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检查整改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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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检查整改报告

药店检查整改报告范文1

(一)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1.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针对我局干部职工学习不够主动、业务知识不够全面的现状,继续在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六个一”活动,即每天自学一小时、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季轮流授课一次、每半年组织一考试、每年开展一次调研学习、全年开展一评比。活动的开展,使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了正确的工作作风和学风,增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提升了食品药品科学监管的水平和能力。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着力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三是深化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提升廉能风险防控水平。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主动接受上级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为全面落实“三单一网”建设要求,强化舆论监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回应公众期待和社会关注,以行政审批信息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为重点,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截止6月__日,共公开各类信息近100条,排在县政府工作部门的前列。建立信息宣传报道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宣传力度。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1.严格行业准入。严格按规定标准对新开办餐饮服务单位、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检查,把好企业准入关。截止6月__日,已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158份,对19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备案登记,受理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9家,办理变更10起。

2.加强日常监管。实行网格化监管,将全县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责任落实到组及个人,促使执法人员自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今年上半年,我局对463家餐饮单位(学校食堂)进行了食品量化分级管理活动,引导消费者走进“笑脸餐厅”,共评出优秀等级单位2户,良好等级单位数15户,一般等级单位数433户,13户责令整改。加大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完成重大餐饮安全保障接待工作2次。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力度。全面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将基本药物作为重点监管品种,保障基本药物使用安全,全面推进零售药店分级管理,辖区内的15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门店)全部实行了分级管理,辖区内的3家药品批发企业已实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并及时做好了两码合一、数据融合工作。做好药品批发企业的飞行检查工作。强化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今年上半年,共完成药品抽检17批次、医疗器械抽验10批次、餐饮服务食品抽验5批次、学校食堂食品抽验35批次、保健食品抽验10批次、化妆品抽验5批次。

3.发挥企业自律。将日常监管情况记录在监管对象的诚信档案中,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分级监管,加大培训力度,共举办餐饮(包括各类食堂和学生营养餐)及保健食品从业人员理论技能培训12期,参训人员达700多人,增强了企业自律意识。

4.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设咨询点等宣传形式,集中力量开展了“3.15”宣传日、“12331”主题宣传、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及“创建卫生城”等专项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刊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饮食用药安全警示5余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六进”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公布监督投诉举

报电话12331,受理群众举报,__年上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3起,对所有投诉举报都做到了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三)突出监管重点,加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力度

今年上半年,我局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餐饮和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55家,检查过程中,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32 户,对1家学校食堂和2家餐饮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共罚款0.6万元;查办药品案件2件,到位罚没款7.5万元。

1.配合县创卫办,开展县城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创卫验收冲刺工作。

通过开展“回过头看”、“停下脚看”的方法,打好创卫冲刺战。兵分五路对有“问题档案”的餐饮单位进行回头看大检查,检查餐饮单位对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仍未依法守法经营且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敷衍了事的,坚决立案查处;为杜绝“走马观花”式监管,在履行监管责任时注重“停下脚看”,实行静态监管。对县城主干道上的餐饮店、小吃店的亮证经营情况、索证索票制度建立情况、环境卫生情况进行逐户逐项检查,借力创卫契机,进行全程跟踪,定期进行实地考核,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进一步的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创卫工作部署,巩固创卫成果。

2.开展了中小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护校行动”及中高考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的餐饮监督工作。我局联合教体局于__年4月对全县学校食堂及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堂学校56所,其中小学20所,中学27所,中心学校9所,机关保育院1所,县直7所,乡镇49所,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经营管理、食品采购、食品加工场所情况及食品留样等。此次专项检查,各学校校长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体局签订了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针对各学校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反馈给学校领导,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此次检查共出动车辆__次,人员136人次,出具监督执法文书56份。今年6月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分别对县城高中食堂及各校中考餐饮点开展了高中考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出动人员5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及餐饮单位__家,责令12家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及餐饮单位限期改正。

3.继续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特殊药品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分组检查的方式, 共出动371人次对辖区内的2家药品生产企业、5家药品批发(连锁)企业、15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合法销售情况;二是开展了中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43人次,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检查经营企业73家,卫生院19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

4.开展零售药店GSP跟踪检查及换证认证工作。将实施GSP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按GSP的要求经营药品,对未按要求经营的责令整改,并处罚款;做好GSP认证帮扶指导工作,确保全县申请认证的药店一次性通过认证现场检查。上半年,受市局委托,对我县辖区内67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GS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

5. 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将医疗器械监管列入重要日程,不断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行为,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诚信档案,截止6月__日,我局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达2次以上。开展了在用大型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等专项检查。

6.加强了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一是邀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领导、专家到县里指导并开展业务培训,对各涉药单位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员进行了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知识和新版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培训,共培训人员160余人;二是将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列入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并多次督促各单位及时做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截止6月__日,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42例,(其中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0例,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2例);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9例(其中严重的报告8例),有序推进了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

(四)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一是做好扶贫及新农村建设工作,帮扶西溪乡廖坊村开展定点扶贫和枚江乡莲溪村进行新农村建设;二是做好茶叶基地建设工作。我局已投入资金3万元,在西溪乡横昌村湖洋排种植茶叶48亩,全面完成指标任务;三是继续抓好城区整治工作,落实帮扶资金2万元;四是招商引资工作有新进展,__宜欣药业已通过省、市食药监局许可证发证现场检查验收。我局、农工部等单位与__客商光伏发电等两个数亿项目正在洽谈中,力争签约,使该项目早日落户到__。五是以保障全县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切入点,切实抓好党建、“六五”普法、综治、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举办了药品零售企业“两非”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班,联合计生委开展终止妊娠药品市场整治行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仍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稽查力量亟待加强

我局人员少、任务重,尤其是稽查执法人员只有几人,而县里中心工作比如扶贫、城区整治等经常要抽调人员参加,现有稽查监管力量不足,查办案件数量减少。

(二)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亟待规范

个别边远山区的乡村商店、药店、诊所还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如销售过期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渠道采购等现象仍有发生。

(一)积极配合,按时完成机构改革

按照省、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按时完成新机构的组建。

(二)强化监管,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严峻,下一步,我们将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困难,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无条件完成好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任务。要强化食品药品快检等技术支撑,加大对农村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等问题较多的领域检

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五个不放过”的原则追根溯源,深挖案源。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同年初部署的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用械安全。(三)深入调研,编制好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

抓紧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二五”规划任务,在此基础上,组织精干人员,在调研、重点内容研究上下功夫,科学地编制好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

(四)加强学习,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药店检查整改报告范文2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抓安全生产工作。为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我镇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宣传活动、督促检查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

一是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乡安监所按照攻坚行动方案及时成立了安监所牵头、以经发办、派出所、水保站、国土所为成员的汛期安全检查工作小组,重点组织对非煤矿山、水利、交通、危化品、烟花爆竹、建设施工项目、水库、危房以及易造成山体滑坡地段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防汛安全检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明确了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台阶坡面和矿山运输道路等相关危险区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上报;2、完善了矿区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畅通;3、关注天气变化,坚持强风暴寸天气停产撤人,雨后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后安排生产作业;4、各单位、企业要加强汛期间各项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建立应急预案,增强防范能力,确保安全度汛。汛期组织检查5次,检查单位、企业、经营户共20家次,发现隐患12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个,整改隐患12个。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攻坚战。

我镇按照“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淮南行”活动的要求,制作了16条安全生产横幅发放到各村,并利用广播等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同时利用我镇红集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精神,我镇重点利用第一面党旗纪念园,向游客进行旅游安全须知知识讲座。

三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由镇领导带队,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分管领导率安监办、国土所、经发办、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活动,共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查出隐患12个,整改12个;企业自查隐患8个,整改8个。

四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攻坚战。重点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集中行动,共查出隐患16起,具体是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警示标志不足,作业平台边坡无防护措施,沙土堆积较多,高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厂区道路水沟没有及时清理,路面积尘严重,灭火器失效、电线损坏针对以上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截止目前16起隐患均已整改。

五是开展监管执法攻坚战。加强监管执法,紧紧围绕管控住风险、整治好隐患。主要开展了开展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 “两客一危”及校车检查、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专项检查。

六是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我镇在7、9月组织市监所、卫生院、安监办等单位对中小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点位排查。共检查超市、百货零售店、药店共15家,其中7家商店发现到期食品,现场要求立即下架整改到位

截至11月5日,我镇共出动2个检查组,检查单位、企业、经营户共20家次,发现隐患15个,整改隐患15个,企业自查隐患5个,整改5个。

药店检查整改报告范文3

一、中药质量检查方案及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中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的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局的通知要求,制订中药质量检查方案及措施。

(一)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中药质量控制行为,提升中药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水平,消除中药质量安全风险;严厉打击中药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掺杂制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市中药生产经营秩序。

(二)监督检点

1、重点单位:2013年以来抽验不合格的、有来信举报并查实的单位,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和兼营企业、医疗机构自制中药制剂等为本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单位。

2、重点环节:

a、具有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

b、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零售企业;

c、中医专科门诊;

3、重点项目:检查购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的购入渠道以及供应商档案管理情况;购入合同和发票是否与实际购入量和使用量相符合;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供货凭证等是否齐全。

(三)职责分工

1、药品监管科负责医疗机构自制中药制剂的监督检查;

2、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和兼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自2013年3月20日起至4月30日止,各步骤相关要求如下:

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3月20日-4月1日)

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督促辖区中药经营和使用单位,强化法律意识及质量责任意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依法、依规组织中药经营和使用,确保中药质量。

各中药经营和使用单位要对照药品管理相关法规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质量管理过程中的隐患。对于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质量隐患的品种,应主动停止销售和使用,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2、现场检查阶段(4月1日-4月27日)

组织对辖区重点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项目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监督被检查单位整改到位;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

3、监督整改总结阶段(4月27日-4月28日)

检查结束后,组织被检查单位质量负责人召开会议,通报检查结果,并对问题较多、较严重的企业进行约谈,确保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单位要高度关注当前中药生产经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警惕中药质量及安全隐患,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项检查工作任务。

2、做好结合,注重长效。采用专项检查与跟踪检查相结合,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药品监管、稽查等环节要承担起各自责任,通过对中药经营和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搞好记录,及时报告。要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妥善保存相关档案资料。稽查办案和风险排查情况由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汇总,定期上报。

二、检查进度及下阶段计划

从2013年4月1日至4月27日,我局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检查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药店55家,批发企业1家,使用中药材、中药饮片单位27家,共抽中药饮片及中成药制剂18个品种已送市药检所检验。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注重与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相结合,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与药品抽验工作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继续对中药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按时保质高效地完成专项检查任务。

药店检查整改报告范文4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整治当前中药饮片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进一步强化中药饮片监督管理,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组织实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局”)成立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食品药品安全总监任组长,县局检查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县局药品化妆品监管股、县局法规股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专项整治协调小组负责组织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工作。

职责分工:

县局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市管所开展中药饮片流通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汇总报送有关材料和数据,配合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中药饮片抽检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抽查督查;负责汇总上报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月报表和总结等相关内容的报送工作。

县局检查大队负责对重大案件进行查办或挂牌督办,县局法规股负责协调指导行刑衔接工作。

各乡镇市管所负责组织实本辖区内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负责收集本辖区企业自查整改报告;负责上报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月报表和总结等相关内容的报送工作。

三、工作重点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聚焦中药饮片存在的顽疾,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如下:

(一)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检点

1.检查的重点对象:单体药店、个体诊所;投诉举报较多以及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被立案查处过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

2.检查的重点问题:

(1)检查是否存在销售非法加工、非法分装或贴签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

(2)检查是否存在从无相应资质单位购进中药饮片的情况;

(3)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经营中药饮片、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的行为;

(4)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加工、掺杂使假、染色增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经营中药饮片的违法违规行为。

(5)检查是否按要求对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并做好记录。

(二)中药饮片抽检和案件查办工作

1.配合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大中药饮片抽检力度。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加大抽检频次,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对抽检不合格的中药饮片严格依法处理。

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购进、加工中药饮片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3.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关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对被实施资格罚的自然人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原则上划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集中检查、督导检查、全面总结”五个阶段,可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各阶段可交叉进行,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各乡镇市管所将本通知精神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统一思想,协同行动,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对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零售企业以及使用单位,依据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情况合理覆盖,覆盖率不低于30%。

(二)企业自查阶段(2020年5月—6月)

各乡镇市管所督促辖区内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对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并负责收集自查整改报告汇总到县局药品化妆品监管股。

(三)集中检查阶段(2020年7月—2021年6月)

各乡镇市管股所组织对行政区域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检查。集中检查期间,监管部门的检查与企业整改可交叉进行,边检查边督促,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对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报告、主动整改的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对抗检查的依法从重处理。

(四)督导检查阶段(2021年7月—8月)

县局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管理制度;配合市局开展督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中,对查处重大案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或重大案件处理不到位的,给予批评并责令改正。

(五)全面总结阶段(2021年9月)

各市管所须在2021年8月25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报送县局药品化妆品监管股,由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负责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局。总结内容包括检查和抽检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取得成效和工作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统一组织精干力量,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严格履行职责

各单位要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对于发现的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在监督执法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防止地方保护,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问题。对于在执法办案中为企业说情、干扰办案的一律记录在案,并依法依纪处理。

(三)加大查处力度

各单位在专项整治中发现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不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坚决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暂停销售、使用以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处理措施,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协调配合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重上下联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及时总结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引导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要加强宣传,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营造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

药店检查整改报告范文5

一、两节前市场安全知识培训

为全力维护消费秩序,保障消费市场安全有序,我局以涉旅经营户为重点,于9月30日组织城区土特产、酒店、旅馆、药店等经营主体,召开“双节”专题培训会议。会议围绕我局市场监管职责,向经营户提出“三要”:一要做好疫情防控。市场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必需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查及经营场所消杀毒工作;酒店旅馆需核查对入住客户健康码,并对入住人员登记;药店严格落实镇痛、止痛药实名购买登记制度,并做好台账,加强退烧、止咳类药品销售监测,做好实名登记。二要做好明码实价工作。强调经营主体对所售商品及提供的服务按要求格式明码标价,不得肆意涨价、哄抬物价。三要诚信经营。要求经营户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禁出现强买强卖、短斤少两、虚假宣传等损害消费权益,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市场乱像行为。随后,执法人员从实际出发,以案件为例对相关法律法规做了宣传讲解,并提出经营户一定要增加自律意识,我局将“双节”期间的巡查力度,如发现违法经营行为,严惩不贷!此次宣传,共有26户经营户参加,参会人员表示全力支持市场监管工作,会后会全面按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共同为消费者营造舒心、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维护市场秩序,开展双节期间市场检查

药店检查整改报告范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和依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最大限度清除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打击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的活动;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非法地下接生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受理机关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药店坐堂行医行为。

(七)严肃查处虚假医疗广告,阻断虚假信息传播。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查处本系统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负责查处本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查处医疗机构中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行为。

(三)科技行政部门负责规范民办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批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刊播违法医疗的广告,查处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广告中虚假信息,夸大功能疗效、治愈水平等误导、欺骗患者的虚假宣传行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医疗广告严格把关。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配合卫生部门查处药店坐堂行医行为。

(六)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及司法行政等部门负责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七)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

(八)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负责配合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做好无证行医的查处、取缔工作。

(九)监察部门会同卫生、科技、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单位或部门,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要依纪依法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市整规办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大力支持、配合卫生、科技、公安、监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驻穗部队、省武警总队卫生系统参照本方案同步执行。

四、组织协调

(一)建立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1.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

成员:

2.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职能。

(1)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全市专项行动;

(2)传达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及上级指示;

(3)沟通有关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情况;

(4)研究并部署阶段性工作目标,检查专项行动阶段性工

作成效;

(5)研究决定重要工作,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6)通报重大案情;

(7)提交需要研究讨论的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召集人决定临时召开。

(二)设立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办公室)。

1.办公室成员。

主任:熊远大(兼)

副主任:卢彦德(兼)

傅怡光(市卫生局)

成员:

2.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专项行动从*年7月开始,至*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年7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区、县级市及各部门组成专项行动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7月下旬,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通知及电视电话会议情况、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举报电话、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年8月—*年5月)为组织实施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年8月)。各区、县级市通过明查暗访,摸清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组织各类医疗卫生、医学科研、计生等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行动;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各类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

2.集中清理阶段(*年9—12月)。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若干次全市大规模的集中整治和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屡教不改的“钉子户”和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形成横向协调、纵向深入、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深入彻底地打击非法行医行动。

3.督查整改阶段(*年1—5月)。市组成督查组按专项行动要求,对各区、县级市进行督导和检查。在督查整改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4.要求:自*年6月开始,各区、县级市要建立工作简报制度,并在每月1号、15号向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分别于*年8月10日、12月5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附件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各区、县级市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年5月10日前将本辖区的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总表一式3份上报办公室。办公室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做好迎接国家及省的督查的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

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打击格局。迅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与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各方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方案中确定了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区、县级市还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我市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实现专项行动的目标。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犯罪,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下一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各有关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和结案之后,要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有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要从源头把关,按照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合理规划、设置医疗机构;规范审批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各区、县级市要加快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建立健全综合执法组织机构,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要通过专项行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