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分部验收监理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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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分部验收监理总结

主体分部验收监理总结范文1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 A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三个方面,其中,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因此,监理人员在对水利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理时,要紧抓工程质量,树立工程质量意识,协调好质量、进度、投资三者之间的关系和目标,从而促进监理工作的顺利、良好进行,提高和确保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本文对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简述,就如何做好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与质量控制工作提出建议和措施,以期能够更好的完成监理工作,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效果。

1.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概述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具有战线长、条件复杂、外部环境广等特点,因此它要求监理人员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应变和协调能力,以达到使工程施工成本低、质量优的目的。

1.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职责

1.1.1根据项目监理大纲制定施工监理细则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控制中,质量控制是最根本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是由业主通过合同关系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来实现的,所以水利工程监理人员日常、大量、繁重的任务就是质量的控制问题,因此,应制定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1.1.2施工监督细则内容

建设项目监理制在外国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在我国尚属刚刚起步,并逐渐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迈进,因而要使水利工程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使参建各方明确监理工作的性质、作用、方法和监理工作程序。针对每个分部工程实际情况、质量标准等制定监理计划和细则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细则中,要明确施工监理人员的职责、工作方法、步骤、手段以及施工的精度要求和保证质量应采取的必要措施等。

1.1.3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熟悉水利工程建设、行政管理、合同管理经验及行业规范标准并持有注册资格证书,同时还要有一定的协调能力。能指导承包商加强管理,掌握水利工程施工新技术,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施工技术问题。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是:对水利工程现场的施工控制点进行查勘确认,审核设计阶段提供的施工技术总结报告及成果资料;审查检查承包商进场的施工人员资质及机械设备是否与投标书相符,对于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人员及施工机械,限期予以撤换;审核检查承包商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人员、机械、材料的落实情况;对水利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实测查验,对水利工程重要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施工进行现场旁站监督,对已完工序进行验收;按照合同规定,按月或按季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进行结算,督促业主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项;对于承包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发出工地指示及监理通知;配合工程验收,组织已完水利工程的施工检测;整理汇编己完水利工程的监理资料。

1.2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人员要具备的素质

1.2.1监理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廉洁、公正、守法、诚信的进行监理工作,能够做到尽职尽责、公正廉洁、遵纪守法、公开透明。

1.2.2监理人员要具备专业的水利工程建设的相关技术知识,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1.2.3监理人员要具备较强的问题洞察力和可预见性能力,能够及时的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质量问题的纠正和制止。

1.2.4监理人员要具备良好的人际协调交流能力。能够充分的融洽水利工程施工的各方关系,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以便于水利工程施工建设的顺利进行。

1.3建立一个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项目监理部

工程项目监理效果的好坏与监理部的组建有着密切关系。一个强有力的、完善的项目监理部要求组成人员精干,业务水平较高,且人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因此如何在监理部内部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人的岗位职责,无论是从搞好工程监理的角度还是从增强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调动工作积极性角度来说,都是一件重要而又认真值得去做的事情,监理人员各尽其能,才能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2.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是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加强工序控制,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对每道工序都进行检查验收和评定,严格推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控制。

2.1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在工程项目施工前监理单位要对承包人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组织机构、主要人员配备、施工组织设计、进场施工设备及质量保证体系。并要依据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对进场施工设备规格型号、进场时间等审查。对于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坚决要求承包人按合同配备,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场地、道路、供电等合同约定条件的落实情况。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室、试验仪器、试验人员资质,并报请质量监督站复查。组织设计、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测量基准点,跟踪检查承包人施工测量放样。审查设计图纸,组织设计交底。检查进场施工材料,严把原材料进场关,督促承包人报送混凝土配合比。主要从材料合格证明、检测报告、数量等方面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等。做好施工安全检查与监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对于高空作业安全防护、爆破器材存放、施工用电线路架设等进行全面检查。

2.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严格执行工序检查验收制度。施工过程中每一道工序,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实行“三检制”。对没有进行“三检”或“三检”合格的工序、单元工程,监理部不予复核质量等级,并不允许进入下一工序或单元施工。对不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的,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及时监理指令,限期整改。监理部对重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夜间施工监理安排倒班旁站,保证工程质量不失控。开工之初承包人习惯于随意性的施工方式,未经工序签认就转序,经过监理的培训和反复要求,使承包人逐渐适应了监理工作程序。对混凝土浇筑施工,监理在现场进行旁站监理。对每道工序采取验收签字制度,对没有经过监理签认的工序必须进行重新检验。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隐蔽工程每道工序,必须经承包人自检,监理复核,验收组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2.3施工后的质量控制

竣工验收是水利工程项目在投入使用运营前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质量检测监理关卡。因此,监理单位要对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把关。

2.3.1对主体建筑的验收监理

监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对水利工程主体项目的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步骤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标准的不会进入到运行使用环节,从而避免和防止因低劣水利工程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2.3.2对水利工程辅助项目的验收监理

监理单位要把水利工程的维护、装修等辅助项目的质量监督融入到工程建筑全寿命的质量监理控制范畴中来,严格维护、装葺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行为,避免或降低因工程维护、装葺的质量不达标而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间接或直接的经济损失。从而延长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加强它的使用性能,保证水利工程的合理、舒适、高效、安全。

结束语

工程监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途径,是智力密集型的社会化、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行业。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工程项目监理制,对于正在扩大的建设项目规模,是更好的发挥投资效益的根本性保证。在水利工程监理过程中,施工监理要认真掌握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有关政策、规范、标准,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树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做到“独立、公正、科学、可靠”,确保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质量,为有效的控制水利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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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分部验收监理总结范文2

【关键词】工程质量; 质量监督;

前言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各级质监站在监督过程中不断提高、强化技术管理的工作,通过建立技术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检测技术手段,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加强技术理论研究和总结,建设信息化管理,促进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也必须不断的改革和深化。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技术管理,是新阶段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督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工程质量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安全和利益,如何提高工程质量是监督机构必须重视的问题。在监督职能发生转变的新形势下,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是政府职能的体现,具有强制性。这需要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研究和改进,以达到进一步提高和完善质量监督的目的。

一、质量监督职能的转变问题分析

质监机构的职能从以前的对工程进行直接管理转变成对工程建设程序的合法性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质量主体的行为的管理,客观上对建设各方主体和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管理控制与监督贵任、职能和地位作了重新的审视和界定。建设《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资任主体依法开展建设活动,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各负其贵。质量监督机构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参建各方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委托部门负资。

二、质量监督工作的内容分析

1、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对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涉及3个方面,①对有关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是放在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一旦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勘察和设计文件,应及时予以指出,将勘察设计文件退回,并责成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审查不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交付施工,通过审查批准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搜自进行修改。②)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③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通过对这3方面的内容的审查监督,实现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施工前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归根到底是对业主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因为业主是所有这些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这也是规范业主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重要措施。

2、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分部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三大分部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监督抽查,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另外,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技术控制。技术控制的方法采用评价标准的方法比较好。评价标准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点:①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的检查评价;②对工程竣工检测结果的检查评价;③对现场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评价;④对工程实体的尺寸偏差的实测;⑤对完工后的工程实体的宏观观感检查评价。施工中监督检查的对象还包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内的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行为主体。质量监督机构应站在执法的地位,通过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各行为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查处各行为责任者的违规行为,增强各行为主体的自律能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另外,质量监督管理还应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作为现代化管理重要手段。质量监督机构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是实现工程质量档案网络管理、实现工程质量资源管理共享的前提条件,是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的重要保证,也是管理方法科学化的重要标志。总的来说,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建设、监理、设计、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主体及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的全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方法主要是通过现场的地基基础质量验收监督、主体结构的验收监督和随机抽查监督为主要形式,把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的范畴,环境质量的监督渗透干各个监督全过程,也是质量监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保证各主体的质量行为规范化,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

3、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工程二次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行为纳入建设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①要杜绝或减少由于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造成对已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的破坏,引发质量事故;②避免由于维修、维护的质量达不到要求而给国家和公众用户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直接损失。在这一阶段的监督应着重把好两关:①严格对其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查、监督,确保备案登记的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②加强对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使建设工程生命周期内的质量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监督人员的素质问题分析

质量监督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应从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两方面入手。所谓思想政治素质是指正确处理与建设各方主体的关系,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廉洁,不参与有损质量监督公正性和客观性的业务行为,不,以维护政府监督的形象;所谓业务技术紊质是指质量监督人员除了要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精通专业技术规范外,还要掌握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及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随着建设行政工作法制化的推进,质量监督人员应用法律和法规来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依照法律程序处理与建设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目前,质量监督重点要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试工作,争取在近期内取得执业资格。只有这样,才能合法地对各方主体执行监督职能。

主体分部验收监理总结范文3

【关键词】全寿命周期;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模式;创新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逐渐发展成为我国的支柱型产业,其运行质量极大地影响和决定国民经济整体发展速度和质量,是当前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并且鉴于建筑工程投资巨大、新材料和新技术不断更迭的形势,需要转变原有的单一化质量监管模式,要基于全寿命周期理念,实现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控,以有效地防范建筑工程的质量风险,更好地保障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现实需求。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及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监控的概念综述

我国建筑工程领域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已经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为了实现对建筑工程的有效监控,我们首先要明晰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概念,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是建筑工程|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有机构成部分,它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建筑工程的责任主体和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它对于推动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有序运行有极大的意义和作用。在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过程中,要依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维护权益者的合法正当的权益,并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监控,将监督与帮助有机融合,有效地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同时,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还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系统工程,它以质量满足要求为内核,以参与各主体的质量不安全行为作为质量控制和监管的重点,从而规范和控制各个岗位操作的工作质量,实现建筑工程总质量的提升。

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始创建到报废的全过程,主要涵括建筑工程立项决策、前期准备、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等各个阶段,它们之间并没有严格的划分标准。在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阶段的质量监控目标主要是在于对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内的监控理念和实施,讲究质量监控无空白和缝隙,要确保质量链条不间断,从而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总目标。在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的质量监控过程中,逐渐构建了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五环”模式,如下图所示:

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五环”模式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存在的问题剖析

1、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立法机制和组织体系还尚未健全

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立法机制正在不断的改革进程中,在一定的程度上保证了建筑工程的质量,然而,由于建筑工程市场中存在的不良竞争手段依然难以避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如:阴阳合同、招投标领域的串标、围标、低价中标高价索赔、违法分包等。从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的角度来看,这极大地增加了建筑工程建设使用成本,影响了工程质量。

2、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部门的全寿命周期重视度不足

在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部门的管理活动中,对于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意识明显存在不足,没有全面地对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加以研究和关注,他们大多将视线集中于建筑工程的前期准备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并没有将投资决策阶段和运营维护阶段的质量监控置于监督和控制之下,因而,还存在缺陷。

另外,在建筑工程的前期准备和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监控,也还存在内部有效沟通缺失的现象。如:质量监管部门与审图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联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效率低下等。

3、建筑工程相关的质量信息并未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获得共享

在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过程中,质量相关监管信息无法在不同的责任主体和质量监管机构之间共享,这就使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决策缺少依据,无法实现彼此间的协同工作与交流。同时,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链上的关键节点监控力度不足,大多属于“亡羊补牢”式的事后质量监管,这是不可取的。由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的不可逆性和复杂性,对于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的质量监管应当以辨析和识别质量危险源为重点,要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

三、全寿命周期视野下的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基本框架及体系

在全寿命周期视野之下,建筑工程质量监控要以观念转变为前提,变革原有的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模式,构建动态化、持续化的质量监管机制,建构如下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框架:(1)建设单位负责对建筑工程立项工作,并且为了更好地实现工程立项监控,还可以鼓励和倡导工程监理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早期介入,以提出更为切实有效的质量改进建议。在这一阶段中,由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实现对其的质量监控管理。(2)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建设单位负责监管,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实施监督管理。(3)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竣工阶段的责任,并由建设单位负责质量监控和管理。(4)评价机构负责对工程交付后的质量后评价,物业部门负责管理职责,房管局负责对房屋的产权产籍加以登记管理。

基于全寿命周期视野下的建筑工程质量监控体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政府质量监控体系。这是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实施强制性的监控与管理。同时,政府应当强化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管权限和范围,使其成为政府质量监控的二次防线。(2)社会质量监控体系。这主要包括有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质量后评价机构、其他各方等,这些应当成为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模式的辅助监管模式。

四、全寿命周期视野下的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实践内容研究

在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理念引领下,要根据建筑工程建设程序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将其划分为三大部分(投资决策、实施、使用)、六大阶段 (决策规划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使用维护阶段、拆除及废弃物处置阶段)。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需要早期介入,以有效地对质量安全危险源加以辨析和识别,并基于上述划分内容,可以将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实践内容划分为下述五个阶段的监控:

1、投资决策阶段的质量监控

为了弥补监控空白和缝隙,需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投资决策阶段的质量监控,由建筑工程的质量链“蝴蝶效应”显示:建筑工程投资决策阶段的质量断裂会使工程质量缺陷扩大化,并进而演变为质量安全事故。因而,要重视投资决策阶段的质量监控,并将归属于预防性质量监控内容。具体包括:

(1)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监控。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实现对项目的建设方案的有效决策。在这一阶段的质量监控主要是针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加以监控,使项目投资决策更趋完善。如:项目立项是否与国家或地区发展规划相契合、是否有国家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是否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等。

(2)项目评估的有效监控。重点监控项目的目标收益和风险。要对项目的投入产出和效果进行逻辑分析,监控项目的“三益”指标以及系统风险、个别风险等。

(3)项目决策质量的监控。主要是以价值工程理论为基础,对建筑工程的安全节能和环境质量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投资方案是否采用多方案比选后再立项的方法;决策内容是否采用了投入产出比;是否运用了定量分析决策方法等。

2、工程准备阶段的质量监控

这主要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立批复之后、正式施工之前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之中,也需要开展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控。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的质量监控。对于工程建设项目而言,勘察设计是关键性的核心环节和阶段,它的质量与项目建设质量有直接而密切的关联性,它是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技术结晶,充分体现出勘察设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智慧。在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的质量监控内容中,要重点监控其是否与工程强制性标准相吻合;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的安全性能;勘察设计人员的资质及签字,是否有超载资质规定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情况等。

(2)技术文件资料准备的质量监控。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拟定施工具体方案,选择适宜的建设施工方法。要加强对施工方案和特殊施工技术手段的质量监控,尤其是施工现场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参考标高、施工控制网等工程测量数据的质量监控。

(3)施工图审查、图纸会审的质量监控。施工图审查是建设强制性制度和标准,也是建筑工程质量的第一道关口,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减少和杜绝施工图中的偏差。

3、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监控

建筑工程实施阶段是重要的环节,它是在施工单位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前提下,将设计转变为工程实体的过程,同时也是质量监控的重点和核心,要强化各个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驱动,依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实现对施工质量的监控。

(1)施工单位自身的质量监控。施工单位是建筑工程直接的生产者,首先即要做好自身的二维质量监控,所谓二维,是指横向监控相关利益单位,纵向监控施工内部人员的施工行为。具体来讲,横向的监控范围主要是指:①实现对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的质量监控,是继图纸会审之后的施工图常态化质量监控举措,重点分析施工图中影响质量的关键部位。②对建设单位提出降低质量标准的监控。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的直接生产者,施工单位可以对建设单位提出的降低质量标准的要求加以拒绝。纵向的监控范围主要是指:①对材料进场实施质量监控。要对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构件和配件性能加以质量监控,如:钢筋的等级及其线径、混凝土配合比与强度、水暖电管线的材质及其尺寸等。②实现对分包方和施工人员的动态化质量监控。③实现对施工各道工序的质量监控,要对各工序接口进行质量监测,以免存在质量缺陷。

(2)监理单位对施工的全程、全方位质量监控。现代建筑工程项目广泛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和新设备,显现出较强的科学性和复杂性以及风险的不易辨识性特征,单纯依靠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质量监控是无法满足质量要求的。为此,还要引入工程强制监理的质量监控措施,要注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而不是旁站监督方式,要充分运用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知识,行使监理职责和权限,重点对施工材料进场验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隐蔽工程旁站及验收、设计变更等方面,实现有效的监控。

(3)政府监督机构的质量监控。政府监督机构对于施工阶段的质量监控主要体现在对建筑工程实体质量的监控,如:地基及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等,还包括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监控、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控。

4、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控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控主要涵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即:

(1)竣工验收内容的监控。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内容的监控,主要是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为依据,重点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中的设计文件、合同要求加以监控;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要提供完整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通知书,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依约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等。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管单位的监控。这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①对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单位的作为程度的监控。由于建筑工程各参与责任主体所处的角度不同,在竣工验收的过程中,会存在不同的重视程度。要以工程质量责任驱动理念为前提和依托,实现对竣工验收中的质量问题的监控。②竣工验收参与人的质量安全行为的监控。由于工程参与各方的人的质量不安全行为,会出现质量安全隐患。因而,需要将竣工验收作为全寿命周期的关键质量监控节点,有效地规范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不安全行为。

(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条件的监控。这主要是对隐蔽工程验收的合格程度进行监控;对全程的质量监控文字和检测报告进行监控;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控;对水暖、电管线的安装及主体工程进行监控;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基本功能的监控等。并且还可以组建动态质量利益合作联盟,使建筑工程的质量信息能够充分地共享,从而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全程、全寿命周期的监控。

5、工程竣工运营维护阶段的质量监控

在对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视野之下,还要对工程运营维护阶段实行质量监控,以达到建筑工程总体质量目标。

(1)建筑工程质量后评价。在建筑工程项目完工并且运行了一年以上的时间之后,还需要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执行过程、使用效益、作用等方面,进行客观的、系统的评价和分析,要以全寿命周期理论为基准,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后评价,可以运用对比的方法,调查建筑工程质量的实际使用状态,与工程项目立项时所确定的质量目标相比较,从而发现其中存在的偏差和变化情况,进而分析影响其偏差或发生变化的因素,全面而客观地得出评价结论,总结经验教训,榻窈蟮慕ㄖ工程建设提供有益的帮助和借鉴。

(2)建筑工程的完损等级评定。这是对现有工程的完好或损坏程度的等级划分,主要是以《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的统一标准和项目评定方法为依据,采用定量分析法和定性分析法,实现对现有工程的综合性的评价。在进行等级评定的过程中,不能随意臆断,而要进行充分而全面的调研和检查,如果需要还可以进行测试和验算,通过有力的数据证实建筑工程的等级程度,评判其是否属于危险房屋,以便管理者更好地实现质量监控。

(3)全运营维护的物业服务质量保障。在建筑工程交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导入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对房屋的接管验收、楼宇入伙、装修验收等过程的质量监控,要在建筑工程的全运营阶段形成一个闭环,确保房屋的质量和服务保障。

(4)执行强制性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尽管物业服务费用可以作为保修后的管理与质量监控,然而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还需要实行强制性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使保险公司加大对工程运营阶段的监控力度,以减少其承担维修的费用。其他单位也可以积极参与工程质量的监控过程。

五、结束语

总之,全寿命周期视野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监控模式是不可忽视的关键内容和环节,它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和要点,并要从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理念出发,实现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和管理,重点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项目准备、实施、竣工验收、运营维护五个阶段,实施有效的、系统的质量监控和管理,从而全面提升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和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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