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范文1
关键词:勘察工作 前期勘察 雷击灾害风险 风险评估
中图分类号:P4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1(b)-0-01
雷击防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建筑、电子信息等多个领域的知识,由于人才的缺乏,很多从事防雷击工程设计的人员往往在这方面却较为缺乏,对防雷减灾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由于以往对雷击灾害风险评估工作重视不够,导致工程项目在防雷装置设计和施工中受到较大影响,甚至造成严重的雷击事故,因此,加强对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视程度,科学合理的开展好雷击风险评估工作意义重大。
1 雷击灾害风险评估前期勘察工作的意义
雷击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是雷击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为雷击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基础,也是进行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的依据。根据中国气象局8号令和11号令的要求,雷击风险评估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程,雷击灾害评估的根本目的是对雷击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建筑物损害程度和遭到雷击的风险因子进行科学的评估,包括防雷工程的规划、设计,对现场的地质情况及气候条件等环境进行必要的勘察和测绘,为风险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真实的、准确的依据。高质量的雷击灾害风险前期勘察报告,能够为防雷工程提供准确的参考,保证各项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防雷工程前期勘察的内容
2.1 勘察收集防护区域的基本资料
在资料中,包括勘察建筑物的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建筑的特点等,通过这些资料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出建筑物周边的环境特点。这些资料可以由被评估单位提供,如果提供的资料不充分、不全面,也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原始资料的查询和收集。具体应当包括:建筑的总平面图、地形、地貌、交通情况、地物状况以及雷电活动状况等。
2.2 施工区域的地质资料
在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地质地形,这也是决定接地工程难度的重要因素,同时也对雷击概率有着较大的影响,因此要有详细的地质资料作为依据。第一,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土质、岩石的成分比例、周围是否存在金属矿等进行勘察,第二,对于施工区域周围的土壤电阻率进行勘测,如果测量获得的数值较大,则要考虑对测量的范围进行适当的扩展,这样便能够对周围土壤的导电能力有更为全面的了解。第三,通过对于使用年限较长、接地稳定性要求高的工程(如埋地油罐)还应测量土壤酸碱性。第四,对该施工地点曾经是否有过雷击事故进行了解,对发生雷击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做好记录,为防护工作提供参考。
2.3 被保护对象的资料
第一,要了解被保护对象的用途,是作为居住,或者生产,或者是存储,如果不是居住,则要了解具体的生产和存储的物品特性,从生产设备到工艺流程,从存储的原料到商品的成品,都应当有详细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防雷工程体现出更强的针对性和可靠性。当存储的物品带有一定危险性时,则需要按照不同的防雷级别做好相应的防静电措施。雷击风险灾害的评估工作也需要根据不同的保护对象来实现对防雷级别的划分,而且需要根据被保护对象的具置分布以及体积大小来确定详细的数据,对其周围的建筑物高度和防雷设备的安装等问题也要有全面的了解,只有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性才能够保证数据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二,对建筑物本身的楼层高度以及本身的电子信息设备的安装情况进行了解。当前的建筑物中使用了大量的电子信息系统设备,而且有着十分广泛的分布,这些设备的分布状况与雷电电磁脉冲防护设计有着密切的关系,其是确定SPD种类、数量以及安装位置的重要依据。同时需要根据屋面保护设备的分布情况来确定避雷针和避雷带的数量和安装高度。
第三,了解工程相关的设备和人员分布的详细情况,对现场的管道、通信电缆、电力线路的埋设位置、深度、走向等有准确的把握。
3 撰写雷击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雷击灾害风险评估报告是利用勘察中取得数据和资料通过存在各风险因子的估算进行归纳分析得出的雷击风险报告,是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对于雷击灾害风险评估报告来说,不仅要保证其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也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资料,以此来保证其内容的完整性。
在雷击灾害风险评估报告中包含以下基本内容:被评估的防雷工程的概况;该评估区域内的地质条件、大气环境以及雷电分布的特点等,同时也应当包括当地的社会环境和服务设施等全面的描述;在勘察工作进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评估标准和依据;雷电截收面积、雷击次数以及对雷击风险评估计算的数值;不同数据的记录和汇总信息,以及勘察工作的最终结论。
4 结语
雷击灾害风险评估是防雷减灾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否能够获得科学、准确的雷击风险数据对于防雷装置设计、施工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因此雷击灾害风险评估前的勘察工作,必须做到认真、细致,勘察内容全面,勘察数据真实,为防雷减灾系统工作中的设计与施工提供科学依据。
参考文献
[1] 刘杰,朱云凤,田芳,等.浅析雷击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C]//2011年第二十八届中国气象学会年会.2011.
[2] 邓春,林季,严飞,等.基于雷电定位数据的区域雷击灾害风险评估方法探讨[J].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报,2010
(3).
[3] 谢海华,曾山泊,肖稳安.电子信息系统雷灾风险评估方法[J].气象科学,2006(3).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范文2
确岗限权
怀化市按照经办机构不同的内控要求,科学设置岗位,合理调整确定经办岗位权限和职能,严格操作程序和行为规范,严格人员配备和定期轮岗交流,通过确岗限权,增强自我约束和风险控制能力。
施行行政问责
怀化市印发了《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考核实施办法》,施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每年年初与所辖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签订基金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监督检查内容和责任。还进一步加大重点监督项目的细化、量化力度,把基金合规运作和基金安全完整两项重点监督指标纳入行政绩效考核范围,细化为四大块十一项具体指标,明确检查标准和要求,实行量化考核。同时下发了《怀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列出了社会保险基金违规使用18种情形和行为,规定对因监督不力或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使基金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和落实,做到横向覆盖五大险种,纵向延伸到基金征收、支付和结余全过程,确保基金合规运行率和安全完整率100%目标任务实现。
推进电子化监管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范文3
【关键词】电网运行;评估系统;网络拓扑;搜索算法
1引言
近年来,地区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用户负荷需求水平不断创出新高,电网规模也随之不断扩大,直接导致地区电网结构和运行方式更加复杂,对电网安全运行提出更高的要求,给调控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带来巨大挑战。为防止人工进行运行方式评估造成遗漏,开展电网运行安全评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开发一套“电网运行风险评估与辅助决策系统”(下称评估系统),为电网运行安全风险评估及辅助决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2系统技术路线
评估系统采用面向对象技术和模块化思想,基于IEC61970、SVG标准构建电网模型,并实现数据的同步更新及电网运行方式的图形化操作、人机交互等功能。通过深入研究电网运行安全风险有关规程规范及风险评估理论,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风险评估模型,对电网元件和系统的风险水平进行合理的风险分级。基于网络拓扑结构的树搜索法和风险评估模型,快速搜索当前电网的薄弱环节和脆弱节点,对电网运行可能存在的事故风险进行预警,以图形界面的形式友好直观展示出来,同时依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相关规定和导则,构建专家系统规则知识库及启发式规则,运用基于网络拓扑结构的启发式搜索算法,结合电网负载分布情况,对电网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及事故风险恢复供电预案,并提交电网安全运行风险评估及辅助决策报告。
3主要研究内容
(1)收集、分析电网的网架架构、统调及未统调电源、各类用户负荷,电网大、小运行方式等全面数据,研究国家电网、安徽省电力公司、蚌埠供电公司关于电网调度运行安全风险评估相关技术文件和地方规定。(2)研究基于IEC61970CIM模型标准化技术和可复用公共图形标准SVG,设计电网静态模型(设备台帐、物理连接、电网图形)的准实时同步方法,研究IEC104远动通信规约,设计运行数据实时获取方案,达到调度自动化高级应用功能的“即插即用”与少维护,保护资源。(3)研究电网风险评估理论及电网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风险等级指标库,对风险评估指标进行量化分级。(4)量化评估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科学确定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级别,更好地指导开展电网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研究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的量化评估和等级确定的具体方法。(5)研究地区电网运行方式风险评估模型,电网运行方式风险评估主要包括:系统风险指标体系和风险分析模块。系统风险指标体系主要从电网分区、重要用户、电压等级、负荷分布及损失等方面对电网运行风险等级进行划分。风险分析模块,负责对电网运行风险进行分析,给出电网在正常运行方式下某设备故障(停运)后引起风险事故造成的风险级别,该模块分风险辨识和风险估计两个方面。风险辨识主要对正常运行方式下某设备进行预设故障(检修/停运)进行风险评估,结合设备的保护措施,以影响停电区域最小为目标最终确定该设备故障(检修/停运)造成的停电风险事故。风险估计通过对后果进行分析,给出该设备造成风险事故过程中开关变位、二次设备动作信息的情景分析,参照风险指标体系给出事故后果造成的停电区域、减供负荷、重要用户停电等损失分析。风险评估模型根据损失分析结果最终给出该设备故障(检修/停运)引起电网运行风险最高等级及风险报告。(6)研究电网薄弱环节和脆弱节点的快速搜索算法,基于网络拓扑结构和电网负载率分布的安全运行风险管控措施及事故风险分析恢复供电辅助决策方法,研究辅助决策功能设计和实现方案。(7)研究可视化图形操作模拟、人机交互以及自动报告技术。通过模拟环境对一次指令的操作和防误校核,同步基于专家系统、外放式策略库,进行操作所带来的电网状态信息变化判断,启动风险评估与辅助决策,自动生成风险评估报告。
4应用效益
评估系统具有显著的特点:(1)实现电网薄弱环节和脆弱节点的快速搜索、风险定级与辅助决策(预案)的自动化与智能化。(2)提出基于网络拓扑结构和电网负载率分布的恢复供电辅助决策方法。(3)风险辨识过程中引入保护措施进行风险修正,提高风险定级的准确性。评估系统的实现,提高电网运行的智能化水平,为工作人员在日常电网运行中风险控制、应急预案管理、智能方式安排提供多种高效的辅助决策。提升风险评估的完整性与准确性,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同时,为设备检修、电网规划等提供辅助决策信息,挖掘电网元件可靠运行潜力,优化电网运行方式,提升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实现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范文4
一、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1 合法性评估
住房保障政策的合法性评估是住房保障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住房保障政策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合法性评估是整个风险评估体系中最核心的内容,主要体现住房保障政策的合法化程度。不合法的决策,在实施过程中会面临很大的风险。在合法性评估时,主要通过决策主体合法性、决策程序合法性、决策内容合法性三项指标来确定。
――决策主体合法。主要评估决策者对于决策事项是否拥有法律或行政赋予的权限;是否严格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主体的合法性直接影响到政策的合法性,因此,在法定权限内制订住房保障政策是决策者的最基本要求。
――决策程序合法。制定住房保障政策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既是依法行政的制度性要求,也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必备要件。住房保障政策风险评估时要评估政策制定的立项与起草、审查、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决策内容合法。政策的制定主要是为了满足实施的需要,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依据。评估中要分析主要条款有无上位法依据,分析具体内容是否与法律已有之规定相悖,以避免政策与政策之间、政策与法律之间相冲突的局面出现。
2 合理性评估
住房保障政策的合理性评估就是要评估政策内容的设定是否符合本地区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超越了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住房保障政策制定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到政府财政承受能力、居民收入水平和住房状况、群众保障方式意愿等多方面,必须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情况下,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取最为合理的政策,在确保财政支付能力的前提下,满足最多数群众的住房保障需求。
具体操作上,可以将每种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可能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是否符合群众的当前利益、长远利益,是否符合政府的近期规划、长远规划等细化为各项指标,对每个指标逐一评分。通过科学、系统地分析利弊,每项指标中利大于弊的计正分,弊大于利的计负分,最后按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总分,参照分值对照表进行评估,得出拟决策事项是否具有合理性及合理性程度的结论。
3 可行性评估
住房保障政策的可行性评估是指要评估政策内容是否经过充分研究论证,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具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政府重大公共事务,涉及大规模的财政资金使用,进行可行性评估,可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安全性,防止出现政策“叫好不叫座”的现象。
评估中要多途径、多渠道充分听取住房困难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特别是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收集、归纳和整理,依据实际的数据回馈情况,进行数据的分析和各项指标分值的计算、汇总,得出是否可行的结论。
4 安全性评估
住房保障政策的安全性评估是指要评估政策内容对所涉区域、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该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的可能性,是否有相应的风险规避、防范、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是最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源,对这些决策事项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特别是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中,由于政策的新老衔接过程中存在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不一致,可能会引起已经保障群体的不满,引发。
在评估过程中,一方面要对某项决策拟实施地区承受风险的最大能力进行评估。通过分析决策事项将要实施的地区、范围内的政治、经济、社会形势,与特定的标准或最佳惯例进行对照,得出该地区最高能承受哪个等级风险的结论。另一方面要分析政策制定后的社会稳定风险概率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据此评定安全性等级。评定的安全性等级在当地风险承受能力范围之内的,对决策事项先试行,在试行期间运用风险消减对策做好稳定工作,经试行决策运行良好、未出现安全性风险的,可以正式施行;评定的安全性风险等级超出当地风险承受能力的,决策暂缓出台,按风险消减对策改进决策内容,消减安全性风险,取得群众支持后,重新进行评估。
在进行安全性评估的同时,要按照风险消减对策做好预防和消减措施,加强社会稳定风险的防范。风险消减对策就是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的措施。通过安全性评估的实施,对影响稳定的问题的风险源加以客观分析,对症下药提出控制风险和消减风险的对策。
二、风险评估的基本方法
在进行住房保障政策制定前,南通市坚持按照“五步工作法”开展风险评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第一步,全面掌握情况,制定评估方案。
对于确定开展风险评估的项目,要充分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同时要逐一制定评估方案。评估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评估事项、评估重点内容、评估牵头部门和协助部门、评估小组成员、评估实施方法和步骤等。评估重点内容包括:政策的出台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政策是否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策是否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是否兼顾了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项目实施后可能会带来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第二步,收集社情民意,实施重点论证。
政策制定过程中,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政策的反应和心理动态。对争议较大、专业性强的评估事项,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组织相关代表和群众进行听证和论证,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民意性。
第三步,汇总分析论证,形成评估报告。
结合各方面掌握情况,对政策实施的前提、实际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预测和论证分析,特别要对实施政策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作出评估预测,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形成评估报告,得出评估结论。
第四步,运用评估结论,落实维稳措施。
在充分调研、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按照民主
集中制的原则,对制定的政策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决定。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经评估认定可以实施的事项,要落实解决矛盾、维护稳定的具体措施;对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经评估认定暂缓实施、暂不实施的事项,及时研究对策,化解矛盾,等待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容易引发重大矛盾冲突的,经评估认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亟需实施的事项,要提前制定防范处置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涉稳重大事件的发生。防范处置工作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维稳工作考评细则和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而发生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责任查究办法。
第五步,实时关注过程,做好全程监督。
对经过评估已经付诸实施的政策,评估工作班子要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评估,建立评估档案,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三、风险评估的保证措施
为确保风险评估进行的科学性、公正性,防止风险评估流于形式,必须采取一些措施来予以保证。
1 用评估者与决策者分离来保证风险评估的独立性
为避免风险评估流于形式,确保风险评估机制落到实处,评估的实施者与决策的制定者不能合二为一,应成立专门的风险评估机构,负责对一定区域和范围内的住房保障决策事项进行事前的风险评估。这个专门的评估机构既可以是不承担行政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从监察、、法制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评估者与决策者分离的最大好处就是以评估的系统化、专业化水平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防止公共权力通过决策环节侵蚀公共利益进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2 用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来保证评估人员的责任心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范文5
关键词 污染场地,现场清挖
Abstract: this article with a organic pollution sites chongqing soil field clear dig as an example, the clear dig the preparation before, the clear dig process of different management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Angle, to the pollution of soil clear dig on targeted studied and discussed.
Keywords: pollution sites, the clear cut
中图分类号:[TE9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许多工业企业以搬迁、倒闭、破产、异地迁建等形式搬出主城区,遗留下来的原工厂场地通常存在着或轻或重的污染。根据《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必须对污染场地做一系列的治理措施,包括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场地治理、场地验收等。以近期重庆某有机污染场地的治理工程为例,在三期风险评估报告的基础上,针对其污染场地治理过程中的清挖环节,从清挖前的准备一直到清挖的质量控制等内容的管理和技术要求进行初步研究。
1 清挖前的准备
1.1 清理作业面的布置
(1)进场道路和作业道路
通过对三期风险评估报告的分析和制定总体工程方案的工作基础上,已经确定了极高风险污染土壤和较高风险污染土壤在厂区中的相应范围。由于重度污染场地分布于中度污染场地范围内,因此如果重度污染场地周围没有进出场道路,应修筑相应的简易通道,道路宽度以方便清挖机械、运输车辆及操作人员进出为宜;若周边有进出场道路,应检查道路状况,根据道路现状及工程要求进行修补、加固或加宽。
为了保证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场地上清除覆盖的植被,拆除覆盖的墙壁、建筑物或其它障碍物,以保证随后所需工作面场地的形成,便于技术设备的安装和清运作业的进行。为了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进而导致各类事故发生,需要在作业现场的周边区域设置简易围栏。一旦有作业区距离居民区较近的情况,应根据需要设置简易围墙。
(2)作业面内功能区划分
污染场地清挖作业面的主要区域分为:主要作业区、工具堆放区、剥离物临时堆存区、休息和办公区等。
在主要作业区开展所有污染土壤的清理、临时堆放、装卸等相关活动。在主要作业区就近应设置基本工具的贮存室,保证重要的工器具在雨天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完好存放。
针对剥离后的污染场地土壤上层覆盖物,在厂区中划定一定范围作为暂时堆放区,保证对污染土壤的清挖和运输作业不造成影响,以待后期根据场地开发项目建设要求进行统一处理。
在污染土壤以外的就近场地搭建临时办公和人员休息设施,该设施为成型可方便转移的钢板屋。办公设施应位于作业区临近且道路通畅,便于对清挖等现场作业进行管理。
对作业现场各功能区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警示标志,禁止标志等。
(3)作业边界的设置
根据风评报告中极高风险和较高风险污染土壤的区域范围,同时考察实际现场情况,设计规范的作业面,划定清挖边界。并在作业面边界设置作业界限标志,同时在醒目位置设置作业警示及交通指示标识。主要作业区周边应设置简易形式的围栏。
(4)紧急避险专用通道
为防止由于暴雨等自然因素导致的污染扩散和污染范围加大,或产生滑坡等事故,必须在作业场内规划一定的紧急避险专用通道。通道应保证在各种意外情况发生时均不被损坏和阻塞,确保进行应急处理的设施、器材及人员能够通达。
(5)暂设
办公用房:供现场会议召开、现场事务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所用。配备有电话、传真机及办公家具等必要设施。
休息室:供现场工作人员临时休息所用。
临时食堂:现场工作人员集中就餐地点,避免就餐环境受污染,对人员造成危害。
器材室:勘测设备、应急设备等设备器材的存放地点。
(6)施工电源
按预测的施工、照明、办公等用电功率考虑,就近引入380/220V电源。采用电缆方式按规范铺设,引至暂设附近。设置临时配电箱。
暂设用电均使用220V电源。破碎用风稿空压机等临时380V用电从临时配电箱引临时线至用电器。引用电电缆及布设方式必须考虑用电安全,确保不发生任何电力事故。
(7)现场用水
洗车用水必须设有专门的管线,其他用水可采用水箱贮存方式解决。包括临时食堂用水、洗手、饮用等用水。
(8)作业面的环境保护
沿作业区上边界线(考虑坡度),挖筑导水沟渠,在暴雨时将作业区上部的雨水导流至两侧流下,避免雨水冲刷作业区后外流而造成的污染水扩散。
1.2 清理装备的准备
破碎机械:用于大块混凝土等破碎。包括风稿、空压机等。
挖掘机械:用于土壤表层覆盖物的玻璃及污染土壤的清挖。
推土机械:用于土壤表层覆盖物的剥离及污染土壤的推传。
运输机械:用于污染土壤的场内运输和场外运输。
其它装备:集水容器、包装桶、包装袋等。
1.3 个人防护装备的准备
对于极高风险污染土壤的清挖,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标准进行个人防护。
按极高风险污染土壤和较高风险污染土壤作业分2级配置防护服、防护装备、劳保服等。
1.4土壤上层覆盖物的剥离
由于污染场地土壤上层有覆盖物,直接影响污染土壤的清挖及运输,必须对其进行剥离,同时可能还存在尚未完全拆除的混凝土建筑基础,必须对其进行破碎剥离。该过程中剥离的所有废物,统一暂存于场地划分好的暂存区域内。后端处置需要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根据场地用途在建设项目施工前进行处理。
覆盖物剥离方式有两种:
① 针对深度≤2m的覆盖物,如距离暂存场地较近,可采取推土机直接推送的方式进行剥离,如距离暂存场地较远,可采取推土机推传的方式进行剥离。
② 针对深度>2m的覆盖物,如距离暂存场地较近,可采取挖掘机挖掘联合推土机推送,如距离暂存场地较远,可采取挖掘机挖掘联合车辆短途场内运输的方式。
同时,污染场地中可能存在还未彻底拆除的建筑基础或未彻底破碎的大型石块,需要增加工作量对其进行彻底破碎。
2 清挖
2.1 土壤污染物空间分布
(1)1区污染空间分布
二噁英的分布在水平方向主要在盐泥堆放区以及垃圾堆放区的西部,高浓度区仅为盐泥堆放区;在垂直方向盐泥下部的土壤中二噁英的浓度下雨修复指导值。四氯化碳和氯仿哎分布上具有较高的相关性,水平方向上遍布于1区的中部和西部区域;在垂直方向表层、中层和接近基岩的深层均有分布,但分布不均匀,表层、中层和底层土壤都有较高和较低值。
以风险10E-5为基准值计算的需要清理的土壤范围及深度如图1-1所示,其中粉色边界区域为较高风险污染土壤范围,红色边界区域为极高风险污染土壤范围。
图1-11区污染土壤分布图
(2)2区和4区污染空间分布
根据风评报告结果分析,二区和四区污染物浓度比较高的物质主要是有机氯化物,包括:六氯乙烷、五氯乙烷、六氯丁二烯、六氯苯、五氯苯、二噁英、六六六、四氯乙烯、四氯化碳和氯仿等污染物。其中2、4区的三处白色物质对基处事污染最为严重的区域。
以风险10E-5为基准值计算的需要清理的土壤范围及深度如图1-2所示,其中粉色边界区域为较高风险污染土壤范围,红色边界区域为极高风险污染土壤范围。
图1-22区、4区污染土壤分布图
(3)3、5、6、7区污染空间分布
根据风评报告结果分析,在3、5、6、7区范围内,3区的六氯苯分别有一定程度的污染,成点状孤立分布。以风险10E-5为基准值计算的需要清理的土壤范围及深度如图1-3所示,其中粉色边界区域为较高风险污染土壤范围,红色边界区域为极高风险污染土壤范围。
图1-33区、6区区污染土壤分布图
2.2 污染土壤清挖
由风险评估结论及对现场勘察确定的污染土壤清挖范围如下:
极高风险污染土壤清挖范围
图1-4极高风险污染土壤分布图
极高风险污染土壤主要是重污染场地内白色/黄色物质堆放区和白色的盐泥,一部分分布在东厂区盐泥等工业垃圾堆放区(1区)3000m3,约1193.4m2;另一部分东厂区原六六六、四氯化碳与氯化石蜡生产区(2区、4区)1200m3,约195.7m2,共计4200m3,总占地约1390m2。清挖污染土壤区域边界如图2所示,清挖前起始面标高由现场测量确定。根据风评报告中分析结论,清挖五个地块中受污染土壤,清挖深度分别如图2-4所示,由左至右分别为2m、3m、2m、1m、1.5m。
为保证清挖质量,在实际清挖量为计划清挖总量的50%、75%、100%时,分别进行采样监测,保证土壤中污染物的监测浓度达到较高风险水平,即低于风险水平以10E-5为基准时计算出修复指导值,如在完成计划清挖量后仍有部分土壤具有极高风险水平,则需要进行补充清挖。
极高风险污染土壤清挖过程中,现场人员必须进行严格防护,场内备有人员伤害应急处理器材及必要的设施。预计极高风险污染土壤清挖总量为4200m3。
较高风险污染土壤清挖范围
① 1区较高风险污染土壤的清挖
1区较高风险污染土壤分布在东厂区盐泥等工业垃圾堆放区(1区),污染土壤清挖约5000m3,清挖污染土壤区域边界,清挖前起始面标高由现场测量确定。
② 2区、4区及6区污染物清挖范围
2区、4区分别分布在厂区原六六六、四氯化碳与氯化石蜡生产区24600m3,还有少量在西厂区原盐泥处理区(6区)2185m3。清挖污染土壤区域,给出相应深度对每块土壤进行清挖,清挖前起始面标高由现场测量确定。
为保证清挖质量,在实际清挖量为计划清挖总量的50%、75%、100%时,分别进行采样监测,保证土壤中污染物的监测浓度达到较高风险水平,即低于风险水平以10E-5为基准时计算出修复指导值,如在完成计划清挖量后仍有部分土壤具有较高风险水平,则需要进行补充清挖。
清挖作业
在确定为清挖地块后,应以GPS测定的坐标确定四角点,再用皮尺进行复核。经四角联直线确定边界。一些地块表面凸凹不平,清挖深度的起始面难于确定。这样的地块表面采用平均法确定原始标高。在地块中选取相互间隔5米以上的10个最高点和10个最低点,进行标高实测。然后取20个的标高平均值作为地块表面原始基本标高。再根据采样点的起始标高进行适当的修正,最后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代表共同确定该场地的原始标高。
清挖机械采用挖掘机,清挖出土壤应直接装上自卸车。在特殊情况下允许临时堆放,堆放应以污染土不扩散和当日清理完毕为要求。
清挖前应保清挖现场不过多起尘,可适当洒水。
根据已经确定了的各级别污染土壤的污染界面划定清理界限,用挖掘机按照规定的清挖深度由里到外依次进行清挖,设定好挖掘机的每次作业定位。
如遇个别挖掘机不能挖到的坑底死角,可考虑人工方式补充挖掘集中后再由挖掘机进行清挖。
若遇有个别少量积水的区块,应用工具将积水收集装入容器内集中管理。后通过相应监测,确定属一般污染水可与洗车用水一同处理。如监测为污染严重的污水,则应装车送至专门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在清挖过程中发现异常状态的土,如深颜色等,应不受边界和确定清挖深度限制,直至清挖干净为止。
在清挖过程中发现疑似危险废物或高浓度污染物时,应立即停止挖掘作业。由操作人员身着重点防护装备挖掘,可将其装入准备好的包装桶内,单独装车运输。
清挖过程中的监测
对于两种污染程度的土壤进行清挖的过程中,每个地块在完成计划清挖总量的50%、75%、100%时进行监测,以确定土壤的污染程度。如完成100%完成清挖时污染物浓度仍大于修复指导值(以风险水平10E-5为基准),必须进行补充清挖,直至最终监测浓度小于修复指导值。
监测采样按下列要求进行:
将清挖后表面划分为36m2的网格,每个网格中心在0~200mm深度取1个200g左右的土样,将地块上所取的土样全部均匀混合后分成3份,按4分法弃取得到3个分析样,进行制样分析。以3个样品的平均值作为报告值。
2.3 装载及后期相关要求
(1)装载作业
由挖掘机将污染土壤直接装车。每车不得装得过满,以免途中撒落。待装满之后,应立即驶离装车位,在划定的区域将已装载的污染土壤表面用帆布进行覆盖,并与车体捆绑牢固。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现场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2)工程防护
明确在污染土壤清理作业现场,防渗、防雨、防洪等工程防护措施的施工要求。
① 防范无关人员接触污染土壤
污染土壤的清挖作业区和场内运输路线为危险控制区域,应在在醒目位置设置规定的警示标示,避免无关人员接近和进入清理区而受到伤害。安排专人负责现场人员出入管理,全范围进行实时巡查。
② 防洪(导流)
应根据现场地势、可能存在的积水区域以及作业季节的最大降雨量,在清理作业面上坡向和两边沿设置防洪导流系统(防洪沟渠等),以防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雨水进入作业面,淤积污染土壤污染后流向地势较低的轻污染区域。
③ 防塌方
应根据作业区的水文地质资料,制定相应的防塌方措施。在清理作业过程中,对于下挖式作业,应规定一定得清挖角度,使清挖坑边缘及运输道路侧面保持一定得坡度,对于少数情况可进行一定程度的防护性支撑。
(3)清理设备及用具的清洗
对于应于使用后清洗的设备、工具,应制订专门的操作规程,明确清理设备及清理用具的清洗方法、清洗水的使用及处理,清洗时应注意的事项等。
(4)应急
建立现场应急小组,制订清理过程的意外事故应急方案,应配备通讯设备、应急防护设施及工具、器材等。
① 人身伤害的事故应急
吸入的应急救护
应先将暴露人员移到空气流通处,如呼吸停止,应施予人工呼吸。之后保持患者的温暖和休息,立即送往医院就医。
皮肤接触的应急救护
应立刻用肥皂或中性清洁剂和水清洗。若渗透入衣服,应立即脱掉衣服,以肥皂或中性清洁剂及水清洗皮肤,立即送往医院就医。
眼睛接触的应急救护
现场应设置洗眼器,一点发生事故,立刻撑开眼皮,以大量的水冲洗眼睛之后,立即就医。
机械损伤
由于大型机械使用不当、或在包装搬运等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操作人员发生外伤事件保持镇静,迅速脱离危险区,并检查伤处。注意坚决不能让高浓度有机污染物接触伤口。伤口严重者先用备用急救设施控制伤势后,立即送至附近大型医院救治。
② 暂舍或工程机械意外火灾
首先应自备的消防设备(通常是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进行紧急自救,急救人员必须穿戴B级防护服(包括:全面罩型呼吸器、防化服、连裤工作服、防溅服(一至两套)、防化手套、外部(钢制靴尖及靴底)防化靴)。若火情严重,难以自救,则在自救同时求救当地火警。
③ 暴雨事故应急
对于在最大降雨量时无法充分排水的相关区域,应调派挖掘机等机械进行水路疏通,再由人员进行辅助疏通。
2.4 现场工程质量和工程量验收
每块清挖地块完工后,由监理代表组织业主单位、设计单位代表共同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范文6
第一条 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相邻区域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合作,共同防范、互通信息,协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增强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知识和意识。
第二章 风险控制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前款所指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或者突击检查,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 并可以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第三章 应急准备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
环境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及时公布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收集系统,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确定应急值守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从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具备条件的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环境应急专家库。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配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提高重点流域区域水、大气突发环境事件预警能力。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发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提供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现场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第二十四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
第二十六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应急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二十八条 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 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停止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章 事后恢复
第三十条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并依法向有关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事件调查,查清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推动环境恢复工作。
第六章 信息公开
第三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的方式公开本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以及落实整改要求情况等环境信息。
第三十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认真研判事件影响和等级,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信息建议。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环境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级别,以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应急处置概况等信息。
第七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已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事业单位未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第三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五)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第八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