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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调查报告范文1
音乐搜索市场百度和搜搜领跑
音乐搜索是中国搜索用户常用的功能之一,有六成的搜索引擎用户一个月内至少搜索过一次音乐。音乐搜索市场百度占据了45.0%的市场份额,搜搜以16.9%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二。谷歌推出音乐搜索一年来,占据了4.6%的市场份额。虽然谷歌的音乐搜索市场份额不算高,但谷歌音乐搜索的满意度比较高,约七成的谷歌音乐搜索用户对谷歌音乐搜索表示非常满意或满意。
一些音乐播放器带有在线音乐搜索功能,也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其中的典型代表酷狗音乐盒、酷我音乐盒和千千静听三者合计占到了18.8%的音乐搜索份额。
不以搜索为目的,网民最常访问的网站是新浪
在不是为了搜索的情况下,网民最经常访问的十大网站排名,新浪以27.3%的提及率位居第一,搜狐、网易和腾讯(QQ.COM)三者差距很小,提及率分别为15.8%、15.5%和15.5%。前十名中还包括百度、淘宝、优酷网和土豆网两家视频网站以及社区网站人人网,以及中国雅虎。
在京沪穗深,网易超过搜狐居第二位,其中在广州和深圳,网易居网民最常访问的十大网站之首。成立仅一年有余的开心网异军突起,在四大门户和百度之后,排名第六位;但人人网在除京沪穗深以外的其它城市渗透力有限,因此在总体排名中未能进入前十而屈居第十一位。
注:搜狐包括搜狐旗下的Sohu.com、Chinaren、17173、焦点房地产网等网站,人人网包括人人网(Renren.com)、校内网和Kaixin.com。
网民上网时间2.4倍于看电视
网民中互联网的使用频率和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其他媒介。在任意一天中,有84.9%的网民会上网,其中有在家上网的网民比例为69.9%,而看电视的比例为69.8%,看报纸和杂志的比例分别为43.5%和23.3%,听广播的比例为17.6%。
调查发现,每个网民平均每天上网3小时49分钟,远远超过其他媒体的消费时间。网民每天上网时间是看电视时间(1小时36分钟)的2.4倍,是读报纸时间(16分钟)的14.5倍,是看杂志时间(10分钟)的21.9倍,是听广播时间(12分钟)的19.5倍。
用户调查报告范文2
关键词 高校生 互联网功能 定位偏向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心(CNNIC),2008年4的数据信息 ,截止到2008年3月我国互联网人口总数增至2.21亿人,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规模最大的互联网大国。①
一方面,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以及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凭借多媒体的强势地位,被越来越多的人和群体所接受并使用。作为高学历群体和新媒体主要受众及应用者的高校生更是如此。CNNIC第21次抽样调查报告(2008年)显示,在网民年龄结构方面,18至24岁年龄段网民所占比例最大,达到31.8%,;在职业结构分布方面,学生占总数的28.8%,在各职业群当中排第一。②可以说,高校生是网络人口群体中的主流,是“对网络应用最充分最成熟的群体”。③事实上,互联网已经成为广大高校生获取并传播知识和信息的重要渠道。
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全新的媒体,互联网络对信息的制作、传播、接收、交流以及过程的参与等多方面还缺乏严格的规范化教育、管理和监督机制,高校生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同样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诸如网络成瘾、网上犯罪、、公德缺失等等。高校生的媒介素养教育依然是高校生素质教育的当务之急。④
担负年轻一代社会主流意识、价值观的当今高校生是怎样面对着互联网络这一新媒体,在新媒体的强势冲击下他们又面临着哪些具体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何在以及如何解决,一直以来都是学术研究界和高校教育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将从这些问题入手,根据笔者2007年5月在大连L高校所做的网络使用现状问卷调查资料,做一简要分析。
二、高校生与互联网
对于当代高校生来说,互联网是学习和生活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部分。一项由重庆沙区检察院、西南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所做的随机调查资料显示,“如果没有互联网,你的生活会怎样?”的问项调查中,占89.7%的学生选择了“如果没有了互联网,生活会很无聊”一项。⑤
作为求知群体,高校生具有思维灵活、创新能力强等特点,他们追求现代科技知识并善于应用科技知识融入于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互联网的广泛使用正是体现了高校生群体的这一特点。为了了解当代高校生互联网使用现状,本项调查设计了有关高校生网龄、互联网使用频度、使用目的和对互联网络的认知状况等关键问题,现统计如下。
第一、本次问卷调查高校生的网龄分布情况。
图一显示,高校生的网龄为“4年以上”的比例最高,达32.5%,如果将本次调查对象是大一、大二、大三学生这一重要因素考虑进去,近一半(45.7%)的高校生是大学入学之前开始接触并使用互联网络,具有较长的互联网使用经历。从网龄与原籍之间的交叉分析中还发现,这一现象在城镇籍学生当中比较突出,具有4年以上网龄群体中,城镇籍学生比例为85.1%,而农村籍学生比例为14.9%。
第二、高校生每周上网平均日数以及每次上网平均时间状况。
每周上网的平均日数方面,分布比较分散,每周“1-2天”、“3-4天”、“5-6天”、“每天”的比例分别为,23.5%、27.8%、20.6%、27.8%(见图二)。另外,平均日数与上述学生网龄之间的相关关系分析统计结果显示,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相关性(其卡方值为0.00005,小于<α值0.05);经过Eta系数检验,Eta值为0.238,数据显示,网龄与平均日数之间存在弱相关关系。
每天上网的平均时间方面,上网平均时间为“1小时以内”、“1-3小时”、“3-5小时”、“5小时以上”的比例分别为,33.0%、47.0%、13.9%、5.6%,其中,近一半的学生选择了“1-3小时”(见图三)。另外,上网平均时间与网龄之间的交叉分析中,以Eta系数检验结果显示,两者之间同样存在弱相关关系,Eta值为0.269。
上网平均日数与平均时间的双变量相关分析中,Eta值为0.588,两者之间具有强相关关系,即每周上网日数越多的学生每次上网时间也越多。其它变量――年级与平均时间、平均日数之间的相关系数G值分别为0.508、0.555,呈现出强相关而且是正相关,即越是高年级学生越经常使用互联网,而且每次所用时间也越多。
第三、有关高校生上网目的的统计结果。
表一显示,在各选项当中,“获取相关学习资料”的比例最高,占总人数41.0%的学生选择了该项,人次比例为22.1%;和前一项比例较为接近的是“影音下载”,人数比和人次比分别为35.2%和19.0%;其它各项人数比例依次为,“聊天”26.9%、“阅览新闻”22.2%、“网络游戏”21.5%、“收发电子邮件”14.1%、“查找信息”10.3%、“结交朋友”5.2%。数据显示,各项分布比较均匀,显示了高校生使用互联网的多目的性和互联网络媒体的多功能性。
第四、对互联网络的认知方面。
本次调查为了了解高校生的互联网认识,设计了“你认为网络给我们带来的最大的变化是”的问项。其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大部分学生肯定了互联网的积极一面,如“学习和生活变得很方便”、“拓宽视野”、“解消压力、放松自己”、“与人交流的范围变广了”等等,所占人数比例分别为 58.3%、30.3%、28.4% 、25.1%,排前四位;而选择负面意义的“面对面的人际交流变少”、“信息泛滥”、“犯罪行为有所增加”、“善恶的标准、社会的常识受到很大的冲击”的比例分别为8.8%、17.9%、1.3%、7.2%,相对来说比例较少,其中学生选择“信息泛滥”一项的比例较大(见表二)。
从以上有关高校生的网龄分布、使用频度和时间、使用网络目的以及对网络媒体的认知情况来看,对于当今高校生来说互联网是经常接触的媒体,而且高校生对这一新媒体的认知状况也比较客观;相反,使用目的方面,从高校生的职业特征来说,存在着较大的偏向,这也是当前高校生使用互联网时出现的最普遍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就当前高校生的互联网使用方面,出现的偏向现象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第一, 对互联网学习功能的定位出现偏向。对互联网络的功能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其中有抽象划分法和具体划分法之分:A、划分为政治、经济和社会功能的抽象划分方法;⑥B、划分为远程登录、文件传输、档案搜寻、电子邮件、网络新闻、资料查询、实时交谈、数据库查询、网络游戏、信息查询、电子布告栏等具体划分方法。⑦互联网络的功能基本上可以分为,收集信息、沟通协调、社会化以及广义的娱乐(包括网上自娱、消遣、聊天、交友等)。对于高校生来说,网络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专业以及相关知识资料的查询、学习和娱乐、交友两个方面。其中,互联网学习功能方面,本次调查显示,高校生认为互联网对学习“利大于弊”的比例最高,占总数的41.1%,但比例不到总体的一半;其它各选项当中,认为“上网对学习影响不大”的学生比例为22.2%,强调互联网对学习“弊大于利”的比例为14.8%,选择“说不清”一项的比例为21.9%。从整体来说,对网络的学习功能并没有形成强势主流意见。
而且,高校生滥用、歪用互联网的学习功能情况也比较严重。比如“对网上下载论文的行为是否可取”的问项调查中,认为是“正常行为”的占总数的30.3%,“说不清”为53.3%;而认为“不可取”的仅占总体的13.6%,即使是互联网对学习的影响“利大于弊”的群体中,网上下载论文不可取的比例也仅占19.4%(见表三)。
调查显示,高校生对互联网功能的定位并非是以学习为主,互联网的强大学习功能在高校生群体中并没有充分体现出来。
第二, 高校生的互联网使用出现了集中于娱乐、交友的现象。前述“上网主要目的”一项的统计资料中显示,“获取相关学习资料”的人次比例为22.1%,与此相近的是“影音下载”占总次数的19.0%,如果加上“聊天”14.5%、“网络游戏”11.6%、“结交朋友”2.8%,娱乐、交友所占的比例为47.9%,远远超过“获取相关学习资料”的比例22.1%。这一现象与中国互联网中心所做的第21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结论――中国互联网市场娱乐功能占主体地位⑧――极其相似。
另外,因娱乐上网而影响学业的情况也比较严重。近1/3的学生有“通宵上网以致影响第二天学习的经历”,其中男生占72.2%,女生占27.8%,而通宵上网主要为了玩网络游戏和观看影视剧。
第三, 出现网络成瘾现象。网络成瘾是指过度使用互联网络以致沉迷于互联网络所造
成的心理困扰。它不包括由于工作需要长时间使用互联网的情况,通常表现为主体不能控制自己,无过度上网的目的却长时间滞留在互联网络的行为。高校内网络成瘾主要体现在网络游戏方面,本次调查显示,表示经常玩网络游戏的群体占样本总体的13.1%,说明网络游戏在高校校园里已经不是个别现象;而且,网络游戏群体中65.4%的学生选择了“经常”。这种网络游戏现象在男生当中更为普遍,经常玩网络游戏群体中,男生占90.1%,而且占总人数的40.5%的男生表示“偶尔或经常玩网络游戏”。
三、结语
本文主要是对高校生互联网使用方面出现了偏向这一问题进行了现状分析。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便利性等特性给当代高校生的自我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平台,而本次调查显示,目前高校生互联网的使用过多地集中在娱乐、交友等层面,信息技术的革新所带来的互联网络的资源优势并没有体现在高校生这一高知群体的价值观与行为模式中。
不可否认,互联网给高校生带来了充实的校园生活,使其生活、娱乐更加丰富多彩,但不能忽视其价值观、行为模式的偏向,正确引导学生使用互联网,积极寻求娱乐与求知的平衡点,做到趋利避害,这不仅仅是小学、中学所面临的问题,高校也同样应予以重视。
高校生媒介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大学生对媒介信息的独立思考与批判的能力,⑨但同样不能忽视互联网的工具性一面,它存在着如何合理、有效使用互联网的问题;如果对互联网所传播的信息的甄别是对受众知性的考验的话,那么如何合理的使用互联网则是对行为主体的理性的考验。
正确的引导高校生,使其提升使用能力,不仅要依靠高校生本人的不懈努力,还需要高校管理制度的完善;它既需要加强高校生基础素质教育的完善,又需要新媒体环境下的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不仅要使高校生认识到互联网并不完善的一面,而且还要使学生认识到互联网的强大学习功能。当然,这些观点的具体操作尚待进一步的调查与研究。
说明:本次问卷调查的样本是通过分层不等概率抽样所获得,样本总体是L大学(国家重点高校)1、2、3年级学生。共发放问卷600份,回收546分,回收率为91%,其中废卷6份,有效问卷共540份。问卷所涉及的内容包括学生基本情况、网络使用基本现状、网络与学习、网络与游戏、网络与交友、校内网等等。本文引用的统计表、统计图以及双变量相关分析数据资料均来自于spss统计软件的操作,其中相关分析中检验系数G、Eta值时卡方检验显著性水平标准为0.省略nic.省略/uploadfiles/doc/2008/1/17/104126.doc。
刘惠芬,张平锋:《BBC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影响》,《网络传播研究》第四届全国科技传播研究会年会论文集,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2002年。
吕霓:《我国媒介素养教育的传播学分析》,《新闻界》,2008年第1期。
用户调查报告范文3
手机在2015年仍是一笔大生意。
在14个发达国家市场中,大约70%的智能手机用户在过去一年半内升级了他们的手机,这种更新的频率比起其他电子设备高出许多。与个人计算机、电视、平板和游戏主机等相比,智能手机最难以与他人共享,是消费者最私人、查看频率最高,且最能反映用户偏好的电子设备。
德勤认为今年用户对智能手机进行更新换代的其中一大动因依然是日益完善的拍照功能。更好的感光器可以提高微光下的照片画质;广角镜增加了进光量,使慢速影片的拍摄成为可能;更快的处理器和微驱动器减少了因为镜头抖动带来的画质模糊;最新的闪光灯技术提供了更自然的光线,摆脱了惨白的脸色和脱色的美食等。
更快的网速和更高的分辨率令大众更乐意去分享这些不断优化的照片。如今一张大约8MB大小的全景照片,用4G网络共享只需几秒钟的时间,这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
为了保存海量照片,用户会需要更大容量的手机内存,这也成为他们升级或替换智能型手机的一大理由。
此外还有外壳材质,也是用户更新手机的一大动因。质量更好的材料,不管是金属、塑料甚至竹子,现在都被用来制造手机。这使得手机在更加坚固耐用的同时,也更夺人眼球。新屏幕一般更坚固,拥有更好的视角,在阳光下也有更佳的能见度。还有的智能手机增加了防尘和防水功能。
当然,周边人群及各类媒体对新产品的宣传,也会促使消费者下决心对智能手机进行更新换代。
在国外,人们选择更换手机一般是因为合约到期、降价或是促销优惠。美国用户通常会跟通话服务商绑定和约。在德国,人们一般也会选择与运营商绑定,因为价格上相对裸机要优惠很多,合同大多是两年期,所以手机基本也是两年一换。
尽管如此,实际促使人们更换手机以及更换何种型号的手机,更多是上述诸如照相功能、运行速度、外壳材质等因素所驱使。
厂商应保证所有的功能都符合现在消费者需求并预测潜在的顾客需求。设计多余的功能或者难以应用的技术将会减少利润,明显的产品改进更容易令消费者为此买单。例如提供高分辨率的相机可能只会使少数用户察觉到产品优势,然而提供更好的低光源功能(环境较暗的情况下拍出效果更好的照片)可能会有更大的吸引力,因为这种改进更容易被迅速察觉。
用户调查报告范文4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应科学系统推动未成年人新媒体素养教育
调查显示,被调查未成年人触网比例高达96.8%,较2011年增长5.4%。其中,首次触网年龄在10岁以前(含10岁)的学生占到61.8%,28.1%的未成年人在7岁之前就开始接触网络。很多学生家庭拥有手机(92%)、电脑(82.7%)、平板电脑(25.3%)等一至多种可接入互联网的终端。近八成(78.4%)未成年人曾使用移动终端上网,高于全国整体网民(74.5%,CNNIC 2013年1月数据)。
调查发现,虽然近年来互联网环境得到非常大的改善。但在广告、视频和游戏中,分别有60.4%、30.6%和23.6%的未成年人认为仍然存在不良信息,以不雅图片(63.5%)、自拍暴露视频(38.2%)、虚假信息(37.0%)和视频(35.0%)的形式为主。
在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社交状况调查中,71.6%表示网上交流的好友主要是"现实中认识的人"。超过一半的人(54.8%)通过网络结交到了现实生活中不认识的新朋友,但大部分与这些朋友仅保持网上的交往(57.6%),只有8.8%表示与网上认识的朋友经常在网下交往。未成年人在进行网上交友时,性别(69.1%)、年龄(53.0%)和QQ号(52.2%)是他们常公布的个人真实信息,32.3%会公布真实姓名,公布学校名称(20.9%)、电子邮箱(18.4%)、照片(15.5%)、班级(12.1%)、手机号(7.3%)等易直接定位和识别的个人信息者也有相当比例。总体看未成年人在网络社交中有一定的保护意识,但仍然有相当部分个人信息泄露,未成年人自护意识仍需增强。
报告认为,媒体即社会,媒体传播的公共文化信息产品具有引导作用和示范意义,少年儿童往往从中认识社会以及社会在提倡什么、禁止什么,对他们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面对琳琅满目,变化纷杂的信息,以及虚拟和现实深度渗透融合的复杂环境,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不成熟,鉴别力低,易受不良信息的影响和遭遇伤害。少年儿童作为互联网时代的"原住民","自我保护"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一环,而提升新媒体素养,也就是对新媒体的选择能力、质疑能力、理解能力、评估能力、使用能力以及思辨能力,是互联网时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关键。应广泛开展新媒体素养教育,由有关部门和机构牵头,充分借鉴各国各地的经验,逐步研发和建立科学、系统的面向少年儿童、教师、家庭监护人的新媒体素养课程体系。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从少先队活动课程入手,积极促进中小学设立新媒体素养课程。
关注未成年人网络"碎片化"生活状况,适度上网是关键
用户调查报告范文5
一、反垄断法在电子商务领域适用的基础
(一)反垄断法在电子商务领域适用的理论基础
任何法律制度所追求的基本价值无非是正义、效率、自由和秩序。反垄断法作为经济法的核心内容,除了具有上述法律的基本价值以外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反垄断法所追求的价值是统治阶级通过反垄断法调整社会关系所意图达到的理想目标。以美国的《谢尔曼法》为例,起初其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是提高消费者福利,直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国内外经济状况的变化和芝加哥学派的影响下,才把经济效率作为其首要的价值目标,也就是保护竞争者的平等地位和经济利益。当前,我国正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法律主要是要保障交易自由和安全、防止垄断、鼓励竞争、维护公平的交易环境。电子商务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市场来说,是新兴的市场经济构成部分,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律来进行规制。与此同时,由于电子商务自身的技术化特征以及其开放性、全球性特征,对维护其公平自由的竞争环境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来看,电子商务市场近年来也成为其调整和人们研究的重点。一般的竞争规则并没有因为电子商务特有的技术性特征而发生改变,相反的,超强的技术性反而会促进掌握关键技术的企业在相关领域迅速占领庞大的市场份额。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企业一旦获得一定的市场力,就会滥用市场支配力而获得可观的垄断利润。因此,电子商务领域没有借口逃脱反垄断法的规制,并且为了适应其技术性特征,反垄断审查技术标准要更加的科学和明确。
(二)反垄断法在电子商务领域适用的现实需要
国外以微软案为例,无论这场反垄断案的结局是否公平与完美,都可以反映出电子商务领域确实需要反垄断。再放眼国内,随着电子商务在我国近年来的蓬勃发展,一些电子商务领域的巨头也被推上了反垄断的风口浪尖。在“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中, 由于腾讯公司在“3Q大战”期间滥用其即时通讯工具QQ的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卸载已安装的360软件,奇虎360公司针对该行为提起反垄断诉讼,并索赔1.5亿元。再有,在淘宝商城出台2012年的招商新办法和价格调整公告后,遭到中小卖家的抵制,许多专家也表示淘宝商城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建议中小卖家提出反垄断诉讼,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由此可见,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的反垄断法的滞后性暴露无遗,也可以看出电子商务领域对反垄断调查、规制的呼吁。
二、电子商务领域垄断地位的认定
在反垄断的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体现了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特点。
(一)电子商务领域垄断地位的定量分析
以我国为例,《反垄断法》第19条的立法表明,按所占市场份额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既可以是整体,也可以是其中的任何一家企业,除非这些企业能够证明相互之间存在实质性竞争,否则将被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单从法条来看垄断定性很是容易,但是想要获得电子商务领域相关市场份额的经济数据是有很大难度的,特别是对于相对实力较弱的原告方。例如在百度案中,原告历经千辛万苦证明百度公司在相关市场的支配性地位但以失败告终。在一、二审期间原告提交大量证据,其中包括百度网站相关文章、eryi.org网站相关文章、“CNNIC中国搜索引擎市场广告主与用户行为研究报告”、《中国证券报》相关文章、“2008年搜索引擎用户调查报告”、北京正望咨询有限公司网站“2009年搜索引擎用户调查报告”等证据。但是法院最终认为,涉及市场份额这类专业性事实的证明问题,还是应当有相关的经济数据作基础,因此没有采纳前述证据。最终原告因为不能证明百度公司占据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的支配地位而败诉。
所以,在定量分析方面,要加强相关数据监控,建立主流数据库,由专业机构或行业协会定期或按照企业的申请出具权威性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调查报告,以便在实践中加以运用。
(二)电子商务领域垄断地位的定性分析
许多国家(地区)的反垄断法或判例都将反映企业综合经济实力的各种因素确立为认定企业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准之一。美国某法院在1953年的“US. v. United Shoe Machinery Co案”中认为,企业占有75?的市场占有率虽然对认定其是否具有垄断力是重要的,但市场占有率本身对案件的结果并不具有决定性意义,除了市场占有率外,法院还要考察其他因素,包括企业制定价格的行为、企业及其竞争对手的竞争实力、企业的研究优势、企业产品的货色品种等,也就是说,市场占有率不再是认定企业具有垄断力的唯一依据。德国《反对限制竞争法》第19条也有类似规定。
在众多因素中,其他经营者进入壁垒应该特别注意考察,因为有时它是决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最重要因素,特别是在电子商务领域。进入壁垒,是指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判断一个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能力,除了考虑其市场占有率外,还要看其是否会排除或限制竞争。如果一个企业虽然具有很高的市场占有率,但其他经营者很容易进入该相关市场,就说明该企业不会排除或限制竞争,即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WorldCom/MCI合并案中,欧盟委员会认为,因特网产业从表面上看是低进入障碍的,但实际上它的基本市场结构是有等级之分,或者说是呈金字塔状的,不同的等级具有不同的特点。就较低等级的产业而言,供应商普遍较多且几乎不存在进入障碍;在金字塔顶部的产业则集中度很高。
金字塔顶部产业进入的障碍多种多样,通常包括国家法律规定的条件、网络或者其他基础设施的控制、知识产权方面的障碍、客户对产品的依赖程度、进入市场的资金或技术、信息方面的障碍等。在奇虎诉腾讯一案中,奇虎认为腾讯即时通讯产品具有垄断地位,并同时指出腾讯公司目前拥有产品相关专利超过2000项,并通过专利的排他性极大地限制了同类经营者的发展和其他经营者进入该领域。可见,进入互联网领域金字塔顶部还是有一定难度的。相反的,在电子商务较低等级的产业,进入难度则相对较低。自从2010年1月份第一家团购网站满座上线以来,中国团购网络市场开始火爆,短短6个月已经发展到近一千家团购网站。当然,其中不乏倒闭和根本没有开团的网站,不过网络团购的势头不可阻挡。经过2年多的发展,团购行业市场份额的集中化已经越来越明显,团购行业的洗牌已经开始,但是依然还没有哪家网站是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综上,在电子商务领域,判断一家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要先看该企业是处于相对较高级的产业还是较低等级的产业,然后再进行市场进入难度的分析。
客户对产品的依赖程度也是进入障碍之一。在特定相关市场,如果消费者特别依赖某种产品,其他产品可能就难以进入该市场,相反其他产品进入该市场就相对容易。因为电子商务业务创新快,消费人群低龄化等特点,消费者对特定产品并没有特别强烈的依赖性。根据正望咨询2010年5月12日的网上购物消费者调查报告显示,随着网购经验的增长,消费者会逐渐从淘宝网向其他网站溢出。网购经验1年之内的消费者,淘宝单一用户(只在淘宝网上有过购物的消费者)的消费者占到了55.6%,而网购经验6年及以上的消费者中淘宝单一用户仅有三成。网购经验1年之内的消费者中淘宝与其他网站的复合用户(同时在淘宝和其他网站上有过网购经历的消费者)占比不足三成,而网购经验6年及以上的消费者中占比超过六成。由此可见,仅仅因为淘宝网所占市场份额较大就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欠妥当。
三、我国反垄断法在电子商务领域的适用建议
电子商务领域垄断地位的认定包括宏观结构中垄断认定和微观结构的垄断认定。电子商务市场宏观结构中垄断地位的认定,在我国国情下也应该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在定量分析方面,我国应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的相关数据监控,由专业机构定期出具权威性的调查报告,以便在实践中引用。在定性分析方面,面对具体的案件法院不可能面面俱到地从每一个角度都加以分析,在众多因素中,其他经营者的进入壁垒不仅易于判断而且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电子商务虽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但并不能说电子商务市场的进入壁垒问题就不存在。实践中,应从国家法律规定的条件、网络或者其他基础设施的控制、知识产权方面的障碍、客户对产品的依赖程度、进入市场的资金或技术、信息方面的障碍等方面仔细分析。
用户调查报告范文6
Windows8设备销量下滑
国外媒体报道,微软曾对Windows 8寄予厚望,但该操作系统很可能达不到微软的预期。据知情人士透露,自Windows 8推出之后,Windows设备的销量不升反降,下滑了21%之多。根据市场调研公司NPD Group的报道,在Win 8推出的四周之后Windows设备的销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这一数字还不包括微软平板电脑Surface的销售业绩。
在微软Windows设备销量中,Windows 8设备占58%。相比之下,NPD提供的数据显示,在Windows 7推出四周后,Win 7设备占所有Window设备销量的83%。另外,调查人员还表示Windows 8平板电脑的销量“几乎不存在”。在所有的Win 8设备的销量中,Win 8平板的销量可能还占不到1%。
评:也许没人能确切地知道Windows8设备究竟销量如何,只有时间能够证明它的成败。
网络支付发展迅猛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2012年中国网络支付安全状况报告》显示,目前国内网上支付用户中快捷支付的渗透率已经接近半数。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中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1.87亿人,在网民中的渗透率为34.8%。其中,第三方支付和网上银行支付并驾齐驱,使用第三方支付余额支付和网银支付的用户分别占到了79.2%和75.7%。而近两年来,快捷支付凭借着安全性和便捷性相结合的优势取得迅猛发展,快捷支付和卡通支付的使用率已经达到40.4%,渗透了近半用户。
评:网络消费已经越来越普遍,相信最终会成为一种全民行为。
工信部网速测量标准
工信部近期正式公布了通信行业标准《宽带速率测试方法 固定宽带接入》和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标准《宽带速率测试方法 用户上网体验》。“在用户上网体验测试标准方面,主要规定了用户最为经常使用的三大业务——上网浏览、网络视频和网络下载。《宽带速率及测速平台测试方法》系列标准还涵盖移动宽带接入测试方法,将于明年出台。”相关人士表示。
评:投诉运营商终于有了官方准则。
光纤普及加速
截至10月底,新增光纤到户覆盖家庭超过3900万户,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3500万户的目标任务,全国光纤到户覆盖家庭累计已达8400万户。在宽带速率提升上,使用4兆及以上带宽产品的用户比例已经达到了61%,超过全年50%目标任务11个百分点,比2011年底提高了21个百分点;在宽带用户发展上,新增固定宽带接入互联网家庭超过1800万户,达到了全年2000万户目标任务的90%,预计到年底可顺利完成预期目标。
评:带宽的提升让更多网络应用有了更好的用户体验。
iPad份额降至新低
尽管苹果iPad出货量继续在平板电脑市场占据主导地位,但其市场占有率在第三季度已经下滑至55%,比上一季度减少14个百分点。苹果2010年首次推出iPad以来,该设备一直在平板电脑市场占据统治地位,不过受Android平板以及低价平板的冲击,iPad的市场占有率明显下滑,从目前的趋势来看,Android平板出货量很有可能在明年超越iPad。苹果iPad市场份额下滑,三星、亚马逊和Google成为最大的受益者。目前,大多数平板制造商都选择Android系统,因此预计Android在平板电脑市场的占有率将继续提升。
评:巅峰之后的回调,不过iPad仍然是目前最好用的平板产品。
数据
国际互联网协会 (The Internet Society)日前了2012全球互联网用户调查报告。以下是今年围绕着一系列话题调查的主要发现:
·尽管用户知道他们与一家网站或服务共享个人数据,但多数用户(80%)并不总是阅读隐私政策。比例较大的用户(12%)承认他们从不阅读隐私政策。
·98%的用户同意或强烈同意互联网对于知识和教育的访问必不可少。
·超过80%用户同意或强烈同意互联网将在个人生活乃至全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近75%的用户强烈同意互联网的接入允许他们获得任何感兴趣的信息。
·互联网用户几乎普遍(96%)表示,他们每天至少访问一次互联网。超90%的全球受访互联网用户表示,他们使用社交媒体,其中60%的人每天使用,相比2011年增长10%。
·在提升互联网使用率的众多因素中,连接速度(73%)和可靠性(69%)排位稍高于更为廉价的月资费(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