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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模范城工作计划范文1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把双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局系统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双拥工作例会制度。配备专职干部,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双拥工作专题会议,定期交流双拥工作信息,充实完善军民共建服务内容。形成一个覆盖全局,齐抓共管的双拥工作网络,为拥军优属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积极宣传,营造双拥氛围。市管局(市接待办)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服务部门,积极营造军人优先、军属优先的氛围,努力在局系统内一些重要的服务窗口设军人和军人家属优先标识牌,在行政办公中心及一些公共场所,均悬挂和张贴拥军优属宣传标语,设固定宣传牌,充分利用板报、简报、宣传橱窗等,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活动。开展国防宣传教育活动,参观市人防工程或请老做传统教育报告。
3.全面把握,制定双拥计划。在谋划全年机关后勤工作目标时,将拥军优属工作计划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考核,年终有总结。
4.主动作为,建立双拥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局领导要带领局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走访慰问驻部队、院校,或邀请他们到后勤系统参观、座谈,征求他们对后勤部门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了解部队家属就业、生活等各方面情况,更好地为部队家属提供就业等优质服务。
(二)落实有关政策,结对共建帮扶,在局系统认真做好军属安置、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材料的归档
5.干部安置。对分配到我局干部安置任务,局党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后勤系统的接受安置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军属就业安置。切实做好分配到我局系统的家属安置工作,遵照《市现役军人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尽可能发挥后勤系统的优势,把他们安排在工作条件、经济效益都较好点的部门、单位工作。
7.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干部家属后顾之忧,积极为干部家属工作生活提供更多的帮助和优质服务,解决幼儿入托、孩子入学等实际困难,提供日常生活帮助。
三、充分发挥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提供再就业、相关培训及后勤服务
8.做好调研工作。为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我们要经常性的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军属就业生活等实际情况,在局系统内,想方设法,采取措施,有针对性为下岗军属提供帮助、就业和培训。
9.积极上门服务。积极提供后勤服务,主动上门联系,最大限度地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立足双拥工作,把握和谐发展,积极开展军民共建各项活动
10.创新双拥活动。局党委积极主动与共建部队进行勾通协商,双方签定共建计划协议书,科学安排军民共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活跃部队业余文化生活。
11.开展双拥慰问。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局领导要带领局属单位负责人、有关科室同志一道前往,看望慰问共建部队官兵。精心组织局属单位联合举办各类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编排文娱节目到部队演出,送文艺到军营,与官兵同乐。
双拥模范城工作计划范文2
(一)划出的职能
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划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入的职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职能;
2、组织协调救灾抗灾职能。
二、主要职责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备案和年度检查;查处区内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社会团体的内部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度检查;查处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全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审核上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和烈士称号。
(五)负责制定全区双拥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六)负责全区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各镇“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负责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指导干休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七)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救灾抗灾工作;掌握和上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
(八)负责落实全区社会救济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各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九)制定中心城区社区服务的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及设施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城乡开展村民自治示范达标活动和居委会达标升级活动,加强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负责社会弃婴依法收养登记工作,保障儿童(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负责并协调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一)研究和修订全区行政区域规划;承办本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区内街道办事处、镇界及本区与周边界线争议的调处,并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十二)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上报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各类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的审核工作,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管理福利资金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指导全区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项目等计划的落实;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和民政经济的检查监督。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
3、组织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开展目标考评、推行政务公开和先进单位表彰活动;
4、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
5、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督查督办、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档案、办公自动化和人事劳资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本局及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全区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
8、编制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计划;
9、监督检查全区民政事业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
10、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日常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2、负责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和监督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二)救灾救济低保科
1、掌握调查上报灾情;
2、管理发放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外援和捐助的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生产自救、互济互助活动;
4、负责农村救灾工作和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工作;
5、负责救灾信息系统管理;
6、协调救灾抗灾协会工作;
7、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工作;
8、负责社会福利院的生活救济;
9、负责农村敬老院和孤儿、弃婴的管理工作;
10、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福利生产发展规划;
11、监督落实福利生产,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扶持保护政策;
12、负责全区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技改项目的审报工作;
13、指导全区有劳动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
14、主管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改革,监督有关政策执行情况;
15、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
16、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以及保障标准的调整和保障资金的测算,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有关资料的上报,计算机信息联网管理;
17、受理低保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
18、负责低保确定补贴标准争议仲栽工作;
19、承担街道办事处、镇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三)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科
1、负责全区城镇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
2、指导先进镇、村委会、居委会的表彰活动;
3、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推广村民自治和居委会升级达标活动;
4、认真抓好社区建设,负责承担社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5、研究行政区划总体布局;
6、承办全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工作;
7、调解和处理边界、地名争议,并向区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8、定期向社会标准地名信息,管理监督地名标准,负责全区地名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科(含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区级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
2、指导和监督全区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取缔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区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取缔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承办本区婚姻登记工作,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权益;
5、依法办理社会弃婴的收养工作。
(五)优抚安置科(含“双拥”办公室)
1、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2、制定优待抚恤实施意见,完善优抚制度,申报、褒扬革命烈士;
3、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
4、指导地方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军地共育人才的协调工作;
5、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士官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和指导干休所的建设工作;
6、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双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制定本区双拥规划及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7、指导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8、协调和处理军地矛盾和军民纠纷的问题;
9、承办区双拥工作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双拥模范城工作计划范文3
2005年,财监系统各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跻身全国县级两百强”目标,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发扬争先创优精神,全力干事,奋发进取,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积极推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发挥民政职能优势,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1、立足为民解困,开展了面对困难群体的各项社会救助。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机制健康运行。通过加强督查,科学指导,完善管理,发展副业,全市各敬老院管理规范有序,五保对象生活安稳幸福。目前,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生活费已达3020元/年。全市19所敬老院共落实生产用地85.3亩,生产蔬菜13.5万多斤,饲养生猪180头,大部分敬老院蔬菜、猪肉实现基本能够自给,并吸引自费托养老人50名。城乡低保及春夏荒救济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动态低保制度,目前城镇居民低保对象停保30户100人,农村低保对象停保396户933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4817户8167人,其中:城镇居民低保户362户776人,农村低保户4455户7391人。累计发放低保金441.8万元,其中城镇居民低保金63.2万元,农村村民低保金378.6万元。审批减免1401名困难学生学费145.6万元。元旦、春节期间,拨出慰问金122万元;春夏荒期间,下拨救济款9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928户11000人,并及时做好了“5.4龙卷风”、“6.18”洪涝灾害救助工作。慈善救助有效实施。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慈善资金41.5万元。开展重病医疗、特困群众、特困学生救助活动,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36.8万元,受救助人员1100人次。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正式施行。制订并实施了《我市市医疗救助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发放救助金23.8万元,救助患病困难群众679人。接受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申请865人,实际救助729名,累计发放救助金3.6万元。更多经典尽在
2、立足基层稳定与发展,开展了村委换届选举和乡镇区划调整工作。在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注重发扬民主,规范操作,强化督查,选举工作顺利,成效较好。表现为选举成功率高,全市555个村,有552个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另有3个村要实行缓选),其中538个村选成选足,成功率达97.5%,没有出现空白村;选民参选热情高,全市选民总数384413人,其中实际参选选民有367718人,参选率为95.7%;村委会成员素质良好,全市村委会成员数1392人,其中党员人数占总数62.4%。初中以文化程度占总数的93.10%。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城镇化和发展要素集聚出发,深入开展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调研,精心拟定调整方案,做好上下级的衔接沟通,稳妥推进方案的实施。全市27个乡镇,调整为21个乡镇,包括2个街道、13个镇、6个乡,调整率22.2%。
3、立足争先创优,开展了争创双拥模范城和老龄工作先进市活动。围绕争创双拥活动,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圆满完成退伍安置任务。共安置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299人,共发放安置保障金126.9万元。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及时发放义务兵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220.9万元,制定出台《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暂行办法》,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标准与我市生活水平同步增长。据测算,实施自然增长机制后,全市优待金支出增加120多万元。做好了争创的各项准备工作,整个争创工作得到省、市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我市被授予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围绕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活动,加快推进市、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三级老龄工作网络及活动场所建设,促进老龄工作深化发展。全面部署实施家庭协议养老工作,提高家庭赡养水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托老年电大、老年大学,扎实开展老年人文化教育,丰富老年人业余生活。目前,正在接受老年电大教育老年人达1837人,在老年大学学习的老年人达600人。依托社区,广泛开展各类社区老人文体活动。全市10个社区,组建老年文艺团队11个。
二、加强财税征收管理,促进收入持续增长
1、大力组织收入。坚持“抓大不放小”的税收征管方针,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进一步推进个体税收“三等九级”的征管办法。加强与金融系统的沟通,扩大网上申报和银行扣款范围,至9月底,90%的企业实现“网上申报”,“网上申报”企业和“双定”户实现了税款的银行扣缴。探索建立基金户的联网扣税模式,推进个体工商业户及自由职业者办卡扣缴养老、医保费扩面工作,真正实现纳税人从办理申报到缴纳税费全过程的电子化。推行稽查责任制,制订《案件处理、处罚集体审议及报批制度》、《税务检查时效管理办法》,提高稽查效率。完善国地税、工商、公安、金融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促进税收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努力做到应收尽收。1-9月,全市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4.5亿元,完成年计划79.3%,增长18.8%。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7亿元,完成年计划76.4%,增长23.5%。财政总支出完成42225万元,增长26.6%。预计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6.05亿元,增长18.6%,地方财政收入3.65亿元,增长17%。1-9月,地税部门完成各项收入30783万元,增长12.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万元,增长7.9%。预计全年实现地方税收收入3亿元,增长14%。国税组织各项收入20084万元,增长17.3%。其中烟草公司分别上交国税691.7万元,地税969.3万元。
2、优化收支结构。正确分析今年水泥等传统支柱产业税收大幅下降的严峻形势,调整收入结构,强化税源监控。及时调整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完善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扩大土地增值税的预征范围;出台《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办法》;扩大印花税预征范围,开展客运行业纳税评估,规范客运企业税收管理;调整木材行业税收政策,进一步规范木材行业税收征管,加强社保费收入征管。对年纳地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税源监控,强化税收动态管理,确保税收的及时入库。严格支出安排。制定《我市市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我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预算编制标准、程序;坚持“保吃饭”与“搞建设”相结合。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不留缺口”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编制赤字预算。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急需。财政支出向工业发展、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倾斜,其中企业贴息资金增长11.1%,农业支出增长67.5%,教育投入增长11.7%,公共卫生支出增长56%,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增长28.2%,公检法司支出增长16.7%。
3、积极培育财源。及时调整财税扶持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培植新兴财源。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技改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和管理,加大了技改贴息支持力度,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2600万元,推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担保中心的政府信用担保作用,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和其它各项省、市财税优惠政策,1-9月,地税对23户企业审批减免企业所得税金额4709万元,批准38户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1245万元,办理69户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认定;国税办理各类退税5509万元,其中出口退税1287万元,资源综合利用退税2684万元,民政福利企业退税1174万元,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退税364万元,办理征前减免税收1104万元,为4100多户纳税人办理起征点见面手续。积极向上级争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国债资金。1-9月,向上引资额超亿元。加强财政性资金的调度和管理,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确保重点建设资金的需求。认真选择政府外债投向,积极主动与金融机构衔接,通过国有独资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2005年共融资1.1亿元。加强资产出租管理,努力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坚持发展稳健并重,促进金融地方共赢
1、加强窗口指导,优化信贷结构。定期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和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专题座谈会,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拓展业务范围,促进信贷总量平稳增长;认真抓好各项货币政策的落实工作,跟踪各项货币政策措施的实施效应;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引导金融机构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调整信贷结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加强与市外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举办了首届投融资项目洽谈会,向市外20多家金融机构推介项目50个,现场签约19个,协议融资11亿元,已到位资金亿元。全市存贷总量实现稳健增长,9月末,全市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73.2亿元,比年初增93468万元,增长14.65%,同比多增4546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6.3亿元,比年初增63345万元,增长12.67%,同比多增31849万元。余额存贷比77%,增量存贷比67.8%,超过XX市平均增幅24.3个百分点。引进市外信贷资金3.73亿元。
2、加强信用建设,改善金融环境。出台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把促进改善区域警容生态环境作为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行为,组织开展“信贷守信企业评选”活动和重点支持企业的筛选活动,评选出信贷守信企业86家,2005年金融支持重点中小企业37家。深入开展信用村建设,共创建信用村214个,比年初增加39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39%;评出信用户82207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58%。9月末,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6795万元,余额23065万元。继续实施公务员信用证制度,完善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用证制度。
3、加强调查研究,指导科学信贷。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情况调查,提出了改革和完善金融机制,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有关建议。开展水泥行业经营现状调查,提出了积极应对宏观调控,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步伐,提升和优化传统产业等有关建议。开展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外贸出口、金融支持春耕生产、对金融重点支持的中小企业贷款发放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办理票据贴现、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和成本费用控制等情况调查,密切关注和掌握日趋活跃的民间借贷情况,加强金融政策宣传和指导,引导民间资金合法借贷,为金融进一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和加强金融机构内控建设等方面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四、强化市场秩序整顿,促进经济社会安全
1、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文明确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分段监管职责,理顺部门之间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加快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出台实施《我市市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实施方案》。目前以“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流通网建设全面铺开,其中连锁超市在乡镇的覆盖面已达70%以上,年内有望达到100%,创建放心店的行政村也已达到40%以上。在监管责任网方面,各级相互间签订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了责任机制;实施《我市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拟定《我市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在群众监管网方面,按照“多网合一、一网多用、资源共享、网络共用”的原则,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机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30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已挂牌运作,全市累计聘用各级食品安全监督员700多名。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制定实施了《我市市食品安全分段整治实施方案》、《2005年我市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计划》。加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建立了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信息档案库,深入实施商品准入制度,加强了食品流通市场的整治。抓好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和零售药店GSP认证工作,加强了药械市场的专项整治。
2、积极开展流通市场和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坚持日常整治,重抓节日整治,加强联合整治,开展“打假保农业”、“打假保节日”、“打假保农业”、“打假保建设”等各项整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消费安全。在整治中,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516个,涉案总金额达2698.5万元,罚没款总额达187.3万元。其中,查办各类大要案件137起。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查。专项整治学校锅炉和液化气超期钢瓶,开展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气体的生产经营单位等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开展特种设备操作工岗位培训,提高了特种设备操作工的持证上岗率。
五、积极实施品牌战略,促进区域竞争力提升
1、积极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质监部门专门制定了《我市市2005—2007年名牌培育发展规划》,共有34个企业被列为培育对象。完成了2005年度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标建议与推荐工作,上报上XX虎山集团水泥产品和江化股份公司的DMF产品评价目标建议材料,开展了2005年度国家免检产品、XX名牌产品、XX名牌产品的申报与复评相关工作。其中申报XX名牌产品企业13家,申报XX名牌产品企业5家的,分别为XX我市变压器有限公司的电力变压器、XX我市三友电子有限公司的节能灯管、恒亮蜂产品公司和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的蜂产品、我市猕猴桃产业化协会的猕猴桃。我市牌猕猴桃、恒丰园牌蜂产品已顺利通过复评,我市牌蜂产品新获2005年XX名牌产品称号,至此,我市市XX名牌产品已达8只。及时打击假冒名牌行为,在温州市鹿城区中山北路铁路桥底端掉一制售假冒窝点,当场查封涉嫌假冒国家免检、XX名牌的“虎球”牌水泥27吨,包装袋1000余只,制假工具3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