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查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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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查报告

房地产调查报告范文1

摘要:多年来持续看涨的高房价却使住房这个生活必需品变成了许多人眼中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房价问题已成为到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而且房地产业的发展也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政府为此也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来控制房价。为了了解目前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定位,我们于2011年6月8日-9日针对郑州市房地产消费者展开调查,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并采用全面普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来具体分析郑州市房地产消费者市场的情况。

一.调查背景及目的

近些年来,出现全国性的房地产过热现象,房地产的价格不断攀升。国家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2002年以来针对房地产过热、房价过高现象,出台了一系的宏观调控政策,希望有效的抑制房价的上涨,特别是近期新国八条的出台进一步显示了国家在调控房价上的坚定决心,以此我们此次针对郑州市本地区的房地产需求现状、消费者的居住现状及购房定位情况所进行问卷调查,便是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这门课理论知识的学习,为了加强对学科的理解和方法的应用,从而对该地区的房地产现状有更深入的了解。

二.调查方法

通过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对郑州市居民进行随机调查问答,调查对象年龄在20-60岁之间,共发放调查问卷40份,获取调查结

果后采用Excel表对数据进行录入和处理,并经过严格的复核,以图表形式具体反映出目前郑州房地产市场方面的情况。 三.调查结果 1.居住条件分析

我们可以看出,在消费者的居住条件中,出租房和商品房所占比

例较大,均占40%;其次是福利房占14%,然后为经济适用房占6%。由此我们可以得出,郑州市消费者居住条件以出租房和自购商品房为主,而经济适用房较少,从而说明郑州市住房保障体系不完善,有待进一步加强。

2.家庭收入分析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郑州市消费者家庭月总收入主要集中到2000-4000元范围内,占到被调查者的50%;其次是4000-6000元范围,占到23.53%;排到第三位的是2000元以下,占17.65%;而6000-8000元以及8000元以上的消费者比例甚小。由此我们可以得出郑州市消费者家庭月总收入水平仍然偏低,故消费者购房需求不旺,也即居民收入水平与购房能力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在进行房地产开发定价时务必要考虑消费者实际家庭收入水平。 3.

住房面积分析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在消费者的住房面积中,80-100平方米所占比例较大,为54%;100-130平方米占17%;50-80平方米占14%;50平方米的为9%;130平方米占6%。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消费者对住房面积的要求主要为80-100平方米,开发商在设计住宅面积时,应把重心放在该面积范围内。 4.居民信息获得途径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消费者获得房地产信息的途径有报纸、朋友/亲人传播、户外广告、电视、中介机构、网络、专业杂志、房展会、其他,各占比例依次为63%、51%、49%、34%、34%、17%、11%、11%、11%。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开发商在进行宣传时可以着重利用报纸和户外广告,并且要注重服务水平和房产质量,使该房产在消费者的人际关系网中得到大力推广。 5.居民购房计划分析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消费者计划在3-5年内购房的占

40%;5年的占28.57%;2年的占25.71%;一年和半年的均为2.86%。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大多数消费者的购买能力和购买积极性不高,开发商应提高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 6.居民购房目的分析

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消费者的购房目的84%为自住;10%为

出租;6 %为升值转卖。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大多数消费者购房是为自己和家人居住,靠出租和转卖等投资手段来获取利润所占比例较小。

7.居民能承受房价分析 .

由以上数据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19%的人能接受3000元/平米一下,54%的人能接受3000-5000元/平米,19%的人能接受5000-8000元/平米,7%的人能接受8000-10000元/平米,2%的人能接受10000元/平米以上。由此可见绝大多数人还是中等收入水平,能接受的房价还是在5000元/平米一下,而现实房价由于各种原因一直居高不下,让普通居民无法接受。 8.居民购房面积分析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消费者对房屋面积的要求大多数为80-100m3,占45.71%;100-130 m3占28.57%;130 m3 占20%;50-80m3占5.71%;50 m3为0。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大多数消费者对房屋面积的要求为80-100m3,开发商在设计房屋时应适当增大该类房屋的数量。

9.居民购房付款方式分析

选择分期付款方式的购房者占63%,选择银行付款的购房者占20%,选择一次性付清的购房者占17%,选择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占3%。

10.居民对购房配套设施的要求分析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消费者购房时最关注的生活配套设施是学校教育资源、超市及菜场,各占到被调查者的69%;其次是医疗卫生设施和绿地广场,各占到66%;排到第三位的是休闲场所,占51%;然后依次是商业步行街,占23%;餐饮场所和停车场占8%。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学校教育资源、超市及菜场是消费者最注重的生活配套设施,开发商在开发一定要注意地段的选择。

11.居民对建筑风格要求的分析

从调查分析看,选择欧式风格的购房者的比例占33.33%,选择现代简洁式风格的购房者的比例占25%,选择中西结合购房者的比例占22.22%,选择中式风格的购房者的比例将近占20%。

12.居民对未来两年郑州房价的分析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未来两年郑州市的房价来说,认为有上涨可能性的占到多数,为37%,认为变化不大的占到了31%,不好说的占到20%,认为可能会下跌的占到了11%。 13.开发商与购房者矛盾分析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开发商与购房者的主要矛盾是开发商定价过高,占40%;其次是面积缩水,占22%;开发商的诚信问题占17%;质量缩水占16%;合同不平等占5%。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开发商缓解与购房者矛盾的最直接手段是降低房价,并且还要提高房屋质量和开发商的诚信。

三、问题和建议

就目前居民的住房条件来看,居民家庭月收入水平低,住房面积小是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对于未来有购房计划的居民来说,大多数人只会为家人居住而购房,很少的人会拥有多余的资金来进行房地产的投资,而且所能接受的房价在5000/平米以下的居多,大家未来的购房需要也在100平米左右,满足家庭居住即可;针对郑州市未来几年的房价水平,多数认为会有上涨空间,但仍有部分人反映,如果房价继续上涨,居民无法支付房款,房价或许有下降的可能。从长远来看,如果越来越多的人买不起房子,甚至租不起房子。

加快经济建设,政府制定惠民政策,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这是解决房价问题的关键;国家要采用宏观调控手段,加大调控力度,稳定房价;政府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开发商行为,提高房屋质量,

增加保障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数量,保证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

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优秀范文篇【二】

两港一城建设热潮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促进了我区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目前房地产业在我区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房地产业直接税收占到总税收的15%左右,相关税收占到总税收的30%;如果加上契税收入,则占到36%。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房地产业对税收的支柱作用会更加明显。

近期,中央和市陆续出台了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对于受外部环境影响较敏感的房地产业来说,政策的调整无疑会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认清我区房地产市场现状,客观分析政策对房地产走势的影响,从而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保持我区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今年1-6月,我区房地产业实现税收5亿元,同比增长85%;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7.3亿元,其中住宅投资完成23亿元;商品房施工面积489.9万平方米,销售100万平方米。今年以来,我区房地产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1、房产投资保持较高增速

我区近年的大开发大建设态势和房地产市场的走热使得房产开发商对我区房地产市场前景纷纷看好。今年上半年我区房地产开发仍延续了去年以来的较快增长势头,1-6月,房地产开发平均增速为42.2%,具体走势见图一。其中,住宅建设在房地产开发投资中的地位突出,占到房地产开发全部投资的62%;商业营业用房今年开发增速也持续走高,2-6月累计增速分别为:2.6%、15.2%、84.5%、79.1%、1.9倍;办公楼开发投资也保持了10倍以上的增速。

2、房产销售势头回落明显

今年我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的同比增速均呈逐月下降趋势,2-6月的增速走势见图二:

从商品房预售情况来看,回落趋势明显。1-6月全区预售3940套,总面积50.6万平方米;预售套数和面积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降低了15.5%和15.4%。出于对宏观政策的观望心态,3月份我区商品房预售出现了一次明显下降,4月份仅售出474套,总面积6.5万平方米,与3月份相比均下降了44.3%。5月、6月继续维持了较低的预售水平,每月预售385套,总面积5万平方米左右。

3、房产平均价格持续走高

虽然今年年初开始,中央及市频频出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有关政策,但年后,房地产市场已进入快速上涨的新一轮行情,由于土地的稀缺性、百姓改善住房的实际需求支撑以及跟涨不跟跌的投资心理等因素影响,我区房价也呈持续走高的态势。

自年开始,我区房地产价格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快速提升,房价在、、年分别同比上涨20.5%、30%和42%。目前,我区新建商品房均价已达5590元每平方米,同比上升20%;存量房均价已达5000元每平方米,同比上升47%。

二、近期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我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影响

由于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房地产市场投机成份严重,中央将防范房地产风险作为今年宏观调控的重点,市也出台了多项有关政策,加强对房地产业的调控。中央和市的政策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来调控房市:

中央:

房地产调查报告范文2

一、泸州房地产市场现状

(一)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有巨大改善,但仍有较大需求

(二)住房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住房社会化、商品化的条件基本成熟

(三)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平稳增长,商品住宅价格平稳上升

92年以来,全市商品住宅价格基本保持平衡上升趋势,没有出现大幅波动。目前普通商品住宅价格为800-1500元/平方米,近十年间增幅为300-800元/平方米,与全省其它同类型城市相比平均低100-300元/平方米。

(四)土地供应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获得进展

以往,房地产开发用地多为开发商自行分散征用,或相互间转让获得。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政府完全控制土地一级市场的决定,加大了对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为适应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加强了房地产招商引资工作,已敲定数宗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并相继实施,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增添了外来因素。

二、房地产市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房地产市场导向不够明确,商品房开发成本偏高

如过去对土地一级市场实际上未垄断,土地与规划衔接差,招投标机制不健全。在小区建设、有形市场建设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划,到目前为止尚未建成一个10 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单个市场的规模也较小。这个问题目前已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重视,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加大了调控引导力度,逐步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大环境。

泸州市商品房售价与相邻地区相比并不高,主要是售价与成本之间的相对利润空间小。主要原因一是政府、行业部门应投入的水、电、气、绿化、公共设施等配套打入成本;二是征地拆迁成本高,与周边中小城市相比综地成本偏高;三是土地市场的管理不够严格,开发商和有的单位炒买炒卖,提高了用地成本。

(二)房地产融资规模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素质不高

一是金融贷款资源利用差。据银行提供的数据,全市金融机构的存贷差为50亿元左右。银行贷款在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所占比例为32.45%。因无置业担保公司承担风险,银行未大面积向居民按揭贷款。二是引进外地投资少,我市目前引进的十余个外地投资项目,已投入资金不足3亿元。

主要是数量多、规模小、实力不强、信誉差,尚未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全市开发企业86家,市区72家,平均注册资金仅有700余万元,无一家一级资质企业。企业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往往不注意自身形象品牌的树立,产品品质、经营信誉不高,企业发展缺乏活力。

(三)房改相关环节不配套

一是房改房上市须原产权单位盖章和房改部门审批,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房改房上市和三级市场活跃。二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改办公设,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与房改政策脱节,职工对自己的公积金归集、使用、审批不清楚,不能及时用于购置新房、维修补贴,加上住房补贴未到位,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个人买房支付能力。

三、未来房地产市场发展前景预测

市人口预计达到48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将达到 120万人,比目前增加50万人左右,绝大多数将流向市区居住。未来10年中,对住宅的理论需求量平均在80万平方米以上。

经济发展和市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实际购买力将不断增强,住宅的有效需求量将增加。200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24元,人均住房消费为709元,人均居住面积为10平方米。今后10年市区平均住宅的有效需求量将大于理论需求量,是可以实现的。

不同消费群体对不同档次的住宅产生不同的需求量。根据有关调查分析,高收入者对高档住宅的需求,中值收入者对中档住宅的需求,以及低收入者对普通经济适用房的需求,三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大体分别为20%,40%和40%。

四、发展房地产市场的对策措施

一要加大政策动力,制定扶持制政策和创造良好的软环境,提升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把它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二要刺激、搞活住房需求,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实现健康、有序、协调发展。三要选准方向,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房地产开发是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础、生产环节,因此,必须遵循有关原则。一是住房消费的社会化、商品化。二是土地供应的规范化三是住宅建设小区化。四是市场建设体系化,结合泸州建设区域性商贸中心城市的战略,对市场开发建设应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围绕产业特征进行配置。

具体应制定和实施以下政策:采取积极的金融信贷政策,刺激住房消费;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统筹规划,做到使房地产开发实施有重点、有规划;引导企业重组,实行集约化经营。逐步改变企业规模小、实力不强、能力弱的状况;打破限制、彻底放开房改房上市。对已办理完房产证、土地证的住房,除国家规定不能转让的外,都可上市交易;发展和规范中介机构,搞活流通;加强物业管理。

房地产调查报告范文3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花园房地产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诚信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调查项目

1、项目名称:×花园房地产项目市场调查。

2、甲方委托乙方调查的内容等详见附件一:《×花园房地产项目调查纲要》。

二、项目工作组

针对甲方所委托项目,乙方专门成立由上海×大学产业经济与区域经济学教授×、市场营销学教授×、旅游与酒店管理学博士×等相关专家组成的项目工作组(项目工作组成员的简历和名单等详见附件二),负责项目调查工作方案的制订、市场调查的组织协调、市场调查结果的分析、市场调查报告的编制以及提供相关建议。

三、调查期限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调查,并向甲方提供市场调查报告的文字资料和电子版资料各三套,乙方保证调查报告中的数据均真实、准确、可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调查的全部原始资料,以核对上述数据是否真实。

2、乙方应当按照《×花园房地产项目调查纲要》所列的时间计划完成阶段性调查和报告工作。

四、甲方的协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应提前五日向甲方提交所需相关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同意后向乙方提供,如甲方拒绝提供,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或延期向甲方提供市场调查服务。

2、乙方独立调查有困难的,经甲方同意,可请甲方提供协助。

五、保密义务

1、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需要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书面资料(但提供给乙方以前已经公开的除外)和乙方通过调查取得的全部资料及调查报告等(以下统称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3、保密措施:乙方在甲方未公开披露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利用上述商业秘密;对于一项完整的商业秘密,如果甲方仅公开披露部分内容,对未披露的部分乙方仍要承担保密义务。

4、涉密人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项目工作组成员及乙方其他全体员工。

5、保密期限: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起至甲方向社会公众披露该信息时止,在此期间无论甲、乙双方合同关系是否存在,乙方都应无条件的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泄密责任:乙方承担因泄漏甲方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十倍。

六、成果提交与验收

1、本次调查项目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调查成果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

2、调查成果包括:社会经济环境背景资料调研报告、项目自身条件和特点实地调研报告、项目区位和附近交通状况调研报告、项目周边人口状况调查报告、项目周边地区商业环境调研报告、项目周边居民消费心理及需求调研报告、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者和业户调查报告、类似房地产项目调查报告和项目综合分析报告等。

3、乙方提交调查报告后,甲方应按照《×花园房地产项目调查纲要》约定的项目和目的及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4、乙方所提交的调查报告经甲方验收后,其所有权利归甲方所有。

七、咨询费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支付给乙方项目咨询费人民币×万元,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协议签订时支付×万元,第二次在调查报告完成并交付甲方,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万元。

2、本合同咨询费包括咨询报酬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人工费、利润、税金等因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并不因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合同。如有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咨询费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合同的解除

1、乙方逾期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超过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得以与其他单位合作等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其他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完全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咨询费,并按照本合同咨询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外,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对于甲方已付的款项乙方不予退还,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等违约责任。

十、其他

1、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调查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调查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成果,归甲方所有。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和顾全大局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协议经过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4、本协议附件如下:

附件一:×花园房地产项目调查纲要;

附件二:项目工作组成员的简历和名单。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房地产调查报告范文4

【关键词】 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信息; 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3-0012-05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认为可靠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首要质量要求。由于目前我国还缺乏有效的市场环境,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引入我国会计准则后,其可靠性难以保证。因此,对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否应在我国推广应用,学术界还存在较大的争议。笔者认为公允价值信息是否可靠同是否具备完善的信息控制机制密切相关,有效的内部控制能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因而可以从健全内部控制来探讨投资性房地产信息控制机制的构建。

一、公允价值信息控制的必要性

(一)公允价值信息控制将有效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公允价值指公开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在我国市场中,市场交易有效性不强,难以存在绝对的公平交易,公允价值的取得将会使用估值技术,公允价值信息的生成离不开职业判断。通过加强公允价值信息生成过程的控制,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公允价值的失真,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二)公允价值信息控制将促进内部制度的完善

公允价值信息高度依赖企业管理当局的重视与判断,内部监督制度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公允价值信息的公允性。公允价值信息控制过程涉及到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的确认、公允价值的取得、审核及审批等方面制度的规范。通过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为公允价值信息控制机制的形成提供有力保障。

(三)公允价值信息控制将有助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推广应用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尚不成熟,存在各种违规交易行为,这些都制约公允价值的推广应用。公允价值信息控制从多个角度加强管理控制,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等,较大程度上消除人为因素影响,提高公允价值信息的透明度,降低公允价值会计风险,有利于其推广使用。

二、公允价值信息控制机制核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公允价值应用于会计实践中,形成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谢诗芬(2003)认为:“公允价值计量技术本身较难掌握,涉及许多估计、假设和判断,因而容易造成可靠性较差;有人会利用这一点,故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陈国平(2007)认为:“上市公司管理层蓄意造假是公允价值成为利润操纵工具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加强对企业管理层的约束,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王海(2007)也指出:“公允价值的运用需要处理及时响应(On Demand)外部环境变化的节奏,公司内部控制框架和流程亟须进一步调整和理顺。”公允价值信息的计量与披露都与企业主体密切相关,目前公允价值应用中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跟不上,公允价值信息的生成存在较大会计风险,因而企业须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才能抑制会计舞弊,确保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和可靠性,提高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随着公允价值的应用,我国对公允价值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管也在加强,证监会于2008年12月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0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信息披露(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司应在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披露同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公允价值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披露将增强投资者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理解与信任。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我国上市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应用尚不太广,有关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不足,这点可以从年报数据披露的信息分析得知。2010年,我国有27家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本文选取这些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作为分析对象,剔除数据不全的2家,如表1所示,分析投资性房地产内部控制的现状。

(一) 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及其实际选择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条件是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并且能够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相关信息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科学合理估计。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估计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参考活跃市场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估算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参考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调整估算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根据同类或类似房地产市场的相关信息(如区域状况、商圈繁华程度等)进行评估确定公允价值。我国目前房地产交易市场尚不十分成熟,企业往往委托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来评估获取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为了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业务行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9年12月《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并且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主要采用方法是市场法和收益法。从表1数据来看,尚存在以下不足现象:

1.部分公司忽视披露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允价值信息真实性值得怀疑

由表1可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采用以外部资产评估报告为主,其次是公司参考同类或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再次是采用市场调查报告。也还存在一些公司没有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如泛海建设、世茂股份、海岛建设和海欣股份。其中世茂股份的投资性房地产资产比重超过3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利润总额比重超过10%;海岛建设的资产比重超过25%;海欣股份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达到53%,这些数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在上市公司资产及其盈利中占有重要地位。忽视披露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将影响公允价值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财务报告也容易受到投资者的质疑。

2.多数上市公司未披露估值方法,少数选择市场法

采用调查报告、参考同类或类似房地产价格确定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上市公司,其估值方法选择主要采用市场价格为基础调整、参考可比项目成交价格。公允价值确定方法以外部资产评估报告为主的上市公司只有少数披露估值方法采用市场法,如正和股份,多数上市公司没有披露具体的估值方法,可见,在信息披露方面上市公司还不够严谨,有关制度的执行还不到位。

(二)公允价值内部控制内容及实际披露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政策选择的依据、公允价值计量的估值技术和估值程序、公允价值计量的业务处理、对公允价值计量结果采取的内部或外部验证程序等等。这些内容大部分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0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信息披露(征求意见稿)》也进行了规定。据笔者对2011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分析,目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内部控制方面尚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内部控制披露信息参差不齐,欠缺关键控制程序

据统计分析,上市公司披露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内部控制相关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含义及范围;二是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条件及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政策选择依据;三是公允价值确定方式;四是公允价值计量处理;五是估值的关键假设及不确定因素。大部分公司基本做到前面四点内容的披露,只有少数公司没有做到,如:泛海建设没有披露公允价值计量条件及依据、公允价值确定方式。关于估值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却只有正和股份、中航地产和昆百大A这三家公司予以披露,大部分上市公司都忽略这点信息。胜利股份2011年度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达到900%多,却没有披露估值技术、关键控制程序等信息。

2.公允价值计量制度披露较少,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存疑

从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分析,只有少数公司披露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制度。金融街有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中航地产有披露《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处理的议案》,方大集团有披露《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内部控制制度》,还有昆百大A、沱牌舍得、白云山A也明确提到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多数公司没有披露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可能是披露的疏漏,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公司缺少建立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内部控制制度,这点需要引起重视。

四、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信息控制机制的构建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生成要经历公允价值确认、计量和披露等程序。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应用本身会存在一定的会计风险,保障公允价值信息的公允性需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国内对公允价值内部控制的研究已经展开,如:赵彦锋(2011)认为公允价值信息控制机制框架构建应包括确认控制、计量控制、披露控制、持续监督;姬鲁璐等(2012)认为公允价值会计内部控制组织框架的建立需要健全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厘清管理权责。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将使其价值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波动而调整,随之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也使公允价值确认、计量和披露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显得至关重要。

笔者认为公允价值信息控制要确保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及其披露的规范性,企业结合实际情况,需要制定具有控制职能的业务操作程序、审核审批制度等相关控制措施。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内部控制现状分析也表明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需要进一步明确,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尤其要做好关键性程序控制。

(一) 公允价值信息控制流程图(见图1)

(二)公允价值信息控制要点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信息的控制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参与,如:商业资产运营部门、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股东大会,因而公允价值信息控制要明确各部门的权责,做好以下几点关键性程序控制:

1.公允价值取得、审核及审批控制

公允价值的取得宜采取市场调研报告或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商业资产运营部门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管理机构承担着收集公允价值信息的责任,应成立调研小组和选择有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财务部门审核商业资产运营部门提交的市场调查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审查不同物业估值程序的合理性。估值中存在的关键性假设、不确定因素考虑。注意同类或类似房产市场价格的公允性,选择的可比项目在地理位置、新旧程度、使用状况等方面的可比性。市场交易价格调整系数确定是否综合考虑物业的商圈位置、周边商业繁华度、房屋装修状况等因素。财务部门审核过程中同商业资产运营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及反馈。董事会严格履行审批公允价值的市场调查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商业资产运营部门提交的公允价值变动分析报告,对企业财务状况带来重大影响的要提交股东大会决定。

2.公允价值核算控制

只有正确地对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核算才能使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财务部门据以会计核算的公允价值以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市场调查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为准,其公允价值核算控制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确认纳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计量条件;二是确认转换及处置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条件是否满足;三是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包括公允价值的账户设置及其使用。

3.公允价值审计监督及披露控制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我国应用时间还不长,不论是会计人员还是资产评估人员在专业技术上还有所欠缺,因而对公允价值信息开展审计是非常必要的,企业通常由内部审计部门或者委托外部机构承担审计监督任务,审计监督方面的控制包括公允价值计量报告书的审查、估值模型的合理性及计算结果的验证、财务部门账务处理正确性审查、内部制度执行有效性评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当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损益影响、估值程序等信息。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外披露公允价值信息控制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注意披露经过审计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信息;二是披露的报告书具备有关部门责任人的签章;三是注意披露公允价值计量内部控制度的有效性评价及存在的估值假设、不确定因素。

五、结论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我国的应用尚不十分成熟,从上市公司年报数据披露来看,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其披露比较薄弱,影响投资者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信息的理解。本文从健全内部控制角度构建公允价值信息控制机制,明确各部门的权责,做好关键性程序控制,包括公允价值取得、审核及审批控制,还有公允价值核算控制、公允价值审计监督及披露控制。建立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信息控制机制不仅能防范会计风险,也将会增强会计信息可靠性,促进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我国的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 谢诗芬.公允价值会计问题纵横谈[J].时代财会,2003(2):12-16.

[2] 陈国平.完善我国实施公允价值计量环境的建议[J].中国管理信息化(会计版),2007(1):18-21.

[3] 王海.公允价值的演进逻辑与经济后果研究[J].会计研究,2007(8):6-12.

房地产调查报告范文5

高房价、高暴利……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北京、深圳等城市不断攀升的房价,令普通百姓望房兴叹。

按照“企业成本是定价基础”的市场规律,建房成本常成为房地产开发商逃避房价高涨指责的极好理由。实际并非如此,权威部门的调查报告及不少经济学家指出,“巨额利润”是造就高房价的决定因素。

“一口价”背后:隐藏房产商超额利润

目前,在房地产交易中,开发商掌握着交易活动的主动权,购房者对房屋交易信息了解甚少。“天知道房屋成本是多少?售楼员除了喊一口价之外,都懒得理你!”有着博士学位的龚先生,试图多了解些买房知识,结果撞了一鼻子灰。

通常来讲,“土地价”“建造成本”和“开发利润”是房价的三个主要构成部分。

现在土地施行“招、拍、挂”市场机制之后,抛去背后的灰色交易地带,地价随市确定。不过,房地产商一般都不会把楼盘地价告知购房者。对建造成本,据2005年某部委对一家房产企业开发项目的调查,相关浮动价格从高计算,一般6层砖混楼房每平米约1930元;高层楼房每平米约2400元。

“土地价”和“建造成本”可归纳为建房实物成本,按此估算房价并非高得不能接受。但另一部分“开发利润”,才是高房价的真正源头。

以2005年深圳市不同地区的10个楼盘为例,根据权威部门提供的调查报告,其开发利润占到房价的15.33%至62.23%,远远高出一般企业利润。分析表明,房地产的高利润并不在于对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也不是通过压缩建造成本而取得,而是与房价之间联系紧密。

“房地产存在暴利,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说,“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利益机制不平衡,造成财富在短期内向开发商聚集,是导致该行业暴利的根源。”

垄断性定价:投机营造高房价的砝码

不透明的建房成本,决定了不透明的高房价。即使是同一个楼盘,价格也总是没有理由的随时上调。

以北京市玉泉路附近的“远洋山水”楼盘为例,今年3月份均价还是5900元/平米,到了6月份均价便上升至7200元/平米。“仅3个月,每平米便上涨了1300元,有什么理由让我信服?”楼盘附近的居民王涌说。

不过,对北京房价近年来的持续高涨,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倒是亮出了“房价上涨是硬道理”的言论。

经济学家王小广对此类观点予以坚决驳斥。他提示风险并举例称,在北京西三环北端的紫金庄园和万寿路边的恩济花园,1998年时单价超过了8000元/平米,而到2004年底基本都跌到了不足6000元/平米。

王小广认为,近年来房价暴涨及房地产暴利的直接原因,是过度的投机炒作。

业内人士分析,土地实施招标拍卖以后,呈现价格变化较大的特点。因此,土地价格的波动,很容易成为房地产企业制造高房价的重要理由。

此外,绿化率、水岸房等策略,更是屡屡被开发商拿来提高房价。

“由于不透明,任何东西都可被当作提高房价的砝码。”易宪容说,以市场化的名义,房地产企业不仅可以垄断性定价,而且也容易把房地产市场产品的成本让整个社会来承担,获取巨额收益。

抑制暴利:关键看调控政策执行力

为遏制房价过快增长,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政策,力度不可谓不大,措施不可谓不全,然而政策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最新统计表明,全国房价仍“逆势走强”,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6%,涨幅比上月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以10.7%的涨幅名列首位。

易宪容表示,调控成效不理想的关键,并非调控政策的滞后性,而是房价过快增长带来的调控政策执行不力。

今年以来,宏观调控中不断收缩的银行信贷,并没有对房地产投资增长产生多大影响,相反国内银行信贷却表现为迅速扩张趋势。同时,房地产业融资渠道也正通过引入外资来打破国内信贷的收缩限制。泡沫型增长的高房价,是阻碍中国经济航船前行的危险暗礁。王小广指出,高房价不仅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而且会严重阻碍国家竞争力的提高。

房地产调查报告范文6

一、上市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的选择现状

自企业会计准则(2006)实施以来,上市公司对于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的选择仍然倾向于历史成本模式,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选择非常谨慎【2】。通过查阅沪深两市A 股上市公司年报,笔者统计了2007-2012年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的选择情况,在准则实施当年(2007)仅有18家上市公司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2008年有21家。如果说2007 年和2008年作为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过渡阶段,那么在2009 年以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上市公司数量理应会逐渐增多,但是从2009―2011三年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的选择情况来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上市公司数量依然很少,分别为27家、27家、31家,2012年数据增加至34家,占当期上市公司的1.32%。

2007-2012年,沪深A股中平均有40%的上市公司拥有投资性房地产,在拥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司中,仅有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97%的企业都选择了成本模式。从当前情况来看,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并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管理层在选择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时对公允价值还是持怀疑态度。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核心问题是公允价值的确定。我国现在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专业评估;二是参考同类或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三是对第三方调查报告的分析。每种确定方法有其自身的优点和不足。目前,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上市公司披露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采用的是专业评估的方法,也有部分企业采用参考同类或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方法,采用第三方调查报告方法的很少,统计下来仅天津津滨发展有限公司(000897)采用此方法。确定方式的不一致使不同企业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缺乏可比性、加大了企业利润操纵的空间,同时也增加了报表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的难度。

二、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选择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宏观层面分析

1.房地产交易市场不够活跃

公允价值的能否可靠取得,取决于房地产市场的活跃程度。由于我国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公司难以获得完全透明的市场价格,公允价值信息的获取成本高。而且,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一定的“泡沫”,尤其是在政府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并不明朗,因此上市公司对公允价值模式的采取较为谨慎。

2.准则制定者对公允价值应用的态度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使用进行了诸多限制。一旦采用公允模式,就不可转换为成本模式。准则制定者对公允价值的引入比较谨慎。上市公司即便满足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条件,但考虑到监管层的态度以及公允价值模式应用的限制条件等,也会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望而却步。

3.税收政策的影响

关于税收,不同计量模式的选择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最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期末要进行纳税调整,且相比成本模式,少了折旧抵税效益,上市公司为减少工作量,也会避免选择公允价值计量。

(二)微观层面分析

1.成本因素

首先,公允价值的获得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其次,在资产持有期间要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期末也要进行纳税调整,无疑增加了会计核算成本;最后,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详细披露公允价值相关信息,增加了信息披露成本。

2.净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影响

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企业当期的利润水平,但并不影响实际的现金流。在市价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会导致净利润与现金流的严重背离。

3.会计人员专业水平的限制

公允价值模式下会计核算较为复杂,并且涉及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掌握资产评估等专业知识且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但很多公司可能达不到这种要求。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应用展望

公允价值计量在现阶段虽然存在诸多问题,但是企业的资产按照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是种趋势,因此,在现阶段,各方应创造条件,推动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

1.加强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研究。完善公允价值准则,比如对于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进行统一规范,完善的理论体系是公允价值得以广泛应用的基础。

2.创造公允价值计量的环境。促进市场网络化,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全国市场价格信息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方便评估人员及时获取有关信息,降低公允价值信息的获取成本。

3.加强会计、审计监督,提高相关人员素质。监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防止上市公司利用公允价值进行利润操纵,同时,会计人员需加强专业素质的培养,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

4.信息披露透明化。证监会、证交所等机构应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上市公司详细披露公允价值的相关信息,对于未充分披露的公司应加大惩罚力度,将处罚的重点从法人转移到具体责任人,建立问责机制,强化相关人员的危机意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S].2006.

[2]叶薇.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之思考[J].市场研究,2011(6).

作者简介

季晓婷(1989-),女,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