”与“质的实现”。其中,“质的实现”应该是涉农专业教育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的统一。培养学生渴望学习农业相关知识与技能,热爱农村、愿意留守农村并服务新农村的建设,加强专业思想教育,树立学生献身农业的理想,是涉农中等职业教育“质的实现”的途径之一。传统农民的艰苦奋斗、质朴善良等美德在多元化价值取向的冲击下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在农村社会开始蔓延起来。为此,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应该加强学生的传统美德教育、诚信守法教育、爱岗敬业教育,培养学生优良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

(二)完善涉农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课程模式

德育课程是德育目标得以实现的中介和载体。《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指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其中,必修课为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等四门课;另外,各地区、各专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选修课的内容。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应该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与德育目标,建立并完善具有校本性、活动性、生活性的模块化德育课程。模块化的德育课程设置应包含职业能力模块、职业素质模块、职业心理模块、职业生活模块以及公民教育模块。显而易见,模块化的德育课程应以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为基础,以职业道德、职业意识和职业行为习惯的养成为目标,通过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心理教育、生活教育、公民教育来实现。完善涉农中等职业学校模块化的德育课程是增强德育效果的途径之一,在涉农专业本质属性的要求下,有利于根据新型农民、职业农民和现代农业技术与管理人员的生涯发展需求,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习惯等。

(三)优化涉农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环境

优化涉农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环境,就是建立一种具有“职教特质、区域特色、农村气息”的校园文化和氛围。“职教特质”着眼于涉农中等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及其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即校园文化的建设应按照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来办事;“区域特色”是基于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的角度,涉农职业学校依托各地区的特色资源、迥异的地域文化等构建具有区域性的校园文化环境;“农村气息”是指涉农中等职业学校的环境建设不仅要体现出区域特色,反映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面貌与实际情境,还应集中体现在办学目标、管理理念、人才培养规格等方面,着重展示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农艺技术、观光农业经营等专业的风格、风貌。涉农中等职业学校一般都设在农村地区,既是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又为新农村建设及现代农业发展培养一大批实用技术人员,是新型农民、职业农民的摇篮。校园环境作为一种隐性的因素,间接影响着学生品德的形成及素质的提升。良好的校园环境可以熏陶、感染学生,使其朝着“真、善、美”的方向发展。

涉农专业论文范文6

关键词:基地化培训模式;虚拟培训组织;职业化农民;非盈利性组织

作者简介:陈遇春(1964-),男,陕西杨陵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创新实验学院党委书记,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管理;程伟(1984-),男,河南周口人,管理学博士,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管理。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农民工职业技能基地化培训模式研究”(编号:09YJA880103)阶段性成果,主持人:陈遇春。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21-0044-04

一、问题的提出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已初具规模,政府上下联动促进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格局初步形成,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多元化和民营化不断发展,不同类型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分工与协作关系正在形成,竞争与择优机制不断加强,农民职业教育重点日益突出,其效果也逐步显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模式日趋多样化,培训体系和能力建设逐渐得到重视。但是,我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存在着多家参与、多条途径进行的现状,培训往往流于形式、培训效率低、效果差,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缺乏快速集成供给的能力和协调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的机制[1]。农民职业教育供不应求与供求脱节的矛盾、教育培训形式相对单一、重复浪费现象在总体上仍然比较严重,培训单位很少关注培训效果及后期跟踪服务等等。另外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管理体制也存在着诸多弊端,如农民职业教育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仍比较滞后,没有独立的市场化、产业化的教育培训管理机构,也就无法推动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必须在对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现有观点梳理的基础上,在农民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二、杨凌示范区教育资源分析

杨凌示范区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区内拥有一所农业高等学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一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一个职教中心、多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及5000多名农业科教专家。这些丰富的教育资源成为发展涉农职业教育的重要基础。同时,杨凌示范区省部共建的体制优势和示范带动功能定位等都为发展涉农职业教育创造了得天独厚的良好条件。在杨凌,现在已经形成了现代农业创新园、国际科技合作园、现代农业企业孵化园、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等示范新区,并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科技推广模式,在青海、甘肃、宁夏等省区新建了一批科技示范推广基地。2011年8月,全国现代农业科技创业孵化联盟在杨凌成立,这是首个全国性农业领域企业孵化的非营利性自主联盟,联盟发起单位42家,包括各类孵化器、风险投资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企业、专利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目前,在杨凌示范区内初步形成了以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为牵头单位,纵向上建立了“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相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在横向上各教育机构充分发挥其特点和优势,举办各类涉农专业的特色教育,初步形成了高校、高职、中职、技校、职教中心相互支持配合的“五位一体”多元化办学结构。不同类型与层次的农民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不同,培训内容不同,培养目标不同,如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村官培训工程”和“农业新科技推广工程”,依托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的“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等等。而杨凌示范区职教中心有近30年的办学历史,拥有现代化的解剖实验室、生化实验室、组织培养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电教室等。既能开展学历教育,又能开展开展短期培训。从教师来源结构来看,示范区内农民职业教育的师资来源主要有三部分构成: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一线工作人员,分别满足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农民职业教育需求。从农民职业教育的投入分担结构来看则由政府、学校和农民三部分来承担。

虽然杨凌示范区内职业教育资源丰富,有开展大规模农民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潜力,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农民职业教育体制不顺,条块分割,教育资源分散,各自为政,以营利为目的,管理松散,利益为先,协调乏力,培训与市场缺乏关联,投入不足,培训管理不完善等等问题依然或多或少的存在,培训潜力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杨凌素有中国的“农业硅谷”之称,但是多年来传统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模式和落后的科技推广体系却造成了许多新技术、新成果成了专家学者实验室里的展品、论文上高深的专有名词。新技术、新成果“灯下黑”、“走不出杨凌”的现象,一度成为“农业硅谷”杨凌的尴尬。因此亟需进一步整合示范区内各类教育资源,使之发挥集约优势,并在农民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三、构建农民职业技能基地化培训模式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