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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施工安全范文1
在建筑工程中,推动业主也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有许多益处。比如,可以显著地减少安全隐患,防止人员事故,提升施工条件和生产率等。业主作为建筑业链条的终端,对于承包商有比较大的影响力,更应当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
1建筑业主施工安全管理模式
1.1以严格法律规管为主的安全管理体系
在这种管理体系之下,建筑业主的施工必须在法律法规的建筑之下,占据主导地位的不是业主,而是政府的有关部门。通过立法来规定业主的行为范围和权利,对建筑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即时进行处罚。这种国家层面法律为主的安全管理体系,其代表国家是美国。
1.2政府引导、业主参与的安全管理体系
这种管理体系中,政府有关部门只起到引导的作用,由社会各界和业主自发的形成一个安全管理结构,在政府的政策扶持之下,定期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这种合作需要业主、安全管理结构和政府之间互相配合。实行这种制度的典型国家是英国。
1.3参与和法律规管并举的安全管理体系
将以上两种方式结合起来也能够起到不错的效果。政府通过各种政策和法案中建立引导与激励机制,然后民众参与到安全监督中来,淘汰掉不能遵守安全法规的业主,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中国香港地区使用的就是这种管理模式[1]。
2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原则分析
2.1以人为本
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的建立,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只有充分地调动起主观能动性,才能让工作人员积极的参与到安全管理中。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对施工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
2.2核心领导者的作用
业主是建筑工程的核心领导者,对于整个建筑工程有着重大的影响力。业主要充分发挥核心领导者的作用,重视安全管理,积极地参与到安全的监督和检查之中,把安全管理作为全民参与的项目,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2]。
2.3安全管理标准化
安全管理的最有效方式,就是对所有的操作进行标准化的规范。在此之前,先监理安全标准体系。施工人员按照安全标准来进行规范操作,就能根本上消除不当操作带来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的标准体系是业主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基础[3]。
3建筑业主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3.1对安全管理重视度低
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对于安全管理始终没有足够地重视,他们在工程中更加注重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的力度还有待加强。有的工作人员对安全管理规范没有做到严格遵守,监督检查不够严谨,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影响建筑工程的整体安全。
3.2安全管理体制不完善
安全管理机制主要体现在管理机制和执行机构的健全上,安全生产机构、消防机构和执行监督机构是安全管理体制的主要组成部分。不同机构互相之间有着明确的职责划分,才能做到安全工作的完善。但是目前相关的机构并不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没有真正建立。
3.3施工人员素质差
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与安全管理水平息息相关。高素质的施工人员更加了解建筑工程的安全隐患,更愿意遵守安全守则和标准,对于工程更加尽职尽责,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更小。如果施工人员的素质不达标,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就有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3.4缺少业务安全管理系统
业主在安全管理方面仍然需要加大投入,这些投入将用于经济支持、技术引进和组织管理等方面。如果业主投入不足,就无法建立业务安全管理系统。许多业主更加注重建筑的美观,对建筑结构稳定度漠不关心,不断提高建筑的设计难度,最终导致工程进度缓慢[4]。
4我国建筑业主施工安全管理模式创新
4.1向技术和专业化的安全管理模式转变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许多业主都开始求助于计算机技术,以解决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随着更多技术的启用,安全管理模式能够向着技术化和专业的方向转变,更好的技术意味着更高的安全管理效率。同时,还要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建立能够胜任新安全管理模式的人才队伍。
4.2采取企业所有制的安全施工管理
有些施工项目存在着规模和专业水平的差异,雇佣小型建筑企业来参与项目的承包。这样的小型企业一般采用的是传统的安全管理体制,许多安全事故无法应对,相对来说安全风险也比较高。所以,业主应当采取企业所有制的安全施工管理,提高建筑企业管理的集中性和密集型。
4.3建立业主施工安全管理的中介机构
目前,建筑企业还没有办法完全独立承担所有的安全管理职责,需要有专业的安全管理团队来辅助工作,最合理的手段是建立建筑业主施工安全管理的中介机构,让中介机构来共同进行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独立的中介机构能够进行安全管理的培训、咨询和检验等工作。
4.4创新安全管理的手段
安全管理的手段要继续创新,比如在施工中使用信息化技术、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加强与国内外的专家学者交流,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等。5结束语综上所述,建筑业主施工安全管理模式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比如安全管理重视度低、安全管理体制不完善、施工人员素质差、缺少业务安全管理系统等方面,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管理模式的创新。
作者:沈可可 单位:舟山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参考文献:
[1]曹燕锋.建筑施工高危行业的安全管理问题分析与管理模式探究[A].中国金属学会冶金安全与健康分会.2014’中国金属学会冶金安全与健康年会论文集[C].中国金属学会冶金安全与健康分会,2014:6.
[2]刘萍.基于QHSE的安全管理模式在建筑基坑施工中的应用研究[D].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09.
建筑业施工安全范文2
关键词: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现状
业主,也就是建筑工程中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占据着核心地位,是工程施工的实施者和承担者,其安全管理是整个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行业飞速发展的形势下,建筑行业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的增长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但与此同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工程施工事故频频发生,工程伤亡人数持续增多,社会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严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刻不容缓。上世纪八十年代,西方国家开始将业主的施工安全管理纳入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范畴,逐步发展完善业主的施工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随之形成并逐渐丰富起来。直到21世纪,为降低工程安全事故,我国才开始重视业主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业主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才得以逐步发展。
一、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的现状
建筑行业长期发展以来,安全管理模式均沿用传统的承包商负责式的施工安全管理模式;这种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下,因缺乏有力的监督管理机制,仅仅依赖于承包商的职业责任意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漏洞频发,施工安全风险很大。因此,近年来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逐步应用于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中。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是指以业主为主体进行的施工安全管理模式,是业主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和监督采取的可行性措施。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领域采用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一方面,对于建筑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自身而言,在业主和承包商的双重管理监督下,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得以进一步改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得以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业主参与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督促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促使其更加仔细高效地进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而有效促进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建设效率的协调提升。
二、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的探讨
(一)法律规管为主的强制性安全管理模式
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领域,随着《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SHA)和相关标准法规的颁发实施,美国结合自身建筑行业工程发展情况制定出以法律规管为主的强制性安全管理模式。以法律规管为主的业主强制性安全管理模式强制性要求业主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时,严格依据各项相关安全管理标准进行,因而政府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于业主的施工安全管理有着绝对的主导地位。以法律规管为主的业主安全管理模式图如下图所示。
以法律规管为主的强制性安全管理模式图
一方面,该种模式下,业主的安全管理行为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极大约束,业主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于整个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参与深度和方向得以有效控制。同时,因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业主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得以进一步完善,业主安全管理漏洞清除更加充分,工程安全风险更低,整体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更高。
另一方面,该种模式下,政府相关部门的不定时检测工作灵活性不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检测信息不全面充分,也会造成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被动进行,不利于业主进行施工安全管理的自发自觉性。
(二)政府引导为主的义务性安全管理模式
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领域中,英国注重预防为主和建设安全文化的建设,通过建立安全与健康委员会(HSE)和制定实施《劳动健康安全法》(HSWAct)、《实践规范>(ACOPS)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以政府引导为主的业主义务性安全管理模式,引导业主进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进而规范业主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行为,潜移默化地培养业主施工安全管理的义务性意识,进而进行建筑施工安全文化的全面建设,因而该种模式下,业主是进行施工安全管理的主体,政府处于积极引导的地位。以政府引导为主的义务性安全管理模式图如下图所示。
以政府引导为主的义务性安全管理模式图
该种模式下,政府相关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原则是帮助业主进行以施工安全事故的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专门的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机构为业主进行安全管理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培养业主的施工安全管理意识,帮助业主形成施工安全管理义务性认识,达成政府与业主的利益共赢效果,因此,以政府引导为主的义务性安全管理模式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领域的应用前景广泛。
(三)自发参与为主的自觉性安全管理模式
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领域中,香港在英国以政府引导为主的义务性安全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全球经济形势的发展特点制定出以自发参与为主的业主自觉性安全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一定程度上的政策法律法规约束力,促使业主在行业竞争压力下自觉进行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以自发参与为主的业主义务性安全管理模式如下图所示。
以自发参与为主的业主义务性安全管理模式图
该种模式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体依然是业主,政府只是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者和维护者,借由政府激励性政策的引导,业主可以采取积极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自觉进行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进而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和执行力度,以提升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
结束语
在建筑工程领域,业主即是工程项目的开端,也是工程项目的终端,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过程,占据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核心地位,其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意识直接决定着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因此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的应用前景十分广泛。
参考文献:
建筑业施工安全范文3
[关键词] 建筑 施工 安全 管理
建筑业是我区经济的支柱产业,在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有力推动了我区经济的增长。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实行扩大内需政策,其中最主要的措施就是扩大基建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此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增加就业机会,发展国民经济,这充分说明了建筑业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参加施工的人员特别多,几乎占全国劳动人口的20%。我区建设工程一方面正在向高、大、深、新发展,建筑施工难度日益加大,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忽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审批、交底和实施工作抓得不紧,安全设施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整改不到位,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增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影响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建筑业具有产品固定,人员流动大、露天施工、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物变化大、形状不规则等特点,施工中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数多且点多面广,增加了不安全因数,预防难度大,加之施工企业大量使用农民工,而且从事的工作主要就是建筑施工。这些人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比较严重,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又跟不上、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繁,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十分严重。鉴于建筑业安全形势严峻的事实,如何提高建筑业安全管理水平就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本文就此谈一些浅见。
一、施工企业的生产特点
建设工程建设活动不同于其他的活动,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特别是施工阶段,特点更为明显,造成建设工程事故频发的原因与施工企业生产特点有着密切的关系:
1、建筑产品的差异性
根据使用要求的不同,建筑物是多种多样的。因此,每件建筑产品的设计中都需要采用不同的造型,不同的结构;施工中都会用不同的施工方法,使用不同的材料、设备来建造,这些差别决定了施工过程中总会不断面临新的安全问题。
2、建筑施工的流动性
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严格的施工顺序,带来了建筑产品生产的流动性,使施工人员、材料和生产工具经常流动转移,常常要从一个施工段转到另一施工段,从房屋的这个部位转到那个部位,在工程完工后,还要从一个工地转移到另一个工地。
3、施工过程的综合性
建筑产品体形庞大,其生产需要经过从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到交付使用的一系列过程。在生产过程中要和业主、设计、材料设备供应、监理等单位配合协作,整个生产过程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工作环境艰苦。
4、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差
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露天作业、受气候条件影响大、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临时设施多的生产场所,生产者劳动条件差。建筑业的劳动对象庞大,工人围绕对象工作,劳动工具粗笨,工作环境不固定,危险源很多。
因此,建筑产品的生产组织比一般工业产品的生产组织要复杂得多,建筑工程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多,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大。
二、施工企业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
近年来,建筑安全生产的形势还是不容乐观,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在对建筑工程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汇总、分析后,可以看出施工企业是绝大多数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方,究其主要原因:
1 、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不规范
为了承揽工程,有的施工企业采用不正当手段,有的企业租用高等级资质,有的在投标中搞恶意串标,有的非法转包工程……总之,手段五花八门,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也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观念淡薄
在施工过程中,有些施工企业只重视生产和质量,往往忽视安全工作,导致安全工作失控,安全事故不断。
3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
一些施工企业追求单纯的经济利益,挤占安全生产费用,致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有的企业在安全防护上怕花钱,在隐患面前态度消极,甚至将侥幸当作“经验”。
4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
有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色,安全工作无章可循。有的施工企业虽然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但往往是墙上挂挂、口上讲讲,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特别是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5、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等
有些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流于形式,致使其不懂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安全素质较差,防范风险意识匮乏,自我保护能力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6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度不健全
一些企业没有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得不到及时救助和处理,导致事故扩大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增加。
三、 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要点
1 、抓好安全生产资金的落实
保证安全生产必须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措施加以支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保障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物质基础,这就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尤其是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上要有相应的资金投入。
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没有保障是导致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长期以来,一些施工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安全投入成本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不顾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甚至根本不投入,致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事故隐患增多,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事实上,通过事先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是最经济、最可行的生产建设之路。研究表明,安全保障措施的预防性入效果与事故整改学果的关系比是1∶5,这一安全经济基本定量规律是指导安全经济活动的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不足,一种是资金短缺,无力投入,另一种是有资金而不投入。从法律上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十分必要的。2004年2月1日开始实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二是用于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三是用于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施工企业不得将该费用挪作他用,否则施工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落实
保证安全生产,组织是关键,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落实是十分必要的。在施工企业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人员的配置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诸多安全事故中,施工单位没有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导致安全失控,这是安全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企业所有制结构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施工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为了降低管理成本,压缩机构,减少非生产人员,一些企业甚至不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随意削减安全管理人员,导致安全生产无人管理,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因此,《条例》明确规定了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对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是十分必要的。
3、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落实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安全教育培训可以促使劳动者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其执行国家职业安全生产法规的自觉性,也是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的一个组成部分。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具有其他教育培训不可取代的特殊功能。通过开展扎扎实实的安全教育培训,灌输各种各样的安全意识,逐渐在人的大脑中形成概念,就可以对外界生产环境作出安全或不安全的正确判断。通过开展全方位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法制教育等四方面。《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有:①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②岗位安全培训,包括管理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③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④变换工种、变换工地的安全培训教育。⑤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施工企业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⑥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包括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教育。
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针对从业人员素质的实际情况,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并要从资金、人力、物力和时间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安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覆盖面,完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终到“我会安全”的质的转变。
4、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施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核心和中心环节。所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将企业各级负责人,各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通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一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上结合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依法制定,认真落实,严格考核,奖罚到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是为了保证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可以追究责任,更重要的是通过日常或定期检查、考核,奖优罚劣,提高全体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实到生产工作中。
5、抓好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机具种类多,高空与交叉作业多,临时设施多,不安全因素多,作业环境复杂,很容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施工企业要针对建筑工程生产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和健康。要树立“施工现场无小事”的意识,抓好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为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企拥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施工单位有效预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的一种有效手段。工程项目在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和各施工班组长将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说明。
为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应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警示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要时刻认识到所处环境的危险性,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根据《条例》规定,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等危险部位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抓好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
建筑业属于事故多发的行业之一,完全杜绝建设工程中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不可能的。施工企业在加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的同时,必须在事故发生以前,未雨绸缪,制定好应急救援的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应急救援预案是指事先制定的关于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以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实践中,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多具有突发性、紧迫性的特点。如果不事先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工作,就很难在短时间内组织有效的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施工单位应事先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等,定期演练;施工单位还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对易发重大事故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筑业施工安全范文4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现状。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其行业特点决定了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素质及水平偏低。由于是高危行业,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据有关资料统计,2004年1至6月,全国共发生建筑安全事故487起,死亡588人,其中80%以上事故都是因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广大职工都能按规定,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获得安全岗位资格。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大大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有效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人和发展,伴随着企业改制,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得投人,导致人员安全技术水平低下。一些建筑业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限于在开会时讲“要注意安全”,而怎样注意安全就讲不出所以然。一些安全员不明白自己在施工现场的地位和作用,对安全知识一知半解,有的甚至连常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都不了解,特别是新进场的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2加强教育培训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掌握运用安全生产科学的管理手段,需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了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才是安全生产的唯一保障。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具体措施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建筑施工企业更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教育培训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应作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3.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内部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分别设置安全教育培训部门,配备专、兼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2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分不同的层次,因人而异,分灶吃饭。
(1)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重大伤亡事故分析;
(2)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还要反复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掌握应用检查、评定、分析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方法。
(3)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除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外,重点要学习安全常识和本工种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应急救援措施等。
建筑业施工安全范文5
关键词:施工现场 施工企业 建筑工程 安全 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1我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被一再提出,但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事故的危机充斥于安全的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探索现场施工过程的各种危险因素,研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不规范的因素与现场施工人员之间的矛盾和对立统一规律,更好运用这些规律制定科学的、合理的、行之有效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和改进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旨在防止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因素向伤亡事故转化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以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得以进行。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的统计数字告诉我们,建筑施工的安全形式依然严峻。然而,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同其它一切事物一样,有它客观规律的一面,它客观地存在于整个施工活动之中。因此,自然也可对它分析了解,掌握它的内在规律,采取相应的组织和技术措施对它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以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不到不落实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够明确、奖罚不够严格、制度不够健全,在这正情况下即使有制度,也会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管生产,不顾安全,甚至有些管理者对上级主管部门清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
1.2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人员远远不能满足现场施工工作的实际需要,很多安全人员技术低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略知皮毛,这些人员并无监督管理能力,根本无法履行职责。
1.3安全教育不落实
施工单位对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不落实,现场施工队伍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大多没有进行专门的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违规、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多数人员未经专门的岗位培训。
2 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
2.1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要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①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生产人员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使之能够落实到行动中。②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招投标工作以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③加大对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使得企业领导者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中,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2.2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岗位培训、规范施工管理,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手段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的不良作风,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的宣传机制、通过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公众传媒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岗位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强化安全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安全检查不合格单位、事故多发单位、安全管理差的单位相关责任人和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再教育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相关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时俱进的制定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相关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1)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教育要突出重点,要有针对性,防止搞形式注意,不断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为此,必须要要做到:抓好骨干人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对基层班组长、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一线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培训。抓常规培训,逐步提高员工的技术操作水平。
2)抓好特殊作业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工种必须经过严格的岗位培训考核,确保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和安检部门必须重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问题,提高临时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3)要采取各种途径和方式不断提高现场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施行安全工作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4)营造多彩丰富的安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采用正规教育和寓教于乐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3施工现场事故控制管理对策
3.1事故控制
事故控制是指在事故发生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并竭力减少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在事故发生后减少人员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事故控制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尽量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二是在事故发生之后努力减轻损失的程度。事故预防和事故抑制是事故控制的基本技术,前者是事故发生前的控制措施,后者主要侧重于事故发生时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措施。
3.2施工现场进行事故抑制的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抑制从时间的因素上可分为两部分: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1)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时,要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各方面的管理人员、领导必须尽快赶至现场,进行事故的紧急处理。这时候进行的事故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组织人员进入事故地点,迅速疏散人员,抢救伤患,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无谓人员的二次伤亡;保护好事故现场,要求施工现场各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等保持事故结束时的状态,以备将来的调查取证;及时的和公安、消防和安全监督等政府部门联系,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向企业负责人及时通报事故的发展动态。
2)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伤亡人员的救护,同时,成立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笔录、现场拍照摄像、现场绘图等手段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分析出事故的全部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再根据其在事故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人,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广大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教育,使其吸取教训,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对于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要妥善救治,并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安置。
4完善政府建筑安全监管措施
4.1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监督机构应采用动态跟踪,抽查与专人定点负责制相结合的方法。在办理安监手续时,为该工地指定一名安监员,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监督交底、平时技术指导及监督现场安全教育与防护措施的实施。对该工地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水平的评定,则由站领导带队进行动态跟踪抽查。这种一人定点服务,集体动态打分评定的方法,既解决了工地现场安全员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指导培养了企业、项目部的安全员,又确保了安全检查的公正公平,廉洁执法。
5结论
在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应该同质量和效益一样成为企业管理工作中重点,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 孙沛平.建筑施工技术[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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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谭书魁.房地产项目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5] 范如国.房地产投资与管理[M].石油工业出版社.2004.
建筑业施工安全范文6
建筑施工过程中无论采用何种先进的技术与设备都不能完全避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并且因为建筑施工所具有的特殊性更是使得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难以得到有效的降低。但如果能增强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与能力,将大大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产生。通过良好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可以让农民工产生良好的安全意识。通过对农民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能够将安全生产方针更加直观地展现给农民工,提高他们的认识,让农民工能在施工作业的过程中清楚自己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并逐步培养他们良好的自觉性,进而改善他们对安全生产的态度,使其更好地执行各项注意事项。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可以有效减少因为农民工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在施工作业的过程中,如果农民工不能够根据各种要求与规定来进行操作,那么就容易诱发各种安全生产事故。要有效的遏止事故的发生,就必须要对农民工进行全方位的、长期性的、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为农民工传授各种各样的安全知识,让安全意识在农民工的心里扎根,并让他们能够判断出在工作中哪些行为容易出现安全事故。通过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能够帮助农民工改善自身的安全素质。全面、持续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能够让农民工逐步提升自己的安全生产意识,改善自身的安全生产能力与技能,并逐步转变为“我会安全”。
二、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1.施工企业需要重视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施工建筑企业并不愿意承担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这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够认识到其重要性,不够重视这项工作。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农民工并不是企业中的正式成员,开展培训不仅仅是需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而且也不一定能够留得住这些农民工,因此企业没有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动意愿。[1]农民工是建筑施工各项活动的第一线工作人员,因此他们虽不是正式的企业员工,但是他们的安全素质如何却会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产生巨大的影响。虽然在近几年,部分施工企业开始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的培训,但是仍然有很多的企业对于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不够重视。
2.农民工无序流动的特点导致企业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与培训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存在着客观的困难,那就是建筑业农民工的流动性相当大,甚至是表现出一种无序流动的状态。农民工的流动性过大长期以来都在困扰建筑业,之所以会存在这样的特点有着很多的原因。首先,农民工这个群体自身所具备的一些特点的影响,例如亦工亦农,也就是他们的户籍仍然是在农村,他们很多时候都是在农闲的时候外出进行非农业生产活动,而到了农忙的时候则又会回到家中从事农业生产,这样就不能够长期固定在城市中,需要经常在城市与老家之间来回流动,这样就形成了巨大的流动性,这样的情况使得施工企业要开展培训与管理工作都会变得较为困难。其次,建筑业自身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也存在着季节性与地域性的特点,这就使得建筑劳动力的供给会出现2015年第5期较为明显的流动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不同地区之间的流动。例如从投资规模较小的地区向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的地区流动,从劳动力富裕较多的人口大省到其他经济发达地区流动等等。在另一方面,劳动力的流动存在明显的季节性,例如因为季节的影响,从不可施工的地区向可施工的地区流动。
3.所采用的培训方法与施工现场情况脱节从当前所开展的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来看,大多是采用的课堂教学的方法,企业会发放一些文字材料给农民工,然后让项目上的安全管理人员根据材料上的内容进行课堂讲授,有着相当严重的照本宣科现象,培训的方式相当的死板,完全不能够满足农民工的实际需求。[2]农民工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因此他们在很多时候都难以理解课堂上所讲授的内容。同时施工现场情况相当复杂,很多情况都是在资料中不能完全阐述清楚的,这样就使得所培训的内容对于农民工来讲缺乏良好的可操作性。这样的培训远远脱离于实际情况,也难以发挥出良好的作用。
三、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改革机制
1.对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进行正确认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于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与安全意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一种相当快捷的方式。通过良好的培训才能够使得农民工对各种必要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技术进行良好的掌握,并且能够自觉地对工作纪律与安全操作规程予以遵守。[3]效果良好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将会促进农民工安全素质得到全面发展,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同时需要清楚地认识到,建筑施工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企业对《安全生产法》、《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要求进行贯彻的职责与义务所在,只有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够真正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的情况出现,减少伤亡事故的产生。
2.长期性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为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长期开展奠定了制度上的基础。首先,对安全培训管理机制进行理顺。当地对建筑施工安全培训进行管理的部门需要就建筑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出合理的规划与年度计划。建筑总承包企业,需要在年初将本企业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与年度计划上报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同时在建筑施工企业中需要有专门的人或者部门来对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进行复核。其次,构建起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约机制,将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企业与项目部的安全评估考核、安全资格认证年审、年度责任目标完成考核等进行挂钩,并实行一票否决,凡是没有落实预定计划的,一律为考核不合格,这是长期性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手段。增加对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的投入,为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对建筑业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需要大量的资金,特别是长期开展所需要的资金更多。投入的不足,已经成为了严重制约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长期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需要积极构建多元化的教育投入机制。经费的来源可以是政府、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农民工三方来一起承担,对各方的投入比例进行明文规定,这将有助于减轻各方的负担。为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打造完善的激励措施,以此来为其长期开展提供动力。这就需要做好以下几点:(1)对培训的宣传力度进行增强,让整个社会都形成积极的氛围,提高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2)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奖励或者提供一定的补贴,让他们的积极性得以保持;(3)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激励,鼓励他们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可为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企业提供一定的支持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