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借款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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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借款合同

印花税借款合同范文1

民间借贷个人借款合同范本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民间借贷个人借款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 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质押登记等;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印花税借款合同范文2

1、营业税应纳营业税税额=应纳税营业额*适用税率,税率:5%

2、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7%、5%、1%

3、教育费附加: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3%

4、印花税主要涉及范围包括: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应纳税额=借款金额*适用税率,税率:0.005‰财产保险合同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适用税率,税率:1‰财产租赁合同应纳税额=租赁金额*适用税率,税率:1‰

5、房产税:(1)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印花税借款合同范文3

第二条纳税人应加强印花税应税凭证的管理,统一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附件1),保证各类应税凭证及时、完整、准确地进行登记;应税凭证数量多或内部多个部门对外签定应税凭证的单位,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税凭证登记管理办法。有条件的纳税人应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应税凭证的管理。

印花税应税凭证应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保存十年。

第三条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随意改变。纳税人应定期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

第四条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税源特征,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由县级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第五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下达《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附件2)。纳税人对核定有异议的,可向上一级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第六条对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县级地方税务机关按下列标准核定计税依据:

(一)购销业务:

工业生产企业,按销售收入80-13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按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商业流通企业,按销售收入50-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按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房地产业,按照销售收入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

(二)加工承揽业务:按加工或承揽收入8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三)建设工程勘查设计业务:按收取费用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业务:按承包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五)财产租赁业务:按租赁金额8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六)货物运输业务:按运输费用6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货物运输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七)仓储保管业务:按保管费用8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仓储保管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八)借(贷)款业务:按借(贷)款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借款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九)财产保险业务:按保费收入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财产保险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十)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业务: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取得收入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技术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十一)产权转移业务:按取得收入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

第七条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认定期限为两年。在此期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重新认定的,可向县级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县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无论采取本办法规定的何种印花税缴纳方式,纳税期限均为一个月,纳税人应于次月十日前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印花税借款合同范文4

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途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 】个月,自2010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 】‰,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办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向股东借款的税务风险

1、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六条(以下简称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关联方: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将关联方关系确定为五大类,其中之一就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同时,准则还将“主要投资者个人”的概念进一步细化为“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

另一方面,三十六条是一项重要的反避税措施,通过限定关联方之间的利息支出额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关联方之间相互融通资金来转移利润。既然三十六条规定制定的初衷在于保证企业所得税基不被侵蚀,从法理上分析,对关联方关系的定义应当包含自然人。

3、199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6条对民间借款利息做出了如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4、近日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就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 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这是在当前经济危机下,企业融资较难,针对民间借贷的一个扶持政策。

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2008年9月1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税[2008]121 号《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21号文件),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未尽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121号文规定:“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

1.

印花税借款合同范文5

关键词:融资租赁 银行存款 优势 财税政策

引言

我国中小企业占很大的比例,而融资租赁是我国中小企业筹集资产的关键点,因而融资租赁的地位日益重要,本文通过将融资租赁与银行长期借款的比较,分析融资租赁公司发展需得到的相关政策支持来分析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前景。

一、融资租赁与银行长期借款相比的优势与劣势

(一)融资租赁的融资方式和银行长期借款相比,手续更加简便且易获得信誉。融资租赁的融资方式,承租人要向出租人申请办理租赁物件, 出租人进行审核后, 决定同意或不同意承租人提出的申请。若同意,双方可正式签订租赁合同。与银行长期借款相比,融资租赁出租人对承租人各方面的审核就显得十分简单,手续也是较为简便的。一般信誉较差的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租赁获取企业经营管理所需的资产,并且可以省去任何的抵押。

(二)融资租赁与银行长期借款的当时不同。银行长期借款的当事人是借方与贷方,这两方人,当事人只需签订一张贷款合同;融资租赁的当事人除去出租人和承租人,还包括供货商。三方的当事人需签订两张合同,分别是一张租赁合和同一张购货合同。两个合同同时生效。

(三)融资租赁与银行长期借款约束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活动。融资租赁的合同中, 虽然含有较多的限制条件,但基本没有限制承租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银行长期借款合同中就包含了各种复杂的限制条件,且大部分是对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

活动进行相关的约束限制。

(四)融资租赁与银行长期借款的还款方式有所不同。银行长期借款还款方式有三种不同的选择一种是到期一次性还清本息,还有就是定期等额归还也可以分批归还。银行长期借款的本息偿还一般是来年支付。融资租赁与之不同,它的租金一般是以定期等额方式偿还。

(五)融资租赁的筹资成本一般高于比银行长期借款的成本。

(六)融资租赁的筹资方式会有优惠政策。

(七)融资租赁与银行长期借款筹集资金的用途有所不同:企业获得银行长期借款后,可以用任何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而融资租赁的用途则有较多的限制,融资租赁是利用“ 融物” 来“ 融资”的, 资金的只能使用在租赁资产上。

(八)融资租赁与银行长期借款有不同的实现信用过程。

(九)融资租赁签订的合约是不可取消的,而银行借款 则不同,在使用借款时, 可双方商量变更借款数或借款期限。

经以上分析可得出,银行长期银行借款与融资租赁的筹资方式,分别存在各自的优点与不足 企业在筹资时需根据本身的不同需求,选用不同的筹资方式。

二、融资租赁的发展需要何种政策的支持

融资租赁的发展需要财税政策的支持,融资租赁涉及企业所得税、流转税、房产税、印花税等。为尽量减少我国因为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09年一月时,我国生产型增值税就转为消费型。消费型增值税有助于刺激投资、也大大地带动了我国的经济。但却很大程度上的影响了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现在,租赁界与税政部门以各种方式进行沟通,以期望争取相对合理的执行方式与税收政策,使企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中小企业在我国占较多的比例,中小企业对完全就业的实现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常会发生资金短缺的现象,而融资租赁是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短缺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因而有较合理的财税政策对融资租赁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融资租赁界需努力争取着五个方面的财税政策:

(一)承租人增值税中的进项税予以抵扣的问题

承租人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得设备,当租赁期满时,无论是否要转让设备所有权,供货商都可将增值税发票开给承租人,在承租人进项税额中予以抵扣。在合约出租时间内,承租人返回租赁物,其中出租物的抵扣额应按退货相关规定做冲回。

(二)抵扣营业税的凭证

售后租回及直接融资租赁等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可与财税部门进行相关的沟通,争取获得可证明交易的真实性的单据作为抵扣营业税的凭证。

(三)企业所得税

1、投资抵免的优惠政策

为实现我国环保、节能、安全等行业的顺利发展,企业购置设备用于环保、节能、安全等行业应借助融资租赁的方式,更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会计处理上,只有租赁资产的资本化才可享受相应抵免优惠的政策。

2、债权损失的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政策

我国财税部门颁发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以保证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保险业单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融资租赁公司在其本质上也属于金融保险业,其债权不可收回的风险也很高达一定程度,应争取获得类似政策的待遇。

(四)印花税的设立

按立法部门解释:融资租赁包含两个合同以及三方当事人。按此说法,融资租赁公司在具体交易中,不仅含有二个合同以及三方当事人,反而是多个合同多方还有当事人。除去融资租赁合同,还有涉及赠与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仓储合同等等。税务部门是要把它当做一个合同征税?或是多个合同征税?因此建议税法部门规定租赁公司只需交融资租赁合同里的印花税。

(五)会计处理

从经营管理本质上看融资租赁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其公司的会计处理方式应与银行的处理方法类似。

三、结论

融资租赁公司在与银行长期借款的比较上,还是存在很多的优势的,我国很多中小型企业也愿意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俩筹集资金。但是面对在金融行业的激烈竞争,融资租赁公司作为一个刚兴起不就得行业,起发展还存在很多的困难,若要融资租赁公司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就必须获得国家财税政策的支持。只有融资租赁公司的健康发展才能保证中小企业不再筹集资金上被束缚住脚步。

参考文献:

[1]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关于制定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扶持性地放政策的建议.上海政协.2009年

印花税借款合同范文6

土地抵押借款合同范文一

债权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 本合同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万元。

第三条 本合同抵押借款期间 ,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 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 本合同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合同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 本合同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合同书人 甲方:___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乙方:___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____年__月__日

土地抵押借款合同范文二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 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本约抵押借款期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 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 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 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 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 本约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 本契约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抵押借款合同范文三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土地抵押向乙方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 抵押物基本情况

土地位于 ,甲方于 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 。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用途为 用地,使用年限为 年,使用终止日期为 。

第二条 借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抵押登记,并办理合同项下债权公证。抵押登记和债权公证办妥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生效日为甲方借出款项实际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

3.乙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4.期满时乙方应将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全部结清;如乙方需续借,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续签协议;如果乙方提前还款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在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出具同意函后乙方才可以提前还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还。

5. 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7.乙方应在借款到期后将借款本金并按月将利息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抵押登记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协助甲方到法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的本金也不续签借款合同,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额支付,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债务,清偿全部债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请

求人民法院执行乙方担保财产等。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4、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声明及保证

一、乙方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乙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行为、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二、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处分权。该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且不存在任何争议,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质押或者被采取其它强制性措施。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八条 抵押权实现的费用

甲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拍卖或诉讼有关的费用;

二、其他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抵押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 抵押权撤销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提前归还抵押债权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抵押解除手续。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各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于甲方借出款项实际到账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各项应付款全部结清之日终止。

本合同共4页,一式5份,甲方2份,乙方1份,公证处1份,土地登记机构1份。 附件:抵押物宗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