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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道德论文范文1
摘要:儿童道德教育是个体道德成长的基石。在儿童道德教育已有的范式中,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现象。个体道德叙事作为儿童道德教育的新范式,体现了对儿童生命价值与实践的尊重,其展开有静态表达和动态生成两种形式。
当前儿童道德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儿童叙事性思维的特点,忽视了故事的价值和作用,忽视了叙事法的情境性。许多教师和家长甚至没有时间给孩子讲故事,更多地是代之以道德知识的灌输和规则的教导,这是一个令人非常遗憾的事实。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如何根据时代特点,如何根据儿童叙事性思维的特点,给叙事特别是道德叙事这一传统的道德教育方式赋予新的内涵与活力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一、儿童道德教育呼唤新的范式
(一)对现实的儿童道德教育范式的批判
1.违背儿童心理思维特点。
根据布鲁纳提出的例证性思维和叙事性思维这两种思维模式及其特点,儿童的思维更多地具有叙事性思维的特征,叙事在儿童社会性和道德认识发展中起着核心作用;同时,叙事是儿童道德教育的基本途径之一。可是,“长期以来,儿童道德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侧重于例证性思维和抽象道德观念的灌输,其弊端是道德教育疏离于儿童的心理世界,凌驾于儿童的生活世界之上。”
2.剥离儿童的生活基础。
在现实的儿童道德教育中,成人往往把儿童看成是一个旁观者,而非自由、能动的主体。儿童不能自由地选择,也不能自由地体验和感受生活,更不能自由地为“我”和“他者”负责,这样的道德教育注定是要失败的。现有的儿童道德教育课程试图从制度上规制道德知识,形成一个宏大的道德知识图象和道德知识秩序,但是作为缔造心灵秩序的外显“符号”,道德知识“格式化”的前提与儿童道德教育的目标取向是相背离的。强调致知,忽视本真生活经验和理智以外的其他生活时空,用“知识”来抽象和割裂“生活”,必然会导致对儿童“生活”的遗忘。
3.忽视传统道德文化资源。
传统道德文化资源是传统文化的核心所在,是民族认同的根据。在现实的儿童道德教育中,去传统道德文化酿成道德教育的“无根性”是当前道德教育低效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不仅对传统道德文化缺乏深入的理解,因而随意地抛弃传统道德,同时又对现代西方文化盲目崇拜,以致在迷失文化根源认同之后出现“被迫性”的现代性追随,导致当前道德教育的茫然。
4.儿童道德教育方法的异化。
无论从理论或实践两方面看,我国的道德教育至今仍然把道德教育的过程仅仅看作是对儿童施加外部道德影响的过程,而所施加的道德影响又主要是既定的道德规范,强调儿童符合规范的行为习惯的养成。这样的道德教育过程也就是科尔伯格所批判的,用刻板的灌输、管理与训练等方法,强制儿童去服从各种道德规范的“美德袋”式的道德教育。
早期经验对儿童个体的一生都具有重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如果个体从学前儿童时期便对德育抱有成见,那么以后再对他施以这方面的教育恐怕会愈见其难了。”审视当下儿童道德教育范式之弊,剔除其不合理的存在,是儿童道德教育新范式诞生的现实基础。
(二)儿童道德教育范式转换的认识基础
1.道德的传统生命意义考察。
从道德的传统意义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经历了一个合二为一的演变过程。道德的产生直接源于人们的生命活动,源于人们对天地化育之奥妙的领悟,不仅贯穿着人的生命活动之始终,而且其生命实践活动也正是这种化“道”为“德”的内化与外显过程。
“道”的原初意义既指人的一切行为应当遵循的基本的、最高的准则,也指人的生命活动展开以及生长发展所籍的凭据。作为万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和秩序,“道”既指人的自然本性,也包括社会的道德伦理规范以及群体的典章制度、组织原则等。这种展开与生长,就是体“道”成“德”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认识、体会与领悟的过程。《说文》中“德者得也”,“内得于心,外得于人。”便是对此意义的描述。“德”作为人对“道”的领会与理解,是人的德行品德、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体现。而最深厚的德,也就是道的自然本性的体现。因此,只要“道”的思想普遍贯彻于社会人生,那么,“德”也就真正地行于天下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道”的贯彻并非一个自然外在赋予的过程,其基础是一种基于生命的内在“体悟”。这是因为道德无论是作为一种“知识”或是一种“智慧”,都与个体生命的经验、需要联系在一起,个人的道德选择都直接源于个体生命实践的价值取向。这些道德知识或智慧实际上处于一种动态的转化状态,在由静态向动态转变的过程中,个体生命需要主动调动自己的体验去活化和内化“道”,并通过个体创造性的实践活动,完成它们与现实生命的内在联系。遗憾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这种展现生命活动的丰富维度并未随时间的流逝而得以充分彰显,反而演化为一种僵持且机械的单一向度。包容天、地、人三才的“道”,孕育自然、社会、人生协调发展的生命之大德竞不知不觉地被消解于我们“高度重视”的道德教育之中。这不能不说是我国道德文化传承中的重大挫折,以至于今日,我们的许多研究者不得不借助于西学以图重振中国的道德与道德教育。
2.道德产生的生命实践基础。
在道德的个体发生和发展的问题上,皮亚杰、柯尔伯格的发生论纠正了传统的先验论和灌输论的偏差,深刻揭示了道德认知发生和发展的逻辑结构和规律。米德的符号互动理论则从社会心理机制方面补充了道德认知发生理论。但道德认知的发生学理论与符号互动理论只有在交往实践理论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统一起来。照的观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道德意识的基础同样也是实践。但实践本身又分为两种,即对象性实践和交往性实践。前者形成主客体之间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后者形成主体之间的交往关系。两种实践活动以及因此而形成的两种关系对道德意识的发生和发展都有决定性的影响。
同时,心理学研究表明,对于自主选择并主动参与的活动,人们往往能想方设法去做好,并能主动承担责任。自由度越大,承担责任的欲望越强。而传统的德育无视儿童的自由,一方面,他们只是让儿童遵守既定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准则;另一方面,又想方设法压制符合儿童内心真实需要的那些道德要求,于是从根本上剥夺了儿童自由决定和自由创造的权利,教育完全成了使儿童服从的工具(服从于规则,服从于权威,惟独不服从自己的理性)。在这样的教育中,儿童丧失了主动性,丧失了自由,只能在外界压力的强迫下,机械地做出各种虚假的承诺与行为,最终形成双重人格。诚如杜威所说:“在这种由强迫造成的一致性的背后,以致个人的倾向就是在不正常的和或多或少是在被禁止的方式下做出一些活动”。嘲这种行为因缺乏儿童的自由而毫无道德意义可言,也就更无从谈到儿童的尊严和价值。有些教师以儿童年龄小、阅历浅为由,认为他们不具备真正的选择能力。我们也承认这有一部分道理,但决不能成为忽视儿童意愿、否定儿童自由的理由。
从历史的角度看,道德源于人们物质生活过程中的社会交往活动,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因此,最初的道德教育与生活是一体的,就是生活本身。但是随着制度化教育的产生,学校教育与生活开始分离,教育的内容开始忽视生活经验,走向所谓纯粹的知识,从而使人的生活世界逐渐退后,直至最后被遮蔽。
二、个体道德叙事的“生命·实践”意义
叙事理论认为:生活中充满了故事,人的每一经历就是一个故事,人生就是故事发展的过程。一方面,故事使我们认识世界、他人和自己。没有人们对所发生和经历的各种事件的叙说,我们就无从知道世界发生了什么以及人们所想所做的心理历程;另一方面。故事又以它所传递的社会文化规范、风俗习惯塑造着每一个人。这充分展现了故事在个体社会化中的强大力量。
根据法国结构主义叙事学家热奈特的研究,“叙事”概念包含三种含义:第一是讲述一个事件或一系列事件的口头或书面的话语,即叙事话语;第二是指叙事话语中讲述的真实或虚构的事件(“故事”);第三是指某人讲述某事的行为。实际上无论是作为名词的“叙事内容”(故事),还是作为动词的“叙事行为”(叙述),叙事指的是叙述者通过一定的媒介和方式进行的故事叙述过程。因此,所谓“道德叙事”,是指叙事主体通过口头或书面的话语,借助对道德故事(包括寓言、神话、童话、歌谣、英雄人物、典故、生活事件、生命故事等)的叙述,促进受教育者道德成长、发展的一种活动过程。它包括叙事主体自己的生活经验与体验、生命经历与追求,及叙述者对他人经历、经验、体验与追求的感悟。
叙事“是人们将各种经验组织成为有现实意义的事件的基本方式叙事既是一种推理模式,也是一种表达模式。人们可以通过叙事‘理解’世界,也可以通过叙事‘讲述’世界。”安照与个体生命体验关切的程度,道德叙事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集体道德叙事和个体道德叙事。集体道德叙事以抽象、提炼的手法述说集体叙事伦理等宏大主题,而个体道德叙事贴近个体生命实践,言说充盈生命体验的个体道德故事。个体道德叙事关切生命“实存”状态,抒发道德体验,描述道德成长轨迹。雅斯贝尔斯认为,“生命是完整的,它有着年龄、自我实现、成熟和生命可能性等形式,作为生命的自我存在也向往着成为完整的,而只有通过对生命来说是合适的内在联系,生命才能是完整的。”儿童通过个体道德叙事,使过去、现在与未来发生历时态的意义相互关联,其中的道德体验是儿童个体生命的直接存在方式。
道德体验是“道德感或个人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而受到的社会肯定或否定的经验。”它作为生命的直接存在方式,内在于生命并组成了永不停息的生命之河,生命的过程也就是一个自我体验的过程。生命是我们理解人类一切活动的根源,只有把握了生命,才能理解人类所创造的不同的文化形式。作为儿童道德体验的基本载体,个体道德叙事与生命意义的关联体现出如下主要特征:
第一是个体道德叙事与生命意义关联的直接性。从其产生来看,个体道德叙事来自于现实的、活生生的生命存在,先于任何逻辑的推测和理智的判断。正如柏格森所说,人是一个生成的过程,对于人的理解,知性无法把握,而只能靠直觉,直觉就是要直接进入对象内部以获得与对象的融合,进而体验到完满的对象。绵延只有在直觉中才能直接的显现给我们。
第二是个体道德叙事与生命意义关联的独特性。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各自的生命体验形成并规定着不同的生命,同时也被这样的生命规定着体验的程度。“所有被经历的东西都属于这个自我的统一体,因而包含了一种不可调换、不可替代的与这个生命整体的联系。”
第三是个体道德叙事在表达生命体验时具有偶然性和意义无限性。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发生道德体验,正如我们通常所说的灵感和直觉的到来并不是时刻都有,但它会在个体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光临,个体也就时刻都有可能产生深刻而强烈的道德体验。这种道德体验随时可以打破原有的生活秩序,破坏日常生活的连续性,乔治·西默尔称它为生命的奇遇。正是这种生命的奇遇构成了生命意义的统一体,个体也正是在这种意义统一体中产生更多的体验。伽达默尔说,“每一种体验都是从生活的连续性中产生,并且同时与生命的整体相联”,“由于体验本身是存在于生命整体里,因此生命整体此时也存在于体验之中”。体道德叙事正是在表达这种“生命的奇遇”中体现其独特的生命意义。
三、儿童道德教育新范式的可能
(一)集体道德叙事对个体道德叙事的僭越
集体道德叙事言说集体叙事伦理,与个体叙事所表达的个体叙事伦理相去甚远,它们各自表征着不同的伦理价值体系。集体叙事伦理指向集体行动规则与规则对个体的铸造,它代表着统一、秩序与对多样个体的伦理期待。在道德教育中,集体叙事伦理存在着天然的缺陷:它无法也不会关照个体生命的欠然;它无法在个体面临伦理困境时提供有效的信念支撑;它不能解决内在的位序与评价冲突即本身并非自足圆满;它的多意化阐述摧毁了自身的规整;它无法清晰表述个体化生命的意义,而且不能沟通生命与世界的价值关联。而个体叙事伦理是个体生命的自在呈现,是故事而不是规则;是个体生命自我完满的扩张冲动;是非严格的散乱的生命呢喃。它需要的是怀抱,而非教条。
所以,尽管集体道德叙事对于个体道德成长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比如,在营造社会道德风气与道德氛围,引领个体道德价值等方面表现出积极功效,但是,相对于个体道德叙事而言,集体道德叙事由于疏离个体生命实践,抽空个体道德体验,悬置生活基础,从而在个体道德成长方面有可能发生对个体道德叙事的僭越,从而遮蔽其积极功能的发挥。这种僭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为拔高、“圣化”的集体道德叙事容易导致“假”“大”“空”的道德说教。集体道德叙事演绎成了社会主导价值的“输送带”,而不论其结果的“消化”程度。道德教育成为教育者不能自圆其说的、一厢情愿的道德知识教学活动,而儿童则成为应付考试的道德知识学习活动的参与者。
第二,集体道德叙述在道德教育的政治化取向下容易演变为抹杀人性的“帮凶”。长期以来,我们的学校道德教育“工具化”,为培养“单相度”的政治人服务,集体道德叙事在言说传统道德人物、故事中,凸显其政治色彩,引导崇尚一种社会价值,而忽视了对个体道德需要和生命的关切与关怀。
第三,集体道德叙事,以集体道德为对象,体现一定社会道德的共性和主流,不能替代个体道德叙事对个体道德成长的特殊功用。在一定社会中,集体道德是各种个体道德公共利益的体现,集体道德叙事利于塑造公民德性,但在个体道德生命成长中,尤其是对于个体道德生命中个性精神品质的形成,仅靠集体道德叙事是难以奏效的。个体道德叙事以其独有的魅力应当在儿童道德成长的道路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个体道德叙事展开的基本方式
1.个体道德叙事的静态表达。
个体道德叙事基于儿童道德生命实践,从三个层次得以展现:其一,独白真实道德生活经历。每个人在其个人生活史中,或多或少经历过一些道德境遇,正是这些感动过自己的道德事件升华着儿童的道德品质,促使其道德成长。独白个人真实的道德社会经历,以“感动”自己的道德体验去“打动”他人的道德情怀,无疑是道德教育的人性化体现。这正应证了孔子所言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金律”,也体现了教育过程中所追求的“出自内心、方能进入内心;感动别人、先感动自己”的基本教育准则。
其二,交流阅读的外部道德故事。外部道德故事作为道德文本,在儿童个性化解读之后,会形成新的道德体验,从而演绎成具有个体差异的新道德文本。通过交流,个体间相互比对,相互触通,相互分享和发现。在这一过程中,想像的道德事件溶人了新鲜的生命体验和道德理解,构成了儿童道德经验的有机组成部分。
其三,表达储存在内心的内部道德故事。内心的道德故事是个体道德理想的虚拟表现。儿童道德理想总是幻化为一定的道德故事,在内心徜徉,独自玩味。在个体道德叙事中,表达储存在内心的内部道德故事,就是述说个体的道德困惑或道德需要。通过沟通与对话,有利于儿童道德上的欠然在他人的相互启示下实现弥合。
个体道德叙事就是通过对内部道德故事的回忆、想像以及对外部道德故事的阅读生成的。每个来源都在故事的内化和外化过程中不断循环,处于一种不断流动的状态。
儿童道德论文范文2
关键词:英语儿童文学;翻译目的论;翻译策略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831(2015)08-0133-5 doi:10.3969/j.issn.1006-2831.2015.03.034
1 . 引言
儿童文学是儿童了解世界的早期启蒙食粮,对儿童的成长有着深远意义和重要影响。翻译好一部儿童文学,需要译者对源语文字有深刻的见解,对原作风格的精确把握,对源语文化和目标语文化有广博的知识,了解儿童的心理世界和生理世界,并且能用一颗童心去体会,用小读者喜闻乐见、浅显易懂的儿童语言来翻译。鉴于儿童文学作品的特殊性,译者需要考虑儿童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以儿童的需求为中心。
“功能对等”(Functional Equivalence)理论是美国著名的语言学家翻译大师尤金・奈达提出的,是翻译理论的核心。“功能对等”中的对等包括四个方面:(1)词汇对等;(2)句法对等;(3)篇章对等;(4)文体对等。功能对等理论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将翻译纳入语言学的研究领域的同时,还将文化以及西方文论中的读者反应纳入到翻译研究的领域。功能对等理论以意义和风格对等为基础,强调译入语读者对译文的反应与原文读者对原文的反应基本一致。将读者客观反映作为衡量译品好坏的标准。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于20世纪70年代在德国兴起。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y)由此产生。根据这种理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功能”二
字把翻译视为一种交际形式,着重于翻译的内容和结果,在“目的论”中,译者是整个翻译活动中最为重要的参与者和翻译活动最终的实施者,同时他还是翻译要求的接受者、原文文本的诠释者以及译文文本的创作者。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目的论为儿童文学的翻译提供了理论基础。从根本意义上说,文学作品是为读者创作的,读者是文学活动的能动主体。儿童文学的读者是儿童,译者要考虑儿童在心理生理发育水平、知识经验、文化修养、人生阅历、思想感情、审美情趣等方面的特点。
2 . 儿童文学翻译策略
儿童文学译作的目标读者是儿童,儿童有其特殊性,译者为了更好地符合儿童读者的知识水平和审美经验,在词汇选择、修辞的应用上应采用相应的策略,从而使译作充满童趣,更贴近儿童读者。本文通过对多部儿童文学作品不同译本的分析对比,研究儿童文学翻译的方法和技巧,揭示本文的主题――儿童文学翻译应在目的论的指导下以儿童为中心。具体分析了《小王子》《柳林风声》《绿野仙踪》《冠军的童年》等著作几个译本在语言、修辞、文化差异上的不同译法,明确了好的译文常常考虑了以儿童为中心的事实。根据儿童的特点和需要,译者应遵循以下几点:(1)选用口语化色彩强的词汇,化抽象为具体,少用晦涩难懂的词语;(2)注重语言的幽默性、趣味性、音乐性和节奏感;(3)运用各种修辞手段,如比喻、双关、排比等以吸引儿童的注意力;(4)在文化层面的翻译中,采取归化和异化相结合的翻译策略。儿童文学的翻译者要更加了解儿童、关注儿童的特点,以采取适当的翻译策略提高译作的可接受性。
2 . 1 语言层面
2.1.1 简洁可读
译者在翻译时,必须时刻记得具体目的是为了孩子,译本必须易于理解,符合儿童语言特点,同时必须生动,充满原文的童趣和快乐。
例1(选自《小王子》)
―“Were they not satisfied with where they were?” asked the little prince.
―“No one is ever satisfied where he is,” said the switchman.(林珍妮,2011:195)
―“他们对他们的居住地不满意?”“人总是这山望着那山高的。”扳道工说。(林珍妮,2011:83)
―“他们不满意所待的地方吗?”“人们从来不满意自己所待的地方。”扳道工说。(郑克鲁,2014:90)
林译用了中文的一句俗语,使得对话更流畅生动,避免了郑译的重复唆。翻译的时候运用小读者非常熟悉的成语来翻译近似的意思,可以起到言简意赅的作用。
例2(选自《冠军的童年》)
What was certain was that Grandpa Chook and I were living on borrowed time and needed to make some urgent escape plans.(青闰、王晓平,2013:82)
值得肯定的是,我和楚克爷要苟延残喘了,因此需要做出一些紧急逃跑的计划。(青闰、王晓平,2013:83)
“苟延残喘”描写了小主人公和一只鸡陷入绝境后无法逃跑、无限忍耐的情形。青闰、王晓平在译注中用到大量的四字成语,“诚惶诚恐”“形影不离”“了如指掌”“按部就班”“举棋不定”“一本正经”等,恰如其分地简化了英文原著中的修饰、描写成分,熟悉成语文化的小读者一看就懂。
2.1.2 口语化
口语化指日常对话而非正式场合的,易于接受的词、短语和发音方式。儿童文学著作应该采用以清澈透明的语言来吸引孩子,易于理解。
例3(选自《柳林风声》)
―“I’m looking,” said the Mole, “at a streak of bubbles that I see travelling along the surface of the water. That is a thing that strikes me as funny.”
―“Bubbles? Oho!” said the Rat, and chirruped cheerily in an inviting sort of way. (Grahame, 2010: 10)
―“你看,那水面上有一串泡泡正在漂动,蛮有趣的!”鼹鼠说道。
―“哦?泡沫?哈哈!”水鼠兴奋地叫了起来,像是遇到了熟人,并发出邀请一样。(李智、杨晶,2014:22)
―“我在看一串气泡,”鼹鼠莫尔说,“我看见他们在水面上移动,觉得挺好玩儿。”
―“水泡?啊哈!”话音刚落,水鼠兰特就开始快活地叭叽嘴,那样子像是在馋什么人。(张炽恒,2014:14)
李译“像是遇到了熟人,并发出邀请一样”显得平淡无奇。张译“好玩儿”的“儿”化音是北方中国人经常在日常对话中所使用的,特别是当他们和孩子说话时,它成功地选择了孩子熟悉的语言,比“蛮有趣”翻译得好。“啊哈”“快活地叭叽嘴,那样子像是在馋什么人”,运用了象声词,语言有声有色,形象地描绘出水鼠看到水獭来分享食物时的神情,高兴至极,津津有味。语言亲切而富有感染力,使得小读者非常享受这种氛围。张译将文中的人物翻译为“獾子”“鼠仔”“蛤蟆仔”“鼹仔”,比李译的“灰獾”“水鼠”“蟾蜍”“鼹鼠”更富有情趣,充满了孩子气,适合小孩子的审美水平。
2.1.3 音乐性
如果原著中的表达听起来很有乐感,就能激发孩子的想象力和兴趣。此外,美好的旋律可以使孩子快乐和放松,在这种情况下,译者永远不能忽略原作的音乐性,而应该尽力在目标文章中改写。韵脚、重复、排比、对偶和头韵是在儿童文学中产生音乐性的一些常见方式,所以他们的译本也应如此。
例4(选自《柳林风声》)
Ducks’ Ditty
All along the backwater,
Through the rushes tall,
Ducks are a-dabbling,
Up tails tall!
Ducks’ tails, drakes’ tails,
Yellow feet a-quiver,
Yellow bills all out of sight Busy in the river!
… (Grahame, 2010: 16)
野鸭谣
静静河湾碧水流,
长长水草舞纤腰,
河里野鸭做倒立,
只见尾巴高高翘。
公鸭尾,母鸭尾,
抖抖两只黄色脚,
一张大嘴不见了,
原来正在水中泡。
……(李智、杨晶,2014:30-31)
鸭谣
沿着回水河汊,
在高高的灯芯草中间,
看那戏水群鸭,
全都尾巴朝天!
母鸭公鸭尾巴,
还抖动着黄黄的脚丫,
黄黄鸭嘴皆不见,
全都忙活在水下!
……(张炽恒,2014:23)
张译和李译都有一些押韵的音节,张译的“汊”“鸭”“巴”“丫”“下”;李译“腰”“翘”“脚”“了”“泡”,与原作有相似的效果,朗朗上口,基本满足了原文诗歌押韵的特征。但张译明显比李译要口语化,容易被小读者理解。
2.1.4 充满童趣
翻译儿童文学意味着为孩子重新创造童趣和快乐,不能将充满天真乐趣的儿童文学著作翻译为严肃的本或教学元素的儿童著作。具体来说,译者需考虑到儿童读者的心理特点、观察世界认识世界的方式,通过使用幽默的风格和孩子化的语言,使孩子产生亲密感,刺激他们的兴趣和共鸣,使他们看得懂,看得有兴趣,并能充分感受原作的魅力。
儿童文学作品既然是给儿童看的,文字自然浅显,不过也有它的难译之处,就是作者为吸引或者逗小朋友,常常玩些花样,最多的就是玩文字游戏。我们只好把外文的文字游戏设法按原意变成中文的文字游戏,使我们的孩子从译文中得到外国孩子从原作中得到的同样的乐趣 。
例5(选自《绿野仙踪》)
当多萝茜带上金冠念咒语时:
“Hil-lo, hol-lo, hello!” Dorothy went on, standing this time on her right foot.
“Hello!” replied the Tin Woodman calmly.(青闰,2013:192)
“希-罗,霍-罗,哈-罗!”多萝茜这次右脚站立着继续说道。
“哈罗!”铁皮樵夫平静地回答说。(青闰,2013:193)
“黑-罗,霍-罗,哈-罗!”多萝茜接着念道,这一回她单用右脚立地。
“哈罗!”铁皮伐木人平静地应答道。(张炽恒,2014:140)
在张译中,加了一个注解“咒语中的这一小节发音与英语中的hello相同,铁皮伐木人误以为多萝茜跟他打招呼,所以这样应了一声。”通过加注的方式,使读者理解了原文中的童趣,否则读者很可能把铁皮人的回答这一细节错误理解。
2 . 2 句法层面
就英语儿童文学而言,描绘和叙述的长句并不少见,但是在中文的儿童文学作品很不同,因为一方面,中国孩子无论听说读写都习惯于短句或短语,另一方面,简洁的句子更适合孩子的短暂注意力。因此,译者将长句分解为有逻辑的短句,可以简化和重组句子结构或增加标点符号。
例6(选自《小王子》)
There before me, facing the little prince, was one of those yellow snakes that take just thirty seconds to bring your life to an end.(林珍妮,2011:208)
黄蛇正仰头朝向小王子。这种蛇最毒了,三十秒钟内就能要你的命。(林珍妮,2011:94)
那儿,有一条能在三十秒钟内致人死命的黄色的蛇朝小王子树立起来。(郑克鲁,2014:105)
郑译将原文的定语从句一长串地放在“蛇”这个中心词前面,显得累赘,不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林译将这个定语从句单独翻为一个句子,表意简单清晰,小朋友易于接受。
2 . 3 修辞层面
例7(选自《柳林风声》)
I’ve only broken out of the strongest prison in England, that’s all! And captured a railway train and escaped on it, that’s all! And disguised myself and gone about the country humbugging everybody, that’s all! Oh, no! I’m a stupid ass, I am! (Grahame, 2010: 161)
我不过是成功地从监狱里逃出来而已;不过是搭乘了一列火车逃避警察的追捕,并从车上跳下来而已;不过是乔装打扮了一番,骗过了想要抓住我的人而已!(李智、杨晶,2014:166)
我只是从英国最牢固的监狱里逃脱了,仅此而已!俘获了一列火车,乘着它逃亡,仅此而已!乔装打扮,在乡间到处跑,骗过了每一个人,仅此而已!(张炽恒,2014:218)
原文中的“that’s all”排比句被张译为“仅此而已”,被李译为“不过……而已……”,也都是排比句式,但张译听起来更简单易懂,而“不过……而已……”句式对小孩子来说插入成分太长,因此难于理解,排比效果不是很好。
2 . 4 文化层面
采用归化或异化的方法来处理两种不同语言文化差异的翻译。归化就是翻译尽量向目标语语言文化靠近,异化即译文尽量向源语言文化靠近。儿童文学翻译工作者必须考虑到儿童读者的文化背景,适当地采用异化和归化相结合的方法,使译文不但容易理解,而且又能展现异域文化的风采,满足读者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2.4.1 采用归化的译法
例8(选自《绿野仙踪》)
They all bowed so low to the little Queen that they almost stood upon their heads.(青闰,2013:104)
它们都向小皇后深鞠一躬,头都快着地了。(青闰,2013:105)
他们都深深地向小小女王鞠躬,差一点就变成拿大顶了。(张炽恒,2014:78)
鞠躬只是单纯的弯腰这个动作,并不形象!拿大顶技巧运动,指头朝下脚向上,双手贴地,身体或倚墙或不靠任何物体,这一译法符合儿童的理解力,译文画面更形象,更具有夸张感!贴近了儿童的理解力,使读者感到亲切有乐趣。
完全采用归化会使译文缺乏情调,读者感觉不到外国文化的新鲜感,使作品缺乏艺术魅力和文化价值!儿童读者喜欢了解外部世界,因此在翻译时还需要适当的异化法。
2.4.2 采用异化的译法
例9(选自《柳林风声》)
A long half-hour passed, and every minute of it saw Toad getting crosser and crosser…Nothing that he could do to the things seemed to please them or do them good. He tried coaxing, he tried slapping, he tried punching; they smiled back at him out of the tub unconverted, happy in their original sin.(Grahame, 2010: 138)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着,短短半个钟头的时间,在蟾蜍看来却是那样的难熬。无论蟾蜍怎样努力地揉搓,那些脏衣服都丝毫不领他的情,没有一点变干净的趋势,这使得蟾蜍大为恼火。(李智、杨晶,2014:140-141)
长长的半小时过去了,这期间每过去的一分钟,托德的火气就大一分。似乎无论他怎么弄,都无法讨那些衣物的欢心,把他们弄好。他哄它们,拍它们,用拳头砸他们,他们却以嘻皮笑脸来回报他,在盆中快乐地坚持着他们的原罪,毫不悔改。(张炽恒,2014:187-188)
李译没有逐字按原文翻译,只是简单地意译了一下,漏译了一项重要的文化内涵“原罪”,而张译则逐字进行了翻译,因此非常生动,把原文的拟人色彩也翻译出来了,使得衣物也具有人的思想情感,动作形态,很有情趣,而且张译将“sin”做了一个异化处理,在脚注处给出一个文化注解:“作者用基督教的原罪之说来比喻脏衣服洗不干净。原罪是人与生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而衣服是可以洗干净的。这种比喻中显然有调侃的意味,表明作者的宗教思想比较积极。”张译保留了异域文化的特征,使译文充满异国情调,激发了小读者对西方文化的好奇心,为中国小读者提供了一次与世界儿童进行文化交流的机会。
3 . 结论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目的论强调儿童文学译作作者要考虑目标读者儿童的特殊性,提升译语读者的地位,为儿童文学翻译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在具体实践中,译文需简单明了、口语化,利于儿童阅读、有乐感、充满童趣、保持原作的风格和儿童情趣,再现原作的思想内容、人物形象和艺术意境,使小读者通过阅读译文能得到与原文读者类似的感受、启发和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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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智、杨晶编译.柳林风声[M].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14.
林珍妮译.小王子[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
青闰、王晓平译.冠军的童年[M].上海:东华大学出版社,2013.
青闰译.绿野仙踪[M].上海:东华大学出版社,2013.
张炽恒译.柳林风声[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儿童道德论文范文3
关键词:儿童思维发展新论;拼音教学;识字教学;读写能力
儿童思维发展新论是在对“儿童认知发展阶段论”进行理解与质疑的基础上提出的更符合儿童思维发展规律的理论,认为语言学习的根本目的是交流沟通,儿童只有在人际交往中对语言进行实践运用才能快速有效地掌握语言知识和能力。在小学语文教学中,这一理论可以有效地对语文学习从拼音识字到阅读写作,
即认知到运用环节进行指导,在儿童思维发展新论下,小学语文教学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丰富教学形式,打好拼音教学基础
拼音无疑是语文学习的基础,对发音、认字、阅读等都有极大的帮助。
1.以教师为主导,利用多媒体教学,激发儿童学习兴趣
拼音学习需要注意发音与书写,新理论强调重视学生的思维发展,因此语文教学应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通过利用多媒体教学,让学生跟随课件、视频等去学习字母的口型、读音以及声调变化等,教师将教学重点放在学习过程中学生易混淆、易错的地方进行补充指导。通过这种方式使学生充分调动积极性并打好拼音基础,提高教学效率。
2.开展丰富的教学活动,培养儿童的拼音应用能力
(1)扩展学习
扩展学习主要是通过扩展阅读和识字来进行,而学习内容应安排那些比较简单并与学生生活紧密相连的字词句。如:儿歌、绕口令等韵律性较强、能引起学生学习兴趣的学习内容。
(2)组织趣味教学活动,充分调动学生思维
在学习之余,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简单的拼音组词、造句、对话、看图搭配等实践活动,这样既能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又能无形中增强其拼音应用能力,为下一步的学习打好基础。
二、结合儿童思维发展,提高识字教学效率
识字是语言学习和运用的保证,小学语文识字教学应将重点放在学生对识字方法的掌握以及汉字运用的效率上。
1.结合课程要求,完成重点教学任务
识字课的教学任务主要是在理解课文的基础上重点学习课文中遇到的要求掌握的生字词,包括会认会读的和要求熟练运用的。汉字具有多种多样的字形,学生需要掌握每个字的笔画和书写。通过对生字词进行书写、正音,使学生在语言交流中掌握字词的用法,达到新课标的要求。
2.创新教学方式,灵活进行识字教学
教师应通过各种各样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活动来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去识字、记忆。通过一些趣味活动,如:将字形相似的字混在一块儿,根据听到的不同读音来找对应的字,给定一个字根,添加不同的偏旁变成不同的字等吸引学生的兴趣,促使他们主动地去认知字词。而在这些活动中学生会遇到许多不认识的字,教师应及时进行指导,扩展他们的词汇量,同时锻炼其多元思维。
三、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培养儿童读写能力
阅读和写作既是语文知识的应用,也是语言学习的重要手段。在语文教学中,教学环节都是以各种文章、诗词、段落等形式来进行的,通过理解词句和课文的含义,提高学生语言应用能力和阅读理解能力并进行写作训练。在进行阅读训练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充分结合学生语文水平和思维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语文阅读教学
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对同一类型的课文会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低年级的课文通常比较短小,表达的意思浅显易懂,因此,在上课时以朗读、识字为主,教师的任务应该是调动大家的热情,并适当地对过程进行引导,无需过度干预。对于高年级如自三年级以后,课文的字数增多,内含相对有深度,表达的意思和情感较为丰富,而经过一二年级的积累学生已具有一定的汉字积累,这时除了对课文进行深层次解读外,还可以安排学生进行专门的课外阅读,扩展阅读量,积累各方面的知识,并对所读文章发表看法、感想并鼓励学生自己进行写作练习。
2.开展写作教学,提高学生语言实践应用能力
写作是对学生语言能力的综合运用,如低年级的字词造句到高年级的作文练习。一、二年级时,教师应经常性地引导学生利用所学词汇发挥想象力来造句练习,通过游戏、比赛等形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其语言应用能力。到了高年级,学生经过一定的语言积累,可以进行简单的作文练习,教师应经常引领学生深入生活,从生活、社会、自然中发现素材,充分发挥创新思维,写出属于自己的东西,作文内容范围有许多,如:读后感、生活杂事、社会见闻、自然风光,最主要的是鼓励学生写出真实感情、真人真事。对于作文练习,教师不应过多地限制学生的写作,应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在掌握写作的方法后鼓励自由写作,以适应他们的思维发展特点。
在儿童思维发展新论指导下,无论对于低年级还是高年级都应围绕语言应用为核心开展教学活动,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培养儿童的思维能力和各项语言能力,提高语文教学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全爱华.浅议儿童思维发展新论指导下的小学语文教学[J].课程教育研究,2013(17).
[2]郝云霞.儿童思维发展新论指导下的小学语文教学[J].小学科学,2012(8).
儿童道德论文范文4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教师专业道德;专业伦理
在当今大力提倡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机会均等的背景下。专业道德的提出昭示着幼儿园教师在当代社会将面临更多的职责挑战。因为“教师作为变革的因素。在促进相互理解和宽容方面,其作用的重要性从未像今日这样不容置疑”,“他们要为培养一代新人的性格和精神作出贡献”。从保障儿童权利角度看,学龄前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弱,最需要法律保障与伦理关怀。因此,幼儿园教师在教育过程和专业发展中加强专业道德建设非常重要。
一、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的内涵
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专业知识、技能和伦理道德基础上。在专业领域内合理行使其专业权力以完成专业职责与使命的一整套伦理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对专业的道德信念与责任、对儿童及与其有关的教养者的伦理责任。它强调“从专业特点出发讨论伦理规范的建立,而不再是一般道德在教育行业里的简单演绎与应用。所建立的伦理标准都有较为充足的专业和理论依据,充分考虑了教师专业工作和专业发展的特点,实际,全面,具体,规范,要求适中”。与其他教育活动比较,幼儿教育作为特殊的文化或精神活动,其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幼儿园教师的专业伦理是首要的、基础性的要求。如果缺乏对幼儿园教师专业本质的认识,那么其专业道德就难以真正确立,伦理方面的审视就缺乏标准,因此,只有认清专业道德规范。才能保障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生活价值并确保他们正确行使专业权利。
二、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体系的向度
幼儿园教师论文专业道德发展的向度包括教师对专业的责任与信念、对幼儿发展的责任和伦理道德态度两方面。
在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体系中。教师对专业的责任、信念是基础。专业责任是教师作为一个专业人员不可或缺的道德品质,包括对教育专业的承诺、责任及对儿童的责任。一般而言,幼儿园教师应担负的专业责任通过教育法规、教育政策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形式予以规定,例如我国《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教师法》第一章“总则”部分和第二章“权利和义务”部分规定了教师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可以享受的权利等。以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为例,其中包括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项要求,但这六项要求都在强调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员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具有职业化色彩,缺乏专业性特征,在教师专业标准方面还没有相关的准则。在教师对待学生的伦理道德问题上,也没有相关的、能够体现教师专业的法律法规依据,更多的是从传统道德的信念体系和职业道德角度看待问题。国外的一些相关文件则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如全美教育协会。1975年制定的《美国教育协会教育专业伦理守则》不仅提出了教育的专业道德规范,也对教师履行专业职责提供了判断标准,它规定“教育者有无限接近最高大的标准的责任,教育者要尊重每个人的价值和尊严,保护学与教的自由和保证所有人在教育上的机会均等”……为了得到同事、学生、父母以及社会成员的信任和尊重,教育工作者应当追求并保持最高水平的专业操守,要履行对学生的承诺、对专业的承诺。在“对专业的承诺”中指出“基于深信教育专业服务品质直接影响国家人民的福祉,教育工作者应当全力提升专业水准、带动行使专业判断的风气、吸收值得信任的人投入教育生涯、防范不合格的专业实习”。这些规定,表明教师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职责,确立了教师在专业工作过程中应坚持的道德职责标准,体现了教师道德的专业性。
与幼儿园教师对专业的责任相比,他们对幼儿的伦理道德与发展责任的意义与价值更为深远。鉴于我国目前没有针对幼儿教育专业责任和专业伦理守则之类的条文,笔者以美国为例对此进行分析。美国不仅具有整个教育行业的专业伦理守则,而且美国幼儿教育协会于1990年针对8岁儿童教育的特殊性专门制定了《美国幼儿教育协会的伦理守则》,该守则制定的初衷是“引导早期教育从业人员的责任及行为,并为解决早期教育可能遇到的主要道德困境提供一般原则”。
该伦理守则分为幼儿、家庭、同事、社区与社会四个方面,并说明了这四方面的专业责任和专业关系。每个方面又包括守则的理念和原则两部分,具体阐述了幼教专业人员在该领域的主要责任,并指出幼儿园教师论文教育的道德行为准则是以对几个方面核心价值的承诺为基础的:承认幼儿期是人类生命周期中独特而且重要的阶段,以幼儿发展的知识为基础和幼儿共处。尊重幼儿的尊严、价值和独特性,在以信任、尊重和关心为基础的关系中协助幼儿和成人发挥其最大的潜能。
在“对儿童的道德责任”方面,规定教师对幼儿的道德责任理念包括六个方面:熟悉幼儿教育的知识基础。并通过继续教育和在职训练跟上时代的潮流:以幼儿发展及相关领域的知识与对每位幼儿的特殊了解作为实务的基础:认识及尊重每位幼儿的独特性及其潜力;承认(认知)幼儿特别容易受到伤害;创造及维持可促进幼儿的社会、情绪、智力和身体发展的条件;支持特别需要参与与其能力一致的正规幼儿教育方案的儿童权利。
美国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守则成功之处在于不仅确立和表达了专业道德规范,还提出了幼儿园教师履行专业伦理责任的指标和判断标准,并把专业知识、技能与专业责任、信念有机融合在一起。这些经验值得我们在建构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体系和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过程中借鉴。
三、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路径
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是在完善教育法规、建构教育专业伦理体系、发展专业精神、走向专业伦理的过程中实现的。
首先。完善教育法规、建构幼儿教育专业伦理体系是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的基础。从我国当前的状况看。对幼儿园教师的要求多是从职业道德的角度来看待的,或者说是基于对教师职业崇高性的认识而对教师人格的期待。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幼儿园教师在人们的心目中往往被定格为“道德的化身”。在对教师的期待与评价上,存在过分突出教师的道德标准、忽略教师专业标准的现象。支持教师职业感的是“园丁”“春蚕”之类强调辛劳和奉献的道德准则,而非真正的专业标准。这是一种理想的期待,而无坚实的法律基础和社会现实生活基础。上述提及的美国的两部守则。所规定的幼儿园教师专业职责都是基于法律和专业的视角,以充分考虑幼儿园教师论文工作专业特点为基础的,因此,幼儿园教师的各种行为规则都被定位在法律框架之内。如守则中关于教师与儿童、家长,教师与同事等伦理道德关系的处理准则。就是由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派生出来的。这种在法律和教育行业理论守则指导下的教育活动显然是一种专业道德活动。而不仅是一种职业活动。在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教师职业道德向专业道德的转换始终是一条重要的线索。从最初的一般性德行要求到具有道德法典意义的专业伦理规范。从重视知识、技能教育的技术性培养逐步过渡到专业精神与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提升的兼顾是教师专业化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侧面。
笔者认为,我们也应结合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规范。使幼儿教育专业工作者充分认识到违背教育伦理道德不仅涉及道德问题,更涉及法律问题。进而养成在法律意义上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的习惯。
其次,发展专业精神是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水准的途径。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实质上是一种“角色”伦理。即按照社会赋予幼儿园教师的基本角色和教师在社会分工中担负的主要职责来确定其基本的伦理规范。体现为一种专业精神。“教师的角色化是一个有着很深厚的道德范导意义的存在。它凝聚着教师对自身使命的某种敬畏。敬畏必然表现为道义、良知和职责。事实上它通过教师角色的‘耻感’来体现‘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道德自律,体现为道德责任感和道德使命感。”所以,幼儿园教师专业精神培养应包括让其对自己的角色和专业使命形成一种敬畏的精神,敬畏不是迫使自己服从权威、承担责任,而是一种人性的内在要求,是尊重本专业的基础与实践的动力。发展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精神,需要规范行业准入制度,严格按照要求选聘教师。真正强调专业伦理(而非一般伦理道德)的重要性,将专业知识纳入专业伦理的视野之内,将比单纯地呼唤伦理道德更能发展出独特的专业伦理学术建制。
再次,走向专业伦理是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的建设目标。专业道德发展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一个趋势。一方面。专业道德更强调专业性与主体性,专业性实质上是指某一行业行为主体和主体行为的不可替代性,因为一种职业的专业化提升如果没有专业道德规范及其提升。如果不能赢得社会对其的高度信任和尊重。那么该职业在社会生活中很难取得相当的专业地位。也就是说。一种专业之所以成为“专业”,除了专业人员本身所具有的专业素养外,公众对于该专业人员的道德也能够抱有很高的信任与期待。幼儿教育一直以来被认为与专业无缘,幼儿园教9币的专业性难以得到社会承认,他们常常被定位为“保姆”“孩子王”的角色。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学术研究的不断深入,对幼儿园教师这一职业而言,其专业道德发展由强调抽象、模糊、未分化的师德走向具体、明确和专业化的伦理规范是大势所趋。另一方面,幼教人员服务的对象是幼儿,幼儿对于本身所受到的不当对待很少知觉,也无力改变,专业伦理可以督促幼教人员避免做出对成人有益但对幼儿不利的事情。
正如IBSTPI教师道德规范所指出的:教师应该思考一个基本的道德规范问题——“我是否具备了必要的知识、技能和情感态度,以便为特定受众有效提供特定内容,以达到预期目标”。如果教师能力体系中的知识内容领域有问题,学习者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所以,幼儿园教师的专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不是分割的。而是有内在联系的。甚至可以说其专业道德的建立依赖于专业知识。随着世界范围内对儿童早期教育的日益重视。对幼儿园教师专业特性理解程度的不断提高,目前幼儿园教师论文道德发展的非专业状况必然会得到改变。从以美国为代表的许多研究成果及已经建立起来的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规范的形式来看。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的建构之路已经铺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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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道德论文范文5
2008年4月18~21日,由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主办的第3届亚太地区道德教育网络(Asia Pacific Network for Moral Education,APNME)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大会吸引了来自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菲律宾、尼泊尔、中国等国家和地区公民与道德教育理论研究领域的近40余位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大会共收到学术论文及摘要近50余篇。本次大会在北京师范大学的成功召开,也必将成为本年度中国公民与道德教育领域与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价值与现实意义的学术事件。
20世纪以来,以西方的研究为主体,公民、道德与价值教育研究领域“见证”了许多重要而杰出的理论流派的不断涌现。在全球化背景的强劲冲击下,这些理论开始向整个世界的教育实践领域传播。但这种公民与道德教育领域内的“全球化”趋势,正在引起一些教育理论者们的关注与担忧。人们注意到这一发展过程中的许多具体的问题,例如,这些趋于“全球化”的理论到底该如何适应本土化的语境?本土实践该如何甄别与选择这些理论?选择的标准又是什么?等等。基于对这些问题的考虑,本次研讨会将大会主题确定为:“全球化时代公民与道德教育的本土选择”。
大会开幕式由本次大会主席、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檀传宝教授主持并致欢迎辞。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就10多个相关主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探讨。这些主题基本涵盖了公民与道德教育领域内的热点问题及其最新进展。例如,公民身份的界定与认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普世原则与价值的多元化、公正伦理与美德伦理、道德认知与道德发展、脑科学及其在德育领域中的应用、儒家伦理与道德教育、道德情感与关怀伦理、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利他主义或爱国主义教育等,以及人权教育、价值教育、法制教育、公民身份的话语研究、德育的专业化、行动研究、德育课程与德育范式的变革等。
从研讨会的过程来看,无论是大会的主旨演讲.还是各个专题中代表们的主题报告或发言.都激起了许多精彩的互动与热烈的讨论。
在会议闭幕式上,本领域内专业学术期刊英国《道德教育杂志》(Journal of Moral Education)常务主编莫妮卡·泰勒(Monica Taylor)女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总结性讲话,她对会议的顺利举办表示了祝贺,并给予了积极评价。大会最终决定,下届研讨会将移师韩国首尔国立大学举行。
全球公民及亚太民族一国家的公民身份的认同之间的矛盾、德育理论的实践转化与模式、东西方不同文化背景及转型社会中公民与人权教育的本土选择等主题.成为了与会代表们集中关注和交锋的焦点。下面仅从公民身份与本土认同、品格教育与道德发展以及公民教育与中国选择等3个主要方面,就本次研讨会中一些重要的报告及会议讨论的热点问题进行简要的概述。
(1)公民身份与本土认同。
国际公民教育领域的知名学者英国伦敦大学教育学院侯·斯塔克(Hugh Starkey)博士与香港教育学 院 李 荣 安 (Lee Wing-on)教授分别为大会作了题为《公民身份与人权教育:普遍原则的本土化应用》(Citizenship and Httman Rights Education:Applying Universal Principles to Local Contexts)与《 亚洲公民身份的反思:亚洲人的认同 ?》(Reflection on Asian Citizenship: What are Asianand What are Not?)的主旨报告。斯塔克博士认为,人权是公民与道德教育以及全球化过程中正义与和平得以实现和保障的基础,这一理念破除了人权为西方专有的迷信。他提出了两种可以“本土化”的人权教育模式,并得出了教育理论包括学校教育本身都应该关注人权原则在本土语境中的应用问题与机遇的结论。
李荣安教授则从比较的角度,对东亚各国和地区的公民教育的不同的理论与实践范式,进行了深入的揭示与剖析。他主要选取了如下一些案例进行了具体的评述与分析:韩国公民身份教育语境转换中的主体观;香港与上海的全球公民身份;中国大陆地区德育中的新方法;日本公民教育中文化民族主义向政治民族主义的转型;香港政治上积极取向学生的政治社会化现象以及亚洲不同国家与地区推动公民教育的终生学习功能发展的努力。通过这些个案,他概括出了关于亚洲公民身份的基本界定与结构特征:即无论是东亚地区的“强国家”与政治体制传统、民族一国家公民教育中的文化操控、正在出现的关于公民身份与公民教育的折衷主义理念以及亚洲公民身份的流动性与不可预见性等基本趋势与本质特征,还是区域内各国或地区的不同的具体实践模式等,都对广义的公民教育的学术话语与理念的形成做出了各自的基本贡献。
(2)品格教育与道德发展。
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 (Queenslan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的多利·汉考克(DorrieHancock)女士与美国佩斯大学(Pace University)教育学院的王晓蕾教授等在品格教育与道德发展研究方面,为我们展示了女性学者在这一重要领域的独到洞察力与最新进展。
汉考克女士的演讲主题是《美德规划》(Th Virtues Project)。她运用一种批判的视角对当前“风行”于世界各个多元文化中的“新”品格教育理念及其实践进行了反思。新美德规划起始于17年前的北美地区.当时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抑制来自北美社会中不断出现的各种暴力现象,及其对家庭与儿童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两年之后,这种教育理念便开始迅速传播到了其他国家。当时,前后约有20多个国家与地区开始在学校教育与课堂教学中尝试规划实施自己的美德规划或项目,教师们也明显表示出了对美德规划的兴趣与热情。时至今日,品格教育的理念已经遍及全球90多个国家的家庭、商业与社区教育规划中。广泛传播的现实说服力、多元文化特征的吸引力、草根阶层教育者对其固有的浓厚兴趣,以及学校与教师们正向的实证反馈等因素,均绝对性地压倒了本应在新美德规划实施之前就该有的理性的哲学思考与反思。汉考克女士提出,我们应该沿着著名哲学家泰勒(Chades Taylor)教授的“解释性人文科学观”道路继续走下去,对新美德规划进行较为深刻的反思。这种反思应该从两个方面切入,其一是对于作为学校品格教育计划之美德规划的描述与解释,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分析其形成的深刻根源;其二是以叙事的研究方式,在比照现实生活的基础之上,对学校美德规划的实践理论进行清楚的阐释。这两种方式的结合就有可能从多个层面,为我们描绘出新美德规划的历史意义与文化价值。 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与汉考克女士相反,佩斯大学的王晓蕾鼓授则从微观的角度,为道德发展研究提供了—个新颖而独到的视角。她的演讲主题是《错误搭配手势及其在道德发展中的功能》(Using Miamatched HandGestures as Indexes to Promote Moral Develop-merit)。她明确指出,合理地利用育语中自然产生的错误搭配手势,将为人们确定儿童的道德学习的目标与任务提供有益的帮助,而这一发现也终将“实质性”地推动儿童的道德发展。在研究中,王教授借助著名的柯尔伯格理论,按照道德两难情境中儿童道德推理能力发展的基本原理与路径,分别对处于柯尔伯格发展阶段的“前习俗”与“习俗”阶段的120名参加研究的被试儿童进行了实验与分析。她的实验表明,错误搭配手势在儿童两种道德水平的过渡期中起到了支架或桥梁作用。这一“发现”为力图提高儿童道德发展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和实践中的家长与教师们提供了新的实践视角。
(3)公民教育与中国选择。
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的金生鋐教授与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的檀传宝教授等,则以大陆学者的视角为我们展示和表达了中国掌者在公民教育及其在中国语境中的本土化这一重要命题的观点与声音。
金生铉教授的演讲主题是《我们为什么需要公民教育?》。他指出,长期以来,公民教育在中国一直没有被广泛地意识到和接受,公共教育体系没有将培养拥有权利、自由与责任的理性公民作为其培养目标,公民教育的系统实践也远未实施和展开。因而,他提出了全球化时代公民教育的适切性问题。他提出公民教育的使命在于公民公共品格与品质的培养、发展和促进方面,公共教育应该按照公共精神、公民美德、公共理性与公民能力等来构建自身的目标与内容。
檀传宝教授则在其提交的《如何理解公民教育?——个中国学者基于中国背景的三点思考》的论文中指出,公民教育是—个老概念,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依据不同社会的具体实际如何理解和实施公民教育则是—个新问题。基于中国大陆的社会背景,他认为公民教育是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中国大陆需要勇敢破除对于公民教育的政治禁忌;各国公民教育都应当具有各自社会与文化的特质,中国公民教育应当反对简单的“拿来主义”;学校公民教育应与和谐社会的公民生活建设同步,应当反对狭隘的公民教育课程理念。
新时代背景下的公民身份认同的转型、公民教育与品格教育等主题的“复兴”等,是当代西方公民与道德教育领域中的热点,同时也是西方德育理论“全球化”进程中的“主力”,而道德发展理论与美德规划的巨大影响就是其中的重要例证。客观地来看,这些理论也的确为上个世纪道德教育领域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和创造性的贡献,而对这些理论的讨论热情也一直延续到现在。但从本次大会讨论的热点与重点来看,显然这种关注不应仅仅局限于理论探讨,而应该积饭地转向教育教学的实践领域.主动地参与实践,并为具体语境与实践中出现的、与理论相冲突的现实问题出谋划策。
儿童道德论文范文6
【论文关键词】互惠;价值观;道德培养
近几年.随着素质教育的实施,德育工作被置于突出地位,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如果要使学校德育、家庭德育、社会德育形成一种合力.共同致力于儿童德育工作,需要教育工作者研究具体工作的具体做法。要使道德教育始终要体现其价值性,就必须在具体环节上注重互惠原则的作用。互惠原则保证个体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中以社会接受的方式与他人进行社会交往的过程中,使个人受益,双方受益。它表明一个人在不损害他人同等权利的适当范围内,与人交往时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自身的权利,需要或责任与义务。其价值体现在儿童道德培养的各个环节中。
一儿童的道德养成
儿童在学龄前期的道德培养主要受家庭环境的影响。上学后主要是学校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受到社会大环境的熏陶。但学校、家庭、社环境对儿童的道德教育并不是孤立的,它们相互作用、交互渗透、共同作用于儿童的道德培养和发展。
1.家庭道德环境
家庭为儿童的成长提供了必要的经济条件,最大限度地给予儿童感情上的依托。这种物质条件和精神依赖为儿童及青少年品德形成提供心理上必需的安全感和依恋感。儿童在入学以前就在家庭环境中获得了一些基本的伦理道德观念及行为模式.这些先导性的认知成为儿童在学校系统接受德育的基础并形成最初的认知。家庭道德的培养无论是作为先导性的基础作用还是作为物质情感上的依托,都不是社会、学校环境所能提供的。
家庭环境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对学校德育具有互补性。这主要是就德育内容而言的。家庭是一定文化的积淀之地,因而也是一定文化的传承者。由于家庭人际关系最具人伦的基础特征,所以家庭环境同时又是人伦文化的传递和创造基地。学校德育较系统、规范,从大处着眼.礼节性强,而家庭环境中的孩子是处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细部的境地.具有具体、生动、现实性强的特征,因此有家庭德育重具体应用,学校德育重一般理论之说,两者相得益彰,则可能形成良性循环。
2.学校道德环境
学校可以通过把价值观教育和日常的学科教育整合在一起,从而有机会参与到有意义的道德和社会教育中。学校德育主要是学校根据德育大纲要求,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的影响,使一定的社会思想和道德内化为个体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的教育。学校是文化的系统和文化传播者,因此,学校要成为一个具有新质的角色,即,主动、自觉地将社会文化影响源转化为德育影响的中间人和建设者,教会学生鉴别、选择.对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和先进的社会文明做出正确的评判、解释等。学校也是先进道德的讲坛和舆论阵地,可以辐射或影响于社会。学校德育活动既可以对社会进行正面的价值导向,也对学生的道德价值判断产生积极引导。同时,学校作为媒介,要主动地将个体道德成长的社会环境中最能动的力量和其他社会环境联系起来,组合各种正面影响形成合力,营造学校德育的良好环境。
3.社会道德环境
社会环境对个体道德形成的影响不仅通过环境本身的直接辐射来实现,它同时形成了学枝德育的环境。一定时期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家庭等对德育的影响很深刻。在校外,社会环境无论是整个社会文化、社会风气或是家庭氛围.都对德育的效果起强化或弱化的作用;在校内。在社会环境和校园环境影响下形成的校园文化同样对德育效果起到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同时,社会对青少年道德的培养离不开政府行为的参与。实践证明.政府行为的作用对德育社会环境的调控和改造是十分重要和必需的。社会、家庭、学校本是各自独立的运行系统,要使其德育影响在方向上趋同,力量上整合.就必须有粘合机制存在.而粘合机制无非是在舆论导向上发展其德育自觉整合的内驱力和机制上的连接,以形成其运作形式。要实现这两点,在目前的中国社会只能依靠政府力量。
二、互惠的价值意义
互惠是儿童早期道德养成过程中表现出的价值定位。互惠原则是个体在特定的社会情景中以社会认可的方式与他人进行社会交往的过程中,使个人受益,双方受益,或者主要是使他人受益的行为准则,即.个体在不损害他人同等权利的适当范围内与人交往时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自身的权利、需要或责任与义务。本文所讨论的互惠是体现为公平,相互尊重,利益均等的正向价值。
1.公平价值
公平即公正、平等。从伦理学的角度讲,公平还有正义的意义,指在社会交往中.个体得到他应该得到的东西,不能得到他不应该得到的东西。这是很久以来理论学、社会行为学、法理学等学科一直关注的问题,也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正向价值所倡导、追求的人类社会价值。一般意义上讲.如果一个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有序,文化气氛活跃,人民安居乐业.我们就认为这种社会是正义的、人道的。人与人相互之间的利益是公平的.当一个社会秩序混乱,政治黑暗。人民会发出正义的呼声来拯救人民.希望正义的力量恢复社会秩序,公正的价值就体现在其中.这是从古至今人类公认的价值取向。
2.相互尊重
互惠的价值基础——相互尊重,这是互惠原则中最重要的道德准则。相互尊重和互惠的关系很明显.只有相互尊重,才能实现互惠的正向价值,同样,只有个体自身获得尊重和认可时,才会自愿地去尊重和承认他人的权益和人格。哲人曾经说过:人类本质里最深远的驱策力就是——希望具有重要性,人类本质里最殷切的需要是——渴望被肯定。人的这种本质自出生就表现出来,尤其在儿童身上表现最明显,例如.儿童总是通过自我表现来吸引他人或长辈的注意力。个人的需要和价值得到满足和尊重,这是人类要求互惠的目的,也是人们相互交往中,互惠价值作用的结果。
三、互惠在儿童德育中的体现和教育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