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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范文1
为进一步提高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质量,减少道路扬尘,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本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县国省干线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标准,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有效加强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减少道路扬尘,进一步改善周边空气质量。
二、 工作内容
(一)路面、桥面、绿化带清扫保洁,洒水除尘工作。
(二)路面、路基、桥梁及附属设施综合治理工作。
(三)养路工管理工作。
(四)中心巡查管理工作。
三、 工作标准
(一)严格禁止扫帚式扫路机、吹风式扫路机上路清扫;加大清扫力度,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路面保持整洁,要做到无尘土,无堆积物,平交道口、过街(村)路段保持干净无泥土,路面干净无污物;及时清理抛洒遗漏物品,及时清理路界内白色垃圾。
(二)洒水降尘,道路保洁。在非结冰期,出市口路及环城公路要保证每天进行三遍洒水作业,保证路面潮湿,无扬尘。其余干线公路,一般每天进行不少于一遍的洒水降尘作业。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提高机械的使用率和上路率,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所有清扫设备应全部上路进行清扫保洁作业。在道路结冰期,各单位要加强人工清扫力度,温度大于零度后主要道路要加强侧冲和洗扫保洁力度。
(三)加强大中修工程施工现场、料场的扬尘污染控制。施工工地要做到分段施工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便道洒水、运输车辆清洗。在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时,上述单位应停工停产。
(四)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路面小型病害应及时修复,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常年基本无坑槽,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损坏路段有扬尘的,要及时洒水降尘。
(五)路肩、边沟及内外坡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土路肩低于路面5—10厘米,以便于路面排水、保洁,并应常年保持边沟顺直、平整、坚实、无浪窝、无杂物。按要求对路肩、内外坡及沟底杂草进行修剪。对边沟内落叶及其他可燃物要进行及时清理,严禁点火、焚烧落叶及其他可燃物。
(六)三桩设置规范、醒目,无歪斜、缺损、污染现象。隔离带、隔离墩、拦水带、路缘石干净整洁,底部无砂石等抛洒物。
(七)公路绿化施工时,要求挖坑、栽植同时进行,挖好树坑后,当日立即栽植;不能及时栽植时,采取喷水或工程织布覆盖的方法避免扬尘。树坑封好后,土埝要方正整齐,利于日后浇水。栽植后的树木要求成排或成行美观整齐。
(八)根据清扫保洁责任表安排,养路工上路必须穿着制式服装,着装要整齐、规范、统一,保证上路率,提高工作效率,禁止迟到、早退、坐岗、站岗、脱岗、串岗、闲聊、坚决杜绝出工不出力等现象。各中心养护人员要主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养护人员上路作业安全、规范,坚决杜绝抽调养路工从事公路保洁以外的其他工作。
(九)站及各中心要将每日巡查制度化、规范化,指派专门人员对路容路貌及养路工的上路情况进行督导,填写日常养护巡查工作交流单,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或上报,并于每月月底前将交流单汇总上报公路站,公路站根据交流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同时,站及养护中心要建立相应的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和信息上报工作。
四、监督与管理
(一)站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公路站站长杨浩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长、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二)站将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中心清扫、巡查工作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后告知责任单位,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公路站对督察当天的情况及时进行交流总结,并将问题反馈给单位。每周一将上一周巡查的整体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回访处理结果汇总整理。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通报。
(四)惩罚机制。被站连续两次正式文件通报同一问题的单位,将取消本路段养路工及现场负责人的年终评先资格;三次正式文件通报同一问题的单位,将取消本中心负责人的年终评先资格;被环保部、市政府、市局及媒体曝光、通报批评的单位,将取消本单位集体及个人的年终评先资格,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联动。各股室、中心要高度重视,将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来,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精心部署,主管领导要具体指挥,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团结协作,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各项目标,按照“城乡联动、以城带乡,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建管养并重、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交通干线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改善公路路域环境状况,全力构建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的公路交通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包括G312(段)、平定高速、静庄公路(旧线)、静庄二级公路、静秦公路和县域内所有通乡油路。
三、整治内容
一是清理道路两侧的杂草、垃圾、“黑白色污染”物和粪堆、土堆、草堆。二是拆除道路沿线的违章建筑、残墙断壁、废弃建筑。三是整治单体立柱广告,协调督促相关设置单位更换或拆除破旧广告牌匾,清理刷新过期宣传标语。四是查处在公路上打碾、晒粮食等违规行为。五是处理路面翻浆,开展桥梁及构造物保养,处理路面坑槽、维修破损边沟,及时进行水毁维修,开展路面污染整治。六是对未加盖蓬布或装载不规范的和造成“抛、洒、漏”污染公路现象的车辆进行整治,规范源头装载行为。七是对砂石料场、煤场等货源地要依法进行规范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八是对公路沿线影响交通视线的行道树进行全面修剪,补植补栽行道树,对国省干线公路出口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面山进行绿化,对公路两侧50米之内的地域进行全面绿化。九是加强公路两侧污染企业治理,依法取缔占路洗车或无排水设施的洗车加水经营点。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4日—2月29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县交通干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要通过利用广播电视,制作宣传标牌、印发宣传资料、编制工作简报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开展交通干线环境整治的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9月30日)。集中利用半年多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展联合行动,对照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分层次有序消化问题:
1、3月1日—4月30日。抓好路域环境整治,对公路两侧的杂草、垃圾、“黑白色污染物”和粪堆、土堆、草堆进行集中清理,清理侵占边沟,对通乡油路、国省干线两侧影响交通视线的行道树进行全面修剪(各乡镇牵头)。对公路沿线单体立柱广告、公路控制红线内的违章建筑、残墙断壁、废弃建筑等进行普查摸底,并联合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发放整改或拆迁通知书,限期整改拆除(各乡镇牵头);安排部署行道树补植补栽和绿化工作,并于4月份全面完成(林业局牵头)。清理、刷新、更换乡镇政府设立的宣传牌、宣传标语,并对公路两侧不属于乡镇政府设立的广告牌、宣传标语进行摸底、整治(各相关乡镇和各级路政管理机构负责)。依法取缔或规范占路洗车或无排水设施的洗车加水经营点(各乡镇牵头,工商、路政部门配合)。开展公路两侧企业污染治理(环保局负责);加强公路两侧建筑用地、取土、采石管理,治理公路两侧地质灾害(国土局负责)。对未加盖蓬布或装载不规范的和造成“抛、洒、漏”污染公路现象的车辆进行整治;规范源头装载行为,对砂石料场、煤场等货源地要依法进行规范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路政管理部门牵头,交警、运管、水利等部门配合)。
2、5月1日—7月31日。在继续加强路域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对交通干线进行日常养护,修补油面,处理翻浆路段,疏通边沟,整治公路路面污染,确保安全畅通(国省道养护机构及县乡公路养护站负责)。组成强制拆迁队伍,对公路沿线仍未拆除的违章建筑逐乡镇逐路段进行,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沿线乡镇牵头,联合国土、规划、路政等职能部门抽组人员)。对穿村过镇路段乱堆乱放、打场晒粮、(各乡镇牵头,交警、路政、工商等单位配合)。
3、8月1日—9月30日。继续搞好公路日常养护,抓好水毁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养护站及国省道路养护机构负责);加大路政巡查,查处在公路上打碾、晒粮等违规行为(国省干线公路路政部门和县路政大队负责);巩固治理成果,防止乱堆乱放、乱修乱建等行为,县上考评验收(各相关单位负责)。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县交通干线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建立交通干线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综合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职责分工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具体分工为:
(一)交运局: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察调度等工作。
(二)国土局:相关单位和乡(镇)政府配合,依法查处公路两侧非法占地、未批先建、取土、采石等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在审批建筑用地时,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避开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
(三)交警大队:依法开展路面执法,配合做好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
(四)工商局:配合各乡(镇)政府做好政府所在地和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摊点、无照经营场所、洗车加水站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五)公路段:负责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绿化、拆除道路沿线的违章建筑、残墙断壁、废弃建筑;清理非公路标志标牌,规范沿线广告牌设置,协调督促相关设置单位更换或拆除破旧广告牌匾,清理刷新过期宣传标语;查处在公路上打碾、晒粮、洗车加水等违规行为。
(六)环保局:积极配合做好交通干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查处交通干线两侧环境污染行为。
(七)林业局:配合交运部门对县乡公路两侧行道树及缺损断档的路段进行普查,并完成补植补栽,负责做好交通干线两侧的绿化工作。
(八)规划局:在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时,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避开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
(九)运管所:做好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抓好煤场、砂石料场、砖场等企业的超限运输源头管理,杜绝“抛、洒、漏”等污染公路现象的发生,规范运输行为。
(十)养护站:负责抓好县乡公路日常养护、坑槽修补、边沟维修、桥梁养护、水毁维修、公路路面污染整治等工作和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建设。
(十一)路政大队:加强县乡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整治单体立柱广告,协调督促相关设置单位更换或拆除破旧广告牌匾,清理粉刷过期宣传标语;查处在公路上打碾、晒粮、洗车加水等违规行为。
(十二)沿线乡(镇)政府:负责清理辖区内公路路肩杂草、垃圾、粪堆、土堆、草堆和建筑物料,疏通边沟涵洞;负责沿线广告牌清理,拆除道路公路红线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残墙断壁、废弃建筑;负责组织发动公路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取缔占路洗车或无排水设施的洗车加水经营店;明确乡村垃圾倾倒点,彻底解决乱堆、乱放、乱倒的问题;各乡(镇)政府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专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落实一名路政协管员,各村要落实一名路政联络员,形成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配合县交通、养护、路政等部门做好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围绕本次综合整治工作重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积极动员,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熟知交通干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通干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范文3
(一)保障公路路面平整,无坑槽,无公路病害,确保行车安全、畅通。
(二)解决乱建、乱堆、乱放问题,对公路两边门面房、商业摊点、收费站、加油站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对道路两边行道树(含路面绿蓠)、绿化带进行修整,清除路面杂草、杂物等。
(四)认真做好道路路面及两侧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禁止在道路两旁乱搭乱建、堆放杂物。
(五)集中对沿线各村镇和城乡过境段周边区域进行美化,做到整洁、美观。
(六)对公路交通秩序进行整顿治理,规范辖区公路客货运输,优化交通环境。
二、任务分工
(一)由各镇办负责,对辖区内通村公路各类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达标。通村公路整治应达到以下标准:
1、通村公路的路肩全部按照标准培置到位。
2、路面平整完好、清洁无杂物、横坡适度、排水畅通、无堆积物。
3、路肩整洁、无坑槽、无杂物、无杂草,边沟畅通、构造物完好。
4、确保公路两侧行道树修剪整齐,树干刷白,路容路貌整洁、美观。
5、坚持日常养护与集中性养护相结合,活动期间集中整治不少于两次,及时处治各种公路病害,防止病害进一步扩大,不断改善路面技术状况。
6、组织和发动公路沿线村组彻底整治村容村貌,粉刷公路两侧墙面,确保公路两侧无摆摊设点、无马路市场、无垃圾,墙面刷白,村容整洁,干净卫生。
(二)由区交通局负责,做好区乡道路的集中整治工作。区乡道路整治治应达到以下标准:
1、确保公路路面平整,无坑槽,行车安全、畅通、舒适。
2、确保公路两侧行道树修剪整齐,树干刷白,路容路貌整洁、美观。
3、公路标志齐全、醒目,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公路水沟、涵洞无堵塞。
4、公路收费站、加油站等标志标线齐全、清晰、规范,环境整洁,工作人员衣着整洁、仪态端庄。
5、取缔加水洗车、摆摊设点、乱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的行为。
6、彻底取缔公路过境城镇摆摊设点、排放污水、倾倒垃圾、设置障碍和进行其它损坏、污染公路以及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清理绿化平台以外的柴堆、粪堆及建筑垃圾等,保持公路经常性的整洁卫生。
7、要加大路政管理力度,严格治理车辆抛洒和乱堆乱放,及时清理路面堆积物;加大超限车辆的治理力度,对侵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三)交警大队做好辖区公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重点加强312国道和过双公路、五陵塬旅游公路、咸礼公路、东西四号路的整治工作。
(四)陈阳交警大队做好辖区公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咸户公路的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
为确保这次公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交通局牵头的督查验收组,对各镇办及相关部门的整治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评比。督查验收组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加强考核,每周通报一次治理情况。活动结束前要统一检查评比,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任务完成好的,予以通报表彰。整治期间,要随时跟踪通报各镇办、各部门整治进展情况,形成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促进全区公路环境整顿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办和部门要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高度重视,严格标准,严格要求,切实把公路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范文4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9〕XX号文件)要求,为保障全县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铁路安全环境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铁路沿线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努力防范和及时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遏制事故发生。
坚持问题导向,责任落实。紧盯铁路沿线风险隐患问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铁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整治责任体系。
坚持属地管理,统筹协调。坚持铁路沿线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构建多方参与、共建共治的综合治理体系,推进治理举措落实落地。
坚持整章建制,标本兼治。将日常排查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二、责任分工
根据有关规定,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含专用铁路,下同)经营管理单位是所属铁路路段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负责铁路用地(红线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铁路用地(红线外)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档,加强协调处置和监控,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国家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整治。
铁路沿线各乡镇(街道)是铁路沿线(红线以外)安全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铁路用地(红线以外)环境污染治理和铁路沿线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内铁路安全相关工作以及除国家铁路、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实际管理合资铁路外的其他铁路的安全保卫职责。
县政法委负责指导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各级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项目予以审批、核准和备案。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并做好铁路沿线中小学校落实爱路护路和铁路安全及铁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铁路沿线公安机关与铁路公安机关维护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盗窃、损毁铁路设施以及擅自设置道口、平交过道等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制止和查处未经批准在铁路沿线规定范围内爆破作业行为;适时开展铁路沿线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整治行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制止和查处未经批准在铁路沿线规定范围内采矿行为,维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用地秩序;负责指导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指导查处在铁路附近超标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监督铁路沿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以及城镇工程管线、综合管廊、城市道路与铁路交汇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县城管局负责指导城区管养范围内的城市道路跨越铁路桥梁的安全运行,指导监督城区铁路沿线彩钢房等违规搭建的轻质建(构)筑屋隐患问题的整治。
县交通局负责指导跨水铁路桥梁区域海事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公路)管养的公跨铁桥梁和交通(公路)负责范围内的公铁并行路段安全防护设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导交通(公路)管养的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公路的限高、限宽标志设置及维护;协助铁路运输企业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河道管理范围内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等问题整治工作;负责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河道管理范围内禁采砂、淘金等问题整治工作,会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设置河道禁止开采区;负责与铁路交叉的水利设施问题排查及整治工作;负责铁路沿线地下水开采取水许可,禁止在铁路线路外侧起200米范围内抽水取地下水。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铁路沿线农业生产、养殖、农业大棚地膜等隐患整治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与国家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运输安全生产协调机制;负责铁路沿线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治。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开展铁路沿线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配合铁路部门开展铁路两侧高大树木清理整治,防止侵限危及行车安全。
县市监局负责指导维护铁路沿线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县科工局负责指导本行业铁路沿线通信电缆、杆塔等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依法查处干扰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的行为,保证铁路无线电台正常使用,组织对铁路压线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国网XX电力公司负责铁路沿线电力企业所属的220千伏及以上电缆、杆塔等设施隐患问题排查治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铁路运输企业、铁路专用线经营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做好铁路用地(红线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铁路沿线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处置。二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涉铁各乡镇(街道)要把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带头抓好工作落实。三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要求,对照职责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抓好工作落实。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遵循“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整体推进、长效治理”的工作方针,采取“净化、绿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遮挡”的工作方式,着力解决公路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公路基础设施、优化路域环境、美化沿线景观,创造文明、优美、舒适、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提升公路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树立我区交通公路的良好形象。
二、综合整治范围和路域环境现状
(一)综合整治的范围
我区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及其沿线两侧各500米可视区域内路域环境,具体分为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及公路行业综合管理整治,以及公路用地范围以外沿线两侧包括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在内的各500米可视范围内路域环境的综合整治。
具体整治路线:S29滨博高速17.6Km,G205山深路21.2Km,S235湖南路4.3Km,S236博沂路32.9Km,S294张博附线4.8Km,S327临仲路长47km等,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6条,共计85.5Km。途径、(域城)、等10个镇、。
(二)路域环境的现状
1.沿线垃圾。公路两侧有多处垃圾场、垃圾堆,尤其高速路两侧村庄有垃圾池及大量玉米秸秆、柴垛,穿村段落有垃圾池或垃圾箱位,部分路段有建筑垃圾,影响了公路路容路貌和行人与车辆视线及正常行驶。据现场调查,需要清理的生活垃圾157处20088立方米,建筑垃圾131处588407立方米,柴垛等杂物807处。
2.沿线绿化。公路两侧绿化主要为林带、景观园林绿化,但有部分路段林带缺失,需绿化补植,路口至张博附线路口处绿化较差,穿村路段绿化需重点补植,3处隧道所处山体绿化不足,需重点加强绿化。部分河道及水塘水质污染严重,桥头垃圾堆积,河道边坡不顺适,河岸绿化较差,与周围生态环境不协调。据现场调查,需要新做绿化25995米(单侧),绿化补植8790米(单侧),治理河道、湖泊生态环境12处12150米。
3.沿线建筑。滨博高速沿线有多处离高速公路隔离栅较近的废弃房屋,距离从1米至100多米不等,大多已破旧不堪。个别路段存在残墙、断壁、破房及拆迁不到位现象,路口至张博附线路口两侧房屋离公路较近,需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治理。公路沿线乱堆乱放现象严重,尤其厂区建材、经营业户及穿村路段住户门前物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脏乱差现象影响了路容路貌。据现场调查,需要治理的残墙、断壁、破房及违章建筑258处,脏乱差建(构)筑物93处。
4.占用公路。公路沿线存在多处经营业户,个别商家甚至占路经营,车辆维修、清洗点处车辆乱停乱放,洗车污水流至边沟甚至路面。沿线集市贸易占用公路机动车道,逢集时段严重影响了车辆的正常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迁移,需重点清理整治。据现场调查,需要清理占道经营及车辆维修点、清洗点26处,公路市场6处。
5.平交道口。公路沿线部分平交道口未硬化,已硬化的平交道口有的未做辅道涵,影响了公路边沟正常排水。据现场调查,需要硬化平交路口248处74150平方米,做辅道涵167处1154米。
6.通行秩序整顿。公路沿线客运车辆停车无序,出租车随意上下乘客,公路上随意停放车辆现象较多。
7.超限超载漏撒治理。作为国省道主干线,大型载重货车不断增加,超载超限车辆屡见不鲜,需重点清理整治。
三、综合整治标准及责任分工
(一)沿线垃圾
1.整治标准: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500m内)的生活垃圾堆、白色污染要进行清理,查清垃圾来源,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禁止乱倒垃圾;公路边沟内不得堆放农作物秸秆等杂物,不得露天焚烧树木枝叶、枯草及其它废弃物。
镇村(社区)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垃圾治理,提高垃圾收集率、压缩密闭运输率,实行统管统运,集中处置。国道、省道两侧不得设置露天垃圾池,路侧现有的垃圾池及垃圾箱迁移到20米以外的村庄内或绿化带后面。对路侧的建筑垃圾,能清理的要进行清理,不宜清理的要用土覆盖,土壤要达到种植土的理化指标和土壤肥力标准,并在上面进行植物绿化。对可视范围内的柴堆、土堆、草堆、粪堆统一清理。对可视范围内的乱堆乱放进行清理或绿化遮挡。
2.责任分工:公路边沟外沿(征地范围)内的任务由区公路分局负责组织,公路两侧500米可视范围的任务由各镇、负责,区建设局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并督导实施。
(二)沿线绿化
1.整治标准:根据各条公路不同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本着因地制宜、绿化和美化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绿化工程。首选林带为主,建议因地制宜种植不少于20米宽的林带进行绿化;也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景观带或景观带加背景带进行绿化,做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四季常绿、三季有花、错落有致、色彩丰富、风格协调并与自然景观相协调。
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到景观统一协调、适地适树。树种选择和配置模式要针对丘陵、平原等不同地形地貌,以及现有道路交叉口、厂区、果园、苗圃和林带进行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确定适宜的绿化模式。公路两侧绿化标准、档次应基本统一,相互协调,突出简洁明快的风格,绿化特色大体一致,和谐美观。利用涵洞路口、交叉口做异质景观(与林带景观有变化),视线、视野也随之有远近开合的变化,形成空间序列景观序列,纵向产生视线收放景观韵律,加之不同标准段的树种变化,达到景观丰富,步移景异的效果。对公路外侧深沟、大桥外段栽植毛白杨、旱柳、杂交杨等高大乔木;在高压线下可栽植不影响线路安全的小乔木或花灌木。路侧有果园的路段,要在果园外侧见缝插针,栽植部分常绿树或花灌木。
对穿村镇路段已经绿化的段落要适当进行补植;对无绿化的段落要进行高起点、高标准绿化。选用绿篱进行遮挡,绿化植物建议用蜀桧、龙柏等,高度不低于2.5米,根据胸径大小确定株距进行密植,保证起到遮挡密实的效果。
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破损山体、隧道口要进行净化、绿化处理,在山坡上密植桧柏、龙柏等常绿树种进行生态环境整治。
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水质净化处理,严禁河道沿线企业及生活污水排入河道,对河道两侧各500米范围进行绿化,种植垂柳、国槐、龙爪槐等植物,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镇村(社区)建立管护队伍,抓好日常管理,加强病虫害防治,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并及时补植,做到树体管理规范,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
2.责任分工:公路行道树绿化工作由区公路分局组织完成,城区范围的由区园林局组织实施,其他绿化工作由区林业局组织实施,河道治理工作由区水务局组织实施。3月中旬由区林业、水务、园林部门分别做出绿化、河道整治、美化方案,报区公路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定后,3、4月份组织完成。具体绿化工作由林业局提供苗木和技术指导,各相关镇、负责组织完成栽植、养护管理等任务。
(三)沿线建筑
1.整治标准:公路两侧建筑要美观、整洁,对残墙、断壁、破房之类建筑要进行拆除;对公路两侧20米范围内和沿路村庄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及非公路标志要坚决制止和拆除,尤其对处于弯道处影响视距的违章建筑或乱搭乱建房屋必须进行拆除。对占用桥梁及跨线桥桥下空间乱堆乱放的行为也要坚决取缔。
对公路两侧20米范围内手续完备的脏乱差建(构)筑物(含村庄民房),有绿化空间的首选用绿篱进行遮挡,高度不低于2.5米,根据胸径大小确定株距进行密植,保证要起到遮挡密实的效果;无法种植绿篱遮挡的,墙体要统一整治、粉刷,粉刷颜色要按照区里确定的统一色调进行。
路侧住户门前乱堆乱放的物品要进行彻底清理。对沿线的废品收购点、煤场、砂场等首先具备绿化遮挡的要进行遮挡;其次不具备绿化遮挡条件的要在公路外20米垒砌墙体、设置隔离栅隔离,并采取立面粉刷,对已经用隔离栅隔离但仍能通视的废品收购点、煤(砂、矿)场要在隔离栅内侧进行遮挡;对沿路的乱贴乱挂现象进行取缔,切实达到整体美化效果。
2.责任分工:各相关镇、按辖区地段工作任务组织完成,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配合。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的清理工作由区公路分局负责完成。
(四)占用公路治理
1.整治标准:全面取缔公路占道经营、占道摆放灯箱广告及车辆维修、清洗等现象,公路边沟外侧20米范围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占路经营,加大对占用公路危害的宣传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公路的行为。在公路上设置客运车辆、出租车临时停车站点,规范客运车辆、出租车临时停车行为。全面取缔沿线占用公路的集市贸易,做到公路两侧外缘50米范围内无集市贸易,原有集市迁移后要合理规划并落实必要的集市场地。
2.责任分工:各相关镇、按辖区地段工作任务组织完成。区交警大队、区工商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交通局按各自的业务范围,负责配合实施,完成各种工作任务。
(五)平交道口
1.整治标准:平交道口要设置规范,距路面边缘硬化长度不少于50米,少于50米的要与地面构筑物(建筑物)相接。与公路连接的平交道口原则上低于公路路面,穿村路段同侧相邻平交道口距离原则上不少于200米,其他路段同侧相邻平交道口距离原则上不少于500米;排水受影响的,必须设置盖板涵或圆管涵,其跨径或管径平原地区不小于1米,山区不小于0.6米,确保排水畅通。
2.责任分工:各相关镇、按辖区地段工作任务组织完成。平交路口和辅道涵的实施,属公共事业所在地的,由各镇、统一组织完成,属企事业单位的,原则上均由各自组织,按统一设计标准,各镇、负责督办完成。区公路分局负责技术管理和技术指导。
(六)通行秩序整顿
1.整治标准: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高速公路要重点整治大型货车长期占压超车道、占用紧急停车带行驶和客车随意上下乘客、在公路上随意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国省道公路要重点治理随意停车、随意上下乘客等现象,客车站牌要做到合理、规范。
2.责任分工:公路交通秩序的整顿工作由区交警大队负责,高速路管理处负责高速公路上整体工作,区交通局负责客运秩序方面的工作。
(七)超限超载漏撒治理
1.整治标准:运输散装货物车辆必须要做到密闭运输,车辆超限率在5%以下。依法查处漏撒扬尘、超限超载车辆,严厉打击集结闯岗、暴力抗法行为。
2.责任分工:此项工作由区交通局、区公路分局和区交警大队按各自职责范围负责实施。
四、集中整治工作进度及时限安排
按照综合整治内容、标准、要求和职责分工,整治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和时间要求如下:
(一)开展公路绿化美化工作阶段(3—4月份)
1.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缺行断垄绿色林带的补植(4月底前全部完成)。
2.城市出入口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要路段区域的立体绿化美化工作完成70%。(5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3.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的整治恢复和绿化工作完成60%。(6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4.及时清理公路沿线可视500米范围的各种垃圾;清理公路市场及公路上乱堆乱放、乱倒乱停等。
(二)开展“百日会战”活动阶段(5—7月份)
1.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包括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严重影响行车视线和通行安全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公路两侧临路乱搭乱建的棚屋摊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物、残墙断壁,要全部清理拆除完毕;对保留的沿线建筑物立面全部统一进行粉刷。
2.穿村镇路段无脏、乱、差、阻现象,全部达到“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的标准要求。(7月底前全部完成)
3.完成公路集贸市场迁移工作。(6月底前全部迁移)
4.平交路口和辅道涵工程完成80%。(8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三)迎接集中考核评比阶段(8月份)
全面完成各项整治内容,迎接全市集中考核评比。(8月10日前)
(四)迎接检查验收考评阶段(8月—12月)
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整治活动,全面迎接国家交通运输部检查验收考评(8月20日—12月31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全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督促、协调、调度、考评、迎检等工作,及时向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反馈通报日常和定期检查考评情况。各相关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并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辖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整治任务、目标和责任,认真落实,全力推进,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积极筹集资金。公路用地范围外可视500米范围内的综合整治所需资金,由各相关镇、负责筹资解决,区政府将根据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考评验收情况进行奖励。各镇、要克服资金制约的困难,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理解、支持,做好公路沿线群众的思想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范文6
这次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是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我们围绕实施“一县两城拉动发展”战略,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掀起全社会综合整治工作的,大干大半年,彻底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问题,努力营造更加优美和谐、更加适宜人居的城乡发展环境。会上,县委王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县委、政府研究的意见,我先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问题不容忽视,务必高度重视,必须提高“三点”认识
城乡环境是一个地方的脸面和品牌,是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2007年下半年以来,县委、政府就对城乡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特别是实施了巷道硬化工程,3年来取得了明显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县城乡环境中仍存在一些相当突出的问题,离现代城市的标准和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主要表现为治脏不彻底、治乱不到位、治差不明显。从“脏”的方面看,在城区大街小巷、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在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和主干道两侧、乡镇政府驻地,垃圾积存、白色污染、乱倾乱倒等现象仍然存在,某些地段、某些角落更是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绝大多数村庄远没解决土堆、粪堆、柴堆的问题。从“乱”的方面看,乱贴乱画屡治不愈,乱摆摊点屡禁不止,乱停车辆屡纠不改,乱搭乱建、违法建设依然存在。从“差”的方面看,主要是环境意识、文明素养差,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甚至在公共绿地、背街小巷随地大小便等现象屡见不鲜;设施水平差,城区农贸市场标准不高,包括公共厕所、环卫设施在内的公用设施不配套,一些道路路面破损严重,硬化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比较低;管理水平差,城乡环境管理还没有形成真正管用的长效机制,没有跳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更有主观方面的因素;既有工作上的差距,更有认识上的不足;既影响了形象,又损害了群众利益,已到了非痛下决心治理不可的地步。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在于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能否统一,认识能否到位。
第一,整治城乡环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要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目前我们的城市功能、城乡环境,就是制约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一大瓶颈。全县上下一定要借势而为,把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大工程”,作为破解难题的突破口,迅速行动起来,把这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以城乡环境的大变化、文明程度的大提升,来体现和巩固、提升学习实践活动的新成效。
第二,整治城乡环境,是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发展活力的重大举措。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靠品牌,城市靠品位。一个城市的环境越美、品位越高,就越能集聚人气、吸引财气、提升商气,带动经济的快速发展。先进县市区之所以发展得快,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用良好的城乡环境,吸引大批项目前来落户,这就是城乡形象与经济快速发展的互动效应。可以说,抓城乡环境整治就是抓机遇、抓开放、抓招商、抓竞争力。我们务必要下更大的决心搞好这次综合整治,力促城市管理迈上一个大的台阶。
第三,整治城乡环境,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现在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文明、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环境“脏乱差”,这里面有硬件不硬的问题、传统习惯的问题、文明程度的问题,但从我们党委、政府的角度来说,主要的还是工作不到位、管理跟不上、投入也不到位的问题,。“城市发展,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如果说基础设施受条件的制约,难以在短期内实现突破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城乡管理和环境整治搞不好、上不去,则反映着我们领导者的水平问题、能力问题、对群众的感情问题。我们必须把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这项民心工程真正抓好。
二、整治不容懈怠,务必强力推进,必须突破“四项”重点
关于这次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任务、方法步骤、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中已安排的非常清楚。总的要求是,通过集中组织实施“三大工程”,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从最关注的地方抓起,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打一场“全党动员、全民参与、标本兼治”的百日攻坚战,达到“道路畅通、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管理规范、绿化美化、社会和谐”,的目的。具体工作要重点围绕“治脏、治乱、治差、治弱”全面展开。
(一)抓清理,全面治“脏”。“脏”的问题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必须狠下功夫,从根本上解决。一要整治“面”上的卫生。要突出抓好老城主次干道和街巷的垃圾清理,搞好南北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和公共场所的卫生治理,确保每个区域、路段、角落都清洁干净。这次行动老城区要做出表率,要重点突破,提振形象,特别是要对城市道路分路段、定人员、定责任,落实全日保洁措施;合理设置公共厕所和果皮箱,推行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密封化运输,确保日产日清。城区内各部门、单位,都要抓好内部卫生管理,做到整洁有序,环境优美。二要整治“点”上的卫生。要加大对露天烧烤、饭店汤水和杂物污染的治理力度,严禁露天烧烤、焚烧杂物和排放有毒烟尘,严肃查处使用高硫煤、沿街乱排油烟等行为,控制废气、废水、废渣随意处理和排放。使用锅炉的单位都要安装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消尘设备,从源头上净化城乡环境,给群众一个清洁、安宁的生活空间。三要整治河道沟渠的卫生。虽然老城区防洪渠已得到治理,但是新栽植的树林里生活垃圾还是很多,甚至有个别人夜间偷倒建筑垃圾。还有垃圾处理厂要管好用好,特别是要做好消毒处理,减少夏季蚊虫孳生,影响周边村民健康。另外,老城污水处理厂也已建成,上半年就能投入运行,关键是要做好管理工作,真正使其发挥污水处理作用。要加强对老城区河道、排水沟的日常管理,清除河道、排水沟内的淤积物、障碍物和垃圾,为老城发展增加活力。
(二)抓规范,彻底治“乱”。一要整治乱搭乱建。目前,在老城部分区域和村居,乱搭乱建的现象时有发生,边拆边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建设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出重拳、下实招,坚决予以遏制和打击,只要是违章建筑,该处罚的处罚,该的,决不能手软。要建立规范审批、动态巡查、联合执法等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乱搭乱建现象。二要整治乱摆乱设。要切实加强力量,全面清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坚决取缔沿街叫卖、马路市场、无证经营,确保行商归区、坐商归店、农贸归市、摊点归位。要规范整顿早晚饮食摊点,一律进入指定地点,划线定位经营,按时出市、按时收市。要清理整顿老城区洗车点,所有洗车点一律在规定路段集中规划布局,并做到店内洗车。汽车维修点必须做到“前店后厂”,严禁占道修车。三要整治乱停乱靠。要加大老城区主干道和市内交通道口检查管制力度,严厉打击乱闯红灯、占道停车等违章行为,严禁大型货车晚上10点前进入城区。要加强对客运车辆、载客三轮的巡查监管,严格按规定线路、站点行驶或停靠,禁止随意调头、随意停车上下乘客。要合理设置车辆临时停车点,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线,严厉查处乱停乱放行为,确保城市交通有序、安全、快速、高效。四要整治过杂过乱。要严格按照广告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整顿和规范,对城区乱贴乱画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纳入“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范围。要对不符合标准的各类牌匾、残缺不全的灯箱广告、门头字号、废旧条幅,督促产权单位该撤的撤、该换的换;重要路段必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置,使之成为提升市容形象、繁荣经济发展的靓丽风景。
(三)抓建设,集中治“差”。一个优美的城市环境,不仅要靠完善的基础设施、整洁的城市风貌来体现,还要靠科学合理、适地适宜的绿化亮化等精品工程相互衬托、相互映照。一要解决好基础设施建设差的问题。农村危房改造上,今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1500户,规划集中建设点7个,各乡镇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严格把好改造对象建房标准关,住建局对改造工程实施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确保9月底全面完成危改和示范点建设任务。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高崖乡的危房改造集中点一定要在规划上体现一种大气魄,在建设中反映一种大手笔,而且要一次规划到位,逐年分步实施。老城区整治上,老城区管委会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负责县城巷道卫生、主要街巷路灯安装及牌路山森林公园、南门广场、主街道等基础设施维修,对各类公共设施该更换的更换,该拆除的拆除,该入地的入地,打造亮点景观街道,还老城一个清洁卫生的市容环境。新区建设上,要加强黑城、苋麻、坪路三个安置新村的道路、给排水、供电、环卫设施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这项任务由三河镇牵头,发改、住建、国环等部门配合。国环局牵头负责建设的村垃圾池、垃圾填埋场,发改、交通局负责的村道硬化,水务局负责的农村人饮及河道整治,农牧局负责建设的农村沼气池和投放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财政局负责争取60个行政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项目都要抓紧组织实施。二要解决好绿化水平差的问题。要以街头绿地、居住区绿地、房前屋后为点,以道路绿化带为线,以公园绿化为面,采取拆墙透绿、见空施绿等方法,为城市“增绿”、“添绿”、“补绿”。高崖、李旺、七营、三河4乡镇要结合农民意愿,在高速公路过境段两侧各50米范围内种植经果林。各乡镇要对公路沿线和村庄进行绿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乡镇要按照“四季色彩丰富”的要求,适地适树、适地适草,对各自单位院内进行绿化。老城区和乡镇今年要完成绿化任务2万亩,努力将我们的家园置于绿色之中,不断提升城市绿化品位。三要解决好亮化层次差的问题。要按照营造斑斓夜景的要求,老城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对本单位的临街建筑物,按照设计规划进行亮化,对城区街道、广场路灯等陈旧、破损的灯箱灯具,该更换的及时更换,使所有亮化、照明灯具都能够正常使用,让城区真正亮起来。
(四)抓拓展,全力治“弱”。以往我们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薄弱环节主要是主干公路两侧、乡镇政府驻地和村庄,我们这次综合整治要在这些方面取得突破。一要抓好主干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公路沿线环境是我县对外形象的第一窗口,我们必须把窗口擦亮,把的良好形象通过公路沿线整洁美观的环境展示出来。要加强主干道路两侧土地占用情况的治理,对未经批准、乱占乱建的砂石料场、铁屋棚户等各类建筑,该推的推,该拆的拆,坚决杜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要做好对两侧绿化苗木的养护工作,及时清理路边堆放的垃圾、物料,确保公路沿线优美整洁。二要抓好乡镇政府驻地环境整治。各乡镇都要彻底拆除主街道两旁的铁屋棚户,并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整治,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要对乡镇政府驻地出入口、主次干道、沟河、绿化带及背街小巷乱堆乱放的各类垃圾进行集中清理,特别是对集贸市场要加大环卫治理力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卫生保洁制度,明确专人保洁,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坚决取缔马路集贸市场,整治占道经营,彻底解决交通拥堵问题。三要抓好村庄环境整治。各乡镇要在抓好乡镇政府驻地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逐步向村庄转移。要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文明生态示范村建设,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清理保持好村口、路口、家门口的卫生,特别是解决好村内公共区域和主次街道的乱堆乱放问题。通过规划引导、典型示范,加快推进农村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工程,让村容村貌整洁起来。
三、责任不容推卸,务必共同担当,做到“四个”到位
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大工程”声势大、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这样做,也是要在全县上下传递一个信号,就是在城乡建设和管理上,县委、政府将坚定不移地向现代城市管理迈进,不是刮一阵风就过,而是要一个战役接一个战役地打下去,一年接着一年地抓下去。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积极参与,共同担当,齐抓共管,合力攻坚。
一是领导责任要落实到位。无论干什么事,干什么工作,干成干不成,干好干不好,说到底都是一个责任心的问题。县委、政府专门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大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对这项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充分体现了决心、体现了力度。各乡镇、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做好这项工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前抓,领导同志都要自觉深入一线,卷起袖子、拿起铲子、挥起扫帚,用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工作任务要落实到位。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是全县、全民、全社会的事,是大家的共同职责和任务,在座的各位都责无旁贷。特别是我们一定要充分借鉴吴忠市利通区的成功经验,向他们学习,在我县的工作中予以推广。大家对于安排给你的任务,就得管住管好,就得按时完成。在这个问题上,各乡镇、各部门只有服从,只有落实,不讲条件,不讲代价,这是一条纪律。会后,大家都要对照《实施方案》,明确各自负责路段、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方案要细化分解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区域,落实每一个岗位、每个人头,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
三是督导检查要落实到位。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汇报,通过听、看、查、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办、政府办,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跟踪检查和督办。要加强舆论监督,县电视台要开设市容环境“曝光”专题栏目,重点“曝光”管理差的地段和行动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今年,县上将设立奖励资金,通过检查、考评,对那些干的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对治理措施不力的,坚决实行领导问责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