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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范文1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以维护学校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打非治违”为抓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提升监管工作有效性为着力点,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健康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健全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食堂、小摊点操作流程,源头治理食品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整治重点
此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从建章立制入手,使学校食堂饮食安全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整治以下三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学校食堂是否获取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是否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二)学校食堂内部管理。
1、原料采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入库记录和台账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是否要求索取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采购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2、人员健康。所有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
3、学校食堂加工制作。食品加工操作、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规定;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的活禽畜类动物、宰杀场所的,是否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加工制作食品特别是禽畜类动物肉类、四季豆等食品时是否烧熟;冷荤凉菜制作是否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餐用具清洗消毒是否规范;食品、加工用具是否生熟分开,是否有效防止交叉污染;食品成品留样品种是否全、数量是否足,留样用具是否符合要求,留样存放处所及时间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有无留样记录。
4、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检查食堂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行明厨亮灶;成品、半成品加工是否符合操作规程;液化汽鑵是否室外存放与操作储存间分离。
5、主、副食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储存,实行架子化、箱子化;防蝇、防鼠措施是否有效。
6、学校食堂小摊点。依据《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检查其经营项目与场地是否相适应;环境条件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各类证件、设备是否齐全。
7、学校自备井、水塔、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等。
8、学校小卖部出售的食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及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等。
9、学校周边、门口是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学校门口100内是否有小摊点。
10、学区中心校和学校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底数清楚,建立台账;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三)宣传培训工作。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制定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定期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专业集中培训并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学校自查、学区中心校普查和县教育局督查的形式进行,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学校自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重点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尤其是要结合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规范改造阶段(6月16至7月31日)。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规范制度建设,落实规章制度,消除隐患,彻底整改。通过硬软件升级改造和优化环境,提高学校食堂服务保障水平。
(三)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教育局将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学生食品经营业户等进行集中检查。对自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存在重大饮食安全隐患的学校、幼儿园将予以系统内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形势,根据季节特点,研究制定行之有效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新出台的《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利用发传单、挂横幅、家长会、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班队活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健康饮食观念。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范文2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边整顿、边规范、边提高,着力解决食品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通过整治,使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
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农村食品市场和集体食堂是今年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四项重点,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由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和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任务与措施
(一)以农业投入品整治为重点,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
1.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一是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品种、数量、产品来源及销售状况等进行普查和登记,建立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档案,摸清本地及外埠农业投入品的销售状况,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督促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科技示范园区等种植养殖企业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制度,大力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兽药。三是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开展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严厉打击使用或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四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建立一批经营规范、质量可靠的农资放心店,同时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
2.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进一步健全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加快农业标准的培训、示范和推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生产企业、农民标准化意识。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推进优质农产品认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实施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
3.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为切入点,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和管理,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档案,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保护和管理,有效控制和防止外来污染。
(二)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为重点,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1.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一是在摸清底数,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生产的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二是加大帮扶和引导力度,积极推动小作坊联营发展,有效促进整体质量控制水平的提高。三是积极探索,创新食品监管模式,逐步建立起有效的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2.依法查处食品生产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违法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材料采购和使用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基本情况,摸清食品添加剂的来源,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二是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米面制品、豆制品、肉制品、蜜饯等为重点品种,坚决打击在食品中使用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三是依法查处食品生产黑窝点,及时排除隐患,有效遏制严重食品违法案件的发生。
3.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开展糕点等新增加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查处大米、茶叶等28类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加快实施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容器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处理回收食品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监督企业回收食品的登记和销毁情况。
(三)以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为重点,加强流通环节监管
1.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问题。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同时,坚持整顿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大力强化农村食品质量监管和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健全自律机制。
2.继续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不断规范市场开办主体和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特别是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推进管理关口前移,严厉查处销售来源不明、食品标签不符合要求以及《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3.推进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络建设。继续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市场建设,发挥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鼓励名优食品在农村市场流通。
(四)以集体食堂整治为重点,加强消费环节监管
1.开展集体食堂整治。一是按照《餐饮业和集体配餐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内集体食堂进行摸底调查,对集体食堂的名称、地址、面积、联系电话、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就餐人数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建档。二是加强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督促各集体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卫生管理责任人。三是加强卫生知识培训,增强食堂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物中毒防范意识。
2.推进对餐饮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加大对使用原料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食品标签不符合要求以及《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违法行为,改进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严格餐饮业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和按期年检,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抓紧建立健全镇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首先,镇级政府对本镇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评估分析本地的食品安全状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相应监控措施,把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权一致。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其次,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实现无缝监管。第三,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二)完善信息制度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三)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配合上级政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演练,逐步完善县级演练模式,组织观看有关宣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资料等,让相关人员都熟悉应急处置的响应和运行程序,形成实战能力。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及时事故有关信息,引导舆论,消除事故影响。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彻底查办大案要案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要通过严厉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狠狠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向公众展示党和政府维护食品安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
(五)加强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范文3
一、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品种为: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卤菜、水产品、酒、盐、醋、水发制品等。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地区为:城郊结合部和农村。整治环节要向两头延伸,一头向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延伸,一头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
今年工作的预期目标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比上年明显下降,平均超标率下降2-3个百分点;肉品质量稳定提高,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杜绝注水肉、病害肉;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力争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10类食品加工企业90%通过生产许可证的现场审查;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90%以上;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区政府总负责。区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食品安全办)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查。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财政局、环保局、市容局、建设局、商贸局、卫生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各部门职责分工见附表一)。
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条指导,块块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街道及区相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各专项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部门责任分解见附表二)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强化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光华路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进一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加大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例行监测力度的同时,实行蔬菜农药残留异地抽检,并在一定范围内抽检结果。继续开展农(渔)药经营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农(渔)药经营行为,推行兽药分柜销售,加强对农业、渔业用药的指导和监督。
2、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加大产品质量抽查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EDTA铁钠的使用的监管力度,促使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3、严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质监部门要重点落实“十查十找”任务,检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盐、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点,找陈化酿、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彻底收缴物品、设备。
(二)加强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
1、全面推进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质监、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许可证制度。在完成和巩固米、面、油等五类食品审查发证的基础上,逐步实施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冷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十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卫生部门要组织对食品卫生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清理与整顿,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准入要求。
2、进一步规范生猪、牛羊屠宰加工。商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去年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生猪及肉品出入登记与查票验证制度,强化消毒管理和检验检疫,检疫率达到100%,严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流通销售领域。
3、强化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品种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检。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开展对保健食品、食用油、乳制品、熟肉制品、卤菜、糕点(月饼)等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多发企业施行巡查制度,形成威慑力,遏制制售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蔓延。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1、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工商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查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区商贸局积极配合市农林等相关部门在全区各大型市场开展农(水)产品质量安全准入试点,积极探索“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的有机结合方式,实行IC卡农产品的监管,加快实施“场地挂钩”和“场厂挂钩”步伐,逐步实现农(水)产品全程质量控制。
2、建立和完善流通市场的监管网络。质监、工商、商贸等有关部门对全区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要普遍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所有农副产品市场都要开辟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专门销售区。进一步健全三级检测体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建立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农副产品零售市场要建立以速测为主的检测系统,有条件的大中型农副产品零售市场要设立检测室。区质监分局要定期开展农副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检,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四)加强消费环节的管理
1、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饮食安全卫生的检查和监督。以学校食堂、餐饮业为重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做好学校集体用餐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开展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专项检查,全区要确定2-3个食品商场(超市)作为重点,使其90%以上的单位达到管理规范的要求。
3、区市容管理部门要加强在建建筑工地的食品卫生管理,工地食堂要做到“三证”齐全,加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五)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区食品安全办要进一步梳理各部门的监管职能,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和权限,做到监管不缺位、权限不越位,各领域、各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逐步形成“职能清晰、权责明确、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体系。
2、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监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继续强化三个体系(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认证认定体系)、三项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制度)、一个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商部门逐步实施交易市场商品准入与管理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购销台帐、质量安全档案、商品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
3、加快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质监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标准)、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快速检测技术标准,基本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对标准的要求,使全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类标准相配套。
4、街道、社区要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不得向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户提供加工场所或出租房屋。房屋出租者违反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关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区食品安全办要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选择1个部门和1个食品行业进行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方法和途径,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因地制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及时予以查处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要把重点产品、食品批发市场和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作为查处重点,集中查破一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及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通过案件的查处,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强大的震慑效应,净化食品市场经营环境。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6月上旬。将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到各街道及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及区各牵头部门须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为集中实施和督查阶段,时间从20*年6月中旬至12月上旬。各街道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分解任务,明确目标,扎扎实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2次以上的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到位。区食品安全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12月中旬。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对照专项整治的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将本街道、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于年底前上报区食品安全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必须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抓好落实。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信息制度
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每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区食品安全办报告本街道、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逐步建立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多部门联动的应急处理机制。重大事故及经新闻媒体曝光的重要事项应于事发当日向区食品安全办报告。区食品安全办将定期通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情况等信息。
(三)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
加强督查督办是实施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督查督办的重点是:既往工作中有待加强的、媒体曝光的、群众反映集中的地区和问题;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的问题。同时,区食品安全办将加强对各街道、各部门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专项集中整治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范文4
分超市对食品安全把控不严;分段监管体制带来的监管权责归属不清、监管缝隙等问题。
“QS”码、条形码与商品标签不一致
2013年4月,上海电视台接到举报,称上海多家超市、标准化菜场销售的腌腊肉制品来自地下加工点,且已经形成了一条生产、销售的网络。经过调查,有些超市、菜场销售的包装腌腊制品实际来自无食品生产资质的地下加工点,一些腌腊制品包装上的“QS”编号存在作假和过期使用的情况。如吉买盛超市控江路店销售的“勤丰腊鸡腿”,包装标识显示生产商为“上海普陀区勤丰腌腊制品厂”。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查询其“QS”码,该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7月2日,但该产品包装上标识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8月2日,“QS”码过期一年多。
“QS”标志就是食品生产许可的标识。我国对包括肉制品在内的28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企业才被允许生产和销售,生产的食品必须在其包装或者标识上加印“QS”标志及其编号。这也是食品可追溯体系的重要基础。
除了“QS”码存在伪造和过期使用的情况,部分商品的条形码标注信息与食品包装标签上标注的信息也不一致,涉嫌伪造。商品条形码是商品流通时商品项目的代码信息,遵循唯一性原则。也就是说,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包装、不同价格的商品须使用不同的商品条形码。调查发现,市场上抽查的产品中有大约20%的腌腊制品条形码信息与产品包装标签上标注的生产厂家不一致,存在伪造的嫌疑极大。如联华、家家乐、吉买盛等超市销售的“金贸火腿片”,包装标签显示的生产商为“金华金贸火腿有限公司”,而查询条形码则显示生产商为“衢州金巨火腿食品有限公司”,且该公司识别代码已于2010年6月23日注销。
超市管理存漏洞 分段监管留缝隙
那么,这些地下加工厂生产的腌腊制品又是如何披上合法的外衣,堂而皇之地流入超市进行销售的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作为食品经营者,“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然而调查发现,一些地下加工点的工作人员竟然可以私自拉着腌腊制品,在没有向超市门店出示任何单据、证明的情况下,径直走进超市,经称重并贴上超市内部条形码后,直接摆放到货架上销售。
原来,一些超市的腌腊制品采用与供应商联合销售的模式,实际上是将腌腊制品销售权租赁给供应商,有的则将柜台转租给个体经营户。所以,超市里腌腊制品柜台销售的产品并不是由超市统一配送,而是由柜台承租方自行供货,承租方也可以将产品自行称重并贴上条形码后销售。这种柜台转租的现象在一些大型超市的加盟店或联营店较为普遍。由于联销柜台的进货渠道自成体系,游离于超市统一配送物流体系之外,这就给地下加工的腌腊制品混入超市提供了可乘之机。超市内部的条形码信息往往只标注了产品的大类,如“腊鸡腿”、“火腿”等,而不标明每款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等关键信息,没有实行“一品一码”的要求。这种不同产品共用同一代码的方式给来自无证加工窝点的产品提供了“合法外衣”,也给超市自身产品管控造成困难。
由于采取分段监管的模式,生产和经营隶属两个部门监管,监管部门的缝隙也为不法经营者的违法经营提供了机会。不少腌腊制品的地下加工窝点就隐匿于菜市场,不法分子利用菜场摊位作为掩护,非法加工、包装腌腊制品,然后销往各个超市、批发市场。根据规定,菜市场内的摊位可以从事初级的食品加工,但销售行为仅限于市场摊位,只能自产自销。由于销售领域和生产加工领域过去分属工商和质监部门管理,像这种在销售场所进行食品分割包装的行为便成了监管的灰色地带。
从严查处 加强监管
针对此次调查现的问题,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专题分析、认真检查,从严查处、从严执法,经过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梳理和排摸了存在的隐患,进一步规范了上海市腌腊制品的市场秩序,并对相关违法行为所涉及的企业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
据悉,联华超市总部在第一时间清理了“出租”柜台,将地下加工的腌腊制品下架清场,并按照“五个最严”的要求对相关加盟店作出摘牌处理,并通报所有加盟店。华联吉买盛已经对条形码内控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今后所有预包装食品的超市标签上,都要求标明详细信息,实行“一品一码”的管理模式,以此杜绝商品鱼目混珠。
如何健全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实现网格化、动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正是本轮上海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的问题。2014年1月1日起,新组建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全面承担起从生产、流通到餐饮消费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同时,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顾振华也表示:“我们有市、区县两级的政府管理部门,但是过去到了街镇乃至村、居委会这一层面,往往是一个空白。这次体制改革,我们把重心下沉到街镇,在街、镇、乡、工业开发区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这种体制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让食品安全的隐患发现在基层,消除在基层。”
我们有理由相信,上海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将通过此次腌腊制品的专项整治以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保障上海食品安全,进一步树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如何选购
腌腊肉制品
在购买腌腊肉制品时要“四看一闻”:
看 QS 认证标志
生产企业是否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无“QS”标志。
看生产日期
存放时间长,易出现氧化、现象。
看表面
要选择表面无盐霜、肉身干爽、肉质光洁结实的腌腊肉制品,表面不干爽的容易腐败变质。
看色泽
优质的腌腊肉制品肌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颜色过于鲜艳的有可能添加了过量色素,不要购买。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范文5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所里成立了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了所务工作会议,就如何开展整治行动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同食品生产流通业户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状,确定了食品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明确了各级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同时,我所还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切实争取政府的支持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从而形成合力整治的良好局面。同时,我所还将所辖区划分成了4个责任区,由各巡查组组长带领4个执法小组分别负责4个片区,明确了管辖区小组每位成员和管辖区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同年度考核挂钩,努力实现责任到岗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周工作汇报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我所利用农村工商联络员优势,召集农村工商联络员及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召开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大会,重点讲解了活动的主要目的和意义,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与此同时,我所还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经营业户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引导群众合理消费、安全消费,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截止目前,我所共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800余份,深入企业及市场宣传12场次。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按照分局有关工作要求,我所把工作重点放在统一台帐、落实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无照经营小食杂店的清理取缔上,执法人员采取进村、入企、入户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80余人次,车辆90台次,通过摸底,作到了对所有企业、作坊、经营业户的企业数量、证照情况、产品流向等三清楚,将全所347户经营业户按照辖区分解到了各个片区,由片区监管人员负责同所有企业(作坊)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指导业户做好进销台账,通过全面普查,向食品经营户发放了3个台帐和1个凭证,并督促食品经营业户做好登记,建立了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档案。截止目前,我所共发放食品进销货台帐685本,生猪产品进销货台帐280本,食品质量安全建档率达到了30 %。与此同时,我所还进一步对辖区小食品经营店及小餐饮店进行了地毯式摸查,逐户填写摸查表,建档造册、设立台帐,并及时将食品经营业户的证照情况和经营情况录入工商所综合监管系统。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所共检查企业和个体户326家,检查批发市场等各类市场11个,整治康政路小食群等重点区域5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取缔无照经营业户69户,查处销毁注水猪肉19公斤。
(四)互助联动,信息共享
我所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积极协调镇整规办、卫监等部门,实行资源共享,联合执法,针对**镇工作实际,有重点地对康政路、龙泉路等无照经营小食杂店较多场所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在相关部门配合下,我所仅用10天时间就查处取缔小食杂店30多家,通过整治,我所辖区已形成政府支持、业户关注、百姓关心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重点
尽管我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因辖区业户多,且多处于农村地区,整治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在偏远乡村,城乡结合部等地方还存在整治死角;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三是食品案件查办还不够积极主动;四是长效机制、应急机制等建设滞后,对整治工作治本之策的探索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在下一步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所将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及流通行业,采取有效措施,从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入手,以关停取缔,整顿规范,促进提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的监管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企业及经营业户,全面落实索证索票及进销货台帐制度,进一步督促食品经营业户做好登记。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无照经营小食品群、农村小食杂店、小餐饮企业的检查和查处力度,加强药品医疗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分子;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范文6
[关健词] 专项整治 食品卫生 卫生监督
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过动员部署、集中整治、督导规范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这项整治工作是阶段性的,但整治内容却是长期的,有必要认真分析存在的卫生问题继续整改。现将福建铁路2007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验收评分表分析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样本来源
铁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验收工作,由铁道部统一部署,部专家组抽查部分经营网点进行验收,其余网点由铁路局组织验收。本文收集了2007年福建铁路获得验收通过的131个经营网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评分表,其中,铁道部验收28个网点,南昌局验收103个网点。
1.2 评分方法
铁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严格按照铁道部《铁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规范和工作程序》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验收评分表含基础设施、规章制度、组织管理、卫生状况、否决项五个方面内容,按旅客列车、售货网点、餐饮服务及食品加工、伙食团四类表格,各有侧重设定验收内容。本文按网点类别分别统计各项验收结果,调查表中某项内容被扣分就算未达标,统计达标和未达标出现的频率,最后再将内容相同项汇总统计。
2 结果
福建铁路共验收通过131个经营网点,其中,旅客列车验收22网点(每条线路抽一列),餐饮服务27网点、伙食团41网点、售货网点41网点。经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福建铁路管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流程、制度建设、卫生状况等方面有了明显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卫生隐患,从总体看,出现频率较高的问题是:进货索证、索票不全,进出货台帐登记内容不规范,占40.46%(53/131);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垃圾未封闭存放,占37.40%(49/131);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占35.11%(46/131);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不齐全,占29.77%(39/131)。按网点类别统计,伙食团出现问题频率最高:卫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记录不全占60.98%(25/41);原料、成品分类、定位存放及进货索证(票)、台帐实物不规范均占56.10%(23/41);食品用工具未按规定洗涤、消毒、保洁占53.66%(22/41);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垃圾未封闭存放,占48.78%(20/41)。
3 讨论及建议
3.1 食品采购索证(票)、建立台帐是工作难点,却是追根溯源、保证食品安全的关健环节。卫生部2007年10月出台的《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明确了索证的具体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关健要靠监督员督促和指导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1]。
3.2 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最简单的卫生问题没有做好,体现卫生管理和从业人员卫生意识不强。需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引导企业内部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和奖惩等长期有效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贯彻体系,带动企业整体食品卫生水平提高[2]。
3.3 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不齐全,体现了保障食品安全卫生措施不健全,还必须加强监督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不断改善。
3.4 铁路伙食团出现卫生问题突出,与伙食团未纳入铁路卫生部门监管有关。伙食团规模小,地处边远铁路小站,交通不便,日常监督有难度。卫生部门可从帮助各站段单位建立健全伙食团的卫生管理制度,培训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指导建设示范伙食团,以点带面来推动伙食团卫生工作;必要时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确保伙食团卫生监管不缺失。
3.5从本次验收结果看,卫生薄弱环节仍突出,安全卫生隐患未根除。今年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 就是一个警示,食品安全监管不能放松,要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铁路局应继续把食品安全内容各单位每月安全绩效考核,抓食品安全不放松;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路局劳卫处、客运处、土地房产处、多经、集经等多部门要合力配合,协同作战。卫生监督部门要继续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信息沟通制度,特别在媒体宣传报道和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与能力等方面下功夫,引导消费者到风险低卫生信誉高的A、B级企业消费,让经营者充分理解食品卫生问题是企业自身发展的生命线。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