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合作合同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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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合作合同书

生意合作合同书范文1

大学生艺术团是高校开展艺术教育、营造良好校园文化环境、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载体,是大学生接受艺术熏陶,加强艺术实践,完善知识结构的重要途径。加强大学生艺术团建设,对高校提升办学层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已命名的省级大学生艺术团进行考核,并组织开展新一轮省级大学生艺术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要求,全面开展艺术教育,努力打造具有本校特色、省内国内一流水准的大学生艺术表演团队,并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带动全体大学生学习艺术理论,参加艺术实践,提高艺术修养,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发挥积极作用。

二、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已经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省级大学生艺术团的高校.

2、考核标准:经实地考核,得分在90分及其以上为优秀,85—89分为合格。

3、考核材料:被考核高校需填写《20*年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考核表》,并报送20*年、20*年艺术团工作总结。

三、申报工作

1、申报对象:经教育部或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符合申报条件的校级大学生艺术社团。

2、申报项目:合唱团、舞蹈团、民族乐团、交响乐团、管乐团、话剧团、京剧团等。

3、已有省级大学生艺术团的高校可新申报1个新的大学生艺术团,新申报与已有项目的学生人数交叉不能超过30%。

四、相关政策

1、凡经省教育厅批准命名的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在省教育厅组织举办的各类艺术比赛中可独立上报一个节目,不占学校的报送名额。

2、凡经省教育厅批准命名的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在每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中可视艺术团补充团员的实际需要和生源情况,经省招生部门批准予以录取,招生名额可以不占学校原有招生计划。

3、省教育厅将对在国内外获奖的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给予奖励。

五、其他事项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省级大学生艺术团考核和申报工作。接受考核和新申报的高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做好接受考核的准备工作。

2、各高校要以此次大学生艺术团考核和申报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本校艺术教育工作的经验,不断提升学校艺术教育和大学生艺术团建设的层次和水平。

生意合作合同书范文2

    原告:马世林,男,59岁,青海省民族学院教材编译处副译审,住青海省西宁市西关街120号。

    原告:毛继祖,男,58岁,青海省民族学院少数民族语言系副教授,住学院14号楼101室。

    原告:王振华,男,54岁,甘肃人民出版社藏文室副编审,住出版社住宅楼。

    追加原告:罗达尚,男,54岁,原青海省药检所干部,现甘肃省中医学院教师,住该学院。

    被告:青海省药品检验药物研究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北大街80号。

    法定代表人:郭鹏举,所长。

    被告:青海省卫生厅。地址:青海省省政府西楼1楼。

    法定代表人:于丽璇,厅长。

    追加第三人:青海省文化局文物商店。

    法定代表人:郑继才,主任。

    自1968年起,青海省药品检验药物研究所(以下简称药检所)组织本所人员开展藏族地区藏药资源调查活动。在调查中发现,藏医药人员所有文献基本上源于藏文藏医药古典著作《晶珠本草》(以下简称《晶》)和《四部医典》(以下简称《四》)二书。为发掘、整理藏医药遗产,丰富祖国医药宝库,药检所干部罗达尚于1978年向省科委申请将《晶》、《四》二书由藏文译成汉文的课题计划。省科委于1979年向药检所下达了翻译、整理《晶》、《四》二书的科研项目,拨科研专款52500元,由罗达尚担任课题负责人,负责组织、执行事宜。

    为了完成这项科研项目,1979年9月5日,药检所(甲方)与青海省文化局文物商店(乙方)签订了《关于翻译藏医药文献著作合同》,合同由甲方罗达尚、乙方苟相全代表签订。合同规定:由乙方苟相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协助甲方完成《晶》、《四》二书的翻译;必须根据原文内容准确翻译;遇有典故,可加脚注,唯心色彩部分均可删节,注明(略)字;校审出版过程中,如遇翻译中有关问题,译者有责修改,不再计酬;每千字译酬6元等。合同签订后,苟相全组织马世林、毛继祖、王振华译注《晶》、《四》二书。于1980年5月、8月先后完成后,由罗达尚通审、加注、润色后交付甲方。此译注共计汉字68万字,甲方付给乙方译酬4095。60元。

    1982年3月,药检所将《晶》、《四》二书译注本送上海科技出版社出版。后根据出版社的要求,药检所又让乙方将原删节的唯心色彩部分,参照其它版本全部按原文译注,共增译注12万字,形成全译本交药检所。上海科技出版社于1986年、1987年先后出版了《晶》、《四》二书的全译本,并将两书稿酬共计9507元汇给药检所转交罗达尚、毛继祖、马世林、王振华。但药检所认为,这两部书是委托翻译的,用的是药检所的经费,翻译中已经向译者支付了译酬,所以出版稿酬应归药检所所有,对译者在出版过程中的增译部分可再给译酬1680元(一直未领取)。《晶》、《四》二书的扉页署名为:青海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青海省卫生厅主持,青海省药品检验药物研究所承办,译注者马世林、毛继祖、罗达尚、王振华。药检所为《晶》、《四》二书译本的出版,已支付译酬4095。60元、出版加工费6774元、誊写费780元、差旅费3184。50元及其他支出1600元,合计16398。10元;另应付增译译酬1680元。

    1989年4月,马世林、毛继祖、王振华三人向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我们由苟相全代表与药检所签订了《关于翻译藏医药文献著作合同》,双方按约履行。后根据上海科技出版社的要求,我们又将这两本书参照其他版本,增译成两部新的供出版的全译书稿。但药检所、省卫生厅借故将译稿从出版社取回进行所谓的审稿。这两部书出版后,省卫生厅、药检所以著作权为该单位所有为理由,扣留了出版社给我们支付的稿酬。要求:1。确认《晶》、《四》全译本的著作权属我们三人及罗达尚共有,责令省卫生厅、药检所停止侵权活动;2。药检所退还扣留的出版稿酬以及扣留期间的利息。药检所、省卫生厅辩称:翻译出版《晶》、《四》二书是卫生厅、药检所的一项科研任务,一直是在药检所的具体组织领导、联系、安排下进行的。该两本书的译注,对罗达尚来讲,是本职工作;对原告三人来讲,是因受委托而承担的工作任务,其劳动报酬已如约付给。因此,两书全译本著作权应为委托单位所有。原告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其请求。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罗达尚、省文化局文物商店和本案有直接关系,分别追加为原告、第三人参加诉讼。罗达尚诉称:翻译整理《晶》、《四》二书,是我向省科委申请的课题,科委为此拨了款。书是我送出版社的。

    「审判

    城中区人民法院认为,《晶》、《四》二书的翻译,是罗达尚申请提出,药检所聘用毛继祖等人进行的。在翻译过程中,省卫生厅、药检所进行安排、部署,用的是药检所的经费,药检所给译者支付了译酬。根据《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一)、(二)项的规定,于1991年8月8日判决:《晶》、《四》两书的著作权、稿酬应归省卫生厅、省药检所所有。

    对此判决,马世林、毛继祖、王振华三人不服,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第一个时期双方签订的翻译合同已履行完毕。1982年至1988年第二个时期里,我们根据出版社的要求,参照其它版本译注成新的全译本,著作权及稿酬应归我们所有。药检所辩称:译注《晶》、《四》二书根本不存在两个时期。按照合同关于“校审出版过程中,如遇翻译中有关问题,译者有责修改,不再计译酬”的规定,第二次增译是继续履行原合同,也是上诉人应尽的义务。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药检所与上诉人签订的翻译藏医药古典文献著作合同,是建立在药检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长期调研活动的基础上,由有关上级向药检所下达的科研项目,并拨有科研专款。上诉人增译是对第一次翻译时删节部分的补译,是继续履行合同,上诉人将此分成前后两个时期,违背合同原意,也与事实不符。实际上对《晶》、《四》二书的调查、收集、鉴定、插图、译注、整理及出版等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始终由药检所课题负责人罗达尚负责通审、润色、加注等工作,是药检所组织、提供资金、资料等创作条件,体现了药检所的意志,由其承担责任,故系职务作品,三上诉人及罗达尚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药检所享有。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确认行政主管机关省卫生厅享有著作权,与法相悖,应予改判,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无事实依据,不予采信。根据《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一)、(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于1991年12月2日判决:撤销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的民事判决;《晶》、《四》译注本的著作权及稿酬归青海省药品检验药物研究所所有。

    「评析

    本件著作权、稿酬纠纷案,一、二审法院都是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施行后审结的,但因纠纷的发生是在该法施行之前,根据该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精神,一、二审法院适用纠纷发生时有效的规定处理本案,是正确的。

    但是,对于本案这种情况,当时有效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和《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并不明确。因此,一、二审法院适用后一规定的第八条第(一)、(二)项处理本案,具有比照性质。

    本案著作权发生争议的翻译、整理作品,是青海省药检所的科研项目,它是在药检所十余年的调研活动的基础上,由本所职工罗达尚申请课题后,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给药检所的,并由药检所确定罗达尚为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和执行人。从事实上看,《晶》、《四》二书的翻译、整理,都是由药检所主持,提供物质技术条件和承担责任,反映了药检所的意志。因此,翻译、整理完成的作品,在性质上属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法人享有,译者享有署名权,或者说是可视法人为作者的作品。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案争议的作品的著作权应归药检所享有。而一、二审法院审判本案所适用的具体规定,虽然含有法人主持、提供物质技术条件和承担责任的作品,其著作权应归法人享有的精神,但该两项规定,主要是针对编辑作品和出版单位而言的。所以说,适用该两项规定处理本案,具有比照性质。二审法院还增加适用了《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应视为作者为理由,来认定药检所的署名性质,其针对性就强一些。

生意合作合同书范文3

真正让陈发树走入公众视线的,是2003年底福建紫金矿业H股在香港高调上市。他是最大的自然人股东,一夜间身价遽增14亿港币。

第一桶金3年木材生意圆了住房梦

1982年,陈发树坐着别人载木料的货车到厦门。这是他第一次有机会感受到农村之外的世界。

据说,就是那么一次用免费劳工抵车票钱的经历,让陈发树学到了第一笔做生意的经验。回来之后,陈发树自己坐公交车去了一趟厦门,很快就和厦门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运送木材的合同书。借着自己当时在农村林场还不错的信誉,陈发树做了第一笔生意,运了两车木头到厦门,赚了1000多元。

从此,他的木材贸易生意就一点一点做大,先是汽车运,再是火车托运,做到了泉州最大的木头贩卖商。之后,陈发树又开始在林场做起了造林的事。

1986年,做了3年木材生意的陈发树,完成了自己的第一个目标,在厦门拥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神来之笔杂货店打造出大百货

1987年,陈发树又将刚买下的房子作担保,买了一部三轮摩托车,和两个弟弟一起开始帮一家小店拉货。后来那家小店因为老板赌博输钱,不得不卖店,陈发树把这家店盘了下来。据说,这间8平方米的小店就是后来陈发树名扬福建商界的“新华都”的雏形。

1995年,陈发树来到福州,在福州东街口繁华商业地带开了现在的新华都,并逐渐发展壮大,成为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第一个民营企业成员。而新华都所在位置,与当时福建商业老大的东街口百货集团仅一街之隔,遥相应对。

之后,陈发树旗下的火车站新华都商城、厦门湖里区商场、五四路新华都购物广场等相继成立。1997年,在原省体改委的帮助下,新华都将属下的部分优质资产进行改制重组,诞生了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都实业以百货业为主,同时投资酒店、工程机械等行业。

入世较量本土零售业大斗跨国企业

在1999年底,陈发树率先在福州市五四路引进“一站式大型仓储超市”这一国外最新零售业新兴业态,以较低的租金租下别人一直急于出手的楼盘,创建了1.2万平方米的新华都购物广场,以备战加入世贸后本土零售业将要面临的变革。

正如其所预料的,加入世贸后,一些本土的零售企业倒下了。从2001年10月的福州五一路华都开始,华榕、华联商厦相继倒闭,深圳两家民企入主了东百。陈发树当时认为,没有必要与这些外来巨头硬碰硬,而其设立于沃尔玛、麦德龙入榕前的新华都购物广场,业绩依旧不错。这一时期在福州东街口商业区,新华都能经营稳定实属不易。

2004年初新华都集团董事会决定加大投资超市行业,力争用3年的时间实现新华都购物广场的整体上市。据了解,在福州,新华都属下的企业有东街口新华都商场、新华都购物广场火车站店、新华都大酒店、五四路新华都购物广场等。

超前眼光金价飙升掘金无数

生意合作合同书范文4

幼儿园学生安全承诺书一尊敬的各位家长: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你的孩子送到我们幼儿园来就读,是你们对我园的信任。我园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幼儿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安全预防制度》、《幼儿卫生保健制度》等,使得你的孩子能在我园安全、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现就幼儿的安全特与家长签订如下承诺书:

1、家长接送孩子入园离园,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孩子入园离园。(早上8:00入园,未在园吃午饭的幼儿11:30接幼儿离园。下午3:00上课,5:30接孩子离园。如无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接孩子离园,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早接,班里老师要问明情况,家长必须耐心合作。

2、每天早上必须亲自接送孩子到幼儿园,孩子一定要亲自送交到老师、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成员接送,有特殊情况别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班老师。

3、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看幼儿身上有无不安全物器。

4、接幼儿离园,家长要提醒幼儿主动与班老师说“再见”。

5、孩子离开老师,家长带走后停留在幼儿园玩耍,家长有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6、孩子有身体不适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老师交待清楚,不得隐瞒。

7、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简洁易运动的服装,在园期间最好不带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吃冷饮,更不能在游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如果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责任自负。

9、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10、幼儿在接送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过马路要靠右行走。

11、为减少争端和为您提供大量免费范文!损失,本着自愿的原则,幼儿园每学期开学报名时尽可能让你孩子参加学生意外保险,家长确有特殊情况不愿入保,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12、幼儿园的小朋友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因此造成恶果,责任自负。

13、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14、家长应引导和督导其孩子每天坚持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5、国家已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幼儿在正常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16、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来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高度重视幼儿安全,自觉遵守以上条约。谢谢你的合作与支持!

幼儿园(盖章):

幼儿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

幼儿园学生安全承诺书二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二、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

三、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1、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2、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3、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

4、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5、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6、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四、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五、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六、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甲方:XXX

幼儿园学生安全承诺书三幼儿园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师先行,为了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杜绝幼儿园事故的发生,我校本着“安全工作,预防第一”的管理方针,特与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教师在幼儿入园之时起便对幼儿的安全负责,教师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幼儿出现安全问题,教师负主要责任,教师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认真督促落实好班级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课堂教学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各教师必须重视每个孩子,让每个孩子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并及时清点各班人数。

三、严格执行接送制度,教师必须督促家长进行登记,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四、户外游戏要确保幼儿安全,要有计划的组织指导幼儿活动,科学锻炼,确保每一个幼儿活动的安全。

五、各班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并结合实际随机向幼儿进行自救、健康、安全等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六、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儿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七、各班教师应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证幼儿在园安全。

八、教师要作好班级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工作,随时注意每一位幼儿的变化情况,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在工作中,如果因教师管理不善,失职,在可避免性情况下造成对幼儿伤害,教师要负责。

幼儿园(盖章):

生意合作合同书范文5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已经日益凸显,随之而来的就是我国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家政服务需求,那么对于家政服务月嫂合同你是怎样理解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政服务月嫂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家政月嫂服务合同范文1甲方(用户):

乙方(家政服务公司):

丙方(月嫂服务员):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协商签订本服务合同。甲、乙、丙三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时间

1、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根据产妇实际生产时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但服务时间为 天)。

2、由于丙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24小时对母婴进行护理,为丙方健康考虑,甲方应按排乙方休息

天。

3、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如果需要丙方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与工资可由甲、乙、丙三方协商。

第二条:服务费

1、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元、预付服务佣金 元;丙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押金 元。

2、丙方上户开始工作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佣金

元。

3、因甲方原因不再接受服务的,乙方扣除甲方违约金

元,其余金额退还给甲方,同时支付给丙方服务违约金 元。

4、因丙方原因,不同按时提供服务的,如乙方能及时安排让甲方满意的服务人员,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同时扣除丙方服务押金元;如乙方未能及时安排服务人员,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同时扣除丙方违约金 元。

5、服务结束时,根据实际服务天数进行结算,服务佣金按服务天数进行多退少补。

第三条:服务场所: 。

第四条:服务内容

1、产妇:

1) 产妇的生活护理,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帮产妇擦身,观察恶露;

2)产妇的乳房护理,月嫂需依据自己的经验帮助产妇通乳,解决乳房胀痛,教会产妇如何清洁乳房和双手后挤奶或进行乳房按摩,教会产妇正确的哺喂姿势,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3) 制作产妇的营养餐和催乳汤水,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4) 为产妇绑绷带,指导产妇做产后恢复操,促进子宫复原、恶露排出并帮助产妇体型的复原;

5) 经常与产妇交流育儿心得,打破产妇对独立育儿的焦虑状态和封闭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时安抚产妇,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出现;

6) 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

1) 照料宝宝的日常起居,包括喂奶、喂水、换尿布、洗澡;为宝宝每天按摩、抚摩,锻炼身体;洗涤并消毒宝宝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2)健康方面的专业护理,包括脐带结扎部位的消毒,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万一宝宝身体有异常,提醒并协助治疗;

3) 常见病的观察和护理,月嫂需判断宝宝是否患有尿布疹、鹅口疮、新生儿黄疸等,并对某些新生儿疾病有预防措施;

4) 宝宝的情感和潜能开发,月嫂需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指导产妇为宝宝做婴儿操,锻炼宝宝的四肢协调能力,开发大脑并给予宝宝美妙的情感抚慰;

5) 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六条:三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甲方联系卡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实说明对丙方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2、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丙方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乙、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服务佣金。

3、在丙方正式上岗前,如甲方新生儿有特殊情况(如:双胞胎、早产儿、先天性疾病等)时,甲方有义务向乙、丙方说明,并协调适当调整服务佣金。

4、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拒绝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月嫂工作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乙、丙三方约定。

6、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7、甲方应尊重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丙方,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8、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丙方具体说明工作要求,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9、甲方应向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10、甲方在未经乙方及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

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丙方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11、甲方对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

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12、乙方员工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

如因乙方员工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3、丙方外出应请假,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条:服务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

1、合同内容变更时,甲、乙、丙三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

甲方服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

2、合同期满,甲、丙双方愿继续合作的,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乙方续签新一轮的服务合同;

甲、丙双方或单方不愿继续合作,双方应共同到乙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合同期未满,甲、乙、丙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天通知另两方。

4、丙方离开甲方家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在驻地派出所备案;

丙方在服务期间,要求返乡时,甲、乙、丙三方应解除服务合同,不办理手续的,责任自负。

5、甲、丙方在执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到乙方进

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家政月嫂服务合同范文2甲方(用户): 身份证号:

乙方(月嫂): 身份证号:

丙方:

经__阿嫂——家政服务中心介绍,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合同。

一、双方约定服务内容及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家庭服务内容为,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工作时限每天 时至 时,每日 餐,每月 天礼拜,服务费为 元/月,大写 。服务地点为。如续约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10天向阿嫂家政提出申请,以便于做好乙方相关工作的安排。

2、预约月嫂应提前签约,并交纳预订金500元,由阿嫂家政代收,待签订正式协议时在服务费中扣除。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每个服务周期(每月起始日向乙方交纳服务费,此项服务费由阿嫂家政代收,服务周期结束后,扣除丙方培训费和管理费用后及时支付给乙方。

如果甲方拒绝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撤回,预定押金不退。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阿嫂家政送给甲方的“月嫂服务项目”一栏。

5、协议未到期,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协议,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受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护理服务。

2、甲方对乙方工作不满意,有权要求阿嫂家政调换所服务的月嫂,调换不满意,可作为退单处理,工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甲方保证乙方(24小时月嫂服务)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6小时。

4、甲方在服务期内,对服务场所安全负责,不得指使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才能完成有安全隐患的工作。

5、甲方在乙方入户当天具体说明与工作有关电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将家中贵重物品及现金妥善保存好,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6、由于甲方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月嫂发生意外,甲方应立即与阿嫂家政联系,主动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8、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应当及时报告阿嫂家政和相关部门,以便妥善解决。

9、甲方应将家中相关人员有传染病的特殊情况,在签约之前,如实告诉阿嫂家政和乙方。

如有隐瞒,乙方有权撤回,余款不退,造成后果包括月嫂体检、治疗费用一律由甲方负责。

10、早产儿及足月新生儿身体健康有异常情况,在签订合同时主动向阿嫂家政和乙方说明,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医生联系,非护理原因造成的婴儿异常和产妇异常,乙方和阿嫂不承担责任。

11、合同期满,甲方严禁与乙方私续订单,否则造成一切后果阿嫂家政概不负责。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及时收取报酬的权利(24小时月嫂必须保证每天不少于6小时睡眠)。

2、乙方需及时亲自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持证上岗,保证服务质量。

3、工作期间不得擅自外出,任何时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得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纠纷,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服务活动期间如遇不公正待遇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终止服务(事先必须及时通知阿嫂家政),提出申拆或依法请求赔偿。

5、乙方有权拒绝增加合同以外的劳动负担,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6、乙方有权拒绝为家中有传染病人的甲方提供服务。

7、乙方直系亲属生病、去逝,不属违约。

8、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服务对象病情严重,必须及时向阿嫂家政汇报,以便妥善解决。

9、在服务时乙方需爱护甲方财物,如是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给予赔偿。

10、乙方在服务期间如生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或不按《阿嫂家政月嫂规范》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四、丙方的责任

1、阿嫂家政对乙方实行会员制管理,负责培训乙方的服务技能以提高乙方的服务水`平。

2、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乙方真实的基本信息和乙方服务技能的情况,以便甲方进行选择,在服务期内,丙方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及时指导,以保证乙方更好的完成服务内容。

3、丙方及时了解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情况,协商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的争议。

4、甲方违约,丙方替乙方扣罚甲方违约金服务费的10%。

5、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上有疑问,向丙方咨询时,丙方应当给予解答。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家政月嫂服务合同范文3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由于甲方有雇佣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26天。

2、服务费用____元,大写_____元,服务期内休息四天,具体时间双方协商,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定金____元,服务至第七天将全款的50%____元付清,第十三天将全款金额____元付清。

3、国家法定节假日,乙方是否休息,由双方协商,如不能休息,甲方可参照国家有关节假日标准,支付乙方报酬(一天工资的双倍),(元旦一天,清明一天,端午一天,中秋节二天,国庆节三天,春节三天)。

4、乙方工作时间,正常每天24小时不断,时间长、责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随意额外增加乙方的其它服务内容,必须保证乙方体力充沛,精力旺盛,保证顺利完成母婴的正常护理工作。

5、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与活动性,乙方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转为第三方服务。

6、若有早产儿未满37周新生儿,体重低于2500克,需再加护理费壹仟元。

二、服务内容:

1、产妇

A 根据产妇的饮食习惯合理的安排营养餐

B 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乳。

C 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弛。

D 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

2、婴儿

A 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 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

C 为婴儿洗澡、按摩、抚摸,增加与宝宝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换衣服、尿布。

D 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 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食欲、食量黄疸、体温、大小便)的观察 F 培养婴儿的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及有效证件。

甲方的义务: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2、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并要求甲方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本协议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生意合作合同书范文6

今天主要工作是拜访意向客户。

业务人员没有星期六,一大早我便按计划准备去闵行漕溪路的好饰家建材市场开发意向分销商。上海大太,看地图、选公交路线,准备资料,8点出发,8点45分赶到好饰家建材市场。

好饰家建材市场属于上海高档的建材零售场所,外表装饰气派,内部更是处处彰显豪华,其涂料零售区域位于市场一楼中心区域。拜访陌生客户我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本来是准备通过扫街了解哪些分销商有实力、生意好,然后确定拜访,可是由于紧张,只好从南侧的分销商开始拜访。第一家经销美国的“大师”,老板不在,只有一个导购,可以先和她聊天,消除紧张心理,使自己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和导购聊了几句,得知这家是“大师”的总经销下设的分店,不可能经销其他品牌的产品。面对导购善意的拒绝,我只好留下一张名片和产品单张,希望能够转交老板。接着连续拜访了两家,一家是广东“华润”,一家是上海“立邦”调色店,除了几张名片外一无所获。拜访到第四家,老板也不在,只有一名女导购,知道没戏仍是留下名片,请导购转交老板。

我有点灰心,撤出了好饰家,准备到绥宁路的一家涂料公司拜访,因为他们在上海有超过20家以上的店面。转公交,坐地铁,到下午2点还没有找到,天气渐渐热了起来。刚刚吃完午饭,我接到一个电话,问我是不是“天鸟”公司的业务经理,要我过去详谈。我问是谁,原来是好饰家里拜访的最后一家分销商曹老板。以为最没有可能的竟然有戏,我急忙火速返回。

曹老板表示,以前就有公司业务经理拜访过他,他认为“天鸟”的品质不错,业界内小有名气,经常有用户询问,自己也想经销,但因为离漕溪路仅有5里路的宜山路家饰家建材市场里面也有经销“天鸟”的客户,极易发生窜货、压价销售,公司没有他经销权,他问这次是不是有解决方法。

我是又喜又恼,喜的是第一天跑业务就有准意向客户,恼的是如果合作就有窜货的危险。但我不想轻易放弃,一是由于曹老板所处的好饰家建材市场无论是知名度,还是交易量,在上海众多建材市场里都排前五名,如果能和曹老板合作,不仅有了销量的保证,而且对开发其他市场里面的二级经销商具有号召和榜样作用。二是我想尽快开发一位新客户,不辜负公司领导对我的厚望,同时也证明自己的努力。

我没有明确拒绝,告诉他明天再和其商议。曹老板催我尽快给其答复,言真意切。晚上我心有不甘,仔细看了总经销给我的客户资料,分析发现:

1.宜山路家饰家建材市场里面经销“天鸟”的客户,只进公司的一个中档产品系列——怡香系列,主要销售渠道在家装公司。其他两个高档的钻石系列、翡翠系列从来都没有进过货。

2.怡香系列与钻石系列、翡翠系列产品的细分市场不同,消费对象也不同。怡香系列性能一般,价格不高,公司定位于中档产品,主要面向工薪阶层和家装公司,而钻石系列和翡翠系列性能卓越,价格高出怡香系列30%~45%,属于高端产品,消费对象为中产阶层。

3.这三个系列产品,无论是包装用桶,还是外面的纸箱都是严格区分的,连宣传单张、店面灯箱设计都是各成一体,不会产生混淆。

在操作上,可以:

1.只让好饰家的曹老板经销钻石系列、翡翠系列,高价高走,在店内布置两大系列的POP、灯箱,严格与宜山路家饰家区分开来。

2.和宜山路家饰家建材市场里面经销“天鸟”的客户姜老板签订补充合同,规定只许其经销怡香系列,应该问题不大,因为其主品牌为ICI的“多乐士”,而且属于ICI公司的一级批发商,“天鸟”属于副品牌位置。

3.制定统一零售价格表、签订加盟合同、严格约束机制,如发现双方压价销售,或者恶意诋毁对方,不仅中止合同、收货,还要扣除在年底返还的加盟金。

想法是行得通的,不知道总经销和公司意见如何,后天再请示吧。

5月19日,星期日,小雨,上海

今天为开发曹老板做准备工作。

公司放假,我却要继续上班。早晨9点到总经销商文总处(公司的一级经销商,向各市场的二级分销商供货,赚取差价利润),我向其汇报了自己的想法。文总基本赞同,还补充了两点:

1.在合同中加入一条——不定时抽查两位分销商的销货清单,除特殊情况外,一旦有低于统一零售价九折供货的情况,发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发现两次则一律按约束机制处理。

2.分销商在自行开展促销活动前必须通知公司办事处,书面备案,而且不建议以打折的方式进行,可以采取赠送等方式促销。

文总的建议使整个操作方案更加具体和详细。关键无非在于一点:两个分销商认认真真按公司的意图来运作,你卖你的中档产品,不要比着高档产品的价格来,他卖他的高档产品,不要抓着产品性能来就是了。

这两天公司下发了一个调查通知,要求各地经销商和办事处认真填好调查表。调查主要是关于如何推出新品,推出什么样的新产品合适,以及性能、价格、包装、宣传、定位、渠道等十几项内容。我又和文总商量了一会,都觉得上海地板漆用量大、利润高,但一直以来公司的地板漆都不理想,质量不稳定,分销商都有意见。于是我们决定要求公司推出高档的地板漆,并详细地把调查表填了下来。 中午文总请吃饭。

下午,我把《特约经销加盟合同书》认认真真修改了一遍,并打印了4份,又重新制定了《上海天鸟产品统一零售价》,把怡香系列和钻石系列、翡翠系列的产品价格分成两张各打印了10份,还专门针对宜山路姜老板制定了《上海天鸟产品怡香系列家装公司特供价》,打印了5份。我分别给两位分销商打了电话,约好明天拜访,准备明天先请示公司,然后和两位经销商谈判签订协议。

5月20日,星期一,中雨,上海

今天主要工作是争取和曹老板达成合作协议。

早上8点30分就开发漕溪路好饰家建材市场的曹老板一事请示了华东片区经理张华。这位新领导认可我和文总的看法,就提醒一点:因为此事操作难度有点高,而我又是新手,一定要多向文总请教。不要只顾开发客户、增加业绩,而没有维护和管理好市场。导致相互压价和窜货的话,局面就难收拾了。开发事小,影响公司在上海整体布局就麻烦了。

真要是出了岔子,我可是“吃不了,兜着走”。但我还是有信心把事情办好。

按照昨天电话约定,我上午先到漕溪路好饰家建材市场曹老板处,赶到时刚好10点,可是曹老板不在,导购说其去学开车去了。不守约的上海商人,气愤。打他手机,曹老板说不好意思,下午3点一定再谈。

无奈只好改变计划,准备到宜山路家饰家建材市场姜老板处,打电话询问,他正好有时间。

上海TAXI太贵,虽然只有5公里,可是想了想我还是不坐——公司的交通补助太少了。没有办法,冒雨走了一站路,换了一趟公交车才到。

有点狼狈地赶到,我把操作过程仔细地分析给姜老板听。他太忙,总是有买“多乐士”的人找他,简单的一个事情谈了两个小时,直到吃午饭前才谈好。他基本无异议,而且还认识曹老板,关系一般,也经常调点货,不会为一点小钱去伤了和气。

午饭后,我休息了一会,雨还是下,于2点45分到了好饰家,曹老板也刚刚赶到。我首先表明愿意和他这位优秀的分销商合作的想法,接着也透露了对可能出现相互压价、窜货销售的担忧。 曹老板慎重其事地表态:决不搞这种损人不利已事情,何况和姜老板还是朋友,也一直看好“天鸟”品牌。我趁机提出了“市场细分,分销商各销所取”的操作方案,得到曹老板的赞许。接着,曹总把修改后的统一合同仔细看了一遍,提出两个问题:

1.在上海,“天鸟”品牌的分销商一般是不交加盟金的,这次为什么要收他的?

2.店面专柜装修中,能不能在公司免费提供的物品之外,再向公司申请一个高档货架灯箱?预算可能要增加2000多元,但这样可以有利于提高品牌形象,带动销量。 看来曹总对公司经销政策有所了解,我估计他肯定给姜老板打过电话,就公司一些运作政策问题询问过姜老板,但姜老板出于自我保护,不想让他拿到比自己更优惠的合作政策,应该不会全部告诉曹老板。 我不敢私自做主,立即打电话给文总,在获得文总同意后,我准备有条件让步:

1.因为考虑到压价销货的风险,加盟金一定要交,但可以由规定的1万元降到6000元。

2.可以同意其增加一个高档货架灯箱的请求,不过首次进货金额必须由5000元提高到8000元以上。

曹总开始不同意,满脸要忍痛割爱的表情。我知道他是在争取更优的合作条件,估计他主要还是对自己交加盟金一事而觉得有失公平,决定合作但还需要一个安慰、一个台阶而已。

我于是表态:因为今年已经和姜老板签订了合同,但从明年开始姜老板一样也要交加盟金。正如我猜测的一样,姜老板听后松动了,问加盟金能不能只交5000元,首次进货能不能只进7000元。这基本接近预期,我为难地应允下来。明天还得和文总商量,条件相差不多,他应该会同意。接着签订合同,确定订单,约定于23号进货。终于大功告成。

晚饭的时候,和售后服务一起喝了瓶啤酒,头现在还有点晕,我酒量不行。

由于控制措施到位,两位分销商一次也没有违规销售,相反各取所需、相得益彰,实现了共同发展。这关键在于:

1.引入同品牌不同的产品系列,利用不同的产品系列市场定位的不同——怡香系列产品面向中等收入的业主,而钻石、翡翠系列面向高收入业主,比较成功地解决了相邻区域的两位二级分销商因经销相同的品牌,可能带来的在零售价格、产品性能等方面的冲突和混乱问题。通过不同系列的市场定位差异,让二级经销商明确自己的销售对象,充分认识自己经销的产品系列在价格、性能等方面的优劣势,采取不同的销售方法,从而避开恶性竞争、同室操戈。同时,通过用合同的形式控制和规范二级经销商的销售行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采取交加盟金等刚性的方法,辅以抽查等监督手段确保市场良性发展。

2.要让客户接受合作条件,可以考虑在销售政策之外采取一些其他的方法,如增加一定比例的灯箱制作费用等,满足客户心理上的优越感,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但原则是一定要对品牌发展和销售有利。

同时,我自己还得到两点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