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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分析报告范文1
一、项目资金管理原则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第三方直接支付的管理原则。
二、项目建设的监管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招投标、监理、合同管理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在发放前应报送县财政基建管理部门审核,县财政必须对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的开标、评标等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并参与招投标事项有关的会议。
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应将项目批准文件、项目概算、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施工合同、开工许可证等资料送县财政基建管理部门审核。
项目工程监理。由县财政基建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工程监理的规定,聘请有合格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进行监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有关工程监理报告。
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每月应向县财政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完成投资量、工程形象进度、使用资金量、资金来源等)。
项目竣工决算。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并报县财政基建管理部门审核批复。
三、项目资金的管理
项目资金账户管理。县财政在县建行开设“贷款资金使用专户”,用于监督和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开设“项目收入归集专户”,用于归集建设项目的收费收入,以确保贷款资金本息按期归还和支付;开设“财政偿债资金专户”,用于归集建设项目还贷准备金。
项目资金的支付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用款前,应向县财政提交资金支付申请报告和依据(经县财政基建管理部门审核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监理签字认可的工程计量表等),经县财政审批后开具直接支付给收款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拨款凭证,连同资金支付依据一并向县建行提交,由县建行审核后直接支付。
项目还贷准备金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应将建设项目的收费收入全额解缴县财政开设的“项目收入归集专户”,归集的收费收入在留足支付当年贷款利息后,其余资金全部转入“财政偿债资金专户”用作项目还贷准备金;项目建设期间所缴纳的各种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县财政列支拨入“财政偿债资金专户”用作项目还贷准备金,动用财政偿债资金还贷,必须经县政府分管财政领导批准。
四、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1、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县财政报送反映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的月报、季报、年报、工作进度报告、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实施后的投资效益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上报的各种信息资料要求真实、准确、及时。
工程监理分析报告范文2
[关键词]软件工程 工程监理 监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TU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1-0040-01
一、软件工程质量监理
软件工程质量监理的控制方法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事前控制包括对承包方的工程设计、施工方案与计划进行确认和审查,对工程质量控制体系进行确认与审查,同时要审查工程设备、材料的质量以及施工顺序的合理性;事中控制主要包括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要求建立人员按照验收标准对设备进行检查,同时要对其性能等情况做出记录;事后控制主要体现为验收测试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其中要做到对承建方进行性能、可靠性等测试的监督,对分析报告的提交,当发现质量问题时需要告知整改并监督整改过程,同时将质量验收结果进行三方签字。
二、软件工程成本监理
全过程的软件工程成本监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软件工程的概预算做出审查,其中包括对设计方案本身的使用性以及设备材料选取的合理性进行审查来实现对设计概预算的控制;二是对已完成工作量的审查,其中包括以合同为依据对已经竣工的工作量做出审查以及对已经交付的产品等进行审查,从而为软件工程的项目款支付提供依据;三是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合同谈判阶段是有效进行投资控制的重要阶段,监理方需要对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分析,其中包括工程款、设备材料单价等,从而实现对各个利益主体经济利益的维护;四是重视对工程变更的控制。工程变更方案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审查过程中必须将质量、造价、进度、需求等作为变更的重要依据,避免出现因为不必要的变更而提高工程的成本;五是重视工程款支付签认工作以及严格遵循竣工结算程序。
三、软件工程进度监理
软件工程监理主要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两个部分部分,只有做到二者的结合,才能有效地实现对软件工程进行进度监理的目标与目的。其中事前控制方法包括对软件工程内容、强度、难度、工作量的了解以及对承包方进度计划的审查,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承包方给出的进度计划进行可行性分析与合理性分析;事中控制方法主要包括重视对工程进度的检查与记录,重视进度协调来有效排除制约进度的因素。当实际工程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时需要及时通知承包方采取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要求,如进度落后严重,监理方可提出相应的办法和措施以供参考。同时在软件工程的布线系统、网络系统以及机房系统的建设中,需要重点对其施工顺序做出监理。
四、软件工程合同管理
在软件工程监理体系中,对合同的管理包括审查、调节、监督、处理以及管理。合同是软件工程顺利开展的依据,同时也是保证软件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基础,监理工作中必须将检查和合适合同的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合同规定能够得以履行。在此过程中,监理人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对软件工程合同管理的制度做出拟定,其中包括合同的拟定、会签、修改、协商、签署、审批、保管等重要内容;二是要参与到有关方面与建设单位的合同协商工作中,并在有关条款的拟定中起到协助的作用;三是对合同开展跟踪管理,从而及时了解合同条款的落实情况;四是对软件工程中出现的纠纷等进行公平的协调。
五、软件工程信息管理
软件工程监理中主要的工作方法是控制,而在软件工程监理中实现有效控制的基础是信息,所以信息管理应该是软件工程监理体系中重要的工作内容,并且信息管理的质量也直接影响着软件工程开展的成效。在此过程中,软件工程监理人员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在软件工程监理过程中充分了解和掌握软件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投资目标和进度目标,并及时了解和掌握软件工程开展的执行情况,通过对二者的比对分析来实现有效控制;二是在软件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监理人员需要对工程各个阶段的各类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从而为控制和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三是在软件工程整个生命周期的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必须树立和加强软件控制信息管理的意识,以便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关系来保证软件工程的顺利开展。
六、软件工程组织协调
软件工程项目是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而在此系统中需要涉及到工程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众多利益主体,这些利益主体都具有着自身独立的组织机构、活动目标以及活动方式,在软件工程开展的过程中,这些主体要素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并且也会产生互相制约的作用。为了保证软件工程的顺利开展,就需要让这些利益主体处在相对良好的过程中以便这些利益主体通过协同合作和沟通来实现软件工程的目标,而为了实现这种效果,就需要重视软件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监理方在软件工程监理的过程中需要将公正、公平作为重要的行为原则,在维护各方利益的情况下为其提出的合理要求提供必要的帮助,而对软件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也需要进行公平的分析与处理。
【参考文献】
工程监理分析报告范文3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的统一规划与管理,提高电子政务工程的投资效益,保证电子政务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保密,维护电子政务工程的正运行,根据《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政办发〔〕27号)、《政府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政办发〔〕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汉单位投资额度达到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电子政务工程的规划、立项、评审、政府采购、监理、验收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上级批准的电子政务工程必须备案和验收。
本办法所称的电子政务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用于政务信息化和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资源、信息应用等工程,包括计算机硬件及周边设备、纵向网络、网站、内部局域网、数据库、各类应用平台及系统。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称“县信息化办”)是全县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和运行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的统筹规划、方案审查、过程管理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共建共享、保证适用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五条电子政务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应遵循节约、共享、有效的原则。各建设单位应按要求于每年月底前向县信息化办申报下一年度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计划,并提交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技术方案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县信息化办根据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对各单位申报的电子政务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调研,凡使用县本级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电子政务项目,县信息化办于每年10月底前择优排序后向县财政局申报,县财政局会同县信息化办编制下年度县财政电子政务建设资金细化预算,按照预算审批程序报批;凡使用中央、省、市财政性资金及自筹资金的电子政务项目,县信息化办综合平衡后于每年月底前编制下年度建设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纳入年度预算计划或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的电子政务项目在进入政府采购前,建设方必须编制技术方案报县信息化办评审。评审未通过的项目须重新完善方案后再进行评审。
第八条县信息化办及时牵头组织县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相关专家对电子政务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软件系统应重点评审。
每次电子政务项目评审从县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县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县信息化办负责召集与日管理,专家评审的相关费用在拟建电子政务工程项目资金中按规定列支。
第九条县信息化办根据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经集体研究后,向建设单位下达项目技术方案审查意见。
投资额度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在15个工作日完成技术方案评审,做出评审结论;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技术方案评审期限可适当延长。
第十条电子政务建设方案经审查同意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须书面报县信息化办批准;使用县本级财政性资金的还须向县财政局书面报告,按项目申报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变更额度在合同价款10%以上(含10%)的,应按程序重新申报技术方案,专家评审同意后,再组织政府采购。所有变更项目应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如实报告,并由项目验收组签字认可。
第十一条县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全县性电子政务重点工程建设,专款专用。
第三章项目招标管理
第十二条电子政务工程承建、监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与建设有关的设备、软件、材料,供应商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第十三条承建本县电子政务工程的施工单位,须具有信息产业、保密、公安、国安等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资质等级证书。计算机系统集成商或电信运营商在参加本县电子政务工程商务投标前,必须携带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到县信息化办、县国家保密局备案。凡不具备承建资格或未备案的,一律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第十四条进入政府采购的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须报县信息化办审查,审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审查包括承建单位资质要求审查、设备技术指标一致性审查、合同付款验收条款审查、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审查等。
第四章项目监理
第十五条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一律实行项目监理制;从事电子政务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要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相关资质;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同一工程的建设和监理要由相互独立的机构分别承担,监理单位要先于建设单位介入,没有确立监理单位的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开始建设。监理费用应足额纳入工程预算,专款专用,不能挤占挪用。
第五章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在初步对电子政务工程验收后,向县信息化办提出正式验收申请。信息系统工程,由县信息化办、县国家保密局共同组织验收。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批准建设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竣工报告、监理报告、系统试运行和初步验收报告、用户受训报告、网络及软硬件测试报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八条县信息化办在收到规定的全部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验收工作。对重大电子政务工程,还要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测评认证机构,依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对信息网络、应用系统、信息资源、网络安全保密等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通过验收的电子政务工程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第十九条电子政务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方必须办理财政决算评审,县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办理项目建设资金支付手续。
第二十条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由县财政局依法监督。所有电子政务设备一经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第二十一条县信息化办和县财政局要定期对正式投入使用
一年以上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行用户回访检查,并组织专家评选“优秀电子政务工程”、“优秀承建商”;对于违反本办法的项目建设方,不安排下一年度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计划。
第二十二条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与管理全过程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
工程监理分析报告范文4
关键词:水利水电、施工监理、质量控制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利水电工程迅速增大,工程施工复杂度也逐渐提高,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工程量大、工期长、施工难度大、事故后果严重,因此工程建设监理的任务就显得尤为重要。在监理活动中监理工程师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用科学、严谨、公正的态度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控制,监督施工单位高质量的完成工程任务。
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在工程施工的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就应该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主要是从施工方法和措施的控制、施工人员的质量控制、施工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控制、环境因素的质量控制等五大方面的控制[1]。同时监理工程师还要做好与业主的配合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七通一平”等准备工作,为工程的顺利展开创造良好的条件,还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度,保证工程按计划开工。
2.2施工阶段的监理
(1)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的程序
①运行管理程序。运行管理程序主要指的是业主、监理、施工方之间的管理流程,确保信息准确及时的传递和反馈。
②以监理任务落实为核心制定的外在控制程序。主要包括施工分包队伍审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程序、施工进度控制程序、支付结算控制程序、工程变更、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索赔、信息管理程序、竣工验收等程序[2],作为监理控制程序的关键内容,它们是监理控制程序的衔接和开展顺序的保证。只有做好这些基本控制程序,才能做好监理控制管理。
③监理内部质量体系运行程序。监理内部质量体系运行程序主要包括建设施工各方关系的处理、信息的收集和传递、监理业务处理程序、资料的整理和各岗位人员职责。一个成功的项目管理,必然有一个高效的质量组织体系,同时还要做好组织内部的可控性,抓好横向和纵向的管理,保证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程序的有序进行。
(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心得
①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监理单位是受业主委托,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实行“三控二管”以及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从当前监理工作情况范围来说,侧重点仍然在于施工质量的管理与监控以及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方案的落实。为了较好地做好现场监理工作,我认为监理工程师有一些工作应做在前头,例如配合业主做好施工招标工作,包括选择工程承包商、材料供应商;二是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了解工程的水文地质情况,熟悉施工图纸、并了解设计意图后,方可掌握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质量要求,以及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第三要认真进行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落实。目前,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报审,尤其是施工组织的编写与工程实际情况缺乏针对性、科学性,而去套本本、抄规范或不符合工程实际,而施工进度计划未能运用网络计划技术,难易起到合理的流水作业。第四要认真进行对进场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的核对,尤其要检查或复试进场材料、半成品或预制品的质量。核实其规格、品种、数量及所提供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报告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严禁不合格的材料进场。
②在施工阶段要严格把关,我们在每道工序报验时都是去量测查验。但应首先要求承包商依靠自身的质保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通过自检、互检和专职人员检验后,方可通知监理人员验收,而不是监理员成了施工的“质检员”。同时,我们要按照施工图的要求,结合施工合同规定的标准规范,该紧的紧,该松的松。但对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寿命的内在质量,绝不能留有隐患。因此,监理工程师也应主动地、有目的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旁站和抽查,确保施工质量的有效监控与管理。
③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控制,采用以事前、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的控制方法。重视监理工作的预见性、指导性和计划性,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科学的统计资料分析和计算机目标管理。结合工程进度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调整进度计划的分析报告和意见建议。同时,要敦促现场安全员、质检员和承包商施工员到达施工现场,强化以承包单位自身三检制为基础工程质量检验制度[3]。当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产生矛盾时,一定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追求工程进度,严格确保工程质量。
④此外,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及决算超预算是一种普遍的现象。项目设计工作完成以后,投资额大小已基本确定,当然这个投资额是我们根据设计图纸预测的,是计划值。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可变因素多,要按这个计划值实现项目还必须要在建设的过程对各建设费用进行控制,为此,施工监理应健全投资控制系统,明确投资控制重点,避免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严格经费签证,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验方及支付,对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认真、谨慎,最终保证决算不超预算,这样既保护了业主的利益又维护了施工单位的权益。
3 结束语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因此监理工程师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断丰富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把隐患消除在摇篮中,保证工程项目高质量的完成,使其功能更好的发挥。
参考文献
[1] 魏亚梅. 水利工程的全过程投资控制[J]. 经营管理者. 2010(23)
工程监理分析报告范文5
关键词:建筑;安全;监理;问题
前言
目前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还是相当严峻的。2008年到2009年,全县共发生的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1期,死亡1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1]。这种严峻的形势与我县建筑安全监管体系存在问题不无关系,与参与建设的各责任主体不无关系,与施工环境不良不无关系。建筑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安全监管机构与参与建设的各责任主体通力合作,需要各责任主体之间通力合作,需要工程周边居民的支持,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导致安全隐患。所以我们必须找出各环节的主体存在的问题,然后再对症下药,切实做好我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下面重点探讨目前我县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推动我县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
1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2]
1.1监理人员对所监理工程的了解滞后
很多监理委托业务都是从施工阶段才开始的,且情况往往是,监理人员接受施工监理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掌握和熟悉,尤其是大型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多,没有对监理工程的提前了解是非常不利于监理工作顺利开展的,而且这种情况更加强化了监理单位的发言权从属于业主意见的行业潜规律,对施工企业来说,监理单位的加入,更多的是多了一个工程任务的要求者。
1.2监理人员业务偏向有待改观
监理人员应该是运用其积累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来使工程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运用其技术能力及时发现问题,运用其协调能力及时沟通、解决潜在工程风险,在公正的立场上严格纠正各方的失职行为。
而现实监理业务中,监理人员偏向于在工程纠纷已经发生后被动地扮演沟通协调角色,在沟通协调中又偏向于维护其委托方业主的利益。摈弃技术能力与工程管理能力以及摈弃公正护法职责成为施工监理过程中的一种现象。
1.3监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我国建设监理制度起步较晚(1988年起步),计划经济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建立起就有自身的特点,从事工程监理的从业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知识面窄、素质不高、年龄老化、兼职挂名多、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等问题。
玉龙县的监理工作从2003年才起步,因此,我县工程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同外地州相比,有一定差距,其中最明显的是对工程技术知识的掌握以及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在工程管理中对法规和法律知识的运用不如外周边县市。
1.4监理企业的安全责任得不到有效约束
工程监理企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受业主委托而派生的,虽然,目前法律法规中尚已有关于监理应承担工程安全责任的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第14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工作,并明确提出了安全监理责任;第26条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要对达到一定规模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签字;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违反《安全条例》规定应承担的责任)。但就监理人员来认为,建设单位未委托安全监理业务,于是在施工过程中,部分监理人员发现施工方的失当安全措施时熟视无睹,不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制止,失去排除安全隐患的机会。
1.5监理企业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动力不足
监理企业的监理费用通常采用单一化固定费率取费方式,缺少绩效收入,而且单一化的取费费率又比较小,收益的有限使得其工作热情的发挥有限,且收益方式上的依附性导致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观点的依附性,某些情况下,监理公司要么演变为业主的一个监察部门,行使一些传达业主意图、对施工方进行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单方职责,要么迎合施工企业,赢取个人利益。
1.6监理企业在工程监理中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传统体制下,建设项目由业主自主监管,没有第三方的介入,现行的建设项目监理制度在政府的强制力下得以实施,但是较多业主方还没有真正转变思想,对监理制度存在抵触情绪,认为业主方的最大利益就是自己的意愿能最大化被实现,没有考虑工程建设本身存在可能超出业主方认知能力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被迫把监理任务委托出去后,把监理方的职责定位为自己的职能的派生,如此情况下,监理方只能发挥质量、安全监管和命令传送的作用,而其项目管理智慧机构的角色却无处施展。
1.7实际监理费率很低
由于我县当前的监理内容大都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工作相对较简单,收费水平普遍低于设计和其它咨询服务行业,也远低于国外监理咨询公司的监理取费。我国监理取费率在1.039 %~3.3 %之间。而玉龙县的建设工程无论工程量大小监理取费率仅在1.5%左右徘徊,个别工程的监理费率仅为0.3%,收费低导致监理人员收人过低,难以配置各种专业的高级监理人员,致使监理工作质量处于较低的水平上运行。另外,低收费也使监理企业能够和愿意提供的服务水平越来越低,反之又导致目前监理市场上的压价行为屡禁不止,造成了我县建设监理行业发展恶性循环的局面;另一方面,监理行业中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监理企业越少越容易被市场认为监理企业提供的工程监理服务大同小异,也就容易导致监理市场价格的混乱。
2监理企业的防范措施
2.1摆正位置 做好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监理活动,根据业主的委托,它既可以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也可以是工程建设的某个阶段。不论是参与那个阶段的工程监理, 建设监理单位都要确立地位、摆正位置,才能有效地开展和搞好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
2.2理顺关系 正确行使监理职能
监理方与承包商的关系既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也是合作关系。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服从监理方,一切施工数据、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都必须报监理方。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要使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指令,都能让承包商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所以,协调好与承包商的工作,让他们理解、支持监理的工作,执行监理发出的工作指令,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2.3赢得信任 充分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与业主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方的合同关系。很多成功的监理实践证明,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与能否取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与业主的协调的好坏,有着很大的关系。所以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的实施过程中,要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监理的业绩,充分赢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合理、充分地行使业主所授予的权利。
针对目前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准参差不一的客观情况,为了更好地开展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做好自检工作,可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驻地监理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学习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试验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一系列材料,并进行讨论与交流。这些措施能促进大家对有关知识的了解,更好地做好监理的本职工作。
3 结论
目前我县建筑安全行势非常严峻,每年造成的相关损失非常大,做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义和谐社会意义巨大,随着工程可持续观念的引入和发展,建筑安全管理必将成为我们研究的重点内容,本文从建筑安全管理主体的角度探讨了安全问题,分析了监理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分析了建筑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提高我县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提供了建议,仅供参考。
参考文献:
工程监理分析报告范文6
关键词:工程监理;电力工程;施工项目;质量控制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is unprecedented, huge construction task. The supervisory task how to complete the quality and quantity of the 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department, we must seriously consider and deal with the problem.
Key words: project management; electric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 U4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工程建设监理的控制管理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三大内容。三大内容中投资控制是基础,进度控制是条件,质量控制是核心。因此,工程建设监理必须抓住质量这个核心。
一、质量控制监理
1.质量监理的原则。工程建设监理在其监理活动中应始终坚持:质量第一, 用户至上; 坚持质量标准;坚持以人为核心;坚持以预防为主;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要以主动控制为宗旨,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控制;以督促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主动控制为途径,监督其充分发挥自身应有的质量保证作用;严格掌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承包单位、供货单位分包工程;严格禁止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在工程上使用;对未经工程建设监理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且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质量控制的任务。施工阶段是使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最终形成工程产品质量和工程项目的使用价值的重要阶段。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不但是施工监理重要的工作内容,也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就是按合同赋予的权力,围绕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对施工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监理人员应根据合同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规格和质量的检查工作,核查其原始凭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等,确认其质量;对检查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绝不允许用于工程,并责令承包单位及时运出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机械、机具完好性,看其是否满足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检查施工质量,特别是重要的工序及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参加单项工程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做好质量签证工作, 行使质量监督权和否决权;开好质量协调会,协助业主处理好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签认。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器、计量器具等应要求承包单位上报有关检测部门的鉴定证明,并注意其有效期。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并附质量证明资料、进场质量检验记录审核签认,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项目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 项目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在设计交底前,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记录) 进行签认。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监理规划、设计文件、规范,按专业、分阶段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报总监审批后,组织实施。总监应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由承包单位负责整改,最后由总监审定。
(2)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控制。在施工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主要抓住事先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一切以数据说话,一切以书面为根据,做好提前预控,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动态控制。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抓“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从而有效的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质量控制。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情况;对重要的原材料、半成品配件,按规定组织检验试验;对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组织旁站监理和检查验收;审核材料的现场实验和复验报告,审核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现场试验(评定) 报告,经审查确认并签认后方可用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项目监理机构签认。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 如果是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并负责起草会议记要,并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3)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项目监理机构按(现行) 国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检验批) 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认;对于有使用要求的分项(电器、设备调试等项),必须在检测、试验或运转后再进行检查评定(验收)。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检验批) 工程和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同时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编工作,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及时间要求,整改完毕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报监理公司审核签认。
3.质量监理的工作程序。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是工程实体形成的过程,也是工程质量目标具体实现的过程。工程建设监理应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对每道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使工程质量的形成处于受控状态。施工阶段的监理程序是在施工程序基础上形成的,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就能使施工过程中各主要环节、主要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只有在受控状态下才能把握住施工过程中活动脉搏, 适时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问题。在施工阶段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与控制, 不仅涉及最终产品的检查、验收,而且涉及施工过程的各环节中间产品的监督、检查与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动态控制,以事前、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的控制方法。强调监理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指导性, 最大限度地采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先进的计算机目标管理及科学化的统计资料分析。针对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程进展情况,阶段性向业主单位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和分析报告。
二、投资控制监理
投资控制的重点是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认真做好工程量支付、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核定以及处理好工程索赔,把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范围内。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单位及时解决好设计不完善的问题,以防因此引起工期延误和施工单位索赔。依据质量合格证、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计量的项目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工程变更项目。监理员负责复核或在施工现场直接获取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并签发计量凭证;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总监在投资控制中的主要工作是审核签署支付证书,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处理索赔事宜。
三、进度控制监理
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是实现进度控制的前提,但是计划编制者很难事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估计得准确无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某些影响进度因素的干扰, 往往会使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存在偏差, 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必要的监测手段, 及时发现产生偏差的原因,采用行之有效的方法,调整实际进度。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应依据合同分析原因,理清责任,再采取措施。如仍不能按时完工,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确保工程按预定计划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