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计划生育证明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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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计划生育证明

深圳计划生育证明范文1

计生草案第24条和第47条规定,出租屋业主应与辖区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签订《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提供承租人员的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出租屋业主不得把房屋出租给拒不接受处理的超生人员,否则将由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处以2000元罚款。

此外,草案还规定,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在办理住宅租赁合同登记时,应核查出租人与辖区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签订的《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同时核查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承租人的《深圳计划生育证明》。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一位官员告诉《财经》记者,该计生草案出台的背景是,《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在1994年制定并颁布,近20年后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2002年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由于立足的是全省的普遍情况,也难以解决深圳的具体问题。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该市常住人口为1036万,其中户籍人口为251万,非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超生问题成为人口管理难中之难。

2011年,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经调研后起草了计生草案,并报送至深圳市法制办。深圳市法制办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在联合调研中发现,出租屋是超生的“重灾区”,治理难度亦很大。根据“联防联治”的综合治理理念和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的原则,几经修订后,计生草案遂作出前述规定。

在审议中,针对“超生连坐”的条款,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表达了不同意见,有委员建议删除该条文。

深圳计划生育证明范文2

近年来,围绕自治区、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诚信计生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争创全国全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为目标,以诚信计生为平台,以解决流出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待遇”为课题,我县在流出人口管理难题上,推行了多种管理新模式,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全面推进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均等化免费宣传教育服务。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知识讲座、制作和发放免费宣传品、开展“流出人口婚育课堂村村行”活动、举办关爱流出人口为主题的人口文化节、开展婚育文明福万家等特色宣传服务活动,引导流出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是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总体部署,开展流出人口“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将专项行动与春节期间流出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流出人口便民维权措施和抗击雪凝灾害等工作紧密结合,开展为流动人口送政策、送宣传、送服务的“三送”活动。

三是积极探索“政府引导、财政补贴、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建立留守儿童托管中心,通过亲情电话、亲情视频等形式,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情感交流,解除流出人口的后顾之忧。

四是均等化免费计生技术服务。设立流出育龄妇女凭服务卡,她们可就近到当地计生服务站或指定的医疗机构,享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五是均等化免费婚检和优生检测。加强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宣传和普及,为流出流育龄人口免费提供宣传倡导和咨询服务。做好宣传倡导,防止发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保证母婴安全。

六通过签订《流出育龄妇女诚信合同》,取消省内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须自己寄回妇检报告单的规定,改为现居住地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向户籍地通报妇检信息,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更为方便、优质的服务。

二、采取管理新模式,破解流出人口管理难题

一是梳理信息渠道。在实行合同管理的同时,把流出人口信息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在按常规搞好流出人口信息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做了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建立了驻村干部、村干部包重点对象,党员、组长、协会会员包一般对象的掌握流出人员流向信息的包干责任制,并列入了村干部挂钩考核的内容。第二,建立举报制度实行有奖举报,各乡镇都公布了举报电话,凡举报非法怀孕并提供详细线索的,一经查实到位,给予1000元以上的奖励。第三,在集中流入地培养计划生育信息员,根据其提供真实信息的数量和准确度支付一定报酬。第四,与集中流入地加强联系,实现互动,充分利用各地老乡联谊会人熟、关系多的优势,通过在外地工作的知名人士的协调,与深圳、广州、东莞、惠州、昆明、上海、北京等地的计生部门等部门建立了一定的联系,特别是在流出人员寄回的查环、查孕证明真假难辨时,以去电、去函的方式,请他们帮助查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全县共通过各种信息渠道,获得流出人员在外地非法怀孕信息条,每一条信息都由责任乡镇组织精干力量筹集专项资金到流入地查找,在流入地计生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有人在当地落实了计划生育措施。

二是利益导向机制调动群众关心、支持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群众,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的奖励扶助政策外,县委、县政府还从就医、务工经商、农业、教育等方面出台优惠措施,调动流动人口参与计生服务管理的积极性。2014年,全县为外出已婚育龄妇女重点对象免费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与他们签订合同书,促使其自觉落实计生政策。为名外出符合奖扶条件的对象优先落实奖扶政策,免费为对已婚育龄重点对象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层层落实奖励扶助,让流动人口也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自觉地实行避孕节育措施。

三是“诚信计生协议管理”调动群众参与计生的自觉性。以探索建立“诚信计生”工作为契机,推行“诚信计生协议管理”模式,强化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去向、孕情、生育的管理。从修订《村规民约》着手,将流动人口落实妇(康)检、避孕节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与村委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合同规定: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实行“一奖一罚”制度,即流出后能按时参加孕检并寄回有效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主动报告生育情况及详细地址的,每季度奖励10-20元,否则罚款200-500元。通过签订合同,镇、村(居)干部加强联系沟通,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履行合同意识得到增强并初步形成了自觉化,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四是严格依法行政。为了使流出人口的管理效果更加明显,一方面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大讨论,使广大干部认识到违法行政不但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更重要的影响干群关系,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强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县委政府严令乡镇必须坚决取消社会抚养费与责任区分成的做法,从而在体制上解决了计划生育“放水养鱼”的问题,并进一步规范了“依法征收、全额上解、考核三率、依规使用”的征收管理体制。

深圳计划生育证明范文3

关键词:未婚流动人口;生殖健康;需求;研究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国内流动人口的数量较以往有着非常大的改变。在与日俱增的流动大军中, 年龄>16岁的未婚流动人口为(48.43±0.54)%, 此年龄段处于性活跃阶段, 同时文化程度相对不高, 经济状况较差, 对生殖健康的相关知识知之甚少, 而这些人也是生殖健康问题的好发群体。因为其有较强的流动性, 管理等问题导致相关部门不易掌握他们的深层次的生殖健康状况以及相应需求, 从而不能有效的为其提供相应的生殖健康服务。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在我市随机选择8个社区,在每个社区中再随机选择(6±1)个未婚男性以及未婚女性流动人口,其中未婚女性的平均年龄为(21.4±1.2)岁,未婚男性的平均年龄为(22.7±0.9)岁。

1.2方法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实施资料的采集,所涉及问题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等,问卷采用不记名方式,核心问题为"未婚流动人口对生殖健康有哪些需求?"。在问卷中我们给出关于生殖健康相应的问题,让调查对象写出自己的需求,并从中选择10 项他们认为最为主要的需求。

2结果

据上述结果显示,其中(68.4±1.3)%的未婚女性文化程度为初中,只有(27.3±0.7)%为高中,其余均为大专或小学;而未婚男性中,有(39.4±0.5)%为初中或初中以下文化程度,(53.7±0.4)%为高中,其余均为大专。未婚女性中第三产业人员以及工人占了(54.2±1.1)%,无职业未婚女性占了(31.4±0.5)%;而未婚男性则以工人居多,工人占(67.4±2.1)%;餐饮业为(21.9±0.5)%。

调查结果显示未婚流动人口对生殖健康的需求依次为:性健康知识、避孕知识、生理卫生知识、婚前的危害与怎样避免婚前、艾滋病相关知识、妇幼保健知识、计划生育知识、人工流产相关知识、社区免费提供避孕药具、设立免费健康咨询站。

3讨论

据此次调查分析,目前我国未婚流动人口年龄超过16岁的占(48.43±0.54)%,此年龄段为性活跃阶段,同时文化程度相对不高,经济状况较差,对生殖健康的相关知识知之甚少,从而使这些人成为生殖健康问题的好发群体。通过这次调查证明,未婚流动人口的年龄正值性活跃阶段,婚前的发生率居高不下,同时缺乏相关知识从而形成矛盾, 因为没有足够的知识作为依托,所以会提升不安全的发生率,造成性疾病的传播。未婚女性流动人口的避孕知识十分匮乏,很少了解生殖以及分娩的相关知识,对性生活不采取避孕措施的后果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将会增加人工流产的发生率, 从而引发一系列的生殖健康问题。所以,未婚流动人口所需要的生殖健康知识基本都是围绕"性"这一核心的。据调查显示,男女对性知识的需求无显著差异。因此针对这些问题, 计划生育以及卫生等相关部门要协同合作, 聘请专家对此次调查中未婚流动人口所需求的性知识予以科学的研究, 将图像、文字、影像资料等整合为通俗易懂的科普宣教材料, 从而对流动人口予以正规的生殖健康教育。教育系统应在儿童与青少年阶段进行正规的生殖健康教育, 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够有效降低生殖健康问题的发生[1-5]。

参考文献:

[1]崔念,李民享,田爱平,等.成都市未婚流动人群性和生殖健康状况与需求调查[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0,14(05):513-516.

[2]谢立春,曾序春,谷学英,等.深圳市试点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现状分析评价[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2,11(09):1032-1041.

[3]江雪芳,赵庆国,李兵,等.惠州地区未婚流动人口生殖保健服务现状分析[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3,12(02):177-178.

深圳计划生育证明范文4

半夜,独自一人坐上出租车,听到下面的话,你做何反应?

1.你们好,请问两位去什么地方?

2.上帝保佑啊,今天车子不要再刹车失灵了!

3.先生,你喜欢跳舞吗?我生前最喜欢跳舞了!

4.我的隐形眼镜掉哪儿了……算了,天亮再找吧。先生,你去什么地方?

5.帮……帮我找找……我的眼珠掉哪儿去了……

6.你怎么才来!货带来了吗?

7.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

8.先生,请你抬一下屁股,你压着我女朋友的脑袋了。

9.你看到附近有警察吗?

10.你喜欢足球吗……我最喜欢足球了!对了,你喜欢蒸着吃还是煮着吃?

11.强哥!你也逃出来了?

12.呵呵!呵呵!动感超人……

13.哥们,开过大奔吗?

14.兄弟,谢谢你陪我走完人生最后一程。谢谢!

15.先生,你相信车子会飞吗?

16.先……先生……你……知道……最近的……医……医院怎么……走吗?

17.靠!等了一天,总算等到一个有点儿肉的!

18.我……我没醉……再……再来一瓶……

19.这帮家伙非要隔离我,还好,我身手敏捷,爬墙出来了。

20.喜欢看F1吗?先生。

21.请系好安全带,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

女人・闲话天下

一组残忍踩猫的图片被各网站广泛转载,引起网民愤怒。从图片上看,这位时髦女郎毫不在乎地面对镜头,将尖尖的高跟凉鞋鞋跟踩进小猫的眼睛和嘴巴,直至小猫被蹂躏到支离破碎。一些网民自发地将该女子照片制成通缉令,更有网友自发悬红千元“捉拿这个没有人性的女人”。

《北京晨报》

太残忍了!她居然还敢恬不知耻地拍视频,让大家看到作案的整个过程!

我愿意出10000元人民币,奖励找到虐猫的女人。我绝对守信用。

这不仅仅是虐待小动物图片或光盘的问题,它背后肯定有一个利益团体。

你们是从哪里来的?一下子几百号人加我QQ号骂我,我踩猫怎么啦?这也是一种人生经历,你们是不会懂的。(虐猫女子自述)

中国内地还没有专门保护非野生动物的法规,目前这一块还存在法律真空。

丁凤英委员在两会时提出“男女同龄退休”的问题。她说,男同志可以60岁退休,女同志为什么就要卡在55岁?国家可以把退休年限划平等,然后给女同志选择提前退休的权利。

《新京报》

高度赞同!现在太多企业都让女职工早早退休,剥夺了她们的劳动权利。四五十岁的她们,上有老下有小,再就业又很困难,往后的日子怎么熬啊?

女人到了60岁还工作,太辛苦了吧。早点退休,还能给没工作的年轻人让位嘛!

看过那些重体力劳动者,再说提前退休的事儿吧!

非常赞同丁凤英委员将不同岗位的女性特殊情况考虑进去,给女同志选择提前退休的权利!

男人、女人各有各的天空,坚守好自己的那片就行了。只要家庭幸福,争什么男女同龄退休啊。

我国四分之一的涉外婚姻,最后面临解体,远渡重洋的中国妇女无法得到合理保障。为此,张海迪等16名委员联名建议,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应让外国人出具本人纳税或资产证明书,同时应向登记机关递交保证书,内容包括与中国公民离婚时,负担中国公民归国往返交通费、正式离婚判决下达前生活费等,保证中国公民基本生活条件。

《重庆晚报》

都什么年代了?结婚证都不管用,一纸保证书能干嘛?幸福只有自己能保证!

真把女人当东西卖了?结婚还要财产担保?这是对大陆新娘的侮辱!

深圳一位新娘刚刚脱下婚纱,就迫不及待地拉着新郎前往深圳市宝安区公证处,要求公证人员为两人办理一项“忠贞公证”:如果老公在外边“包二奶”,必须接受如下惩罚――一是离婚,二是把其名下的房产划归妻子所有。

《侨报》

也是个办法。

爱情出轨,怎能用金钱惩罚?

非常赞成把那些包二奶、婚外情的男人和想不劳而获,破坏别人家庭的女人予以法律制裁!

某省计划生育研究所附设库,有约3000份下落不明,且在卫生部要求其整改并查清、追回丢失期间,仍然有对外擅自供精的现象。

某计划生育研究部门门诊部,不遵守一个供精者所供至多只能使5名妇女受孕的规定,曾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反复使用十几名供精者的使多达近200名的妇女怀孕,由于多数的当事妇女失去联系或无资料可查,无法确定最后的生育情况。

《信息时报》

这样搞下去,近亲结婚的几率岂不就高了?

深圳计划生育证明范文5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广东深圳 518000

[摘要] 该文介绍了目前我国对于消毒产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分析了近年来主要消毒产品监管法规的调整概况,对深圳市消毒产品监督管理现状进行了阐述,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管对策。

[

关键词 ] 消毒产品;监督管理;监管对策

[中图分类号] R19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5)01(b)-0010-02

消毒是卫生防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传染性、感染性疾病的传播和流行,提高医疗卫生的服务质量、保证食品环境卫生安全以及改善居民的工作、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特别是在我国历次大灾大疫中更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卫生防病意识的增强,不断出现了不同种类、不同功能的消毒产品,而消毒产品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其消毒效果,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家卫计委近年多次调整了相关的监管法规,深圳市卫计委按国家卫计委要求及时组织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的使用及消毒各环节依法加大监管力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1消毒产品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

消毒产品监督管理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而制定的消毒产品标准和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对消毒产品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①消毒产品生产部门或企业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②对企业执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企业卫生规范》的情况、产品卫生质量等进行监督监测;③对规范经营消毒产品实施卫生监督;④对医疗机构消毒情况等实施卫生监督监测;⑤查处违法行为。

2主要消毒产品监管法规的调整概况

卫生部于1987年9月了《消毒管理办法》,对消毒产品开始执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1992、2002年卫生部对《消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每次修订均对消毒产品的许可模式进行了调整。

2006年6月《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规定消毒器械、消毒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产品直接向卫生部申报卫生行政许可。

2009年卫生部了“关于印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110号),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消毒产品生产类别分类目录。

2009年1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将消毒产品(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卫生许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深圳。

2013年7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3年第1号》规定,取消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职能,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除外。

3深圳市消毒产品监督管理现状

3.1深圳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管情况

深圳市目前有已办理《卫生许可证》各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共64家。近年来,卫生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严把准入关,加强日常监督,覆盖率100%,持续开展各种监督抽检,加大对企业管理人员宣传培训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等手段,较好地监管了该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必须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管理办法》、《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等规范进行各环节的生产, 严把出厂卫生质量关,并逐步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

3.2消毒产品经营环节的监管

消毒产品经营无须许可,按法规要求采购消毒产品须索证及禁止经营未经许可和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因消毒产品品种繁多、经营单位数量庞大,主要分布在医药公司、商场。具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规模约六千家医药公司及连锁药店,近万家商场超市。目前消毒产品经营环节存在经营准入门槛低、消毒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未严格执行进货索证制度、索证不全、抗、抑菌制剂标签说明书夸大宣传等问题,且卫生监督力量与监管对象数量对比悬殊。针对这一现状,卫生监督机构采取监管与服务并重、部门监督与社会监督并举的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抽检执法力度,对消毒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实施严厉打击、重点整治,曝光违规产品;建立健全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约谈机制,建立消毒产品联络员制度和工作联系网,对各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宣贯,强化企业树立守法经营、严格自律的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3.3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产品管理

深圳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购入消毒产品基本上采取集中购买或由使用科室分别购买储存两种方式。公立医疗机构均具有消毒产品索证并建立了查验制度,能够建立消毒产品进货以及使用管理台帐。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督过程中对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口腔科、内镜清洗消毒室、ICU等重点科室的消毒产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使用过期消毒产品的情况等内容实施监督,并逐年对含氯消毒剂、皮肤粘膜消毒剂、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进行了监督抽检。同时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环境、及医务人员手卫生、一次性使用的卫生用品及医疗用品按要求进行监测。

4存在问题

2013年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3]50号)要求,取消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职能,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除外。

在政策调整过渡期主要存在问题如下所示。

①由于取消了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而管理细则没有出台,很多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尚无检验标准,如何评价消毒效果,使用单位难以把握。如要求提品检验报告及执行标准,或规定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抽检。要求抗菌类产品在申报资料时必须提品标签(含说明书)样稿及产品配方。对监管、生产销售和使用都造成极大的不确定性。

②由于消毒剂在医疗过程中广泛应用,涉及的科室及人员多,需要相互协调与合作,而部分人员对医院感染意识、消毒、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认识,责任不明确。有部分医疗机构后勤社会化后很多清洁消毒由非医务人员承担,这些人员普遍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存在消毒制度执行不力等隐患。

③抗(抑)菌产品的问题较突出。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抗(抑)菌产品品种繁多,产地广泛,标签说明书不规范夸大宣传问题比较突出。目前的管理模式是抗(抑)菌剂仅需取得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自行准备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且上市前、后无需向监管部门备案,市场上借抗(抑)菌之名来仿冒药品,夸大其辞地宣传疗效的现象较为突出。

④许可模式的多样性,给索证带来困难,索证率不高。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取消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后,不同的消毒产品应索取的卫生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是不同的,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剂及消毒器械、抗(抑)菌制剂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繁多复杂的索证内容,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及基层卫生监督人员很难真正理解和掌握,影响索证的有效执行。

5监管对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3]18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下放部分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3年第1号)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报道如下。

5.1抓紧做好政策调整的应对工作

国家卫计委于2013年7月取消除“三新”产品外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行政审批,这一举措是新一届政府在“简政放权”上大力推进的具体体现,对促进我国社会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觉悟,认真履行职责,防止缺位,结合该市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消毒工作的实际,认真分析辖区消毒工作的形势及存在问题,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加强对于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培训和宣传,确保消毒产品生产及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2切实加强深圳市消毒产品监管工作

5.2.1严把准入关,进一步做好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严格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的相关标准以及规定要求,对生产企业进行相关的审核,包括产品类别、质量管理及生产条件等,严把准入关。对于取得卫生许可证后的企业,其生产方式、项目产品类别等发生改变要重新审核,并且要对许可内容进行变更。

5.2.2加强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工作对于生产企业的产品要进行监督检查,并撰写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在非“三新”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抗(抑)菌制剂等产品首次上市前,督促产品责任单位严格地按照《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执行,依据《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提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合格的产品才可以进入市场,并对评价产品负责。如果产品改变,应当立即更新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保证评价报告与所评价的产品相符。逐步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示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5.2.3加强消毒产品的现场监督抽检重点加强消毒产品生产、经营、重点单位使用及医疗卫生机构消毒的监督监测工作,对全市取得行政许可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摸清本底,加大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规范企业行为。对生产企业已获得有效的卫生许可报告的产品进行登记,对于没有卫生许可的消毒产品以及器械进行定时的监督和抽检,从生产过程中保证消毒产品的安全有效。

进一步规范全市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及重点使用单位严格执行消毒产品进货索证、查验制度。采取重点监控分步覆盖的方式,对全市经营单位及重点使用单位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抗(抑)菌制剂、一次性卫生用品进行监督抽检。

加强对消毒产品重点使用单位、医疗机构消毒产品和消毒情况的监督抽检,督导医疗机构建立落实消毒产品进货索证查验、保存、使用、管理登记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医疗机构消毒工作规范的建立落实。

5.3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对于卫生质量不合格,冒用甚至伪造卫生许可证;标签说明书内容存在虚假夸大现象、标识出对疾病有治疗效果的企业或者个人,将予以依法严肃查处;采购消毒产品未按要求索取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情况;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并定期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维护我市消毒产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5.4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

做好法规的调整和重点工作开展的宣传与培训,加大力度做好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及使用单位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宣传工作,要求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经销单位及使用者明确责任,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自律性;并利用多种媒介和形式让社会更加了解支持消毒产品相关工作,保证消毒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2]消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27号令,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3]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04-05 2012-08-01正式实施.

[4]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国卫监督发[2014]40号,2014年7月3日起施行.

[5]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国卫监督发[2014]44号,2014年7月14日起施行.

深圳计划生育证明范文6

【关键词】 流动人口; 避孕节育; 宣传教育; 药具服务

流动人口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大量研究表明,由于该群体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自我保健意识差,能力欠缺,使得他们面临巨大的生殖健康隐患,流动女性的生殖健康正受到不安全、性传播疾病、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的威胁[1-4]。为了解在流动人口中开展避孕节育宣传教育和提供避孕药具服务的情况,我们对试点工厂人事干部和女工进行调查,为今后开展全面宣教干预的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1 研究对象和方法

1.1 调查对象

年龄15~49岁的非深圳户籍、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包括结扎、上环和皮下埋植)、有过性生活且正接受宣教服务、药具发放服务的流动人口妇女、试点工厂(华丝制衣厂和珀金埃尔默公司)人事干部。

1.2 调查内容

针对流动人口所开展的避孕节育宣传教育和药具发放服务的内容、形式、满意度、不足和建议等。

1.3 调查方法根据课题方案,我们分别于2007年9月和2008年5月,对两个试点工厂女工、人事干部共24人,进行个人深入访谈或小组讨论等定性研究。参加访谈的研究人员经统一培训,采用统一设计的访谈提纲,主持个人深入访谈和小组讨论,同时进行现场录音、记录,最后整理、归纳总结各种资料。资料整理过程中严格控制人为因素的影响,并尽可能实际的反映被访谈者的观点。

2 结果

2.1 宣教服务发现

2.1.1 获得避孕知识的主要途径 流动人口避孕知识来源由高到低依次为:书报杂志、广播电视、计生宣传资料、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同事、亲戚朋友、培训讲座、互联网,从父母和学校获得的较少。

2.1.2 宣传教育方式 在宣教干预期间,我们对试点工厂采取了组织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开展同伴教育等多种宣教方式,工厂人事干部和女工对不同的宣教方式效果有不同的看法。

2.1.2.1 宣传资料 由于工人平时工作忙、上网的机会少,普遍认为看宣传资料方便,还可带回看,是最适合的宣教形式。女工表示:“平常工作比较忙,一周只有一天休息时间,发点宣传资料我们自己看,这样挺方便的。”

2.1.2.2 宣传画 在厂区、员工宿舍等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员工看宣传画的时间灵活,既能美化环境,又能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人事干部:“员工大多是住集体宿舍,所以在宿舍贴些宣传画效果比较好。”女工说:“在宿舍贴的宣传画很好,没事的时候可以看看。”

2.1.2.3 VCD 在工厂阅览室、员工宿舍的娱乐室播放避孕知识VCD,工人可利用晚上和周末等休息时间观看,充分利用了工厂现有的资源。女工说:“看VCD片,图文并茂,动静结合,有声有色,直观讲解清楚,即能丰富业余生活,又提高知识。”

2.1.2.4 讲座 工人们普遍喜欢听讲座,认为效果好,还可当场提问题;但人事干部担心较多的讲座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而有所顾虑。一位人事干部表示:“工厂的生产量比较大,员工平常都比较忙,经常组织讲座领导也怕会影响工作,但偶尔上一、二次还是没问题的。”而工人则表示:“专家讲课讲得很好,一下子学到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以后一定用得着。”

2.1.2.5 专线电话 专线咨询电话具有操作方便、保密性好、避免当场咨询的尴尬等优点,部分工人比较喜欢。一位女工说:“这种问题不好问别人,如果有医生可以咨询是最好的,有电话咨询也可以。”“因为时间有限,提供的现场咨询时间不够,如果有专门的电话咨询就好了。”“平常碰到避孕方面的问题也不好去问厂医,如果有电话咨询最好。”

2.1.2.6 网络 受流动人口的住宿环境和经济条件等限制,他们较少利用网络。

2.1.2.7 手机短信 虽然手机在流动人口中较普及,但多数工人认为用手机短信接受教育不方便。一位女工表示:“不太希望用手机短信接收知识,内容有限,有被骚扰的感觉。”

2.1.2.8 同伴教育 “同伴性教育”是发达国家较流行的一种性教育方式,是利用同伴之间的信任感,通过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对同伴施加潜移默化的影响。国外研究证明,同伴因素是决定人的行为的极重要因素[5]。人事干部认为:“女工组长工作比较稳定,综合素质较高,有一定的亲和力,员工相互接触的时间多、容易沟通,对她们加强宣传,在需要时可以再帮助同事。但是,她们毕竟不是专业人员,能掌握的知识有限,只能是尽量提供一些相关的信息。”

2.1.2.9 岗前教育 流动人口流动的目的是为了再就业,把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加入到岗前培训内容中,向新职工发放宣传资料,能确保所有入职工人都获得教育机会,有利于宣传活动的可持续性。女工认为:“如果在岗前教育有避孕知识方面的培训,应该会受欢迎的。平常接受的健康教育太少了,没这种机会。”

2.1.2.10 文艺活动 文艺活动是企业管理层与工人在工作时间以外相互交流、丰富工人业余生活的一个好机会。利用这段时间对工人开展避孕节育宣传教育,可起到活跃晚会气氛、宣传教育双重作用。一位人事干部表示:“每年公司也会搞一些文艺活动,下次活动时,安排一些避孕知识方面的有奖问答,效果应该会不错,可以把安全套当成小礼品发放。”

2.1.3 宣教时间 由于工人平时工作量大,休息时间少,也为了尽量减少对日常生产的影响,工厂管理层和工人都认为利用业余休息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是最适宜的,如晚餐休息时间、周末和节假日等,一般一个季度开展一次活动较好。

2.1.4 宣教内容 流动人口普遍认为宣传资料的形式不重要,关键是内容要简单易懂,希望多了解各种避孕药具的使用方法、适应症、优缺点,多了解常见乳腺病和妇科疾病的防治等知识。宣传材料中应增加一些服务信息,如在哪里可获得免费药具、热线咨询电话以及紧急避孕救助等。

2.1.5 对意外妊娠的看法 流产妇女基本上都认为现在社会上对人工流产的观念已经改变,没有太多的社会谴责或舆论压力:“现在做流产挺方便的,现代社会对人工流产也较看得开。”“现在比较开放,觉得不需要怀孕,就流产。”有的未婚女性认为:“意外怀孕做人流就没事了,可以自己解决,不会被父母知道。”她们都知道流产会造成身体和心理不同程度的伤害,尤其是未婚流产和重复流产:“人流很痛苦、挺可怕的。”“做人流就担心很痛,而做药流就担心药流不全了还要再做一次。”“流产后身子虚,保养不好以后会对身体有伤害,恢复挺难的。”“流产多了,将来真正要怀孕时可能怀不上。”。

2.2药具服务发现

2.2.1 药具获得方式 流动人口获取免费药具的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社区药管员在上门登记信息时发放;二是在各种节假日,如春节元旦宣传月、三八妇女节、艾滋病宣传日等开展户外宣传活动时,宣传人员发放,一年大约10次;三是到计生中心接受服务时,特别是做人流手术的,或医务人员下社区、工厂为女工做体检时也给她们发放免费的避孕药具;四是流动人口主动到药具发放网点领取,如区药具站、各计生服务所、社区工作站等,工厂医务室、物业管理处、药店、超市及自动售套机也是部分流动人口获取避孕药具的途径。但是药具发放网点的分布还不能满足大多数的流动人口,许多流动人口都表示希望可以在工厂获得免费的药具。有女工表示:“在工厂的医务室比较好,上班抽个空就能拿到,不耽误时间。”“希望在工厂和宿舍随时可以拿到。”

2.2.2 获得药具品种 免费的药具主要以为主,其次有短效避孕药、探亲避孕药、紧急避孕药、避孕栓、避孕膜、避孕凝胶等。也有少部分人认为免费药具质量不好,愿意到商场或药店自费购买进口使用。

2.2.3 获得药具数量 流动人口表示一般药具管理员、计生宣传员每次只发2至3盒,而开展活动的次数并不能满足他们的日常需求。而流动人口工作、生活的地方到药具发放点不便利,且一次也不能大量领取,所以对于流动人口来说,免费的数量不能满足他们一般的需求。

2.3 药具宣教和发放服务的不足

2.3.1 宣传不足 发放网点宣传不足,很多人不知道在哪里可以领到免费避孕药具;对流动人口的思想教育不足,很多人不好意思去领取免费的避孕药具。一位女工说:“单位里有时会有领取,但没有结婚,不好意思去领。”

2.3.2 网点分布不足 现有的药具发放对流动人口的覆盖面还较小,药具发放网点主要是各社区工作站,而工作站的发放时间与流动人口的工作时间一致,流动人口在下班后无法领取。虽然已经在流动人口多的娱乐场所增加了部分网点,但还是未能满足大部分工厂流动人口的需求。

2.3.3 药具数量不足 由于现有的免费药具经费是根据常住人口数下拨的,但深圳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数目比例倒挂,流动人口使用的药具数量远远大于常住人口,导致避孕药具的总数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

2.4 避孕节具推广宣传和服务效果

2.4.1 宣教效果 在试点工厂开展避孕节育宣教工作后,逐渐获得工厂管理层和工人的认可和支持,宣教的重要性和效果日益突出,认为这不仅保护了工人的生殖健康,提高了生产时的积极性和效益,又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益,是个双赢局面。一位工厂人事干部说:“自从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教育以来,女员工休人流假的人数大大减少,既保护了女工的身体健康,又节约工厂的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领导很支持这种避孕节育知识宣传。”工厂女工表示:“原来不知道各种避孕药具的优缺点,现在听课了,看了宣传材料,心里就有数了,万一出现问题也知道怎么处理。”许多女工反映,以前她们有许多这方面的问题,但一直不好意思问厂医,现在接受了相关的宣传教育后,思想观念上发生转变,现在遇到问题会主动找医生或专家咨询。

2.4.2 药具服务效果 通过在试点工厂的宿舍区安装了免费发放专柜,根据的使用量提供定期送货上门和需求送货上门服务,使流动人口可随时随需获取免费的避孕药具,使用意愿和使用率明显提高。工厂人事干部表示:“员工对的需求很大,三箱没两天就发完了。在宿舍安装免费药具发放柜,宿舍有专人管理,没有就及时补充,这样很方便。”“很多员工反映在宿舍安装免费药具发放柜很好,很方便,以前要去社区工作站拿,经常没时间去,只有在超市买,现在有免费的,可以节约一些费用。”工厂女工表示:“有时在街上碰到计划生育宣传活动,会上前多要几盒,留着慢慢用。看到宿舍安装了免费药具发放柜,也拿过两次,很方便,拿的时候也没有人看到,对未婚的人来说是比较好的。”

3 讨论

3.1 流动人口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已有研究结果显示,外来未婚妇女的避孕知识贫乏,近半数的人对几种常见的避孕方法一无所知,仅1.41%听说过紧急避孕药[6]。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的缺乏,将直接影响这些流动育龄人群的避孕行为。因此,全面掌握现有针对流动人口开展的避孕节育宣教活动和提供的避孕药具服务情况显得十分必要,可为以后开展全面的宣教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3.2 宣传教育是通过一定的宣传和教育手段,引导人们在认知、信念、态度和行为方面发生改变,减少高危行为,建立健康的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7],对促进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有着重要作用。应针对流动人口文化水平不高、知识的盲点和主要需求,开发出通俗易懂、内容丰富、信息齐全的宣传小册子,以便于发放和保存。内容应该包括详细的知识和服务信息,如各种常用避孕药具的优缺点、使用方法、适应症、免费网点的地址和咨询电话等。在流动人口中普及避孕节育知识的同时,可与计生中心的各大职能相结合,宣传生殖道感染、艾滋病防治和出生缺陷筛查等内容,使更多的流动人口获得更好的健康教育和服务。

3.3 工厂是流动人口生活、工作和学习的主要场所,因此,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阅览室、娱乐室等公共设施,在工人业余休息时间播放生殖健康教育VCD、在阅览室放置宣传资料、粘贴宣传画等,既不影响日常生产,在丰富工人业余生活之时又学到知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3.4 在常规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教育中都是以已婚育龄妇女为主要的教育对象,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思想观念的转变,许多未婚青年都有婚前。据调查研究,全世界每年有10%~14%的未婚女青年发生非意愿妊娠,其中发展中国家约占20%~60%,每年在发展中国家至少有200~440万次人工流产[8,9]。因此,宣传教育的对象应逐步扩大范围,把未婚男女青年都列入到教育对象中,使其在发生第一次时就主动采取有效、安全的避孕措施,减少发生意外妊娠的几率。

3.5 避孕药具的可及性会影响到流动育龄人群的避孕行为。本调查发现,许多流动人口愿意使用免费的避孕药具,而现在没有使用或没有坚持每次使用是因为不好意思去拿和领取不方便。因此,应加强领导对药具工作的重视,争取地方财政对流动人口使用药具的经费投入。根据流动人口的密集程度,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生活、工作区域,如工厂宿舍、城中村等地灵活、适当增加免费网点的设置,提高流动人口获取避孕药具的便利性和保密性。同时要扩大宣传广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在发放的宣传资料上应详细说明领取免费药具的网点和电话,对首次领取避孕药具的对象提供咨询,说明优缺点、适应症、禁忌证、副反应及不良反应及时处理等知识,由服务对象根据自身状况知情选择。积极探索新的发放模式,如在社区物业管理处、工厂、酒店等娱乐场所设置发放箱,使流动人口可以24小时随时随需领取到免费的避孕药具。

参考文献

1 郑真真,周云,郑立新,等.城市外来未婚青年女工的、避孕知识和实践――来自5个城市的调查[J].中国人口科学,2001,(2):67-72.

2 楼超华,赵双玲,高尔生.城市外来青年女工的生殖健康状况与需求[J].人口研究,2001,25(3):61-64.

3 郑立新,朱嘉铭,田佩玲,等.广州外来未婚年轻女工避孕药具的使用情况及影响因素[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0,(8):360-362.

4 赵东霞,郑真真,张立文,等.太原市外来年轻女工性健康状况及服务需求.青少年及未婚青年生殖健康现状、展望及策略[M].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02,231-233.

5 Ziersch A.Gaffney J,Tomlinson DR,et al.STI prevention and the male sex industry in London:evaluating a pilot peer education program[J].Sex Trans Infec,20OO,76:447-453.

6 武俊青,陶建国,郑玲,等.外来未婚育龄妇女“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干预效果评价.青少年及未婚青年生殖健康现状、展望及策略[M].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02,223-30.

7 黄红. 在青少年中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J]. 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04,12(4):324-326.

8 De Bruyn,Maria,Packer.Adolescents,unwanted pregnancy and abortion.Policies, counseling and clinical care[J].Chapel Hill,NC,Ipas,2004,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