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重点专业自评报告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重点专业自评报告范文1
尽管我国五部委联合的《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解释文件提到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企业实施,但从节约成本费用考虑,大多数企业自行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以下简称内控自评)。内控自评一般由内部审计或内部控制部门牵头,组织公司各部门参与评价的一项系统工程,因此,内控自评工作对具备专业内部控制评价知识有较高的要求。
然而,财政部全国重点会计课题《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研究》2014年一组调查数据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对内控法规的熟悉程度,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工作者对内控整合框架、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流程的熟悉程度均不到20%;企业进行内控自评,除评价指引中制定评价方案、组成评价小组、实施现场测试、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五个基本步骤之外,尚未出台可参考的实施细则。由此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还处在摸索完善阶段,如何有效开展内控自评工作,出具一份高质量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企业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
本文将基于一家A股上市公司自实施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来,2012-2014年度连续三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实践,从流程管理角度谈有效开展内控自评工作的线路。
首先,由公司熟悉内部控制知识的专业人员绘制内控自评工作全面开展的流程图。以流程图形式向公司管理层和参与评价工作者清晰地展示内控自评工作全过程,流程图越细越具有可操作性,一方面增强评价人员对内控自评工作的理解,另一方面指导其完成评价活动中各项工作。详见后附企业内控自评工作流程图表。
其次,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进行立项,指定项目负责人,制定并审批评价工作方案。内控自评是否需要进行立项,我国监管部门的规范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可根据内部管理规定执行。但实际上,内控自评立项与否不是可有可无的程序,通过严肃规范的立项程序,明确企业内控自评的总体目标、基本要求和企业各部门各自职责、了解管理层对内控自评工作的期望、获得管理层的支持与承诺,对内控自评的有序开展是很有必要的。立项阶段需要完成三件事:确定评价标准、绘制内控自评项目实施流程图、制定并审批评价方案。
评价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确定评价范围;2)确定评价标准;3)确定评价工作方式;4)评价时间安排;5)确定评价工作组成员及分工;6)确定缺陷认定标准;7)缺陷整改要求与跟踪;8)明确内控自评工作流程。内控自评方案需要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方案中评价范围的确定,企业可以在参考日常内部控制监督结果、企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对标应用指引进行确定;评价标准是内控自评工作的具体依据,一般是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为起点,以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为评价标准。需要指出,当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遵循国家法规。
第三,立项方案获得管理层的审批后,做好内控自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评价准备是内控自评项目有效开展的最重要环节,对保证内控自评有序进行具有基础性、指导性和决定性作用。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1、设计评价工作底稿。评价工作底稿的设计可以考虑设计检查清单、评估问卷等各种形式;2、确立评价工作组成员名单。在选定评价小组成员时,确保这些成员最熟悉公司业务流程,最了解部门及公司风险,并能针对缺陷提出很好的改进或完善建议;3、对评价工作组成员恰当分工。分工把握以下几条关键原则:专业背景和能力对与分配工作相匹配原则、最少资源最大效用原则、评价组成员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行回避原则;4、做好详尽的时间计划。时间计划一般根据评价范围、业务流程涵盖测试期间、需要抽取的样本量等因素制定,时间计划中应该包括项目关的键时间点,以及关键时间节点总控表;5、组织评前培训。参与内控自评的成员,除内部审计师,大多数人并不是内部控制的专家,需要由熟悉内控自评流程的专业人员对参与者进行动员与沟通培训。评前培训中需要解决几个问题,让小组成员理解评价流程;掌握评价测试的方法;知悉工作底稿如何填写。
第四,对内控自评项目实施过程加强督导管理。在进场评价前7个工作日下发正式评价通知,通知文件至少包含经审批的评价方案、评价小组成员名单、评价工作期间、所需资料清单等必要内容。除被评价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主要包括与本单位相关的内控手册、业务表单等之外,评价工作组也需要准备的资料主要包括访谈问卷或提纲、时间计划表等资料。在评价工作开始进行前1个工作日,评价小组组织进场讨论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参会者。尽管进场会议并非必要程序,但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全公司协作配合才能完成,进场讨论会能够有效地解决评价组成员与被评价单位的对接,有利于项目顺利开展。
基于流程管理的企业内控自评,核心工作是对内部控制测试,其中控制环境和控制手段方面的测试,一般通过询问、访谈、问卷等方式进行;控制活动,也就是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测试包括健全性测试和设计有效性测试一般通过穿行测试;运行有效性测试通过观察、重新执行、抽样检查等方法来完成。
内控自评项目负责人需要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自评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实施监控;每周复核评价小组成员的测试底稿,每周召集评价小组碰头例会,及时了解掌握跟进评价工作进度和解决评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内控自评工作结束,需要与被评价单位进行退场沟通。
第五、内控自评报告阶段管理。内控自评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要汇总评价底稿拟定报告,同时汇总缺陷进行缺陷整改跟踪管理。评价小组成员的工作底稿经评价小组组长审核后,提交企业内控自评项目的立项部门。一方面,由项目负责人对评价工作底稿二次复核,汇总评价结论,起草年度内控自评报告。需要指出,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应该综合内控自评项目的评价结果和企业内部控制监督部门日常监控中的审计发现汇总出具。管理层审核、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批内控自评报告。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披露内控自评报告。
第六、缺陷认定、审批与整改。在起草评价报告的同时,另一方面,评价工作组汇总公司控制缺陷,项目负责人召集评价组成员、评价工作小组组长召开评价总结会,依据前述经公司董事会审批的缺陷认定标准,分析缺陷,初步判定缺陷等级;报公司管理层审批缺陷认定情况。由企业管理层责令被评价单位限期整改落实(整改期限根据缺陷性质和整改难度综合考虑确定,一般的做法是3个月整改期),并指定公司内部控制监督部门跟踪检查。内部控制监督部门可以根据年度审计计划适时安排整改落实审计。
第七、实施内控自评后评估。企业内控自评项目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评价小组成员、被评价单位对评价项目实施过程和评价结果打分后评估。后评估包含三个维度:评价小组成员的意见反馈表打分;被评价单位的意见反馈表打分;项目负责人的自我总结表打分。根据打分结果完善修订次年内控自评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形成年度内控自评工作良性循环。
如前所述,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一个持续实施、涉及面广、专业知识要求高的系统工程,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的五个步骤只是基本程序,内容很简练,在实践中可操作性模糊,企业需要针对自身组织架构等特点,制定精细化的内控自评实施方案,并以流程管理的方式逐项落实。
基于流程管理开展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优点在于:将流程链条管理理念贯穿内控自评始终,通过立项、立项审批、前期准备工作、实施过程、项目报告、评价缺陷整改、项目后评估等关键节点串联起来,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夯实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质量,提升上市公司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水平,提升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力。对我国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同时,基于流程管理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在企业落地生根,还有需要完善之处。如,由于更多的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未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这就使得内控自评工作成果不能有效巩固和利用,评价缺陷整改不彻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流于形式。
(作者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张庆龙《如何成为明日胜任的内部审计师》
[2] 胡为民《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2013)
重点专业自评报告范文2
关键词:湖南省;普通高校;专业;专业评估
中图分类号:G6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610(2012)03―0101―08
专业评估作为一种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活动,是评估主体依据一定的评估目的和标准,利用可行的评估手段,对高校专业所进行的价值判断的过程。省级普通高校专业评估指以省级政府为主体,对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所实施的评估。湖南省从2001年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评估对象为有首届毕业生的新增设专业和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其目的在于促进专业建设与改革,保证和提高专业办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这项评估由湖南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是湖南省乃至全国实施比较早、持续稳定的一项高等教育评估活动。经过十余年的评估实践和多次的改革,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与程序,是一项具有湖南特色、在高校影响比较大的高等教育专业评估。
一、历史回顾
我国高校专业评估是随着高等教育评估的研究和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经历了零星实践阶段、试点阶段和扩大试点并逐步推开阶段。最早开展省级专业评估的是上海市,1985年,上海市高教局组织了本市20所高等院校对24个本、专科管理类专业点进行了一次评估,重点是评估各专业的教学水平、教材质量和基础设施,同时对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作一些初步的探讨。相继开展省级专业评估的有1986年广东省高等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全省8所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办学水平评估,1989年河南省教委组织对全省19所大专院校的中文专业的评估等。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省级专业评估以外,一些学科领域的专业评估活动也先后开展,如1991年11月的建筑类专业试点评估,1993年9到10月的应用化学专业评估试点等等。这些专业评估试点有效地促进了我国的专业评估工作,但评估的规模很小,在社会上的影响也不是很大。国家对高校专业评估给予了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要“有计划地开展学科专业等专项教学评估工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再一次提出:“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教育部最近颁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更是把专业认证及评估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制度中重要内容之一提出。
湖南省的高校专业评估始于2001年,是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大幅度扩招,新设专业大量增加的大背景下组织实施的,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评估内容、方法与程序等的不同,可以将湖南省普通高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划分为3个发展阶段。
(一)起步阶段(2001―2004年)
为了促进新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办学水平,2001年湖南省首次开展重点建设专业和新设专业检查评估,组织专家对1995年和1997年确定公布的重点建设专业和1997―1999年度新设专业进行了办学水平评估。2002年,在上一年评估的基础上,修订了评估方案(以下简称《02方案》),建立了每年一次的针对当年有首届毕业生的新设本专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的验收评估制度。这一阶段的评估有两个特点:一是新设专业与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合二为一,用同一个指标体系同时进行评估。因为新设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的办学水平差异很大,用同一个标准来评估,其导向性势必会产生偏差,在评估的科学性上存在问题;二是新设本科专业,除了专业办学水平评估之外,同时还进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评估,这两个评估面向的都是有第一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分别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和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用两个不同的指标体系评估,在不同的时间进行,这两个评估虽然存在一定差异,但共性较多,造成评估工作的重复,特别是加大了高校迎接评估的工作负担,在评估的效率上存在问题。
(二)成熟阶段(2005―2007年)
在第一阶段的4年中,我国高等教育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新专业快速增加、招生规模快速扩大、高校合并升格调整力度大,教学质量存在下滑趋势,专业教学改革,特别是高职高专教育改革如火如荼,湖南省专业办学水平评估的内容和标准急需调整,专业办学水平评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更加突出。同时,经过4年的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实践,进一步明确了专业评估的目的和意义,反思了评估的内容、方法和程序,认真听取了各被评高校的意见,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以项目形式对专业评估方案进行了系统研究,形成了新的评估方案,从2005年开始实施。这一阶段的评估方案做了以下重大修改:
第一,将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合二为一,减少了评估项目和内容的重复性,减轻了高校的迎评工作负担。由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联合发文《关于开展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同时颁发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05方案》),实现了两个评估由高等教育处和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两家共同组织,用同一个评估方案、同一支评估专家队伍、同时进行评估的做法。
第二,将新设专业评估和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分一为二,使评估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提高了评估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新设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分别制订了评估指标体系,实现了由同一个指标体系评估新设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到用各自不同的指标体系评估的转变。
第三,调整了评估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使评估内容与等级标准更加切合社会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要求以及当时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政府对专业建设的导向性更加明确。就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而言,各级指标均有所调整。
评估等级标准进行了更多的修改,增加、删除、提升、下降、调整部分指标。这些修改符合当时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以及新专业建设的实际,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三)优化阶段(2008年至今)
我省专业办学水平评估的第二阶段也是我省高校接受国家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最多的时期,这些学校为迎接国家评估开展自评自建工作,新专业办学水平得到了有效的提高,被评高校也因此而感到评估活动过于频繁。针对这些情况,我省的专业办学水平评估从2008年开始,在评估方法上进行了改革,主要在于:对新设专业评估由全面进校评估改为抽样评估,体现了“为学校减负”。评估要求有首届毕业生的所有专业都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将自评报告报到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在组织评估专家全面审查学校所有自评材料的同时,再抽取部分学校,组织实地考察评估。在学校抽取上一般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当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上一年接受教育部评估取得良好以上结果的学校一般不抽;二是新升格的本科院校,当年需要参加湖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学科专业审核的学校不抽;三是被评专业数很少的一般不抽;四是专家在审查自评材料时认为需要实地考察的专业和上一年度评为“基本合格”的专业必须抽查。确定为专家组实地考察的学校,也只重点考察评估部分专业,这些专业由专家组查看学校报送的自评报告后抽取。不派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的专业,由专家组依据学校报送的自评报告进行集中评估。
二、成效与问题
(一)成效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实施以来,从实践成效看,评估工作对促进高校重视新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办学水平和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重大作用,基本达到了评估的预期目标。
第一,引导高校重视新专业建设,科学制定专业发展规划。教学评估是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为了保障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必须加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对新设专业而言,属于政府指令性评估,不论学校申报与否,只要是有首届毕业生的专业,当年都要接受评估。2001年即开评第一年,对1997年至1999年新设的专业每校随机抽查1至2个,从2002年开始,每年评估当年有第一届毕业生的新设专业,到2011年止,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1998年至2007年间新设的本科专业,1999年至2008年间新设的专科专业都接受了办学水平评估。评估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本科专业经评估“合格”的,获得学士学位授权资格;“基本合格”的获得学士学位授权资格一年,并限期整改,一年后复评;评估“不合格”的取消该专业设置,停止招生。据统计,2003年至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接受评估的新设专业共1039个,其中本科专业737个,专科专业302个,评估合格的专业1013个,占97.5%,基本合格的专业24个,占2.3%,不合格的专业2个,占0.2%(见表2)。根据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8―2011年招生专业目录分析,2012年至2015年应该接受新设专业评估的专业数分别是70个、50个、35个、30个,对照表2可以看出,接受新专业评估的专业数在2010年出现了拐点,从2011年开始直线下降,这说明我省新专业增加从2008年开始降温,而且幅度较大。以上说明,在高校大量扩招、新专业大幅增加时期,这一评估对于防止新专业的盲目扩张,引导学校重视新专业建设、科学规划新专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是湖南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促进重点建设专业提升办学水平,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湖南省“九五”到“十一五”期间确定了3批省级重点建设专业,这些专业都是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上取得突出成绩,特色明显,并在同类专业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专业,省教育厅对这些专业进行重点资助建设,建设期满进行评估验收,经评估结论为优秀的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称号,并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建设专业验收评估属于专业办学水平评估的范围,与每年的新设专业评估同时进行。湖南省高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实施以来,对全省高校133个重点建设专业进行了评估验收,其中111个专业被确定挂牌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专业。这一评估大大促进了重点专业的建设,树立了一批省级品牌专业,示范带头作用明显,大力推动了湖南省高校的专业建设,为我省在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促进高校明确新专业办学定位,增强专业特色与优势意识。专业定位属于新专业顶层设计的核心部分,它决定着新专业以后的发展方向,决定着新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与实施、师资队伍的配置、实验室建设与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以及毕业生走向等专业人才培养的方方面面。通过评估活动,特别是“专业定位与规划”等办学指标的引导和评估专家的现场指导与分析,高校新专业办学定位更加准确,培养目标更加清晰,人才培养方案更加科学合理。专业特色和优势意识同样是非常重要的。同一种专业在我国、我省可能办了不少的专业点,这些专业点大都以面向地方为主,各高校的办学定位以及开办专业的条件和基础具有较大的差异性,高校如何办好这些专业?应该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在相应的层面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突出优势。对新设专业而言,因为扩招,部分属于突击上马,有的甚至是盲目设置,定位不准、思路不清,特色优势意识不强的占了一定的比例。湖南省高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有利于促进各校在专业办学上科学定位,凝练办学特色,发挥办学优势。
第四,促进新设专业建设基本的师资队伍与办学条件。基本的师资队伍与办学条件是新设专业开办的最低保证,是培养专业合格人才的起码要求。我省专业评估期间被评估的新设专业,有相当一部分,特别是新升格高校的部分本科专业,不论是学科背景、师资队伍、办学条件还是管理经验都有一定差距。湖南省高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注重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条件、经费投入、教材与图书资料等教学基本条件以及教学管理的考察,评估对于这些方面的促进作用是明显的。“多数高校重视新办专业建设,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实验设施建设和其他办学条件建设,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投入。”
第五,保证新设专业基本的教学质量。新设专业基本的教学质量是政府、社会以及高校共同关注的问题,是社会用人单位、学生家长对高校的起码要求,是高校自身发展的生命线,也是地方政府的职责所在。湖南省专业办学水平评估的目标之一是保证新设专业基本的教学质量,通过对影响教学质量的核心环节以及体现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的评估,基本实现了评估目的,评估显示:被评专业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较好的保证。”
(二)问题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成为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最为紧迫的任务。着眼于湖南省专业建设的未来发展,湖南省高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也面临一些新的困惑和问题。
第一,部分评估内容已经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正在实施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是2005年修订的。湖南的高等教育现状、国家和省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要求与6年以前相比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部分评估内容已经不适应。例如,评估等级标准中“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比例≥30%”、“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75%”,因为办学规模的控制和高校师资整体水平的提高,这些标准已经偏低,在教育部最近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中,这两项指标分别提高到了“≥50%”和“≥90%”;又如,“专业必修课应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不低于15%”,这项指标没有上限,体现鼓励高比例的思想,既与多媒体教学始终属于辅助教学的地位不相称,不是比例越高越好,也大大低于现在使用多媒体教学的实际比例;再如,教研活动、教学质量监控等内容,随着国家高等教育质量意识的强化,被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位置,是新的本科教学评估制度下重要的评估内容,但在《05方案》的评估指标体系中没有涉及。
第二,评估方式与手段仍可优化。一是不同类别的专业、不同层次学校的专业采用同一个指标体系评估,评估的针对性有待加强;二是评估专家在本省高校的教学管理人员中临时聘请,多为专业评估的直接相关者,也没有社会相关人员参与,评估专家的构成有待改善;三是部分专业通过专家查看自评报告来评估,部分专业由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类似于定期的阶段性检查,前者评估依据不足,后者考察到的情况未必是常态,评估实施过程有待改进。
第三,评估对象发生了根本变化。《05方案》实施6年来,评估对象发生了根本变化。一是没有评估的新设专业数量大大减少。我省新专业的快速增长主要集中在1999年至2007年,这期间新设的专业已经全部接受了评估,尚未评估的新设专业是2008年以后设置的。以湖南工业大学为例,1999年以来新设置的专业共45个,但2008年以后设置的专业只有6个。二是不再实行省级重点(建设)专业评选。我省最后一批次重点(建设)专业是2006年公布的“十一五”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101个重点专业。从2007开始,湖南省与国家质量工程建设接轨,实行了省级特色专业建设。《05方案》中《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建设专业验收评估方案(试行)》已经没有存在的实际价值。三是按大类招生的培养模式改革。一些高校在部分院系实行了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经过基础课程的共同学习,在大学二年级或三年级,再分专业或专业方向培养。实行这种培养模式的专业如何实施专业评估,是一个崭新的课题。
第四,高等学校自身的积极性在下降。湖南省的高校专业评估,虽然是由政府主导,但高校的积极参与是提高评估效果的关键。连续11年的高校专业评估,曾经轰动过湖南高等教育界,评估面之宽(涉及到每一所高校)、专家队伍之庞大(达到几十人,分为若干个组)、被评高校的重视程度堪称一绝,专业评估对湖南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与教学质量的促进作用是不言自明的。但因为种种原因,近年来高校的积极性在下降,个别学校甚至在应付。例如,个别高校的个别专业自评时依据的指标体系弄错;个别专业的自评报告抄袭别人的,还留下被抄袭对象学校名称等信息;个别专业自评时没有理解评估标准,自评结果“合格”,但二级指标的自评结果却不符合“合格”标准;个别专业的自评报告中内容和数据自相矛盾等等。这说明,这些高校和专业没有以一个正确的态度对待评估,评估的效果自然就要大打折扣。
三、建立省级专业评估体系的建议
湖南省11年的专业评估实践为我国省级专业评估开创了成功的范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是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宝贵财富,为使省级专业评估更加完善,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在积极参与和配合国家组织的工程、医学等领域的专业评估与认证外,针对湖南实际,建议全面修订《05方案》,建立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新设专业合格评估、专业办学水平评估以及特色专业验收评估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专业评估制度。
(一)保留新设专业评估,建立湖南省高校专业认证制度
新专业的质量保障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内容,而新专业评估则是促进学校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障新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与手段。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合格评估”,保持《05方案》的基本框架,重点修改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以符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重点从保证新专业基本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来把握。评估结论为“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评估结束后向社会公布结果,对于“合格”的专业赋予学士学位授予权,取得继续进行专业办学的资格。新专业评估属于以政府为主体的评估,在学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由省级政府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评估,考察的重点在于校内专业办学质量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运行。
(二)实施新的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建立湖南省专业排名制度
专业教学质量决定着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同类专业之间具有更多的可比性,借鉴发达国家专业评估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实施以质量保障为核心的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引导高校充分认识自己的优势与薄弱环节,根据各自的专业特色,注重内涵发展,保证专业办学健康稳定发展。同时专业评估既是监控学校教学质量的手段,又要反映社会、行业对人才质量的要求,从而成为教育与社会的一个接口,使专业教育走向全方位的开放。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对通过了合格评估(专业认证)的专业,从专业办学水平的层面,引入社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其评估的内容主要是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课程建设、学术水平、培养效果、质量监控等方面,重点突出体现办学水平的“硬”指标;在评估方法上体现自我申报,专家审核;在评估结论上,实施同种专业省内排名;在评估周期上,同一种专业五年左右一个轮回。相对于专业合格评估而言,合格评估是基础,是最低标准,而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是较高要求,评估的目的主要在于促进专业建设上水平,促进专业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促进专业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促进社会各界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关注和参与。
(三)保留重点(特色)专业验收评估,完善湖南省高校重点(特色)专业建设制度
近年来,国家、省开展的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立项工作,为引导不同类型高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发挥已有的专业优势,办出专业特色,推进高校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但实际情况是重立项、轻建设的现状还一定程度地存在,对重点(特色)专业进行验收评估是克服这些不良情况的重要措施。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特色)专业验收评估”,以国家、省对这一类专业建设项目的目标与要求为标准,主要考察专业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师资培养与使用机制、实践教学等人才培养关键因素的改革成效,重点在于专业建设的推广和示范作用。验收评估由立项的政府部门组织,以“通过”、“暂缓通过”及“不通过”为评估结论,要注重严格把握标准,树立评估的信誉度和权威性,为高校重点(特色)专业建设保驾护航。
(四)建立湖南省高校专业评估专家队伍,吸收部分社会行业人员参与
专业是高校组织的基本元素,不仅高校的人才培养是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而且高校的一切资源都是以专业为平台来配置。专业评估应当是多角度全方位的,既要考虑是否符合教育的基本规律,又要判断是否遵从教育管理的基本原则,还要考察其对社会人才需求的满足程度,因此,要优化评估专家队伍的结构,要跳出教育评估教育,不断扩大非教育系统专家的比例,增加行业专家、用人单位代表、资深从业人员,适当聘请外国专家特别是加入“华盛顿协议”国家或地区的评估机构专家参加。为了便于队伍建设和管理,要建立专家委员会,而且应该相对稳定。同时,要加强专家队伍的培训与建设,不断提高专家队伍的从业水平。
参考文献
[1]刘自团.我国高校专业评估:历史、问题及发展策略[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4)
[2]上海市高教局教学处.专业评估的一种尝试――上海高校管理类专业对口检查报告[J].上海高教研究,1986(1):69―72
[3]李化树.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及其发展趋势[J].中国高等教育评估,1995(2):38-42
重点专业自评报告范文3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重点评议的通知》(国纠办发〔〕2号)要求和省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在省公安厅等11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的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为抓好评议工作,确保测评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职下,并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组织实施
测评工作由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统一组织实施,纠风室负责民主测评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测评对象
省公安厅(含交警)、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整改提高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内容将由专业机构制定问卷调查表。
四、测评方式
1.自查自评。由各部门在本系统内通过宣传发动、查找问题、整改提高等步骤,开展自查自评活动并提交工作报告。活动效果在测评总分值中占比为10%。
2.电话问卷采访测评。委托中国电信分公司通过“ICD客户服务系统”进行电话问卷采访测评。测评样本为10000份。测评结果在测评总分会值中占比为了30%。
3.专业机构问卷测评。委托统计局根据测评内容设计调查问卷开展调查测评。测评样本为10000份。测评结果在测评总分值中占比为30%。
4.大众媒体问卷测评。通过春城晚报、生活新报、信息报等媒体刊登测评问卷开展调查测评。测评结果在测评总分值中占比为10%。
5.网络问卷调查测评。依托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纪检监察网开展问题调查测评。测评结果在测评总分值中占为10%。
6.市县纠风办问卷测评。市、县两级纠风办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0份进行调查测评。测评结果在测评总分值班中占比为10%。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5-7月
5-6月,调查研究,修改完善测评工作方案;拟定问卷调查表;向16个州市和11个部门发出测评通知。
7月,11个部门在本系统内开展自查自评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机短信开展宣传造势。
(二)实施阶段:8-9月
8月1日—9月30日,各种测评方式同步展开,分别实施。8月30日前,部门自查自评和媒体测评完成,11个部门提交自查自评报告;9月10日前,问卷调查测评完成,各州市纪风办上交本州市(含县级)测评结果或测评问卷;9月20日前,电话问卷完成;9月30日前,网络调查完成。
(三)汇总阶段:10月
10月20日前,对各评议方式结果进行汇总;对各单位(部门)积分情况进行汇总;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完成测评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重点专业自评报告范文4
关键词:专业建设;行业特色;人才培养
作者简介:郝杰(1986-),女,河北张家口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务处,助理研究员。(北京 102249)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09-0043-02
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是高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立足点,其建设水平决定着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应基于目前专业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高校专业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与思路,加强专业建设,通过专业建设工作不断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
一、专业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及存在的问题
专业建设工作是“十二五”期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中提出要“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开展专业综合改革,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健全专业评估、预警、退出机制。《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将“专业综合改革”作为重要的建设内容之一,重点支持优势特色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影响本科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质量。
目前高校专业建设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专业建设工作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亟待研究与改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有待进一步明确。大多高校有非常明确的学校总体发展目标与指导思想,但在专业层面的建设目标与思路尚需进一步明确。二是专业建设的组织管理机制有待完善,专业负责人的权责有待进一步明晰,为专业建设工作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三是专业的内涵式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专业建设的评估与预警机制有待建立。
二、专业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
1.突出学校特色,优化专业结构
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适应性强、优势互补、理工结合、文理渗透的综合型学科专业结构。重点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适应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学术水平高、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教学基础条件好、具有社会竞争力和社会效益的优势专业,突出学校办学特色。
2.注重内涵建设,提高专业水平
注重专业内涵建设,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方案设定、课程建设、教学方法研究、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多个方面加强专业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增强专业建设的开放性、灵活性和适应性,提高办学效益,为社会培养高质量的专门人才。
3.加强评估管理,实现持续改进
逐步建立“五位一体”的专业评估机制,即通过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专业自评、校内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五项工作的开展,加强对专业建设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促进专业建设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三、加强专业建设的具体措施
1.理顺组织机制,加强专业建设管理工作
(1)成立专家组织。学校应设立专业设置与建设评议委员会,由专家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需要、现有专业办学质量等情况,对学校专业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为学校提供决策和咨询意见。
(2)明确校院两级管理职责。教务处是学校专业建设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组织协调工作。专业建设以学院为主,各学院应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制订本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和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成立学院专业建设领导小组、专业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对专业发展规划、新专业设置申请、专业认证等事项进行审议,加强对专业建设工作的质量监控与指导。
(3)实行专业负责人负责制。专业负责人对专业建设负总责,其基本职责是制订本专业建设规划,组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条件建设等工作。各学院应出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专业负责人的聘任办法、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在学院层面构建完整的专业建设工作体系,为该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2.加强顶层设计,实施本科专业分类建设
做好顶层设计与规划,实施本科专业分类建设,提升专业整体建设水平。
(1)进一步提升行业主干专业建设水平,突出办学优势与特色。依托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继续加强主干优势专业的建设,开展综合改革,形成学术水平高、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教学基础条件好、具有社会竞争力、在国内或国际上具有先进水平的优势专业,进一步彰显学校特色,提升学校办学质量。
(2)进一步加强通用专业建设力度,提升整体专业建设质量,稳步推进通用专业的建设。鼓励通用专业借鉴优势专业及国内外同类优秀专业的办学经验,开展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为主题的教学改革,在学科优势互补、增强学生就业优势、彰显行业特色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形成有价值的示范性成果,逐步提高办学质量。
3.明确建设内容与标准,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本科专业建设应以课程建设为核心,以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为保障,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加强内涵建设。专业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
(1)培养方案建设。加强相关行业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研究,形成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制订培养方案的工作机制,确保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切实符合社会人才需求。
(2)教学团队建设。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的团队运行机制及中青年教师培训机制。
(3)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手段,开发与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建设专业优质课程及课程群。
(4)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改进教学方式,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
(5)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
(6)教学管理改革。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师教书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
4.以评促建,完善专业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
构建高校内部专业办学质量评估与预警机制意义重大,通过开展相关专业建设评估工作,可以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促进各专业明确建设重点,优化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现内涵式发展。通过实施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可以逐步优化专业结构,提升学校整体的办学实力以及对社会人才需求的适应性。但目前很多高校还没有形成系统的专业建设质量评估与预警体系,亟待建立与完善。应在校内构建“五位一体”的专业评估机制,通过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专业自评、校内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五项工作的开展,加强专业质量的监测与评估,提升专业办学质量。
(1)专业状态数据上报与监测。实施专业基础状态数据上报制度,定期采集专业在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数据,建立专业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及时发现专业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改进。
(2)专业自评。建立专业教学自评制度,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进行自我评估,在自评基础上形成专业教学工作年度质量报告,作为学校开展专业评估和建设工作的重要参考。
(3)校内专业评估。定期组织一次校内专业评估工作,综合评估专业建设水平。依照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依托校级教学专家组,通过自评报告评审、教学档案查阅、专家现场评估、结论审议与公布等步骤对专业进行考查与评价。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专业应调减招生数量或停止招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恢复招生。
(4)专业认证。稳步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专业参与国内专业认证,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为指导,明确专业建设标准与要求,完善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育,促进专业工程教育质量的提高。
(5)国际评估。鼓励有条件的专业聘请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国际高水平专家学者开展本专业的国际评估。积极组织优势专业接受国际专业认证,加强与同领域国际先进高校的交流,进一步提升主干专业办学实力和国际化办学水平。
5.建立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优化专业结构
重点专业自评报告范文5
一、工作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即把财政支出行为及其过程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其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的比较和评价分析,判断支出的行为过程和执行的业绩、效果优劣。经济性、效率性与有效性是一个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
(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定量分析建立在支出项目的财务数据采集分析上,定性分析通过对项目支出的全面、综合因素分析,结合相关专家的意见,与定量分析共同评价支出项目的效果,以更加合理、准确反映支出的实际绩效。
(三)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真实性是保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正客观的基础,科学性是以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主,兼顾国家、国际比较标准,将预算标准和实际相结合,普遍适用和个别选择相结合,充分考虑财政支出的特点和运作过程,以真实反映和衡量不同资金使用受益单位(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能力。规范性是评价行为和结果始终贯穿和反映财政资金运作的全过程,强化、规范公共支出项目的选项、审批、监管、审核功能,增强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责任制,使绩效评价对公共支出和预算管理起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二、基本方法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包括:
(一)成本——效益比较法。针对财政支出确定的目标,在目标效益额相同的情况下,对支出项目中发生的各种正常开支、额外开支和特殊费用等进行比较,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益为优。
(二)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三)摊提计算法。研究某项支出通过年度盈余得以回收的时限,即计算投资回收期或投资风险。摊提时间越短,风险越小。
(四)最低成本法。在某项公共支出不易观测或计算其效益大小的情况下,可采取比较多个功能和目的相近的方案,评价和选择成本最低的方案。
(五)因素分析法。通过列举分析所有影响收益及成本的内外因素,综合分析评价的方法。
(六)历史动态比较法。将历史上各时期的公共支出按一定原则和类别分类排列,分析比较,确定公共支出效率变化的情况。
(七)横向比较法。将相同或近似的支出项目通过比较其在不同地区间的实施执行情况来分析判断支出的绩效。
(八)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通过若干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分析,同时,设计不同的调查问卷,发给一定数量人员填写,最后汇总分析各方意见进行评价判断。
(九)财政部、省财政部门制订的其它方法。
在实施绩效评价时,根据支出项目的不同情况可以只采用一种方法,也可以多种方法同时进行。
三、指标体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本(通用)指标,一类是个性(选定)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基本财务指标、国家(国际)通行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被普遍应用在公共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个性指标是在确定具体评价对象后,通过了解、收集相关资料、信息,结合评价对象不同特点和目标来设置(选定)的特定指标。
个性指标包括绩效指标和修正指标。绩效指标根据财政支出的不同功能和类型,同时兼顾绩效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分为九大类,每类设立支出类型评价“指标库”,针对不同项目的绩效评价内容选取一定比例的指标。为满足评价工作的要求,还可以结合具体需要临时设置一些补充指标(绩效评价指标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
四、组织管理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财政、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分级实施。财政部门作为财政预算分配的主体,负责安排各项财政支出并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标准,统一规划评价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各主管部门、支出项目单位是财政支出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负责本部门、本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日常绩效评价,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指定的重要项目,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牵头单位或由省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共同组织实施;对省直部门或一级预算单位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省人事厅、财政厅会同审计、监察部门组织实施。
进行绩效评价必要时可以邀请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五、工作程序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必须遵循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从而减少误差,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一般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一)前期准备
1、绩效目标申报。
(1)财政基本支出的绩效目标,包括按定员定额标准计算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和单项核定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2)预算单位在申报支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明确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预算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可行性方案必须有科学的论证和专家意见。
可行性方案中,绩效目标包括以下内容: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概况、项目必要性、项目所要达到的预期绩效目标、前景预测、条件论证、内容和规模、资金来源渠道及比例、资金使用进度、相关经济社会效益等。
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申报必须按《广东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粤财预[*]63号)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和规范文本格式申报。省级部门(单位)在报送预算支出项目申报材料时,加报一份给省财政厅绩效评价部门备案。省财政厅对省级部门提交的可行性方案,要进行严格的审核。一般性支出项目可以按规定的例行程序审核,重大项目可由省财政厅组织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
2、确定评价对象,下达评价通知书。根据公共支出绩效目标以及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有针对性确定评价目标和对象并下达评价通知书。评价通知书应载明评价任务、目的、依据、评价人员、评价时间和有关要求等。
3、成立评价组织机构。确定评价目标后,应根据目标的具体情况,成立评价组织机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评价实施方案、选择委托评价机构,审核评价结果报告。
4、制订评价实施方案。评价组织机构根据评价工作规范,针对评价对象,拟定评价工作具体方案,成立评价工作组,选定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二)现场评价
1、收集基础数据和资料。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工作要求,到评价对象现场采取勘查、问卷、复核等方式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和资料,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要的相关资料。
2、核实、分析基础数据并计算评价结果。评价实施机构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核实基础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和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并辅助以专家问卷等定性指标的分析计算出评价结果。
(三)撰写报告
1、形成初步评价结论。评价工作组根据计算的初步评价结果,撰写评价分析报告,并在必要时候将初步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单位,核实相关调整事项,评价分析报告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具体格式和要求由省财政厅另行制订),内容完整,分析透彻,逻辑清晰,用语准确,并报请评价组织机构审核确认或备案。
2、总结建档。评价工作完成以后,应进行工作总结,将评价有关问题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评价组织机构,并将评价项目建立工作档案备查。
六、分类实施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类型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阶段执行情况或者跨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的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总体绩效的评价。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实施主体分为部门(单位)自我评价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1、部门(单位)自我评价。
财政支出项目统一实行部门(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制度。
(1)项目完成后评价。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完成后一个月内,资金使用单位必须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绩效自我评价,并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备案。
(2)项目中期评价。对跨年度项目支出实行项目中期绩效自我评价制度。每个预算年度结束,项目资金使用单位都要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评价制度,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
(3)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应该包括:与申报的可行性方案进行比较分析、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阶段完成情况)、绩效结果等(具体格式和规范文本由省财政厅另行制订)。
(4)抽样复核。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备案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抽样复核、审查,抽查面逐步达到每个预算年度支出项目的5%以上。
2、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1)重点项目评价。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每个预算年度筛选部分有影响和有代表性的重点支出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综合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在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各方面材料和基础数据,对项目评价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判断,综合专业意见,对项目支出的经济、社会、政治绩效进行全面的评价。
(2)项目中期评价。对影响较大或者所跨年度较长的项目,由省财政厅组织进行绩效评价。
(3)支出预算中按定员定额标准计算的基本支出和单项核定的基本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评价。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可以委托下一级财政部门和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价(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制订)。
七、实施范围和步骤
(一)重大支出项目。省级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支出项目试行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对支出绩效进行自评,上报自评报告,财政部门对自评报告进行抽查和复核。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可由财政部门委托或组织评价。
(二)一般性支出及小额请款。暂不实行支出绩效评价,待绩效评价制度全面建立后,再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和部门综合评价一并实施。
(三)跨年度支出项目。全部按《方案》规定实行自我评价。项目单位对资金使用进度和阶段效果形成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对所跨年度较长的项目,可由省财政厅组织进行绩效评价。
(四)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属财力性转移支付,纳入地方预算收入综合平衡。由接受转移支付的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各地具体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五)专项补助资金。可以采取省财政部门组织评价,也可以由省委托市、县的财政部门或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
八、结果应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包括:
(一)对项目支出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备案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核实和抽查。逾期不报送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没有达到。
(二)对跨年度实施中期评价的项目支出,在提交年度评价报告之前,财政部门不再拨付资金,并可以根据评价报告的结果,对长期项目资金作中期调整,以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不按规定提交评价报告的,必须向本级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拨款。对绩效差劣的项目要进行通报,对同类项目下一预算年度不再安排资金。
(三)重点支出项目经过综合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可根据评价结果向本级政府报告,对后续资金拨付提出处理意见,经政府批准调整支出预算。同时,提请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和事后审计,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财政和审计监督。
(四)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结果还可以判断财政资金配置的合理性,准确把握财政决策和政策效应,控制财政风险。
(五)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分析诊断单位内部的管理问题和部门的主要政绩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的监控,提高支出项目的管理水平。对绩效良好的项目通报表扬,并对下年度的同类项目优先安排。
(六)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经报请本级政府同意后,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加强部门财政资金运用和部门行为监督,体现和增加公共支出公正性和透明度。
重点专业自评报告范文6
一、内控建设起源
内部控制起源于西方,尤其是自1992年9月,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了一份报告《内部控制:整合框架》,提出了内部控制的三项目标和五大要素,标志着美国的内部控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内部控制这一概念导入我国不过近10年的历史。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委、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在北京联合召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4月24日,五部委在北京正式《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标志着我国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进入了一个全新格局。
二、提升认知水平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内控真正引起国资管理部门和国企经营管理者的重视不过也就是近几年的事情。因此,很多企业对内控的认知水平并不高,认识往往仅局限在内部监督或内部控制制度等简单层面,并未了解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增加了风险评估要素,可以利用已经发生的事情来进行分析,减少事后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使它成为一个既控制舞弊又控制风险的控制模式。例如,通过内控测试发现,下属企业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食品批发与销售”资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方式为“食品销售管理”,而非“批发”或“零售”的供应商有采购业务往来,我们可以判断出潜在的风险,若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可能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信誉损失,引发企业的经营风险及法律风险。由此可见,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是要将从控制事后风险逐渐向控制事前风险过渡和转化。通过控制风险,企业内部控制将会同步发现自身问题和机遇,有利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对内控的认知程度,直接影响了内控的建设和实施,企业的内控建设首先要扫清的障碍是对内控认知的混乱,提高全社会、各企业对内控建设的正确认知乃重中之重。
三、浅淡内控规范实施
根据“五部委”要求,内控评估实施时间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证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为有序、适时、稳妥、有效落实该项工作,拟作分步推进。
步骤一、制定年度内控实施工作方案及具体行动计划
企业年度内部控制规划实施工作方案要求涵盖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
公司基本情况应包括公司简称、股票代码、上市情况、组织架构、公司性质、资产规模、经营范围、控股子公司情况、参股公司情况等。
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明确①公司设立内部控制推进工作小组、内控规范实施工作负责人、牵头部门及内部控制推进工作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等。②聘请外部咨询机构为公司在内控规范实施工作中提供相关专业支持。③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预算费用。
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应首先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根据已查找出的内控缺陷,完成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其次落实内控缺陷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根据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工作;计划财务部、董秘室、审计室等检查整改效果。再次确定内控实施工作情况披露,董事会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内控实施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应包括①拟定自我评价工作计划,明确纳入评价范围的子公司和业务流程,确定评价工作的时间表、人员分工等;②确定内控缺陷评价标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的定义确定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③组织实施评价提出整改建议,根据经批准的内控自我评价计划,组织实施内控自我评价工作,提出整改建议;④编制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根据缺陷评价汇总表和责任部门及所属企业整改情况,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经董事会批准,审议通过后按照监管要求对外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应确定内控外部审计机构,对以某年某月某日为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行动计划分解到月,列明每月内控工作推进的内容、责任人、工作目标及需要协调资源等。
步骤二、明确内控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小组
首席执行官为内控规范实施工作负责人,并由审计室牵头与纪检监察室、董秘室、办公室、计划财务部、投资发展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内部控制推进工作小组;下属各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本企业内部控制第一责任人。
步骤三、搭建培训师队伍,开展《企业内控手册》专题培训
抽调总部各职能部门专业人员担任培训师,结合实际,就《企业内控手册》涉及各专业板块的风险描述、风险控制对下属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并有合格会计师事务所内控专家对关键风控点作点评。
步骤四、启动内控宣贯动员大会
首席执行官作内控宣贯总动员,学院内控教授或行业内控专家配合总动员作《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专题报告,以生动、形象、深刻的案例说明内控工作的重要性。出席对象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企业总经理、财务总监、审计主任等部门负责人。
步骤五、各类测试模版的编制
组织相关人员着手编制《内控规范自我评价调查问卷》、各主流程内控独立测评测试程序及《内控测试工作底稿》模版等。关键内控活动测试工作表应包括被测试单位名称、测试业务流程、子流程、控制责任人、控制活动编号、控制活动描述、控制类型、控制频率、样本量、测试程序、测试记录、测试结果等具体内容。
步骤六、下达《关于开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自测自评的通知》
《通知》中应明确自测自评范围、自测期间、自测方式、自测跟踪、测试评估等相关要求。
自测自评范围,某公司所有附属公司,包括各分公司、子公司和总部各部室。
自测期间,总体以某年工作轨迹作为自测自评重点。总部职能部门及所属相关企业以某年第一季度作为自测自评重点;自测跟踪扩展到某月份;测试评估扩展到评估日。
自测方式,总部职能部门及所属相关企业依据总部下发的《内部控制规范自我评价调查问卷》所涉及公司层面、财务报表编制与披露、长期股权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合同档案管理等某个主流程,某个子流程的相关内容,逐项逐条认真对标。
对标使用文件:总部各职能部门对标使用附件二①,某板块对标使用附件二②,其他企业对标使用附件二③。
各相关企业及部门应将对标情况,如控制描述是否有变化、控制设计是否有效、控制执行是否有效等如实、完整记录在问卷中,并妥善保存对标的相关资料,以备核查。同时,根据对标记录反映的结果,形成本企业、本部门的自测自评报告。
自测跟踪,企业完成对标工作后,总部各职能部门应组织力量对各企业对口部门进行后续跟踪,并应就跟踪发现的未达标情况,提请企业限时整改。同时,将跟踪情况形成汇总报告,提交总部内控工作推进小组。
测试评估,总部内控工作推进小组将派内控规范测试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分子公司,按照确定的关键业务流程及其控制活动的测试程序进行测试。
步骤七、构建两支队伍,做好测试跟踪及测试评估
一支队伍,由总部各职能部门专业人士组成,落实《通知》要求的自测跟踪;另一支队伍,由总部内审与外部专业人士共同组成测试小组,落实《通知》要求的测试评估。
步骤八、进行现场测试
通过现场访谈,了解被测试企业所涉及的关键业务主流程内控设计和执行有效性;并对相关子流程所对应的控制活动实施实地测试、穿行测试、抽样测试等。
步骤九、编制、复核测试工作底稿,出具内控测试报告
测试小组编制、复核被测试企业测试工作底稿,并与被测试企业就测试情况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形成测试结果和整改建议汇总表,出具被测试企业内控测试报告。内控测试报告内容涵盖项目立项依据、被测试企业、测试期间、测试流程、测试方法、测试结果及测试发现的问题、存在风险及整改建议等。
步骤十、下达整改任务书
对被测试企业下达整改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