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垦施工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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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垦施工总结

复垦施工总结范文1

一、立项条件

(一)土地开发项目

(1)根据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宜垦造成耕地的荒山、荒坡、荒草地、有效的河滩地;(2)坡度25度以下;(3)水田垦造项目面积在15亩以上、单片垦造面积在4.5亩以上;(4)旱地垦造项目面积在45亩以上、单片垦造面积在15亩以上。

(二)建设用地复垦

(1)根据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本县建制镇规划区外,适宜复垦成耕地的农村各类闲置废弃农村居民点(宅基地)用地和分散在农村的废弃工矿、砖瓦窑、交通、水利用地及关停搬迁企业用地等;(2)坡度25度以下;(3)面积在5亩以上、单片面积0.5亩;(4)实行下山脱贫、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的村。

二、工作程序

(一)确定年度项目计划

1、项目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对照土地开发、建设用地复垦立项条件,认真分析政策处理可能性的基础上,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立项申请。其中涉及林业、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须同时附林业、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审批意见。

2、实地踏勘。县国土资源局收到土地开发立项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论证,初步确定项目实施区域,拍摄项目选址现状照片。

3、确定计划。县国土资源局提出本年度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计划方案,提交县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并由县人民政府下达年度项目计划。

4、呈报材料。根据县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领导小组预审确定的项目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1)村级组织立项申请书;

(2)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实施土地开发或建设用地复垦决议》或纪要;

(3)提交项目涉及农户意见;

(4)村级和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5)其他项目需要的《呈报表》及资料。

5、批准立项。县国土资源局按照项目立项要求组织相关材料,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立项,并按规定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二)组织实施

1、项目测量和设计。由县国土资源局明确具体项目的测量深度、质量要求和设计质量要求,按规定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测量和设计;测量设计单位根据业主对项目区的实施要求及时间要求,对项目区进行测量设计,并做出工程预算编制。

2、做好政策处理。村级组织是政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在乡镇政府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政策处理的宣传、调查摸底以及按政策公开公平兑现政策处理费用。

3、确定项目施工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乡镇政府根据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项目设计要求和标底价,选择在县或乡镇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其中,土地开发项目2009年亩均工程综合价统一确定为15500元/亩(包括连接开发地块的机耕路),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4、签定施工合同。招投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施工单位向县国土资源局交纳项目工程款10%的项目履约金后,与业主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

5、实施项目。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组织项目实施。

(三)加强项目监理

县国土资源局统一聘请项目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规定和项目设计要求,对项目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理,发现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完善监理相关材料。作为业主单位的乡镇政府要明确专人,根据项目设计要求,加强项目质量的监管。作为业务指导单位的县国土资源局应提供技术服务,同时加大力量,开展巡查,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四)竣工验收

(1)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会同业主单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验申请;

(2)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预验,预验合格后提交县领导小组初验;

(3)初验合格后,出具初验报告报市国土资源局复验,然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复核认定。

三、项目质量要求

(一)项目实施质量要求

(1)开发或复垦成水田的耕作层厚度在30厘米以上,且无石块或树根;隔水层自然紧密或压实,其厚度在15厘米以上,无漏水现象,田面平整,高差在10厘米以内。

(2)开发或复垦成旱地的耕作层厚度在30厘米以上,且无石块或树根;地面平整,高差在15厘米以内,宽度超过2.5米,内侧坡底有排水沟。

(3)田坎要求:①水田开发或复垦项目必须采用块石砌筑田坎;②旱地开发或复垦项目田坎必须采用块石田坎。砌坎高度要求耕作面高程一致,砌坎的上口厚度不少于0.4米。要求达到坎面结实、平整确保不产生水土流失。

(4)水利标准:位于河流岸边的土地开发项目,有堤防建设内容的,应符合所在流域相应的防洪标准。

(5)水利设施:对水田垦造项目应符合农田灌溉、排涝要求,旱地垦造项目须具备常年灌溉的水源。

(7)符合项目建设其他要求。

(二)项目测量、设计要求

(1)项目测量应反映地块现状的基本情况,包括界至、等高线、地面附着物、水源、田坎、测量比例等基本内容,以能提供设计参考为前提。

(2)项目设计应具体反映项目地块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的标准、质量,测算项目实施的挖方、填方量,并提供相应项目的大样图件。

四、职责分工

(一)县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协调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项目进行预审、监督和检查;组织对项目竣工初验等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为土地开发项目业主,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做好以下工作。(1)辖区内土地开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选点并提出立项申请。(2)开发涉及林地、水利的项目,负责做好上报林业、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资料报批工作。(3)指导村级组织做好政策处理。(4)组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对项目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组织竣工项目自验及申请竣工验收和竣工资料报送审计;(5)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6)调处项目建设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7)负责土地开发后三年内地力培养;(8)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合同。

(三)国土资源局。(1)编制年度计划任务。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各乡镇入库项目政策处理情况,编制年度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计划任务。(2)负责项目的定点、规划、设计、编制、预算、立项审批,初核项目新增耕地面积。(3)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项目工程进度;(4)组织项目的预验和上报县、市、省初验、复验及复核认定。

(四)工程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质量等要求,组织项目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并提供项目验收用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施工前、中、后对比照片,及其它验收必须的材料。

(五)其他成员单位

监察局: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农办、新村建设指挥部:负责做好整村搬迁村建设用地复垦的衔接工作。

统计局:负责做好年度耕地面积变化情况的统计工作;

公安局:负责项目建设使用民爆物品的审批监管,依法查处涉及项目建设案件;

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监管;

农业局:负责项目质量监管、开发后地力培育的技术指导和验收工作;

林业局:负责涉林项目开发预审及防护林栽培技术指导和使用林地报批;

水利局:负责项目水利设施技术指导,编制废弃山塘水库利用规划及实施计划等工作;

审计局:负责项目的审计和监督;

安监局:负责监督项目的安全生产等工作。

五、政策处理补助标准

1、土地开发政策处理费每亩补助300元;

2、建设用地复垦政策处理费每亩补助3000元;拆迁房屋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20元,简易房减半补助(未同步进行建设用地复垦的地质灾害搬迁或下山脱贫村不享受)。

六、资金筹集与管理

(一)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资金来源。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收入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占补平衡及建设用地复垦耕地指标有偿调剂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土地开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资金纳入基本建设预算管理,由县财政局设立改田造地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筹集的资金进入该专户,所需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资金支出由专户拨付。具体用于项目的勘测、规划、设计、工程监理、工作经费、地力培养费、工程直接费和补助、奖励资金等。

(三)项目资金拨付方式。项目正式开工后,县国土资源局按政策处理费用的50%拨付到乡镇,由乡镇拨付到村后,发放到户;其余50%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实际足额拨付到位。

项目建设工程款按实际开发面积计算,通过业主单位,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拨付总工程款的40%,同时退还项目保证金;通过上级验收后,拨付总工程款的50%。

预留总工程款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一年后经复查无质量问题后兑付。

七、激励政策

项目竣工并经上级验收合格后,分别对乡镇、村、土地整理中心及相关单位进行奖励或工作经费补助。其中:

乡镇:按项目实际验收面积,土地开发每亩奖励400元;建设用地复垦每亩奖励4000元。在奖励给乡镇的经费中,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40%以内可用于党政正职、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奖励,其余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清偿债务、项目建设、改善民生和办公条件。

村级:按项目实际验收面积,土地开发每亩奖励200元;建设用地复垦每亩奖励2000元。

县国土资源局:按省国土资源厅核准后新增耕地面积,土地开发每亩补助工作经费500元;建设用地复垦每亩补助工作经费2500元。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终一次性予以奖励。

八、加强开发、复垦土地地力培养

乡镇政府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方式,加强对开发、复垦土地的地力培养;县农业部门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加强业务指导。县政府今年开始将把开发、复垦土地的地力培养工作列入乡镇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并在培养经费上予以补助,连补三年,每年每亩100元,经县农业部门验收合格后兑现。

九、加强廉政建设

为切实保证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在土地开发和复垦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方、施工单位与县监察局三方签订廉政合同,与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相关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禁止以下行为的发生:

(一)严禁兴办与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有关的经营性经济实体,不能以任何名义参与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工程建设。

(二)严禁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个人经营的公司,承担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的工程建设。

(三)严禁工作人员变相参与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或投资入股、参与分红。

(四)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在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合同单位任职、兼职、领取报酬。

发生上述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严禁土地非法转让和流转行为

复垦施工总结范文2

[关键词]增减挂钩 松柏杭 方法 效益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6-0287-01

引言

随着全国各地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各行业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强烈,建设用地逐年增加,耕地日趋减少,这对我国有限的耕地资源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提出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要求,同时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鼓励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为有效推进试点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文件要求挂钩试点市、县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

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内涵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是指依据土地利用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

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意义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不仅仅能有效推进“三农”发展和城镇化的现实可靠的载体和抓手;不仅仅能落实中央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方针,统筹城乡发展;不仅仅能引导资源、技术和项目向农村流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还能在保障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发展中,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更能严格保护耕地和提高耕地质量、促进耕地集约经营和发展现代化农业、促进农民分工就业和增加收入。

3 荷城街道松柏坑项目区增减挂钩试点

荷城街道自2012年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松柏坑是其中一个项目,该项目建设规模面积320.29亩,全部为废弃工矿用地,总投资625万元,亩均投资1.95万元。

3.1 松柏坑项目的背景

高明区荷城街道松柏坑矿点在盗采过程中排出的煤矸石等固体废物,不仅堆积占地,而且堆积的工矿废弃物经雨水常年冲刷后,其中含有的硫化物溢出或浸出严重污染了周边的大气、农田和水体,该区域原已脆弱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部分区域植被难以生长,水土流失严重,对周围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影响。土地复垦对于增加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均有重要意义。基于上述问题,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积极申报《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荷城街道松柏坑项目》,并获得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审批通过。

3.2 松柏坑项目的操作方法

(1)领导重视。镇街是增减挂钩项目开展的主体,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复垦工程,并成立了由国土、财政、农林渔业、镇街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牵头,各部门间紧密联合,解决工作中的规划、资金等问题,逐步突破工作难点

(2)科学决策。将批准的松柏坑项目通过网络、村委会公告栏等媒介予以公示,并制订详细的补偿安置方案,按规定组织听证,同时选址科学,拆旧地块全部是废弃采矿用地,避免农村居民点复垦导致“农民上楼”补偿不合理等问题滋生,充分发挥资金优势。

(3)创新宣传。为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利用植树节植树活动,引导公众参与,加大宣传力度,让村民、学生、各级领导参与到项目中,把土地增减挂钩的政策精神深入社会。

(4)强化管理。松柏坑原是采矿用地,地表,土壤肥力低,严格执行增减挂钩项目有关复垦标准,科学规划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必须层层检验合格,严控质量大关,同事采用物理、生物等土壤修复方法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打造科学规划、高质量的复耕地。

(5)资金到位。资金问题是增减挂钩项目的关键,政府加大对该项目的资金投入,联合部门、乡镇政府、村集体和引进民间资金,简化报批流程,避免资金断层和后续供应不足,保障工程保质保量顺利竣工。

(6)互联网+流转。项目竣工验收后,为促进复垦后地块的流转经营,保障土地的资源利用率,引入互联网+的概念,利用平台进行管理经营。

3.3 松柏坑项目的效益

松柏坑项目实现土地复垦,取得经济、生态、社会等各方面效益,实现经济生态社会的协调同步,从而推动“五位一体”的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体如下:

(1)经济效益

项目区土地复垦,对项目所占土地进行了土地整治,清除了施工过程中遗留的施工残渣,避免了农民后续在耕作时对土地的二次整治,减少了农民劳动力的付出。在复垦的同时,采取化学措施,提供啊土壤质量。其次在翻松土地的同时,向土壤中撒播农家土杂肥,补充土壤肥力。这些化学措施的实施,改善了土壤的各种物理化学性质,对于复垦区农作物产量的恢复和提高具有重大的意义,这也减少了农民施肥的资金投入。对于当地农民来说,资金和劳力投入减少,而产生的经济效益增大,生产效益大大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可得到极大改善。 同时,复垦竣工验收后,按照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可以使用相应面积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具有极高的经济效益。

(2)生态效益

通过对项目区实施土地复垦,项目区与周边的环境得到融合,使项目区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朝着良性协调的方向前进。同时,项目区的土地基本恢复其土地利用功能,与四周的自然景观基本保持一致,保持了其美学特性。

通过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建设,使占有和破坏的土地得到恢复,最终恢复了土地的生产力,建成了人工与自然谐调的生态系统,形成新的人工和自然景观。同时将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改善了生物圈的生态环境。因此,本工程土地复垦的生态效益显著。

(3)社会效益

根据工程对土地造成的破坏,进行复垦设计,调整土地利用功能,保证占用的土地得到合理的利用,不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在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的今天,土地复垦对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土地复垦项目的实施使工程占地区大部分恢复了原有土地利用功能,只有极少部分土地进行了调整,这也便于以后土地利用的统一规划。

通过复垦松柏坑废弃矿区,不但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解决了建设用地指标的问题,还改善了生态环境和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

4 结语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出台,是一项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保护土地资源,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改善农村经济社会面貌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好路子,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探索、创新,把这个利国利民的政策落实好,真正体现国家出台这个政策的初衷,让各级政府和群众都能享受到这项政策带来的益处[1]。

只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立足于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就能确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2]。

参与文献:

复垦施工总结范文3

关键词土地复垦;植被恢复;防护林建设;苏北沿海地区

近几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以及土地沙漠化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我国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土地复垦作为一项增加耕地面积的重要措施也就在各地得以实施。复垦主要是对原来的废沟、废塘进行平整,对规划区外的建筑物进行拆除,以增加耕地面积,同时也将土地按照现代农业的标准重新进行规划,对排河和条沟进行重新开挖和整理,以满足现代农业的需要[1-2]。但由于整体规划和施工,导致原有地面保护层被破坏,遇到大雨等自然灾害时就会对新开挖的沟河坡面造成冲刷,导致沟河泥沙的淤积,直接影响复垦成果[3-4]。现结合该地实际,将林草植被恢复措施总结如下。

1草本植被的品种选择及恢复

1.1草本植被品种选择

苏北沿海地区土壤以沙土为主,坡面大多是河底的淤泥,其含盐量较高,因此复垦后的坡面影响植被恢复的主要限制因子是土壤的含盐量。在选择植物品种时应该选择耐盐碱的植物,通过其生长从土壤中吸附盐碱,从而降低土壤中的含盐量。为了保证种植的成功并取得好的防护效果,最好选择本地的耐盐碱植物。在苏北沿海地区常见且种子易收集的耐盐碱植物有碱蒿、田菁(又名碱青或涝豆)。据调查,盐碱地上种植利用田菁,可以明显降低耕层土壤盐分,使耕层盐分平均下降30%~50%。

1.2草生植被的恢复

在复垦后的河坡面上,第1年主要应种植耐盐碱的植物。通过种植,一方面可以防止水土流失,另一方面可以促进新复垦河坡面的植被恢复。同时,通过植物的吸附作用减少土壤的含盐量,再加上苏北地区年降雨量都在1 100 mm左右,通过雨水的冲洗也可以进一步降低土壤含盐量。因此,在该地种植时不应该大面积翻松土壤,可以采取鱼鳞坑整地的方法进行块状整地;在种源充足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条播或撒播的形式,将准备好的田菁或碱蒿种子直接播种到坡面上。播种一般在夏季进行,如果工程是在夏季结束的,播种时间也可以改为秋季。

2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

通过适生草本植物种植1~2年后,使土壤的盐碱含量下降至速生树种的生长要求的0.1%以下时,就可以进行速生树种的栽植。根据规划设计的要求,在新开挖的河道两旁应分别栽植杨树2行,具体措施如下。

2.1杨树品种及苗木选择

苏北沿海地区土壤以沙土为主,自然气候条件较好,具有沿海暖温带与亚热带过渡性的气候特点,气温温和,雨量充沛,水资源充足,且季节协调、适合杨树生长。根据这种土壤和气候特点,适合苏北沿海地区营造速生丰产防护林的杨树品种应以69杨、72杨、35杨、95杨等品种为主。苗木一般应选择高度3.5 m以上、干形通直圆满、根茎4 cm以上、梢不弯曲、顶芽饱满、无机械损伤和病虫害的一年生壮苗,2年根1年干的苗木更好。

2.2栽植时间

造林一般应在春季进行,在苏北沿海地区,当地温达到0 ℃以上便可造林,可持续至4月底。但对于造林面积不大、劳动力富余的地方,造林时间最好选择在秋末进行,具体时间在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因为这时杨树苗木地上部分停止生长、开始落叶,而地下部分的生长还未停止,选择此时造林有利于苗木栽后生根和翌年春季提前放叶。

2.3栽植密度

营造多行杨树林时应采用小株距、大行距进行栽植,小株距促进杨树的高增长,以降低木材的尖梢度,而大行距则为杨树的生长保留足够的营养空间。根据复垦设计标准河道两旁各栽植2行杨树,杨树生长的营养空间不是影响杨树生长的主要因素,合理确定株距才是提高其生长量和增加防护能力的关键。通过多年的实践比较,栽植2行杨树时应采用2 m×3 m的株行距为宜。在栽植时,第1行应沿河口线栽植,第2行应栽植于第1行下方2 m处。对于水位较高的河流,栽植位置应适当向上平移,确保所栽林木在夏季高水位时根系不会浸泡在水中而影响其正常生长。

2.4栽植方法

由于该地区土壤以沙土为主,所以造林方法不能采用先开塘冻土的方法,应因地制宜,采用边开塘边栽植的方法进行。因为沙土失水较快,如果先开塘冻土就会导致塘内土壤失水,在没有灌溉条件的地方,苗木栽植到塘内时反而会导致苗木体内的水分倒流,致使苗木失水死亡,从而影响造林的成活率。栽植时还应采用“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栽植方法。

3参考文献

[1] 胡振琪,贺日兴,初士力.参与型土地复垦的概念与方法[J].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3,19(1):96-99.

[2] 潘国安,孟泉.滩涂地复垦种草还牧的方法[J].养殖技术顾问,2008(2):40-41.

复垦施工总结范文4

高速公路是一种线性的、具有一定宽度的、长距离或超长距离的人工建筑物,除了正线的永久用地外,其周边还分布着大量的临时用地,经调查研究,总结出其具有如下几个方面基本特征:

1.1线性分布

便于保障施工与经济效益考量,搅拌站、料场及预制场等临时项目用地多分布于高速公路正线两侧,受选取点的地形条件限制,按施工标段划分整体呈线性分布。

1.2用地类型多

由于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不同工艺及技术要求,保障施工的临时用地用途多样,主要有取土场、弃土场、弃渣场、施工便道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包括临时生活房屋、搅拌站、机械修配厂、钢筋加工场、桥梁涵洞预制场、料场等。

1.3数量多、分散性大

高速公路线路长,施工营地沿公路走向按标段间隔分布,为满足施工所需的大量土石方和钢筋混凝土,以及堆放废弃的大量土石渣,需要在沿线布置数量较多的临时用地,沿公路走向方向零星分布,分散性较大。

1.4单一用地规模小,总体规模大

受到公路施工营地线性分布特点和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因素制约,单一临时用地的用地规模相对较小,一般均在50亩以下,但由于数量较多,总体规模与其他生产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相比依然较大。

1.5污染小

与采矿等生产项目的土地破坏相比,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对土壤的污染程度较小。土地破坏一般仅限于土层物理性的改变,施工过程中及后期做好复垦工作,较少造成土地生产能力的不可恢复的损失。

2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破坏类型及方式

2.1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破坏类型

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破坏,主要分为挖损和压占。挖损主要指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取土场和施工便道对土地的破坏。挖损破坏了土壤结构,改变了土壤养分的初始条件,而且增加了水土及养分流失的机会。压占主要指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施工生产生活区和弃土(渣)场对土地的破坏。因固体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物理化学性质复杂,从而将会对压占的土地造成严重的破坏

2.2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破坏方式

取土场对土地的破坏形式为挖损,主要有削包取土、开坡取土及以凹坑取三种挖土破坏方式。弃土(渣)场对土地的破坏是压占,弃土排渣方式大部分是山谷洼地回填或山坳回填。生产生活临时用地对土地破坏程度较小,工程建设期间,通过场区绿化和道路两边植树绿化,可以基本恢复生态,工程竣工后,通过清理地表覆盖物,回填表土,可以复垦为原地类。生产设施临时用地,如拌合站、制梁场等由于地表混凝土覆盖,地表的清理工作难度相对较大。

3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3.1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的生态环境影响

3.1.1取土场、弃土(渣)场的生态环境影响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增加工程临时占地和产生水土流失。取土场在取土过程中将剥离表层土,致使附着在其上的地表植被遭到完全破坏,由于植被在防止侵蚀作用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相同条件下植被的破坏可导致水土流失量大增。弃土(渣)场在堆放过程中若处置不当遭雨水冲刷后就将引发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

3.1.2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的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生产生活区以及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①工程占地导致土地硬化,引起植被破坏,农作物减产等。②搅拌站等在生产过程中,会有少量生产废水产生,若这些临时场地靠近河流、水塘,生产废水发生流失,则会污染附近水域水体。③施工营地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任意排放,则会污染水体。隧道进出洞口附近的施工生产生活区布设,其产生的生活污水,若不经处理,随隧道涌水排放,一旦进入河流、塘坝,则会造成地表水污染。④施工便道、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会扰动地表、铲除植被,可能加重区域水土流失强度,对沿线天然地形地貌造成损伤。

3.2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生态环境影响的预防措施

3.2.1取土场、弃土(渣)场生态环境影响的预防措施

①禁止在水体堤岸内侧,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涂、岸坡设置取土场、弃土(渣)场。②禁止将弃土、弃渣堆置在河道内,影响河流水文、河道防洪。③禁止在沿线基本农田集中分布的区域取土、设置弃土(渣)场。

3.2.2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生态环境影响的预防措施

①施工驻地生活区,有村庄的地方尽量进行租赁,如受客观条件限制,应选用荒坡、灌丛地和劣质的土地,尽量少占用耕地;远离河道,以减少河道水质的影响。②施工生产区尽量选用荒坡和劣质的土地,远离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下风向200m以外。③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公路,对镇级、村级公路进行改造,新开辟的施工便道,尽量减少大填大挖,做好水土保持,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工程结束后,视具体情况,其一,交给地方政府公路管理部门,进行养护,可作为镇级、村级和林区公路,其二,将来无法使用的,须进行生态恢复,进行植树种草等。

4结语

复垦施工总结范文5

摘要:首先对公路建设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的措施,坚持公路施工中的环境保护。

关键词:公路施工;环境污染;环境保护

1公路施工对环境的污染

1.1生态景观遭到破坏

施工过程中便道建设、清理现场、取土场和弃土场及路基修筑而必须占用土地,可能影响到沿线的自然、文物和景观。山区丘陵地区的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导致附近水体的沉积物淤积和水混浊,改变水生生物栖息环境,严重的还可能导致泥石流一类的地质灾害。平原水网地带筑路不仅有路基永久占用农田问题,而且存在取土挖毁耕地和需要进行土地恢复利用问题。

1.2空气污染

公路施工对空气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路基开挖、土地平整及路基填筑等施工过程。(2)水泥、白灰、粉煤灰等建筑材料。(3)灰土拌和、混凝土拌和加工会产生扬尘和粉尘。(4)建设期沥青混凝土搅拌过程中沥青烟尘对公路沿线地区环境空气产生污染,营运期汽车尾气对沿线地区环境空气产生污染。

1.3固体废弃物污染

公路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1)进场前清场废物:主要是施工场地内杂草、灌木等植物残体等。(2)路基开挖弃土:路基挖方,除一部分利用外,其余部分应用车辆运输至统一的弃土场,而不得随意放处置。否则将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3)旧路改建中的拆旧混凝土和砌体以及旧油面。

1.4噪声污染

公路建设周期一般较长,从开工到通车要一年以上时间。在这期间许多施工机械和各种运输车辆会辐射出较强烈的噪声,对附近公共场所产生较大的影响。公路施工噪声有其自身的特点,这表现为:(l)施工噪声的随意性和无规律性。(2)施工机械的噪声较大,但它们之间声级相差仍很大,有些设备的运行噪声可高达110分贝左右。(3)施工噪声源与一般的固定噪声源及流动噪声源有所不同,施工机械往往都是暴露在室外的,而且它们会在某段时间内在一定的小范围移动,这与固定噪声源相比增加了这段时间内的噪声污染范围,但与流动噪声源相比施工噪声污染还是在局部范围内的。(4)道路施工噪声是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短期污染行为,就应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努力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设期、营运期施工机械噪声对公路沿学校、医院、村镇居民点工作生活空间带来了噪声污染的公害,尤其是公路的起迄点,交通出入点和城乡结合部位都是交通噪声污染的严重地区。交通噪声还是城市噪声的主要来源,几乎占了80%。

1.5水污染

公路施工对水环境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排放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l)混凝土的养护废水混凝土的养护废水主要是pH值高,一般达9—12。混凝土的养护用水量少、蒸发吸收快,一般不会形成较大的地面径流进人地表水体,对环境影响较小。(2)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悬浮物,应防止含油废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集中施工现场、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其水质和城市生活废水一样。公路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量不是很大,但如果防治措施不当,也很容易造成水环境污染。

2加强公路各施工阶段的管理

2.1设计阶段

环保总体方案应在针对勘察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路段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特点,使环保方案既经济、又可靠,并重视以下方面。跨水桥梁,桥两端高填方路基宜在洪水位标高线以上设边坡砌石防护工程,水文计算应充分考虑最大24h暴雨时水系畅通的过水面设计余量,路堑、路基防护工程应考虑安全因素。涵洞宜作硬化涵底设计。高等级公路路面及二级公路边坡宜采用集中排水方式,公路施工扰动土壤地段均应重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周边山区公路越岭方案应充分比较隧道与展线方案对环保的优劣。深挖高填和地质不良路段防护工程应充分考虑环保要求。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应特别注重自然景观、珍稀野生动植物地带的环保措施。设计说明应对环境保护工程作尽量详细的说明,标明敏感点。处理好山体的开挖面。在上边陂应设碎落平台,以防落石危及行车行人的安全。取土场弃土场要远离村屯。对于弃土场采取“土地复垦技术”作好土地复垦规划、复垦工程的实施以及复垦后的改良与管理,或人工植树等。对于石质弃渣场,应在工程完工后其表面复盖一定厚度的土层,并且进行植被恢复逐渐向“绿色新文明”建设推进。注意公路绿化,它是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有效地改善行车环境,还可以起到美化路容,优化环境的作用。2.2施工阶段

严格控制砍伐森林植被,珍稀植物宜采取移植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环保工程施工要求,工艺设计应包含环保工作和质量控制标准。开工前应进行环保意识教育和环保工程技术交底,完善环保管理工作制度,设置环保工作专(兼)职人员,对主体工程防护区、取土场防护区、弃碴场防护区、临时用地防护区防水土流失,水环境、防扬尘土污染动态检查监控,特别是雨季防水土流失措施。跟踪监控拌和站防空气、噪音污染,夜间施工防噪音、弃渣污染,深挖高填地段边坡防护工程施工质量。环保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与监理质量控制,制定图表,随时作好记录与签认,并与主体工程等同,由监理检验签证、计量支付。

2.3验收阶段

编制环保工程实施情况和总结报告。按规定向具备权限环保主管机构申请验收,为减少工作环节,宜与公路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同时进行,可组织环保工程检验组参与现场检验,环保工程验收后的图表资料应按规定移交存档。

3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首先,规范公路建设施工期环境保护资料的管理,统一环境监理资料体系以及环境监理表格体系,使之正规化程序化,确保需执行的环境保护资料及时发放到每一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赋予环境监理独立开展公路施工环保工作的权力,尽可能及时地将环境监测的数据应反馈给各监理单位,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环境监测工具给监理单位,并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中成立相应的应急环境保护小组,制定防治方案。

其次,明确环境监理在公路项目监理体系中的地位,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促使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和监理进入一个更加规范的发展阶段,同时聘请专业环境保护方面的年富力强的工程师担当环境监理工程师,加强对现有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环境监理队伍建设,为搞好环境监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加强硬件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车辆及环境监测设备,为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重视环境监理资料的整理。听取受施工影响的附近居民及有关人员的反映,及时了解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意见,向有关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最后,加强施工单位的环保意识。每项工程的质量是承包商创造出来,不是监督检查出来的,施工期环保如何,也是如此。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纠纷,同时尽可能采取有效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执行,防止和减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振动、废水、废料等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参考文献

[1]王京元,张彬,戴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交通[J].交通科技,2006,(6).

[2]陈芬,郁麒昌.试论公路交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J].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

复垦施工总结范文6

为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彻底改善农民居住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效加快城乡统筹一体发展进程,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鲁政发73号),按照“市里政策导向、镇上督导推动、村庄主体实施、群众共同参与”的运作思路,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计划至间,在全市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南海新区、埠口港(以下简称“各镇办”)规划建设60处新型农村社区。其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社区建设到底基本完成,镇驻地范围内的社区建设到底基本完成,乡村范围内的社区建设到底基本完成。

年,开发区、南海新区至少实施3个社区建设项目,天福、环山、龙山至少实施2个社区建设项目,其它镇办至少实施1个社区建设项目,以后每年要有所突破。

二、建设类型和模式

1.城市改造型。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区建设,运用房地产开发模式,对开发区、南海新区、天福、环山、龙山等进行整村搬迁改造、连片开发建设,对相邻村庄迁村并点,对节约出来的土地进行商业开发。

2.驻地集聚型。将城郊村和镇驻地村建设改造成为社区,吸纳周边村庄农户入住,并将周边村庄整体拆除复垦。

3.多村联建型。由政府主导,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中心村为依托,统一组织建设社区,对周边村庄整体拆除后复垦。

4.强村兼并型。引导经济强村兼并周边经济欠发达村,并对兼并村庄组织复耕,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

5.村企共建型。由企业筹集资金对相关村庄进行搬迁建设、整体改造,对腾空的土地及相关资源进行开发,实现企业扩张发展、村居条件改善的双赢。村庄搬迁改造后将节余的用地指标通过法定程序优先调剂给企业使用。

三、工作流程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征收手续,依法补偿安置后进行整村搬迁改造。

(二)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要征收土地的,按照第(一)项程序办理;不需要征收土地的,按如下流程办理:

1.各镇办根据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2.村委会拟定搬迁初步意见,在征求全体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查备案。

3.各镇办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4.市国土资源局编制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和实施计划,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5.村委会在征求全体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查备案。

6.村委会搬迁公示、公告,并通过聘请评估公司等方式丈量、评估、测算,公示结果,征求户型意见,与被搬迁人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7.社区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由村委会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监理、施工单位,在房屋拆除后,组织建设施工。社区建设项目必须整体实施,严禁将一个社区项目分期、分片建设。

8.提倡在社区开工建设前将规划涉及的村庄全部进行整村拆除。不能全部拆除的,社区开工建设前拆除房屋的栋数不得低于村庄总户数的三分之一,回迁住宅楼建成后组织村民搬迁入住,并将剩余民房整体拆除。

9.工程验收合格后,组织村民回迁、物业入驻,并办理土地证、房产证。腾空地由各镇办与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复垦协议并组织复垦,市国土资源局和相关部门对复垦结果进行初验合格后,由省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正式验收。

四、政策扶持

(一)补助资金

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补助和土地复垦专项补助。补助资金由各镇办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统筹使用。

对城市规划区外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各镇办在本辖区范围内调剂使用的,市政府将土地收益全额返还;市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市财政补助所在镇办20万元/亩。其他建设用地节余的指标经整理复垦成耕地并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市财政除拨付复垦费用外,再按照同等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予以补助。补助资金待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后拨付50%,剩余部分半年内付清。

(二)收费减免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给予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设施易地建设费、价格调节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综合开发管理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噪声排污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市政府权限范围内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为提高地下空间利用率,对符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符合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的非经营性地下建筑物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的计算范围。

(三)权属确认政策

社区建设项目占用国有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占用集体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被搬迁人的回迁房屋应安置房屋面积部分,房屋登记部门依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契税免税证明及产权人相关信息等,办理回迁户房屋产权登记;超出应安置房屋面积部分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财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公安、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农业、审计、广播电视台、法制办等部门、单位和各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各镇办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配优配强人员,分解任务目标,制定推进计划;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搞好配套服务,共同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型农村社区建社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更新农民居住观念,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认知度,形成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