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违拆违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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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范文1

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拆违控违大会精神,今年以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拆违控违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拆违控违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年度“拆违百日行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拆违百日行动”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严防严控新建违法建设,积极拆除历史违法建筑”这一目标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拆除一批违法建筑,以拆促控,继续营造强大的拆违控违工作氛围。“拆违百日行动”的重点:

1.拆除我县江、江、江流域沿岸的违法建筑,为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拆除违法占用耕地的建(构)筑物,为全县违法土地整改复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进一步加大农房建设和修缮的管理工作力度,拆除超高超面积、附房加层等违法建筑,坚决遏制未批先建、突击抢建等违法行为。

二、“拆违百日行动”工作步骤

本轮“拆违百日行动”从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分“调查摸底”、“集中拆除”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实施。

1.调查摸底阶段(月日至月日)

各镇街(场、园区和管委会)要对辖区内拆违控违总体形势进行分析研究,要根据本轮拆违百日行动的三个工作重点,结合辖区内新违控制情况和群众举报情况,进行专题调查,扣清底子,确定拆除对象,排出拆违计划,制定详细方案,完善法定程序。确定的对象和制定的方案于月日前报送县督违办,需要各项保障支持的,应在上报的方案中注明,以便统一协调。

2.集中拆除阶段(月日至月日)

以“现场会”为载体,各责任单位要根据集中整治的方案和计划。以“联动机制”为保障,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集中拆违整治行动,确保0%拆除新建违法建筑,0%拆除本轮“拆违百日行动”所明确的重点违法建筑。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深入拆违一线,完善法定程序、组织协调力量、保障强拆现场等各方面给予全力支持。要以集中强拆为后盾,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加大助拆帮拆力度,积极督促违建当事人自拆。集中拆违整治的同时,要重视群众举报违建的查处,做到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大即查即拆工作力度,降低群众损失,减少矛盾对抗,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树立依法行政的公信力。

3.巩固提高阶段(月日至月日)

对项目征迁、农村住房建设改造等重点区域,各责任单位对本轮“拆违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检查。要以“拆除一处、巩固一片”为原则。以及国庆长假等重点时段,加大巡查防控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拆违控违工作成果,始终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确保0%拆除新建违法建筑这一年度目标任务的实现。拆违百日行动”工作总结以及拆除的违法建筑档案于月30日前报送县督违办,县督查违法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组成检查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档案逐一赴实地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将通报全县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拆违百日行动”工作要求

1.夯实基础。及时调整和完善村、社区巡查防控网络队伍,各镇街要进一步夯实拆违控违工作的基层基础。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要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及时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拆违控违奖惩措施,促使基层干部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管控的第一责任,真正实现违法建设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2.加强配合。做到力量联合,镇街之间要充分运用联动机制。整治行动同步推进。要继续加大镇街、部门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力度,逐步形成对违法建设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县督违办要充分运用协调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共同保障集中拆违整治行动安全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加大对重大违法建设个案的督查力度,以点带面,推进“拆违百日行动”工作开展。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范文2

2018年,区查违办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查违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控制源头、快速处置、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依法追责”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队伍形象、加大查处力度,查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办的查违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取得工作成效。

(一)查违控违案件处置情况

今年受理市长热线、市数字城管、市作风办、区作风办等各类投诉件 482起,全部按时回复并进行了有效处置。通过定期巡查、整改、自拆与集中强制拆除等方式,我办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构(筑)物324处,面积约115861.5平方米。新增违法建184处,面积约20027.5平方米,

(二)存量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四年行动计划工作情况

按照市查违办《关于城区存量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四年行动计划》,2016年对城区105平方里存量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存量违法建设5108处,面积754906平方米。根据郴州市查违的实际情况,2018年重新对城区59.6平方里内存量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分类认定共1640处,面积217683.6平方米,其中:立即拆除248处,面积46601平方米;暂缓拆除898处,面积100798平方米;处罚后补办手续494处,面积70284.6平方米。目前已经拆除76处,面积3356平方米。市城区主次干道专项整治任务168处,已经拆除整改109处,面积13448平方米。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重视查违网络建设,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管理范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的查违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查违控违工作全覆盖。明确了责任领导,明确了专门班子,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了巡查上报,形成了社区(村)镇(街道)区查违办市查违办一条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链。

(二)多措并举,控拆到位

一是加大巡查防控力度,坚持日常巡查不放松,采取划片分区,责任到人等方式,坚持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不给违法建房户留有任何时间空档。

二是加大行政强拆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强制拆除工作,对不听劝阻,顶风抢建行为,组织力量强制拆除。对商业小区开展30次专项拆违整治行动,在保利苏仙林语、碧桂园等小区组织12次违建业主集中座谈会宣传违建法律法规。

三是加大重点项目拆违清障力度。为顺利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我办积极加强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介入、主动作为,对东关隧道、城东新区开发建设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大拆违工作力度,做到拆建结合,美化环境,确保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今年以来,共巡查600多次,控违覆盖率达100%,巡查发现新增违法建设 184 处,现场处置 184 起,按照“零增长”目标做好控违工作。

(三)营造氛围,宣传到位

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执法巡逻车广播宣传《城乡规划法》,在各小区内悬挂查违宣传标语横幅67条,今年还印制了1万份《违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单》,对违建户细致地宣讲违法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禁止违法建设行为。

针对违法建设行为,一是坚持疏导先行,攻心为上。改变一味强拆的做法,拆违行动前,镇、街道人员提前上门做好法律政策宣讲,向违建户主发放自行拆除通知书,预留充足时间清理财物,取得违建户主的理解和支持,使不少违建户能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自拆,配合强拆,形成强大的自拆强拆氛围,以点带面,打开工作局面。二是坚持一个标准,保持公正执法。所有违法建设一律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即查即拆,不搞任何特殊照顾,不搞变相执法,做到以人为本,人性执法。

(四)长效管理,保障到位

一是落实属地监管机制。区查违办与镇、街道各签订了查违控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把查违、控违、拆违工作列入到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核。二是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完善《大队长、中队长工作职责》、《巡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请销假制度》、《奖惩制度》、《考勤制度》等规范队伍建设的措施,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巡查网络没能有效运转。主要是基层干部思想认识由差距,镇、村、组各级干部对查违工作的重要性不够深刻,查违积极性不高,查违责任落实不到位,查违网络联系不畅。

(二)私房违建有反弹趋势。责任主体单位对辖区内私房抢建违建监管不到位,控制不力。主要体现在城区私房违法加建、抢建、搭棚及重点项目征迁区域范围内的村民个人建房、宅基地拆旧建新等现象任然存在。

(三)商业小区违规装修、改建、扩建情况突出。一是小区别墅违规装修改建行为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扩建、挖掘地下室、封闭露台加层,搭建阳光房。二是小区高层电梯房违规装修,占用消防通道,破坏消防门,楼顶住户利用楼顶造型框架违规封闭公共平台、加建、扩建、搭建阳光棚等情况非常严重,责任主体单位对小区违建行为巡查控管不到位,现场处置不力。

(四)查违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中心城区存量违法建设数量大、涉及面广加上成因复杂,拆除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大量经费保障;由于查违办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各办事处查违经费也未纳入财政预算,无法保障查违拆违工作正常运行,影响了查违办和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五)执法程序不规范。各镇、街道普遍存在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的现象,如:文书内容填写不准确,表达不规范,与法律依据条款不相符。各镇、街道要加强同执法支队、区法制办对接,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

(六)部门联动配合力度不足。相关责任部门之间缺乏积极、有效的沟通、配合、协作机制。执法主体单位主动性不强,工作合力未见成效,各部门要打破部门界限,积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查违拆违,杜绝违建行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巡查控新增。加大日常巡查和现场处置力度,严控私房和商业小区新增违法建设,继续巩固查违成果,在依法拆除存量违法建设的同时,围绕城市建设查违,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查违,围绕群众来电、来访问题查违,围绕各级领导督查督办案件查违,继续保持对各类违法建设的高压势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二)加强存量违法建设拆除力度。我区存量违法建设定性为拆除的1146处(立即拆除248处),目前拆除76处,剩余处1070处未完成,其中苏仙岭街道拆除任务596处,已完成56处;南塔街道拆除任务139处,已完成18处;观山洞街道拆除任务108处,已完成2处。白鹿洞街道拆除任务294处,卜里坪街道拆除任务13处。2019年我办将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对照任务按照计划加快存量违法建设拆除工作进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一年来,我办虽然做了较多的宣传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没有把宣传工作做好做实。2019年我办会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制定一个具体有整体性、前瞻性的宣传工作方案,多层面、多方位、多渠道开展查违控违执法宣传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重点宣传,并且督促镇、街道开展查违控违宣传工作,让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到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深入到群众心中。提高公众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为有效防范和控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范文3

1、从严整治市容市貌。一是最严整治市容秩序。以城市管理工作考评为重点,每月定期组织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并安排机关干部职工上街执勤;每日由一名局领导班子带队,逐街逐店进行地毯式整治,对城区流动摊担、店外经营、人行道停车、“牛皮癣”治理、乱张贴广告等乱象进行治理。加大对城区流动摊担、店外经营、人行道停车的管理,共查处违规摊担、占道经营等1219起,锁定车轮616台、教育放行192台。二是强力整治渣土扬尘。继续实施日夜蹲守制,严格监管车辆运输行为,对违规车辆进行顶格处罚;对渣土消纳场进行了重新选址。

2、成功创建灭蝇达标市。按照我市年初申报,积极创建灭蝇达标市,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和卫生创建活动,多次对近40个责任单位、社区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在9月份创建C级灭蝇达标市省检工作中,以高分通过灭蝇达标市考核。

3、加速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按创国卫标准全面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将于9月底进行预验收,10月进入调试阶段;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已通过预验收,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4、继续开展长浏高速公路互通口、花炮大道、入城口的防违、控违工作,共拆除违法建筑3万余平方米。

5、完成市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做好长沙市城市管理观摩活动及考评迎检工作。一是牵头做好“长沙市城市管理示范社区观摩活动”组织工作。9月10日,“长沙市城市管理示范社区观摩活动在我市举行,长沙市、四区(县)城管局、街道和社区的主要负责人观摩了金沙北路“门前三包”示范街、__首家夜宵摊担市场、淮川新北示范社区,我局的组织及保障工作得到长沙市城管局及全体参加观摩活动领导的高度评价。二是抓好城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为在长沙市城市管理工作月考评中取得佳绩,我局人员加班加点,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场、校园及社区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精细化整治,查扣违规摊担、占道经营1296起,拆除破旧广告招牌615块,处罚乱扔垃圾不文明行为303人次。三是加大渣土扬尘治理力度。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增加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线路洒水降尘次数,及时清洗路面污染,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要求所有渣土运输车辆按要求使用专用牌照,渣土车辆驾驶员传阅《关于货运车辆一年内超载三次吊销营运证》的相关报道(__日报);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企业的违规行为严格执法,共查处车辆带泥污染路面、洒漏飞扬、随意倾倒等渣土案件共169件,查扣违规车辆191台;组织对渣土消纳场进行重新选址。四是规范夜宵市场管理。结合日常巡查情况,会同社区对夜宵市场进行考核,对拟撤销摊主进行初步确认。

(二)做好创建灭蝇达标市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会议。先后召开__市创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标准示范街、淮川街道新北社区创建有害生物防制示范小区招标会、天马路创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标准示范街动员会以及病媒生物防制公司座谈会等,明确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确保落实到位、安全有序。二是组织专业培训。通过开展创国卫业务培训、邀请长沙市疾控中心专家等讲解创卫、除“四害”等专业知识,提高市民除“四害”意识。三是组织灭蝇自查。由爱卫办牵头,组织市疾控中心、相关专业部门及办事处创卫专干等人员对城区灭蝇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重点开展了创建灭蝇达标市工作。四是组织定期检查。按照“每日一检查、每周一评比、每月一总结”的原则,对近40个责任单位、社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在9月省爱卫办检查中,我市以高分顺利通过“创建C级灭蝇达标市”考核,为创国卫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深入推进拆违控违工作。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月调度机制,对相关工作措施、重大工作问题及时调度解决。出台《拆违控违日常督查工作方案》,对各街道办事处每周检查一次,交办工作任务20余个,跟踪整改情况,每月统计汇总,严格扣分。组织在城区入城口、主要路段设置200余处大型墙体宣传标语;在城区入城口4处大型立柱广告上宣传拆违工作。碧桂园、__河中路、项目征拆区、城市建成区做到“零新增”;城市主干道两厢、奥园城市综合体项目、太悦城开发项目、柑子园小区改造项目等基本实现违法建筑“清零”。截至9月底,全市拆违拆旧45.59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7.95%。

(四)积极推进,完善“门前三包”和网格化工作。一是开展第三季度“门前三包”星级门店评比。我局会同社区、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评比和审核,屏显出第三季度“门前三包”三星级门店(单位)172个、不合格门店28个。二是打造金沙北路“门前三包”示范街。我局会同集里街道办事处,将金沙北路打造为“门前三包”示范街,在长沙市城市管理观摩活动中得到一致好评。配合办事处开展8个专业市场的“门前三包”整治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评比,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三是加强网格化考评力度。安排专人进行巡查,从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多方面对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进行考评,将问题解决在一

线,三季度共发现并交办城市管理问题1480个,已整改1265个,整改率80%。(五)切实加强环卫精细化管理。一是提升清扫保洁标准。将清理绿化带内垃圾纳入清扫保洁范围,强化清扫保洁工作;加强对“二清一保”市场化改革中标单位的监管,督促进一步提高清扫保洁作业水平。二是完善“牛皮癣”治理。清除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乡委、政府打造生态之乡、宜居之乡的总体部署,坚持“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条块联动、多管齐下、控新整旧、分类处理、乡村并举、同步推进”的原则,立足治本、狠抓源头,强化责任、创新举措,将“三违”整治工作作为实践党的群众教育路线、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严厉打击新增“三违”,全面遏制“三违”蔓延势头,分类分期逐步清理存量“三违”,促进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做实做强“三违”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实现新增“三违”零增长,存量“三违”逐年消除,重点区域“三违”明显减少,具体实现:

(一)坚决遏制新增“三违”,切实实现零增长;

(二)积极、有效、稳妥地开展存量“三违”整治工作,拆除存量违法建筑;

(三)2016年度执法检查履职到位率100%,违法用地计划整治拆除率100%,全面启动历史违法用地处置;

(四)涉及影响重大工程建设的绿化、鱼塘、假山、堆场等违规种养全部清除。

三、工作重点

1.土地集中连片、动态巡查发现的;

2.影响重大工程建设推进的;

3.影响公共安全的;

4.乡村接合部区域内“村”、“村”、“村”;

5.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底前)1.组建新区“三违”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完成全乡“三违”存量梳理、分类、汇总统计工作,乡政府与村委会、街道居委会签订“三违”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3.制定“三违”整治工作考核方案。(区“三违”整治办牵头,相关部门协助)

4.召开“三违”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二)实施阶段(2016年4至11月)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国土、规划、安办、水利、林业、街道居委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基层“三违”整治工作积极做好指导,特别在整治工作中全力支持,主动帮助解决问题。各村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按时间节点落实“三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三违”整治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制定快速拆除违法建筑的文件或决定。

2.搞好宣传。“三违”整治通告,公布投诉热线,开展多种形式的“三违”整治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声势,造就全年度整治“三违”工作的正气氛围。宣传工作方案由党政办负责,“三违”整治办协助。

3.严控新增“三违”产生。各村、街道居委会要整合一切资源,组织一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构建本辖区全覆盖的巡查发现机制。依托群众自治组织,政府购买服务力量,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果断地。各村、街道居委会组建好工作平台,搞好纵向、横向联勤、联动,建立好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坚决遏制新增“三违”零增长。

4.加速存量“三违”整治。各村、街道居委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依照上报的量,上半年完成40%,第三季度完成40%,第四季度完成20%;各执法部门加大加快立案查处力度,依法尽快完成执法程序,各村、街道居委会对执法程序完毕一个,组织拆除一个。

(三)总结考核(2016年12月)

由“三违”整治办牵头,依照考核方案的内容,对全乡“三违”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全年度考核分三种形式:一是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指导、协调督查与推进;二是七月份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并进行全面分析、阶段性推进;三是十二月份进行年终检查。上述考察情况及时汇总讲评、通报,整体考核结果按照考核方案规定实施奖惩。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识“三违”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违”整治工作是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级领导必须对“三违”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重要意义有充分的认识,思想上高度统一,态度要坚决,工作上齐心协力,提高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全乡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支持“三违”整治工作,严守工作纪律,不得说情,不得干扰。

(二)坚定信心,周密部署,保证“三违”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违”整治工作是一项艰巨工作,但也要看到当前建设和发展给其带来的有利时机,因此各级领导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各职能部门要避免推诿、扯皮,要树立“志在必得、志在必胜”的信念;要率先垂范,以点带面,确立顾全大局的意识;要加强宣传,发动群众,营造“共同参与”的声势;要从实际出发,要周密计划,稳步推进,确保“三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三)整管并举,标本兼治,提高“三违”整治工作的社会效应

“三违”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由于外来人员增加,下岗待岗人员增多,协调管理机制不健全,“三违”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等原因,造成当前“三违”现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因此,在整治“三违”的同时,应积极将“三违”与改造、动迁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坚持堵疏结合,重视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范文5

一、目标任务

通过清理整治,全面制止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行为,查处一批非法交易土地和违法建筑的典型案件,拆除一批严重违反规划的违法建筑,分类处理各种违法建筑,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非法交易土地和违法建筑行为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总指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法院院长

县检察院院长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横水镇党委书记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房管局局长

县城管局局长

县文广局副局长、新闻中心主任

横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清理整治组。

领队:

副组长:

工作人员由县征地拆迁指挥部、城建局、国土局、房管局、城管局、供电公司、公安局及所在地村干部组成。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两违”建筑的调查摸底、现场制止、下发停建通知书、宣传教育、案件办理、依法等工作。

根据强制拆违需要,整合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县建设规划执法大队、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公安消防大队及征地拆迁工作组力量,形成强大合力对严重违法违章建筑实施。

(二)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有关会议准备、综合性文字材料、后勤保障等工作。由征地拆迁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三)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的日常宣传报道、专题报道和新闻曝光等工作。由同志任组长,人员从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县新闻中心等部门抽调。

(四)安全保卫组。主要负责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惩处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人员。由同志任组长,工作人员从县政法委、县公安局等部门抽调。

(五)案件侦办组。主要负责查处违法违章建设中涉嫌构成非法经营、侵占国有和集体土地等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由同志任组长,工作人员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局、县城建局、县人社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抽调。

三、清理整治范围和重点

范围包括:县城规划区内横水镇七个行政村内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清理整治的重点是:

(一)侵占公共用地、政府已收储土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章建筑。

(二)非法买卖、转让、租赁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等方式进行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三)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四)主次干道两侧、城市出入口、重要公共设施及国家机关周边等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和居民生活的违法违章建筑。

(五)严重影响规划红线、绿地、水系、高压线走廊及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的违法违章建筑。

(六)其它被认定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四、工作步骤

整个清理整治工作从2011年11月20日开始至2012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11月20日至11月25日)

1、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周报》、《手机报》等媒体,采用宣传车巡回宣传、通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电视游字广告、电视专题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县上下营造依法建设、违法必究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违法违章建筑对城市建设的严重危害和人居环境的严重破坏,形成声势浩大的控违拆违舆论环境,使清理整治工作决策部署家喻户晓。

2.调查摸底。清理整治工作组负责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逐户进行排查,全面掌握每处(栋)违法违章建筑的详细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调查摸底结果经核查无误后予以公示,并将摸底情况上报指挥部。调查摸底期间,实行组长负责制,除全面准确掌握情况外,要确保不再有新增非法买卖土地行为,不再新增违法违章建筑,不再新增违法开挖地点。

3.自查自纠。参与违法违章建设人员,要主动向有关部门申报,并按规定自觉停止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争取从轻处理。特别是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有关表格,积极配合清理整治工作;对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的,是党员、干部的可免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联合执法,集中处理阶段(11月26日至2012月1月31日)

1、自拆助拆。有违法违章建筑的,要主动自行拆除。对自拆的,依法免于处罚。在下发有关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自拆或自拆确有困难的违法违章建设户,由清理整治工作组组织有关人员帮助拆除,助拆费用由违法违章建设户承担。

2、。集中整合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县建设规划执法大队、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公安消防大队、森林消防大队及征地拆迁工作组力量,形成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在县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坚决依法拆除一批违法违章建筑。按照“六先拆”原则,凡侵占国有及收储土地的违法违章建筑先拆;凡党员领导干部(含非党)在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上顶风抢建的违法违章建筑先拆;凡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妨碍道路及重大项目建设,严重阻碍供电、供水等公共设施管线走向,影响防洪安全,挤占消防通道的违法违章建筑先拆;凡有非法土地交易行为及县城规划区外村民到县城规划区内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先拆;凡下发停建通知后仍在突击抢建、以前被强拆过又在建设的典型违法违章建筑先拆;凡不法商人为获利建设的典型违法违章建筑先拆。通过先拆带动自拆,以点带面,滚动推进。

3、分类处理。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分类,按照坚决拆除一批、没收一批、处罚一批的原则,对违法违章建筑处理到位,使违法违章建设者不能在违法违章行为中得到违法利益,铲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利益基础。

(三)堵疏结合,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2月1日至3月31日)

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县城规划区危旧房改造和农民建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加强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后的巡查监管,坚决防止违法违章建筑反弹。进一步建立健全清理整治违法违章建筑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防微杜渐,使城市建设走上规范有序的正常轨道。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配合,抽调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人员,做到任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整个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联合整治,齐抓共管。横水镇和有关部门要对照自身工作职责,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横水镇党委政府:对县城规划区村组干部进行教育和管理;提供违法违章建筑及非法买卖土地的线索,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详细台帐。

县城建规划执法大队、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监察制止和强制拆违工作;提供违法违章建设的有关证据和法律、法规;扩大宣传,营造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强大声势。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关乡镇和部门的履职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县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

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严肃查处;从严从重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非法买卖土地及参与违法违章建设的行为。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新闻中心: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的宣传报道和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严格审查管理,不得为违法违章建筑提供有关广告服务。

县公安局、县检察院:负责查处涉嫌犯罪的违法用地、违法违章建筑案件,坚决制止、查处、打击各种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维护执法秩序。

县法院:负责依法及时受理、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违法违章建设案件,集中力量依法一批违法违章建筑。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查处占用防火距离,或者挤占、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县公安交管大队:负责查处超限超载和无牌无证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对县内外运送建筑材料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查处县城规划区占用、毁坏林地违法违章建设的行为。

县水保局:负责查处县城规划区内未取得规划用地许可证乱挖山地、破坏表土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

县工信局:负责督促县预拌混凝土供应商严格执行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提供混凝土材料,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县城管局:负责协助城建部门查处县城规划区内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和违法占道建设行为;对私自在户外设置买卖房屋和招租广告进行严厉查处。

县房产局:负责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受理业务,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证作为产权登记的必备条件,一律不得为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房屋产权登记。

县供电公司、县清泉水业公司、县水利局:负责查处私自接电、接水行为;严格执行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理供电和供水手续的规定,不得为违法违章建设户提供接入服务。

县工商局:负责查处利用违法违章建筑从事经营和生产的行为;对无法提供经营和生产场所合法性的一律不得办理有关证件。

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公司:负责查处私接信号、通讯网络的行为;严格执行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通讯网络服务的规定,不得为违法违章建筑提供通讯网络服务。

县局、县维稳办:及时了解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矛盾化解调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严肃纪律,问责问效。

1、严肃工作纪律。全县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这次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中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控违拆违工作,不准做不利于整治非法交易土地和违法建筑的事;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和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非法交易土地和违法建筑户说情、打招呼;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建筑,不准拖全县清理整治工作的后腿。

2、落实经费保障。横水镇及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整治工作经费预算报县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审定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由县财政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整治活动中设备购置、拆迁费、清运费、车辆燃料、人员补助及工作日常开支。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范文6

一、精细管理,加大推进城乡环境建设

(一)以重点项目为示范作用。本着“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均衡发展、突出重点”的原则,海淀区继续深化市容环境建设,在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城市环境中,更加注重细节的完善和提高,努力建设一批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能够反映核心区特色风貌的重点街区,着重开展了重点地区、重点大街等类70个环境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涉及29个街镇。并通过这些街区的示范作用,带动市容环境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是改善进京第一印象区域环境面貌,重点开展京包铁路100米范围内、京石客专和城铁8号线及出站口周边环境整治。二是提升重点区域环境建设水平,开展五道口等7个重点地区和三环路、莲石路等20条重点大街的环境建设工作,创建5条市级达标大街和10条达标大街。三是改善市民生活区域环境,开展16个老旧小区及平房区和8个街巷胡同的环境整治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四是解决薄弱地区环境突出问题,开展10个城乡结合部地区和6个农村地区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村地区环境面貌。以大力开展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满足了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对环境的需求,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推进生态文明村庄建设。

(二)以拆除违法建设为突破口。纵观2012年环境建设,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无论是数量还是项目,都比往年要大、要深、要多、要重。面对艰巨的环境建设任务,海淀区市政市容委以提升环境,拆除违法建设为突破口,全力打好总体战。按照实施三年规划“352工程”安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现了对新生违法建设的发现率和查处率达到100%。2010年至目前,全区共约拆除各类违法建设3964970.7平方米。其中拆除新生违法建设292923.7平方米。

一是严格防范控制,坚决遏制新生违法建设。严控新生违法建设“零容忍”,健全区、街道(乡镇)、居(村)三级防控管理网络,在居(村)设立巡查员、信息员,深化违法建设日常巡查工作。二是强化执行查处,全力拆除既有违法建设。建立“1+2+N”拆违机制(“1”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牵头组织,“2”即城管大力执行拆除任务、公安部门实施强力保障,“N”即规划、国土、交通、市政等多部门配合),形成工作拆违合力,做到对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三是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了区查处违法建设信息平台,将全区地理信息影像地图、建筑物规划审批情况等数据整合纳入数据库,实现相关数据对街镇开放共享;依托平台建立违法建设案件收集、转办、督查机制,实现信息化管理;融合网格管理、视频监控、96310城管热线、96181中关村热线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违法建设,第一时间转办处置。2012年1月以来,共收集违法建设信息1112处。在利用市规划、国土部门遥感卫星监测数据的同时,再租用1颗卫星对全区违法建设进行高频度监测,使新生和已纳入计划拆除的违法建设始终处于动态监控之中。四是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查违控违长效机制。明确查处和强制执行违法建设工作规程、查违工作考核办法及责任追究办法,将查处违建工作纳入街镇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完善财政补贴政策,调动了基层单位查违控违的积极性;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参与查处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精细管理,加大提升城市功能惠及民生

把推进城市环境建设与完善城市功能和改善居民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在着力改善校园周边环境、旅游景区周边环境整治的同时,狠抓了“三个一批带动工程”:一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拆除违法建设、修补破损甬道、绿化补建、完善公共照明等,增加一批停车位缓解停车难;二是继续完善“老楼通气”改造工程和推进热计量改造。按照“老楼通气工作方案” 和供热计量改造工作安排,加快推进一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能源惠民工程,把实事办好。三是加强市政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以提高城市道路完好率、改善道路周边环境为目标,以服务核心区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为重点,继续高效、优质完成一批道路大修、路灯改造等工程建设任务。

三、精细管理,加大市容面貌整治力度

(一)严格考核机制。为强化环境卫生保洁作业质量,海淀区市政市容委建立了严格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实行“日通报、周统计、月排名”制度,建立“每周一检查、每月一拉练,每季一通报”机制。对负有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和作业的责任单位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给环境卫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长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或者在街、镇季度排名中排名倒数第一且分数在85分以下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领导进行追责处理。自实行严格的考核机制以来,海淀环境卫生水平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保洁责任单位责任得到了促进和落实。

(二)加大环卫设施建设。按照《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重视垃圾处理是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关系民生的重要性认识。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垃圾分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一是改造前端收集和中间运输环节,逐步改变落后的垃圾清运方式,使垃圾站点具备分类、压缩、计量、环保和监管功能,提高运输车辆的技术水平和运输效率,减少二次污染。二是加快推进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处理方式多样、综合配套、资源有效利用、环保达标、能力可持续的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系统。三是加强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控,治理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完善垃圾管理工作体系,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发挥市民主体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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