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作汇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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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工作汇报

残疾人工作汇报范文1

近年来,在县残联及镇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下,以服务残疾人需求为重点,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和社会参与权的权力,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信心与能力,有力推进了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残疾人事来发展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了一些进展。

一、基本概况

我镇辖19个村6个社区,截止到2018年10月我镇已办证残疾人总数为1882人,占全镇人口2%,其中:视力残疾220人,听力残疾131人,言语残疾24人,肢体残疾1041人,智力残疾166人,精神残疾251人,多重残疾49人。持有城镇户口1133人、农村户口749人、已办证残疾人中7岁以下残疾儿童22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31人。有25名残疾人康复联络员, 25名残疾人康复指导员。

二、残疾人就业情况

多次在金岸广场和我镇大院,开展关于残疾人就业的招聘活动,陆陆续续为工业园区和周边的手工类工厂推送约120人左右就业,为残疾人解决公益性岗位39个。

三、组织建设情况

我镇辖19个村、6个社区,除城南村、向阳村以外,其他的村都设有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并且聘请了残疾人做为15个村的农家书屋图书管理员。

四、残疾人救助情况

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081人,其中城镇691人、农村390、享受一、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256人、享受低保901人,享受五保7人、全镇1882名残疾人中,还有989人没有享受到低保、其中农村未享受的人406名、城镇未享受的人564名。

五、残疾人康复情况

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94件,其中包含轮椅、手仗、助行器、助听器、护理床等,为5名有需求的残疾人安装假肢。

六、我镇残疾人工作运行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下一步工作打算

残疾人工作汇报范文2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共享小康保障水平,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的目标,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各项康复配套实施方案、省残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的通知》和《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原则,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要求,把残疾人康复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完善政策保障体系,着力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高面向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促进残疾人阳光康复行动的实施,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共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具有特色、体系完备、服务有效、保障有力的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争取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到“十二五”末,有适应指征且本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助医”等基本康复需求得到满足。

二、项目内容和实施对象

(一)项目内容

“助明”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符合条件的低视力残疾人验配助视器,为符合条件的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助听”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人实施人工耳蜗手术、验配助听器,为符合条件的听力言语残疾人实施机构康复训练,为符合条件的且已自费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残疾儿童少年给予处理器升级。

“助行”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肢体缺失残疾人安装假肢(上肢、下肢、特殊假肢),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安装矫形器、适配无障碍生活辅助器具、实施抢救性机构康复训练,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肢体矫治手术、实施机构康复训练。

“助医”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和智力残疾儿童实施机构康复训练,为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实施服药和住院补助。

(二)实施对象

1.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以内,或18周岁以下,具有适应指征并且本人(监护人)有康复需求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其中6周岁以下孤独症儿童需经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确诊)的残疾人和白内障患者全额享受补助或补贴。

2.18周岁以上,具有适应指征并且本人(监护人)有康复需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享受30%补助或补贴。

3.残疾人“助明、助听、助行、助医”康复项目各项经费补助标准,在执行国家、省有关康复项目补助标准基础上,由市卫生、财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落实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所需的保障资金和工作经费,并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资金以财政资金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主,鼓励社会捐助,市和县(市)区共同负担。根据不同地区的财政状况和工作绩效,市财政给予必要的资金补助。市对余姚市欠发达乡镇、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各补助50%,其他县(市)区各补助30%。

四、工作要求

实施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是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残疾人工作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残疾人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实抓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各方面力量,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并逐年制定工作计划。要认真对照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的各项标准和条件,严格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政策实施公开公平公正。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切实加强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级卫生、财政、残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这一工程的实施。要广泛宣传实施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浓厚氛围。

(二)统筹康复资源,提升服务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现有的医疗保险、医疗和康复救助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康复工程项目的专项资金扶持力度。要将残疾人基本康复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目标。要结合“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逐步实行“居家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探索开展为残疾人提供居家特殊康复服务,对按要求定期上门完成康复指导任务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适当补贴。要加大康复机构建设力度,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纳入医疗报销定点范围和工伤康复医疗体系,将康复医学科室的设立作为各级综合性医院评审定级的重要标准,将康复站(室)纳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内容。积极引导民办康复机构参与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对经民政部门批准注册,从事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康复机构,各地要视情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要加大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国家“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着力打造一批优秀的康复学科带头人和康复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

(三)开展绩效评估,强化资金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电子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要建立有效的评估考核机制,及时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要积极开展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活动,带动和促进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的有效实施。在创建活动与巩固成果中,要按照“城乡统筹、全面共享”要求,着力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和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整体水平,努力实现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各项目标任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残疾人工作汇报范文3

小泉理事长与杂志社全体中层以上干部一一握手,并谦虚地说,对杂志社给予的关照、关心及关爱不够,今后要用实际行动关心杂志社的发展。同时,感慨仍有众多熟悉的面孔在为残疾人事业工作着,她深情地说,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

小泉理事长认真听取了倪林社长的工作汇报,不时就一些数字及细节详细询问。在听完汇报后,她对杂志社现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她认为,经过几年的努力,尤其是去年人事制度改革以后,杂志社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无论是从人的精神面貌上,还是从杂志的内容和质量上,都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无论是从自身素质上,还是从经济效益上都有较大的提高;干部职工干工作的心情更加自觉和自愿,信心和积极性更高,干劲更足;杂志的内容丰富,更具吸引力和可读性,关于人道主义和残疾人事业的报道更加全面、详实和突出,也更加人性化、典型化和理性化;杂志在找准定位的基础上,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坚持贴近残疾人实际,贴近残疾人生活,贴近残疾人群众,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配合大事业出色地完成了一些额外的工作任务;还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等等。这一切,都是改革带来的成果,都是思想发生转变以后所取得的成就,都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实践中的体现。杂志社的领导班子团结了,干部职工的信心增强了,经济效益增长了,职工的收入也增加了。我们有理由相信:杂志社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之后,小泉理事长还对杂志社今后的发展提出了希望:

杂志社肩负着宣传残疾人事业的重要使命,杂志不仅要以宣传人道主义为主线,紧紧围绕残疾人事业的焦点、热点问题做重点、深入的报道,宣传优秀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还要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件、重大线索做一些前瞻性的报道,像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组织机构的变化、残疾人奥运会等。

残疾人工作汇报范文4

国助残日

今年5月20日第17次法定“全国助残日”,主题是“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关于开展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残工委〔20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铁路、交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卫生、民航、广播影视厅(局),法制办,局(办),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2007年5月20日是第十七次法定“全国助残日”。在全党、全国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际,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推动“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次助残日活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行动,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好各项活动。

一、主题

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二、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我国共有各类残疾人8296万,占全国总人口的6.34%。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既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的重要体现。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重视残疾人各项权利的法律保障与维护,自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公布至今,在国家公布的四十多部法律法规中,对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发展都作了明确要求,这些都为残疾人各项权益的保障和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出现一些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工作已经启动,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重要法律,它的修订及公布将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证。《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及法制建设、无障碍建设和法律救助三个配套实施方案,为新时期保障残疾人权益提出了具体目标。

联合国刚刚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第一个人权公约,也是首个专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国际公约。它第一次规定缔约国应采取切实措施,以法律等形式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权益,这为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维护和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着眼于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是残疾人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真正的落实。

三、措施

1.各地要及时召开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会议,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助残日活动方案,部署助残日活动。

2.地方各级残工委要协调民政、教育、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围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2004〕76号),及本地区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扶助残疾人的优惠规定、针对残疾人的各项减免政策,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各项优惠扶助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残疾人是否真正受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所等机构积极开展优先、优质和优惠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活动,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要协调有关部门大力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将之纳入普法宣传规划,提高公民遵法守法意识。

4.各级部门要认真研究残疾人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向政府有关领导做一次集中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5.各级公安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继续深入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各地要认真贯彻〔2004〕76号文件,在解决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营运问题时,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严格管理,采取妥善措施,保障以此为生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6.各级公安、民政部门和共青团、残联要认真贯彻《关于开展为了明天——全国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整治工作的通知》(综治委预青领联字〔2006〕3号)精神,切实做好流浪残疾儿童的救助和预防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维护残疾儿童权益。各级民政、劳动保障部门要将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及其他各种社会保障范围,落实各种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要会同税务部门认真做好福利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调整完善工作。

7.各级建设、教育、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实施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计规范》、《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等规范、标准,并认真做好检查和监督工作,保障公共设施无障碍,方便残疾人和各种行动障碍者出行、参与公共生活。

8.各级文明办要将助残日活动作为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将该项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和文明村镇等活动结合起来,在全社会进一步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

9.各级广电、信息产业部门要按照《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电视节目加配字幕等工作,研发推广方便盲人、聋人使用的信息无障碍产品,为聋人和盲人信息交流无障碍提供方便。

10.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组织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力量,给予贫困残疾人以扶助,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

11.地方各级残工委在助残日期间,要积极协调当地党、政、军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本地助残日活动,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走访慰问福利企业、残疾人集中的社区、福利院、特教学校和残疾人家庭,勉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并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12.各地残联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助残日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要结合本地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主动将残疾人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更大的支持;要注意调动广大残疾人的积极性,通过组织报告会、座谈会、演讲会、文艺演出等活动,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展示残疾人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要教育广大残疾人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四、宣传

1.各地党委宣传部门要将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2.中央及各地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助残日主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的作用,利用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国家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宣传各级党、政、军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走访慰问残疾人的动人场面,宣传在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关注残疾人事业的热潮。

3.各残疾人基层组织要根据本次助残日主题,通过公益广告、公共橱窗、板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

国务院残工委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卫生部民航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局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助残风尚

2.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3.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建和谐社会

4.残疾人权利:我们关注

5.法律援助在行动

6.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7.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8.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9.扶助残疾人,有你有我

10.扶助残疾人,共建和谐社会

11.把温暖送进每一个残疾人家庭

残疾人工作汇报范文5

作在物业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职工的共同支持和帮助下,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区区委、区政府及**路街道党工委的文件精神,围绕着物业公司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圆满完成了社区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个人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劳动保障工作情况:

今年社区共登记失业人员103人、安排“灵活就业”42人;组织失业人员参加**区人力资源中心组织的招聘会12次、职业技术培训班6批次;为8名失业人员办理了“40、50”社保补贴。

去年7月份至今年1月份共办理《**市城镇居民医保》627人(今年新办理医保36人);完成医药“零星报销”10人,计4万余元。

二、低保工作情况:

春节期间,社区慰问5户低保特困家庭,发放了米、面、油及慰问金,并为1户低保家庭发放冬季取暖补贴;为低保户**申请了300元**市孤儿救助金;实施医疗救助特困家庭9人;并为2户低保困难家庭办理了廉租房。

全年低保新办理5户、6人、1004元,**年低保复审中停发2户、5人、603元,调整4户、减5人、500元,共发放29户、42人、计6375元。

三、残疾人工作情况:

社区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种免费培训班5批次,参观**野生动物园游园活动1次;为15名残疾人更换了第二代残疾证,同时为5名残疾人办理了残疾证。

四、“老龄委”工作情况:

“重阳节”来临之际,为社区63对金婚夫妇举办庆典活动1次,并为358名65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新的《**市老年人优待证》。全年完成发放“90”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贴4人,计2400元。

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在育龄妇女中开展优生优育知识讲座4次;免费为育龄妇女体检身体4次、B超三查2次;同时为12名孕龄妇女发放12瓶叶酸片;全年没有1例计划外生育,较好地完成了**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六、文体工作情况:

全年社区组织志愿者开展各种文体、文艺活动5次;举办“非遗”文化知识讲座1次,挖掘“非遗”文化项目2个。今年“8.8”全民健身日,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举办的“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并获得了优异的成绩。

七、司法、综治工作情况:

(1)、全年组织群众开展安全知识讲座2次,消防知识讲座1次;为40名流动人口办理了暂住证;在20**年“国庆”期间,社区全体人员全天候加班加点地进行“安保巡逻”,确保了辖区内的稳定,为**路地区的“平安创建”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2)、今年3月份,社区配合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在社区东门口开展“平安创建惠万家,温馨提示你我他”法律服务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律科普教材30本,法律宣传单4000多份。社区获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社区”和**区平安创建“示范小区”的荣誉称号。

残疾人工作汇报范文6

一、上下班制度

(一)根据市政府统一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上班时间不得处理私事,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谈笑、吵闹,不得串岗,不得妨碍他人工作和学习。

(三)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办公室办其它事情。

(四)每天早晨上班利用一定的时间整理办公室及包干区内卫生,上班时间自行车、摩托车要停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卫生。

(五)上班时间做到工作有条理,物品放置有序。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下班时要整理保管好文件、账册、票证、现金等,注意保密,防止散失,同时要关掉电脑、空调、电灯,最后离班人员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二、请休假制度

(一)请假人必须当面或书面向主要领导请假。请假一日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天,说明原因,一般不允许电话告假或委托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按制度第一条履行请假手续。

(三)请病假必须同时出具病历及病休证明,报主要领导批准。

(四)假期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向批假人销假。确因特殊原因需续假的,必须再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可续假。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请假制度,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手续而不上班或超假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处理。

三、环境卫生制度

(一)遵守市政府有关规定,搞好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公共秩序),达到“五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车辆不乱停乱放、物品不乱堆乱放、墙壁不乱涂乱画),“五无”(无积灰、无痰迹、无烟蒂、无脏物、无纸屑)。

(二)上班前,应将办公室内打扫整洁,达到桌面无灰尘,地面清洁,室内及桌面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三)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达到室内整洁无蛛网,窗明几净,走廊及外窗、楼道干净整洁。

(四)市政府统一布置的突击创卫活动,全体干部职工都应积极参加,服从安排,按时完成任务。

四、学习制度

(一)坚持周五学习制度。参学人员为残联全体人员,每月组织2—3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每次不少于2小时。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

(二)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及残联专业知识,同时选学上级有关文件、报刊等有关文章、政策法规等。

(三)政治理论学习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主持,办公室组织实施,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五、会议制度

(一)理事长办公会

1、理事长办公会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副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副理事长、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有关部室(处)主要负责人参加。

2、会议主要听取分管副理事长和有关部室(处)的工作汇报;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年度工作安排、审议通过本单位发出的重要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行政奖励或处分事宜;研究需要由领导决定的其他重要行政工作。

3、理事长办公会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通常在月底或月初召开,遇有重大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理事长联席会

1、联席会议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副主任科员、各部部长、主任、副主任参加,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副理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2、会议主要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残联、省残联等上级部门的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各部室(处)汇报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工作计划。研究部署全局性工作和残联机关的重要工作,通报有关重要情况。

3、联席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

(三)党组会

1、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办公室主任列席并做好记录。

2、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需要列席的人员,由党组书记确定,并将日期和议题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或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后,由党组书记确定。未列入会议的内容,一般不予讨论,不搞临时动议。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并确定专人认真记录。

3、会议主要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重要文件、指示;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干部职工调配、使用、提拔、任免;决定编外人员聘用、使用、工资待遇和全局性职工劳保福利;讨论研究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问题;讨论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残联交办的重要事项,审定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残联报告的重大问题;讨论研究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年度经费预决算和重要预算外开支以及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使用等重大财务事项;其他需要提请党组讨论的重要问题。

4、根据工作需要,党组会可与理事长办公会合并召开。

(四)民主生活会

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具体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执行。

六、公务接待制度

(一)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由办公室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安排。

(二)接待上级或兄弟单位来客,做到对口接待陪同。接待工作结束后,办公室将费用单据交领导批报。接待标准为:省级机关600—800元,市级机关500—600元,兄弟单位400—500元,乡镇领导300元左右,以上烟酒除外。乡镇残联理事长确须接待的,原则上安排工作餐,特殊情况另作安排。

(三)来客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买水果、香烟、洗漱用品等接待,更不得用公款购买礼品馈赠。

(四)有重要工作任务确要加班的,由办公室安排工作餐。

(五)未经主要领导批准的吃请或超标准宴请部分一律不予报销。

七、公务用车制度

(一)单位公车原则上由主要领导公务使用。其他人员确因特殊需要或去外地开会的,须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参加城区会议或公务,一般使用自己的交通工具。

(二)市内出租车费及三轮、公交车费,原则上不予报销。确因工作需要租车的,须征得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八、财务管理制度

为确保机关政务公开,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落实好资金的总体安排,保证重点,合理调度,尽可能集中有限的资金多办实事,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

(二)根据年初财政局下达的残联机关经费和就业管理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事业经费预算支出指标,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使有限的资金能够得到合理使用。

(三)做好上级部门追加下拨的各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一切资金都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的统一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

(四)加强残联机关和就管处有关经费支出的管理

1、印刷费的管理:各部室(处)印刷各种表格、资料应严格控制数量,避免造成浪费。打印前应事先书面申请,财务部进行预算审核,报经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2、订阅报纸、杂志的管理:机关各部室(处)订阅的报纸、杂志,需在邮电部门发行之内,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不得公费订阅小报、文摘、晚报以及其他非党报、党刊类刊物。年底由办公室提出征订方案,报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征订。

(五)为了从严控制经费支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残联经费和就管处就业保障金经费使用的审核、报批手续程序规定如下:

1、正常人员经费、社会保障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由财务部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2、正常办公经费、差旅费、汽车费用、来人招待费等,报销时,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理事长核准同意后,交财务人员逐一登记,集中送财政结报中心,按年度预算指标序时结报。

3、在优先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如有特殊情况,部室(处)有重大支出项目,需上报预算计划,预算计划报财务部受理,分管财务领导同意,理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

4、机关和就管处全体人员要切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任何人不得将私人开支渗入机关和下属单位报销,一经发现将处以三倍罚款,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查处。

5、财务人员对各项经费支出的原始凭证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会计法及财务制度的支出及审批手续不全的凭证不予报销。

(六)严格执行资金的使用用途,每月由出纳会计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到市财政局结算中心办理支出结报手续,票据经结算中心审核后,方可登记入帐。加强票据管理,实行票款分离制度,及时结报有关票据。

(七)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财产流失,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由市招标采购办集中采购,并由财务人员验收入库,再办理领用手续。各部室(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由各部室(处)保管,并指定一人负责。各部室(处)使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每年清理一次,清理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自然损坏而不能修复的资产,应按规定审批权限报领导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冲减有关账目。调出、变卖、报损和报废的固定资产都要按账面价值原价注销。

(八)会计档案必须归档立卷,存放有序,妥善保管,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