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网格员履职总结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社区网格员履职总结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社区网格员履职总结

社区网格员履职总结范文1

关键词:网格空间 城市管理 管理创新 网格化 数字化

2004年10月,北京市东城区首创了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分3批选择若干城市(区)试点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推广北京市东城区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从各地的运行实践来看,应用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以后,城市管理整体效能得以提高,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普遍得以创新,城市管理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和动态化,这就为城市管理理论的创新打下了基础。

本文首先对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核心要素进行梳理,然后引入网格空间的概念,从管理创新的角度构建出基于网格空间的城市管理框架,从而完善和创新现代城市管理理论。

一、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主要经验

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主要核心要素为“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城市部件管理法”、“城市事件管理法”和“城市管理双轴制”等。

“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就是在城市管理中以一万平方米为基本管理单位,将城市所辖区域按照各级政府、街道、社区划分成边界清晰、无缝拼接的多边形实地区域(即网格状单元,又称“单元网格”),由城管监督员对所分管的单元网格实施专业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准确定位。

“城市部件管理法”,就是把城市市政管理公共区域内各项设施,即物化的城市管理对象作为城市部件进行分类管理;将城市部件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万米单元网格地图上,利用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对其进行管理。

“城市事件管理法”,就是把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市政管理部门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事情和行为作为城市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可将城市事件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万米单元网格地图上,对其进行管理。

“城市管理双轴制”,就是将原有城管的监督评价职能和综合管理、综合整治职能分离,成立“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两个机构,形成城市管理体制中的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两个中心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无缝连接,协调一致地工作。

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主要成功经验是,管理区域实现网格化,管理设施实现精细化,管理工作实现两分离。这三点经验,相互之间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一定的联系。监督员对网格内的城市管理工作承担监督责任,管理设施和城管事件依托网格实现管理对象的准确定位和管理责任的清晰界定,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和各专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协调工作。

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在城市城区的新开发区、待开发区甚至郊区城镇如何实行网格化管理还缺乏成熟的经验。城市管理体制实行监督轴和管理轴双轴运转之后,监督轴自身的监督工作成为新的尚需应对的挑战。城市管理中还牵涉到上下级政府权限划分、横向工作衔接、城管队伍运行成本、工作质量评价等诸多问题。

因此,可以认为,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所建立的城市管理体制,其核心要素本身只是一些零星的经验,这些要素之间也开始展现出某些联系,但是其内部的相互关系还有待深入研究。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远没有发展成为一种严密且完整的新型城市管理理论,亟需从理论上加以创新和完善。

二、基于网格空间的城市管理架构

基于网格空间的城市管理架构,是在继承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核心要素内在精髓的基础上,引入网格空间的概念,将城市管理的关键要素进行科学配置,并再造运行机制,以精确定位管理对象、全面把握城管动态、有效协调各级职能和主管部门、科学调配管理资源,构建一个相对完善的城市管理理论体系,进而实现量化城管、精确城管和敏捷城管。

基于网格空间的城市管理架构的主要框架内容如图1所示。

从静态结构来看,基于网格空间的城市管理架构包括管理责任区域网格和映射到网格上的城市管理要件;从运转流程来看,它包括监督、指挥、执行、评价4个相互关联的工作环节。城市管理责任区域根据分级行政和驻地管理原则分为分级行政辖区和管理区域两类网格。城市管理内容,即城管要件,根据物化和人化区分为城管部件和城管事件,叠加到网格之上就成为网格部件和网格事件两类。基于网格空间的城市管理包括监督、指挥、执行和评价4个环节,每个环节的执行主体和参与主体不全相同。该架构假定支撑业务运行的信息工具内嵌在全流程管理的每个环节中,对这些信息工具不作专题说明。

具体而言,基于网格空间的城市管理,就是将行政管辖区域和驻地责任区块划分成块状的城管网格,以某个基本单位的城管网格为城市管理的基本区域,据此将城区划分成具体的块状单元进行管理。在每个单元网格中载入城管对象的基本属性和城市管理的其他相关信息,在管理工具的支撑下,再造基于网格空间的城管流程,创新与网格空间相适应的城管体制,构建以网格空间为核心内容的城市管理体系。

三、网格空间管理过程

城市管理中的网格是指在各级政府行政辖区和驻区单位管理区域的空间上准确嵌入和精确展现城市管理空间数据和行为属性的基本单元。引入网格之后,城市管理就建立起一个分层、精确、立体、透明、可控的管理空间,即网格空间,就可以实现管理空域、管理对象、管理过程、管理部门和社会参与者的整体融合。在基于网格空间的城市管理中,城市管理过程与空间数据和行为属性通过网格做到密切相关,城市管理者可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准确反映问题,快速处理问题。

⒈网格划分

网格的划分,可以明晰城管责任,细化管理空间,均衡配置城管人员的工作量。城区可以分成多个责任网格,网格内的公共部件和事件都加以量化并实现定位,每个网格都有专人负责。

划分城管网格,首先,要确定城市职能部门、城区、街道/乡镇、社区的管辖范围,尊重各自的行政权限和行政界限,明确责任边界;其次,根据城管工作的不同环节,划分监督、指挥和处置等不同类型的城管网格,合理配置不同部门的管理工作量;第三,在社区网格之下的管理区域上进一步划分驻地单位、公共空间的主责单位,建立单位网格,将城管对象的处置责任纳入网格空间;最后,划分最小单位的网格,即单元网格,均衡配置每个城管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量。这样,可以初步构建出一个城市管理的网格空间。城管网格的划分如图2所示。

每一层次、每种类型网格的实际划分,需要以现有行政区域和实际占地空间为准绳,以均衡管理、连续管理和属地管理为原则,以街道、社区管片边界和单位驻地范围为基础,结合自然地理布局现状,将城市管理的行政区域划分出若干个边界清晰的多边形块状管理区域,由城管人员对所分管的地域实施监控和管理。在城市的非建成区,城市管理部件经常变化,临时性问题比较多,事件数量波动较大,为此管理网格需要不断调整。

对于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和不同隶属关系的职能部门,需要划分适于他们履行城管指挥、处置和监督职能的责任网格。在实际运作中,各个专业主责部门的网格,还是保留采用原有的行政层级网格,不做进一步的划分,以避免网格层级细化而带来的内部机构调整。但是,每个专业主责部门所负责处置的城管部件或者事件,必须纳入监督部门的城管监督单位网格内。

⒉城管要件

网格需要结合城管要件来描述城管问题,将管理对象定位到网格中。本文沿用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对城管问题的分类方法,采用部件和事件来描述城管要件和城管问题(具体如图3所示)。城市道路、桥梁、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园、绿地、娱乐设施等公共设施以及门牌、广告牌匾等部分非公共设施,就是部件;随地丢弃垃圾、随意占道摆摊、路边烧烤、乱贴广告、违章搭建等,属于事件。南京市鼓楼区把固定的管理对象称作部件,把动态的城市管理对象称为事件。

城市管理单元网格中的每个部件和事件,都可以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进行编码,实行分类分项定格管理。这样,每个城管对象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编号,相当于“城管身份证”,其中包含或者表征网格位置描述信息和城管要件属性信息。只要知道任一个部件或者事件的编号代码,就可以查出其名称、种类、状态、主管单位、网格编号、地理位置、处置联系人等城管要素信息。在基于网格空间的城市管理中,不同管理环节的责任部门和社会参与者,依靠内嵌有城管要件的城管网格,准确获取城管要件的信息,分类指挥调度部件和要件的主责单位,对其进行科学处置。

四、网格空间的演变路径

网格只是城市管理的空间基础。基于网格空间的城市管理,需要将传统的城管体制引入到网格空间,相应地要求城管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管理方式等实行变革。具体来说,网格的格子划分完、城管要件调查清晰后,还需要理顺每个格子之上的部门间的职能关系网,甚至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

⒈城管机构的调适

传统城市管理在城管机构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例如,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市政府与区县政府之间也存在职能交叉的现象,部门工作侧重点和法律依据各不相同;产权部门和使用维护部门相互脱节;部门之间缺乏统一调度,协调配合的力度不够,难以实现有效的联动,等等。

网格空间中构建城管工作机构,可以直接参考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经验。各试点城市在工作中,重新调整城市管理机构,建立起城管指挥中心和城管监督中心,实现双轴化管理1(详见图4)。监督中心的职责,就是专门发现城管问题,对专业城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指挥中心就是根据监督中心的城管信息通报,通知各处置单位限时处理;收到处理结果后,再通知监督中心派人到现场核实。各处置单位(城市管理专业部门和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各类部件、事件问题的处置。在网格空间中通过机构分设实现监管分离,做到了发现问题的人与解决问题的人彻底分开,这种做法有利于提高执法的效率和公正性。

网格空间中重建城管机构,还需要横向协调好同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纵向协调好市、区各级政府部门。

⑴横向衔接各职能部门

在网格空间下要做到城管机构的有效运行,需要通过调整机构设置来协调好各个职能部门,有效发挥各个主责部门和专业单位在城市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这是网格空间条件下重塑城管机构的重要前提条件。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分属于省市有关部门、区县职能部门、街道、村庄、物业公司、企业等不同的组织,单靠城管部门或者各个专业单位来管理是无能为力的,需要将城管、市政、房产、园林、市容、环卫、建设等各专业部门以及区县、街道的城管资源、执法力量和其他社会资源整合到统一的指挥机构下,以形成管理合力。各处置单位经整合后都作为城管的直接责任部门或牵头协调部门,供指挥机构派单调遣。

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所建立的网格空间,就是通过重建城管指挥中心和城管监督中心,统一履行城管监督和指挥处理的职能。具体做法是:依靠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工具,为各单位的协调行动提供统一的信息平台;监督中心对各个专业部门的城管问题处置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指挥中心对城管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调度指挥,协调部门城管工作。

⑵纵向衔接各级政府

在政府间纵向关系上,城管网格空间要求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必须遵循“部件按属主,事件按属地”和“省市和区县合作分工”的基本原则。

部件按属主,要求网格上的城管部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符合现实,也充分尊重区县政府、市政府、省或中央政府驻地各部门的权属,但是网格部件问题的巡查和事后监督,采用属地管理比较方便。城管部门在确定网格问题部件的产权单位之后,就可统一部件的责、权、利,落实责任。

事件按属地,要求在辖区上发生的问题原则上由各区县和专业部门处理,突出区县属地的主体地位,保证城市管理问题得到及时、快速的处置。对于重大城管事件、跨区域性城管事件或者地方上难以解决的城管难题,可由上一级政府部门统一协调处理。事件问题的巡查和事后监督,如同事件处置一样,以区县政府部门为主、市级政府作为补充的方式进行。

在政府间纵向关系管理权限的划分上,各地在基本上遵循上述原则的情况下进行创新。例如,南京玄武区提出“部件归口,事件属地”的划分依据;扬州市推行部件“先属主后属地”、事件“先属地后属主”的管理、指挥和处置原则;杭州市则按照“体制属地为主、机制市区联动”的基本思路开展数字城管工作。

⒉城管员配置

城市管理中引入网格空间之后,需要对城管员进行重新配置,合理划分管理网格,以实现人力资源和管理网格的均衡配对。配置方法就是根据每个网格的预期工作量、实际管理面积来决定负责该网格的城管员数量,将多人共管某个层级的行政辖区改为单人专责若干个网格,从而有针对性地增强网格处置力量,实现管理区域的精细化,提升城管问题的发现能力和管理能力。成都市中心城区每位监督员负责10个万米单元网格区域内的巡查监督工作;武汉市江汉区每2名监督员管理12个万米单元网格。

城管员数量配置不是一成不变的。城管事件在各类城管问题中所占比重较大的特性决定了城管员数量配置主要考虑网格事件,而网格事件的多变性也决定了城管员网格配置需要不断进行调整。

通常,事件问题发生的数量高于部件问题发生的数量。例如,2006年6月26日至7月5日,江苏扬州市城市管理问题共立案1795起,其中,事件问题立案1167起,占65%,部件问题立案628起,占35%2。而且,网格事件的发生数量具有季节性、周期性的特征。如南方城市进入汛期后,排水管淤塞、污水外溢的事件明显增多;农作物成熟季节,农民进城占道售卖的事件增加;酷暑天气,年轻市民户外活动增多,占道烧烤的事件容易增加;夏秋季节,装修房屋的家庭开始增加,乱倒垃圾和渣土遗撒的投诉也就增长。即使在一天之内,城管问题也带有规律性,城管员数量或工作时间也要灵活调整。每天中午、上下班时间、下午4时至晚9时等时段和周末、节假日等公众休息时间,大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居民区、车站、城铁出入口等人流密集区,发生城管问题的可能性在增加,需要在这些时间段内对这些网格加大巡查,甚至是增配城管员。

对于这些富有规律性的城管问题,城市管理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城管网格重新配置监督员,重新分配专职人员的单元网格,做到负载均衡。

⒊管干分合

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在城管流程上实行管干大分离。具体来说,就是通过机构独立设置实现监督和指挥相分离,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处置城管问题来实现问题处置与具体执行的适度分离。监督和指挥之所以相分离,主要是因为过去城管部门集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监督检查的职责于一身,容易形成“养懒汉”的逆向激励导向。在试点工作中,监督中心负责发现城管问题,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处理,最后监督中心进行监督考核。问题处置与具体执行适度分离,实质就是外包城管问题处置工作。例如,浙江椒江城区将110条主次街道为期一年的“牛皮癣”清洗保洁工作,外包给公司,实现市场化操作;杭州市通过招投标将城市管理问题的上报外包给多家信息采集公司。

城市管理引入网格空间之后,是否都要实行管干大分离这种做法,值得商讨。

⑴指挥管理和监督评价

指挥管理和监督评价相分离,依靠监督中心来监督和评价处置部门的工作情况,初步解决了专业部门处置结果的监督问题,但是,在理论上又必须面对如何监督监督中心及其监督工作人员的现实问题,如何针对监督员和监督中心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一些城市已经开始探索监督员的监督机制,防止监督员和城管问题主责部门合谋监督中心。“背靠背”检查就是监督监督员的一种方法:每天由监督中心抽调部分监督员组成巡查队,随机抽取若干网格,对照监督员标准化的巡查路线图,对当班监督员上报问题进行“背靠背”检查,重新全面上报该网格内城管问题;监督中心受理后,与该网格主责监督员上报问题进行比对,若比对结果不一致,即作为该监督员漏报问题进行处理3。此外,城市管理还可以发挥信息工具的技术监督特长,利用监督员手中的信息采集器的空间地理定位功能,对监督员一天的监督行程进行电子跟踪,查看该监督员的行程是否和其规范的巡查路线图相吻合。无论是“背靠背”的人员监督还是技术监督,都是对管理员的内部监督。如果对监督中心的工作监督存在普遍缺失,那么监督中心的监督权力就会缺乏有力的制约。

指挥管理和监督评价不能绝对分离,两者需要根据城管问题的性质进行适度的融合。对于简易城管问题可略去其中的指挥调度环节,将监督职能和处置职能相统一,由监督员直接处置,事后报告职能部门。如针对井盖错位、零散垃圾、零星乱张贴等小型且量少的轻微事件,监督员可以“现场发现、自行处理、快速结案”,避免因机械执行指挥管理和监督评价相分离的规定而将简单问题复杂化。

指挥管理和监督评价两者职能相分离,主要还是靠监督创新、工作过程公开、部门和人员责任公开来实现,这必然意味着机构和职能要各自独立。即使是对监督中心及其监督工作人员建立起科学的监督机制,或者再新建一个专职监督机构来监督监督中心,城市管理机构仍然比较复杂,内部行政管理成本依然居高不下。

⑵问题处置与具体执行

问题处置与具体执行适度分离,必须解决外包的边界及其边界管理问题。从现有经验来看,城管外包重点放在受损部件的维护、非执法类事件处置和信息支撑上。在外包过程中,主责单位还需制定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确定履约方式,监督履约,控制成本,加强监管。

五、结语

网格空间的本质就是量化管理空域,细化管理责任,创新管理手段,规范工作流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属于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范畴。基于网格空间进行城市管理,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刚刚起步,需要不断丰富;在实践中尚需继续总结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的最新经验,融合各方特点,拓展衍生功能,从而解决城市管理中“政府失灵”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政府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李立明,齐国生,吴刚.公务创新――城市公共事务理论创新和实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2 陈平.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49-65,76-85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4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部件、事件手册[S].2006

5 南京市鼓楼区信息中心.数字化城市管理[EB/OL].(2006-10-09)[2007-11-25].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推广工作的报告[R].2006

作者信息:

张勇进,男,汉族,湖北大冶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生。主要研究电子政务、政府管理创新、格网空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