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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年度报告范文1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songjh”为你整理了这篇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安委办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县贯彻落实市安委办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20〕42号)文件要求,对照整改任务问题清单,我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安委会办公室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共性问题整改情况
(一)“五个年”活动不扎实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决战年”方面
问题1:督导检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交警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督查,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抓责任。严格日常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双重督办并闭环管理,对督办不力的行业部门约谈通报,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移送交通运输局进行处罚。持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管理和重点路段为重点,始终将其作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源头关键,坚持常态化排查隐患,动态化整治清零。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9处,整改完成2处,其他尚在整改当中。
2.“以案释法宣传助推教育年”活动方面
问题1:“以案释法”效应未显现。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局结合安全生产、禁毒宣传、电诈等宣传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拓展宣传教育内容,由县局指挥中心牵头,交警、治安、刑侦、网安、法制、禁毒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6次富有**特色、反映公安机关工作亮点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七进”宣传活动148次,文明交通讲习121次,举办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1次,媒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239起,在省级新媒体网站刊播交通安全宣传稿件10篇,在各类报纸刊登新闻信息29篇,交通安全提示信息223条,全力助推“以案释法宣传助推教育年”活动上水平、上台阶。
问题2:企业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无培训档案、无签字。
整改情况:我局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培训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对发现培训流于形式和弄虚作假的相关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厉处罚或移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3.“借智聚力查处隐患推动年”活动方面
问题1:“以案释法”效应未显现。
整改情况: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制度并严格落实。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全县专家库并适时更新,积极与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进一步完善专家费发放制度。
4.“实战演练提升战力建设年”活动方面
问题1:政府层面综合演练少,与“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进一步细化应急演练方案和脚本,增加演练科目,积极参加9月份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地震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开展1 次县级层面综合性应急演练。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演练计划,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适时组织开展行业领域综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实战能力。
问题2:各企业应急预案不及时、无计划、无总结、无评估、做样子、走过场。
整改情况:及时督促企业加快修订完善相关预案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利用日常工作检查对企业应急演练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指导,督促企业规范应急演练内容和程序。修订、完善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预案 》、《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事故现场处置工作预案 》等4个预案,制定《道路交通应急演练方案》,分别于5月30日,组织开展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演练,于6月9日,组织开展了运输危化品车辆事故现场处置演练。演练活动为快捷及时、高效稳妥地处置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增强应急抢险能力奠定了基础。
(二)专项整治三年进展不平衡
问题1:未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专项行动无实质成效。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召开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重点就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整治重点内容、目标任务等方面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治安、交警、禁毒等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对行动方案照抄照搬不切合实际的,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人人知晓、全员参与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督查、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三年行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跟踪落实整改到位。
(三)年度目标任务推进落实不力
问题1: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县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思想认识,发力攻坚,按照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
问题2:应急预案体系尚未健全。
整改情况:我局按照省、市总体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积极与上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沟通衔接,修订完善并通过专家评审的县级层面1 个总体预案和9 个专项应急预案施行,健全完善全覆盖、多层级应急预案体系。
问题3: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我局将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管执法的重点内容,全面督促交通运输等企业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对相关部门“六大体系”和“九大工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强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二、市安委会办公室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政府和部门问题整改
问题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只有文件部署,工作无实质进展。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召开三年行动推进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3 个专题实施方案、12 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思想认识,发力攻坚,按照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
三、县安委办、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自查全县安全生产问题整改
问题1: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不及时,会议召开不认真、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我局治安、交警等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守红线底线,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本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问题2:分管安全领导学习不认真,日常安全检查不严肃,隐患问题胡抄乱写。
整改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本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本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强化思想认识,积极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问题3:对发生在行业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纠纷处理不积极,推诿扯皮。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制度,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人员分工,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化解安全生产事故纠纷。
问题4: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不切实际。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会,对三年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对制定的三年行动方案开展自查,对行动方案照抄照搬不切合实际的,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贯彻落实。
问题5:道路交通领域、建筑领域日常安全监管不严,宣传教育不到位,事故多发。
安全生产年度报告范文2
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一)为强化公司财务管理,发挥财务部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合理调配和使用资金,加强成本控制意识,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特签署20**年度财务部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①定期上财务报告:月度报告于次月15日之前提交;季度报告于季度结束20日内提交;中期报告于7月20日前提交;年度报告于次年元月30日前提交;
②准确、完整提交财务报告,明晰各项债权债务。
二、职责: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规划和收支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执行情况;
2、审核公司计划内的资金使用;
3、控制生产经营成本,压缩各项成本、费用开支;
4、开辟财源,筹措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进行成本预测、控制、核算、分析,降低消耗、节约费用,确保公司利润指标的完成;
6、评审公司经济合同,并监督执行;
7、分析公司经营成果,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措施;
三、义务
本部门人员应当遵守甲方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甲方利益,全面完成本责任书第1条规定的部门目标;
本部门人员应弘扬企业文化,传递企业精神,贯彻执行三标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端正作风,诚信做人,维护公司声誉;及时协助项目部回收工程款,确保资金运转、减少坏帐损失;向总经理或股东会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或不定期向相关领导报告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以便领导及时进行决策;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本部门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甲方章程、规章制度及本责任书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目标奖惩
1、本责任书的落实完成情况考评结果与浮动工资、年终奖金挂钩。
2、在目标考核中,对不能完成目标计划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公司有权进行调岗、降薪及劝退处理。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效力。
六、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本责任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八、本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总经理签署:
年月日
目标责任人签署:
年月日
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二)范文1: 财务部目标责任书
根据公司20**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的要求,加强各项工作目标及措施的落实和成本控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结合财务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年度财务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销售收入全年实现5000万元。
2、回款率确保95%,力争100%。
3、融资3000万元。
4、错帐率为零。
5、做好全年度企业运营分析、成本核算及经营过程中
产品及工程成本控制。
6、确保成本目标控制在最低限度。
二、目标要求:
1、负责公司所有财务的把关,监督和核算管理工作,按月及时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提供会计报表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表,按年度向股东会做财务决算报告,为董事会和总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公司资金运营的安全,做好财务保密工作。
3、组织实施财务监督,促进企业的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工作,对公司的耗费和经济效益做出正确、及时的反馈。
4、负责对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盘存及账簿的管理、核算和监督公司各项财务物资的收发存以及保管和使用情况。负责公司的成本核算、设备折旧、费用摊提、原材料报损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安全。
5、做好项目资金的执行计划,及时调整项目资金预算及实际执行情况的差异。负责对项目负责人每月经济责任执行情况的详细考核,并做出季度、年度兑现数额。每月及时向销售部门提供工程项目的财务费用和回款数据,服务销售工作。
6、每月定期检查现金出纳的库存现金和往来账目是否相符,检查材料会计输票的及时性和对各部门目标的经济责任考核的准确性。
7、负责对工商、税务、银行等职能部门组织的检查、年审、审计、转贷及交办的表格、报表的编制工作,处理好与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
8、对企业投放的新产品做好成本核算,提出产品投放指导价格。
9、做好融资工作及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10、做好本部门信息上报及与公司其他部门的相互配合工作。
11、做好安全生产(包括资金安全和生产安全、做好公司的保密工作)。
三、奖罚办法:
1、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岗位管理要求的绩效考核指标,结合同期部门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评定,每季考核兑现。
2、每季度考核完不成任务者,给与警告或免职。
3、违章造成工作损失或失职造成工作损失者,承担50%经济责任。
安全生产年度报告范文3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并确定二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指示的精神,在局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的大力领导组织下,我局拟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和《玉林市体育局办事指南》小册。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统计信息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完成“全区政府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和“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共享平台”两个平台中有关本局内容的信息录入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及时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及时、准确、全面地为党政领导、各个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信息,充分发挥咨询、监督等功能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目前,我局对外政府信息的载体主要有: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玉林市体育局网站。提供互联网电脑和纸质文本文件查阅两种方式,方便社会公众,及时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报送“一中心两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落实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
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以公开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我局无相关信息公开情况。
(二)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情况
我局无相关信息公开情况。
(三)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情况
我局无相关信息公开情况。
(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
(五)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改革、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收费等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无相关信息公开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局本年度无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在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公布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据统计,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三个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玉林市体育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组织机构、 计划总结、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法规公文、政策解读、群众来信、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九大类,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体育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以及答复群众来信等方面的信息,并注重信息更新的时效性。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制定了我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备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信息公开无收费或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安全生产年度报告范文4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生产操作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和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和主力操作。
4、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
5、凡员工违反上述安全生产守则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罚。
二、农场生产过程管理制度
1、严格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
2、配备专职监管员,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3、投入品使用安全规范,采收符合安全间隔期和休养期要求。
4、积极应用物品防治,合理使用生长调节剂型。
5、禁止使用禁限用农(兽)药或其他化学物质。
6、使用的相关药剂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
7、制定应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图,积极参加生产技术培训,自觉接受监管部门检查和消费者监督。
三、农场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1、农业投入品实行专库专储,配置明示标牌。
2、库房防潮、防鼠、防火,物品分类摆放,排列有序,整洁卫生。
3、农业投入品来源清楚,消毒药等药剂“三证”齐全。
4、实行专人专管,规范做好物品出入库登记记录。
四、农场主负责制
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切实发挥其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乡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第四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成员身份加入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六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七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八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执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工商部门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公示。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九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十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十一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十二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开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第十三条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第三章标准化生产制度
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
第十七条家庭农场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
(一)种子、种畜管理使用:严格控制种子来源,购买和使用的种子必须具备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引进种子必须有检疫证明;有专门的种子仓库和保管人员,种子应有详细的进库、出库记录,过期种子应及时清理。引进种用畜禽的,在引种之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及时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报检点报告,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二)农药、化肥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执行,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以及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使用农药和随意加大用药量。设立专门的农药仓库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核对农药的数量、品种和“三证”后,方可入库。积极使用生物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预报,规范用药,做到适时防治,对症下药,并注意农药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药效。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配合检测部门开展检测,严格防止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严格执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以多元素肥料为主,单元素肥料为辅;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必须购买“三证”齐全的产品,不施用城市垃圾。肥料应按种类不同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仓库贮存。
(三)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认真审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检查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方可购入并妥善保管。严禁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性激素、镇静剂等。禁止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入、使用、诊疗按要求进行记录。
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应按照产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有条件的要聘请固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专家顾问,专门负责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测服务。
安全生产年度报告范文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3年,我办按照“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加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办根据本单位领导的职务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变动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市法制办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主任、调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秘书科,具体负责相关事宜,并落实了专门的信息管理员负责信息的收集、编辑、更新、公布等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有序。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办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玉林市法制办重大事项社会听证制度》、《玉林市法制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玉林市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答复工作,加强行政复议的监督力度,积极受理不服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案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提供保障。对拟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防止信息向社会公开,2013年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事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新编制和更新《玉林市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玉林市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信息渠道。我办主要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玉林市云政务平台对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管理。及时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报送“一中心两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以公开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我办无此项职能。
(二)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情况
我办认真执行财务公开相关规定,对财务收支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通过工作例会、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三)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情况
我办无此项职能。
(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情况
我办无此项职能。
(五)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改革、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收费等信息公开情况。
我办无此项职能。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2013年度我办未发现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 信息的情况
我办按照《条例》规定在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公布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013年我办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玉林政府门户网站法制办子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玉林政府门户网站法制办子网站工作动态206条,部门文件12条,通知公告12条,法规公文、政策解读2条,计划总结3条,行政复议6条。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机构概况3条,工作动态12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4条,行政执法、监督、应急管理、决策信息11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布2条,无通过新闻会及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存在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隐瞒事实不公开、推迟公开、漏公开等现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积极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部门文件等方面。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2013年,我办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工作,及时按要求对政府网站信息进行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我办2013年度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件,但申请人要求公开的事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指的政府信息的范畴,我办发函告知了申请人。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我办2013年度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事项。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办在办公室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接待场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并加强日常维护,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免费查询,不收取任何公开、查询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办2013年受理了6件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现已审理完毕。其中维持4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申请1件。
2013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安全生产年度报告范文6
(一)根据年检工作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结合的原则,由县国土资源局实施本县辖区内采矿权年检工作。
(二)县内凡持有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必须接受年检。
二、年检内容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年度开采设计实施情况。
(二)采矿权人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依法采矿情况。
(三)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及采矿权转让。
(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三率”情况。
(五)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等法定费用缴纳情况。
(六)矿产资源储量占用登记、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和采矿权标识牌设立情况。
(七)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情况。
(八)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及产品流向情况。
(九)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实施情况。
(十)依法填报统计报表或资料情况。
(十一)采矿权抵押、冻结、查封情况。
(十二)日常监督、检查、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受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履行情况。
(十三)有无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
(十四)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内容。
三、年检所需资料及提交时限
采矿权人应当向年检实施机关报送下列材料并接受年检: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报告书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总结
(三)矿山储量年报
(四)矿产资源基础统计表
(五)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地下矿山提供)
(六)有关发票复印件
1.矿产资源补偿费
2.采矿权使用费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七)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八)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十)煤炭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煤矿提供)
(十一)采矿权人对报送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企业盖章)
四、年检结果的确定及处理
(一)年检实施机关审查采矿权人报送的年检材料和进行必要的实地核查后,对符合要求的,作出年检检查的决定,并在采矿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返还采矿许可证副本。
(二)年检实施机关在年检中发现采矿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1.故意逃避或拒绝接受年检的。
2.提交的年检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的。
3.未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转让手续的或采矿许可证过期的。
4.未依法履行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纳义务的。
5.未设立采矿权标识牌、未依法履行矿产资源储量占用登记手续、未按要求开展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和不提交矿山储量年报的。
6.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三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7.未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的。
8.超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开采的。
9.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