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工作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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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学工作意见

小学教学工作意见范文1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召开此次会议的背景:第一,2011年3月24日,召开北京市教育工作会,《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正式;2010年教育部下发了《中小学实验室规程》文件,北京市也制定了《工作意见》。召开这次会议就是为了贯彻文件精神;第二,姜沛民主任到任后非常关心基础教育的发展,明确指示,要加强对教育内涵发展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的有效性。按照市教委主管领导的相关指示精神,召开了这次会议。

此次会议的召开也是想传达一个信号:未来我们工作的重点是,要充分重视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这项工作,狠抓教育的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这里,有两个基本判断和大家做一个简单分析。

第一个判断,2011年北京市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工作按照计划已经完成。按照《规划纲要》,北京对教育经费的投入要占GDP的4%。从北京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看,2009年北京市财政教育经费是351亿,占当年GDP的3.6%。到2011年北京市GDP估计将达到1.5万亿,如果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可想而知,这将是多大的投入。抗震加固工作即将完成,下一步往哪里投入?如果一部分主要用于办学条件改善,那么,下一步我们必须考虑的是面对如此庞大的教育装备条件投入,我们如何给社会,给人大、政协一个交代?交代的点是什么?这就是我们的使用效果问题,也是提高教育质量的背景之一。

第二个判断,2001年课程改革在义务教育领域全面推开,2007年高中课程改革也全面展开了。到2010年,高中课改完成一轮,初中已经完成2年,接下来改革的突破口应该在什么地方?如果按照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内涵发展就是我们未来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那么,其工作关键在什么地方?显然,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尤其是动手能力,加强实验教学,加强实验室管理是关键。从这个背景分析其意义重大性都不为过。所以,今天的会议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一个动员会,是一个战斗号角。

北京市顺义区是市里文件出台后,第一个着手落实文件的区。我们邀请的3位校长就如何推进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进行的介绍,报告非常精彩。利用这个机会给大家作一个文件解读,又有经验性的引领,希望这项工作能更加扎实地推进。这是我们希望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给同志们作的基本的引领。

2011年2月26日,总书记在中央第26次集体学习的会上,专门就当前的教育改革发展的专题提出4点要求:一是着力提高人才管理水平;二是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三是着力推进教育内涵发展,坚持走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四是着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总书记关注教师队伍的素质提升,更强调的是内涵发展是我们未来强调发展的重点,实际上传达了很重要的信息,即如何取得内涵式发展?

2011年3月24日,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在北京教育工作会上特别提到:“要把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作为我们的出发点,作为我们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工作的最根本目的”。刘淇书记提出的五项工作要求,其中第二条是:“坚持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的方向,坚持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的核心任务,坚持把教育改革和创新作为改变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按照刘淇书记在会上的讲话精神,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在教育发展的动力、核心任务、主攻方向方面都给了非常明确的指示。

此次,会议也是对这些讲话精神的落实。所以,特别希望各位主任、领导与校长,在接下来的工作过程中,把贯彻落实这个文件精神,作为进一步贯彻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市级层面做工作之后,也通过各位领导做好各区的工作。下一步要按照规划要求,走内涵发展道路,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摸清家底,做好办学条件达标工作

希望大家摸清家底,做好现有的办学条件达标工作,把办学条件达标有缺口的地方做好。从市级层面讲,我们有统计,但是不全面,所以希望各区县抓紧时间落实相关工作。有了清晰的家底,在今后,按照规划,在有相关项目或支持的情况下才能够很好的落实到位。否则,若没有计划,临时凑数,发展肯定不能可持续。

三、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

这次文件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等5个单位,要联手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建设。这5个单位要各司其职,每一个单位都涉及制度建设和制度完善,每一个单位都要在工作职责范围之内将这种制度的建设落实到位,并且要主动丰富新功能。就装备部门来讲,其传统职能就是所谓“建、配、管、用”,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伴随现代技术装备的日新月异,原来的四大职能恐怕远远不及。市级层面的装备部门,要在此基础功能上,注重增加“培训、研究和评价”,要关注装备使用的效益。这一点上,尤其是在未来评价里面,我们可能需要继续关注。另外,北京市教委基教处马上要做一年一度的教学视导,在教学视导里,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的使用状况将是督导的重要方面。

四、加强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素养

市级层面有一个专门的项目,委托市装备中心牵头,对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示范性培训,之所以做这样的示范性培训,是希望区级层面也要加强对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培训。

实际上,实验室的使用仅是一方面,如果专业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素质跟不上,器材物品也最终无法发挥最大效益是可想而知的。无论是总书记的讲话还是刘淇书记的讲话,都提出了很明确的要求,即对人才素养的提高是我们必须要关注的一个重点。

按照《工作意见》,我们将要在明年或后年建立一批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先进校,这批示范性学校和现在北京市推进的整体改革结合在一起,到时像北京市十一学校、北京京源学校等,再次邀请他们与大家分享丰富的经验,进一步推进工作。

小学教学工作意见范文2

关键词:加强 小学语文 教学工作 建议

语文是小学阶段的一门基础学科,是提高小学生语文综合素养的重要途径。小学语文教育可以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并改进教学方法,用科学先进的教学思想指导教学实践,切实提高小学语文教学效果。

一、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性

汉语是我们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必不可少的交流工具。通过语文教学,可以培养学生听、说、读、写能力,可以教给学生正确把握、理解和运用祖国的汉语言,促进学生的个性、智力发展以及整体素质的提高。所以说小学语文在基础教育阶段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教师要对小学语文教学工作高度重视,引导学生积极学习语文课程,激发他们学习语文的兴趣,为学生以后的学习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小学语文教学存在的不足

受传统教育的影响,部分语文教师的教学方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这对小学生的语文学习和语文教学质量的提高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1.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不少教师语文仍然采用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只是注重课本知识的传授,而学生只能被动地学习,对所学知识缺乏更深层次的理解。另外,由于教师忽视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使学生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探索知识的意识,这样就对教学效率的提升产生影响,不利于语文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没有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小学语文教师不仅要进行课堂教学,还要备课、批改作业,同时要应付学校的其他工作,因此很多语文教师没有足够的时间和学生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不能全面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缺乏足够关心和了解,不能真正做到因材施教,进而使学生丧失了学习的兴趣和自信心,这对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及小学语文教学水平的提高非常不利。

3.教学设施落后。在农村的小学,由于地方经济条件差、财力不足,很多学校不能按照新课程改革的要求配备教学设施,致使教学配套设施不完善。有的教师想创新教学方法却没有先进的教学设施辅助,导致他们只能选择传统的教学手段,使学生失去很多认识和接受新鲜事物的机会,影响学生学习的学习效率。

4.部分教师教学水平不高。有些教师教学能力不足、方法落后,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准确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不能严格按照新课程改革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这样就不会收到应有的教学效果,也不会提高小学生的语文素养。

5.学生缺乏学习兴趣。兴趣是最好的教师,学生有了兴趣就会产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一直困扰着每一位教师,也是教师们谈论的一个热门话题。在教学过程中,尽管教师通过多种手段提高教学的趣味性,但是仍然有学生认为语文学习比较枯燥,不能从学习中感受到乐趣,缺乏学习热情。

二、加强小学语文教学的建议

1.确立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传统的教学模式是灌输式教学,教师一味地讲解知识,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师生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而学生对教学的感受和对教师的感受决定着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营造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和融洽的师生关系成为教学的关键。教师要给予学生更多的关心、关爱和关注,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多鼓励和帮助基础较差、成绩不好的学生,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此外,教师要优化和创新教育形式,鼓励学生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同时要尊重学生的观点,形成良性的师生互动,构建平等的师生关系,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2.丰富教学内容。教材所提供的内容是针对某一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如果教师单纯地讲解课本内容,会使学生感到枯燥无味。因此,教师在教学中不能照搬课本内容,应在课下搜集更多的与教学内容相关的课外知识,创设丰富多彩的情景,使学生在情境中展开学习。此外,教师还可以鼓励和引导学生进行相关课外知识的搜集,以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能力。这样,不仅使语文教学内容更加丰富,教学形式更加生动,还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提高了他们的语文素养,使教学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3.提高教师自身素质。教师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小学生的学习效率,因此教师一定要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师德修养,结合新课程改革要求和小学生的实际情况,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制定适合小学生特点和兴趣爱好的教学方法,提高自己教学水平和技能,给学生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课堂氛围,使他们在相互交流和自我展示的过程中轻松掌握知识。

4.创新教学方式、激发学习兴趣。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教学思路和方法。小学生好奇心重、想象力非常丰富,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学习规律和接受能力,研究有利于学生主动学习的教学方法,激发他们学习语文的兴趣,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如针对小学生对色彩和声音感兴趣的特点,教师可以采用多媒体辅助教学,丰富多彩的画面、悦耳动听的音乐很快就会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5.加强小组合作学习。为了使每一个学生都有均等的学习和实践机会,教师可以采取小组合作方式开展教学,如让学生在小组内合作回答问题、讲故事、读课文、做文字游戏等,这样就能使每一个学生都参与到学习过程中,进而达到取长补短、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同时因为学生会从不同的角度解答问题,小组合作有助于他们打开思路,培养他们的思维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创造性能力。这也符合以学生为主体,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发展的新课程改革理念。

参考文献:

[1]姬群.浅谈高效课堂模式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尝试[J].教育教学论坛,2011(13).

小学教学工作意见范文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均衡城乡教师水平,提高教育干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缩小我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教育质量的差距,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则

交流人员的编制和人事工资关系不变,组织关系临时转入相应学校,年度考核在受援学校进行,考核结果按在受援学校的考核等级转入派出学校。

三、任务目标

自2014年开始,每学年从城区县直义务教育学校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和中层干部与农村或薄弱义务教育学校对等数量的教师或教育干部进行为期一年的对流,担任相应课程的教学与学校管理工作,并通过校际间的集体备课、开设公开课、举办讲座等多种交流形式,帮助当地教师和教育干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管理水平的提升,为推动全县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搭建平台并提供人才支持。

四、选派要求

选派交流教师要求政治素质、师德修为高,教学业务能力强,教育干部要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的培养前途。所有交流人员要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五、实施步骤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干部实施对流,由教育局提出年度交流计划,采取个人志愿、学校推荐和组织考察安排的程序进行。拟参加交流的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向学校提出交流申请,由派出学校推荐,县教育局考察同意后确定为交流对象,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学校推荐人数应不少于教育局对各学校按排计划的2倍。怀孕、产假和哺乳期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教师不安排交流。

1、统筹规划、制定方案。各学校要全面掌握学校师资情况和教育干部和教师交流需求情况,统筹规划交流工作。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校教育干部、教师交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流动的基本原则、条件、形式、程序、要求、考核办法以及奖惩措施等。各校交流实施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2、宣传动员。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教师和教育干部交流工作的政策宣传,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加强引导和指导,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发教师和教育干部敬业爱岗、教书育人的热情。

3、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根据交流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教师交流人员并向县教育局推荐。每年初底前各学校要将教师交流方案、交流计划及交流人员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流动由县组织部门和县教育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六、考核管理

1、选派到受援学校的教师和教育干部,工作期间由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共同管理,以受援方为主。选派教师在交流期间享受原学校工资和各项待遇,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等在原学校进行。各受援学校具体负责交流教师的生活安排、日常管理及其工作、学习、年度考核、业务考核、绩效考核、评优评奖等事项,双方学校要关心交流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其它问题。

2、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工作的考核管理。各相关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细则,明确流动教师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科学、合理地对交流教师进行考核,对具有交流经历并在交流中完成任务好、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明显的教师和校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聘用到高级岗位,优先提拔任用,优先评选授予各级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其他综合表彰等荣誉称号。对流期间经历视为农村任教经历,表现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补助、交通差旅用、意外保险等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小学教学工作意见范文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教育强县为目标,积极实施骨干带动战略,构建具有特色的中小学骨干教师体系和管理队伍,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教学管理领军人才,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优秀教师群体和管理团队,推动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县培养200名教学能手、50名学科带头人和20名名师。构建涵盖全县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三类骨干教师体系,逐步形成遴选与培养、管理与使用一体化的骨干教师管理运作体制,带动全县中小学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明显提升。

三、实施办法

(一)实施时间:2013年1月至2020年1月。教学能手的选拔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学科带头人的选拔认定每两年组织一次,名师的选拔认定每三年组织一次。好校长、骨干教师队伍和一线任课教师津贴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考核,不搞终身制。经考核不称职的各类骨干教师和不任课的教师,立即取消其荣誉和津贴。评审前县上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制定专项评审方案和相关细则。

(二)实施范围:全县教育系统在职一线教师。包括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在职在岗教师。好校长、一线任课教师津贴只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实行。

(三)实施机构:县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认定、培养培训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邀请市级教育、人社部门指导和帮助。一线任课教师津贴每学期由各学校(幼儿园)上报教育局,经审核后确定。好校长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

(四)实施程序:教学能手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县教育局初审、县骨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通过专业测试和课堂教学考核(即赛讲)的办法进行;学科带头人由学校在教学能手人选中推荐,县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认定。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拟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联合发文命名,颁发荣誉证书。名师,由县教育局在学科带头人选中推荐,县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评审认定,拟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政府发文命名,颁发荣誉证书。

四、选拔与管理

中小学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县名师的选拔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县教育、人社部门研究制定。好校长、一线任课教师的确定办法由教育部门研究制定。

五、待遇

县财政每年预算200万元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市、县级好校长、教学能手、学科带头、县名师和一线任课教师津贴发放。授予市级好校长的津贴按每人每月800元发放;授予县级好校长的津贴按每人每月500元发放;授予“县教学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县级教学能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授予“县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享受县学科带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授予“县名师”荣誉称号,享受名师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一线任课教师的课时达到标准的,津贴按每人每月100元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是贯彻市、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骨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本意见上来,宣传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到骨干体系建设中来。

小学教学工作意见范文5

学校中层干部是我县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力量,也是中小学校长后备干部的重要来源。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活力,努力促进我县各类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和谐发展。根据《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系统实际,现就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和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机构与职数

中小学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职数标准按学校类别与规模确定。

1、机构名称:学校内设中层机构名称原则上要统一,普通高中一般设:教务处、教科室(含师训与电教)、政教处(含安全办、团委)、总务处等;职业高中一般设:教务处(含教科、师训与电教)、实训处、政教处(含安全办、团委)、总务处等;初中一般设:教务处、教科室(含师训与电教)、政教处(含安全办、团委)、总务处等;小学一般设:教导处、教科室(含师训与电教)、政教处(含少先队部、安全办)、总务处等。初高中规模较大的学校可设办公室。

2、中层职数:

(1)高中学校:60班及以上学校可以设置5个中层机构,聘任5名中层正职与5名中层副职干部;42-59班学校可以设置5个中层机构,聘任5名中层正职与3名中层副职干部;42班以下学校可以设置4个中层机构,聘任4名中层正职与3名中层副职干部。住校生数占全校学生数10%-30%的可增加一个副职岗位;占30%-60%的可增加二个副职岗位;占60%以上的可增加三个副职岗位。

(2)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48班(下属民工初中学校班级数可计入,下同)以上学校可以设置4个中层机构,聘任4名中层正职与4名中层副职干部;36-47班的学校可以设置4个中层机构,聘任4名中层正职与3名中层副职干部;24-35班的学校可以设置3个中层机构,聘任3名中层正职与3名中层副职干部;24班以下的学校可以设置3个中层机构,聘任3名中层正职与2名中层副职干部。住校生数占全校学生数10%-30%的可增加一个副职岗位;占30%-60%的可增加二个副职岗位;占60%以上的可增加三个副职岗位。

(3)中心小学:60班(下属完小与民工学校班级数可计入,下同)以上学校可以设置4个中层机构,聘任4名中层正职与4名中层副职干部;48-59班的学校可以设置3个中层机构,聘任3名中层正职与3名中层副职干部;48班以下的学校可以设置3个中层机构,聘任3名中层正职与2名中层副职干部。住校生数占全校学生数10%以上的可增加一个副职岗位;下属完小及民工子女学校数在3所以上的可增加一个副职岗位。

(4)升格小学:30班以上的学校可以设置3个中层机构,聘任3名中层正职与2名中层副职干部;30班以下的学校可以设置2个中层机构,聘任2名中层正职与1名中层副职干部。

团、队干部根据相关组织原则和规定配备,其职位数含在上述职位数之内;学校工会主席一律由副校长兼任。学校中层原则不兼任班主任。学校规模特别大或根据学校实际需增加管理机构、另定管理机构名称和职位的,需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批准。为减少管理层级,畅通管理渠道,提高管理效率,提倡学校内部管理人员一人多岗、交叉兼职,不得随意增设助理与干事。

完小中层领导岗位设置由各学区、教育总支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需求从紧安排。

二、选拔与任用

1、任职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胜任职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担任中层正职的,应具有中层副职二年以上的经历;担任中层副职的,应具有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优秀班主任等其他具有管理经验人员)二年以上的经历。担任过完小校长的在竞聘中心小学中层正职岗位时可优先考虑。

(4)学校新任中层干部,必须具有县教育局级以上先进或业务荣誉称号。

(5)参加中层竞聘人员原则上男不超过48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2、竞聘程序: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学校中层职位出现空缺,学校中层机构调整、重组或任期届满时,原则上须通过差额(1:2以上)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竞聘上岗程序一般包括制定方案、报批方案、公布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测评、公示结果及上报县教育局任免或备案等环节。

对学校班子通过集体讨论,教师公认度很高的优秀教师可直接任命。

3、任用规定:

(1)县属学校中层正职由教育局任免,中层副职由学校支部(总支)任免报局备案;镇(街)中学及中心小学(升格学校)中层正职由学区、镇(街)教育总支考察任免报局备案。

(2)实行中层干部任职最高年龄限制制度。凡男性年满51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的,原则上不再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职务,特别优秀的可至任期届满。

(3)实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任职多年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层干部进行合理交流、轮岗,调整分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区域交流的试行意见》中关于中层交流意见执行。

(4)实行中层干部免职制度。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在年度考核中,教职工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中层干部年龄达到最高限制年龄的;中层干部任期已满,在竞选中落选的;由于身体原因,一年不能履行职责的;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现职的。

镇(街)中心幼儿园副园长、村级幼儿园园长选拔与任用参照以上任职基本条件、竞聘程序和任用规定执行。

三、管理与要求

1、要实行中层干部考核激励与警示制度。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学年,中层正职干部必须述职,并接受教职工的民主评议等方式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享受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对年龄到杠工作优秀且连续任中层正职两届的退职人员,可享受1年同职70%的职务补贴,工作优秀且连续任职三届以上的最多可享受2年同职70%的职务补贴。

2、要重视中层干部培训锻炼。要加强师德建设,努力提高中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要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采用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和鼓励其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中层干部的政策意识、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3、要重视中层干部队伍的组成结构。优化知识结构,各处(室)要文理搭配合理,注意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优化年龄结构,在年龄上呈现一定的梯度;要重视女教师培养,通过竞聘,把优秀的女教师吸收到干部队伍中来;积极推进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全县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中女性及党外干部必须占有一定比例。

小学教学工作意见范文6

一、项目建设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项目建设目标。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教通号)和《关于进行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实事项目校申报和自行安排校备案的通知》(教通号)文件精神,年度我县将启动8所中小学合格学校建设项目工程,其中实事项目校4所,备案项目校4所,并达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完善办学条件和规范办学行为。

(二)主要任务。对照《办学标准》要求,8所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总投入资金630.2万元,其中条件建设项目投入资金600.6万元,管理建设项目投入资金29.6万元。新建及维修加固校舍6970平方米,更换、添置音体美、科学、信息技术等设备设施914件,平整、硬化操场、道路及绿化校园21132平方米(米),培训校长、骨干教师及班主任122人次,编辑、印刷教育教学制度4套,进行教学比武,参加省市优质课观摩等教研活动42人次,并逐步建立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具体任务见附件。

二、工作责任

(一)组织领导。根据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以县为主,成立县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顾问,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人事局、编办、房管局等单位负责人及各项目学校所在乡镇负责人和学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场地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学校相应成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合格学校建设工作。

(二)部门职责。实行教育部门牵头,财政、发改、建设、国土资源、人事、房管、编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的工作管理体制。县教育局负责牵头制定县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整体和年度规划,落实省级考评验收的内容,牵头组织实施合格学校建设工作,定期收集汇总及通报各项目学校建设工作实施进度情况,并向省、市汇报。县发改局负责将合格学校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全县重点工程进行管理,落实有关政策。县财政局落实上级各项资金和县级专项资金,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做好大宗设备设施的政府采购工作。县建设局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特别是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管,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县人事局负责组织教师的技能和业务培训。县编办负责规范教职工岗位与编制的管理。县国土资源局、房管局负责落实本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教育等部门对合格学校建设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落实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图纸设计、招投标、开工报建、施工管理、验收决算和审计等工作,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合格学校建设“绿色通道”,行政审批实行“一站式”办公,有关行政性收费一律全免,事业性或服务性收费原则上给予免收或只收取成本费。

三、项目学校的申报和备案条件

(一)项目学校应为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合格学校建设县级总体规划现存的学校且列为年度建设规划改造的学校。

(二)项目学校应在全县学校布局规划之内,属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及以上学校,以农村学校为主。

(三)项目学校必须按省颁发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规划建设。

(四)项目学校建设任务必须在年度内能够完成。

四、项目资金保障

(一)县本级通过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设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二)积极争取中央、省有关部门下达给我县的布局调整奖励资金。

(三)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的10%(约51万元)用于合格学校建设。

(四)优先将香港烛光教育基金会捐赠款用于合格学校建设。

(五)合理利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比例支付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等教学业务开支。

(六)统筹安排中小学信息技术费,优先安排采购合格学校建设所需信息技术设备设施。

(七)鼓励国有企业和有经济实力的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支持合格学校建设。

(八)处置闲置校舍,盘活资金用于合格学校建设。

五、项目建设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将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县教育局会同财政、发改、建设等部门对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现状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核实,结合省颁发的《办学标准》,制定本县合格学校建设工程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市教育、财政部门审核。

(二)严格项目管理。凡是列入合格学校建设的项目都实行项目管理,按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的要求,同时要区别不同的学校、针对不同的问题,组织实施。校园规划、立项预算、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资金管理、预决算审计、竣工验收、档案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的规章及行业标准。工程项目设计由县教育局通过招(投)标或委托符合认证等级的县级或县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承担。新建、改扩建项目且投资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必须实行招投标,严格实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建设项目保修由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出具工程项目保修单,并在工程竣工决算后预留一定的工程费用作为保修保证金,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县教育局组织或委托专门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质检和监理,项目竣工时,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并进行专项资金审计。工程项目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以确保工程质量。

采购大宗的音体美、科技、信息技术等设备设施,由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实行政府采购。维修加固和校园硬化、绿化等小型工程,由县教育局会同建设、园林等部门根据学校实际进行,做到安全、适用、够用,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和装饰。

坚持硬件和软件建设并重,注重办学效益。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设施利用率的同时,按照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合理的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水平。

(三)严格资金管理。对合格学校建设工程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分帐单独核算,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将各级资金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履行合同,实行按建设进度拨款制度。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减少中间环节,直接支付到经销商帐户。严格资金的预算制度和审计制度,强化合同管理,从严控制建设成本;严禁将上级专款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为他用。

(四)强化督查和监督。县政府督查室及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合格学校建设督查小组,常年对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实地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反馈意见,督促政府统筹研究解决。督查及整改情况应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市相关部门和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