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工作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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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工作措施范文1

一、挂职轮岗,充实力量

为切实把价格举报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今年七月,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举报工作中存在的人力不足影响预期工作目标完成的问题,做出了物价局全体干部分期分批到举报中心挂职锻炼的决定。首先从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开始,每期两人,轮岗时间为每人两个月。目前,已有四名同志先后到举报中心挂职锻炼,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较好地解决了举报工作人力不足问题。我局价格举报中心每年接待来自企业、百姓的价格咨询、投诉案件两千多件次,仅靠举报中心现有的在岗人员很难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由于采取了这一行之有效的办法,使价格举报工作办公办事效率得到明显提高,自七月以来我们共接到各类投诉咨询 678 件,其中:咨询 436 件,来电举报投诉 242 件,立案查处117 件,结案 117件,办结率达到 100 %。对于咨询类电话和来人来访均依据政策进行了详尽答复,真正做到了处理问题快速高效。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价格举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严格把握法律法规,熟悉各种政策界限。这对于来自不同岗位的价格举报“新手”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使挂职轮岗不流于形式,局党组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依法办案水平。在很短的时间里组织了两期培训班,请从事多年价格举报工作、有着丰富受理举报工作经验的同志做教师,培训内容从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入手,明确了接听举报电话文明用语,规范了举报案件办理程序以及如何协调与沟通投诉者与被投诉者之间的矛盾冲突等等,使“新手”们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和掌握了举报工作的方法和技巧,提高了价格执法和价格举报工作能力。

(二)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竭诚为投诉者服好务。挂职轮岗的干部都来自局内各科室,他们掌握着大量的价格政策法规,有着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他们的到来给举报中心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对提高举报工作整体水平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也大大激发了举报中心全体干部的工作热情,工作既有分工又有协作,使价格举报工作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

(三)勤勉敬业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举报工作任务。

做好举报工作要有较强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及敬业精神。因此,我们要求挂职人员恪守价格举报人员“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八项制度,服从举报中心统一领导,听从指挥,做到有案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同时,我们还明确责任,将责权利挂钩,任务分解,指标量化到人,并与年终考评、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结合起来。每名挂职干部都要把轮岗作为锻炼提高自己的机会,勤勉敬业,扎实工作。

通过采取了以上措施,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谨、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价格举报工作队伍,先后有两名同志主动提出继续留在举报中心开展工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作出自己的贡献。

支行工作措施范文2

公路作为交通基础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因此,要通过加强公路行业思想政治工作,以促进公路行业的快速发展,推进公路行业文化建设。就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公路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公路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公路交通行业是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保证。我国公路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必将面临着新的挑战。当前公路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存在着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1.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滞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有差距。有的思想政治工作者存在形式主义,注重实效不够,教育形式单调乏味;有的沿用过去的老办法,强调无私奉献的多,关心职工利益的少;有的教育方法单一,针对性不够强,缺乏感染力;有的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缺乏耐心,或以居高临下教训的态度;有的不注意发现身边的典型人物,对一些埋头工作,不善于言谈的同志未能及时发现和肯定,甚至在奖励选拔任用上往往忽略,以致于挫伤了这些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有的思想政治工作投入不足,致使一些工作设想和举措落实不到位。

2.个别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自身素质与新形势要求不相适应,水平有待提高。部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眼高手低,事业心不强;有的多年未参加系统培训,知识比较陈旧;有的缺乏思想政治工作经验。

3.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部门、单位领导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总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软任务,对业务工作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往往以工作忙为由,无暇顾及思想政治工作,对政工人员在政治上、工作上、待遇上关心支持不够,以致有些政工人员思想不够稳定,工作不够安心。为此,必须改进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紧密结合公路行业的特点

思想政治工作既是现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做好公路建设的保证。从公路行业来讲,深化公路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新形势,迫切要求加强和改进公路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而准确把握公路行业的特点是做好公路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提。

1.公路作为现代化的交通基础设施,具有投资巨大和外部效应明显等特点,从其产品属性来说属于社会公共产品,具有较强社会公益性,关系千家万户、国计民生;但是公路企业,又必须追求经济效益。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紧密结合公路这些实际,抓住其本质属性这个特点,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辩证关系,并始终把社会效益摆在突出位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的思想和理念统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员工思想觉悟,引导教育员工把保安全、保畅通,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作为自觉意识。

2.从本质上讲公路行业是服务型行业,它负责为社会提供公路产品和服务。不仅要为社会提供良好的道路设施和通行环境,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公路员工的劳动,展现公路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确保公路使用者获得良好的人性化、社会化的服务。公路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把握公路行业的服务性质,努力围绕提高员工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做文章。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就要建设一支过硬的政工干部队伍

思想政治工作不同于生产管理,生产上可以足任务定指标,进行量化管理。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较强业务能力的政工干部队伍,成了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关键。

要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政工干部队伍,一是要抓好政工干部的培养工作,把思想好、有能力的人放在政工工作岗位上。一名合格的政工干部,应具备三个索质:一要热心,二要能干,三要强责。所谓热心,就是要有干政工这一行的兴趣,有工作热心,热爱本职工作,才会不辞辛苦,积极主动地去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我们公路行业的特点是点多、线长、人员分散、环境艰苦,有些养路道班远离城镇,职工长年累月生活在偏僻的地方,只有具有高度工作热情的政工干部,才会经常地深入到职工中间,与职工谈心,交朋友,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这样的政工干部才会受职工的欢迎,方便于开展工作。所谓能干,就是要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要掌握新形势下的工作方式方法。所谓强责,指的是要有强烈的责任心。思想政治工作做的是人的工作,有了责任心,就会从严要求自己,一是以自己的行为做出表率,在群众中树立起威信。一个政工干部如果自己行为不正,也就不可能去说服别人,也就没有感召力。二是应建立起一套强有力的责任机制,对政工干部要严明纪律、严格责任。要定出阶段目标或年度目标,要制定奖罚制度,并严格落实,这样才会对政工工作起到激励和推动作用。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就必须要增强针对性

支行工作措施范文3

一、刑事强制措施修改带来的挑战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了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但刑事强制措施的条文规定不够具体、细化,也给检察工作积极贯彻执行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 立法条文规定不够明确

新刑事诉讼法细化了对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相关条文的规定,但仍然存在着值得商榷的地方,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1、适用条件规定不够细致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规定不明确。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第65条、第79条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何种强制措施主要依据以下两点:一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二是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在我国的刑法理论中,虽然对人身危害性进行了系统的解释,但没有明确的量化规定,体现在具体法律条文中,多处采用“不致发生”“可能”、“现实危险”、“企图”等带有模糊性、盖然性的字眼,其适用标准往往根据办案人员主观判断予以确定。

(2)人身危险系数终生加法。对比新刑诉法第79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曾经故意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再次犯罪,当然致使“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曾经的迷途即使经过改造,立志重新做人也再无法成为具备全人格分数的人。且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规定,对“曾经故意犯罪”没有提出具体的时效,也没有具体限制再犯罪是否依然为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其人身危险性系数在曾经故意犯罪中就成为了负数。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况下,适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选择不特定。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被捕后羁押期限届满,既可以采取取保候审也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出于对节约司法资源的考虑,办案机关往往会选择取保候审,给企图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增加了脱逃的可能。

2、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机制衔接不完善

在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通过重新修订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三种强制措施适用条件,使其与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一致,但在具体的三种强制措施的衔接过程中,却没有继续规定良好的转折适用。三种强制措施适用的期限没有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往往是采取最长适用期限。

3、权利救济机制可操作性不强

根据新刑诉法第95条、第97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细读这两项法律规定,虽然站在法的层面上给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解除的权利,也延伸了辩护权,但却没有具体规定该项权利如何使用如何去拥有,这样就会使规定只是规定,权利被架空。

(二)执行标准规定不统一

在此次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中,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众多的权利,但由于条文的笼统规定也给执行造成了多种困惑。

1、没有统一的执行判断标准

(1)“无法通知”的具体情形没有详尽的规定,依托办案人员自主判断,在具体的程序规定上,也没有对这种意外情况指定相应严格的审批手续,缺乏监督把关。再者,虽然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羁押后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的义务,但也没有针对通知的内容提出详细的规定。

(2)针对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情形,“有碍侦查”与“无法通知”相结合,同样的模糊性规定,最后造成的就是监视居住滥用,隐形羁押有了依据。

(3)强制措施适用的期限、保证金数额没有量化标准。在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中,适用取保候审或是监视居住都只规定了上限。新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办案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应当考虑的情况,但是规定得比较笼统,而且没有规定保证金的上限,同时也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情形下应当“部分没收”和“全部没收”。

2、执行方式不具体

(1)在新刑诉法的规定中,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但是没有具体规定听取意见的方式和反馈情况,辩护律师的提出意见权易被架空。

(2)针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审查启动的主体、时间、方式和审查的内容,且在制约措施上,法律没有赋予当事人相应的诉权,也没有规定审查结果是否应当答复告知当事人,何时告知,当事人不服的情况下是否还有相关救济机制予以配套,未能真正实现权利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作用。

(3)针对监视居住共同居住人的权利保护欠缺。新刑诉法为加强监督力度,规定可以采取电子监视、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视监督,但在实践中,却易忽略了其同住人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的保护。

二、检察机关积极应对新刑诉法修改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刑事强制措施是一把双刃剑,用之得当,保障诉讼权利顺利进行,用之不当,却成为公权力对公民权利的最大侵犯。设定权力运作的规则,为这柄“双刃剑”带上剑鞘,保证其有效适用。一是程序法定原则。即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由依法有权的主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审批程序,才可对可适用对象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权利。二是适当性原则。是指有权司法执法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一段期限的何种刑事强制措施,必须充分考虑其犯罪行为所具备的社会危害性以及人身危险性,必须与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相适应。三必要性原则。是指在保证达成法律目的的前提下,选择对公民权利伤害最小的刑事强制措施,均衡目的利益与对公民权利的损害之间的比例关系。

三、强化应对刑事强制措施修改的策略

1、羁押复查机制

羁押复查机制是指在执行逮捕后,因出现新的情况、新的证据等,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辩护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捕后在押人员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继续羁押一定期限的决定。适用羁押复查机制应明确以下几点:一是逮捕羁押复查的范围,包括审查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足以影响原逮捕决定及期限等的新事实、新证据的审查。二是复查程序的启动。有权启动复查程序的应为具备决定批准逮捕权的检察机关、具有提请批准逮捕权的侦查机关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辩护人。三是复查标准。在进行羁押复查时,仍然要以犯罪嫌疑人是否依然符合逮捕条件作为基本的审查判断标准。四是复查方式。复查方式应与第一次审查逮捕一样慎重,包括审查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的意见,以全面了解案情及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五是复查后的处理。检察机关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应根据案件情况、新证据、新事实,作出是否继续羁押、应继续羁押时限等明确的决定。

2、量化机制

量化机制主要针对强制措施期限以及取保候审中保证金的数额。虽然新刑诉法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三种强制措施都规定了相应的最长适用期限,但并未对具体的犯罪事实应适用多长期限进行量化。构建量化机制,依据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情况予以综合考虑,明确应适用的期限范围,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也能够在具体的办案中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内涵。

支行工作措施范文4

【关键词】工程担保;作用;措施;

前言

我国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市场主体的信誉观念和履约意识还比较薄弱,致使工程风险大大增加,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是我国建设主管部门长期以来为了控制工程风险,减少或避免工程建设安全事故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1 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背景

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是我国建设市场管理体系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举措, 也是我国工程建设市场运行机制需要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面临着三个背景。

一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首先,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目标, 我们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特殊性在于, 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被打破, 但市场经济的新秩序还没有完全确立。市场保障体系还未健全。很多市场行为不规范, 规则不透明。如在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严重,信用合同随意践踏, 不公平竞争以及由此滋生的腐败现象等。针对这些问题, 国家建设部在 2000年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把实行工程担保制度作为 “十五” 期间的一项重点工作, 要求在“十五” 期间有重大进展, 2003年在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工作安排中再次提出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以建立市场信用约束机制的要求。因此, 搞市场经济, 就必须研究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新的市场管理手段, 建立工程保险与工程担保制度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方向。

二是建设规模的要求。中国经济进入了快速成长期, 面临巨大的规模建设的任务, 从事建筑业和建筑行业管理必须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面对空前的建设规模, 仅仅依靠行政管理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一些死角管理覆盖不到, 或是力度不够, 工程质量事故时有发生, 且破坏性有不断增大的趋势, 当前, 这种大规模建设还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如何有效地加强建筑业管理, 提高工程质量, 尽快建立和完善工程担保制度, 以市场经济的手段来控制工程质量风险是非常必要的。

三是国际竞争的要求。中国加入世贸组织, 就是使中国经济全面与国际接轨。市场要接轨, 市场体制也要接轨, 大家都采取同样的游戏规则参与市场竞争。中国入世对建筑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中国入世并不仅仅是门户开放, 让外国企业来中国赚钱, 我们的企业也应尽快成熟起来, 尽快适应国际竞争,也要赚外国人的钱。作为一个建筑业大国, 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 我们在国际建筑业市场所占的份额与我们应有的地位还很不相适应。如何帮助我们的建筑企业提高竞争力, 适应国际竞争, 并进一步帮助我国建筑业扩展国际市场份额, 把我们的队伍带出去, 是我们建筑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工程保险和担保制度是国际惯例, 中国建筑业缺乏对工程担保的了解和应用, 正是影响中国建筑业走向国际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 我们的建筑企业要尽快熟悉这一国际惯例, 在与国际市场环境相接轨的国内市场中得到锻炼并尽快成长起来。

2 工程担保制度的作用

工程担保制度在国外已实行了一百多年, 是在不断地探索中创造出来的, 应该说, 这项制度是适合市场经济的, 它的成功实施, 对于提高我国工程建设水平, 加快与国际接轨, 对规范建筑市场, 特别是市场主体各方的行为;对提高工程质量, 确保工期, 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可以有效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目前由于缺乏有效的经济责任约束机制, 政府使用单一的行政手段进行管理, 出了问题都找政府解决, 房地产纠纷找政府, 拖欠工程款找政府, 工程质量问题找政府,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可以这么办,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对不能这么办。如果推行工程担保, 谁担保谁负责, 谁违约谁赔付, 无形之手自有公断。

二是可以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生活中人们干一件事,都要经过权衡得失才做出决定。在建筑工程领域腐败发案率之所以高, 如此多的人敢置国家、社会、人民利益不顾受贿贪利, 说明他们的收益远远高于风险和成本, 也说明了我们的机制存在着漏洞。惩治工程腐败是必要的, 但只惩治一批腐败分子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更应从源头入手, 用看不见的手去制止腐败。惟其如此, 建立工程担保制度便是当务之急。

三是可以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 有效防止房地产炒作过热现象。当前, 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之所以盛行,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保证机制不健全, 不完善, 为自我约束不强者乃至某些不法之徒或见利忘义者钻空子打开了方便之门。无序竞争, 狂炒房产说到底就是政府部门还没有为建筑市场提供一个完全平等竞争的平台, 一些符合经济规律的游戏规则还不尽完善健全。从这个意义上讲, 利益制约机制的规范才是釜底抽薪的办法。而启动工程担保之舟让我们看到了驶向成功彼岸的希望。

四是可以有效建立信用经济的稳固堤防。市场经济的核心是信用经济, 我国工程质量风险居高不下,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用机制不健全, 诚信意识不强。建立工程担保制度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促使建设市场多方主体把信用放在第一位。信用的形成是长期, 重复的结果, 用经济学语言讲, 信用积累是一种沉淀成本。沉淀成本越高失信的机会成本也就越高。也就是说, 因此带来的损失越大。信用机制有一个特殊规律, 即一旦丧失就很难再重新建立起来, 千日之功, 毁于一旦 可以形象地说明建立信用比毁坏信用难的多的道理。当前建筑市场失信毁约是无法回避的突出问题, 不敢说是肿瘤但至少可以说是长在我们国家经济肌体上的固疾。因此, 建立守信则受益、失信则受罚、利益制约、相互规范的监督制约机制, 让不同的人按同一游戏规则办事, 利人的同时实现利己, 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市场经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

3 推行工程担保应注意的问题

设立市场准入机制。对担保企业从注册资金、人员等方面设立一个较高的门槛,加强对其管理,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和赔付能力。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有必要实行政府强制,使得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逐步向市场化运作。加强对担保企业的监管,建立再担保机制,化解担保企业的风险。 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和信誉认定,通过信用建设推动整个行业发展,对于不讲诚信的各方主体要逐步清出建筑市场。进一步建立规章制度,以规范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要从业主、承包商、担保人、政府管理部门四个方面加以规范,通过建立成熟的各方主体之间监控制度,最终形成真正市场化运作的工程担保新机制。工程担保不是一剂灵丹妙药, 包治百病, 它只是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一个机制。工程担保只有和以前行之有效的多种制度结合起来, 才能更好发挥其作用。同时, 工程担保是一个新鲜事物, 在我国还不成熟, 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 建立我国工程担保制度应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通过立法和合同管理, 推动工程担保的开展。鉴于我国工程担保在法律、法规范畴尚属于空白的实际, 在建立和推行工程担保方面, 应循序渐进为宜。当前, 可由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文, 以推进工程担保制度的建立。同时, 除在起草或修订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时, 应注意参照 FIDIC条款等, 制订有关工程担保的条款外, 还应抓紧研究制订各种工程担保的系列合同示范文本。第二步, 力争以政府名义出台文件, 加大工程担保的力度和影响。并成立专门管理机构, 发展和建成一批专业担保公司, 使工程担保在建筑市场得到较为普遍的应用。第三步, 应以《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担保法》《合同法》等为依据, 用 3~ 5年时间将工程担保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

二是突出重点, 规范动作, 逐步推进工程担保制度的建立。从我国实际出发, 应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 当前应当重点推行投标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业主支付担保和保修担保, 用市场经济手段和责任链条制约和规范业主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保质、保量、保期完成工程, 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拖欠工程款的老大难问题。在担保过程中, 虽然目前市场管理体系在一段时期内不能取代目前的状况, 但政府部门应通过立法和监督执法, 用市场去约束和相互约束的办法来减少管理过程。在行业内部逐步建立自律和诚信体系, 向市场选择、市场准入这两方面过渡, 使得建筑市场主体的行为更加规范, 逐步建立起符合国情的工程担保制度。

三是研究制定合理的工程担保收费标准, 其费用应计入工程成本。由于建筑市场还不规范, 加上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 建筑业一直属于微利行业, 企业资金积累十分有限。同时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建设单位的资金也比较紧张。因此,政府对工程担保的收费标准应当加以宏观调控, 不能完全照搬照套国外的做法。具体的收费标准, 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根据工程的类型、风险的大小、业主及承包商的信誉等测定调控幅度, 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担保是直接为工程服务的, 其费用应当计入工程成本, 在国家和地方的工程造价管理中, 应当研究解决其费用的成本立项问题。业主也可以将通过招标竞争节省下来的资金, 拿出一部分用作保费的开支。

四是培育形成担保人市场, 积极发展工程风险管理中介咨询机构。建立和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必须有一定数量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担保人, 形成具有竞争机制的担保人市场。除了要充分发挥银行的作用外, 还应当积极培育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担当担保人。对于设立专门的工程担保公司, 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订审批条件, 根据其自有资金实力、专业技术力量等, 确定允许开展工程担保的业务范围, 并对其设立后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的信誉状况等进行定期评估。要培育和发展工程风险管理中介咨询机构, 包括工程担保的经纪人、人。工程风险管理咨询公司受业主或承包商等委托, 与担保人洽谈合同并代办有关事宜, 或从事工程风险管理技术的研究开发, 开展培训和工程风险咨询。

五是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着手组织进行试点。建立和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必须大力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普及工程担保知识。同时, 要选择有条件的市地进行试点, 在摸索和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以点带面, 逐步推开。在试点中, 应注意研究和处理好实行工程担保后所形成的监督机制, 同现行的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监督、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等机构的职能关系问题, 为开展工程担保创造有利条件。

4 结语

建筑行业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决定了它是一种高风险行业,工程担保作为化解风险的一种手段,若要得到长足发展,应建立在扎实的信用体系基础之上。希望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们共同努力,为工程保证担保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行业及社会环境。

支行工作措施范文5

关键词:城市建设园林绿化植物多样性措施

中图分类号: K928 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在城市建设工作中,园林绿化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提高绿化效果,必须注重提高植物的多样性。在城市建设园林绿化中,体现植物多样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能够丰富园林景观、提高园林规划水平、增强园林绿化效果。但由于受到人员、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当前城市建设园林绿化当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一个突出问题是植物多样性不足,绿化效果不佳。为应对该问题,今后在实际工作中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城市建设园林绿化中体现植物多样性,从而提高绿化效果。

二、城市建设园林绿化工作的现状分析

事实上,很多绿化单位认识到城市建设园林绿化工作中体现植物多样性的重要作用,并注重采取相应的措施,体现植物多样性,提高绿化效果。但由于受到人员、制度、技术水平等的制约,当前城市建设园林绿化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所用的植物品种单一。调查显示,在城市建设园林绿化中,可运用到园林绿化的植物不少于4000种,但绿化实际中运用的只有几百种植物。很多大城市,如武汉、昆明、南京、杭州等,园林绿化所用植物还不足五百种,北方城市园林绿化中所用的植物更少,很多城市采用大树进城和大片草坪的方式进行绿化,难以体现植物多样性,影响绿化效果。

2、绿化中当地植物较少。城市建设园林绿化中,如果利用本土植被能够提高成活率,提高对当地环境的适应性。但很多工作者往往片面追求新颖性,盲目引进外地植被,导致园林绿化缺乏地方特色。今后需要改变这种情况,在城市建设园林绿化中,以本土植被为主,辅以其它植被,更好的体现植被多样性,提高绿化效果。

三、城市建设园林绿化工作中体现植物多样性的措施

1、采取相应的措施,丰富植物的生长环境。城市建设园林绿化工作中为体现植物多样性,需要对当地地理环境全面考虑,结合地理环境特点,合理进行地形设计,并应该根据自然环境选择恰当种植物种,为这些物种生长创造良好的条件,促进多样植物的生产,提高绿化效果。如,在植物生成中应综合全面考虑湿地、水面、平地、起伏程度、坡度、坡位、坡向等等,同时还需要结合当地阳光、热量、水分、土壤、肥料等因素进行考虑,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为植物种植创造良好环境,促进植物生长。另外,地形起伏能够营造阴阳向北的地理环境,会产生干湿差别,为一些植物生长创造良好环境,水生、旱生、沼生、湿生的植物就可找到适宜的环境,进而在绿化中有利于体现植物多样性。具体措施可以如下:在园林绿化中,可以喜树、榆树、广玉兰、香樟、雪松、悬铃木等高大乔木为背景,以观赏类的花叶植物,如金丝桃、海棠、桃花、梅花、紫薇、白玉兰、樱花等为前景,对这些树种进行合理搭配,有利于提高美化效果。地表植被可种植四季草花、麦冬、葱兰等。水景空间植物的布置要栽种耐水性强的植物,如半边莲、水松、池杉、落羽杉等,通过这样的布置,能够满足植物生长需要,丰富树种,体现植物多样性,提高绿化效果。

2、加强园林绿化规划,使园林绿化具有层次感。进行城市建设园林绿化的时候,为提高绿化效果,应树立立体感和空间感,避免出现广场化倾向,设计中要尽量向地面以上的构筑物空间扩展,对不同平面,不同立体空间,应设计高度不同的乔木、灌木、花卉、地被、草坪、藤本植物等。为提高层次感和空间感,丰富植被种类,有必要对雪松、水杉、银杏、丁香、合欢、红枫、连翘、萱草、郁金香、马蹄金等植物进行高低错落的组合,将这些植被进行合理组合,搭配成具有层次感的橱窗形式,矮前高后,进而增加立体轮廓的丰度,营造出更加丰富的植物景观。通过这种方式的搭配和设计,能取得良好的绿化效果。除此之外,在城市建设园林绿化设计中还要对护坡、屋顶、墙面、栏杆等进行绿化,以便形成垂直绿化和悬垂绿化,见缝插绿,种植悬垂、攀援和藤蔓植物,包括爬山虎、紫藤、常春藤等,采用这种设计策略,能够增大植物富集度,增强立体景观效果,进而实现提高绿化效果的目的。

3、根据不同植物的特点,提高植物的可观赏性。进行城市建设园林绿化的时候,要掌握各种不同植物的观赏特点,根据绿化的具体需要进行合理设计,以更好的体现植物多样性特点。园林植物观赏特性是丰富多彩的,关键是能够灵活运用。观花类型中有春夏秋冬不同的植被类型,樱花、玉兰、杜鹃、荷花、、腊梅、海棠等等都是良好的观花植物。观叶植被也有不同的类型,如亮叶类、异形叶类、彩色叶类等等。此外,不同植物在叶片大小、形状、色泽、质感上有着不同特点,能够获得不同观赏效果,一些植被的叶片在秋天变红,往往收到独特的观赏效果。观果植物也有多种多样,如火棘、枸骨、山楂、南天竹等,它们的果实也有着独特色彩和景致,值得人们观赏,为人们视觉带来美感。进行园林绿化设计的时候,要将这些观花、观叶、观果的植被结合起来,满足人们观赏要求,获得最佳观赏效果。另外,树皮色泽、条纹粗细、枝条的力度等也具有很好的观赏效果,进行合理组合更能够满足人们观赏需要。这些不同植物观赏景观,为设计者也提供了丰富素材,一般的策略是,同一景区通过相似观赏特性的多种植物来表现,而不同景区则运用各种观赏特性的多种植物来配合。在设计中,通过采取这样的策略,不仅能够营造丰富多彩的景观空间,还能够提高植物的丰富度,体现植物多样性,为人们的观赏营造更好的氛围。

4、加强人工设计和规划,营造相应的人工绿化群落。目前,在植物配置中主要采用零星点缀方式,包括自然式、三株一式、五株一群等,该方法源自传统自然山水园林种植设计。但在城市建设园林绿化工作中,要适当参照当地自然植物群落生活型谱,利用群落结构上的成层、镶嵌、周期性等特点,对植物进行群体集中方式种植,使树丛和树群能够得以有效结合,形成景观效应,同种个体的相互协作和环境效应往往更大,比单株或者零星种植的效应更好。此外,从整个生物个体成长来看,多数植物是以群体的方式存在,并形成一定规模,能够更好的生长并展现观赏魅力。所以,增加人工群落也是一项必要措施,能够更好的体现植物多样性,今后在城市建设园林绿化工作对此必须重视。

5、利用多种植物进行绿化,丰富绿化植物品种。园林绿化工作中,应该避免重复种植和单一种植情况,在同科、同属、同种中充分利用植物的不同观赏特性和高度,尽量实现多样化的植物种植方式。如,蔷薇科约有120属,蔷薇属又有150种,在修建蔷薇园的时候,要将珍珠梅、火棘、海棠、木香、樱花、月季、桃花等合理配置,以达到丰富景观的目的,让一年四季都有不同景观,实现园林规划中植物多样性的目的,更好的满足人们观赏的需要。

四、结束语

总之,城市建设园林绿化工作中体现植物多样性具有重要的作用。今后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认识园林绿化中存在的不足,并根据具体情况,从植物生长环境、植物多样性、植物品种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以便在城市建设园林绿化中更好的体现植物多样性,提高城市绿化效果,营造良好的绿化环境和氛围。

参考文献:

[1]胡金富.生态园林的建设方法与养护管理技术[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11)

[2]刘宝玉.浅论园林规划及其设计方法[J].科技向导,2011(4)

[3]纪羽东,欧刚军.园林规划中如何体现植物多样性[J].城市建设,2013(18)

支行工作措施范文6

关键词:财政局;财务管理;管理制度

近几年来,针对财政局机关经费较紧、支出管理难度大等情况,我国财政局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一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制度建设上,从健全财务管理入手,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务制度的贯彻落实。

一、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不断提升预算编制质量

单位预算编制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业务,该项业务不仅贯穿于企业各个单位,而且还直接影响到单位资源使用效率,所以加强单位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质量至关重要。首先,加强基础信息管理,构建人员信息库与车辆信息库,为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提供依据,以保证预算编制质量;其次,做好对年度收入与支出结构、增收节支潜力等多方面分析工作;最后,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积极推行项目支出滚动管理,找准项目管理关键点与着重点。

二、建立经费限额制度,严格控制经费限额

要求财政局构建与执行健全的经费限额制度,以该项制度为依据,结合各单位以往支出状况及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地为各单位制定经费限额指标,并由国库收付中心负责控制经费限额工作。另外,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局内财务制度开展报账业务活动,即严禁对经费限额超支的单位进行报账,鼓励各单位在保证工作效率与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公用经费支出。

三、强化公用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支出规模

1.加大“三项费用”管理力度。“三项费用”指的是差旅费、会议费及招待费。近年来,我国国务院曾在多项政策法规中,明确要求加大对“三项费用”管理力度,以达到控制公用经费支出的目的。为此,需要财政局选派一名资深财务人员专门负责单位经费管理,如建立经费台帐,详细记录单位各项经费收支,至月末还需做好经费支出统计工作,并以报表的形式上报上级主管单位,由其进行审查,并依据所制定的财务报表有针对性地进行公用经费管理。

2.加大固定资产管理力度。固定资产在各单位总资产中占据相当大的比重,为此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即就固定资产购置环节而言,需由各单位事前申报,之后由领导审批,待审批通过后,由相关单位组织依照政府采购流程开展固定资产采购活动。同时,各单位应以节约性、有效性原则为指导开展固定资产添置工作,切实做好资源合理利用,最大限度上规避资源浪费、流失现象的发生。除此之外,任何固定资产均要第一时间入账核算,详细予以登记,要求固定资产管理单位经常性检修机械设备等类固定资产,以延伸器使用寿命。

3.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力度。财政局应做好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教育各单位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要求各单位开展采购业务时事前做好采购计划,以防重复采购、盲目采购现象,同时,各单位将需要添置的物品明确列示于《政府采购目录》中,由政府采购部门统一集中采购,以保证采购的有效性、科学合理性,充分发挥单位资金的使用价值。

四、落实民主理财制度,积极推行财务公开

财政局财务制度明确指出,单位各项经费开支必须同时具备审批人、经手人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签字,再加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公章,才能够符合报销入账标准,否则将拒绝报销入账。同时,财政局应定期对外公开各单位预算执行状况与经费收支状况,自觉接受广大社会公众监督。另外,财政局内部审计机构、监察机构等部门应做好对各单位收支状况审计监督工作,对落实财务制度较好的单位予以奖励,严厉惩处那些违反财务制度的单位。

五、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1.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严格财务管理关键环节来抓,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不断完善财政业务操作规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杜绝财政管理中的随意性。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基本数据信息、支出标准等各个方面的基础工作,促进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提高财政管理效率。

2.定期开展财务评审活动。定期对各乡镇财政所在各项会计业务进行综合评审,具体由各乡镇的会计人员将会计账本、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统一集中到县局,由财政局评审组对会计业务进行集中评审,通过开展财务评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管理水平,并把财务评审作为一种促进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使乡镇财政会计核算更加严谨、财政财务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

3.加强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业务检查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专班到各乡镇进行业务检查,及时纠正各所业务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局机关内部和各乡镇财政所在执行财务制度、会计业务科目运用等方面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对各乡镇财政所的总预算会计、统管会计、农村会计在结账、建账、记账和财务管理方面进行核查,促进会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1]王 琦: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城市经济.2011(15).

[2]何大勇:建设节约型机关应提高财务管理水平[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8(22).

[3]张 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J].经济研究导刊.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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