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检查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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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检查工作方案

迎接检查工作方案范文1

一、认真部署工作,积极落实责任

2019年9月2日上午,县政府召开了关于《汤原县迎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即召开了专题部署工作会议,局长张宏伟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县级会议上杨县长、王书记、程部长的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具体内容。专题会明确了此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并要求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对照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规定完成时限。

二、明确会议精神,承担具体工作

1、条例的组织实施情况。此项工作方案中1、2、4项内容,我局积极落实工作,建立协调机制,制订实施方案和政务服务制度。

2、优化政务环境方面。此项工作中我局主要涉及到方案中8、9、10三项内容,其中第8项为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我局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制度;第9、10项,我局集中办公场所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

迎接检查工作方案范文2

一、工作重点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1、开展住房调查和制定实施住房建设规划落实情况。本市住房调查情况;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公布、备案情况;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目标、规模、项目布局、进度安排的落实及公布情况。

2、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落实情况。贯彻落实〔20*〕37号文件及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165号)落实情况;20*年6月1日起,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落实情况;20*年6月1日后,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清理和套型结构调整情况。

(二)税收、信贷、土地政策落实情况

1、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75号)落实情况;自20*年6月1日起,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严格税收征管,防止漏征和随意减免的落实情况。

2、信贷政策落实情况。《关于调整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84号)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54号)落实情况;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的落实情况;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的落实情况;对空置3年以上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抵押物的落实情况;自20*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3、土地政策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3号)文件精神情况;房地产用地出让计划、出让过程、出让结果、利用状况以及土地出让收入的全过程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上一年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当年度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情况,廉租用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保障情况;房地产用地出让宗地规模,开竣工时间约定情况,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具体设置情况,严格控制低密度大套型住宅用地投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等紧凑型住房(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城镇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落实情况;建立建设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全过程的跟踪检查制度,实施以土地使用合同或划拔决定书履行情况为主要内容的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制度情况;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理情况,对房地产项目用地达到法定闲置标准的,征缴增值地价,以及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情况。各县(市)政府对土地供应情况是否能做到有序供给,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维护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20*〕46号)的贯彻落实情况;20*、20*年房屋拆迁规模控制情况;20*年拆迁计划制定情况;拆迁安置和拆迁补偿政策落实情况;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理情况。

(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情况

1、城镇廉租住房制度落实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的落实情况;城市人民政府将土地出让净收益或土地出让金总额按规定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落实情况;财政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支持力度的情况;以及其他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20*年廉租住房开工建设计划及实施情况;20*-2012年扩大城镇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计划情况。

2、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落实情况。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各项政策,解决建设和销售中存在问题,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的落实情况;对已审批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重新审查,已查出的违规建设行为处理情况;停止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的情况;《关于制止部分单位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建住房〔20*〕196号)落实情况。

3、积极发展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情况。引导居民通过找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的落实情况。

4、旧小区综合整治情况。对成片集中主体结构质量完好的旧住宅区,以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养护、完善配套设施、居民参与的原则,积极进行以房屋维修养护、完善配套设施、绿化美化环境、提高节能性能为内容的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落实情况。

5、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用工单位切实承担起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责任,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情况;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建设集体宿舍向农民工出租情况;“城中村”改造时,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引导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情况等。

(五)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方面

1、建立健全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制度落实情况。城市人民政府对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开展及成果应用情况;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制度的开展及成果应用情况;完善市场监测分析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市场供求信息的情况。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落实情况。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报道情况;引导居民树立合理住房消费理念,理解消费的情况。

二、职责分工

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由市建设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有关问题和工作安排;负责住房供应结构调整落实情况;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落实情况;负责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以及拆迁管理等政策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的总结上报工作。

市发改局: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房地产项目管理;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城镇房屋拆迁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市监察局:按照职能分工,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各职能部门处理举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依法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市财政(地税)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廉租住房资金是否按照政策到位情况的检查;负责对贯彻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措施情况的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土地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土地管理政策的检查。重点是:土地出让合同是否明确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情况;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土地供应的情况。

市工商局: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方面情况的检查;强化房地产广告监督和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会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

人行金华市支行: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商业银行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房地产信贷政策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

三、计划安排

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分制定方案、开展自查和迎接专项督查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20*年8月上旬)

由建设局按照金华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制定我市的工作方案,并抄送各部门组织实施。

(二)自查阶段(20*年8月20日前)

8月20日前,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并写出自查报告报金华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

(三)迎接督查阶段(20*年10月底前)

10月15日至10月底,迎接金华市联合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情况进行的集中专项督查。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检查工作,客观、准确地上报有关自查和检查情况,如实汇报和反映情况,不回避问题和矛盾,不走过场。

(三)为了做好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市建设局成立由房地产业管理科、规划设计科、规划审批科、房管局有关科室等相关人员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迎接检查工作方案范文3

一、工作目标

(一)查清底数。通过全面检查,摸清各地现有尾矿库,包括未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废弃尾矿库和已闭库的尾矿库的基本情况,查清尾矿库下游重要工业设施、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饮用水源等情况,建立尾矿库数据库。

(二)查明尾矿库安全状况。通过专家评估和全面检查,查清尾矿库的安全状况。

(三)取缔非法。大检查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的尾矿库要依法全部予以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要依法实施关闭。

(四)及时整治。对危库、险库、病库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尾矿库,要进行有效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召开尾矿库全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二)自查自改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尾矿库企业要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11项内容(见附件2)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对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彻底地自查,落实治理措施和资金,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市安委办。各级政府要对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8项内容(见附件2),认真自查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三)培训阶段(10月下旬)。组织对全市尾矿库的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特种人员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的,颁发特种作业资格证。

(四)全面评估阶段(11月上旬)。市政府成立市尾矿库专家评估委员会,对全市五等尾矿库逐一进行安全评估,并逐库出具安全评估报告,明确每个尾矿库的安全度(病库、险库、危库和正常库),对病库、险库、危库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尾矿库专家评估委员会,对辖区内五等尾矿库进行安全评估,并提出治理方案。

(五)集中整治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底)。各级政府和尾矿库企业针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落实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防范措施,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各县区政府对非法尾矿库依法予以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依法实施关闭。

(六)督促检查阶段(11月初至12月上旬)。各县区、乡镇政府组织对本辖区内的运行、停运、废弃和闭库尾矿库开展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并对排查出的尾矿库安全隐患和各级挂牌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填制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报市安委办。市政府组织对县区、乡镇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比例为100%,对病、险、危库的整治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我市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督查组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七)总结完善阶段(12月中旬)。各县区政府要认真总结尾矿库安全大检查情况,于12月18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本地区尾矿库基本情况,危库、险库、病库的数量和采取的整治措施,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重大隐患治理销号和应急处置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市安委办负责对各县区和市尾矿库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报省安委办和市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尾矿库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工作方案,不折不扣的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全面细致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遗漏、不留死角。市政府成立市尾矿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地要根据专家评估结论,对确定为病库、险库、危库的(包括安全距离),要立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用整顿,严格按标准进行治理,治理结束后由各县区政府组织验收,市政府组织抽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批准方可恢复运行。对尾矿坝下游有居民、学校、厂矿企业、集市区和重要建构筑物达或不到设计安全距离的,各县区政府要督促企业按专家评估意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不能确保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并按要求进行搬迁。新建尾矿库坝下游安全距离内有村庄等重要建筑物的,要立即停止建设,重新选址,或将下游村庄等重要建筑物搬迁后再建设。

迎接检查工作方案范文4

一、检查工作的主要目标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日常会计工作,夯实会计工作基础,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长效机制,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和控制制度,提升会计职能,提高会计工作管理水平,维护会计工作秩序,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完整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推动会计事业持续发展。

二、检查依据、范围和任务

1、检查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制度规定。

2、检查范围。局本级及局属各单位2009年至2010年会计基础工作情况。

3、检查整改任务。全面检查会计基础工作情况,整顿会计基础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指导和督促各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三、检查方法、内容与步骤

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系统内检查、迎接市财政局重点抽查的方式,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1、单位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4月至6月)。建设系统各单位要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内部财务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自查内容包括:是否依法建帐,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会计工作;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凭证、更正错误方法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是否经有关责任人签章,字迹清楚,装订整齐;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的设置、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及时记账,文字规范,设有必要的备查账;是否有账外账设帐行为;是否做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现金和银行日记账按日逐笔顺序登记,结出余额,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经调整无误;对外报送的财务决算报告是否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单位领导、会计主管人员审阅并签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调阅和销毁是否符合规定手续;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建立,会计出纳是否分设,印鉴是否分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是否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工作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会计人员是否持有会计证,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要求;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2、系统内检查阶段(2011年7月1日至8月5日)。局机关组织对局属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开展会计基础规范检查整改工作是否得力;会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内部监控、稽核监督等制度是否健全,岗位职责是否明确,监督措施是否到位;会计核算情况,包括使用会计制度正确,会计核算是否正确;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符合要求;在岗会计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并完成全局会计基础规范检查的材料上报工作。

3、迎接市财政局组织重点抽查阶段(2011年9至10月)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市直主管部门、县(区)基层单位的会计基础规范检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建设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市财政局抽查方案,做好迎接抽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4、健全完善制度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全局结合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建立健全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办法和考核评比制度,形成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检查整改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市建设局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计划财务审计科,苏友才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也应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周密制度检查整改工作方案,扎实有序开展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

2、落实工作要求。局属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紧紧围绕会计基础规范检查的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规划,全面安排部署,严格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目标的实现。此项检查工作将作为市建设局对各单位会计管理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会计管理工作目标。

迎接检查工作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涉农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一)20*年度和20*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和扶贫部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20*年度和20*年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情况。

(三)20*年度和2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一8月上旬)

1.由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所涉及的检查内容,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2.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数量、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和效果,重点是有无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甚至贪污专项资金的行为;二是“三项补贴”的发放情况,重点为是否按照规定兑付给农民群众,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涉农补贴的行为;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数量、就医农民享受补贴的情况,重点是乡镇以下定点医疗单位药品入口关、参保农民就医补贴兑现及有无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等。

3.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涉农部门于8月18日前向县政府纠风办上报清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后)。

(二)抽查汇总阶段(8月上旬一8月中旬)

清理工作期间,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相关单位情况反映和有关群众举报,对部分乡镇、行业、部门涉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重点案件进行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专项检查工作在县纠风办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使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由县纠风办牵头,农业、扶贫、卫生、畜牧、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海荣,副组长:陈健,成员:钱伟、赵学富、朱虹昆、罗小平、周洪生、刘茜、崔勇、王惠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茜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协调全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每个阶段定期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这次检查的两年度、6大项涉农资金,具有资金来源渠道多,结构复杂,使用范围广等特点。从来源渠道看,有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有上级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还有有关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从分配使用方面看,有直接对农民个人的补贴,也有对农业生产的补助,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从涉及部门或领域看,有农业、扶贫、畜牧、卫生以及财政等多部门、多领域。因此,在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情况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协调,深入细致,全面推进。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一要抓住自查自纠这个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深入调查,督促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尤其要在对好账目、核准资金环节上做细致的工作。二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将群众反映频繁,问题突出的资金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抽查。

迎接检查工作方案范文6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全区,卫片监测时段为年11月至年11月期间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该监测时段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和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审批、土地供应情况,卫片监测出的各类违法用地整改查处到位情况,各街道、乡镇和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等。

二、工作安排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突出外业核查,拆除复耕,统计上报,整改查处等,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外业核查及自行整改阶段(3月1日一4月20日)。区国土分局牵头,各街道、乡镇配合,集中对全区卫片监测图斑进行现场核实,按要求报表,完成外业核查汇总分析报告。4月20日前,对核查出的违法用地拆除整改并复耕到位。拆除整改工作原则:凡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集体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项目,只要不涉及农民宅基地、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的一律拆除复耕。

(二)立案查处阶段(4月21日一6月30日)。区国土分局牵头,各街道、乡镇和各相关部门配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用地进行依法查处,确保立案率、处罚率、移送率、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均达100%,确保6月30日前全部处理到位。

(三)迎接部、省督查验收阶段(7月1日一7月15日)。全面做好迎接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督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做好数据汇总、工作汇报、卷宗整理、资料收集和相关现场的准备工作。市国土局进行预检,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拆除不彻底,问题较为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街道、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相关部门负责人直接抓,推动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