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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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以全县贫困村实际出发,将乡村振兴战略与工业产业扶贫结合起来,切实整合资源加快工业企业发展,加强品牌质量建设,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着力提升工业企业竞争力和规模效益,壮大工业经济总量,促进工业深度反哺农业;以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为重点,着力提升工业企业辐射性、带动性,切实助农增收;支持和鼓励工业企业加大投入,扩大生产规模,加大就业指导服务,促进农民地就转化为产业工人。

二、重点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扶持,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做强做大做优,壮大工业总量,促进工业深度反哺农业,继续按照《县促进工业发展意见》,在企业贷款贴息、产业研发、转型升级、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强化对上政策和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对从事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的返乡创业人士、小微企业等在项目申报上予以倾斜。

(二)突出优势产业,提升工业对农业产业的带动。

建立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稳定、高质的生产原料来源。一是做大做强以葡萄、野生菌类、半野血藏猪、沙棘、野樱桃、玫瑰、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加快其产品的精深加工。二是深化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支持企业为农户生产提供技术、资金、种子、农资及技术指导,指导农户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三是引导农村群众发展分级分类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现优质优价。四是鼓励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的烘干、储藏、包装,引导发展精深加工,实现多层次转化增值。

(三)倾力营造环境,帮助企业不断开拓市场。

加强我县工业企业,特别是特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品牌建设力度,培育一批省级和国家级名优产品,增强“出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净土”提升企业竞争力。积极组织我县企业参加各类博览会、交易会以及专业性展会,帮助企业提升知名度,对企业展位费给予一定补助。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

当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70%扶贫搬迁1350户、5400人;新建和改造特色产业基地10万亩;雨露计划”培训9350人;编制好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力争使全市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以上。

一、全面启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围绕建设“红色、发展、绿色、富裕”总体要求。科学编制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二是积极组织开展试验区建设试点。各地要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特色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扶贫开发、民生工程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先行先试,为试验区全面推进探索经验。每个县(市、区)要选择1-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3-5个村开展试点。三是做好革命老区()优势产业推介和招商引资洽谈活动筹备工作。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认真做好各类推介项目的收集、整理、编印及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特别要加强与企业对接洽谈工作,重点推介革命老区的优势资源、优惠政策和骨干项目,力争每个县市都有重点项目落户,总投资达到50亿元。

二、突出抓好扶贫开发重点工作。一是实施整村推进。全市要集成资金、集中项目、集聚力量对86个重点贫困村实施新一轮整村推进。确保财政扶贫和以工代赈资金总量的80%用于重点贫困村建设。二是突出产业发展。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引导农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主导产业;通过扶贫贴息贷款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拉动全市特色产业的发展;拓宽扶贫领域,把产业化扶贫与旅游扶贫、招商引资扶贫和社会扶贫结合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继续抓好小额贴息贷款、村级互助资金等工作,切实帮助贫困农户解决发展生产“筹资难”问题。三是强化能力建设。继续抓好贫困户子女技能培训工作,选送1200名贫困户子女到市电子信息学校进行“双证”培训,引导和鼓励贫困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提高就业能力。改革“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实施方式,探索“资金到县、直补到人”补贴方式。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有计划、有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干部培训,重点抓好整村推进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继续与广东国华纪念中学合作,推荐一批优秀应届初中贫困生到国华中学就读。四是推进扶贫搬迁。整合资金资源,创新安置模式,把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移民、旅游搬迁结合起来,做到搬的出、稳的住、能致富。五是加强老区建设。做好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工作的同时,参照整村推进的做法,启动6个重点老区中心乡镇连片开发和62个重点老区村整村推进工作。加强与老促会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老促会在老区建设中的作用。

三、努力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认真总结5个国定重点贫困县和1个省定重点贫困县经验的基础上。科学识别贫困人口,建立动态的贫困人口信息数据库。二是分类落实扶持政策。各级扶贫和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政策,逐步做到全覆盖,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以项目到户为基本途径,突出能力建设,完善扶贫到户措施。各地要通过“雨露计划”产业发展、贷款贴息、互助资金等入户项目,直接扶持贫困户;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低保、救助等方式保障基本生活需要。

四、全力做好各项试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英山脱贫奔小康试点。要围绕实现脱贫奔小康试点“三年有明显变化”目标。一手抓县域经济发展,确保实现贫困人口减少10%年度目标。二是认真做好连片开发试点。进一步完善红安革命老区连片开发示范项目,确保通过国家验收;麻城彩票扶贫试点项目要加快进度,确保年底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大力推进罗田县、团风县杜皮乡、黄梅县柳林乡“连片开发”试点项目建设;蕲春县扶贫互助金试点工作要抓紧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五、着力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积极探索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与社会扶贫相结合的经验和作法。动员各种力量,扎实开展扶贫。一是抓好中直、省直定点帮扶工作。对中直、省直定点帮扶单位,要密切联系,做好服务,争取更大的支持。特别是要加强与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的联系,切实做好外资中心党支部与红安县长丰村、浠水县汪岗村党支部结对共建的服务工作,争取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对我市的进一步支持。二是抓好“1321帮扶工程。调整和补充市、县(市、区)四大家”领导扶贫联系点,力争每个整村推进重点村有一名市、县级领导带领3-4个市、县直部门进行帮扶。三是抓好“结对帮扶”工程。继续在全市组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县级以上干部每人帮扶一户,其他干部二人帮扶一户,并将帮扶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抓好扶贫责任制的落实。对扶贫点工作进行半年一总结,年终一考核。组织对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扶贫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之一。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

学校复课开学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1、建立疫情防控小组,做好疫情防控方案(预案)。确保食堂的每个员工都要知晓本市相关防疫规定和要求,外地返回的员工在“苏康码”等手机平台上填报健康信息表,领取相应的健康码。

2、准备好测温计及提供够所用员工使用十天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3、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每天落实餐饮服务时段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4、强化学校食堂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废弃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消毒。

5、明确相关标识。要在醒目位置对本校食堂防控措施和师生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在入口处、取餐区域、收银台等处设置1.5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

6、规范就餐安排。减少桌椅摆放,增加餐桌间距,餐厅就餐人员避免面对面而坐。

7、复工前对食堂全部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对食品和食品原料贮存的场所、设施进行清理,防止过期、变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混入食品加工制售过程。

8、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烹任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频次,保障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

9、所有员工要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师生要保持间距,尽量减少与师生的近距离接触。

10、若有需要外送至班级的食物,要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并且要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运输工具及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人员在送餐、取餐时,应采取不接触的方式。

11、及时消毒清洁。每桌就餐人员用餐后,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10分钟后再安排下一批次就餐人员就餐。为就餐人员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就餐人员餐前洗手。

12、确保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使用壁挂式空调、立柜式空调的学校,应定期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不得使用没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中央空调。

13、加强电梯管理。三层以下餐厅禁用公共电梯。对于必须开放使用的电梯,应增加消毒频次,并酌情限乘电梯人数,降低集聚风险。

14、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15、不得食用野生动物,不得圈养、宰杀活禽。

16、加强餐具、厨具及场所清洗消毒并保存消毒记录。

17、留样要规范。留样冰箱需正常运转,温度正常,留样保鲜盒要规范,份量要充足,留样记录要登记等。

18、做好餐厨垃圾管理。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疫情期间开学后学校食堂如何制定防控措施?

1、

对每一位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穿戴口罩、工作服和工作帽,确保具备基础防护技能;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鼻塞、鼻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工并及时就诊,杜绝带病上岗。

2、

禁止采购、饲养、宰杀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肉及肉制品、蔬菜等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3、

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生、熟食应分开存储和加工,加工流程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供应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

4、

在食堂入口、卫生间出入口处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及清洗消毒指引。售卖人员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更换经消毒过的工作服,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对方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5、

延长食堂开放时间,倡议师生错峰用餐。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可通过分时段就餐、送餐到班、取餐后分散用餐等方式,降低集中就餐带来的人员交叉感染风险。

6、

进入食堂人员要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不得入内用餐。排队取餐和就餐时人员间距要在1米以上。建议尽量带餐返回住处或办公室就餐。在食堂就餐时,尽量单人单桌,且朝一个方向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要安装防护隔断,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不必要的交流谈话。用餐前后均应洗手消毒。鼓励制作方便易取的套餐,方便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的时间。

7、

每天对加工售卖区域、就餐区域、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等进行消毒。保持加工区域和就餐区域的空气流通,定期开窗通风,并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重新开启使用前应规范清洗和消毒。加强餐(饮)具的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4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近期,各乡(镇、场、管委会)与有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排查,共确定了171个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对各隐患点危险程度进行了初步评估。根据《县防范避让山洪地质灾害工作实施方案》(龙府发〔〕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县防范避让地质灾害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隐患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1、突出工作重点,迅速启动防范避让工作。各乡镇在前阶段排查确定隐患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照《县防范避让山洪地质灾害工作实施方案》(龙府发〔〕9号)文件的要求,务必迅速启动各项工作,并按照轻重缓急,从排查出的隐患点中,每个乡镇年要选择确定实施2个以上地质灾害点开展防范避让工作。按隐患点危险程度和地质结构等特点,分别实施工程治理、就地搬迁和整体移民搬迁等防范避让措施,确保年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强化职能履行,切实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地质灾害防范避让工作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的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县水利、民政、国土、林业、建设、交通、扶贫和移民、矿管、供电、电信等相关部门要对各乡镇隐患消除方式的确定、安置点选址规划、用地指标争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土地用地优惠政策的给予、项目资金的争取等方面,按照部门职能,主动、积极、充分地履职,绝不能因参与部门多而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决定采取相关部门、乡镇领导挂点的形式推进我县的地质灾害防范避让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1),各挂点部门、乡镇领导务必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亲历亲为,发挥总指挥、总协调、总调度的作用,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切实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

3、创新思路对策,打造特色搬迁避让模式。要注重创新工作思路,本着“整合现有资源,方便群众生活,不与现有新农村建设等政策相抵触”的原则,对采取整体移民搬迁避让,需要重新规划、重新安置的,尽可能与新农村建设规划、新村示范点建设、圩镇建设等结合起来,实现各项工作相互推进,互利互惠,力争通过此次搬迁避让工作的实施,打造出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建设样板。

4、强化监察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监察、财政、审计、城建等部门要联合组成督查组,严格按照《县防范避让山洪地质灾害工作实施方案》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的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跟进各乡镇在各个实施阶段的工作,确保做到督查有力,考核公正,奖惩分明。挂点县领导要对挂点乡镇开展防范避让山洪地质灾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及时为乡镇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有效地推动工作落实。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5

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项目监督机制,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XX省商务厅

XX省财政厅

XX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商务建设字〔2019〕X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

项目承办单位是指依法合规经营、具备项目建设资质并经过政府采购流程确认的项目实施主体。

第四条

项目主管单位为XX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

第五条

项目业务管理单位为XX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商务局。

第二章 项目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项目管理秉承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

(一)节约原则。

秉承厉行节约、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优先支持对现有资源的整合改造和提升利用。

(二)务实原则。

务求实用、提质增效,着重提升项目的实际效果,切实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三)高效原则。

力求高效,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沟通指导、及时反馈,严格按进度计划推进项目建设。

第三章

项目管理内容

第七条

建立项目台账制度,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定项目承办单位、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

第八条

项目承办单位主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择优选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界定权利义务,明确项目绩效。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当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承办单位应具备相应服务资质。

第九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实施方案、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和中标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项目绩效与进度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或第三方机构实地检查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指导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农民受益。对未达到绩效与进度要求的,责令项目承办单位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承办单位,取消其承办资格,追回已拨付的全部项目资金。

第十条

对已建设完成的项目,按《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验收制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按《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拨付项目相关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退回承办单位验收材料,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取消其承办资格,追回已拨付的全部项目资金。

第十一条

引导和鼓励项目承办单位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电商扶贫工作,切实推进电商扶贫,加强对电商扶贫典型案例的宣传和报道。

第十二条

项目承办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承办单位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建设安全;对疏于安全管理的项目承办单位,坚持一警告、二整顿、三撤销的工作原则,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项目承办单位,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对项目承办单位的所有生产经营行为加以规范与制约。县领导小组应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项目承办单位虚报、重复申请扶持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全面、及时、准确在省、县两级专栏上集中公布综合示范工作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

第十五条

凡接受专项资金财政补贴的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同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单位信息安全。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

第四章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XX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

项目验收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根据《XX省商务厅

XX省财政厅

XX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商务建设字〔2019〕X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验收工作。

第三条

项目承办单位是指依法合规经营、具备项目建设资质并经政府采购流程确认的项目实施主体。

第二章 验收程序和方式

第四条

验收程序

(一)项目承办单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标书、中标通知书、项目建设合同、项目建设工作报告及其它相关验收申请材料。

(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验收申请后,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商务、财政、扶贫等部门,并抽调对口专业专家组建项目验收小组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项目验收标准和要求及时进行验收。

(三)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在验收意见书上签字确认验收结论,结论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两种,并提交县领导小组会议审核。

(四)承办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及验收小组出具并经县领导小组审核的项目验收意见书等验收文件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其它相关部门存档备查。

第五条

验收方式

项目实行绩效验收。

(一)听取承办单位项目建设工作汇报,了解项目施工、进度、项目管理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二)赴项目实施现场查看,现场核验项目建设合同约定建设目标与绩效目标达成情况。

(三)核验申请验收项目的相关材料。

(四)在项目实施现场实时查阅相关数据。

第三章 验收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

项目验收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有关规定,《XX省商务厅

XX省财政厅XX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商务建设字〔2019〕X号)及县相关文件要求和规定执行。

第七条

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全面、及时、准确在省、县二级专栏上集中公布项目验收等信息。

第八条

除按有关规定、实施方案和项目建设合同内容进行验收外,项目验收小组应关注项目承办单位在电商扶贫方面的工作成效。

第四章

验收要求

第九条

申请验收的项目应已按要求建设完成,正常投入运营并达到项目建设合同约定的指标。

第十条

项目验收小组主要职责。

(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验收程序。

(二)对具有专业性软硬件技术参数要求的项目或分项目,可提请县政府批准并且抽调相关行业专家或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验收。

(三)全面核查项目建设、运营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出客观评价。

(四)验收合格的项目,提交县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再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验收合格文件。

(五)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退回承办单位验收材料,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第五章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XX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XX省商务厅

XX省财政厅

XX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商务建设字〔2019〕X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专项资金是指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

第三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其使用应符合公共财政管理和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支持标准的要求,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择优扶持、提质增效的原则,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县领导小组根据专项资金支持使用方向,统筹调配资金使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拟定资金使用意见,按相关程序拨付。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共同负责资金拨付和监管,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三章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与标准

第五条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有关规定、《XX省商务厅

XX省财政厅

XX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商务建设字〔2019〕X号)及县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拨付

第六条

对尚未验收的项目,经项目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可按建设合同要求及项目进展情况拨付部分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以保障工作进度;所拨付资金不超过合同约定补贴额度的50%。

第七条

建成项目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验收制度》有关规定对项目组织验收。

第八条

验收合格的项目提交县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验收合格文件。最后由项目承办单位填写资金审批表,经县财政局审核,报请县领导审批,并在省、县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拨付。

第九条

建设项目如未能按期完成并通过验收,依规追回已拨付给承办单位的全部专项资金。

第五章 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对任何虚报、冒领、挪用、骗取、滞留、截留、挤占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与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指导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农民受益。

第十二条

项目承办单位收到扶持资金后,应按现行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

所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在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同时公布省商务厅(XX)和县商务局(XX)举报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全面、及时、准确在省、县两级专栏上集中公布项目资金安排等信息。

第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拨付、管理与监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六章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XX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6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我行金融扶贫服务质效,制定了《银行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组,方案中对金融服务的宣传工作也做了明确要求,结合此次活动通知内容,工作组各司其职完成具体工作内容。

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三农金融业务部负责对工作的督查指导、完成情况的数据汇总上报。由支行行长担任组长,各支行信贷人员、委派会计组成的宣传工作小组。宣传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开展落实。

(二)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1.精准对接贫困户,现场宣传。通过工作组逐户走访,入户宣传解读各项金融扶贫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了解金融扶贫政策,同时介绍我行为贫困户开办的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网点宣传。通过我行各支行的金融服务网点的电子门楣、LED电子大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

3.媒体宣传。充分利用银行的微信公众号我行金融扶贫活动信息、我行金融扶贫开办的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