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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贷款申请书范文1
在眼下市场经济活跃的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申请书,不同的使用场景有不同的申请书。写申请书真像想象中那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一些村集体信用贷款申请书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村集体信用贷款申请书范文1__支行:
__有限公司创建于__年,至今已有20多年历史。公司拥有__条生产线年产__产品__万吨。公司__年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取得__质量体系认证书。严密完善系统的管理体系,确保了公司能连续稳定生产各系列高质量产品,并不断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公司所在地紧临(机场港口高速路铁路),海陆交通发达,有利于国际国内市场开拓,
公司获得__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产品销售到全国20多个省地市,应用于__行业。目前产品价格有一定上涨,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公司盈利水平明显提高。公司现有员工535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33人。占地600余亩,注册资本3600万元,资产总额93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可达1亿元,实现税金800万元,已经迈入新一轮快速发展的新平台。
____年市场趋好以及灾区灾后重建需求给公司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公司决定同时进行设备挖潜和新技术改造,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今年主要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同时公司预计20__年下半年销量都会有一定增加,库存原材料无法满足扩大产能后生产需求,需要增加流动资金以扩大原材料库存,保障生产。因此特向贵行提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用于购进原燃料储藏物资。公司用新增销量所增加的收益及折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以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生产厂房设备作为抵押。贷款使用期为两年。希望贵行给予公司授信和贷款支持,帮助公司实现新的发展!
此致
敬礼!
村集体信用贷款申请书范文2_______支行:
_______有限公司创建于_______年,至今已有_______多年历史。公司拥有_______条生产线年产_______产品_______万吨。公司_______年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取得_______质量体系认证书。严密完善系统的管理体系,确保了公司能连续稳定生产各系列高质量产品,并不断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公司所在地紧临(机场港口高速路铁路),海陆交通发达,有利于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公司获得_______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产品销售到全国_______多个省地市,应用于_______行业。目前产品价格有一定上涨,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公司盈利水平明显提高。公司现有员工_______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人。占地_______余亩,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_______万元,年均销售收入可达_______亿元,实现税金_______万元,已经迈入新一轮快速发展的新平台。
_______年市场趋好给公司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公司决定同时进行设备挖潜和新技术改造,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今年主要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同时公司预计_______年下半年销量都会有一定增加,库存原材料无法满足扩大后生产需求,需要增加流动资金以扩大原材料库存,保障生产。因此特向贵行提请流动资金贷款_______万元,用于购进原燃料储藏物资。公司用
新增销量所增加的收益及折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以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生产厂房设备作为抵押。贷款使用期为两年。希望贵行给予我公司授信和贷款支持,帮助我公司实现新的发展!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申请日期:_年__月
村集体信用贷款申请书范文3中国银行分(支)行:
本人系 (单位)人员 ,现任职务 ,家庭平均月收入 元,为购买
(公司)开发的商品住房(商铺) 套, 房产编号为 ,特向贵处申请住房(商铺)按揭贷款 万元,期限年,并同意以所购房产抵押给贵单位(行),作为偿还与贵单位(行)签定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保证;同意贵单位(行)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信息,了解本人资信情况。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申明该套房产是家庭以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所购的第套住房。
本人按照贵行要求在所在分(支)行开立了还款帐户,帐号为,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前足额存入当期还本付息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如果更换还款帐户,本人将及时提供新的帐户资料;如果帐户内资金不足并出现拖欠贷款现象,本人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并自愿
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及手印):
有效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村集体信用贷款申请书范文4___农村信用联社:
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做大做强__产业,提高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效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在现有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实施技术改造、改善检测条件及引进两条现代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通过技改后,年产量达千吨规模。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侗乡蜜系列产品1160吨,年销售额达6500余万元以上,实现年利润达950万元以上,可实现就业岗位90余个。
经认真测算,项目建设投资共556万元,我公司自筹316万元,特向贵办申请小额担保贷款240万元,期限二年。用___作为贷款抵押。
敬请审查批准为谢!
____有限公司
__年_月_日
村集体信用贷款申请书范文5我是__中学_班的__,我家住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家里有六口人,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一直有病在身。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以做苦工短工为生,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小时候,家中四个小孩一起读书,父母亲为了让我们都能上学,日夜劳碌奔波,但是他们那些辛苦赚来血汗钱根本不够我们几人的学费,只能想亲戚借。那时候真的太困难了,大姐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回家帮忙;二姐和我一起初中毕业,也想读高中,可是家里真的无法担负我们的学费,所以二姐也把上高中的机会让给了我,自己回家帮忙。
我家只有1.5亩左右的水田,每年所有收获的水稻勉强能提供家用。我家的经济来源也只有依靠那一点点八角和木薯。因此全家的年收入也只有20__元左右,除去还债、日常开支,所剩也就无几了。所以学费一直困扰着我们。但是为了将来,我必须读书,上大学。
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感谢你们!
此致
农村贷款申请书范文2
助学贷款贫困证明格式
贫困证明
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父母亲姓名)之子(女)×××(学生姓名),于××年××月考入贵校学习。由于×××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居委会等(公章)
××年××月××日
贫困证明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例如:
贫困补助申请书
我是XX学校X班的XX,我家住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家里有六口人,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一直有病在身。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以做苦工短工为生,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小时候,家中四个小孩一起读书,父母亲为了让我们都能上学,日夜劳碌奔波,但是他们那些辛苦赚来血汗钱根本不够我们几人的学费,只能想亲戚借。那时候真的太困难了,大姐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回家帮忙;二姐和我一起初中毕业,也想读高中,可是家里真的无法担负我们的学费,所以二姐也把上高中的机会让给了我,自己回家帮忙。
我家只有1.5亩左右的水田,每年所有收获的水稻勉强能提供家用。我家的经济来源也只有依靠那一点点八角和木薯。因此全家的年收入也只有2000元左右,除去还债、日常开支,所剩也就无几了。所以学费一直困扰着我们。但是为了将来,我必须读书,上大学。
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年X月X日
这个证明你只要把家里实际情况说清楚怎么个贫困法,然后去村委会盖章,再到县民政局盖章就可以。
助学贷款申请书例文
尊敬的中国农业银行东海分理处领导:
黎明大学经济管理系2002级会计与审计专业学生XXX,男,身份证号:35052519841106XXX;由于家庭经济贫困,全家上下6口人的生活来源仅靠双亲单薄的农业收入,加上爷爷病重,常年在床无法下地行走,弟弟还在读书;每年必须从家里拿出大部分的金钱来供给我和弟弟的学业。父母亲的担子一天比一天重了,身体状态也大不如从前了,如今已经无力支付得起我所在学校专业的高额学杂费;平日里虽然全家省吃俭用;假日里我出去打工;但所得离我学费还相差一大截。为了继续求学,顺利完成学业。我不得不向贵行提出申请,希望可以获得适当的帮助!本人愿意遵守与贵行所签定贷款合同所有条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认真履行相应义务,按时交利息和到期还本付息;在学校遵守学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积极主动配合领导工作;争取把每分钱用在该用的地方上。恳请领导给予批准支持,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04-11-25
范文2:
助学贷款申请书范例
中国XX银行XX市分行:
我于年月考进嘉应学院系班专业就读,是科学生,身份证号码为,毕业时间为年月.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难于支付本人在校期间的学费,为了能顺利完成学业,特向贵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200至200学年的学费人民币元整(元),200至200学年的学费人民币元整(元),200至200学年的学费人民币元整(元),200至200学年的学费人民币元整(元),200至200学年的学费人民币元整(元),以上合计人民币元整(元).贷款期限从200年月至200年月,最迟不超过毕业后第六年.
我承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学业.并信守诺言,在年月日前还清贷款;毕业后及时将工作单位或详细的联系方式告知贵行,做一名守信用的当代大学生.
我家的详细联系地址是省市县镇村
邮政编码是:联系电话是:
申请人:
年月日
范文3:
尊敬的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领导:
您好,我是大学学院系__班的一名学生,__(民族))___(政治面貌),__人(籍贯)。
我家有__人,具体情况如下: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收入与开支金额情况:
本人入校以来(大一新生可写高中期间)在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忌模式化)
我本人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实在难以支付高额学费,维持正常学业,只好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金额如下:
2004-2005学年学费元,其中学费元,住宿费元,生活费元;
2005-2006学年学费元,其中学费元,住宿费元,生活费元;
合计元。
我将十分感谢各位领导及贵社对我的帮助,使我能完成学业,我承诺毕业后严格按贷款合同尽快还本付息,保证在贷款期限内还清本息,并且保证在贷款未还清前每年最少和贵社联系__次,及时提供最新通信方式和有效联系地址,最后我真心期望并感谢各位领导能批准我的申请,圆我大学之梦。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姓名(加本人手印)
200年月日
注意事项:
1、申请书务必用黑色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开头称呼务必写:尊敬的xx领导;
2、对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要写清楚、详细;
3、写清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情况(大一写高中或高考成绩);
4、写清申请贷款用途、金额数;
5、承诺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情况;
6、申请书不能有任何涂改;
7、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生活费根据个人困难程度,参照聊城生活水平而定,一般为每学年1000—1200元。并且不能贷往期生活费;
8、申请书中所有信息要和学习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习成绩单等其他材料严格对应起来。
困难补助申请
研究生处:
我叫张玉庭,系法学院九七级刑法学研究生。我来自××省××市一个贫穷落后的山区,一家七口人。上有爷爷奶奶,下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正在上学,而我又在读研究生,一家人的全部费用均靠父母守着的那几亩薄地的收入。我由于是自费生,家里已为我欠下了近万元的债务,每每念及这些,我总是心存深深的愧疚,惟有以加倍的努力学习来报答他们。
最近听说研究生处要发放一笔困难补助金,我本不愿给学校添麻烦,但觉得若能拿到困难补助,也可以减轻些家里的负担,所以特此提出申请,望能批准。
此致
敬礼
学生:张玉庭
×年×月×日
【范文二】
困难补助申请
某研究所负责同志: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原是我所某室的一名科员。由于各科室的重组分流,我被裁了下来,一月只能领到120元的生活费。下岗之后,我积极主动地四处寻找工作,但由于我年龄偏大,原来在办公室工作无什么一技之长。加上我又是一名女同志,所以虽然跑了几十个单位,但终究无人聘用。我参加过三次人才交流会,但也因以上所述原因,没能找到工作。
我一家五口人,一个儿子在外地上学,我年迈的父母也跟我们生活。他们只有我这一个女儿,这样家里的日常开销很大,我和丈夫原有的一点积蓄,在我下岗找工作这段时间内,也已消耗怠尽。然而不幸的是上个月,我的丈夫又不幸出了车祸,虽保往了性命,但至今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神志时好时坏,为了给他治病,短短的一个月里,我已欠下了一万四千元的债务,亲戚朋友那里几乎借了一圈。丈夫的厂里见我们如此的窘迫,给我们提供了些帮助,工资可以照常发放。这多少让我心里好受一些,但家里的漏洞实在太大,而丈夫的病依旧需要花钱。我一个下岗的女工实在难以支撑,但我只有咬紧牙关设法渡过难关。在许多好心人的帮助下,我已在我们街区一处租了一间屋子,准备开一间小卖铺,希望借此可以有些收入,但需要有至少五千元的启动费,这五千元对我是个天文数字呀。我周围的人已给了我不少的帮助,我已不能再张口向他们借钱。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想到了你们,我知道现在一切都处在转折的节骨眼上,你们可能会有你们的难处,但我想这五千元对你们来说可能并不算什么,可对我却可以救活一个家庭,因此今天特向你们申请,希望能以借款的方式为我提供这五千元钱,另外希望在经济上可以给点困难补助。我想,作为一位在单位干了19年的老职工,你们会考虑的,衷心地感谢你们。
李瑞英
农村贷款申请书范文3
关键词:金融;创新;土地收益;贷款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破解三农,金融先行。这是各界逐渐形成的共识。但农村金融更是全世界的难题。因此,解决农村经济发展,必须要通过金融领域不断创新来解决资金上难题。我们说究竟什么是创新呢?这是我们必须要清楚的。简单地说创新就是组合,就是组合起来从来没有,这就是创,组合起来谁也没见过,这就叫新。它的方法就是创新创新再创新。因此,解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必须首先要在金融领域解决好农民资金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一问题,其他问题才能更好地去解决。
一、农村融资制约因素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不健全。许多专业合作社内部组织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利益分配缺乏制约,缺乏持续发展基础,项目可行性报告和财务审计达不到要求,造成项目申报和贷款难。
(二)农民缺乏有效的贷款抵押物。缺少有效的抵押物这是造成当前农民借款难、银行难贷款的主要原因,是造成农村资金困局的关键因素。
(三)组织结构松散。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比较松散,农民入社初衷仅为争取优惠政策和项目支持等利益驱使,大多是通过签订购销合同建立利益关系。据测算,有60%的专业合作社为“松散式”的农民联合组织,这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以社员身份获取贷款。
(四)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下,农村土地资产大都不能直接用于抵押贷款。农村房产和农业用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两大资产,但农民并不拥有农村宅基地和农村土地的完全物权。同时,农村土地兼有的生产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进一步抑制了农村土地的资本功能。
(五)联保连带责任不清晰。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获取贷款,或合作社为社员担保,或社员为合作社担保,主要表现在贷款承贷与使用主体不清,容易在贷款偿还时产生权利义务纠纷,极易出现违约。
二、以土地收益贷款的重大意义
以土地收益进行贷款,可以说是农村金融市场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农民最重要的土地资产仍待盘活。如何让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农业转型,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依赖金融创新。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民的信用资源未被开发。城市发达的信用体系无法“下乡”。横亘在城乡间的金融二元结构直接阻碍了城乡二元结构的改变。以土地收益进行贷款不有利于拓宽农民融资渠道,有利于降低农民的融资成本,有利于社会稳定,也有利于释放农民致富增收的潜能,特别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提出了创新的新途径。
三、土地收益贷款的前提、关键及作用
(一)开展前提
借款人必须已经依法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并完成确权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政府主导建立公益性的农业发展公司,在借款人和金融机构之间搭建一个桥梁性的物权融资平台,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1)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借款用途进行严格把关;(2)对用于保证贷款的土地面积进行额度限制,借款人必须保留至少1/3的口粮田;(3)对用土地预期收益借款进行期限限制,借款人只能用三至五年的土地收益向银行借款。
以土地收益贷款的特点:(1)利率优惠:贷款利率全省按统一标准执行,即在人民银行同期限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统一上浮30%。目前,一年期7.8%,三年期7.995%,五年期8.32%.(2)期限适中: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至3年,最多不超过5年,金融机构可以在此范围内合理确定。(3)方便快捷:借款人只需填写《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即可申请,受理金融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即予放款。资金最快2个小时到账,最慢不超过2天。(4)用途广泛:贷款主要用于满足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性、经营性资金需求,也可以用于农民就医、消费及子女上学等用途。
(二)用好土地资产是解决农村融资难题的关键
土地是农村最大、最重要的资产,其资本功能仍待盘活。要在农村土地基本制度维持不变的前提下,变土地权益资产为资本,发挥土地的财产功能和融资功能,从而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并通过资金支持来推动农业科技的开发与应用,同时促进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进而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有效释放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
土地收益收益保证贷款是一种用土地预期收益作为还款根本保证的新型农村融资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在不改变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借款人(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将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具有农业经营能力的物权融资平台,并用该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预期收益作为还款保证,同时物权融资平台向金融机构出具愿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书面承诺,金融机构按照约定的贷款利率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偿还借款的,物权融资平台应及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回转给借款人;如果发生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情形,物权融资平台则将土地转包给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并用该转包收益代为偿还银行借款,待转包期满且借款清偿后,物权融资平台再将该土地经营权回转给借款人。
(三)对农民增收的推动作用
根据测算,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每年可让农民融资200亿元—280亿元;如用三年的土地收益做保证,则可融资600亿—840亿元,可以大大缓解农民的融资压力。从200亿元新增投放的效果看,其中100亿元对冲民间融资,则可为农民节省利息约15亿元;另外100亿元中,按我们问卷调查的比例推算,如20亿元用于特色棚膜种植业,则可产生约22亿元的收入;75亿元用于养殖业可产生35亿元收入;其余5亿元用于其他副业增收项目,每年可产生约3亿元的收入。综上,200亿元的投放可为我省农民带来约75亿元的收入,农民户均年增收近2000元。
参考文献:
[1]王利军.转型背景下的农户联保贷款制度研究[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5).
[2]尹学群.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研究[D].南京大学,2011.
农村贷款申请书范文4
第一条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若干规定》(衡政发[2003]12号)精神,为了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持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衡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是为了鼓励和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社会资源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面推进我市的农业产业化建设,确保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增效的目标。
第三条衡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是市政府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企业改建、扩建、技术设备更新、种子种苗等项目建设。在市财政设立衡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专户,从今年起至本届政府届满,每年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管理、调度和监督。
第四条衡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的使用要突出重点,主要用于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能力、更新技术设备等生产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
第五条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指根据《衡阳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评定,经市政府批准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六条衡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由以下来源组成: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500万元;
(二)市本级财政农业发展资金中,每年切块安排300万元;
(三)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2003年、2004年已安排的1200万元划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2003年龙头企业扶持资金安排的600万元、2004年安排到农业示范园的600万元);
(四)根据《关于推进衡阳市工业化进程的若干规定》(衡政发[2002]10号)文件规定,享受工业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
(五)中央财政、省财政投入的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
(六)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中有偿资金部分的使用费收入;
(七)各涉农专项资金捆绑一部分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但该部分资金的管理,仍执行原涉农专项资金的运行和管理办法,不进入该专项帐户;
(八)市政府确定的其他资金。
第三章资金的审批程序及扶持方式
第七条申请条件:
(一)已列入市级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种植农户3000户或养殖农户1000户以上,联系粮食作物基地10万亩、经济作物基地1万亩以上或养猪基地20万头、草食动物基地1万头、家禽100万羽以上;
(二)企业产权明晰、机制灵活、经营状态和发展势头良好;
(三)企业项目建设符合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向,有着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项目建设方案可行,资金来源可靠。凡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衡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对成长快速、出口创汇型企业适当放宽限制条件。
第八条申报扶持项目时,由申报单位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一)衡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持项目申请表;
(二)衡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持项目推荐意见表;
(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文件;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有关项目的批文及许可证件;
(六)企业上年度会计年度报告;
(七)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第九条申请扶持项目的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属单位向主管部门或向市农办提出申请;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查筛选后,提出推荐意见并报市农办。
第十条扶持项目和资金的确定:
(一)对各县市区和市直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由市农办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进行初步考察,确定评审项目;
(二)由市农办、市财政局牵头组织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委员会对项目逐一进行评议,并提出扶持项目、扶持方式及扶持资金量的建议,市农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审定。
(三)扶持项目和资金确定后,由市农办、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发出通知。
第十一条衡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的扶持方式:
(一)贴息:主要是对重点龙头企业的项目建设,根据贷款额度及到位情况,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
(二)拨款:主要是对重点龙头企业联系或创办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业技术服务等项目,适当安排拨款扶持。
(三)委托贷款:对预期经济效益好、投资风险小的项目,采取委托贷款的办法给予支持。委托贷款一般一年一回收,并按3%的年息收取资金使用费。
第四章资金的管理
第十二条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由市农办牵头管理,接受市财政局、审计局监督。
第十三条资金的拨付: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应按照市政府的项目资金计划和资金扶持形式,原则上以项目建设进度为依据进行拨付。
(一)资金拨付的基本条件:
项目建设中资金拨付的基本条件:
⑴项目实施方案可行;
⑵自有资金、其他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基本到位;
⑶项目建设进度完成50%以上。
项目建设完成后资金拨付的基本条件:
⑴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⑵生产项目检验合格并试运行成功;
⑶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
(二)资金拨付的申请:
1、贴息。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填写“资金拨付申请表”,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银行贷款合同》和有关贷款资金到位的凭据,市农办、市财政局审核银行贷款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报市政府审批。
2、拨款。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设计划和建设进度,填写“资金拨付申请表”,市农办、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自有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审核,报市政府审批。
3、委托贷款。项目单位根据市政府批准的项目建设进度,填写“委托贷款申请书”,经县市区农办、财政局审查,并提供及时回收的保障,或由企业提供有效资产抵押后,报经市农办、市财政局审核,并经市政府审批后,由市农办、市财政局向项目单位和委托银行下达委托贷款通知书,项目单位与委托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
4、涉农专项资金。仍由各涉农单位管理,但对资金落实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应及时报市农办、市财政局。
(三)资金拨付的程序:市农办接到企业提出的资金拨付申请后,应立即会同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确认达到资金拨付条件,按拨付申请程序,经市政府审批后,由市财政局分批将资金拨付到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专户,经市农办、市财政局共同审核后,由专户直接拨付到企业。需回收滚动使用的委托贷款,市财政局将资金从专户划拨到委托的银行,由接受委托的银行投放。
第十四条资金的使用和配套:
(一)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的重点龙头企业扶持项目建设,各有关龙头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方式使用,不得擅自变更使用用途。
(二)各县市区要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在配套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配合项目实施单位申请拨付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
(三)各龙头企业要筹足项目建设自有资金,严格按照先用自有资金、后用专项资金的顺序使用项目资金。
第十五条资金的监督:
(一)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不得截留、克扣。市审计局、市农办、市财政局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擅自变更资金用途的项目承担单位,责令其全额交回已下拨或已借入的资金,并取消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对因项目资金管理不善或挪作他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还应根据损失资金的数额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对截留、克扣龙头企业发展资金的单位,责令其全额退出,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将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四)各龙头企业应按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市农办汇报企业经营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五)市农办、市财政局每年向市政府报告一次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扶持项目建设情况。
第十六条有偿资金的回收:
(一)对投放到龙头企业的有偿资金,市、县农办、财政局要切实加强管理,并对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服务,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提高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增强项目单位抗风险能力和资金偿还能力。
(二)市农办、委托贷款银行具体负责有偿资金(委托贷款)的回收工作,将到期本金和应收的使用费及时通知项目单位还本付费。各县市区农办、财政局要积极协助到项目单位催收。
(三)各项目单位应信守借款合同,做到按时付费,到期还本。对逾期贷款和拖欠的使用费,从到期的次月1日起,按逾期贷款和拖欠使用费余额,每日加收万分之四的使用费,由委托贷款银行负责收缴。对有财政拨款的项目单位,市、县市区财政应直接抵扣有关拨款,用于归还引导资金本费。
(四)对不按期归还贷款的项目单位,取消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
(五)为保证委托贷款资金的回收,实行代偿制。如项目承担单位委托贷款逾期一年以上,拒不偿还的,由市农办负责追缴;如追缴不回的,由市财政相应扣减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由县市区财政作还款承诺的,市农办提请市财政扣还。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的,市农办提请市财政局,可从推荐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直主管单位的财政拨款或其它资金中予以扣款,代为偿还。
(六)回收的本金和按规定提取相关费用后的使用费转增下年度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资金,统一安排,滚动使用。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附“资金拨付申请表”、“委托贷款通知书”、“衡阳市×××银行委托贷款合同”样式。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执行。
附件:1、衡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持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农村贷款申请书范文5
一、问题的提出
农地融资是指农民以自己所掌握的资源土地权利向金融机构进行借贷以解决资金问题。中国最早开始农地融资探索的地区有重庆、宁夏和福建,到目前为止全国大多数省都展开了农地融资试点,虽然如此,但与此相关的制度安排却并不完善。从现有文献来看,国内学术界对于农地融资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从立法层面探析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进行融资。王利明认为立法肯定农地抵押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发挥农地的经济价值以便融资,满足农民资金需求。但梁慧星却认为现有农村土地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如果允许农地进行抵押融资,农民可能面临失去土地的巨大风险。二是从法理层面探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杨立新认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只要扩大用益物权的权限就可以将农地经营权进行抵押收益。孟国勤认为土地经营权是财产利用权,可以充分利用与财产归属权地位相当的土地经营权进行融资。三是从金融制度层面对农地融资进行探讨。李延敏认为应该由政府推动建立专门的农地融资金融机构,对业务资金来源进行规范。丁振京认为可以通过设立土地银行对农地进行抵押融资,邓大才等则认为可以采用证券化的方式进行农地融资。总的说来,国内学术界对于农地融资制度的研究仍显不足,尤其是缺乏国内外农地融资制度的比较分析。基于此,笔者拟对农地融资制度成熟的德、美、日三国进行比较分析,剖析其不同的做法及其利弊,并结合中国农地融资实践,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农地融资制度。
二、中国农地融资初步实践及其问题
目前阻碍中国农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资金短缺,而农村地区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方式单一、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又难以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农民迫切希望能利用自身的唯一资源——农地来获得资金支持。但中国立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原则上持否定态度,只允许经发包方同意的“四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并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权证或林权等证书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范围过小,加之目前中国现行农地制度在权利流转方面的规定过于僵化,为农民的融资、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地利用效率的提高设置了重重障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00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并选择山东、宁夏等9个省(区)部分县(市)作为试点,联手共同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属于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试点类别之一。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此后,试点在全国逐步推开,多个省份进行了种种尝试。例如,湖南省在2009年省委省政府的1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而福建、浙江、辽宁、江西、河南、重庆等地也有类似的文件出台。2010年7月,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对农村土地流转融资进行了肯定。2011年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等六部门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确定50个县(市、区)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农地融资迅速推进。至今,全国出现了多种农地融资模式:
(1)土地信用合作社(亦称土地银行)。土地信用合作社出现得比较早的是宁夏平罗县,它把存贷机制引入农地经营,以促进农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具体做法就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农民将自己不耕种的农地存入土地信用合作社,土地信用合作社给予其一定的利息即土地存入费;需要扩大经营的农户支付一定的费用从土地信用合作社中贷出土地。土地信用合作社也可以将自己目前拥有的土地与其他的企业合作经营或者是转包。土地信用合作社制度缓解了农村目前土地抛荒与规模化经营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无法根本解决农民对生产资金的需求。
(2)土地金融公司。土地金融公司是国家开发银行在重庆进行的试点。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在重庆实践银行、政府、社会中介和企业“四位一体”的信贷新模式,即由各区县政府组织专管机构、担保机构以及经办行等机构搭建融资平台,农民利用其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公司,向开发银行进行贷款。贷款的担保方是政府组建的农业担保公司,土地公司以其股权向农业担保公司进行反担保。这种抵押贷款方式的好处是既能绕开目前的法律困境,又能为农民筹措到生产资金。但这种方式也存在明显的缺陷:一是运作繁杂,二是由政府出面组建的农业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政府就存在金融风险,而政府作为行政机构是不宜介入市场行为的。
(3)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目前,全国大部分省都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但在实践探索中,各地的做法又有一些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种做法:一是土地抵押协会制度。201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农村信用联社在河西镇农民自发搞起的“土地抵押”的基础上,尝试开展了以“农户土地协会”为纽带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农民在村队的领导下自主联合成立农地抵押协会,协会会员多户互相担保,一户向银行进行借贷,由互相担保的多户进行担保,贷款人若未能及时还贷,则由协会担保人进行还贷,而贷款人则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给协会和代为还款的担保人。这种制度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的突破,赋予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的效力,农民获得了资金,而且在无法还款的情形下,银行并不直接处理农地,而是由协会成员来还款并处理贷款人的土地经营权,这样就不会改变农地的用途。二是土地协会结合第三人担保制度。在目前的实践中,采用这种方式的有黑龙江大庆等地。其具体运作方式就是成立土地协会,会员之间联保,增加第三方担保,第三方在贷款人向银行进行贷款时用自身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向银行进行抵押,作为第二保证。贷款金额不超过所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的80%,由县一级农业管理部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进行登记,银行对抵押物的价值进行评估。因为存在第二保证,这种抵押制度相对单纯的土地抵押协会制度而言,银行风险更为减少。三是个人直接借贷制度。目前采用此种制度的地区较多,如湖北、湖南、福建等省都有地方采用这种制度。具体做法是:农户个人直接向银行(多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在证明其土地权属、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后,由政府主管农村事务的行政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进行评估,银行在进行审核后,如果条件符合则发放贷款,如果农民在规定期限不能偿还贷款,则土地承包经营权归银行所有。这种制度在贷款过程中,手续较为简便,效率较高,农民也比较欢迎这种制度。但是这种融资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缺乏法律依据;当农民无法偿还贷款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归银行所有,农民面临失地危险;土地承包经营权归银行所有后也会面临土地用途改变的问题。
以上分析表明,中国现有农地融资实践虽然能较好地解决一些现实需求,但也暴露出几个主要问题:一是法律缺失。目前中国并没有从法律上承认农地融资抵押。作为一个法治国家,要保持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就必须从立法上规范农地融资,而不能仅以部门或地方政府的红头文件进行规定。二是制度不完善。目前对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价值认定和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都缺乏权威部门来规范操作,尤其是实践中各地对于价值认定标准不统一。实践中存在的农地融资运作模式,如土地银行模式、银行抵押贷款模式等,都属于各地的一种探索,因此一些具体的规章制度(比如抵押权人的资金来源、抵押人的还款方式)都不健全。三是缺乏监管。农地融资实践中实施农地经营权抵押的机构不统一,缺乏农地经营权抵押监管,这就可能造成抵押人无法还款时带来其他的风险。
三、德、美、日农地融资制度及其经验
(一)农地融资制度确立背景
德国农地融资的相关制度诞生于18世纪,其目的是为了抑制日益严重的农村高利贷对农民的压迫;进入19世纪,适应的需要,德国农地融资制度不断发展,农民可通过农地融资获得资金以进行土地平整和配套设施的修建。农地融资帮助农民在必要时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和获得农业生产所需的资金,使得农村经济得到进一步提升。德国现行有关农地融资的法律制度是《德意志农业地产银行法》,此法律于1949年制定,2003年进行修订。
美国有关农地融资的制度最早出现在19世纪。当时为了开发西部地区,政府采取无偿赠送土地等形式吸引国民拓荒进行农业生产,家庭农场成为主要的生产单位。由于家庭农场普遍资金不足,农地融资制度应运而生。发展到20世纪,经济危机周期呈现,农业生产受到很大的打击,长期得不到恢复,于是政府牵头对农村经济进行扶持,相继制定了《联邦农业贷款法》、《农业信用法》、《联邦农业抵押公司法》等,通过设立土地银行来解决农业生产的资金难题。
日本的农地融资制度建立于二战后。当时农业生产资金匮乏,政府将原有的不系统的有关法律和制度进一步整理健全,以解决农业发展中最为关键的资金问题。日本现行有关农地融资的法律制度是《农业协同组合法》、《农林中央金库法》等,虽然不是专门的农地融资法律制度,但是里面的内容对农地融资的主要方面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
比较这些国家农地融资法律制定的背景不难发现,其共同点就是为了解决农民农业生产发展中的资金难题。
(二)农地融资模式
德国、美国、日本三个国家的农地融资虽然都是通过抵押或类似的方式来解决资金难题,但是各国的具体操作制度还是有所区别的。
德国农地融资采取的是土地信用合作社加土地银行模式。这是一种典型的自下而上建立起的融资制度。有地农民自发组建土地信用合作社通过农地抵押解决资金问题,土地信用合作社发展到一定数量和规模的时候出现土地银行。土地银行经历了一个从民间到政府主导的过程,其主要作用仍然是为农民的发展获取资金。土地银行发行抵押债券融资,手段有了很大的突破。这样既能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的变革带来较为充足的资金,又能为金融流通领域带来新的投资渠道。抵押权人制作债券进行发行能较为迅速地获取资金,债券购买者可以因此获得潜在的利益。
美国农地融资采取的是政府土地管理局加联邦土地银行模式。这是一种典型的自上而下建立的融资制度。政府出面建立农业信用管理局,设立专门的部门管理土地银行。因此,土地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资金。相当于土地银行暂时“购买了”农民手上的土地,再将其转化为债券进行发行,以从资本市场收回资金。显而易见,政府在农地融资制度的建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日本农地融资采取的是农协带领下的农业信用合作社加中央农林金库模式。日本农协是一个介于民间和官方之间的农民组织,其业务内容非常广泛,综合来说就是解决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性质的困难和问题,其中突出解决的重点问题就是农村农民资金紧张的问题。基层信用合作社、信用联社和中央农林金库都属于日本农协。农业信用合作社是由农民自发组织,共同解决自己困难的民间金融组织。从信用合作社到信用合作联社再到最高级的中央农林金库,三者之间存在资金往来,一步一步地将融资的规模和渠道拓宽,中央农林金库具有储蓄贷款和发行债券的功能,属于半官方的金融组织。
(三)农地融资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德国涉及农地融资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德意志农业地产抵押银行法》以及《德国民法典》和《德国担保法》。它们对融资制度中的当事主体即农民、信用合作社、土地银行之间的权利义务有较为详细的规定。农地融资最早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农民抵押土地获得资金。在融资过程中,农民作为抵押人,土地信用合作社和土地银行是抵押权人,向农民发放贷款获得抵押权。农民作为抵押人遵循的义务是将土地所有权证交付给合作社或者银行,先要保证所有权证的真实性以及不存在重复抵押的情况,然后填写贷款申请书,写明贷款的金额年限和还款方式以及利息,并向合作社缴纳一定的费用作为入会费或者是手续费,通过合作社银行贷款审核以后才能获得资金。这里实际上包含一个抵押权的登记公示过程,农民将土地作为抵押物,根据德国法律农民不得再任意转让土地,如有需要必须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合作社和银行成为抵押权人,获得相应的权利。在此,德国农地融资法律制度中的特色凸显出来——抵押权可以流通,甚至可以独立于债权,抵押权人为了收回资金获取不断的资金来源,可以将抵押权作为证券进行流通买卖。美国涉及农地融资制度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联邦农业贷款法》、《紧急农业抵押贷款法》、《农业信用法》、《农业抵押公司法》。美国农地融资的主要手段同样是农地抵押,比较有特色的就是土地登记制度和地籍管理制度。Erik Stubkjaer认为:“抵押贷款的安全性取决于是否有一个良好的土地登记和地籍管理制度”。政府部门对农地进行登记造册,其登记内容包括面积,用途、所有权。当农地所有权要进行抵押融资时必须进行抵押登记,这样可以保证抵押物农地上不存在他人的抵押权,保证抵押权实现的安全性。另外与抵押权最终实现相关的重要制度就是对农地价值的评估。评估是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来作出的,使得抵押物价值的确定科学、公正合理,这样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的价值就不会存在争议,使抵押融资这一制度能良性发展并很好地运作下去。在抵押权人发放贷款后,抵押权也可以制作成抵押债券进行发行,与德国的土地债券不同的是,抵押债券的性质为债权、其流通领域更广,投资的潜力更大,但投资的风险也相应增加。
日本涉及农村土地融资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农业协同组合法》、《农林中央金库法》、《临时利率调整法》。在农地融资方面,政府起到了很大的主导作用。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有专门的农林金库,也有非专业的商业银行。抵押过程中的资金来源不是直接从市场上募集,而是大部分由政府财政进行资助,因此,日本政府对抵押融资实施双重监管,既包括政府金融部门的监管,又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农林部门的监管,可以说,在农地抵押融资中,日本的监管制度是最为复杂和严格的,正是这样的监管法律制度使得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利益能很好地得到保障。
比较德国、美国、日本的农地融资法律制度可知,它们采用的主要方式都是抵押,但在具体做法上又有各自的特点,都是结合本国的具体情况而形成的,以有利于本国农业的发展。
四、加快中国农地融资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法律制度
农民在生产中遇到资金瓶颈,现行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农民能够进行融资的重要工具就是农地承包经营权。目前来看,各地农民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的需求是很强烈的。如果立法部门一直不能出台符合实际的法律法规,而对目前各地开展的各种试点和探索保持沉默,这将会不利于中国经济安全稳定地发展。借鉴德国、美国的做法,结合实践,笔者认为应对目前有关农地承包经营权方面的法律进行修改,比如在《物权法》、《担保法》、《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农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抵押,并针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建立专门的法律法规,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法》、《农地抵押监管法》,出台一系列的配套法律法规可以使得这一融资方式更安全更具有活力。
(二)建立健全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要能够进行抵押融资,那么首要的就是产权明晰,要有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抵押登记制度。美国、德国等对农地有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这样既能保障农民的权利,又可以防止滥用农地融资。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应该对每一农户拥有的农地使用权进行详细描述登记,使得使用权行使的对象明确。
(三)构建科学的农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制度
对抵押物进行合理科学的评估,对其价值进行确定,是关系到抵押贷款数额的关键。德国在将农地抵押权制作成证券进行流通时非常重视对农地本身价值进行评估。一般由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评估存在不实,评估机构需承担民事责任进行赔偿。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中国应建立专门的农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制度,并且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评估应该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如专门的农业管理部门或者是社会中介结构,而不是由抵押人或者抵押权人来确定,这样才能保证抵押物价值的稳定性,保证抵押权最后实现。
(四)规范农地承包经营权融资运作规程
农地融资制度需要对运作过程和运作细节进行科学细致的设计。农地融资中抵押权人的借贷资金来源渠道可以多样化,可以先由政府出资借贷一部分作为启动资金,其他的资金可以通过农民自由集资、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或集合社会资金来解决。为了防止农民失地,可以规定其只能抵押一部分农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规定最高抵押贷款的限额。农民还款方式应采取多种形式,如可以考虑分期还款。这些具体的运作措施要符合中国的具体情况,而不能照搬国外的某些做法。比如将抵押权制作成债券进行流通融资就不符合中国目前的状况,但随着金融市场的成熟,中国也可以逐步发行债券进行融资。
(五)建立农地融资金融监管制度
为了维护农地融资金融机构的安全性、稳定性,防范金融风险,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对其进行监管。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设立双重监管,一方面由专门的金融监管部门来监管银行的农地融资业务,另一方面由农业管理部门来监管农地融资过程中有关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中抵押登记、价值评估、回购等方面的事项,以保证此项融资制度能够良性发展。
(六)完善农地融资的配套制度
农村贷款申请书范文6
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并且它具有重要性、长期性和普遍性三方面的特征。首先,中小企业资金问题的重要性,资金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维持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企业资金和人体血液在重要性、“发病机理”和问题解决等方面十分相似,因此资金对企业来说不可或缺。其次,中小企业资金问题的长期性,由于中小企业在规模、管理等方面的差距以及内部扩张的冲动,将使其在资金筹措竞争中长期处于不利地位,资金供需缺口将长期存在。在融资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些企业,当协助该企业完成一笔融资后,企业又出现了新的问题,需要筹措新的资金。最后,中小企业资金问题具有普遍性,即不管何种类型的企业,不管任何规模的企业,或早或晚,都存在资金问题。另外,中小企业资金问题的表现形式很多,不存在这种形式的问题,就存在那种形式的问题,资金短缺是资金问题的典型形式和表象。究竟有多少企业面临资金问题,不妨借鉴英国理查德•科克著名的80/20定律,其核心观点包括:绝大多数的结果,只来自极少部分的原因;80%的结果由20%的原因导致;80%的销售量是由20%的客户带来的;80%的邮件只会发给地址簿中不足20%的联系人;80%的交通事故是由不足20%的司机造成的。
本文认为,80/20定律也同样适用于中小企业融资领域。在目前所有中小企业中,80%左右的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问题,20%的中小企业暂时不存在融资难问题;企业融资不成功,80%是企业内部原因,20%是企业外部原因;在所有融资不成功的企业中,有80%是因为短期内不具备融资条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缺陷,只有20%的企业有可能短期内融资成功;在20%有可能融资成功的企业中,仅仅有不到20%(总数的3.2%:16%×20%=3.2%)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短期内能够成功,其余80%需要进行内外部资源整合后才能融资成功,如图1所示。根据2005年10月中国民主建国会等单位组织的“2005中国民营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统计结果: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比例高达76.35%,属于阻碍企业发展的第一障碍。
企业信用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键
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经过长期的演进和发展,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在该体系下,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一般都遵循融资次序理论,即企业融资选择总是先内源融资、后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又总是先债务融资、后权益融资。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融资的基础。该融资次序实际上是一个企业信用等级逐步提升的过程。当中小企业信用能力很弱时,它们往往无法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得到贷款,主要依靠企业主的个人信用,以内源融资以及有限的民间借贷等非银行渠道为主。随着企业信用的逐步建立,公司规模和实力的增强以及公司治理的进一步规范,企业逐渐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同,可获得中短期银行贷款以及民营机构贷款。
而外源融资一旦发生,就涉及到企业的负债和信用能力问题,只有当企业的负债与其信用能力相符时,企业才能在融资过程中建立起自己的信誉,才能获得更多融资来源并树立诚实守信的企业形象。当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信用后,便成为了银行等金融机构青睐的对象,此时可以获得更为充足的银行中长期贷款,进一步可以公开发行债券融资甚至公开发行股票融资而成为上市公司。所以企业信用能力的提升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关键和核心问题。或者说,企业信用缺失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所在。
中小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信任并及时取得“关系型”贷款
中小企业自身的优势决定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更能把握市场动态,对市场的变化和不确定因素的出现能迅速做出反应并调整自身经营,及时捕捉有利商机。但中小企业资金匮乏且缺少有效的融资渠道,导致中小企业大部分时间里只能看着商机转瞬即逝。因此,对于掌握了商机的企业来讲,拥有资金就等于拥有未来的收益。如果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那么银行在提供贷款时风险就会降低,并且对于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银行可以简化贷前审查程序,从而降低银行成本,进一步银行就有能力、有意愿按照较低的利率,及时、方便地为中小企业提供“关系型”贷款。“关系型”贷款与交易型贷款相对应,后者在对企业财务指标(“硬”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作出,前者则一般基于良好的银企关系所产生的“软”信息作出。一般认为,中小企业在交易型贷款方面相对于大企业存在明显的劣势,但在关系型贷款方面却可以获得极大的便利(田晓霞,2004)。这样,企业在贷款上取得了优惠,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同时由于及时获得贷款,从而能把握商机,获得收益。
(二)有利于降低融资交易成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而2007年我国一年期贷款利率为7.47%,因此贷款利率最高可达29.88%。同时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问题上也有自身的难处,因为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具有金额小、笔数多、时间紧等特点,银行的固定成本不变而经营规模大大减小,因此,银行贷款的交易成本是上升的。统计表明,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是对大企业成本的5倍。所以,贷款手续复杂、审批程序严格的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自然缺乏积极性。
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和发展则可以有效解决银企双方的困难。企业信用的提高意味着企业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提高,从而企业的融资比较优势得到了改善,银行对企业的信任也随之增加,此时银行可以酌情简化贷款手续,从而帮助企业节约交易成本。
(三)有利于降低银行贷款风险
中小企业经营的高风险导致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降低,是银行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主要原因。但是通过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则可以有效提升中小企业融资信息的可信度,从而达到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的目的。企业信用是有价值的,在企业建立了一定的信用之后,企业在违约之前,首先要考虑的是对违约收益与信用受损所带来的利益流失进行比较,这样为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增加了一层保护网;另外,企业信用在一定程度上对信息不对称具有替代作用,对自身信用差的企业,若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此时银行只能提高贷款利率,这样反而增加了贷款风险,而对信用优良的企业,银行相信企业有能力、有意愿在未来按时还款,不必刻意提高贷款利率以保证贷出资金的安全,从而降低了贷款风险。
(四)有利于形成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竞争主体众多,竞争呈现多元化格局,不仅法人之间有竞争,而且同一法人的众多分支机构间也有竞争。随着我国信贷市场的发展规律,即“最顶端且本身数量极少的优质客户向直接融资转移”、“顶端客户市场卖方市场格局的进一步强化”以及“银行业务由关系业务向价格业务转变”等三大规律在中国市场的逐步显现,这种多元化的竞争必然使得竞争从最顶端的信贷市场延伸到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王自力,2004)。因此,银行迫切需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中小企业就是银行的发展契机。银行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过程,也是一个培育中小企业信用的过程。如果银行能够注重和中小企业长期合作的建立,利用自身的优势扶持和培育一批优质的中小企业,从而形成稳定的长期关系,这样以后就能寻找到稳定的利润增长来源。中小企业信用的提高关系到银行自身的竞争力的变化和未来的发展战略。
中小企业信用金字塔模型
如果把所有中小企业按照信用等级的高低由上到下摆放在如图2所示的金字塔中。那么,位于金字塔最顶端的企业信用等级最高,对贷款银行来说,这类企业是风险最小、收益最高的优质客户,它们是银行资金追逐的对象,属典型的卖方市场,但是这类客户的数量是有限的。在金字塔中,从上到下随着企业信用等级越来越低时,企业的数量却越来越多,贷款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在逐渐增加而收益逐渐减少,银行发放贷款的限制条件越来越多,从而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当企业信用等级下降到一定的程度时,企业将无法融到资金。显然,处于金字塔底端的数量最多的中小企业是肯定无法获得资金支持的,这也和中小企业融资的现实相符。
在图2中,本文可以将金字塔分为A、B两个集合,A集合代表融资成功和暂时不缺资金的企业群体;B集合代表融资不成功和担心被拒绝而没去融资的企业群体。在理论上,在A集合和B集合之间有条分界线,这条分界线的位置由企业、银行以及融资环境等众多因素共同决定,对银行而言该分界线就是其盈亏平衡点,同时它还会受到融资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程度、银行之间的竞争程度以及货币供应是否充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事实上,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即使在市场经济发育成熟、中小银行众多的美国,同样存在着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相对于大企业,除了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低、融资交易成本高、融资规模较小外,它们较高的倒闭或歇业率也是抑制银行向其提供贷款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估计,在美国有近23.7%的小企业在2年内消失;近52.7%的小企业在4年内退出市场。在我国尽管没有关于企业倒闭的官方统计,但可以判断,我国中小企业倒闭的比率和美国的情况基本相近,并且,其比率也大大高于大企业。有银行管理人员估计,我国有近30%的民营中小企业在2年内消失,近60%在4~5年内消失。中小企业高比例的倒闭情况使贷款银行面临较大的风险,所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并非要满足所有企业的融资需求,对于处在信用金字塔底部的企业本身就不应该得到金融支持。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方案
从以上分析和图2所示的信用等级金字塔模型来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实际上就是让尽可能多的中小企业获得资金。从微观的角度,让B集合内的企业提高信用等级并进入A集合;从宏观的角度,通过改善融资环境而使分界线的位置下移(如图2中的箭头所示),使更多的企业满足融资条件。这两个方面的对策具有同样的目的:扩大A集合,缩小B集合。
(一)中小企业信用增级技术
B集合中包括融资不成功和担心被拒绝而没去融资的企业,这些企业大致可以分为三类:满足融资条件但仅仅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融资失败者、基本满足融资条件但需要进行内外部资源整合后方能融资成功者、短期内不具备融资条件者。无论哪种情况,中小企业经营者都必须对企业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在融资问题上不能过于依赖人情和关系,而要通过科学筹划、战略性的储备和扎实的管理来逐步提升企业信用,因为企业能否融资成功最终还是要凭借自己的信用能力。
中小企业可通过内部信用增级技术和外部信用增级技术全面提升企业信用,使其从B集合能成功进入A集合。企业内部信用增级技术包括:融资主体选择、融资资产基础、融资报表基础、融资团队和融资知识、融资资料准备、融资陈述和沟通谈判、企业经营者的品质和行为等方面;企业外部信用增级技术包括:抵押和担保、约束性条款、关系型贷款、与融资服务机构的合作等。前者提升的是企业自身的信用能力,后者则提升的是企业的辅助信用能力。一般来说,企业自身信用能力是其获得信用增级的条件和基础,而辅助信用能力的介入则可以增强企业的整体信用能力。
1.内部信用增级技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融资主体选择。这是被大多数企业忽视的融资基础,也是在融资过程中至关重要的问题。银行通常对贷款主体的资格都有严格要求。很多中小企业的经营者名下或实际控制多家公司,不同公司的信用等级差距很大,这就存在着融资主体选择的问题。对已经建立母子公司体系的中小企业来讲,也存在融资主体选择的问题,也可以在企业、企业股东或企业经营团队之间进行选择。融资主体的选择,对企业来说影响融资的成功率和融资工具的选择,而对银行来讲,决定着融资风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融资资产基础。对于一个中小企业来说,最终能否融到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实际拥有资产的数额,尤其是优良资产的数额。这些优质资产主要是指可以作为抵押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变现能力较强的存货;产权清晰的土地、厂房;信誉较好企业的应收账款等。大多数资金方都倾向于以土地、房产作为抵押物,以存货、应收账款融资则受很多条件的限制。资产基础除了资产的实物形态外,还特别强调资产的可变现性、产权是否清晰、价值是否稳定等。现在很多企业的土地没有土地证,房产没有房产证,严重影响了企业信用等级,成为银行贷款的实质。
融资陈述和沟通谈判。融资陈述与沟通是融资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在进入到融资洽谈阶段,融资企业把融资方情况、融资需求等资金方关心的问题,通过一定方式向资金方传达,并对双方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交流和意见征询。当融资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需要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融资的具体方式、金额、期限和安全保障等问题进行谈判和讨价还价。总之,融资陈述、沟通和谈判是资金供求双方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关键,也是企业控制成本和收益的关键环节。
企业经营者的品质和行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企业信用,主要是企业经营者的品质或者说是企业经营者的信用。中小企业能否融资成功取决于融资团队尤其是经营者的品质和行为,因为大多数中小企业都是企业经营者控股或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这种法人治理结构决定了无论是企业资金问题的产生,还是资金问题的解决都与企业经营者息息相关。所以企业经营者的品质在融资过程中会起到关键作用,而且对上述所有的信用增级技术都有重大影响,包括融资主体的选择、资产基础、报表基础、融资陈述、沟通和谈判等。其实,企业融资本质上是一种营销行为,是对融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营销,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最终取决于企业团队尤其是企业经营者的品质和行为。
2.外部信用增级技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抵押和担保。无论从理论分析还是从实践经验来看,银行贷款的抵押和担保所涉及的都是企业信用能力问题。而且传统的中小企业贷款尤其重视抵押和担保。从美国的融资情况来看,90%左右的小企业贷款都是有抵押的,担保贷款的比例在50%左右。林平(2005)对广东中小企业融资调查的统计结果显示,中小企业银行贷款中,抵押贷款占89.5%,这一比重与美国的情况相似。它表明抵押和担保在增强企业的信用能力方面至关重要。
在实际操作中,又可将抵押分为“内部抵押”和“外部抵押”两大类。内部抵押是指将企业资产作为抵押品,外部抵押则指将企业以外的资产(主要指企业所有者的个人资产)作为抵押品。而担保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企业所有者提供的。因为中小企业的信用与企业主的个人信用有十分密切的联系,目前贷款银行越来越多地将信贷决策建立在企业所有者的信用上,而不是仅仅建立在企业自身的信用上。事实上,通过对企业信用能力的确认并以企业所有者的个人财产对银行贷款进行担保,这种融资模式在西方国家已经普遍。实践证明,当第三方担保的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利用企业主自身的信用进行信贷融资确实是一条对借贷双方都有利的融资途径。
约束性条款。通常情况下,中小企业在与金融机构就具体条款的谈判过程中往往处于较弱的地位,这就使得中小企业很难享受到优惠性的条款。进一步,多数金融机构会在贷款合约中订立相当数量的约束性条款,这些条款要求借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信息,甚至要求用较短的期限来代替这些条款,以达到约束借款人行为的目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约束性条款有助于增强企业的信用能力,属于企业的辅助信用能力范畴。
关系型贷款。前文中已经提到,中小企业在交易型贷款方面相对于大企业存在明显的劣势,但在关系型贷款方面却可以获得极大的便利。也就是说,关系型贷款在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提高贷款可获得性、降低贷款成本方面能够起到积极作用。研究表明,良好的银企关系无论对于企业贷款成本,还是信贷可获得性都会产生有利的影响,其中对信贷可获得性的影响较为显著,而且银企关系持续的时间越长,中小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越强(陈键,2008)。然而我国很多中小企业生意上的关系资源很多,包括供应商、销售商、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而不重视银企关系的培育,与其它资金渠道的关系资源则更少,在企业需要资金时,往往束手无策。
与融资服务机构的合作。前文提到许多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融资资料的基础以及融资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也没有好的融资团队,造成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妨碍了企业融资目标的实现。其实,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与融资服务机构的合作来弥补这方面的缺陷,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度。有很多中小企业对融资服务机构的作用、职能认识不清,不能很好地整合资源为我所用。其实,融资服务机构包括的范围很广,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担保公司、信用评估机构等。
(二)中小企业信用增级的外部环境建设
政府的职责不是创造财富,而是集中稀缺的公共资源,营造一个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和提高其融资能力的大环境,使信用金字塔模型中的分界线向下移动。具体对策包括: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中小企业法律法规建设、发展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
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中小企业信用的培育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加快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的建设,可以有效促进中小企业信用的培育。建议政府加快中小企业信用征集系统、信用等级评价系统以及信用管理法律法规系统的建立,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和服务的社会化,逐步形成企业立信、政府征信、专业评信、机构授信和社会重信的长效机制。通过这种制度的建设,减少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达到规范中小企业信用行为,降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和中小企业贷款成本的目的,进而为中小企业融资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世界银行专家的有关研究认为,良好的社会征信系统能促使贷款成本降低20%。
完善中小企业法律法规建设。世界各国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都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极大地改善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并提升其核心竞争能力。因此建议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将我国中小企业视为一个整体,完善和贯彻2002年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使中小企业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建议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有关中小企业的配套法规体系的建设,并重新审视和修订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法律法规;建议进一步完善会计、统计及税收制度,培育值得信赖的外部独立审计中介服务体系。
发展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建立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中小金融机构是学术界最认同的、呼声最高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途径。英美等国的金融体系中,中小金融机构所占的比重很大,贷款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性,随着银行贷款技术和风险能力的提高,它们的业务已经扩展到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争夺上。在我国尽管也有十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几十家城市商业银行、三千多家城市信用社和四万多家农村信用社等,但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占据着70%以上的市场份额,处于绝对垄断地位。
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参照日美等国的做法,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贷款或担保贷款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目前我国只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从它们的分工和实际运营情况来看,它们与中小企业融资并无直接联系。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除了具有与一般商业银行类似的职能如信用中介、支付中介等职能外,还具有倡导性职能、选择性职能、补充性职能、服务性职能等特殊职能。此外,政策贷款的作用可以通过所谓的“牛铃效应”(cowbelleffects)得到放大。一旦某个企业从政策性金融机构获得信贷,就会大大提升其信用等级,进而成为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青睐的贷款对象。而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一种变通的办法,各大商业银行响应政府号召,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部,但效果不得而知。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担保机构作为连接中小企业和贷款银行的桥梁和纽带,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担保机构来提升自身信用,从而获得银行贷款;贷款银行也可以通过担保机构来减少或化解自身的信贷风险。与此同时,信用担保还具有信用放大和杠杆作用,进而产生正的外部效应。建议政府加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力度,并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分担机制,通过建立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的方式,有效化解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张建营.中小企业融资实战[M].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7
2.陈键.银企关系与信贷可获得性及贷款成本[J].财贸经济,2008
融资报表基础。报表基础是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融资特别关注的基本条件,但这恰恰是很多中小企业的“软肋”。大部分中小企业的报表存在较多的问题:资产负债率过高、报表大多是明亏实盈、报表核算科目设置的随意性很强、报表不合并、对外投资不规范等,甚至很多中小企业没有现金流量表。更严重的是,有些中小企业有多套报表,分别针对税务局、银行以及企业股东和经营者等不同对象。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信用,制约了企业融资的成功,更为今后的经营发展埋下隐患。
融资团队和融资知识。很多中小企业没有专门的融资岗位、部门或者机构,因此,一遇到资金问题,企业老板往往亲自挂帅,周旋于各个资金方,结果往往弊大于利,事倍功半。另外,很多中小企业缺少融资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他们甚至不了解银行贷款的基本要求和运作流程,结果不仅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使企业信用大打折扣。因此,中小企业是否有自己专职的融资岗位或团队,以及是否具备融资有关的知识和经验都至关重要。
融资资料准备。融资资料是企业与银行进行沟通的“语言”,企业融资资料是否齐备、融资计划书是否规范和完善,对提升企业信用不可或缺。很多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融资相关知识和经验,对诸如市场规划、企业发展规划、企业预算、投资规划等方面缺少书面资料,对于融资计划书或贷款申请书的格式和撰写要点感到陌生,导致中小企业融资资料的基础非常薄弱,或是整理、撰写不得要领,杂乱无章。在现实中,有很多企业的盈利模式很好,但由于缺乏融资资料的基础,妨碍了他们融资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