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财务工作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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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财务工作报告

协会财务工作报告范文1

三年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审查意见:

通过审查上海市位育初级中学第七届工会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感到三年来学校工会财务能服从和服务于学校工会中心工作,在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能以财务制度为准则,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经审查,学校工会在年至年期间,各项经费总收入为352447.6元,其中会员会费收入46736.23元,占总收入的13.26%,学校行政拨交经费收入301608元,占总收入的85.58%,利息收入1316.3元,占总收入的0.37%.上届工会经费结余收入2791.06元,占总收入的0.79%.各项经费总支出352124.5元,其中职工活动费支出169219.2元,占总支出的48.05%,工会日常业务费支出7920.7元,占总支出的2.25%,会员活动费支出47770.5元,占总支出的13.57%,上解经费支出120643.2元,占总支出的34.26%,其他支出费用6570.9,占总支出的1.87%.经费收支相抵结余323.09元.

审查意见:

经审议,三年来学校工会财务工作能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遵守财政纪律,不断加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基础工作.

学校工会第七届经费审查委员同意学校工会第七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

1,强化工会经审工作的局面初步形成.全总,省,市总工会对进一步加强工会的经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逐步建立健全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有力地推进了我校工会经审工作.校工会经审工作同时得到了省市审计机关和内审协会的支持和指导,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促进校工会经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校工会委员会重视工会经费的管理.一方面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开支集体讨论制度,增强了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另一方面能够严格把关,作到经费收支合理,合法,较好地遵守了财经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出现违反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情况;同时,在工会经费的使用上,能合理安排,量入为出,勤俭持家,精打细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用好有限的工会经费.

3,在财务管理方面,工会聘请了精通业务的财会人员进行管理,并建立了真实,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收支核算准确,帐目清楚,帐册,报表,资料完整并装订整齐,能按时上报财务报表,及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

4,工会财务人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及管理意识,能及时准确地向工会领导反映经费收支中应注意的问题,积极为工会经费管理献计献策,工会负责人能及时准确掌握工会财务状况,做到心中有数,量力而行.

(二)需要加强的地方

1,加强对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工会经费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工会财务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使有限的经费发挥出较大的效益.

2,加强经审基础工作建设

目前,工会经审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包括日常工作机制的完善,规章制度的完善,年度审计规范,经审知识的学习以及工作调研,对外交流等方面.当前急需加强这些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推动经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服务于我校工会工作大局.

3,加强工会资产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工会财产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工会财产家底清楚,产权清晰,有效使用,帐实相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审查,审计监督,充分发挥资产效益.

四,年经费审查工作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经费收支预算体制,加强工会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大额经费支出应征求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意见;

2,继续坚持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广大教职工服务,为工会各项建设服务的宗旨,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工会经费的作用.

3,做好工会财务的预算和决算,审查工会财务预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工会的工作需要.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公布账目,实行财务公开,检查工会财务工作预算的贯彻执行情况.按上级工会有关规定对工会会计核算工作,设置账簿以及一切经济业务的往来进行审核.

协会财务工作报告范文2

1.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起源

1938年的美国迈克森。罗宾逊药材公司倒闭案震惊了审计界,它充分暴露了审计师的审计质量,也说明了当时审计程序方面的缺陷。为保证审计师的质量,加强独立审计师的独立性,1940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建议由独立的外部董事,例如审计委员会,任命审计师和协商有关审计事宜。1967年,美国注册师协会(AICPA)建议所有的股份公司必须设立由非执行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1972年,SEC重申了它的建议,认为一个有效的审计委员会可以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尽管SEC、主要的证券交易所、AICPA都发表声明或报告强烈支持建立审计委员会,一些会计公司、IIA、一些律师事务所和其他组织还了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指南,但这些职责均缺乏明确和可操作性的说明,审计委员会制度一直处于探索阶段,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1987年,美国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Treadway Commission)就审计委员会问题发表了一份公开报告,提出了更为具体的指南:(1)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书面的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规定,董事会应予批准,定期复核,并在必要时进行修改。(2)审计委员会应熟悉、关注并有效地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活动。(3)审计委员会应每年检查管理部门建立的用于监控行为准则遵循情况的规划。(4)管理当局和审计委员会应保证内部审计师适当地参加整个财务报告过程的审计,并与独立公共会计师进行协调。(5)审计委员会应具有足够的财力和权力来履行职责,包括进行调查和聘用外部专家的权利。(6)审计委员会应就管理当局对与公共会计师独立性相关的因素的评价进行检查。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当局均应帮助公共会计师保持独立性。(7)在每一年度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应审核管理当局拟聘请公共会计师进行管理咨询的计划,包括管理咨询的类型和费用。(8)管理部门在重大会计问题的处理上应听取审计委员会的意见。(9)审计委员会应监督季度报告的过程。至此,审计委员会制度首先在美国建立起来了。

2.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审计委员会制度在美、英和加拿大等国家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许多机构和组织开始关注审计委员会问题,他们的许多报告或建议都对审计委员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1993年3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及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实务公共监督委员会也发表了一份报告:《公共的利益——摆在会计职业界面前的问题》。这份报告包括了一些关于自律及对其他问题的建议,其中关于审计委员会的职责部分十分详细。1994年,公共监督委员会咨询小组的报告中指出,公司管理的趋势应是董事会对股东更负责任,管理部门对董事会更负责任。为加强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和独立审计师之间的关系,该小组呼吁独立审计师应将董事会当作他们的委托人,而不是公司管理部门。

近年来,随着公司中贪污舞弊(包括机犯罪)、经营道德沦丧和经营失败等问题的大量涌现,立法部门也不得不密切关注公司的治理问题,同时引起的公众对财务报告的缺乏信任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美国审计委员会的发展。立法人士及其他有关方面,例如股票交易所和股东,均对此做出积极反映,主动呼吁加强立法和提高标准。

审计委员会本身的职责也在不断扩大,除了确定财务报告“公允而有意义”外,还关注公司的合规性及和道德问题,即努力使公司的活动遵循各种和条例,检查公司在环境、人口变动、城市和贫困阶层问题以及道德问题方面的政策和活动等。审计委员会越来越显示出其在减少公司可能的法律责任方面所独有的谨慎。随着公司治理问题的日益突出,审计委员会的作用会越来越大。

1965年,加拿大皇家委员会关于大西洋承兑公司(AACL)倒闭事件的报告使加拿大政府第一次了解了审计委员会。该报告评价了当时的公司治理和财务工作状况,建议财务报表在提交董事会审批前由审计委员会进行复核。三十多年来,审计委员会制度在加拿大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象美国一样,加拿大的审计委员会可能会扩展其职能,一些法律为审计委员会规定了详细的职责:(1)在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查之前进行检查;(2)监督负责人的收入;(3)保证内部控制的适当性;(4)检查能够给单位和审计师带来不利的投资或业务;(5)与外部审计师讨论由审计师提交审计委员会注意的影响单位效益的年度报表或其他事项;(6)与内部审计主任、管理当局一道讨论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

英国在70年代以前实行的主要是监事会制度,审计委员会并不多见。直到1977年,公司法才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由非执行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和控制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此后,有许多组织和机构呼吁建立审计委员会,并为之建立应该遵循的实务准则。

1992年,英国公司治理财务方面委员会(CFACG)提出著名的Cadbury报告,认为审计委员会在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上市公司应建立审计委员会。伦敦证券交易所采纳了这一报告,要求英国的上市公司在其年度财务报告中说明遵循最佳实务准则的程度。Cadbury报告中关于审计委员会的主要建议包括:(1)审计委员会应设在董事会下,而且必须有书面的章程或专门的条款对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职责权限等做出规定,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2)审计委员会至少由3人组成,其成员应由非执行董事担任,其成员的绝大多数应独立于公司。(3)独立会计师、内部审计主任、首席财务执行官应经常参加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其他董事会的成员也应有权利参加会议。(4)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师每年至少应单独召开1次没有执行董事(管理部门)参加的会议,以确保不出现未决事项。(5)审计委员会应有权利和条件调查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并充分地获取信息。审计委员会应能够在必要时听取来自外部的专业化建议和邀请有经验的外部人士参加会议。(6)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根据公司的需要确定,但一般情况下,应包括以下:A、就独立会计师的聘任、审计费和解聘等有关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B、在期中和年度财务报表提交董事会之前,进行复核;C、就审计的性质、范围及其他审计问题与审计师进行讨论;D、复核独立会计师的管理意见书;E、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F复核各种专业调查报告。(7)审计委员会应确保内部审计部门有充分的资金和人力,同时能够直接向公司高层管理部门报告。审计委员会应复核内部审计计划。(8)年度报告中应列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审计委员会主席要在年度大会上回答有关他们工作的质询。

二、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实质及其借鉴意义

1、审计委员会是在职业组织、立法机构和自身的需要共同推动下发展起来的

从世界各国的审计委员会发展历程来看,职业自律组织对于企业规范经营、防止舞弊的要求在审计委员会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仅就美国审计委员会的发展过程而言,最初提出设立审计委员会建议的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此后,它还多次发表建议或公告主张设立审计委员会。还有一些其他组织例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国家证券商协会、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Treadway Commission)、美国法律协会(ALI)等也呼吁建立审计委员会,美国主要的证券交易所、会计公司、一些律师事务所还纷纷制定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指南。职业组织的这些建议和指南为推动立法机构对审计委员会制度进行强制要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他们提的也仅仅是建议,真正起到强制作用的是立法机构的各种法案,美国1991年的联邦储蓄保险公司改善法(FDICIA)和新联邦判决指南(New Federal Sentencing Guidelines)对审计委员会的设立起到了重要作用。企业自身的需要也十分关键,如果企业自身没有认识到审计委员会或者建立这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即使各职业组织呼吁和论证,审计委员会制度也不会真正在企业中建立起来,或者虽依照法律的要求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其发挥作用的情况也不会令人满意。因此,可以说,审计委员会是在职业组织、立法机构和企业自身的需要共同推动下发展起来的。

2、从审计委员会的过程来看,其职责在不断扩大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归纳起来包括领导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与外部审计师进行协商、检查财务报告三个方面。审计委员会从产生至今,其职责在不断扩大。审计委员会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保证独立师和内部审计师的审计质量,主要是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从仅仅关注财务报告的公允性,扩展到关注诸如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道德等众多方面。随着全球一体化,公司的自我约束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还会进一步扩大。

3、审计委员会制度实质上是内部审计,是一种内部控制,是管理的一部分,因此与我国的监事会制度在本质上有很大不同

从审计委员会的发展及其职责的演变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审计委员会设在董事会下,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代表董事会监督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和公司各项活动的合规性。审计委员会本质上是为实现董事会目标而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和经营活动进行的独立性评价。不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如何变化,都没有脱离它为实现董事会经营目标服务的宗旨,都没有改变它独立的评价活动的实质,其职责的演变过程与内部审计的职责演变是完全相同的,也与内部控制的发展是同步的。因此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演变过程来看,审计委员会实质上就是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种手段,是管理的一部分。

如果将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作一比较,审计委员会的本质会更加明了。

据考证,监事会制度起源于1602年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其大股东受股东大会之委托担任董事及监察人。后来各国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在中借鉴近代三权分立思想的精髓与架构,塑造出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的三权分立。在一个公司中,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一切重大事项的最高权力机构,处于立法地位;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是公司的管理执行机构,处于行政地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监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代表股东对董事会、董事和总经理进行监督,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处于司法地位。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个机构的相互配合和牵制,达到健全发展的目的。由此可见,监事会与董事会都接受股东大会的委托开展工作,监事会与董事会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属于公司治理的范畴。

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在公司中分别属于公司管理和治理领域。管理与治理有关联之处,也有很大区别。管理主要是由经理人员去行使职责,管理的职能是:计划、组织、激励、控制和协调。公司治理在于公司管理的外部。公司治理结构原是用语,后来经济学家在讨论企业的起源及企业与市场的关系时借用了这一术语,借指公司权力机关的设置、运行及权力机关之间的法权关系。管理涉及公司的经理及各部门,治理涉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在公司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决定了二者权责方面的不同。

4、审计委员会在各国的实践告诉我们,在我国实行审计委员会制度十分必要

我国《公司法》规定必须设立监事会,此外,国务院还颁布了暂行条例规范国有重点机构和国有企业的监事会。我国对审计委员会制度尚没有法律方面的要求。

上述世界各国审计委员会的实践和我国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现状告诉我们,在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基本沿用了原国营企业的行政模式,内审部与财务部平级,或者内审置于财务部内,受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在业务上、行政上的领导,内审严重缺乏独立性,限制了其控制和评价作用的发挥。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现状令人忧虑,为招揽客户,谋取利益,许多事务所在竞相压价的同时,还在审计过程中轻信管理人员,降低了服务质量。在这种情况下,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一方面领导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可以提高内部审计的组织地位,进而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工作效果;另一方面,负责与外部审计师进行协调,选择注册会计师并决定其收费,可以避免“独立审计不独立”的现象,还可大大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质量。另外,审计委员会的建立可以加强董事会对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从这三个方面来说,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是必要的。

5、审计委员会只有具备足够的权威性、客观性、胜任能力,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审计委员会的宗旨是为董事会实现经营目标服务的,审计委员会只有具备足够的权威性、客观性、胜任能力,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从而实现其宗旨。这也是我国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时应注意的。

首先,权威性,主要是指审计委员会在机构设置中的层次。高层次性和权威性是审计委员会有效地进行监督的保证。审计委员会必须设在董事会下,独立于经理层。当然,赋予审计委员会足够的权威性并不是要改变它的本质。那些认为审计委员会应设在监事会下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审计委员会是服务于董事会的,而监事会的职责是监督董事会的。我们不能盲目追求审计委员会设置地位的权威性,而全然不顾事物的本质和。

其次,客观性,是指审计委员会在履行职责时保持公正的立场。只有客观地进行评价,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或结论才能令人信服。

协会财务工作报告范文3

一、抓好处内基础工作建设

今年以来,我在抓好处内文秘工作中,从基础工作入手,借助计算机进行管理,形成标准化、系列化。

一是建立了专用文件夹,统一管理处内的所有材料。在计算机内,按文档内容的不同,分别建立了12个专业文件夹,使各类材料、报表按性质分类储存,实现了处内材料标准化管理。

二是实现了上报材料正规化。无论是什么材料或报表,都统一经过计算机处理,无论是谁起草的材料,我都能够认真的帮助他们去修改校核打字排版,确保主题突出,语言恰当简练,按标准要求打印上报。如:对外宣传报道稿件、局内老干部通讯稿件、处内同志的材料以及上报的各类请示汇报件等文字材料。

三是初步统计全年共完成各类复合文档58个,近万字。主要有:报道类材料14个、房补类材料5个、通讯类材料8个、简历类材料5个、总结请示类11个、各类名单表13个等。

四是实现了离休干部医药费分类管理、审核统计的计算机程序化管理。建立了离休干部医药费季度管理文件夹,使全处50多位离休干部的医药费的报销的明细情况都能在计算机内查找到。

二、坚持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修养和业务水平

(一)坚持政治学习不放松。今年以来,我处党支部组织学习了政府工作报告、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对内对外政策、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讲话、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规划和党的十七大报告等。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对老干部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一是认真学报告原文。根据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在原原本本学习报告原文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结合个人体会和处里讨论意见,起草了《五处党支部学习十七大报告心得体会》,被局推荐到委网站交流。

二是把以人为本落实到关心爱护老干部的具体工作中去。进一步落实好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的具体要求,帮助离休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是充分体现亲情化、个性化、多样化服务。老干部工作既要继承过去好的优良传统,又要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观念和机制上不断创新。结合我处老干部处于“双高期”的新情况,用创新的招法破解老干部工作难题,努力实现工作观念、工作方法、工作重点和管理服务方式的转变。

四是建议200*年为全局“健康年”的设想。在开展明年全局工作重点大讨论中,结合对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体会和理解,在200*年我局是实现“四个突破”年、200*年是“服务年”,200*年又是我国“奥运年”的启发下,提出了建议200*年全局为“健康年”的设想。主要围绕增进老干部身心健康、身体健康、医疗保健,自救互救、饮食营养等主体内容,开展适合老干部身体条件的各类健康活动。这项建议经过全处同志的完善,并负责起草了《五处关于200*年全局工作重点的讨论纪要》,后被局里采纳。

(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根据委党组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了委统一安排的业务讲座,通过“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报告、创造能力开发、工业设计、“物权法”讲座、中国节能减排目标及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及优化升级报告的学习。使我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和我省经济工作的重点和发展方向,开阔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视野,积累了探索新时期做好老干部工作新思路的相关知识。

三、围绕全局“服务年”活动,积极作好各项工作

今年是我局的“服务年”,围绕“服务年”工作的重点,在落实“三个机制”、“两个待遇”,我主要做了一下工作:

(一)积极完成各类纪念活动。积极参加协作区庆祝建军80周年老干部文艺汇演,我不仅积极参与,还帮助聘请了和平区文化馆的专业老师进行辅导,刻录伴奏光盘,组成了12名,有7位老同志参加的男生小合唱,演唱了歌颂人民军队题材的歌曲,在协作区老干部文艺汇演中获得了赞誉。我们4位在职人员又在全委工会组织的活动中成功的复演,为老干局集体争了光。

在协作区老干部文艺汇演中,我除圆满的完成了整个演出节目拉幕的服务工作外,还帮助有关同志编排并加班反复修改敲定《文艺演出座席图》,确保了在文艺汇演前发放到参演单位手中。

(二)为老刘国保重走路照片展编写图片说明。老刘国保老人挑选了60多张重走路照片,参加省老年集邮协会的建党80周年展览,找到我们给配图片文字说明。为了更好地完成这项工作,我结合每张图片的历史背景,利用公休时间,反复认真的为每张照片编写了说明。我带着老刘国保写下的“重走路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感受,也让全国人民有同样的感受和幸福”的深刻感想,为整个图片展起草了题为:“纪念中国人民建军80周—地球上的红飘带”的结束语,受到了刘老的认可。

(三)作好老同志健康疗养和体检的服务工作。今年我参加共有29名离休干部和退休厅局长分两批参加局举办的健康疗养活动。为确保西柏坡红色健康疗养活动的顺利进行,我作了充分的准备。事前编排好老干部的住宿表,精心准备行程中需要的各类图表。在健康疗养的全过程中,我能够全程对行走不便的老专家*、老厅长李日升等老干部给与重点关照,帮助他们拿旅行包、搀扶上下车、关照上下楼和在山路上行走等。由于我和全处同志的热情周到的服务,感动了参加西柏坡健康疗养活动的老干部,老厅长李日升还代表五处参加健康疗养的老同志给委党组和局领导写封感谢信,充分表达了对委、局领导对老同志关心的感谢之情。

(四)积极解决行办遗留问题。原省轻工厅总工程师、造纸专家*同志,*年开始享受补贴100元发至2009年底。由于该补贴不在工资序列支出,2009年机构改革时被取消。为此,与局主管领导去省人事厅核查、与处内其他同志多次去省档案馆查阅其原轻工业厅、轻工行办期间的人事劳资档案,多次说明其原因,得到局领导的支持,补发了2009年、200*年两年的补贴,从200*年规范地方性补贴后予以取消。

四、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工作

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审核工作,是一项比较细致复杂的工作,每季度报销审核一次,有位老干部一个季度医药费票据90张,合计7517.30元,有的票据金额仅几角钱,统计起来费时费力。为确保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审核工作准确无误,我摸索总结了一套比较便捷的计算机自动处理的表格。只要输入每位老干部的医药费原始数据,就能按要求自动计算分类汇总,不但节省了人力,又确保了我处每季度上报的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信息的准确性,得到了局财务室的认可。

全年离休干部59人,共审核医疗费票据2215张,合计医疗费157.61万元。经省保健办年度审核(200*年10月-200*年9月),通过了省保健办的审查验收。

五、把为老同志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老干部的实际情况,开展以体现亲情化、人情化的个性化服务,把为老同志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离休老厅长刘维鹤因病到医大看病需住院治疗,但几次联系住不上院。我和处内同志到医大干诊,找院长为其联系住院,使刘厅长当即就住上院,病情得到及时治疗。

对身体不好,年事已高的离休老同志,主动到家审核医药费收据,解决这些老同志的行走不便的困难。

受处长的委托,分别到医院、家庭走访慰问病号及行动不便的老干部20多人次。为3位老同志祝寿。参加处理老同志的后事。

利用到丹东开会的时间,代表局和处到东港看望离休干部陈平,使老同志激动得对街坊邻居说:“娘家来人看我来了……”。

一年来,不管老同志本人还是家里有什么事情,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找到我,我能做到的,我都能全力以赴的帮助解决。

六、配合局和处内同志作好其他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局成立三周年成果展。为展现老干部新形象,新风采,我局举办了成立三周年成果展。这次展览我虽然不分管,但我能够积极为处长和其负责的同志当好参谋,为我处参展的作品校核稿件、打印材料等。

二是做好老同志住房货币化信息工作。我处共有159位老同志不同程度的缺少住房。其中70岁以上老同志117名(其中去世26名)做为第一批得到了应有的补偿。第二批还有37名符合条件老同志正在办理当中。住房货币化对老同志是件大事,由于办理的手续比较严格,需要填写的表格比较多,审核的项目比较细。虽然这项工作不是我分管,为了确保每个老同志的住房补贴信息准确无误,我主动帮助录制各类统计信息,建立了计算机住房补贴信息档案,和分管同志一起反复核对身份证号、缺房面积等上报的信息,确保了第一批符合条件的老同志及时拿到了住房补贴。

三是帮助作好原直属公司转制工作。加强直属单位的指导工作,对特困企业离休干部拖欠费用的清理工作以及对正在转制的省轻工设计院离休干部拖欠及转制后预留费用的确认,是当前我处工作重点之一。这项工作虽然不是我分管,只要需要我协办的事,我都能够尽心尽力的去帮助完成。

如最近为5个特困企业退休人员办理大病医保工作,是落实十七大“病有所医”的具体体现。原行办直属5个公司的退休人员共有94人,申报的材料需要按市医保部门固定的程序软件编制,且要求时间紧。由于处内分管此项工作的同志和部分企业负责人员对计算机程序软件不熟练,我主动多次帮助他们修改、录制相关信息,制成备份盘,按要求及时完成了上报任务。

四是配合局办公室完成了我处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的劳资档案信息的录制工作。一是重新核实了无职务退休人员退休时的工资级别及无职务但有技术职称的退休人员。经过多次查阅档案,确认了王玉良等7位老同志,符合增加生活补贴档次的规定,并使这些老同志提高了补贴额。二是重新核实了离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费,界定初婚无子女老干部应享受的条件。经审核全处共有23人符合条件,享受了此待遇,其中新增1人是以前漏报的。

七、不足之处与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适应新时期为老干部服务的能力有待加强,创新和深入老干部调查研究不够。

二是没有系统地学习和掌握为老干部服务的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

协会财务工作报告范文4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涵义比较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一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这定义比较笼统和抽象,只是简单提及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没有具体解释什么是独立性,什么是客观性,也没有对损害独立性或客观性的情形予以列举,更没有说明发生损害情形后应如何披露。我国内部审计协会实施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给予了明确的解释: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不存在影响内部审计客观性的利益冲突的状态。独立性一般指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保持公正、不偏不倚的精神状态。客观性一般指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能够促进内部审计人员客观性的提高。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属性准则1100号”规定:内部审计活动应该独立,内部审计师在开展工作时应做到客观。并进一步解释: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体现为机构的独立性和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机构的独立性是指审计执行主管在机构内应向能使内部审计活动实现其职责的阶层报告,即内部审计在组织地位上的独立。机构独立性的标志是内部审计活动在确定内部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干扰;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是指内部审计师应有公正的态度,避免利益冲突,即内部审计人员精神上的独立。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关系是,独立性可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公正和不偏不倚的判断意见,这对审计工作的恰当开展是必不可少的。而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要通过机构的状况和客观性来获得,内部审计师的客观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机构独立性的实现。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外延依照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2001年提出的内部审计最新定义,认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目的是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从而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比较中外内部审计的定义可以发现,其中最大的差别在于我国内部审计仍处于财务审计向管理审计过渡阶段,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是监督与评价,内部审计的目标主要是防弊兴利,内部审计所提供的是以审查和评价组织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为主要活动的保证,没有涉及咨询,这也是由我国内部审计实务发展水平和现状所决定的。IIA作为内部审计职业的国际性组织,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内部审计实务经验,经过深入的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已制定了一整套科学、完善的职业实务准则框架,并适时提出了内部审计最新定义,恰当地反映了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的最新发展。根据IIA的定义,内部审计的主要目标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防弊和兴利而是价值增值,内部审计不仅是一种保证活动,也是一种咨询活动,将内部审计的服务领域由审计领域延伸至咨询领域,内部审计通过对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以实现价值增值。

(三)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与外延问的联系通过探讨中外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与外延的规定和解释,可以认为,中外对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的界定以及对机构独立性与内部审计师客观性关系的理解上渐趋一致,即都认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应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二是内部审计师个人的客观性。机构的独立性主要是指地位上的独立,是保障内审机构“独立”履行其职责的首要条件。只有当内审机构具有独立从事审计活动所要求的良好的组织地位,才能确保内部审计活动在确定内部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内部审计师的审计行为不受限制,审计意见或决定得到实施,审计建议得到适当采纳。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对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地位的明确规定,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核心:一是内部审计机构应置于组织内部的一个较高层次。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强弱主要取决于其隶属关系和领导层次的高低,理想的情况是在行政上隶属于最高管理层(首席执行官或总经理),在业务上隶属于董事会或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接受其业务指导并向其报告业务工作;二是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拥有行使职责所必备的充分的权力,如保证广泛的审计范围、依据审计建议采取适当的行动,与组织最高决策层直接交流信息等;三是内部审计活动不受其他职能部门或个人的干扰,要求内部审计师应该取得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支持,这样才能得到被审计者的合作,在不受干扰的条件下开展工作。在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外延方面,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规定和指导已延伸至咨询领域,这也是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目前尚无法达到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内部审计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完善,将咨询服务纳入内部审计活动必将成为我国内部审计准则所要面临的新课题。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及其披露比较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因素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没有列举可能损害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因素或情形,也没有说明发生损害情形后应如何披露和处理。但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活动前,应主动对其客观性进行评估,一般可以采用以下步骤:首先识别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因素;其次评估这些因素影响的严重性;再次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采取措施降低这些因素的影响;最后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有关客观性受损的情况。同时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提出了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形态:内部审计人员审查和评价自己以前负责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密切的私人关系;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有长期合作关系;内部审计人员对于被审计单位或其管理层存有文化、种族或性别上的歧视;内部审计人员对于审计项目存有认识上的偏见;内部审计人员遭受来自机构内部和外部的压力;内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等。内部审计人员一旦识别了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因素后,应对这些因素的严重性进行评估,并考虑是否已存在降低其影响的措施。当发现存在严重损害客观性的因素时,应及时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客观性受损的情况,在客观性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应及时向董事会最管理层报告披露客观性受损的具体情况。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以属性准则形式作出强制性规定:无论独立性或客观性是表面上还是事实上受损,都应将损害的具体情况向有关方面披露,披露的性质取决于损害的具体情况。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形态包括:内部审计师应避免评价其以前负责的具体运营工作,如果审计师对其在上一年度负责的运营活动提供保证,客观性就会受到损害;对审计执行主管负责的工作提供保证服务时,应由独立于内部审计活动以外的有关方面进行监督;内部审计师可以提供与以前负责过的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在内部审计师本人可能损害所要提供的咨询服务的独立性时,内部审计师在接受这项工作之前,应向客户说明情况。为了给内部审计师提供更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国际内部审计准则实务公告还对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某些形态加以进一步解释并给出应对措施,旨在帮助内部审计师作出合理判断。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披露一旦发生独立性或客观性受损的情况,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认为应该予以披露。实务公告提供如下披露的办法:如果已经出现或经合理推断认为可能出现利益冲突和偏见的情况,内部审计师应该向审计执行主管进行报告,审计执行主管应该重新指派审计师;审计范围界限是对内部审计部门的一种限制,该界限妨碍审计部门实现其目标和计划。审计范围的界限可能使章程所规定的审计范围,使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活动中接触与开展审计业务相关的记录、人员和实物财产,经批准的审计工作项目计划、必要审计程序的实施,经批准人员配置计划和财务预算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治理机构报告审计范围的界限及其潜在影响;审计执行主管应该考虑就原来已经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它治理机构报告并通过的范围界限,再次向其报告是否合适。如果机构、委员会、高级管理层或其他方面有变动,可能尤其需要进行这种报告。由此可见,中外内部审计准则关于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形态及其披露的规定既有相似之外亦有不少差别。相似主要表现在:两者都对损害内部审计师客观性的形态给予了总结,并且都认为一旦发生独立性或客观性受损情形时,应向有关方面予以报告或披露。差别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两者列举的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或客观性的具体形态有所不同。我国内部审计准则只是作出了简单的描述,而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不仅列举了有关形态,还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并提供指导性意见,因此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在如何披露损害形态方面,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只是笼统提出:当发现存在严重损害客观性的因素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及时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客观性受损的情况。在客观性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及时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披露客观性受损的具体情况。这既没有指明区分客观性损害程度的标准或者哪种形态属于客观性的严重损害,也没有指明何种损害形态应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报告,何种损害形态应向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何种损害形态则应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以及应采用哪种形式报告,从而显得过于抽象,不利于内部审计人员操作。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提出的披露对象包括审计执行主管、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其它治理结构,披露的层次明显较高。这是因为国外内部审计机构普遍隶属于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具有较高的组织地位和权威性。另外,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还明确指出何种形态下应向审计执行主管报告,何种形态下则需进一步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其它治理结构报告,且报告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三、内部审计独立性建议比较

(一)我国关于实现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建议在如何确保机构独立性方面,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给出如下建议:内部审计机构应隶属于组织的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接受其指导和监督并取得其支持,以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由组织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经过适当的程序确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直接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负责;内部审计机构应通过内部审计章程的制定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范围,并报经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批准,以确保内部审计活动不受到组织内其它部门的干涉和限制;内部审计机构应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提交审计报告及工作报告,并在日常工作中与其保持有效的沟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有权出席或参加由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举行的与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治理程序等有关的会议,并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保证客观性: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及专业胜任能力;增派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并进行适当分工;采用工作轮换的方式安排审计项目及审计小组;建立适当、有效的激励机制;制定并实施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停止执行有关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

协会财务工作报告范文5

首先,针对出国留学生低龄化日趋严重的现象,应该为这一块巨大的需求提供教育选择。2014年度,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到人的需求。以西交利物浦大学(经中国教育部正式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合作于2004年在苏州创立的,具有独立法人的新型国际大学)为例,2015年在校生近1万人,生均年学费7万多元。质量也不亚于国内许多名校,2014年10%以上的毕业生进入世界排名前十的大学,74%以上入读世界前两百名的大学。所45.98万人,比2013年增加近5万人。从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在美接受基础教育的中国留学生增长了23.4%,其中接受高中教育的留学生增长了50%。在英国留学的低龄学生比例更高,超过了全部留学生总数的1/4。且不说低龄留学对青少年身心成长以及对于价值观和国家认同起到的负面作用,仅从经济的角度看,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2014年中国留学生在境外消费近2000亿元。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国留学的低龄化,教育需求外溢、消费外流的趋势仍在上扬,正从中产阶级家庭转向寻常百姓家。最直接而重要的原因是对国内教育的不满意,希望孩子摆脱应试教育的折磨。国内的国际学校审批非常严格,而且大部分是面向外国籍的孩子。如果政策相对放开,允许不出国的留学,提供高品质的面向国内的国际化教育,就能够满足相当一部分以,在“十三五”期间,办好具有现代化水平和国际品质的中国教育,引导教育消费回流,是教育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任务。

其次,针对我国技能劳动者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现象,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目前,我国技能劳动者仅占就业人员的19%,高技能人才数量还不足5%;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1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1以上。我国进城务工人员中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仅占30%,缺乏职业技能成为影响他们融入城市、成为新型产业工人的重要障碍。

一方面是职业技能人才严重匮缺,一方面是职业教育生源严重不足。近年来高中教育阶段的“普职比”不断下降,2014年中职教育招生比例已经低于44%,很多中职学校招生困难,一部分学校已无法正常运转,大量资源闲置浪费。各个学校对有限的生源围追堵截,招生成本极高,却无法吸引有教育培训需求的进城务工人员走进校门。原因在于各类职业培训多采取短期集中、脱产走读、统一授课、集中管理等方式,难以针对人员分散、行业分布广、需求层次多的进城务工群体,提供灵活多样、分类细化、富于个性的培训。而集中两年的中职学历教育更是要求脱产学习,难以满足边学边干的需求。

建议进一步盘活中职与高职教育资源,在进城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开设集中教学点,采用夜校或周末教学的方式进行职业培训。主要由中央政府、输入地政府出资,紧密结合产业与企业需求设计培训课程;鼓励企业为各种培训提供学习场地、实训场地和技术人员,可根据市场价折算为其对员工的教育培训费用。采用更为灵活和有弹性的学分制度,使得进城务工人员在获得技能的同时,通过学分累计获得学历。

再次,针对个性化、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应该改变以往的治理“择校热”的做法,从限制选择的“堵”转向鼓励选择的“疏”。目前,各级政府治理择校的基本做法是划片就近入学,禁止学校跨区域招生,限制父母选择学校。从表面上看,这是推进教育公平、缓解“择校热”的有效做法,实际上是简单遏制了教育需求。由于学区与学校之间办学条件、质量事实上的巨大差异,不少家庭采取拼实力购买学区房变相择校的办法,加剧了弱势人群入学的不平等。

另一方面,由于民办学校的办学准入门槛太高,小微民办学校、在家上学等无法合法化,也影响了选择性的教育需求。目前,民间的草根教育机构,父母自办的自助或新理念的学校、幼儿园,包括“在家上学”在各地广泛存在,甚至有许多高学历、高收入的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兴办小微学校,满足个性化教育需求,但这些学校大部分得不到批准,属于非法办学。建议进一步放宽办学条件,特别是占地、校舍等硬件的苛刻限制,鼓励更多的资金和人才进入教育领域。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崇文重教的国度,如果我们能够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教育供给侧结构改革,就能一举多得:不仅为教育国际交流创造更好的平台,也能引导教育领域的消费需求,更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教育选择。

有关教育与高铁两个问题的建言

葛剑雄(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博导)

中国应建设世界一流的义务制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经费的确有大幅度的增加,特别是在“十二五”期间占到了GDP的4%。但我国义务制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基础太差,欠债太多,基数太大,对于数千万贫困人口,义务教育的经费还要包括他们孩子的生活费用。要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的教育,也需要大量经费。因此我认为,“十三五”期间国家用于教育的投入,占GDP比例应再增加一个百分点,达到5%,并且主要用于义务制教育、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

高校建设的两个“一流”,是完全有必要的。但我国应该并可以再建一个“一流”――世界一流的义务制教育,并最终覆盖学前至高中阶段。如果说高校的两个“一流”只限于少数学校的话,一流的义务制教育将惠及全民,并为高校的两个“一流”提供坚实的基础和强劲的支撑。如果说高校的两个“一流”可能面临不易克服的困难的话,一流的义务制度教育的建成则是指日可待的。只要有充足的经费,其它方面的条件都不难具备。如果说要将学生培养成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毕业生只能是其中的少数,并且需要一定的天赋的话,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培养成合格的义务制教育阶段的毕业生。要使人民有信仰,必须从小给予良好的教育、训练和灌输,使之习惯成自然,逐步形成信仰,中国大多数家庭还难以承担这样的功能,只能靠从学前开始的义务制教育。

为此我提议:国家在“十三五”期间,应确立建设世界一流义务制教育的目标,在第一个100年奠定基础,在第二个100年或更早阶段完全建成。

高铁车站选址应合理慎重

已建成的高铁车站,包括北上广等特大城市在内,都是新建车站,而且一般离市区很远。一些中小城市或县级政区也都在离城市或主要居民点很远的地方新建,甚至建在农田中或荒原上,离城区往往有数十公里。这样的选址基本并非技术原因,主要还是所经城市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如有的城市希望通过远距离设置高铁站的既成事实,推行城市扩展计划,促使上级政府批准新的用地指标,得到更多城市建设用地。通过建设远距离高铁站,拉动高速公路、配套设施和房地产的投资建设,其中不能排除出于腐败造成的后果。这样一方面造成国家财产的巨大浪费,不少新建高铁站周围土地荒废,有的开发区前途渺茫。另一方面,高铁票价本身已高,这些远郊车站周边的交通设施又不健全,人为增加了旅客出行的成本和不便。一些相对贫困的地区虽有高铁通车,但客源有限。

为此我建议,对今后新建高铁车站的选址应在合理慎重的基础上由主管部门严格审定。国家应对已建成的高铁车站作一次专项巡视和审计。

无罪判决为什么这么难

朱征夫(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随着2016年各省级“两会”的召开,我们可以从各省级法院的工作报告中看到刑事诉讼的基本情况,也看到与无罪判决相关的惊人数字。比如,河北省2015年判决有罪人数5.57万人,无罪人数99人,无罪判决率0.18%;广东省判决有罪人数12.87万人,无罪人数81人,无罪判决率0.06%;福建省判决有罪人数6.15万人,无罪人数30人,无罪判决率0.04%;等等。如果把各省的数值平均来看,无罪率不到千分之一。从最高院工作报告公布的数据看,无罪判决率也只在千分之一左右。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在法院看来,检察院对被告人的99%以上都是有道理的,审判与公诉对认定有罪的一致性高达99%以上。这可能吗?

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知道,同一案件,对证据的认定、事实的查明、法律的适用,不同的法官,不同的合议庭,经常会有意见分歧,甚至会有完全相反的结论。法官之间的一致性都不可能高达99%,更何况不同的机构之间――一个是以指控犯罪为主要职责的检察院,一个是以公平裁判为职责的法院。

可以看看其它国家无罪判决的情况。有关资料显示,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的无罪判决率一般在5%左右,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的无罪判决通常高达20%,香港地区的无罪判决率更是高达45%。相比之下,审判与公诉99%的一致性是不可能的,是违背司法工作的常理的。不到千分之一的无罪判决率,只能说明许多依法应当判决无罪的案件没有判无罪,许多被告人被无辜定罪。

显然,这与我国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刑事司法原则是相违背的。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根据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法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既不能排除犯罪嫌疑又不能证明有罪的两难情形时,应从法律上推定为无罪。那么,为什么该判无罪法院却不判呢?以本人20多年的律师职业经历判断,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一是来自侦查、部门的压力,判了无罪,好像有关办案部门就白忙乎了,办了错案,还没有面子,尤其是在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已经认罪的情况下,来自侦查、部门的压力更大;二是关的时间长了,案件久拖未决,判无罪不好交代,担心当事人请求巨额国家赔偿;三是领导干部以上访、维稳名义进行的干预,法院不判有罪,后果就会如何如何;四是媒体早已讲开了犯罪故事,有罪推定报道造成社会舆论压力,尤其是来自被害人家属的压力。不判有罪,家属和亲友要闹事儿;五是当前的社会情绪让法官有顾虑,判无罪常常会被怀疑收了被告人的好处,或与被告人有其它瓜葛,所以要划清界限,等等。总之,对法官来说,面对各种复杂力量的紧逼和压迫,律师和被告人的声音太微不足道,不足以撼动已经倾斜的天平,所以只好“兄弟,对不住了!”

破解无罪判决难首先要解决观念问题,即法官内心的价值权重问题:到底是司法机关的面子重要,还是当事人的清白重要?究竟是领导的指示、社会舆论重要,还是法律的正确实施重要?各种压力是暂时的,但枉法裁判对个人前途和家庭命运的伤害却是长期的;冤枉无辜看上去是个别的,但它是制度性的,不是针对特定的人的,所以对公平正义的损害是普遍的。只有解决了内心的价值权重问题,只有坚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职业信念,法官才会有抵御一切外来因素影响的强大精神力量。

一系列制度安排也有助于保障无罪判决。比如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强调审判的终局性和权威性,让审判程序去制约侦查程序和程序,而不是相反。又比如少一些羁押,多一些取保候审。干吗一定要把犯罪嫌疑人关着呢?法院判决有罪了再关也不迟。这不仅可以减少羁押带来的大量人力物力消耗,还可以把诉讼带来的对家庭生活、个人事业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更可以减少法官判决时的顾忌。另外,领导干部对案件的干预现在已经有所收敛,但办案机关干预案件独立裁判的现象仍然存在。如果公检法在一起开会协调案件的处理,就会把侦查、、审判三道工序变成一道工序,宪法法律规定的分工制约的制度设计就会形同虚设;并且,在没有当事人和律师参加的情况下,法院只能听到一面之词,不仅程序不公,其结果也一定对当事人不利。所以要少安排法官开会,要开会也是到法庭上开。

法官队伍的职业保障也是迫切需要。要提高法官的工资待遇,解除法官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同时增强法官的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促使优秀的、敢于担当的法律人才进入法官队伍。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好法官的人身安全。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真正实现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同样重要的是,要提高社会和公众“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法律意识。媒体在案件判决前应尽量少讲“犯罪故事”,避免煽动社会情绪,特别是被害人家属的情绪;如果实在要报道也应该反映控辩双方的观点,而不能只讲控方意见,以免公众偏听偏信;媒体要避免在法院判决前先下结论;报道、转播公开审判要注意保护被告人的人格尊严,不要在法院判决前就把被告人当作罪犯看待,防止形成对被告人不公平的社会偏见。

关注地方债务风险

何报翔(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副省长)

2016年部分地方政府进入换届之年,有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首先,要控制地方的非税收入,一是做假,二是过头税的问题,三是要控制地方非税收入的比重。过去人们常说要重视财政收入做假的问题,这是正确的,但财政收入做假相对较难,而以上两个非税收入做假比较容易。

其次,在财政支出上要更科学合理地安排。中央的国债超过了十万亿,以中国目前的经济体量来看,这些债务不算大。但地方债务的问题却不少,虽然中央也在查地方债,要地方上报数据,但目前查的主要是省市县三级的债务数据,实际上连乡镇一级都有很多债务――过年我回老家,看到连村里修路都有债务在身。如果把这些债务加起来,恐怕不止十万亿。所以,不仅要管控好中央财政的风险,还应特别关注地方债的风险,如果这方面的防控做不好,将来有可能出现问题。

再者是国有资本的经营预算。现在我国正面临一轮行业“去产能”的调整,前些年经济形势好时,很多企业迅速扩张,其中包括一些国有企业所进行的冲动投资,当前留下的债务也无法完全撇清与当时冲动投资的干系。现在我们要推进国企改革,第一要稳妥,第二要认真做好国有资本的经营预算。国家为国有企业投入了一部分资金、资产,如何提高国有资本的使用效率,为振兴国家经济真正起到“共和国长子”应承担的责任,还要进一步研究。

政府应处理好困难民企的“关停并转”机制

黄红云(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金科地产集团公司董事会主席)

协会财务工作报告范文6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关系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12-0106-04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一、企业财务因素分析与非财务因素分析的关系

财务因素分析主要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财务报表,揭示其财务状况、现金流特征、偿债能力和未来发展趋势,侧重于定量分析。非财务因素分析主要是对借款人的经营风险、行业风险、管理风险以及宏观经济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侧重于定性分析。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克服银企信息不对称,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维护信贷资产安全。它们相互印证、相互补充,互为支撑,共同为贷款决策提供充分和必要的依据。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信贷人员在对贷款企业进行分析时,往往不重视非财务因素分析。实质上,由于市场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加上企业经营中不确定因素的增加,使得企业非财务因素分析显得尤为重要。加强非财务因素分析,不仅可以很好地解释财务指标产生的背景、未来的趋势,而且有助于信贷人员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提高信贷分析决策能力,完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做好非财务因素分析,必须把握以下重点:一是国家产业政策。这是影响企业的宏观环境因素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它对企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二是产品市场。产品是企业利润的来源,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三是核心管理层情况。企业的兴衰与它的核心管理层息息相关。对于核心管理层的分析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的品德与才能;决策机制;核心管理层的结构;技术与创新能力;信誉;担保情况;重大或有因素和未决因素。要获取企业的非财务信息,主要有以下渠道:一是企业财务报表附注。二是企业章程、制度、文件。三是企业内刊、网站。四是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企业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五是企业客户。六是企业供应商。七是企业员工。八是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九是媒体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系统。

二、第一还款来源与第二还款来源的关系

第一还款来源是指借款人的主营收入,是还款的主要来源。第二还款来源是为了防范企业不可预知的风险,要求客户提供足值足额的抵押担保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有效补充。二者相互依存、互动制衡。按对贷款“三性”保障意义来说,第一还款来源更重要。因为贷款担保只是一种警示性和保护性的额外保障,只有第一还款来源才是贷款风险的决定性因素。一旦第二还款来源发生异常变化时,如抵押物毁损、灭失、贬值等,贷款的安全性就会受到威胁,甚至发生损失。从大量事实来看,当贷款发生风险时,所谓“第一还款来源”往往不知所处,而对借款人或第三人财产设定的担保却因为无效而无法保障债权。因此,即便贷款采用了抵押或保证方式,但仍应高度重视第一还款来源,并切实把第一还款来源作为贷款发放第一审查要务,这才是保障贷款安全、提高贷款质量的关键所在。为了确保第一还款来源的可靠有效,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借款人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情况的调查。重点分析其资产、负债、收益变化的合理性,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在同行业中的地位,据此预测企业发展趋势和还贷的能力。二是重点分析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内控制度。主要包括企业管理者的基本素质,企业的产、供、销及设备管理状况,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状况,企业的各种授权、制约和调节的方法、程序等方面。三是重点分析企业与相关部门、组织的关系。包括企业与竞争对手、上下游企业、税务部门等机构之间的关系,以此判断影响借款人偿还债务的能力。

三、信贷进入与信贷退出的关系

信贷进入是商业银行将处于货币形态的信贷资金投向生产经营领域,使之进入产业形态的货币卖方行为。信贷退出则是指商业银行从现有劣势信贷市场撤退,对某些产业、行业、区域、客户等信贷投放对象停止其作为贷款买方的行为。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一方面,贷款的有效进人是顺利退出的前提条件。只有适时进入,及时退出,才能保证信贷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另一方面,贷款的适时退出是信贷有效进入的保障。只有合理的退出,才能防止信贷资金进入低效信贷市场,集中更多资金用于高效市场的进入。处理好二者关系,一是要按照“有进有退,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信贷进退机制。要根据我国产业政策和发展趋势,对发展潜力大、发展前景看好的产业和行业积极贷款进入,而对于供求饱和、逐渐走向衰退的产业和行业积极主动退出。某个行业是否适合信贷投入,主要参考三个因素:即行业对融资方式的要求(即适合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还是适合通过银行实现间接融资)、行业的风险度、盈利性。在信贷进入同时,要重视退出工作。要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区分潜在风险客户和事实风险客户,选择最佳退出方式。对潜在风险客户要加强引导和激励,鼓励逐步退出。对事实风险客户要采取额度压减或一次性清退方式,进行强制性退出,必要时依法收贷。二是要加强对国家经济、金融形势、企业生命周期的预测,使信贷进退与企业的生命周期相吻合。任何企业都有一个生命周期,从行业发展的生命周期来看,可分为初创、成长、成熟和衰退四个阶段。信贷退出的最佳时机应当是企业成熟期和衰退期的接界处,这一期间企业在银行的贷款形态往往处于关注或次级类,这一阶段优点是能退,企业能寻找到新的信贷资源,退出成本甚低。缺点是决策难度很大,判断较难。一旦企业进入衰退期后信贷退出就很难了。这期间企业在银行的贷款形态往往表现为可疑类或损失类,其特点是企业获得替代银行信贷资源的可能很小,退出成本极大。三是要把客户退出工作作为信贷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信贷前后台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四、授权与授信的关系

授权是指商业银行对其所属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关键业务岗位开展业务权限作出具体规定。授信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和每个地区、客户的基本情况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由于授信业务是商业银行最大量的、也是收入来源最多的业务,而且它具备有限授权的各项条件,因此人民银行在制定的管理办法中是把授权授信结合在一起进行共同规范的,目的在于强化商业银行的统一管理与内部控制,增强商业银行防范和控制风险能力。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重授轻管、以授代管。授后的检查、分析、监督、考核、奖罚工作多停留在口头上、书面上。二是权限过分集中,给信贷工作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三是单边授权。即人为地把授权授信割裂开来。解决上述问题,一是要建立有效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授权授信管理体系。上级行应根据各行的信贷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和当地经

济发展状况,科学合理地确定信贷管理权限。对经营管理能力强、地域优势明显的行,应适当增大授权范围,包括有关授信业务的经营权、制度建设权和决策权等,以鼓励经营行拓展信贷业务。同时,上级行要做好授信转授权和再转授权工作。转授权的基本原理与授权相同,但转授权的范围要小于授权范围,权限也小于授权授信主体对授权授信对象授予的权力。二是要加强授权授信权限管理。既要将授权授信有机结合起来统一管理,又要在授权授信权限管理上灵活掌握,做到授收结合。对预警系统评级为高风险的地区,在授权授信方面予以必要限制,而对低风险地区应适当加大授权的力度,对授信风险上升较快地区,应立即重新审查其授权授信额度,实行必要的弹性管理,避免因原授权不当造成更大的资产损失。要完善单一客户统一授信管理,特别是对辖内重点企业要在一定时期内提供包括贷款、承兑、信用证等表内外信用、本外币业务的统一综合授信。同时,授权基层行在授信额度内具体办理。三是要加强授权授信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以切实提高授权授信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五、信贷激励与信贷约束的关系

做好信贷工作,激励推动至关重要,约束保证必不可少,二者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目前,在信贷激励与约束方面,存在权责不对等、奖惩不对称等诸多问题,因此,必须予以调整与完善。在激励方面,一是要增加信贷财务资源配置,特别是营销人员工资与费用,要将营销费用、工资与信贷拓展以及营销人员业绩挂钩,促使信贷营销人员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享其利。二是加快推行信贷客户经理等级制。对符合条件的客户经理实行等级聘任,使其基本待遇与其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对应。三是建立信贷业务行内联动考核机制。积极探索上下级行、主协办行、前后台各部门的信贷考核奖惩制度,实行资源、权力、义务与利益分配的匹配和协调,使信贷工作激励有据、推动有效、奖惩科学、约束有力。四是推行尽职免责制。对于严格执行授信业务流程及有关法规,在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等各个环节都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的授信工作人员,授信一旦出现问题,可视情况免除相关人员责任。五是设置必要的风险容忍度。激励引导营销人员找准信贷投入与风险防范的结合点,把握形势,抢占商机,大胆加快信贷市场拓展。在约束方面,一是实行新增贷款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区别岗位性质确定不同的抵押金额度,分管行长的抵押金额度应大于信贷员。二是实行与承担贷款风险责任大小相对称的信贷报酬制度。对信贷人员可实行年薪制。年薪兑现与信贷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挂钩,主要考核收息、贷款质量、基础管理、综合收益水平等。基于许多贷款回收具有明显的跨年度性和贷款风险爆发的滞后性,信贷人员年薪可分为两大块:80%部分在当年兑现,20%部分按当年新增贷款的当年末余额在以后年度的清收进度同比例兑现。三是建立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提高信贷责任追究的覆盖率,将责任追究延伸、覆盖到信贷所有环节、所有部门和所有人员,不留责任盲区和死角。要成立信贷责任认定委员会和责任追究办公室,防止责任追究流于形式。

六、信贷产品与信贷服务的关系

信贷产品与服务是信贷工作的两个重要内容,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信贷产品的营销,而忽视了服务的营销。实质上,客户所需要的不是简单的信贷产品,更多的是非信贷产品的服务。因此,必须统筹兼顾,齐抓共管。首先,树立服务是产品有效延伸的理念,加大对服务营销的投入。对处于创业期的企业,要在新项目决策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开发、生产的风险。在企业发展壮大阶段,要为企业提供贷款、结算、贴现及信用证开具等服务。对已进入发展成熟期、规模较大、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企业,应列为重点客户,建立长期协作关系,提供资金、信息、咨询、技术、理财等一揽子全方位金融服务。对重点优质客户,要逐户设计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组建专门服务团队,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其次,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要主动围绕现实及潜在客户发展的基本需要,创新服务理念与服务方式,不断制定新的服务项目与服务内容,同时要高度重视客户对银行服务的评价。建立信贷优质服务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包括沟通体系、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评价体系等在内的客户反馈体系,以随时了解客户需求,及时改进服务,并保持服务创新的速度和有效性。最后,在做好综合服务的同时,要积极开展信贷产品创新工作。创新重点:一是便捷化的产品,如“速贷通”、账户透支、流动资金循环贷款等。二是担保类产品,如出口退税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融资、标准仓单质押贷款、股票质押、无形资产担保等。三是组合类品种,主要是通过组合现有的一些信贷产品,为借款人提供个性化的信贷产品。

七、信贷营销与信贷风险的关系

信贷营销与信贷风险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二者相伴而生,辩证统一。一方面,风险管理要求必须通过程序的制约、制度的管理和必要的监管来进行相应控制,这就必然会在追求信贷业务增量增速上与风险的控制出现矛盾。另一方面,进行信贷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信贷营销获得健康可持续发展,没有有效风险监管促使信贷资产质量的全面提高,也就不可能实现效益的不断增长。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一辩证关系,在增加信贷投入与风险防范中寻找一个最佳结合点。一是要加强信贷营销的科学化管理,做到既将信贷资金安全有效地充分运用出去,又将信贷风险降至最低。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有效风险控制为保障的信贷营销管理体系。要优选客户,培植优良客户群。要从营销环境和自身特点出发,加强市场细分,合理选择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同时,要完善信贷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信贷营销、信贷风险评估、授信批准和贷款定价、信贷组合管理等不同环节的权力和责任,并根据不同风险因素的控制要求,整合不同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工具,使信贷营销机制真正达到责权利相结合,既提高信贷审批效率,方便客户,又控制信贷风险。二是要强化信贷风险的控制。重点要做好信贷风险度管理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除在性质上有明确的认识外,尽量使之量化,以便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执行监督。不能量化的尽可能规范,以便用明确的规定和准则加以约束。要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建立严格的独立内部稽核、监督制度。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实现消险、转险,分散信贷风险。要尽可能地将贷款对象分散化、多样化,以转化风险,分散风险。

八、信贷前台与信贷后台的关系

信贷前台处于信贷上游环节,主要从事信贷调查与贷后管理等工作。信贷后台处于信贷中下游环节,主要从事审查、审议、审批等工作。二者相互依赖,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信贷工作整体。一方面,二者平行制约。前台是信贷进入的第一道关口,是后台工

作赖以存在的前提和条件。后台则是前台工作的延伸和发展,主要对前台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风险判断的全面性、科学性进行校验、复核,对调查环节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进行制约,对可能出现的能力风险和工作疏漏进行纠正弥补。另一方面,二者互相补充、完善。前台更善于从客户自身的财务数据、经营情况等微观角度判断客户价值和业务风险;后台则更善于从行业状况、区域政治经济、国家政策等宏观角度判断客户价值和业务风险;从风险防范的侧重点来看,前台更重视客户风险的防范,后台则侧重于控制内部风险和行业风险。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一是要求信贷前台做好尽职调查,切实为后台审查提供翔实资料与信息,同时严格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并通过贷后管理验证后台审查工作的正确性、周密性,帮助后台不断提高审查工作质量。二是要求信贷后台充分认识到做好信贷服务不仅是前台的工作,也是后台部门的职责。要以坚持制度、确保质量为前提,切实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做到“审得准、批得好、效率高”,达到客户满意。三是信贷前后台要加强政策、制度以及有关信息的沟通,加强信贷决策安全性、科学性方面的切磋。

九、信贷文化与信贷安全的关系

信贷文化是指银行在信贷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能够体现银行信贷的基本理念、价值取向、管理模式、信贷质量标准、员工素质水准和银行形象表达方式的总和。信贷安全不仅是信贷文化的核心内容,而且是信贷文化建设的重要目的。良好的信贷文化不仅可以从根本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而且有助于银行信贷业务的高效、可持续发展。因此,一是要积极培育商业银行健康的信贷文化。要大胆学习、汲取和借鉴国外先进商业银行的信贷文化精华,并结合我国国情和本行实际,从理论与实践经验中总结提炼出真正能够反映和满足信贷资金运动规律需求的精髓,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的形式,形成健康的信贷文化。并将其渗透到信贷业务的各个环节,以充分发挥其渗透力、影响力和推动力。二是加强信贷队伍建设。要注重培养员工的信贷文化意识,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和道德操守,要向员工灌输先进的信贷管理理念、规范的信贷操作流程、科学的信贷管理架构和价值取向,使每一位员工在优良信贷文化的熏陶下,以优质服务和良好操守,赢得广大客户和社会公众的认同,并真正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负责。三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涵盖信贷风险管理与控制全过程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业务操作制度、信贷决策制度、信贷执行官制度、信贷责任评价制度等。要把制度的“硬约束”与文化的“软约束”有机结合起来,从制度上保证健康信贷文化的形成。四是营造良好的信贷文化环境。既要营造信贷职业环境,包括人际氛围、上下关系以及对员工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处罚、激励等,又要营造情感环境,以尊重员工自我价值、民利为前提,以事业留人、以情感激发人潜能,培育积极参与、共同管好信贷的群体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同时还要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环境,使信贷人员在文化娱乐中减压,在欢乐愉悦中提升信贷精神。五是营造优质信用环境。要加快信用立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执法环境。要加强信用教育,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一种规律性的市场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提高信贷文化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