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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理念论文范文1
柏拉图的语言论建立在理念论的基础上。在柏拉图那里,在现实的感性世界之外,还有一个理念世界。感性世界是纷繁芜杂、变动不居的,只有理念反映了事物的本质。正如现实感性世界是理念世界的摹本一样,书写文字也是口说的言语的摹本。言语是直接的,透明的,能反映讲话者当下的思想,书写文字不过是对语音的转录、摹仿,是一种对言语的重复,是言语的替身。思想一旦用文字固定下来,就失去了与语音、语境的活生生的联系,也就暴露给了误解和歪曲。因而言语是在场的,第一位的,而书写文字可以存在于说话者的不在场、言语的不在场,只能是对言语的一种扭曲的再现,因而是不在场的、第二位的。这就是德里达所批判的“语音中心主义。”他在《柏拉图的药》一文中,通过对作为文字的“药”这个意象的分析,对柏拉图乃至整个西方哲学史的关于扬语音、贬文字的“语音中心主义”进行了分析和鞭挞。
在柏拉图的《斐德若篇》中,苏格拉底讲了一个关于文字的神话:埃及有个神叫图提,他发明了数目、算术、几何、天文、文字等许多东西。有一天图提想把他的这些发明献给国王,国王收下了数字、几何、天文、地理,却坚决谢绝了文字。尽管图提把自己发明的文字当作医治教育和记忆力一剂良药来看待,但国王却认为“你所发明的这剂药,只能医再认,不能医记忆。”文字的发明并没有帮助我们记忆,相反却威胁和损害着我们的记忆。“如果人们学习书写,它就会在灵魂中助长遗忘。灵魂将不再回忆,因为它将依靠那写成文字的东西,这些东西不再从灵魂之内,相反却借助外在的标记来唤起对事物的记忆。”而记忆在柏拉图那里是有着特殊含义的。因为作为真理的理念只存在于彼岸世界,人们是无法靠认知抓住理念的。那么人如何才能达到对真理的认识呢?柏拉图认为,人在来到这个世界上以前,他的灵魂已经经历了无数个轮回,已经掌握了真理,一旦转生为人,就把真理遗忘了。因此,要重新获得真理,就必须努力去回忆自己的灵魂原来对于理念世界的认识。因而,通过助长遗忘,文字切断了通往真知的道路。所以,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虽然睿智,但述而不作。而柏拉图为了转述老师的思想,使用对话体形式,以尽可能透明和忠实的方式转述老师所说的话。而庄子的言意观是由其道无本体论所推导出来的。庄子的道是“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它不是神灵的产物,而是自然的产物,所谓“道法自然”,“天道自然无为”。“自然”即自然而然,顺应天地万物的规律。庄子眼中的“道”是宇宙之本体,万物之源头,无形无色,无始无终,是不可言说的,所谓“道不可言,言而非也”(庄子•知北游)。就在《天道》篇中,庄子又说:“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成玄英疏:“随,从也。意之所出,从道而来,道既非色非声,故不可以言传也。”《庄子•天道》中轮扁对桓公说:“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魄已夫!”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庄子对书写文字的不信任,也看到一个道———意———书的层级解构,因此,在庄子和柏拉图之间似乎有了相似性,但这是否意味如张隆溪先生所说的,“思想、言说和文字的形而上等级制度不仅存在于西方,同样也存在于东方;同西方传统的逻各斯中心主义一样,中国也有一个类似“书、言、意”的形上等级制,也存在着理性的逻各斯中心主义?
事实上,庄子的有关言意关系的讨论的实质是“言”和“道”的关系,他意在说明作为表意工具的人为语言在“不期精粗”、超越了“形色声名”的最高层次的混沌之“道”面前是无能为力的。道既然是虚无、混沌的状态,那么任何人为的通过语言或思辨来悟道的努力都将是南辕北辙。他否定的是作为整个语言文字的“言”,其中也包括“书”,而并没有刻意地将作为口头言说的“言”和书写的“书”区分开来。在其他地方,庄子也同样使用了“言”字,如“道昭而不道,言辨而不及”(《齐物论》),“言者所以在意”(《外物》),“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致,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秋水》),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在中国传统哲学中,“言”和“意”是用来表达语言和思想的一对范畴。“言”并不对应于英语中的“speech”,而是代表包括言辞、名称、书、文等在内的语言的总体。如魏晋玄学的“言意之辨”就是围绕着“言”能否尽“意”展开的,又如老子的“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孔子的“吾欲无言”,或者陆机所云“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刘勰的“意翻空而易奇,言证实而难巧”,其中的言都没有仅指口头言说的意思。尽管庄子反复强调道不可言,然不可不言。事实上他也一直在言,《庄子》一书洋洋洒洒十万余字即是明证,这就是所谓的“道”与“言”的悖论。只不过他主张不可执著于日常人为语言的拘囿,所谓“不落言荃”,因为世人往往满足于浮华之词,执着于形名声色,“道”反而因为“言”而被遮蔽。所谓“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所以,他主张“无言”、“忘言”。“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语言本身不是目的,终极目的是体悟道,达至与道合一的大美境界。在这个意义上说,庄子的语言观带有强烈的工具论的色彩。“言不尽意”、“得意忘言”的思想对中国古代文学创作和文论产生了深远、巨大的影响。魏晋的“言意之辩”将其引入文学理论,成为诗学“意在言外”的源头,成为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标准的原则,形成了中国古代注重“意在言外”的传统,并为意境说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庄子的这种“自然”哲学也形成了崇尚天然、反对人为的艺术创作原则和审美标准。在文学创作上,庄子强调不要受语言文字的局限,而要“得意忘言”,求之于言意之表,而入乎无言无意之域。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尽管庄子和柏拉图都对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表示了怀疑,但在柏拉图这里,语言被分割为口说的语言和书写的文字,他否定的是后者,而非前者,恰恰相反,作为声音和意义结合体的口语在他看来是最完美的直接表达意义的理想语言。
德里达在《书写学》中指出,这种语音中心主义从柏拉图开始,到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卢梭直到索绪尔,形成了一个清晰的传统。在柏拉图看来,诗人只是肤浅的轻率的模仿者,对摹仿的对象一无所知,不可能达到对事物本质的理解,而只有睿智的哲学家通过理性的思考才能达致真知,步入绝对美的殿堂。因此哲学的地位要远远高于文学,文学需要哲学的指导、制约,文学只不过是哲学的婢女。而庄子否定的是整个语言系统,无所谓口说的言语和书写的文字之分。柏拉图贬抑文字是出于对文字自身缺陷的考虑,在拼音文字中,书面语不能单独承载意义,而只是语音的转录、摹本。庄子对语言的否定,是基于道“虚无”“混沌”的本性之考虑。汉语作为一种由图像演化而来的表意文字,并不被视为声音的符号,是一种直接表意的自足的语言,正因如此,德里达从汉语中发现了反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根据,“我们已经拥有在所有逻各斯中心主义之外发展起来的文明的强大运动的证据。文字并不削减言语,它是将言语纳入到某个系统。”
二、结语
哲学理念论文范文2
开幕式由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杜宝贵教授主持。东北大学宣传部部长丁义浩、辽宁省社科联主席张沈立、辽宁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陈涛、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环境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任卢风教授、中国环境伦理学会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叶平教授、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理事长、大连理工大学学院院长魏晓文、辽宁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军出席了开幕式并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在13日上午的大会报告阶段,先后做主题报告的有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叶平教授、吉林大学的刘福森教授、北京大学的郇庆治教授、南京师范大学的曹孟勤教授、东北大学的秦书生教授、北京工商大学的王鲁娜教授。14日上午的大会交流阶段,清华大学的蒋劲松副教授、南京林业大学的曹顺仙教授、四川师范大学的唐代兴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解保军教授、北京林业大学的杨志华副教授、东北大学的于春玲副教授等做了主题发言。专家学者们就生态文明的研究范式、理论体系构建、实践路径选择等相关主题做了报告。
13日下午的分组讨论会持续了三个多小时,与会专家、学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展开了激烈的对话与争鸣,现场气氛热烈,迭起,围绕“生态文明与社会主义”这一会议主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充分交流。
哲学理念论文范文3
关键词:程千帆;文论十笺;文章学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15-0010-02
一、关于《文论十笺》一书
《文论十笺》是程千帆任教武汉大学与金陵大学中文系时编写的教材,收录了古代与近代的十篇文论,分为上下两辑,上辑五篇是概说部分,下辑五篇专论文学创作的内部规律。在这本书中,程千帆对每篇文章都详加笺注,文后附有谨按,并结合古代文学与当时的文学观念做延伸探讨,同时也提出自己的文学观念。
在中国古代文论的发展史上,该书的编撰独具特色:首先,收录的文章与笺注所引用的不仅有古代文论,也有近代文论,还涉及一些西方学者的文学论说。其次,所收文章的作者除了陆机为公认的文论家外,其他几位都是史学家、朴学家。此外,该书既有考据还原,延续了古代文论“综合前人说法的基础上抒发己意”的特点;同时也有理性而抽象的论述,形成了较完整的体系,有别于古代文论模糊的、形象的感悟模式,呈现出现代学术研究的某些品质。
程千帆先生自陈,采用这种特殊的编纂形式主要是为了矫正当时有关文论的两种较为突出的弊端:“通论文学之作,坊间所行,厥类郅夥,然或稗贩西说,罔知本柢;或出辞鄙倍,难为讽诵。加以议论偏宕,援据疏阔,识者病之。”①文学作品创作的增加、新的文学形式的出现,以及东西思想更多、更频繁的交流,中国文学呈现出复杂的形态;而当时的文学观念与批评理论,无论持中、西哪一方观点都因缺乏对这些理论之渊源与体系的了解,只能流于浅层争论,作者才编撰此书为教材,希望矫正时弊。
上世纪三十年代,以西方文学理论为基础来研究中国文学的现象已蔚然成风,而《文论十笺》仍然坚持从古典文论的视角出发,并在民族文学、各种“主义”之争泛滥的时期,始终坚持从文学的视角谈论文学的问题,显得“别具一格”。更为重要的是,对文类划分也就是文体学的探讨作为一种潜在的线索贯穿了上下辑的十篇文章,而文类划分其实关涉到传统文体意识与现代文体意识,这与传统文学研究向现代过度时期,文的观念、文学理论体系的转变有着密切关系。这些潜在的线索这也正是《文论十笺》一书最大的特点:从古典文学理论的视角出发,在其内部进行革新,力图以变革中国文学理论自身而非全然借引西方文论来解释新的文学现象,促成传统文论的现代转换。
二、从文章学到现代文学理论体系的沟通及其困境
(一)“文”的观念的确立
《文论十笺》一书以章太炎的《文学总略》开篇,程千帆为这篇文章拟的副标题为“论文学之界义”,即对“文”的观念的界定。在《文学总略》中,章太炎开宗明义,将“文”界定为“文字著于竹帛”②,并对其做词源学上的考察。他指出,中国古代对于“文”有两种解释:“彰”与“文章”。“夫命其形质曰文,状其华美曰,指其起止曰章,道其素绚曰彰。”也就是说,“文章”事实上是指有形质而自成首尾的篇制,而“彰”只是特指其中富于文采、藻饰和情韵的部分,因而只是“文”的其中一小部分。然而,由于古无“彰”二字,多以“文章”假借,所以造成了后人“文”的观念的混乱。
《文学总略》作为《文论十笺》的开篇文章,其实也是程氏文学观的基本出发点。程千帆推崇章太炎:“以此‘文字著于竹帛之法式’来界定文学,范围至广,一切学术文化皆属,最早可追溯到先秦;而近世则以抒情美文为文学。”③事实上,无论是章太炎还是程千帆,都在界定“文”的概念时将它回溯到中国传统的文章学的概念中。
中国古代的“文学”实际指的是“文章学”,包含“文字”与“词章”两个部分,它是基于礼乐制度、政治制度与实用性的基础之上形成与发展起来的“杂文学”,迥异于西式的“纯文学”体系。晚清以降,受西方文学观念以及文类概念的影响,国人开始借助新视角审视并重塑自己关于“文”的观念,在此过程中,正是通过清除文章学中的诸多“非文学”成分,才建构起以诗歌、小说、戏剧为主体,兼及部分散文的现代“文学”观念。④这种转变有其正面意义:大量被传统文学观藐视和排斥的文体,如小说、戏曲等得以被纳入文学史视野,这是重要的发现和拓展。然而,此种转变也遮蔽了文章学原有的深广内涵:一方面,一些在历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并曾受到重视、具有文化研究价值的传统文学家和作品则被搁置甚至排斥,影响了对中国文学史的整体理解与阐释;另一方面,文章学本身所蕴含的传统的文、史、哲思想及其所折射的文化心理也在此过程中或被忽视遗忘,或被割断了联系。程千帆强调回到文章学,也正是强调在学术现代化过程中重新审视“文”的观念的变迁史及其背后的人文现象、文化心理积淀。
同时,以现代学术观点来看,文章学所包含的学说、历史、典章、公牍、杂文,以及诗、词曲等等极其广阔、复杂的范围,实可视为一个涵盖了哲学、语言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的现代文化研究思路,它甚至比西方文化研究思潮涵盖更广,也更适合中国。可见,程千帆将“文”的观念回溯到传统文章学,似乎是一个比借鉴西方文化研究理论更适合中国文化现象的学术思路,值得今天的文化研究学者重视。
(二)文类体系的重建
在“文”的观念确立后,程千帆致力于文类体系的建构。程千帆认为文体辨析有三难:“体式孳乳,与日俱新”,指的是小说、戏剧等新文类不断出现;“观念锢蔽”,则是由于小说的题材近鄙俚而不被纳入传统的文类位阶中,按照传统的文体分类法无法为愈加兴盛的小说作品找到合适的位置;而“体义混淆,自来即尔”,时人多有主依西人之法,以“用”代“体”为标准,而区分“文”为说理、记事、抒情三类,而这种分类法难以满足文章学的驳杂体系。
事实上,通观全书,无论是论文学与时代、地域、道德、性情,还是论文学的制作体式、内容外形、模拟创造,其实都是在探讨文类划分的标准与文类体系的建构。程千帆认为,传统的文类划分标准尽管不再适应时人的文学研究需要,但仍有其价值所在,因为它们背后隐含了中国文学史上“体”的观念的变迁。中国古代“体”的含义十分宽泛、含混,既有哲学意义上的“本体”之义,也有“形体”之义,兼形而上与形而下、抽象与具象于一体。而“体”之于古代文学研究,除了今天通常所理解的“体裁”或“文体类别”的含义以外,还具有文章或文学之本体、文体内部的质的规定性(体要或大体)、风格(体性或体貌)、以及章法结构、修辞手法、具体的语言特征等多种含义。⑤而与之相比,西方文学理论的文体分类始终贯彻着一个逻辑标准,并以此揭示文体之间内在的逻辑层次与本质联系,所以必须有统一的文体分类规则。或许可以说,中国文学与西方文学的重要差异,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同文体体系的差异。中国文学实则是“文章”体系,但文章学本身在中国古代并未形成一个严密的、现代意义上的“体系”观念。在新的文类不断出现的时期,如何构建一个沟通古今文类的严谨的现代文类体系,是晚清以来诸多学者所致力的工作,这项工作随着三十年代的时局而有所放缓,唯程千帆先生的《文论十笺》对之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
程千帆认同章太炎,他们都从传统的广义文章学出发建构文类体系,同时,把小说从历史和其他文类中单独列出,正式作为文之一“体”,与学说、历史、典章、公牍和杂文并列,突破了中国传统的文类分类方法――“经、史、子、集”四分,开始重视小说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
(三)从文章学到现代文学理论的沟通及其困境
上述一系列文类划分标准的转变、文类体系重建的意图,都在于促使传统文学理论向现代过度,而在此过程中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与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将小说纳入文章学体系。之所以是核心问题,是由于进入现代社会后,传统的诗、词、戏、曲等文学体裁已不足以表达现代人的生活经验,伴随而来的是更适合对其进行表现的小说在数量和创作形式上的迅速发展,将小说纳入文学理论体系已是必然趋势;而之所以是最大的难题,则是由于在此过程中,如何既使小说获得与诗、词、戏、曲以及学说、历史、杂文等体裁同级的文类位阶,又使新的文类体系具有现代学术理念的清晰严谨,也就是各种文体的内涵不混淆,是程千帆之前的学者遗留的难题。对于此难题,程千帆以内容与形式的二分取代“有韵之文”和“无韵之笔”的划分试图做出调和,而具体到小说批评理论,则诉求传统的史学理论,借鉴史学理论中的文论、史论观点观照小说批评。
然而,诉求传统史论来沟通文史从而将小说纳入文章学体系,这种尝试缺乏深入的讨论,存在着各种问题。一方面,中国古代历史书写的“尚简”、“用晦”倾向并不适合作为现代小说的批评范畴,因为传统的历史书写远不足以用以剖析现代的小说创作;另一方面,史学理论与小说批评只有通过严谨的比较和成体系化的沟通才能形成一个具有现代气质的学术理论体系,而这些问题在《文论十笺》一书中均未提及。最重要的是,程千帆先生不算成功的“沟通”也正折射出在古典文论内部进行现代化革新的困境:在我国文学发展史上,“文”是一个内涵丰富且变动不居的概念,并且有其独有的文类和体系,而在这背后则是经久积淀的文化心理,既不同于西方人的思维方式,也与现代中国人的思维有差别,因而古典文论自身进行现代革新看似是一个文学理论问题,却涉及文化沟通这一复杂背景。此外,中国古代的文章学有很大的局限性,文论家们始终没有明确形成一般性的文学理念而只有具体的诗歌概念、小说、戏曲的鉴赏理念,更没有形成系统的文学理论体系,缺乏体系性正是其现代化过程中最根本的原因之一。同时,自晚清以来,“现代生活”的开启、“现代人”观念的觉醒,以及社会现代化诉求的加强,使得文学创作和理论都不得不将目光转向现代社会中个人的生活经验与精神世界,而这些恰是难以被古典文章学理念纳入其中的。
“体系性”是学术现代化的“崇高理想”,而文章学又是难以割舍的学术情怀,程千帆在“传统文论的现代转换”这一议题中所体现的困境与矛盾,又何尝不是同时代的知识分子所面临的两难处境呢?
注释:
①贺昌盛.中国现代文学基础理论与批评著作辑要[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p141.
②程千帆.文论十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p3.
③同上.
哲学理念论文范文4
关键词:导学模式;毕业设计;法学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2-0225-03
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已进行多年,高等教育应为社会发展需要服务已毋庸置疑。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与司法制度改革不断加快,法律专业化程度迅度提高,社会需要大批与法制现代化相适应的法律职业队伍。这一社会需要直接触动并引发了法学教育的改革。在如何确立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如何改革法学课堂教学模式以及对西方法学教育模式的探究等方面,不仅有众多学者的详尽研究与著述,更有一些高校已着手试点,将改革成果实际应用于法学教育之中,以探索旨在培养“法律人”的新型法学高等教育模式。 毕业设计虽有别于课堂教学,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但其仍为本科教育教学之环节之一。对于法学本科毕业设计如何改革。如何通过毕业设计过程,提高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问题以及如何将毕业设计改革与高等教育的其他改革措施相配套,还少有学者论及。笔者认为,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应建立新型毕业设计理念,以导学模式规范毕业设计环节,才能克服毕业设计现状中存在的不足,从而提升毕业设计的有效性。
一、法学专业毕业设计现状与弊端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教育模式和体制的影响,中国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设计形式一直是单一的论文形式。从毕业论文的完成过程式来看,首先在选题方面,学生自选或教师指定的选题多数不能与司法实践相关联或非为法学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论文研究领域也多为众多专家学者作过充分的论述;其次在论文的完成过程方面,学生自拟论文草稿后,教师在格式、文字表达、逻辑、观点指导修改,最后定稿上交。论文成绩仅根据论文写作水平,参考论文答辩情况得出。对学生通过毕业设计在法律思维及应用能力等方面得到多少提高没有评价,对教师指导的过程与效果没有评价。
上述毕业论文的完成现状带有普遍性,造成如下弊端: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主动性、积极性差,多数是为了毕业而完成。毕业论文完成要么闭门造车,要么抄袭他人作品,要么论文制作粗糙,质量低劣,既不具有司法实践指导意义,又不具有理论创新,毕业设计这一重要的教育环节严重贬值。究其原因,笔者认为,现行法学毕业设计理念滞后是根本原因。那种认为毕业设计只是对四年高等教育的总结。是决定学生能否达到毕业水平的因素的观念,与现行高等教育改革理念不符,与教育改革手段相脱节,导致毕业设计一直不能摆脱走过场、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缺乏完善的毕业设计质量保障模式是造成毕业设计质量低劣的直接原因。各高等院校现有的保障毕业设计质量的措施,仅为制定毕业论文写作基本要求及向学生讲授毕业论文的写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在毕业设计选题确定、指导教师选任及责任、毕业设计完成过程监督等方面均缺乏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
毕业设计现状造成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学校教育与社会对法学人才培养和需求之间的差距加大;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较弱,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创新人才的要求,更不能成为衡量学生各种能力的客观尺度。为此,旨在提高毕业设计的有效性的改革势在必行。高等教育改革已进行多年,但毕业设计改革却犹抱琵琶。司法实践需要能够正确适用法律处理纠纷,能够运用法律知识防患未然,能够通过创造性的司法解释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但法无明文规定的法律问题的法律人。而毕业设计不但是实践教育、创新教育模式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检验实践教育、创新教育成果的具体评价指标。因此,改革毕业设计现状、建立新型毕业设计理念、完善毕业设计质量保障模式、不断拓展毕业设计形式具有重要意义,对法学专业如何实现实践教育、创新教育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具有十分重要价值。
二、导学理论对提升法学本科毕业设计有效性的启示
在分析毕业设计特点,寻找能够克服以往毕业设计不足,提高毕业设计有效性的方法过程中,现代导学理论为法学毕业设计改革提供了许多启示。毕业设计是由学生完全独立完成,是在所有教学过程中,需要学生独立性、积极性、主动性学习最强的一个环节。而以往毕业设计,在选题方面,教师指定的论文题目或者不属于学生兴趣范围,或不属于学生熟悉或有一定探究能力的范围;在写作过程中,指导教师也因不十分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与研究能力,往往不能进行针对性强的指导,导致大多数学生对完成毕业设计没有热情,在完成过程中积极性、主动性差,最终导致毕业设计质量得不到保障。而现代导学理论对于克服上述不足具有可借鉴之处。
纵观古今中外教学模式与理论,可观导学理论之精髓。战国时期的著名教学论著《学记》中提出的启发诱导的思想:“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也就是说,优秀的教师总是善于用诱导的方法,引导学生而不是牵着他们走,严格要求他们而不是施加压力,开个端倪而不把道理和盘托出。教师的导应做到“及时而导”、“有序而导”、“循序施导”。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所倡导的“产婆术”教学法,运用了诘问、定义、助产这样的策略,教师先从学生已有的知识或学生所熟知的具体事物和现象,逐步引向预定的结论,最终依靠学生自己找到最正确的答案。产婆术教学法十分重视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通过这种问答式的产婆术,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代教育理论如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罗杰斯的人本主义学习论、布卢姆掌握学习教学理论中,都蕴涵着导学思想。如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建构内在心理表征的过程,学习者并不是把知识从外界搬到记忆中,而是以已有的经验为基础,通过与外界的相互作用来获取建构新知识的过程。学生要主动建构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表征,但这种建构不是外界刺激的直接反应,而是通过已有的认知结构包括原有知识经验和认知策略)对新信息进行主动加工而建构的。无独有偶。在罗杰斯看来,促进学习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让学生直接体验到面临实际问题、社会问题、伦理问题和哲学问题、个人问题和研究问题等。他认为,当学生自己选择学习方向,参与发现自己的学习资源,阐述自己的问题。决定自己的行动路线,自己承担选择的后果时,就能在最大程度上从事意义学习。而布鲁姆的掌握学习理论,其所展示的学习过程为,掌握什么一尝试掌握一帮助掌握一督促掌握,也与导学式教学从明确目标、出示问题,到自学尝试解决问题、讲解提升这一教学
过程相一致。
在任何一种教育教学模式下,学生都是完成毕业设计的当然主体,这是毕业设计与其他教学过程的最大区别。在毕业设计中,学生处于完全的主动地位,以毕业论文形式的毕业设计为例,从选题、收集资料、分析论证到完成写作。从格式到内容,都由学生自主完成、独立完成,指导教师在整个过程中只起帮助、辅助作用。由于毕业设计这一特点与导学理论相契合,因此,笔者认为应将导学模式从课堂教学向毕业设计延伸。在毕业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应自觉、充分、合理地运用导学模式,才能提升毕业设计的有效性。
三、导学模式在毕业设计环节的应用
教学方法改革应以教育目标改革为指引。在分析西方法学教育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法学教育应以促进法律职业为目标取向,改革目标应为“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人手,在加强学生法律理论知识教育的同时,侧重训练学生运用法律的方法和逻辑来分析各种法律问题,把法学的博雅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起来,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水平,使学生成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需要的职业人才,从而形成我国特色的法律职业队伍。”毕业设计的完成过程不仅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展现过程,更是训练和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的方法和逻辑创造性地分析、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水平的重要过程。以往毕业论文的完成过程,虽从表面上看似学生主动学习、教师侧面指导,与导学模式相似,但究其实质,与导学模式的作用与效果完全不同。
毕业设计成果如同企业的最终产品,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手段即是对生产产品的过程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与制度,从而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可见,提高毕业设计成果的质量主要在于毕业设计完成过程质量的提高。导学模式是以导学理论为基础,体现为对具体教学过程的规范要求。在毕业设计环节适用导学模式,就是将毕业设计划分诸多精细环节,如研究方向、涉及领域的确定、开题、分析研究过程中具体问题的确定、解决问题或研究角度的确定、论文的撰写与修改过程等,对各环节中的导与学双方应当完成的工作进行体系规范,确定评价指标,从而使毕业设计过程与结果的质量实现可控制。
1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导学模式。在毕业设计的各个环节,毕业论文的导学模式由导、学、研、修四个结构组成。在确定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环节,导师应进行三种分析,第一种是分析学生,通过分析导师解决如下问题:(1)有哪些类型和层次的学生;(2)学生的学习程度如何;(3)学生的需要和起点能力如何。第二种是分析环境,通过分析导师了解学生生活、学习环境及社会发展环境,从而明确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现实环境与最佳环境;第三种是分析资源,通过分析导师应明确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可利用的总体资源。而学生应在分析的基础上,向导师说明自身学习情况、兴趣、拟确定的研究方向或领域、研究环境与资源。然后是师生共同分析。反复修正,共同确定适合学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领域,在研究方向的确定上,可以考虑与学生今后生活、工作相关,这样有利于保持学生的持续学习动力,这也与全社会提倡的终身学习相适应,使教育真正成为一种需要。在开题环节,学生自行撰写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后,导师在与学生共同进行研究后,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正。在进入正式研究阶段,学生依选题分期向导师汇报阶段性研究成果,导师依据学生情况分期给予由浅及深的恰当指导,并在这一过程中师生应共同研究、分析、论证,反复修证理解与观点,直至最后达成共识。在论文的撰写与修改阶段,学生自学论文写作格式要求并自行撰写论文草稿,导师从格式、内容方面指出存在的问题,与学生共同研究修改办法。在前述各个环节上,导、学过程都应制定具体评价指标,将导、学过程的原始记录与评价指标进行对照,由导师、学生自评,结合毕业答辩小组对论文与答辩的评价,最终给出毕业论文成绩。导学模式应用于法学毕业设计,与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目标与教学模式相一致、相配套,进而实现提升法学毕业设计的有效性。
2 导学模式对导与学提出的新要求。导学模式要求从管理者到导师到学生,都必须实现角色的转变,即一切以实现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为中心而展开,教师成为“导师”或助理导师,而管理者则应转变为“导学”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与支持,学生应自觉、自愿成为学习的主体,完成学习任务。导学模式的实行。主要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应得到提高,教育资源应更加充分。教师的“导”J必须强调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恰当推介应用学习资源,向学生传授使用方法,变“授之以鱼”为“授之以渔”Ⅲ。同时导师必须加强与学生互动交流。交流形式可采用BBS、E-mail、电话或QQ群。这种互动,可以促进师生、生生之间的多向交流,为学生提供了对同一问题的多种不同观点进行观察、比较和分析的机会,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表现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对于如此多种的交流形式,如何建立适合的监控系统来达到评价、反馈、矫正、引导学生的自主学习来说,还是个难点。学生在导学过程中,应当具有积极、主动完成的态度。如果学生的态度不端正,提升毕业设计的有效性就是一句空话。
哲学理念论文范文5
[论文摘要】中国山水画与油画风景两大绘画的形成,归根于他们各自哲学与美学理念的不同,两者存在鲜明的差异性。中国人信仰天人合一的哲学观,中国绘画注重重心略物,注重表达画家的主观精神和理想,在绘画中追求达到气韵生动的艺术效果。西方绘画遵循天人相胜的哲学观,偏重描绘客观对象的外在形态,采用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方法塑造物体,追求真实再现客观物象的理念。通过相互比较研究,有助于艺术家和鉴赏者运用不同的艺术观念和方法,创造和鉴赏不同民族的绘幽艺术,获得各不相同的思想启迪和审美享受。
中国传统山水画与油画风景是中西绘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画坛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作为中西方两种不同类型的绘画艺术形式,表现对象都是以自然景观,但绘画形式却采用两种不同的审美理念形成了独特的风格。
一、油画风景美学观念
西方近现代文化主要是从古希腊罗马的异教文化,再经过以希伯来文化为源头的中世纪基督教文明演变过来的。也就是说,迄至今日仍在西方文化中活跃地起作用的两大源泉,一个是古希腊罗马的文化,一个是基督教的文化。
古希腊人在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等方面都创造了辉煌的成就,对欧洲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希腊艺术在现在看来,它的艺术高度仍是史无前例的。恩格斯曾经说过:“没有希腊和古罗马奠定的基础,就不可能有现代的欧洲。”古希腊伦理学和价值观的基本特征则表现为尚知和崇理,理智、哲学的沉思被强调为最高的德性。古希腊的艺术表现为“模仿”,主张以冷静的、客观的态度去再现自然,情感不占主要作用,而理性因素则占了上风,强调艺术的真实。雕塑和建筑是希腊艺术的最高成就,希腊的雕塑和建筑的立体造型、浑圆厚实的体积、光影下雕塑的明暗变化、雕塑在光影下的气氛、建筑的空间结构、体积等等,充分体现了希腊艺术尚知与崇理的理念,这些都直接的影响了西方传统的写实技法的方向,使西方绘画朝着注重体积、注重写实的方向发展。油画风景亦是如此,追求物像的体积感、真实感、可触摸感,以及物像所在的空间的光感与氛围。画面营造出一种真实空间的感觉,这些无不来源于希腊的雕塑和建筑艺术。
到了中世纪,基督教文化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它是西方文明之源一两希文明(希伯来文明和希腊文明)的结晶。这也就决定了那时的生活方式和社会意识形态必然会带有浓烈的宗教色彩,它构成了西方社会两千年来的文化传统和特色,并影响到世界广大地区的历史发展和文化进程。那时一切的造型艺术的最终目的都必须服务于宗教。基督教美术的作品内容它以宣传基督教的教义和讲解《圣经》的故事为宗旨,上帝在他们的眼里是世界与美的创造者,对外在美的准确、完美的体现,是对上帝一种虔诚的再现。希腊的美普洛丁也在他的《论美》曾说过美是从神那里来的。西方艺术由此形成了以古希腊文化和基督教为依据的美学思想,成为油画风景起源与发展的美学基础,这也就成为西方艺术家以忠实、客观的态度描绘大自然的源头。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后,教会的信条已失去了原有的绝对权威,人们开始把目光从上帝的身上移开并聚焦在自己的身上,更注重世俗的现实生活,并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了与宗教神权文化相对立的思想文化一人文主义。在人文主义的影响下,人们开始普遍关心人自身与周围的环境,大自然的美,于是独立的风景画也就随着社会的发展开始形成。意大利文艺复兴的画家达·芬奇认为:“画家应该研究普遍的自然,就眼睛看到的东西多加以思考,要运用组成每一事物的类型的那些优美的部分,用这种方法,它的心就会像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面前的一切,就会变成好像是第二自然。”[’〕同时,达·芬奇把风景画理论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他不仅通过自己的创作使绘画从手工艺的局限摆脱出来,还通过进一步的科学理论来提高人们对绘画的认识和重视。他认为绘画是一门真正的科学,要以感性经验为基础,同时能够像数学那样具有严密的论定,既来源于数学又高于数学。《分奇论绘画》中不仅总结了绘画的基础科学理论,而且对绘画的原理展开了全面的论述,为绘画与科学的结合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文艺复兴的建筑师、雕刻家、画家阿尔贝蒂曾提出:“必须建立一种新的绘画艺术,这种新的绘画艺术应该是这样的:自然是艺术的源泉,数学是认识自然的钥匙,而透视学则使绘画的数学基础。因为几何学上的盲人,是难以理解绘画的原则的。‑}z7美术理论家琴尼更直接的提出了科学与技艺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无论何时技艺都是离不开科学知识的。科学的方法和艺术紧密相连,这是西方艺术传统或者西方传统艺术的一个突出的特点。
艺术要真实的、科学的再现自然,注重空间、结构、比例的和谐,面对大自然,观察大自然,在现实中感受大自然,依靠丰富的色彩,细微的光感表现真实的大自然,以更真实、更有效、更直接的表现大自然,借此表达他们对大自然与世界的热爱,对现实世界情感的寄托。科学与艺术结合的绘画体系为西方绘画写实传统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中国传统山水画美学观念
中国绘画浓郁的民族风格,鲜明的美学特色,严整的艺术体系,是在代代传承、革故鼎新的历史积累中形成的。中国传统山水画的形成与中国人哲学、信仰、处世之道是密切相关的。
在美学思想方面,受中国古代儒、道家思想的影响,中国所有的艺术门类依存的美学基础就有了儒家思想极探的烙印。早在春秋时期的先哲孔子就提出了“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的儒家美学观,山水喻仁、智高扬人的道德精神和人格美奠定了中国山水画的美学基础。孔子在《论语·述尔》中说道“至于道,据于得,依与人,游于艺”,反映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的艺术批评标准。在孔子看来,艺术品的“美”是以“善”来体现的,“善”是艺术的内容,“美”是艺术的形式,内容可称为“质”,形式可称为“文”。只有这样的艺术、内容和形式必然是统一的,他的美学价值必然很高。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的动乱时期,政权更迭频繁,统治阶级内部残杀不断,使士族名士朝不保夕。于是士族便纷纷退隐或半退隐,归隐田园山林,以退为进,相机而动,追求清静、安逸、自由的生活,慢慢的人们越来越受用于山林的慰藉,他们把大自然中的山水林泉作为描述的对象,“游戏平林,I}清水,追凉风,钓游鲤,一七高鸿。……逍遥一世之上,啤脱?天地之间。不受当时之责,永保性命之期。Uai这山水渐渐成为心灵的寄托、情感的启发和人生的象征。儒家的思想统治基础因此动摇,他们强调“德行”的政策被取消,出现了以“无为”“自然”、“清静”、“虚淡”的老庄思想适
应了当时的需要。《庄子》中描述了三种隐逸模式:“嫉俗而避世、俱祸而遁世、悠游而出世”,这三种模式在东汉已全部成为现实。在这种玄妙、玄远的境界的追寻中,他们对自然产生一种特殊的亲和感,画家不自觉地把情感投向自然中蕴藏着生命和感情的山水之中,修炼自己的品性,获得一种独特的不同的审美理念,为山水画的产生、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推动了文人士大夫对山水画创作的参与。
中国山水画诞生的东晋,正是道家的玄学风靡四方的时候,道家的那种重“心”略“物”的思想,奠定了中国山水画甚至整个中国艺术的重表现而略再现的美学观念和基础。这不但体现在绘画上,甚至作诗为文也将天人之间的灵犀相通作为创作的最高境界。画家们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和谐即天人合一。“最高、最广意义上的‘天人合一’就是主体融人客体,或者说是客体融人主体。坚持根本同一,泯除一切显著差别,从而达到个体与宇宙不二的状态。”随着道家思想的影响,“天人合一”的思想渐渐成为中国传统艺术的基本原则。山水是客观的自然,山水画则是大自然的体现。山水本身就是形与象的交融,画中的山水如可游可居的真山水,能使画家在其中任意寄托自己的情绪而落脚于安定之处。这样,不求形似,而意在表现宇宙精神的山水画,成为一种很好的体“道”的方式。“因再现的艺术而追求表现,因表现的艺术而追求再现’,[’〕便形成了中国山水画的重要特征。
五代画家荆浩提出了“气韵”二字,是说艺术家要把握对象的精神实质,取出对象的要点,而且不要透露自己的笔迹,让欣赏者看不到自己的笔法技巧。经荆浩的发展,运用于山水画上又有了新的成果:在对外在事物的准确认识和把握的基础之上,又不满足于对外在形象的模拟,不求形似,而要尽量表达出某种内在的风神。元代倪珊曾云:“仆之所未画着,不过逸笔草草,不求形似,聊以自娱尔。,r }6}笔墨是他们的工具,自然景物是作者的对人生态度的载体,笔墨情趣不受自然的束缚,找寻的是“蝉噪林欲静,鸟鸣山更悠”的艺术境界。要面对大自然要认真地观察和分析,重视深人生活,研究山川自然的特点,在游览山水,俯仰自然天宇之际,将绵远的无限的时空意识与自然变化结合起来,将其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山水画家借助自然得以尽兴,主体意识和情感与自然山川的精神的契合,统一在山水画中,于是“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创造情景交融的意境之美便成了画家追求的终极目标,以至于这种艺术观念对以后的绘画思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结束语
哲学理念论文范文6
1基本理念的论证
“自由”,作为政治哲学的核心理念之一,在牛津大学约瑟夫·拉兹看来,应该建立在“个人自主”的道德话语基础之上。因“个人自主”而“尊重个人”·,是贯穿于“自由”理念的任何实现形式中的无条件的规范力量。当然,在实际中实践“自由”,又必须且必然地转化到一定的历史传统中,以某种特定的方式表现出来,并且人的自主能力也是传统的价值倾向所塑造的。但这种地方性的差异,却并不与“尊重人的自主性”的道德原则相悖。
台湾中央研究院戴华认为,拉兹从“个人自主的道德价值优先”的原则出发,提出了一种自由的完美主义(Liberalperfeetionism),即政府具有一种基于自主的义务而为公民创造充分的条件以保护和调控人们的自由选择的职责。
而如果把对“个人自主”的承认扩展为对“个人利益和独特性优先”的承认,那么正如香港中文大学石元康教授所认为的,作为一种实质性价值取向的“个人主义”,就将成为自由主义正义理念的根本立场和自由主义所必须预设的哲学前提。相似地,香港大学陈祖为也认为,在自由主义的架构中取消任何关于“善的生活”的完备性学说的优先合法性,并不能取消就“善的生活”优先提出某些特定判断的合法性。后者体现为可以在公共理性中加以讨论的“中道的(社会或国家的)完善论”。
尊重个人的自主和自由,在圣·安德鲁斯大学约翰·斯克拉普斯基看来,同时还意味着一种“不可限制或侵害他人自由”的具有合法强制性的“正义的义务”(obligationsofjustiee)。在一个共同体中,它们通过民主协定(Agreement)而明确下来。
而所谓“民主”,清华大学艾四林在论文中指出,它与“平等”、“自由”等价值关系密切。香港大学慈继伟则更进一步认为,作为政治价值的“民主”,其核心理念是“政治”;“政治”被认为是个人根据自己最好的权利,受政府最小干预地生活的自由。所以,在现代民主的背后,是一整套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
但是在加州大学阿内森和BowlingGreen州立大学的斯蒂文·沃尔的眼里,民主并不具有内在的正当性,它也不需要“政治平等”作为其合法性成立的充分必要条件,政治体制必须根据它所产生的后果来评价。更何况根据香港中文大学王庆节的解读,民主的本质对于海德格尔而言,只是破坏个体性的“公众”统治。而真正的“共同体”不等同于“公众”,它是一种共同体的自主、尊严与个体的自由、多元之间和谐“共在”的状态。
在这一点上,中国社科院徐友渔也认为,新社群主义正是要在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之间发现平衡之处,所以和社群主义产生激烈冲突的不是自由主义而是原子式的个人主义。而清华大学肖巍则从女性主义的视角出发,更细致地分析到,虽然在关于“自我”的观念上社群主义同个人主义是相对立的,但前者仍缺乏对社群内部的“自我”之性别差异的事实的考察。
但是,在市场的条件下,经济正义的实现也并不体现为绝对的平等。香港城市大学丹尼尔·贝尔通过对东亚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权利状况调查,认为在全球不平等的现实中,出于对移民潮的担忧,在民族国家内部得到支持的自由民主理论并非适用于外来的务工人员;虽然缺乏平等的公民权不是完美的解决方案,但尚可容忍,而且可以借助文化的作用进行弥补。
国除寻衡勤抽忍
2学理与现实之间
政治哲学是在现代的政治语境中,面对国家内和国际间的现实状况进行学理思考,以求和谐的公共秩序的学问。因此,不少的与会者针对当今世界的现存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清华大学万俊人通过对康德的《永久和平论》和罗尔斯的《万民法》的批判性解读,认为虽然罗尔斯以民族国家的自由民主为政治基础的相对正义的和平在当前的国际状况下具有更大的可操作性,但是万教授所倾向和吁求的,是要以健全的国家正义制度系统和普遍深厚的“世界公民美德”,来作为实现普遍正义和永久和平的两大支柱。在伊拉克的硝烟尚未散尽之际,这样的思考并非是没有意义的。
而就目前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全球经济正义问题,哥伦比亚大学托马斯·拍吉和台湾中正大学谢世民进行了讨论。前者认为,在国家间所推行的经济秩序应当同在国家内推行的经济秩序保持一致,主张以道德的普遍主义原则贯穿于全球经济的正义秩序,富裕国家应当对现存的不利于贫穷国家的全球经济秩序负有更大的责任。而后者则试图论证,富人的责任是由于他们在其中获益更多或者说他们具有更大的权力来改变现状;应当把由于推行全球经济秩序而负有的“道德责任”同直接的“道德伤害”区别开来。
3政治哲学的“中国知识”
政治哲学的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办,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学者就学术的前沿问题同国际学界所展开的积极对话,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中国学界对于现代国家的政治运作和符合国情的政治哲学理论建构的思考。
北京大学李强认为,中国的政治改革既不能维持一种基本的权威体制,也不能单纯地将所有的政治力量都附着于民主的政府形式之上,而是应该将大众的参与同精英的理想结合起来,并在良序的制度之外辅以中国的文化宗教传统。而吉林大学姚大志则主张,处在新旧道德结构青黄不接而又相互纠缠的转型期中国,我们应当把居于传统道德核心的“亲亲原则”替换为现代意义上的“正义原则”,而其中重要的是体现为法治的“程序正义”的建立。在这一点上,南京大学顾肃也认为,程序正义和法治正是保障现代民主的现实可行性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