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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合同范文1
乙方:(商)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指定乙方为(北京)地区商。
二、乙方的区域为 .
三、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任务指标:在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
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 元或首批款 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上海佰萃堂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处理程序 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⒉验货程序 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⒊退换货处理程序 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
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证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
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处罚约定 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销售甲
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 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 ③乙方信誉度下降; ④乙方低价倾销; ⑤乙方向非区域调货、窜货; 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 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化妆品合同范文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公司承办的“_____ ” 于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在“_____ ”举办,为了使本届展会圆满成功,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化妆美容杂志》上刊登甲方资料整版彩色广告一页(规格:未定)。本美容杂志为月刊,特别注明∶该美容杂志改版中。
二、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化妆品网》上以首页图标链接形式作展会宣传,内容由甲方提供,甲方的广告图标(Banner、Logo)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
三、时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累计____月。
四、乙方为甲方在网站及_____会员中通过E-mail展会信息。甲方为乙方在会刊、传真等宣传资料中以“媒体支持机构”宣传乙方。并以网上互动合作伙伴宣传爱美丽交易网。
五、乙方免费为甲方在( )提供网上互动交易展平台、让参展企业上传产品,真正实现网上网下展会同时互动,网上展会免费为参展商提供交易平台一个月。并独立网页宣传整个美容展会企业网上交易展。
六、乙方在网站上免费为甲方参展企业刊登企业产品报价信息_____月。
七、乙方将在甲方举办的展会上免费发放《_________化妆美容杂志》给参展企业和参观人士。
八、甲方为乙方在展会期间免费提供3X3标准美容展位一个并在展会会刊上刊登乙方文字资料简介。甲方允许乙方在_____展览会所取得的展台上销售乙方产品。
九、其他事项
1.甲方在协议签署后五日内将全部协议事项以互换方式与乙方合作,应甲方以互换会刊广告行式互换,并将广告图标及有关文件在三日内交给乙方,如有延误由甲方自担责任。
2.乙方在收到款项后二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甲方的广告上网工作(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如遇广告文件本身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解决。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广告在协议期内的指定位置不变,如遇位移应按优化原则处理,或主动与甲方洽商,征得甲方同意。
4.协议到期前甲方如有意向续约,须提前二周与乙方联系确认。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化妆品合同范文3
关键词:木材加工 现状 对策
一、木材加工在敦化市经济发展中的成效
1.注册了一批木制品加工产品商标,给木制品注册商标,起一 个符合产品特点,叫的响的牌子,是实施木材加工企业产品品牌战略的基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注册木树加工;产品商标达22个,其中丹峰地板、敖袜家具、亚威地坂、宝源屠实木门、吉森地板、通宝胶合板等一挽本梅加工产品商标已经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2.制定了一批木制品产品标准。近几年,我局先后帮助企业制定了实木模压门、指 (拼)接地板、车用胶合板、曲线地板、实木装饰门、菜板、集成材等产品标准,为企业生产和销售提供了技术依据。
3.涌现了一批名牌木材加工产品。如福敦模压实木门,敖林实木书柜,福敦实木复合地板,阳光木业实木地板,丹峰林业实木复合地板及纤维板,油画笔等,先后被评为省 (州)名牌产品,这些名牌产品的创立,提高了企业和产品知名度,扩大了产品市场份额。
4.木制品加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返几年,木制品加工企业积极争取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及ISOI,I000环保体系认证,目前全市通过质量认证的木制品企业已达12 家, 福敦木业,新元木业相继通过了双认证。
5.木业市场较为发达。全市目前木材加工业规模企业 (产值500万元以上)已达到近50家,小型木材加工企业近400家,从业人数近3万人,产品涉及地板、实木门、家具、胶合板、纤维板、封边条、木线、集成材、冰勺、生筷子等30 多种木材加二产品年交易额达69637万元,其中地板交易额达2.6亿元,年生产260万平方米,年创汇5000多万美元,成为木材加工产业主导产品。另外,由于我市是国家重点林区,林木蓄积量达10,599 万立方米,约占1/_LO,年采伐量120万立方米,树种多,木材品质好,载市已成为区域性木材交易地和集散地,木材交易在东北区域及至全国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周边地区木材都通过我市中转向国内外流动。全市已基本形成了以城效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为主要载体,以国内外客户为支撑,以木材加工产地市场为依托的市场流通体系。
二、问题
生产流通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我市木材加工产品品牌,总体上看,产品品牌的知名度还不高,市场竞争力还不够强,企业生产还处子“小、散、弱”状态,尚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1.品牌规模不大。目前全市木材加工产品注册商标虽然不少,相继争创了一些省 (州)名牌,但知名品牌不多,知名度高,商业价值高,市场份额大,影响面广的精品名牌极少,国家名牌更是空白,大部分木材加工产品仍存在“诸侯割据、各自为政”现象,如全市地板市场,我市木材加工企业基本都生产,但个生产企业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各有优势,又各有缺陷,普遍存在“有产量无市场,有市场无品牌,育品牌无规模,有生产无标准" 的情况,没有形成组团出击,集中打响品牌战的合力,这与我市木材交易集散地极不相称,也是我市木材加工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的根本原因所在。
2.加工率和科技含量不高。我市木材加工产品加 工率不高,大都分为 级产品,很多企业还处于生产板条、木方状态,地板毛料状态,产品科技含量偏低,附加值不高。
3.技术装备落后。全市除极少数大型木材加工企业拥有比较健全的装备外,绝大多数企业设备简陋,许多关键设备短缺 (如干燥设各),很多小型企业只有抵档旋切设备,整体技术装备水平非常落后。
4.产品质量不稳定。根据我局及相关监测部门抽样检测结果,木材加工企业质量波动铰大,约有一半以上的企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国家限制使用的超标醛胶,目前,尚有企业继续超标使用,绝大多数企业的环傈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限制了木材加工制品的销售和出口,成为创立品牌的“绊脚石”。
5.宣传力度不够。尽管近年来,我市积极组织木材加工企业参加全国、全省各木材加工产品展示展销会,但一些企业由于自身实力不强,加之认识不到位等原因,不愿花大力气用于宣传产品,都分企业用于宣传的经费不足销售收入的 1%。
6.市场建设相对滞后,带动不强。我市是一个木材加工业及交易大市,但在木材加工制品市场建设上,还很被动,与建立大市场,促进大流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全市目前尚无一家成规模,涵盖全市木业产品的专业市场。很多木材加工企业完全依靠关系,来维持定单,维持企业生产和销售,产品流通渠道单一,还没有走向市场,占领市场,富余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无门。
三、对策
为加快我市木制加工业的战略性调整,增强我市木材加工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全市木材加工产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我局建议,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木材加工制品品牌工程、名优木材加工制品流通工程。
1.木材加工产品品牌工程
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以开发地板为重点,开发一批质量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具有一定规模的木材加工产品,通过创立品牌,宣传品牌,保护品牌,大力发展品牌木材加工产品,努力提高木加工产品的知名度都市场占有率。争取1~2年把我市地板产业打造出一个中国名牌,3~5年树立一批叫得响,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精品,省 (州)名牌产品。
1.1制定木材加工制品的标准,严格按标准生产。没有严格的产品标准或产品没有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体系建设将无从谈起。目前,我市制定的各类木材加工产品标准不到10项,采用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基本是空白,影响了木材加工制品争创名牌。为此,我们要重视木材加工制品系列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以及国外先进标准。
1.2抓好木材加工制品品牌认定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发展重点,打出品牌,创出品牌,对批量上市的木材加工制品,及时办理国内外商标注册,力争1~2年,全市具有一定规定的各类木材加工产品商标注册率达到50%,重点扶持地板加工业争创中国名牌,对于中密度纤维板、胶合板、家具、实木门、卫生筷子等产业要进行优化组合,对于经过认定,具有发展前景的好产品,要争创15~20个省 (州)名牌。
1.3加大对木材加工业产品品牌的整合和系列开发力度。针对我市木材加工企业规模小,分布散,管理乱的状况, 掌撞时机,以福敦木业园区和丹峰家具工业园区为依托,清理和整顿全市各木材加工企业,适时组建木材加工企业集团或上市公司,促进全市木材加工业向规模化、系列化、集团化发展,统一开发和生产木材加工系列产品,争创国家乃至国际品牌,与国际市场接轨,打造全市木材加工业航空母舰。
1.4跟踪信息,加快品牌产品与国际接轨。在创立品牌的同时,应加快我市木材工业企业与国际接轨步伐,及时掌握国际市场动态,使品牌产品适应国际市场的发展和要求。目前,国际林产品市场中,木基复合材科及制成品的比重不断增加,主要有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定向刨花板,单板层积材,胶合板,重组木及水泥刨花板,木基纤维压制品。另据预测,中国市场木地板年增长率约在12~12%左右,而随着WTO的迫近国际著名品牌也正在瞄准我国市场,由此引发市场价格品牌战略不可避免,因此,我市木材加工企业应在以上几个领域生产出高科技产品,树立品牌,与国际市场对接。
1.5树立品牌应搞好宏观调控,合理利用资源。按目前的木材加工企业结构和木材消耗率水平,我市林木的生产速度是远远跟不上采伐量的。因此,在树立木材加工制品品牌钓同时,应该搞好宏观调控,将木材加工业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发展规划搞好,一个产业,一个品牌经济发展战略的形成,必须依据经济优势而制定,林业的经济优势就是林业资源的优势,这也是我市把木材加工业作为全市支
柱产业的必要条件。树立品牌的同时,应充分考虑与资源消耗的适应镬,只有让资源在精、探加工中树立的品牌产品,才更有竞争优势,才更有长远发展。
1.6提高产品质量,为树立品解创造先决条件。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监督与管理 ,扶持木材加工企业改进工艺设备,加强质量管理,确保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相应标准要求,保护产品质量,为争创品牌创造有利条件。
2.名优木材加工刹品流通工程
以开拓市场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木材加工制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以及市场信息体系,流通体系和流通服务保障体系为内容,实施名优木材加工制品流通工程,以流通促生产,促调整,促提高,努力提高市名优木材加工制品市场占有率。
2.1坚持“三个市场”一齐抓,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立足原有市场,以原有的定单、合同为基础,主攻上海、广州等国内市场,大力发展网上交易和直销、、连锁、配送、批发等新的营销方式,充分利用载市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广开招商引资门路,扩大对外开放,把我市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使全市名优木材制品在开拓国内外市场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2.2坚持产地市场、销售市场一齐抓,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一是扩大现有市场规模,在木材加工制品集中加工区. 集散地以及入口密集、消费潜力大地区,集中发展一批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带动性强的木材加工制品市场。二是逐步在全国主要大城市采取联营、参股等方式建立我市名优木材加工贸易制品网络,通过举办和参加展销会等方式,加强我市名优木材加工制品的营销。
2.3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开拓无形市场。以敦化政务信息网为龙头,加快信息工程建设。都要上网,名牌产品上网率要达到100%,同时,全市各部门及名优木材加工企业要密切配合,制定计划,在全国各电视台、电台、报刊积极宣传我市名优木材加工制品,促进产品流通和销售。
四、实施木材加工产业二项工程的主要措施
化妆品合同范文4
原告美容中心诉称,2005年5月,该中心和依尔国际签订合同,成为依尔国际的加盟店,同时向依尔国际购进5万元授权产品,合同约定依尔国际应提供这些产品符合国家要求的相关证件。合同签订后,美容中心支付了货款,广州依尔化妆品有限公司将产品发给了美容中心。
美容中心收到产品当日即发现这些产品有的外包装破损严重,有的甚至就没有外包装,而且有的产品竞已过保质期。美容中心还发现,大量产品存在没有卫生部门的安全检测报告和“合格”标记,、祛斑、防晒等系列化妆品无国家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等质量问题。美容中心认为依尔国际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上述事实,虚假宣传,使其上当受骗签订了合同,据此向法院提出诉讼。
依尔国际则辩称,在发给美容中心的货品中,有5万元货品是按照零售价的四折出售,另外还有5万元的货品是赠送品,这些货品都符合国家标准。其中,祛斑、防晒等化妆品均属非卖品,一直作为赠送品,是为了让客户了解产品的使用,不需要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依尔国际只同意解除加盟连锁店合同,但不同意退还货款。
一中院认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化妆品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卫生质量检验,合格产品应有“合格”标记,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祛斑、防晒等特殊用途化妆品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在产品上注明批准文号(特殊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依尔国际、祛斑、防晒产品没有批准文号,因此属于不得生产、销售的化妆品。无论该化妆品是用于出售还是赠送,其使用方式并无不同,为了保护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凡是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即须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由于依尔国际在签订合同时未将相关情况向美容中心作出如实说明,其行为存在欺诈性质,因此该加盟合同可以撤销,同时双方应将基于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相互返还。
据此,法院终审判令撤销《依尔加盟连锁店合同》,依尔国际返还进货款5万元,美容中心退还5万元化妆品及赠品。
本文选自《中国法院网》作者常 鸣
据总结,欺诈的主要特点:
首先是虚假实力的介绍,以此诱惑加盟商。一些特许商的宣传册与网站制作精美,其中充溢着“小投入、大回报”、“超低的投入,巨大的利润回报”、“‘钱’途无忧”之类的诱惑内容,将其自身进行美化包装,如:是某外国公司的中国机构或香港大陆分公司;属于某行业协会的会员;归国某博士任技术顾问等等。这些虚假介绍名头响亮,且难以证实,正好拿来伪装自己。
其次则是特许商自己制造品牌,即以自己的名义正式注册某一商标,以低廉的价格找人代为加工商品,多数为质次价低的商品,再把这些商品冠以其注册的商标,对外宣传为知名品牌。
第三,是特许商本身并不经营加盟的品牌,即根本不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对特许资格的规定。没有自己经营的店面,自己不经营加盟的产品和技术,但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将其包装为前景光明的行业,以获取投资者的青昧。
化妆品合同范文5
按照目前中国质量万里行收到的全年消费者的投诉案例来看,在行业分布方面总体呈现以下特点:
家电行业:网络平台与厂家的售后权责不清
前后半年的消费者投诉案例各有特点。2013年5月底,节能惠民政策正式结束,这项政策自2012年6月份开始执行,对节能型平板电视、空调、洗衣机、冰箱、热水器5大品类国家安排财政补贴265亿。节能惠民的结束,宣告着家电产业政策时代的落幕,由此引发的消费者关于家电行业的投诉也呈现了明显的变化。上半年以国美在线为代表的家用电器销售平台,以票不合格、内外机双条形码、财务将账号搞错、打款失败、复印件不清楚、办理业务人较多等理由未能回应消费者对其占用节能补贴的投诉。
在后惠民政策时代,与2012年家电行业的多事之秋相比,2013年家电行业在脱离政策洗礼后平静许多。
中国质量万里行下半年收到的消费者关于家电行业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受电子商务的冲击,家用电器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家电产品,售前发货难和售后难的问题常常遭到消费者投诉,网络平台与厂家的售后权责不清,易造成双方推诿,消费者遇到问题难以及时处理的现象;另一方面,部分家用电器在改善工艺质量、加大质量监管和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方面,仍受到消费者诟病。
IT通讯行业:投诉量是上一年同期的2.3倍
消费者主要针对三大运营商为代表的通信行业、以小米手机为代表的手机产品以及3C等数码配件产品进行投诉,IT通讯行业投诉量是上一年同期的2.3倍。总体来说,手机产品投诉主要围绕产品自身质量及售后“三包”两个方面衍生。
其次,通讯运营商在通话费用、业务包功能、流量宽带收费、定制机质量、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也累积了消费者针对该行业一半的投诉量。在此类投诉案例中,消费者投诉呈现出的地域性特点比较明显。
汽车行业: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投诉集中
宝马、三菱、进口大众等进口汽车遭遇部分消费者关于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大众、福特、丰田等合资汽车品牌的投诉主要在召回汽车后处理以及个别汽车品牌的问题集中投诉,奇瑞、江淮、长安、长城、吉利等自主汽车品牌的同一车型问题的集中投诉、汽车4S店规范服务、售后维修与保养等问题,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重点。
网络购物:投诉量迅速增加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消费者购物习惯的变化,网络购物、网络游戏方面的投诉量迅速增加。消费者与店铺商家、第三方平台在发货、售后、实物质量、虚拟物品兑现、退款退货等方面矛盾突出。其中,许多电子商务网站引入大量商家入驻后,消费者对货物质量、售前售后的服务承诺兑现的争议愈发明显。
除一些知名网购平台以外,在无第三方监管的购物网站,许多消费者不慎进入化妆品、名牌服装和鞋类、山寨大牌电子产品等钓鱼网站购物,导致钱货两空。其中,有大量消费者选择在服装、母婴类批发网站进行大批量物品的购买,网上支付定金后,网站上演“空城计”。
网络游戏:多款游戏账号无理由被封账号被盗
随着游戏经销商营销活动的,腾讯旗下的DNF(地下城与勇士)、QQ三国、QQ炫舞、英雄联盟、生化战场等,网易旗下倩女幽魂、大话西游、梦幻西游等,盛大网络旗下永恒之塔、时空裂痕等多款游戏账号无理由被封、账号被盗虚拟财产损失、虚拟物品定价过高遭到了消费者的集中投诉,昆仑在线、搜狐畅游、完美世界、世纪天成等网络游戏所谓玩家也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投诉,此外,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神奇时代公司名下的忘仙等手机游戏遭到玩家投诉,成为新的游戏投诉热点。
旅游行业:虚假宣传问题突出
票务预订、航空服务、旅行购物、酒店宾馆服务质量等多个方面都遭到了消费者的投诉,其中,针对在线旅游网站、VIP旅游贵宾卡进行虚假宣传的投诉案例在2013年的投诉案例中比较突出。
房产家居:质量问题投诉多
房屋交房延期、房产证推脱、房屋质量问题,成为消费者对新房问题的主要关注点。房屋装修的合同争议、家具、卫浴产品的送货、质量、售后等问题,也多受到消费者的投诉。
教育和房屋中介:只收费不服务和不兑现退款承诺
教育培训领域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为退款规则为教育培训机构单方面制定,消费者在发现学习内容与宣传不符要求退款时遭拒。
房屋中介服务类投诉主要涉及只收费不服务和不兑现退款承诺。我爱我家、链家、21世纪不动产、中原地产等房屋中介与租房者的纠纷不断。在每个季度的过渡期,很多消费者反映,一些房屋中介公司租、退房程序不规范,如租赁合同不盖章,收款票据常开白条,签订的合同不兑现等。
化妆品行业:护理类化妆品占总投诉量近50%
在清洁类、护理类、美容类3类化妆品中,护理类化妆品问题较多,占总投诉量的近50%,而其中针对网络购买化妆品引发的真伪问题比较普遍。在中国质量万里行受理的化妆品投诉案中,消费者有皮肤损害的占一半以上;约有6成消费者投诉使用后有皮肤“客观表现”。
从投诉情况看,消费者通过美容院高价购买低价化妆品,甚至不合规定的化妆品、自制化妆品;消费者被化妆品销售商标榜的“特殊功效”、快速见效等广告名词吸引,使用后并无实际功效;一些化妆品号称进口产品,甚至既无入境检验检疫证明(CIQ),也无中文标识等现象,特别是在消费者使用产品后产生不良影响而存在的举证难度大的问题,让化妆品消费投诉的解决存在一定的难度。
电视购物:直销商品本身质量问题较多
化妆品合同范文6
第一条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清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第三条国家实行化妆品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内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
第四条凡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二章化妆品生产的卫生监督
第五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二年复核一次。未取得《化故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第六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生产企业应当建在清洁区域内,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符合卫生要求的间距。
(二)生产企业厂房的建筑应当坚固、清洁。车间内天花板、墙壁、地面应当采用光洁建筑材料,应当具有良好的采光(或照明),并应当具有防止和消除鼠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设施和措施。
(三)生产企业应当没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化妆品原料、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场所。
(四)生产车间应当有适合产品特点的相应的生产设施,工艺规程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五)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能对所生产的化妆品进行微生物检验的仪器设备和检验人员。
第七条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的生产活动。
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第八条生产化妆品所需的原料、辅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九条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化妆品新原料是指在国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天然或人工原料。
第十条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到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
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第十一条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投入市场前,必须按照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对产品进行卫生质量检验,对质量合格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标记,未经检验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厂。
第十二条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并注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说明书上应当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第三章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
第十三条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下列化妆品:
(一)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
(二)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
(三)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化妆品,
(四)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五)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第十四条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
(二)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
(三)宣传医疗作用的。
第十五条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进口单位必须提供该化妆品的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签定进口合同。
第十六条进口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
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化妆品,按照海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第四章化妆品卫生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十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化妆品卫生监督职责,并指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化妆品的监督检验工作。
第十八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聘请科研、医疗、生产、卫生管理等有关专家组成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对进口化妆品,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进行安全性评审,对化妆品引起的重大事故进行技术鉴定。
第十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对化妆品实施卫生监督。
化妆品卫生监督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从符合条件的卫生专业人员中聘任,并发给其证章和证件。
第二十条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在实施化妆品卫生监督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对生产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当负责保密。
第二十一条化妆品卫生监督员有权按照国家规定向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抽检样品,索取与卫生监督有关的安全性资料,任何单位不得拒绝、隐瞒和提供假材料。
第二十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及卫生监督检验机构不得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生产、销售化妆品,不得监制化妆品。
第二十三条对因使用化妆品引起不良反应的病例,各医疗单位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擅自生产化妆品的,责令该企业停产,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到五倍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生产未取得批准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三到五倍的罚款,并且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到五倍的罚款。
对已取得批准文号的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产品的批准文号。
第二十七条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到五倍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对生产企业,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对经营单位,可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二到三倍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决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有关广告管理的行政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处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撤销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处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全部上交国库,没收的产品,由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处理。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次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当事人对上一级卫生行部门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通知书次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但对卫生行政部门所作出的没收产品及责令停产的处罚决定必须立即执行。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执行,逾期又不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造成人体损伤或者发生中毒事故的,有直接责任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对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化妆品卫生监督员,营私舞弊以及泄露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中国人民所属单位生产的投放市场的化妆品的监督,依照本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