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申报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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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申报材料

养殖申报材料范文1

一、项目范围和重点

~年我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建设,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业重点产业,着力扶持与优势产业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紧密关联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兼顾扶持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储藏保鲜和产地批发市场项目。各类项目实施范围原则上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本年度项目规划重点是:

1、优质粮油精深加工

2、优质猪牛羊加工和繁育(优质生猪加工和繁育限于pic系列和dly系列;优质肉羊加工和繁育限于波尔羊、波杂羊、金堂黑山羊、南江黄羊等品种;优质肉牛加工和繁育限于西门达尔、利木赞、安格斯等品种的杂交品种以及本省牦牛;乳制品加工和优质奶牛繁育限于年产奶量8千公斤以上品种)

3、优质水产及小家禽畜(含蚕)的加工和养殖

4、各类特色、名优经济作物的精深加工和种植(其中蔬菜不含盐渍方式)

对加工链条长、附加值高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二、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一)所有项目必须是按“公司+农户”模式运行的项目,带动农户共同发展。其中,加工项目应当建设或增加一定规模的基地,向基地农户采购原料的比重达到60%以上;种植养殖项目必须带动农户联合实施。(二)技术先进,品种优秀,产品质量高。(三)达到相当的数量规模,在全省是领先水平,在全国是有影响的水平。(四)最终产品市场空间比较大,销路比较好。(五)直接经济效益比较突出,能够确保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三、扶持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加工、储藏保鲜和产地批发市场项目的扶持对象是: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及基本达到省级评定标准,经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省级有关部门共同审查认定的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高,能够较快形成优势骨干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其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申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或其控股企业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经营期两年以上。(2)企业建立了规范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体制和机制,资产状况、技术水平、销售网络和经营业绩良好,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3)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不低于XX万元(种植养殖类型项目除外),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最近两年连续实现赢利。(4)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银行信用等级aa级以上(含aa级)。

对带动农户能力特别明显,经济效益特别突出的项目,可以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二)种植、养殖项目的扶持对象是: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和种养大户联合体。

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已经具备一定的经营基础和经营规模。(2)有加工型和营销型龙头企业带动,直接为龙头企业提供原料或货源。(3)合作组织和联合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金自筹能力(需提供经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核实的证明材料),能保证国家资金安全运行。

此类项目必须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特色,并与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建设紧密关联。由龙头企业承建的,限于为种养基地建设配套服务的良种繁育和设施建设。

四、基本扶持政策

(一)扶持方式。国家规定,~年我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主要采用投资参股方式。对部分不适合采用投资参股方式扶持的项目,仍采用有偿借款为主的方式给予扶持。

(二)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的原则。(1)企业自愿。由企业自主选择项目和扶持方式,自愿申报。(2)委托监管。财政部门委托企业性质的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作为出资人代表,财政资金通过该机构投入项目。该机构不介入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由项目企业依法独立自主经营,只派出财务监督,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财政资金按批准计划使用。当项目企业具备自主发展能力以及项目企业主动要求时,国家财政资本以有偿转让、企业回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在规范操作的前提下退出项目企业。(3)规范运作。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环节,严格按立项程序办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在投资参股环节,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规范操作。(4)财政资金不控股。各级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一般在35%左右,最高不超过49%(即每个项目的总投资,产业化龙头项目最低不得少于920万元,多种经营项目最低不得少于310万元),且国有股份原则上不成为第一大股份。(5)维护国家资本合法权益。项目建成运行实现利润后,企业须确保国家资本应得红利以货币形式及时兑现。

(三)扶持额度。根据国家规定,对单个加工、储藏保鲜和产地批发市场项目,各级财政资金扶持额度的起点为450万元,对单个种植、养殖项目,各级财政资金扶持额度的起点为150万元。

凡是使用财政有偿借款扶持资金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按中央财政资金的50%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五、项目申报

(一)所有项目均通过项目实施地的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的项目以及财政资金有偿扶持45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省级评估初选后,上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评审和审定。其余项目,由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评审、审定。

(二)申报项目应提交的材料包括:标准格式的项目建议书及其规定附件一式两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十份(每份均应装订项目建议书中规定的

附件以及项目建设新征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凡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的项目,须增加报送项目申报单位董事会关于同意国家参股的承诺文书和保证以货币方式及时兑现国有资本应得红利的承诺文书。另外,规定附件中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应增加为最近两个年度。

养殖申报材料范文2

龙头企业的定位

国家扶贫龙头企业范围限定在以贫困地区种养业为主的农副土特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为主,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培训、就业、增收扶持主体,通过促进贫困户能力建设、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培育贫困村支柱产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调整、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局)认定的企业。

通过完善国家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制度,实施龙头企业带动工程,建立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吸纳带动作用,实现被帮扶贫困村、被带动贫困户率先脱贫。

认定原则

坚持精准脱贫。参与企业必须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帮扶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方式可以是采购加工农副产品、技能培训、招工就业、培育支柱产业、吸纳入股,也可是捐助款物、援建公共基础设施、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组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脱贫销号。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坚持分级管理。各地扶贫部门要积极会同省(市、区)有关厅局、对口帮扶省份以及本级工商联、光彩会等发动本地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工程,开展国家扶贫龙头企业认定、运行监测和管理工作。

制定认定原则。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将带动贫困户增收就业和贫困县脱贫销号,作为扶贫龙头企业认定的先决条件,突出结果导向。制定申报条件、申报流程、享受的特惠支持政策、监测评价及退出机制,规范扶贫龙头企业管理。原有扶贫龙头企业根据新办法重新认定。

坚持共赢共享。通过实施国家龙头企业带动工程,把企业人才、技术、市场、信息优势与贫困地区资源、劳动力优势相结合,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村发展,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使企业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中找到新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实现共赢共享。

认定标准

以增加贫困户就业增收、帮助贫困人口脱贫为目标,按照“实力强、意愿高、带动大”的标准,开展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工作。

企业类型。按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体包括:以种植业、养殖业和以种养业为基础的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农产品流通领域(农副产品物流企业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的企业,也包括参与与贫困农户增收密切相关的电商、旅游、光伏等精准扶贫工程企业。

企业规模(权威部门出具的数据为准)。以种养加为主的企业总资产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以流通为主的企业总资产3000万元以上,交易规模1亿元以上。

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国家一切法律法规。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7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近两年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不欠职工工资、不欠社会保险、无涉税违法行为。企业主营产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规定,产销率在90%以上。企业经营增加值占比(权威部门出具的数据为准),农副产品加工、流通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60%以上。企业每年须上报当年的生产经营情况。

企业带动脱贫能力。企业与当地农户建立可靠的、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从贫困农民及组成的合作社或自建基地,直采原料或购进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的70%以上。企业本身带动贫困农户达到300户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占比30%以上。产业覆盖贫困村贫困户达70%以上。

企业注册。申报扶贫龙头企业注册地不限,企业在当地的经营时间应在5年以上,应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按要求提供有关申报材料。企业的资产和效益情况须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或县和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提供证明;企业的资信和信用记录情况须由开户银行提供证明;税收情况由县和县级以上税务部门提供证明;企业带动脱贫和建立利益联结情况须有县和县级以上扶贫部门提供证明;企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由县和县级以上质检部门提供证明。

认定程序

1.各地由扶贫办牵头,联合农业、林业、企业管理、财务审计、有关行业协会、研究单位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扶贫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工作专家库。

2.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的县级扶贫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扶贫龙头企业申报审核表,并提供规定的申报材料和证明。各县(市、区)扶贫工作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后,形成推荐意见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申报材料,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定办法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核实,提出评审意见。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工作部门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认定为扶贫龙头企业并向国务院扶贫办报备后颁发证书和匾牌。

5.经认定公布的扶贫龙头企业,具有申请低利率扶贫再贷款资格,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运行与监测

1.对扶贫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做到有出有进、等额递补。

2.建立扶贫龙头企业动态监管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每年进行监测评估,考核合格的企业继续享有扶贫龙头企业称号和政策支持,否则,取消资格,收回证书和匾牌,并向社会公告。扶贫龙头企业应按要求准确、及时报送企业生产经营、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增收等情况,为企业的进出提供依据。

3.国务院扶贫办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职责分工。国务院扶贫办负责组织出台框架指导意见和采取定期统计、情况调度、实地考察、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基地建设、生产加工、市场销售、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等方面情况,对龙头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完善相关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制定具体认定办法以及向国务院扶贫办备案。

养殖申报材料范文3

项目名称:   牲畜养殖(羊)

申报时间:    2019年7月2日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实施单位:**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年限:2019年

项目负责单位:**扶贫办、**财政局

**产业发展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 总论

项目名称:牲畜养殖(羊)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为**3户贫困户发放30头生产母羊,每户发放一头生产母羊。

项目建设拟定起止年限及项目建设期:2019年

申请资金来源:申请财政扶贫资金解决。

项目投资总规模,投资组成(申请资金、自筹资金等):

项目总投资3万元,申请财政扶贫资金3万元。

二、项目区概况

项目区位于**以东55公里的**,东邻**,西邻**,北邻北天山,南邻**,是一个典型的农牧业结合型乡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人,**国道从该镇贯通而过,发展畜牧养殖优势明显。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随着扶贫开发工作的逐年进行,**贫困户已基本实现畜牧养殖入户项目全覆盖,但部分贫困户具备养殖羊的条件,且有养殖扶贫羊的意愿。

(二)可行性

**通过近几年各层面帮扶力量的帮扶,**户贫困户已于2017年全部脱贫,2016年以来依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三批发放扶贫牛141头、羊30只,畜牧养殖项目也基本实现全覆盖,部分贫困户具备养殖羊的条件,且有养殖扶贫羊的意愿,对3户贫困户实施畜牧养殖(羊)项目,可一定程度上壮大贫困户生产资料,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项目的提出既符合国家、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又符合项目区贫困群众的需要。是符合国情、符合民生、切实可行的精品“民心”工程。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为**3户贫困户发放30只生产母羊,每户发放10只生产母羊。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为**3户贫困户发放30头生产母羊,每户发放10只生产母羊,需资金3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3万元,争取国家财政扶贫资金3万元。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后,可使受益贫困户扩大养殖范围,为项目区贫困户壮大生产资料、拓宽增收致富渠道。

(二)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主要从经济效益方面进行分析,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党和政府最大限度地为贫困户提供脱贫致富的基础和政策支持,通过爱心扶贫工程,为贫困户扶持增收致富生产资料,帮助弱势群体脱贫致富,使贫困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养殖申报材料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按照“保护先行、科学规划、有序开发、合理利用”的理念,以示范为引领,以龙头为带动,推动我县海洋经济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

二、建设目标及任务

2013年,计划总投资6.5亿元,投放人工鱼礁及石方200万立方米,改造海底10万亩,投放优质海参苗种5亿头。

具体项目包括:

1.建设1个示范区,即集团深水人工鱼礁建设示范区;

2.建设1个试验区,即林阳水产有限公司浅水海底改造试验区;

3.建设18个推广区,即在全县选择18家公司进行海底改造,其中镇5家、乡6家、乡5家、乡2家。

三、建设要求

1.项目应符合《县海洋功能区划》、《大连市海洋牧场先导区()建设规划》。

2.人工鱼礁投放要以混凝土构件礁、石方礁为主。混凝土构件礁不小于2立方米或礁体重量不小于1吨;石方礁单体块石不小于0.3立方米、单体堆石不小于10立方米。

3.整片建设规模要大于3000亩;联片建设的,单片面积不小于1000亩。

4.严禁将有毒、有害或者其它可能污染海洋环境(如扇贝壳、牡蛎壳、胶带、建筑垃圾和泥沙袋等)的材料用于人工鱼礁投放。

5.严禁在航道、港区、锚泊地、通航密集区以及海底电缆、自来水管道通过区域投放人工鱼礁。

四、项目申报

(一)建设单位必须是在我县注册的公司制企业,新增项目建设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年缴纳各种税(费)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负债合理、财务管理规范。

(二)建设单位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政府初审把关后统一报县海洋渔业局。申报材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2.《海域使用权证书》、《水域滩涂养殖证》;

3.由资质部门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

4.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审批意见;

5.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县海洋渔业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联合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建设单位报县发展改革局立项备案,并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五、项目验收

由县海洋渔业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建设单位需提供下述材料:

1.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总结);

2.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3.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

4.投放人工鱼礁资金决算表;

5.投放人工鱼礁海域具体坐标点(图);

6.其它相关材料(包括财务有效凭证、材质及材料来源证明、底播品种、数量规模等)。

六、支持政策及监管

1.申报通过的项目,将根据建设情况争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予以相应政策或资金支持。

2.县海洋渔业局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3.县财政局负责对支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

养殖申报材料范文5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关键领域技术创新供给能力,根据《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67号)和《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规划》(鲁科办发〔2020〕35号)等文件精神,拟新建20家左右省技术创新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主体

省技术创新中心围绕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组织开展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着力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受制于人的问题,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引领。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主体须为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的行业龙头企业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优先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以独立法人实体申建省技术创新中心。

 

二、建设领域及方向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我省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优先在新兴、急需、特色产业领域布局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注重培育具备冲击国家级创新基地实力的技术创新中心,打造区域技术创新高地。2021年首批重点在新能源(碳达峰和碳中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高端化工、生物技术等领域的30个方向布局建设(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省技术创新中心须符合建设领域及方向要求;

(二)申报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须满足《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67号)和《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鲁科办发〔2020〕34号)等相关条件要求。

四、推荐方式

各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作为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请各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2),审核加盖公章后,向省科技厅行文推荐(附件3)。每个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得超过5个。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申报,单位法人或者单位法人设定的云平台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网址:cloud.sdstc.gov.cn/)后,找到网上大厅-平台-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二)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为2021年6月4日14:00—2021年6月11日17:00,逾期无法提交及修改。

(三)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建设方案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依托单位、拟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名称、领域、方向,一式2份;推荐意见(附件3)、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1份。上述纸质材料请主管部门于2021年6月16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联系人:许海朋  0531-66777212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

 

附件:1.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2021年首批建设领域及方向

2.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3.关于新建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的推荐意见

4.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2日

附件1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2021年首批建设

领域及方向

 

一、新能源领域

1.碳达峰与碳中和2.智能电网3.核电技术与安全4.新能源汽车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5.智能芯片6.智能显示终端7.软件定义卫星8.区块链与数字产业9.集成电路10.社会智能治理11.量子技术

三、高端装备领域

12.磁悬浮动力装备(绿色)13.增材制造(3D打印)装备14.智能科学仪器15.深地智能开采装备16.高档数控机床

四、新材料领域

17.光电信息材料18.耐候性高端复合材料

五、医养健康领域

19.中药制剂与药效20.人工噬菌体药物

六、现代高效农业领域

21.特种食品22.葡萄种植与加工23.大豆24.猪牛羊鸡等畜禽安全养殖与加工

七、现代海洋领域

25.深远海资源勘采装备26.海水综合利用27.智慧港口

八、高端化工

28.绿色化工29.废弃物综合利用

九、生物技术领域

30.细胞工程

附件2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一、组建中心的背景和意义(重点说明国内外技术发展水平、趋势及省内发展需求;组建中心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对行业进步的推动作用等。600字以内)

二、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包括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建设原则等。800字以内)

三、建设内容(包括研究方向、总体及近三年目标和主要任务、人才引进培养计划等。1500字以内)

四、管理运行机制(包括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管理制度等。500字以内)

五、建设主体现有基础和条件(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科研队伍情况、基础设施与仪器设备、科研经费投入情况、开展研发活动情况及成效等。800字以内)

六、中心未来三年的经费预算情况

相关重要证明材料可作为附件。

附件3

 

关于新建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的推荐意见

(参考模版)

省科技厅: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批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对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确定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同意推荐***、***等**家技术创新中心申请建设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我市(部门)承诺将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优先支持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联系人:***,电话:***

 

 

单位名称(公章)

2021年**月**日

 

附件4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

 

主管部门(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拟建中心名称

建设方向

牵头建设单位

负责人

共建单位

若现为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请注明

 

 

 

 

 

 

 

 

 

 

 

 

 

 

 

 

 

 

 

 

 

 

 

 

 

 

 

 

 

 

 

 

 

 

养殖申报材料范文6

2016年农业补贴向种粮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倾斜。包括获得有机认证,地理标志;省级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多的企业、具有科技含量的企业、高效节能循环经济企业。

对单一养殖种植企业扶持资金很少,但若种、养、加、餐饮结合起来申报项目就很多,农业投资者应非常清楚良好的经营模式,不但能产生高几倍的效益,而且能获得很多的项目资金。

2 申报部门

(1)农业局、农办、财政局、农综办、旅游局、科技局、林业局、发改委。这些部门每年都可报,每个项目在20万-60万元范围的较多,如中央财政项目一般都在几百万至上千万元。

(2)水利局、环保局、老区扶贫办、经贸局等,但项目资金少些,5万-20万居多。

3 申报项目注意事项

(1)每年各省项目都很多,也有竞争,所以每个项目从通知到申蠼刂故奔涠己芏蹋因此平时应和农业局、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旅游局、科技局、林业局、发改委等涉农的主管部门,保持每个月有良好沟通。

(2)如果省厅有所沟通则最好,以便第一时间获得信息而完成申报,而且一定每年都会有较多的项目资金。

(3)要找好一些科研院校并建立良好关系,因为一些项目要与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挂钩、合作。

4 企业申报农业项目必备材料

企业在申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时,必须具备几个条件:

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实力,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强的资金能力;

开发的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这一点主要看企业提供的可研报告;

带动农民能力强,与农民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

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机制;

企业经济效益好,能够确保用企业盈利归还财政有偿资金。也就是企业借资金后,能够获得盈利并归还贷款。

5 申报深加工项目补贴所需材料

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申报更多,资金也更大,所以有条件的都要搞一些深加工项目,投资可以小些。此项目必须提供这些主要材料,才符合申报要求:

产业化龙头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法人、地址、电话、负债表、资产等。

做单个项目的可研报告;

项目的近期审计报告;

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必须有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价意见;

专家对本项目的初步评估意见;

申报产业项目的资金规模。

6 申报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

申报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以农产品加工(包括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特色农产品)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品的年销售收入在5 000万元以上,并占总销售收入的70 %以上;

近3年内无质量安全卫生事故;

企业具有比较健全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HACCP认证;

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低于60 %;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带动农户增收作用明显;

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过程中,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国产原料占所需原料的75 %以上(其中大豆国产原料使用比例为50 %以上);

企业产品在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原料综合利用率高,主管产品产销率达90 %以上等。

7 申请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每个省都有,投资额度一般是100万元以下(科技部规定80万元以上属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由国家科技部审批;80万元以下是一般项目,由各省科技厅审批即可),且一般为无偿投资。资金由科技部管理,各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县、市直接报到省,如果省科技厅能够批准,基本上这个项目就能被批准。

每个省每年还有星火计划项目,资金在20万-60万元,一般企业申报成功率都很高。项目都可以通过当地科技部门直接申请这个资金。

8 申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企业申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首先要有科技成果资金申报报告,还要有一个可研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每年科技转化项目都是变化的,所以如果在所列范围之外则不支持。如果列在这个范围内,每年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都有一个编写要点,企业可以根据编写要点准备材料,然后逐级申报。

9 申报支持农村合作组织的资金

申报支持农村合作组织的资金基本与产业化资金申报程序一样,而且逐年增多。先由相关部委下发指南,各地方政府按照指南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申报,申报以后进行评审。

企业要同时多注册合作社和其他家庭农场、公司、研究院、民间学校等名称,便于多申报资金。

10 申报国家项目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比例?

凡申报国家项目,都要求地方政府给予配套资金,这个配套比例是:比如一个100万元人民币的国家项目,要求地方给予的配套资金比例东部地区是1:0.6,中部地区是1:0.5,西部地区是1:0.2。

11 国家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有哪些支持

支持新农村建设,国家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支持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转化、农产品加工转化的研发、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发展绿色农业、出口基地、产业集群和示范企业建设。

12 2016年农业补贴申请变化说明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的《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对2016年农业补贴变化作出了说明。农业补贴的申请有哪些变化?对农业经营主体有些什么利好?

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

申报材料中取消“70 %以上来自企业注册地、两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三不欠’、固定资产净值”等规定。

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对龙头企业持股。

农业经济组织不用等钱再建设,申请成功后即可开始项目建设,只要留好各种票据,到项目结算时都给补上。不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环境评估等前期费用不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