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要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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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工作要点

法制工作要点范文1

坚持依法审计,提高审计项目质量

(一)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全省审计机关要抓住今年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的契机,以更好地发挥“免疫系统”和“国家治理”的审计职能为指导,以健全完善审计质量内控制度、强化审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全方位扩大审计成果、多途径抓好成果利用为重点,以争创优秀审计项目、多出审计“精品”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全体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并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查找工作差距,逐级落实创新举措,强化审计质量责任,促进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强化审计项目质量的层级控制。从计划编制、方案制定、现场实施、报告编审、处理处罚、成果利用等关键环节着手,切实抓好审计项目质量的逐级责任落实。

1.切实抓好审计组长(主审)现场审核工作。加强审计现场操作质量的管理,落实组长(主审)对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的现场审核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方案或组织实施不当、审计证据不适当不充分、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不规范等操作过程应予解决的问题,打牢提升审计项目质量的基础。

2.认真落实业务部门的复核责任。进一步完善部门复核制度,切实避免部门复核走过场的问题。一是各业务部门要选择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审计骨干作为兼职复核人员,并力求相对稳定;二是探索建立远程电子复核平台,促进审计实施与报告编审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三是细化审计复核意见书,抓好审计组采纳复核意见情况的检查;四是将部门复核情况纳入项目审理内容进行核查;五是审计人员较少的基层审计机关,要积极推行部门交叉复核办法,防止部门复核的缺失。

3.进一步强化审计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审理机构职责,建立适应地方特点的审理工作机制,优化审理流程,细化审理意见书,提高审理质量和效果。创新审理工作方式,探索建立审理信息数据库,搭建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重大项目的跟踪审理。注重审理结果的运用,加大对审理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将日常审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的绩效管理考核。县级审计机关可通过设立专职人员审理或集体审理等多种方式,解决审理工作任务繁重与审理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

4.健全完善审计结果审定机制。结合各级审计机关工作实际,规范审计质量把关流程,完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的审定工作机制,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确保审计执法的公平、公正,提高审计监督的公信力、执行力。

(三)加强审计业务指导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上级审计机关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理念,强化审计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帮助基层发现和纠正审计项目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全省审计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注重业务指导、项目质量检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审计业务绩效考核等工作的相互结合,实行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将工作绩效考核融入平时检查,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今年,省厅将继续对三分之一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抽查,各市(州)审计局应积极安排好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的检查工作。

(四)抓好优秀审计项目的打造与评选工作。要在制定项目计划、整合审计资源、严格组织实施、扩大审计成果、提高成果运用效果等多方面着力,认真打造审计“精品”项目。要按照优秀项目评选的具体要求和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审法发〔2012〕118号)的规定,认真组织年度优秀项目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确保评优质量,提升优秀审计项目档次,带动全省审计项目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审计规范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总结审计机关成立30年的工作经验为契机,对过去制定的机关运行、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做好修订、完善工作,促进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查制度,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六)加大地方立法工作力度。今年应着重抓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立法工作。坚持注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广泛调研,加大省政府法制办审查环节的协调配合力度,做好省政府审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环节的各项工作,促使条例尽早出台,为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做好其他部门拟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有关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协调、办理工作。

(七)加强与其他执法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依法办案、依法处理、依法移送意识,健全审计执法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财税、国资监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形成监督合力。在提高审计移送案件线索质量的基础上,完善审计移送处理相关制度,提高审计移送处理工作成效,扩大审计监督效果。

(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办发〔2014〕14号)的要求,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规范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程序,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省审计法规库”,进一步提高法规库的实用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在巩固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工作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落实全省审计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审计法规制度的提案、议案。切实做好被审计对象提出的申诉和提请政府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防范审计风险,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抓好《省内部审计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促进法制队伍建设

法制工作要点范文2

一、抓好统计宣传教育

(一)结合年内重大活动和重要时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统计法》、《XX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统计诚信宣传教育。

(二)组织乡镇(街道、园区)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站长参加XX市组织部、党校、统计局联合举办的统计培训班。

(三)组织联网直报企业参加“六五”普法学习,做好普法学习考试登记工作;对照“六五”普法计划查遗补漏,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验收准备,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任务。

(四)组织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等宣传活动。

(五)健全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上岗培训、日常培训工作机制。

二、抓好统计行政指导

(一)完善指导方案。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加强统计巡查,完善统计行政指导制度、规范性文书等,规范统计行政指导工作流程,制定科学的行政指导方案,稳步推进统计行政指导。

(二)坚持分类指导。一是对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合格单位开展“回头看”,指导统计法制基础薄弱的单位,进行补缺、补短、补软,对停牌整改的统计机构组织验收;二是通过统计巡查、会议等形式,组织各专业对统计业务工作进行行政指导。

(三)强化指导管理。将统计行政指导工作向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延伸,明确统计行政指导工作任务目标,强化绩效考核。做到行政指导工作有计划、责任有分工、落实有痕迹。

三、抓好统计执法检查

(一)完善执法调查程序。规范执法流程,进一步系统规范执法工作内容和形式,严格执法检查程序,严肃执行执法责任制。

(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XX省统计条例》、《XX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组织由市局统计专业人员参与的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坚决消除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空白。

(三)健全和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市局各专业开展统计监审,邀请省局统计执法专家对统计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和讲评,提高办案质量。

法制工作要点范文3

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县2012年依法治县普法教育工作意见》,局运管所、县乡站和各基层站(队)要全面总结往年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查找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步骤以及量化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所、落实到站(队)、落实到每位执法人员。

二、科学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一是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贯彻执行省交通运输厅颁布的《省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法标准(试行)》和《省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局运管所、县乡站和各基层站(队)要高度重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工作,在一线执法中严格按照省厅的规定和细化标准执行,以约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

二是适时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群众公议工作。根据《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今年开始,适时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群众公议工作。局运管所、县乡站要认真做好符合群众公议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报送和群众公议的准备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规定,局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督科要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程序,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登记公布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和公民异议处理机制等。按照县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上报工作,并公布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凡未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实施。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协调性,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一是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工程”。规范执法人员执法风纪、执法用语和执法文书。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今年已安排一次春季行政执法培训,还将开展每季度的抽考工作,全年四个季度每位执法人员必须参加一次考试。第一季度考试范围:县局颁发的县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第二季度考试范围:《省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和《省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第三季度考试范围:《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季度考试范围:《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的意见》和《市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暂行规定》。同时,积极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轮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二是加强交通运输执法文化建设,塑造良好执法形象。结合“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开展文明执法、温馨执法、和谐执法。全面贯彻《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规范》,整顿执法风纪,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仪表、举止、执法用语、执法程序。按照交通运输部对交通形象的统一标准和要求,积极推广使用新式执法标识、执法证件和执法着装,努力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和《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全面开展全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局运管所和各基层站(队)要按照《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规定,将执法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明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将法定的执法权力和执法责任,具体分解到职能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做到职权到岗,责任到人。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活动公开化、执法文书标准化。

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适时全面推广电子执法文书的应用。围绕县政府每年开展的案卷评查活动,积极开展自查。县局将采取抽查方式对一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对处罚办所有案件实施监督,促进交通系统执法工作水平的提高。今年适时在全局推广使用电子执法文书。

三是创新多种形式,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继续坚持每月暗访督查制度,加大执法检查、明查暗访力度,确保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畅通举报、投诉及复议渠道,确保做到每一起投诉、举报、复议有处理、有结果、有回复。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同时,继续深入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统一规范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激励制,在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这个薄弱环节上加大力度,凡发生重大责任的错案要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并依法追究错案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取消其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执法人员有、等执法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和电子监控机制。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家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动作方式,积极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促进行政审批公开、便民、高效运行。在巩固审批流程优化、办理时限压缩的基础上,继续优化许可流程,不继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继续完善局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等栏目,按照县政府对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加强对交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执法项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在门户网站和县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开,确保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

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今年将适时调整局行政复议工作成员,并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完成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试和领证工作,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素质。

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和调解复议制度。建立、健全实地调查制度、质证听证制度、协调和解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使用行政复议受理审批表、行政复议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完善复议卷宗,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并运用《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的意见》和《市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暂行规定》,不断创新办案方式,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构建和谐复议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减少或避免行政诉讼的发生,发挥行政复议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加强与、法制、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合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法制工作要点范文4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研究制定《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明确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市政府部门全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2、推进行政机关行政程序管理平台应用。完善行政机关行政程序管理平台系统功能,实现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行政行为的网上运行和在线监控,逐步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进行推广使用。

3、加强调研工作。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调研,了解近年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经验。加强对各级法制机构工作的指导交流,营造竞相创新、亮点频现的良好氛围。

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研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向,按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适度分离的原则,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重点镇延伸,全面提升重点镇城市管理水平。

(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

5、推进政府行政决策制度创新。改进和完善现行的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研究起草我市行政决策规定,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规范化。

6、规范政府民事行为。完善政府法律事务审查机制,将政府决策事项、民事行为等政府法律事务交由法制部门把关审查,起草《市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办法》,预防和减少政府合同签订中存在的违法或不当行为,降低履约风险,维护公共利益和国有资产安全。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

7、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公布制度,对文件草案从文种、主体、权限、内容、程序、有效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对已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定期进行统一公布。

8、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健全完善征求意见、集体论证、专家咨询等制度,进一步扩大“开门立法”、“立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探索柔性“立法”方式,在制度设计方面更多运用规划、方案、合同等软性手段实现行政管理目标。

9、建立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建立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动态评估制度,通过对文件的制度措施、贯彻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分析评估,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时效性,维护法制统一。

(四)切实规范行政执法

10、完善行政执法业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业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行政执法网上办理和在线监察。加强部门使用该系统的跟踪督导检查,逐步在各县市区全面推开。

11、开展行政执法质量集中检查活动。一是配合市监察局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全面、正确、有效履行职责情况。二是组织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案卷评查员,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质量大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畴。在市级执法部门中继续开展“十佳案卷”评选活动。

12、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及时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创新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网上学习、定期测试、资格考试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完善行政执法资格在线测试系统,丰富强化使用功能,积极申报“中国法治政府奖”。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3、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跟踪监督;研究与市监察局、市检察院联动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错案追究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与舆论监督衔接,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行政执法案件,及时跟踪督办。

14、充分发挥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建立监督员向市政府专报制度,积极向市政府提报有份量的规范执法建设性意见建议。组织行政执法监督员对食品药品、卫生、公安、建设、城管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15、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和强化网上报备机制,提高报备率和报备效率,强化对各级政府和部门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六)加强行政复议裁决调解工作

16、创新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整合行政资源,搭建投诉、复议、裁决、调解、仲裁等统一解决争议的工作平台。按照效率和务实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法律责任等,形成集中受理、集中办理和统一监督的工作格局。

17、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系,搭建行政调解平台。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部分行政调解任务重的部门及镇街设立行政调解组织,初步建立市县镇街三级行政调解体系。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18、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裁决规范化建设。在全市推广行政复议裁决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考核验收。

(七)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

19、加强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工作。继续抓好依法行政信息的采用、统计和考核工作,对依法行政信息报送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数量,继续保持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20、做好法制宣传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刊物、政府法制网站和政府法制微博宣传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载体作用,增加和完善栏目内容,持续扩大社会影响力。

21、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继续举办法制服务进社区巡回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行政强制、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律常识,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依法理性地化解矛盾。

二、不断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2、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对各级审批事项,尤其是与投资、社会事业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通过取消、调整和下放等方式,进一步减少市级审批事项,推动县级审批权限下放,扩大基层审批权限。

23、继续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明确实施条件、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规范附加收费、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能,承诺时限力争省内不超过青岛,省外不超过。

24、推进基本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出台《基本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在基本建设项目中试行“模拟审批”。对市内土地虽未取得但业主相对明确的重点项目,由项目单位先按程序申报资料,有关部门审查后出具非正式意见。当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再对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发放正式批文,以有效解决项目单位因土地使用权短时期内无法落实导致的审批周期过长的问题。

25、实行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出台《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实施办法》,全面推行企业登记一表制办理。把卫生、环保、安监、药监等部门涉及的前置审批事项,以及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办理的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等事项,整合成一张表格,借助办公自动化网络,实现由一个窗口录入,相关窗口信息共享、同步审批,解决企业设立过程中部门审批互为前置、重复提交材料,审批环节过多,效率较慢等问题。

26、加快推进网上审批步伐。在已建成全市统一网上审批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上预审、场景式网上引导功能,为投资人提供智能化信息引导服务。加大电子网络一体化建设力度,年底前实现市、县、乡、社区四级以及部门与驻大厅窗口之间联网。

三、持续做好投资创业服务工作

27、实行投资项目集中受理。在深化相对集中部门内部审批权改革基础上,借鉴深上海、东营等地做法,对主要投资审批部门实行投资办件预登记制度,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投资项目集中受理窗口,集中受理各类企业投资办件申请,切实掌控项目源头,有效解决审批办件录入不及时、一次性告知制度不落实等影响审批效率的问题,真正实现“一口受理、内部运行、限期办结、实时监测”的运行模式。

28、推进投资项目联合办理。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业项目、服务业项目审批涉及的用地、立项、工程规划、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进行流程再造,实行联合审查,专人督办,实现高度并联、大幅提速。总的目标是,通过实行并联办理,各类基建项目办批办理时限实现低于青岛市的目标。

29、推行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制度。出台《市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制实施办法》,设立投资项目代办服务窗口,组建专门代办员网络,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合法高效”原则,对市级重点项目特别是重点投资项目、重点工业项目、民生保障类项目以及外资项目,确定专人负责,实现在注册、用地、规划、环评、施工到验收等各个环节一条龙全程代办服务。

30、开辟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定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凡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享有优先办理权。投资项目集中受理窗口组织各有关部门对项目报批工作进行集中咨询论证,根据项目规模、性质、特点和论证结果排出办理流程,列出报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限,通过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并联即办以及专人督办等措施,确保项目审批整体提速50%。

四、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建设

31、建立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资源,采取进驻模式,将所有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产权交易等基本项目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2、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机制。构建“一委一办一中心”的三级管理体系,完善“统一信息、统一评委抽取、统一交易运行、统一收费管理、统一交易监督”的“五个统一”的运行机制,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化、程序化、规范化,预防和遏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腐败行为。

33、推动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步伐。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研究探索在交易量较大的县市设立分中心,接受市中心的业务指导,实施更加透明、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的管理服务模式,稳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进程。

五、加强中心建设和管理

34、加强滨海分中心建设。继续以项目督办为重点,采取“一线工作法”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协调调度和重点督办。加强与北部沿海县市区的联系,扩大滨海分中心的受件范围。

35、全面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在全面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按照有错必纠、纠后必改的原则,建立标准化改进完善机制,开展内部审核和自我评价,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标准体系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6、加强中心管理考核。修订中心各项管理制度,推进中心管理工作,突出抓好特色服务和亮点工作,强化对带班领导的考核,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中心各窗口服务效能。

37、继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完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继续与机关效能监察中心实行联合监督,落实中心窗口负责人、各支部纪检委员轮流值班检查制度,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38、强化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以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业务和行为规范为重点,抓好相内容的学习培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

39、加强中心文化建设。组建各类活动小组,有计划地组织各类知识讲座、评比竞赛、参观见学和文体活动等,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40、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作风建设,开展调查研究,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各项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法制工作要点范文5

一、提高法制宣传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重视程度,按照本县统计“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制定年度统计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要求,做到布置及时、加强指导、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法制宣传落到实处。

二、健全统计“七五”普法制度。要认真总结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经验,并上升为工作制度,以制度推动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管力度,年内重点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台帐的记载和“法制宣传库”的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三、突出重点提供宣传服务。结合企业一套表改革等重点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刊物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活泼的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方法制度和生产流程的认知,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四、强化领导层面法制宣传。加强对统计系统干部的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主要采取法制讲座、培训、研讨、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还要积极争取司法、宣传、党校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继续将《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以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纳入党校对领导干部普法培训内容。

五、结合实际拓展普法渠道。对各级统计机构的统计人员要采取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网络普法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制教育。坚持统计法制宣传与统计人员初任培训、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六、创新法制宣传工作形式。结合年内即将开展的专项数据质量检查和监审工作,组织好执法检查宣传周活动。同时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使统计处罚起到威慑作用。

七、开展法制宣传骨干培训。今年要结合实际做好统计法制宣传骨干的配备和培训工作,确保本单位至少有一名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并采取培训班、法制讲座、研讨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法制工作要点范文6

一、深化宣传教育,夯实依法治区法治基础

1.加强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工作。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

2.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引导全体市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3.围绕中心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与建设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各级重大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4.扎实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等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形式,不断拓展宣传渠道,既要达到宣传造势的社会效果,又要通过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取得群众的共识。

二、突出因类施教,确保“法律六进”取得实效

5.巩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签订责任状部门要按照责任状内容,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多形式多渠道推进部门法宣传工作;依法治区办、效能办要进一步创新载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督查考核办法,运用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考核工作,不断巩固“谁执法谁普法”品牌效应。

6.突出法律六进活动分类实践。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要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学法,树立法制思维,提高本部门专业法律法规的运用水平;区委组织部、人社局、法制办、司法局等部门要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依托市干部在线学习、学习超市等平台,加强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法制教育工作;区纪委监察局要加强效能督导,积极推行制度廉评工作,从制度从源头规范政务工作,提高政府公信力。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将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政策知识传播至广大的社区、农村,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及各镇(街)要进一步推动村居务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指导,不断提升村居自治水平;区司法局、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要充分运用村村响广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区司法局要进一步规范村居法律图书角建设,统一标牌,充实法律藏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试点开展村居法律顾问活动,为村居委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法律进学校:要创新青少年普法理念、机制与载体,开展“我是守法少年家”青少年主题法制教育活动,紧扣青少年学法需求及身心特点,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内容为教育重点,整合部门资源,组织实用生动的法制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在学法用法活动中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逐步转变青少年学法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状况,形成青少年自觉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推动我区“法律进学校”活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法律进企业:区经科局、工商局、安监局、工商联等职能部门要注重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员工法制培训与法律宣传工作,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员工自我保护、依法维权意识;区经科局、司法局要联合台办开展辖区涉台企业法律需求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开展涉台企业法制宣传活动;区经科局要组织开展辖区企业法律顾问摸底调查工作,建立辖区企业法律顾问名册;区工会要推动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障工人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待遇;区工商局与各镇(街)要积极组织引导辖区企业参与全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加快推进企业信用建设;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规范各类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市场,促进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运作。

三、坚持文化引领,推动法治文化绽放光彩

7.持续加强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区依法治区办要持续提升法治文化广场知名度,做好法治文化广场专题宣传片的拍摄录制、播放宣传,以及简介读本的编印发放工作,通过组织参观学习、部门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广场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普法教育功能;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教育阵地建设,设立青少年法治文化墙,打造新的法治文化品牌项目;要通过指导培训、作品创作演出,切实发挥法制文艺人才培训暨作品创作推广中心孵化作用。要充分调动法制文艺队伍成员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提供各类平台让法制文艺人才及骨干深入基层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弘扬法治精神。

8.充分彰显部门法治文化特色。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性质,勇于探索实践,打造别具特色的部门法治文化,努力使法治实践升华为文化自觉,引领群众崇尚法律;区依法治区办要积极挖掘部门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的典型做法与成功经验,并加以宣传推广,形成全区法治文化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

9.开展丰富多彩法治文化活动。区依法治区办及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推动“美丽·幸福”法治文化之旅活动,将法治文化与行业文化、民俗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法治文化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引领功能,将法律知识通过丰富生动的文艺形式传播至社会各个领域形式;要加强法制文艺、法制书画、法制漫画、法制动漫等法制文艺创作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文化生活与休闲娱乐之中,不断增强普法的互动性,提高普法的感染力。

四、强化普治并举,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0.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区法制办要研究制定《区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的落实;区政府办要牵头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完善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区法制办、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相关制度抓好落实;区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要健全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不断完善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要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研究制定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案件审理规则等配套制度。

11.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区法院要立足司法职能,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恪守公正、中立、平等原则,通过严格司法、公正裁判,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建立健全外部干扰的登记备案、即时报告和请示汇报制度,有效排除各类不当干扰。要积极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展“阳光司法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机制改革,继续推进执行工作机制和司法拍卖机制改革,探索建立涉诉依法终结制度,推动涉诉纳入法治轨道;加快与市诚信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区检察院要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外网、回访当事人等活动,加强检察信息网上,探索“阳光检务”信息平台建设;要围绕区深化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和规律,继续深入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以及“两违建设”背后的职务犯罪,深挖细查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加强并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预防调查和咨询、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探索建立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进一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公正、程序、证据、效率意识,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12.强化法律监督保障。区人大及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要围绕法治,积极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视察区行政服务中心运作情况,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听取和审议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加大涉法涉诉问题的督办力度,推动落实平安和谐行动计划,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要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督办议案建议、组织视察检查、专题询问等各种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逐步探索对重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确保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

13.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区依法治区办要牵头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按照“法治”四年规划,与效能办督促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进度表落实“法治”21项行动计划,并推进法治镇(街)、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巩固发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成果,努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治创建工作格局。

五、加强组织保障,推动法治科学发展

14.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能,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证人员配备到位、经费实现动态增长、重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要加强普法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财政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法治建设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充分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