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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履职报告范文1
基层地税所是地税系统的"细胞"、"窗口"和"前沿",建设好坏,事关地税的形象和税收服务质量。从当前我市地税系统发生和反映的有关问题看,90%都在基层一线,如何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的作用,加强基层税务所的建设,成为地税系统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重点。
一、我局兼职纪检监察员的配置情况
1994年机构分设后,我局就根据税务所(分局)、稽查局的数量,每个所都配备了一名兼职监察员,由副所长(分局长)或政治思想觉悟高,作风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党员担任。在所(分局)长直接领导和监察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六项工作职责:
(一)协助所(分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协助所(分局)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协税人员的思想动态;
(三)抓好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项税收政策和廉政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政纪等线索的初步核实和案件的调查工作;
(五)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报告重大事项;
(六)办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等。
二、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十年来,兼职监察员在党组、纪检组及监察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手段和方法,有效地遏制了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从2002年起,局党组决定每月给兼职监察员20元的补贴,提高了兼职监察员的工作积极性。制定了《藁城市地方税务局兼职监察员职责及考核办法》,明确了其职责,并严格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加强我局的基层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教育防范。税务所(分局)的兼职纪检监察员,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反腐倡廉的要求及时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个税务人员,使基层税务人员能正确树立廉洁从政意识,掌握廉政规定和相关要求,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同时及时掌握税务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违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苗头,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监督制约。由于税务所(分局)实行了配置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当前我局的税务所从机制和源头上开展了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等工作,形成了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了基层的健康有效运转。市局2001年对涉及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制度进行了清理、完善,并行文下发了一批制度,要求各单位切实落实。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各项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了党风廉政规定和监督制度在其单位的贯彻落实,为基层的健康有序运行,起到了保障和监督制约作用。
(三)信息反馈。配置兼职纪检监察员,为上级机关与基层一线提供了信息反馈的渠道,解决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缺位和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兼职监察员按照其职责,直接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加强了上级机关与基层单位的联系,使上级机关能更及时、全面地了解基层一线干部、协税人员的思想动态,掌握地税机关和工作人员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行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添措施,有的放矢。
在我局的税务所(分局)配置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个别所对兼职监察员的作用认识不够。兼职监察员一般由副所长或政治思想觉悟高,作风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党员担任。一经聘任,不得随意更换,因工作需要,确需更换时,要报经市局批准。但是个别税务所(分局)对兼职监察员的作用认识不到位,认为兼职监察员可有可无,作用并不大,随意更换兼职监察员,造成兼职监察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很好地履职尽责,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得各项任务。
(二)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工作的面较窄。不少税务所是凭所长个人的意志来确定哪些工作应由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总的讲,目前监察员分管工作单一,很多工作未参与、不知情,无法很好地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导致其纪检监察工作和行风建设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严重阻碍了基层建设的发展。
(三)兼职监察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税务所配置的兼职纪检监察员,由于缺乏工作经验,难于很好地开展工作,很不适应当前基层工作的要求。有的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工作安排依赖于上级,不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大胆开展工作,狠抓有关工作落实。
三、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作用的建议
(一)注重素质。税务所的纪检监察工作岗位非常重要,要在配置选拔任用上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要选择政治素质好,自身要求严,善于学习思考,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兼职监察员。要加强对兼职监察员的教育和培训,鼓励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广泛学习,提高文化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增强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纪检干部履职报告范文2
(一)完善权利运行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在建立健全办纪检组、监察室组织机构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及工作、办事规则、方法。围绕我办中心工作,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目标,把治理机关“中梗阻”与治理“慵懒散奢”问题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群众路线工作制度,不断改进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扎实有效的开展执法执纪案卷评查活动,针对典型行政处罚案卷样本进行剖析借鉴,提高我办依法行政水平,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二)完善阳光工程建设,促进“两务”公开。以党务、政务公开为基础,以党内外民主建设为出发点,以完善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建设为抓手,结合运用“人防”微信、“人防清风”微博以及人防门户网站等现代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深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公示、网络互动、实施监察”三大平台,做到常规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确保“两务”公开落到实处、发挥功效,真正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实现“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三)完善管理制度建设,解决“”问题。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推动精文简会、“三公经费”管理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制度落到实处,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产生。牢固树立人防机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基层群众的良好形象,不断将机关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前移纪检(监察)工作中“执纪、问责、整改”三个关口,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工作环节,通过“群众评、相互讲、领导点”的方式,严格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人员“”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服务中心、注重监管,持之以恒“促实效”
(一)以人防中心工作为抓手,促进纪检工作高效发展。按照市委提出的“狠抓落实、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以扎实推进和完成年度人防重点工作为抓手,以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为牵引,以开展纪检(监察)廉政监督为重点,突出人防纪检工作在人防工程、指挥救援、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以及机关人事、财务制度落实中的监督与检查,牢固树立“无为即是错、无功便是过”的行为导向,促进纪检工作高效发展。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根本,助推纪检工作稳步发展。积极协助办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利用党课教育、形势分析、现实教育等有利时机,时时事事处处讲廉政建设,不厌其烦谈反腐倡廉,做到警钟长鸣,促使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而形成人防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形成以追究责任为指向、以落实责任为导向的人防纪检工作方针,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不迁就照顾,做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助推纪检工作稳步发展。
(三)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基础,实现纪检工作持续发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三型五强”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和作风建设“五带头”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提出的“三远三近三合一”要求,努力克服自身工作中存在的“短板”现象,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不断提升清廉、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正打造一支基层需要、机关适用、领导放心的人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人防核心能力建设和服务民生结合起来,实现纪检工作持续发展。
三、清廉为民、秉公执纪,持之以恒“抓队伍”
(一)走基层、结民亲,服务群众“表真心”。根据市委开展“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总要求,以服务民生、狠抓落实为切入点,以接地气、练内功、解民困、暖民心为目的,塑造新形势下人防干部良好形象。按照我办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四联四强”走访服务和包村(社区)网格联系”活动安排以及“点亮微心愿·实现中国梦”当一天社区干部活动要求,办每名领导干部联系一个村(社区)、进入一个维稳网格、结对一个困难户、点亮不少于1个“微心愿”和争当“红色义工”,其他干部采取“联合结对”、“组团结对”等方式开展活动,确保每村(社区)、每网、每户有领导干部和联系人。同时严格践行“红船精神”,领导干部要带头搞好调查研究,推动党员干部下基层、访民情、办实事、解难题。把工作在一线做实、在基层做实、在群众中做实,真正和群众工作打成一片,行动心贴心。
纪检干部履职报告范文3
向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是纪检监察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强化一线监督,保障项目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推行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制度组制度,更好地预防项目建设中的各项廉政风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工程在监督中完成。
二、工作原则
向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要坚持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并重的工作原则。既要依法监督监察项目法人和相关人员遵纪守法,保证项目建设各个程序环节合法合规、规范运行,又要监督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执法单位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保障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安全、质量优良、廉洁高效实施。
三、派驻范围
对经中、省、市、县政府批准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未达到规定投资总额,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有必要派驻监督检查组的建设项目。
四、派驻程序
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应在项目招标公告前5日内,向县纪委监察局提出书面派驻申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由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建设项目实际,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选调人员组建派驻监督检查组,并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后,统一制证、挂牌上岗。
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领导。向重大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在政府指定媒体、网站上公开监督检查组人员、办公地点、投诉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机构设置及职责
派驻监督检查组负责对所驻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独立开展工作,并向派出机关负责。
(一)机构设置
派驻监督检查组的监督员人数视项目规模而定,一般由2-3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由不低于项目单位副职级别的人员担任。
派驻人员应具备如下素质条件:1、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2、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事业心;3、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4、具有一定项目建设管理和纪检监察专业知识。
(二)工作职责
1、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履行下列职责:
(1)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承诺履行情况;
(2)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情况;
(3)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报批手续履行情况,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情况,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程项目变更、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4)监督检查行业监管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履职情况;
(5)受理、处理投诉和举报;
(6)完成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派驻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派驻至现在或曾经管辖、工作过的项目建设单位或者近亲属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设项目;
(2)派驻人员不得参与、干预项目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
(3)派驻人员不得干预项目建设单位正常人事安排;
(4)派驻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及其亲友谋取私利;
(5)派驻人员不得参加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安排或者支付费用的影响公正履职的活动;
(6)派驻人员不得泄露项目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等;
(7)其他应遵守的纪律规定。
六、监督检查方式及程序
(一)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采取下列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1、列席项目建设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
2、实地查看工程质量、现场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必要时进行抽样检查;
3、听取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和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
4、查阅、复印有关文件、资料,向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5、履行职责的其他方式。
(二)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对一般问题,建议相关人员及时纠正;对重要问题,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应在5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反馈情况,建议及时整改;对影响重大的问题,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应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2、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整改建议起5日内向监督检查组书面回复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组应对整改事项进行跟踪检查。
3、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应予以整改,整改报告书面报纪检监察机关。
4、监督检查组在工作中发现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未能正确履职造成建设项目重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或阻挠、干扰监督检查组行使职权,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当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或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制度的推行落实工作。对符合派驻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出派驻申请以及造成建设项目重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的,县纪委监察局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查处。
(二)监督检查组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工作中应当建立监督工作日志,对发现的问题登记备案,健全档案资料。
纪检干部履职报告范文4
一、开展评估的基本做法
针对上述问题,在征求部分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海安县启动了事业单位评估试点工作。县编办确定了几家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又与民生休戚相关的试评估事业单位,明确了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内容、流程和结果运用,试点工作正式开展。
一是明确履职评估内容。为引导事业单位正确履行职能,着重从按职能职责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情况、遵守事业单位法人相关规定情况三个方面对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二是明确评估工作流程。召开评估会议,与会人员包括:评估组工作人员,举办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无内设机构的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均应参加)。被评估单位法人作自评报告,开展履职测评,由被评估单位与会人员按要求填写表格,表格当场收回。广泛收集情况,通过个别访谈、座谈会、现场核验、问卷调查等形成,收集评估内容所需的相关信息。调阅相关资料。三是明确评估结果运用。综合各方面情况,形成评估对象履职评估报告,确定其履职等次,并合理运用评估结果。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其进行机构编制调整,直至撤销法人登记。
二、评估初步成效及存在问题
从目前开展的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强了事业单位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履职评估,对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引导事业单位自觉增强法治理念和履职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高效服务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检验了事业单位是否有机整合了内部资源,是否最大程度激发了各要素的创造活力,是否有效产生了单位的综合效能,为科学调整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切实管住、管好、管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履职评估,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的现象。一些单位减少了办事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企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另一方面,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业务性强,在具体的评估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努力加以解决。
(一)少数事业单位不能依法运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牵制使部分事业单位不能独立对外开展社会活动,主管部门怕失权,长期习惯将下属事业单位按其内设机构进行管理,担心事业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控制权,一些事业单位长期依付于主管部门,人、财、物不独立,根本不具备成为法人的资格;虽然目前市场经济已经深入到各个阶层,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着靠主管部门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开展工作的不正常现象,造成这些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十分淡薄;个别法人单位无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无视机构编制部门界定的职责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见利就上,无利就让,不能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有的单位成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职能逐渐萎缩,长期“有岗无为”,不能发挥作用。
(二)部分法定代表人履职意识淡漠。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机构编制及登记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能的能力较低。对机构编制部门开展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准备,应付了事,影响了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这方面问题的原因之一是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职情况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兼职范围广,兼职时间长,兼职人数多,而且这种发展趋势还有继续蔓延扩大之势。一些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员兼任,有的由举办单位领导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个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影响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评估主体过于单一化。当前履职评估工作,考虑到起步阶段工作难度较大,故对自身力量倚重较多,其他力量在评估工作中总体而言分量不足、权重偏低。此举固然有利于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但长此以往,将导致举办单位、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目标。
(四)评估指标操作性不强。实践中发现:不论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还是参评的社会方面代表,均对所评估的事业单位了解不多,特别是对一些机构编制、登记管理方面的业务性较强的问题,更是一头雾水。尽管采取了提供自评报告、详细介绍情况等办法,但凭印象打分、凭感觉打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评估过程中,如何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精简指标体系,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五)评估结果运用范围有限。目前对评估结果的应用,形式还比较单一,局限性较大,运用范围很有限。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主导性和权威性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工作的实效性。
三、提升评估效果的对策措施
要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此项工作开展的浓烈氛围的基础上,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确保评估取得实效。
(一)科学操作,提升评估工作准确性
一是注重评估内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单纯的机构编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科学设置指标,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规定职能的履行情况,综合考虑履行职能的绩效和社会满意度。通过目标明确的评估内容,引导事业单位增强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二是注重评估过程的连贯性。要注意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特别要结合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来全面掌握相关情况。评估工作不仅要通过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职情况,而且要通过年终综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时间内的履职绩效。日常评估重在平时表现,并逐渐积累形成整体印象,为年底评估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从而有效地克服年度评估走过场的可能,更准确地评估法人履职情况。
三是注重评估指标的可操作性。对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的测试对象的评价,指标应不同对待。在这个前提下,评价指标要细分为“个性指标”和“共同指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要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和职责,设置一些详细的指标,每项指标应有详细的说明,以增强参评人员对评估指标的理解度。
(二)加强联动,拓宽评估工作渠道
实施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履职情况评估工作,必须坚持多部门联动。具体是由编办牵头、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参与的工作责任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出实效,各部门之间要主动沟通信息,健全工作网络,整合相关资源,合理调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整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的水平。
一是多层面邀请人员参加评估。在具体评估工作中,不应局限于被评估单位内部,应扩大到其管理或服务对象和关联单位,听取了解相关单位及群众的反应和评价,同时,还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从各个社会层次反映事业单位的履职情况和社会反响,增强评估的真实性和说服力。
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机制。为畅通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强化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要建立健全“简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机制,扩大“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的知晓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及舆论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职工作始终在有效的监督下正确行使。特别是推行“政务公开”活动,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构建履职评估工作信息网络。聘请特约监督员,特约员可以从党政群机关和社会各界热心关注机构编制工作的人事、监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聘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视情况续聘。对监督员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加强业务培训,对工作成绩突出,实绩较为明显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及时予以解聘。
(三)固本强基,提升评估工作水平
要做好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就需要加强学习,固本强基,不断提升评估工作水平。
一方面,加强履职评估队伍建设。评估人员要到位、水平要提升,要把那些事业心强、有责任感和进取精神的同志,选拔到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上来。通过学习交流和考试,做到持证上岗,并加强对他们的考核和奖罚。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机构编制理论知识,特别是事业单位履职评估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对履职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履职评估能力。另一方面,增强评估对象依法履职能力。举办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培训。精选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学习不断增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市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维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
(四)严明奖惩,强化结果运用力度
评估目的是通过评估结果的使用来实现的,结果运用是评估系统的动力机制。对评估结果一定要进行广泛公示,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使优胜者广受赞誉,让庸碌者无地自容。根据目前机构编制管理现状,主要是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使用力度:
一是与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相结合。履职评估结果将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主要依据。编办主任会议研究每一个事业单位法人的机构编制事项,都要认真听取评估办的意见。对于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法人,在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上合理倾斜,为其提供机构编制保障。对于因履职越位、缺位、不到位而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事业单位法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调控,依法采取调整机构,降格、撤销机构,调整职能、编制,撤销法人登记等措施。
纪检干部履职报告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结合全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要求,以增强本领、提升能力为目标,以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为重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岗位练兵等形式,加强工作交流,提高业务技能,使机关干部做到熟知全局、精通本职,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服务发展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活动要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1.联系实际,按需施教。紧密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需要,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提出的目标任务,重点围绕提升机关干部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讲什么,干什么、讲什么”的原则,根据干部的不同特点,科学合理地设置课堂内容,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地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增强“机关干部课堂”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突出重点,全员培训。紧紧围绕“‘实力、幸福’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任务,以“提升思想境界、规范干部行为、提高能力素质、提升工作效能和深化为民服务”等五个方面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力争让每名机关干部都参与授课,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
3.活化载体,注重实效。以课堂教育为主体,灵活采取集中授课、户外拓展的形式,通过现场示范、现身说法、情景教学等授课方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的学习兴趣和热情。
4.训用结合,保证质量。把理论学习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相结合,实现“机关干部课堂”注重质量和促进工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弘扬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优良学风,提高机关干部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能力。
二、内容形式和活动要求
1.参加人员。企业投诉中心、各室、各归口派驻纪检组全体机关干部。
2.时间安排。每周三晚,每次活动至少安排1个小时的时间。
3.课程安排。每个室(企业投诉中心、各归口派驻纪检组)负责一个月的“机关干部课堂”活动,一般安排4次活动,重点进行相关业务知识授课。同时,可安排哲学、政治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理论的学习,或时事政治、常用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学习。
4.活动要求。凡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活动的,需事先填写请假报告单,经分管副书记签字批准后,交办公室存档;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活动顺延的,以办公室正式通知为准。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开展“机关干部课堂”活动是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干部素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实现“高点定位、奋力加压、赶超进位、争创一流”目标的可靠保障。要切实把“机关干部课堂”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机关干部课堂”活动,要在市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起“机关党支部和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室(企业投诉中心、各归口派驻纪检组)共同负责、全体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讲,各室(企业投诉中心、各归口派驻纪检组)要靠上抓,机关党支部和办公室要对讲课内容严格把关,逐月逐周地把讲课任务安排到具体授课人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传递学习压力,激发学习动力。
纪检干部履职报告范文6
同志们:
这次培训是全市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以来首次比较系统的集中学习培训。目的是通过培训,使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业务能力,统一步调,巩固和深化派出机构统管工作,务求工作实效。这次集中培训,时间虽短,但安排得比较紧凑,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办得很好,达到了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的目的。具体有以下两个突出特点:首先,准备充分。宣教室、干部室事前制定了比较合理的培训方案,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原本计划在春节前就组织开展培训,但因天气等原因,所以推到了春节之后。发祥、明豪、世扬、育桢等几位同志结合分管和室里面的工作,就宣传教育、执法纠风、案件查办、举报等方面,作了认真准备、详细讲解,内容比较丰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其次,学风端正。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到得齐,大家都非常珍惜这次学习培训的机会,遵守学习纪律,听得认真,学得仔细,秩序、精神状态都很好。这次学习培训结束后,希望大家进一步把理论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认真思考,学以致用。借此机会,我就派出机构统管工作如何统一步调,如何抓规范、抓深化、抓提升,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把统管工作推向深入
我市市级纪工委监察分局于去年3月挂牌,截止去年7月,市县两级7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组建完毕,全部挂牌运行。经过近一年时间的探索实践,我市统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一是实现了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的真正分离。纪工委成员不再兼任部门党组成员或纪检组长,改变了过去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尴尬处境,实现了“同体监督”向“异体监督”的转变。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归还于部门党组,达到了既加强对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又提高了所辖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二是派出机构人员力量得到整合。纪工委监察分局组建后,力量明显增强,市级每个纪工委7人,县区每个纪工委5人,改变了过去派驻机构只有1至2人的状况,能够集中力量打攻坚战。三是派出机构对部门的监督更加有力有效。纪工委监察分局与部门完全“脱钩”,不再受部门的制约和影响,开展工作更加超脱,独立查办案件的条件成熟,开始查办本系统一些违纪案件。
1月5日,我在省纪委向宋璇涛书记汇报统管工作时,用了三组数据:一是市纪工委监察分局对48个单位、6个办事大厅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进行了明查暗访,对27个单位考勤制度不严格、上班时间吃早餐、扎堆聊天等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首战告捷;二是全市7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督查检查1492次,监督部门“三重一大”1545次,向部门提出建议意见1407条,否定部门不符合规定的决定决议87项;三是全市纪工委监察分局共受理举报384件,初核334件,转立案72件,办结64件,党政纪处分5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挽回经济损失812万元,扭转了过去派驻机构多年不办案的局面。璇涛书记听了非常高兴,同意遵义继续按照现行的模式运行,并明确春节之后要到遵义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而且璇涛书记曾经指出:遵义的派驻机构改革拉开了全省派驻机构改革的序幕,没有遵义的改革,就没有全省的改革。应该说,璇涛书记对遵义的统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因此,我们要看到成绩,坚定信心,继续努力,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不懈把改革推向深入,走出我们遵义一条成功的路子。
二、建章立制,促进统管工作规范运行
纪工委监察分局组建以来,大家在思想认识上基本是一致的,都能够认识到实行派驻机构统管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势在必行,都能够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这一点是应该肯定的、不容置疑。但是工作仍然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没有形成统一规范。如何避免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达到步调一致,使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这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也是我们今年派出机构统管的重点和主要任务之一。我们必须在实践中总结经验,逐步予以规范,不断推进派出机构统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别是要对前段时间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下来,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来管人管事,使各项工作有章有法、有条不紊。
一方面,要通过制度界定三种关系:一是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辖部门的关系。遵党办发[]1号文件已经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辖部门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关系。各级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正确定位职能职责,理直气壮地行使监督权,勤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但是,工作中要注重工作方法,讲求工作技巧,主动与部门搞好互动协调,逐步实现在尊重理解中监督,在沟通协调中监督。二是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委局机关和各室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是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在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必须坚决落实委局机关的决策部署,处理重大问题必须向委局机关请示 报告,特别是查办案件工作,是一个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同时还有一个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问题,必须在委局机关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与机关各室之间是业务上的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要按照“减少交叉、避免推诿、提高效率、促进工作”的原则,做到合理分工,密切配合,互为补充,形成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合力。在具体开展工作中,委局机关和派出机构是一体的,不分彼此,没有内外之分。纪委监察局组织的执法检查、纠风治乱、专项检查、查办案件、专题调研等重点工作,派出机构要按照统一安排、主动靠上,全力以赴配合机关各室开展工作。对所辖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各派出机构应该更熟悉情况,更有发言权,要积极向机关各室提供信息,共同完成好工作任务。对其他常规性工作,各派出机构要按照部署主动搞好监督检查。三是市县两级纪工委监察分局之间的关系。目前,市县两级纪工委监察分局设置不一致,联系的部门也不一样,不是所谓的“蜂窝煤孔”的对接方式。但是,这并不影响市县纪工委之间的工作联系,比如县区第一纪工委,主要联系的是党群部门,就与市第一纪工委对接,联系的部门还涉及其他纪工委的,就与市对应的其他纪工委对接。况且,我们市级还可以通过干部室,县级还可以通过纪委监察局进行工作协调。
另一方面,要建立纪工委与部门的协调联系机制。通过制度将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联系部门的工作关系进行规范,做到“脱钩”不“脱节”。一是要重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部门党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每个部门必须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具体负责反腐倡廉工作,并指定相应科室及人员承担日常工作,保持与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日常工作联系。纪工委监察分局内部也要明确分工,每个人联系2—3个部门。二是明确部门送阅文件、列席会议的范围。部门下发、上报的所有文件必须报送纪工委,召开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全体干部大会、民主生活会等,必须通知纪工委派员列席。纪工委通过列席所辖部门的这些会议,就会对部门工作有全面的了解,“三重一大”工作自然就在监督之内,根本不存在“三重一大”不好界定的问题。对于部门的会议、文件,不通知、不报送纪工委的,一经发现,就视为违纪,就要敢动真,抓典型。三是要赋予纪工委一定的权力。纪工委书记要列席同级纪委常委会议(案件、人事议题除外),参加本级领导干部大会、干部推荐会和其他重要会议,了解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掌握本级纪委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同时,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廉政审查实施办法》,凡是部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必须要过纪工委廉政审查关。另外,纪工委要在所辖部门设立举报箱,涉及部门的举报,也可交由纪工委初核,并在委局机关的统一指挥下,逐步开展案件查办工作,树立纪工委的威信。
最近,我们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和与所辖部门的《工作联系暂行办法》,两个暂行办法规范了派出机构与所辖部门的工作联系,市级纪工委要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市)也要结合实际,以党委办、政府办名义转发相关文件,抓好相关工作。按照巡查办法规定,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或者在日常的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纪工委可组织开展单部门或多部门的专项巡查。同时,对重点部门,可以组织深入进驻巡查。通过这样横向和纵向的巡查,防止工作“脱节”,真正做到耳聪目明。各级派出机构要在抓好这些制度执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着手完善理论学习、工作程序、干部管理、后勤服务等相关细则,逐步构建高效统一的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强化监督,提升统管工作实效
强化对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是统一管理的主要目的。纪工委监察分局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强化监督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努力提高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一是要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死死盯住党委常委会议纪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明确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会议、文件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建立台账,主动跟进,适时跟踪督查,定期问责问效,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要围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巡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派出机构要拿出主要精力,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督促部门抓好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要以“效率遵义年”活动为载体,严肃整治办事推诿、敷衍塞责、工作不力、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加大对不勤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责力度,坚决查处故意刁难、敲诈勒索投资者,干扰、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严明的纪律促进作风转变、服务提效、环境优化。三是要加强对所辖部门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违反制度、规避制度的行为。要以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重点对象,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的管理为重点部位,加强监督,督促部门建立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四是要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的职责更加明确具体,要正确运用案件查处的手段,在委局机关的统一指挥下,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坚决查处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派出机构干部素质
各级党委政府对派出机构统管工作高度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要钱给钱,要人给人,对派出机构寄予了很高期望。如果派出机构不发挥作用,我们真的问心有愧,用一句俗话讲“那叫对不住人”。因此,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履职尽责。
首先,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素质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特别是联系不同的部门,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没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就难以胜任本职工作。新的工作岗位和环境,要求派出机构的干部既要熟悉常规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又要熟悉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的业务知识,努力成为行家里手,只有这样,在参与重大决策时才会有发言权,在履行职能时才会有主动权,工作才会有底气。应该说,大家素质都很高、能力都很强,但是,在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况下,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也确实存在一些思路不宽、方式不新等不适应、不符合的方面,导致工作打不开局面,任务落不到实处。大家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其次,严格履职,着力树立优良作风。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形势下,我们对待工作的态度如何,职责履行得如何,影响自身、关系大局。大家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工作、高效做事,勤勤恳恳地干好本职工 作。一要树立职责意识。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是维护党纪政纪的职能机关,特别是我们派出机构所监督检查的一些部门单位的工作开展,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使命神圣、责任重大,既然组织把我们放在这个位置上,就要负起这个责任,担起这个义务。要积极履职尽责,主动开展工作,狠抓工作落实,绝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二要树立争先意识。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项项工作创一流、出精品,工作不仅要经得起组织的检验,同时要经得起群众的评判;不仅要经得起当时的检验,同时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要树立效率意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必须实打实,容不得半点虚假,来不得半点飘浮,要以身作则,先行一步,带头提效率,率先抓落实,始终带着满腔热情和激情投入工作,凡事讲实绩、求高效,大力倡导马上就办、雷厉风行的作风,大力倡导重实干、重落实的作风,真正把功夫用到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创实绩上,以纪检监察干部特有的攻坚破难精神和扎实过硬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第三,严于律己,始终做到清正廉洁。打铁还得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者,同时也是被监督者。只有一身正气、作风过硬,才能赢得被监督部门单位的信赖和支持。最近,省纪委出台了针对自身建设的“三严守、九严禁”,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带头贯彻执行。一是自我要求要严。我们派出机构的同志,是抓反腐倡廉的人、执纪执法的人、监督检查别人的人,人们往往会对我们高看一眼,但绝不能自恃监督别人就高人一等,放松对自我的要求。相反,作为抓反腐倡廉的人更要清正廉洁,作为执纪执法的人更要遵纪守法,作为检查别人的人更要经得起检查,作为监督别人的人更要自觉接受监督。二是法纪意识要强。要时刻做到模范遵守法律和党内法规,带头严守“四要十不准”。行动上突出一个“慎”字,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抵得住诱惑,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以模范的行动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三是自身形象要好。要做到一日三省,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纠偏、自我净化。对权力要常怀审慎之心,对名利要常怀淡泊之心,对法纪要常怀敬畏之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切实绷紧廉政这根“弦”,不越底线、不闯红线,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
借此机会讲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两个乞丐准备到外地乞讨,因为观念不同,两人争论后分道扬镳,一人去了深圳,一人去了北京。数年后,去深圳的这个乞丐利用改革开放的机遇和自己的努力,从洗碗工做起,最后成为深圳市第一家清洗公司的老总。而去北京的那个乞丐仍然衣衫褴褛。第二个故事:海尔集团董事长张瑞敏根据维修工人反馈的“农民用洗衣机洗红薯”的笑话,积极反思,带领团队研发生产了各种不同类型、适应市场、满足用户需要的洗衣机。第三个故事:浙江一家缝纫机厂的老板通过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和勤劳的工作,从一名进城务工人员,当过下水道清洁工、擦鞋工、补鞋工、裁缝,最后创办了缝纫机厂,成为一名亿万富翁。这三个故事给了我们很多启示:第一,理念和思路非常重要。两个乞丐出发点不同、理念不同,所走的路不同,最后的结果截然不同。第二,必须把握规律,找准工作着力点。第三个故事中的成功者,就是善于观察,遵循规律,通过自己的勤奋,最后取得成功。改革也是这样,必须把握规律,善于总结,善于发现问题,善于研究和解决问题。第三,要善于逆向思维。海尔集团高层不把“农民用洗衣机洗红薯”当成笑话,而是通过逆向思维,从自身查找原因,认真研究分析市场、适应市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面对新的形势、任务,一定要学会逆向思维。第四,要善于借力发展。一个进城务工的农民创办了缝纫机厂,凭借自身文化水平和能力素质无法管理好企业,但是他通过优厚的条件,借力、借脑帮助企业发展壮大。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要善于组织协调,善于借力,善于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善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