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申请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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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放弃申请书

自愿放弃申请书范文1

中国银行分(支)行:

本人系 (单位)人员 ,现任职务 ,家庭平均月收入 元,为能增加家庭收入,同时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本人决定辞职去创业,但由于资金不足,特向贵处申请贷款 万元,期限 年,并同意以房产抵押给贵单位(行),作为偿还与贵单位(行)签定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保证;同意贵单位(行)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信息,了解本人资信情况。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申明该套房产是本人第 套住房。

本人按照贵行要求在所在分(支)行开立了还款帐户,帐号为 ,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前足额存入当期还本付息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如果更换还款帐户,本人将及时提供新的帐户资料;如果帐户内资金不足并出现拖欠贷款现象,本人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及手印):

有效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贷款申请书范文二

 

尊敬的xxx领导:

我叫xxx,出身农村,毕业于xxx专科学校,是学市场营销与机电一体化。20XX年毕业后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处于失业状态,忆求学之艰辛,顾应聘之痛楚,展前程之迷茫,触吾心悲凉至极。但是,贫苦的农村培育了我坚韧、豁达,追求卓越的性格。

党和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严峻的金融危机和就业形势,我选择了自主创业。东奔江苏,南及珠海,西跑重庆,北至辽宁,一直在谋求创业,现又辗转株洲重新创业。在亲历亲为的社会实践中,我积累了一定的创业经验和创业思想,可是,资金问题现在已经成为众多像我一样创业者的制约瓶颈。我想过向家人、亲戚和朋友筹借,几乎是杳无音讯,因为农村确实太穷。而我爸妈供完我大学学习已经是负债累累,面对环堵萧墙的家境,他们更是无能为力。

因为资金问题,我想过回贫瘠的农村种地,也想过进工厂打工……放弃算了。可是看看农村发展依旧往昔,展望社会发展的快车轨道,我无法放弃用自己的知识和努力来改变自己和大山命运的想法,因为我现在至少还是一个大学生,是一个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青年。带着期待和自私的想法,申请党和政府有关部门能给与我7万元的创业贷款资金 ,我一定按时按量归还贷款,虔诚期待领导能给与考虑。

祝领导工作愉快,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贷款申请书范文三

本人系 (单位)人员 ,现任职务 ,家庭平均月收入 元,为购买 (公司)开发的商品住房(商铺) 套, 房产编号为 ,特向贵处申请住房(商铺)按揭贷款 万元,期限 年,并同意以所购房产抵押给贵单位(行),作为偿还与贵单位(行)签定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保证;同意贵单位(行)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信息,了解本人资信情况。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申明该套房产是家庭以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所购的第 套住房。本人按照贵行要求在所在分(支)行开立了还款帐户,帐号为 ,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前足额存入当期还本付息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如果更换还款帐户,本人将及时提供新的帐户资料;如果帐户内资金不足并出现拖欠贷款现象,本人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及手印):

有效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贷款申请书范文四

 

**银行:

本人系 (单位)人员 ,现任职务 ,家庭平均月收入 元,为购买 (公司)开发的商品住房(商铺) 套, 房产编号为 ,特向贵处申请住房(商铺)按揭贷款 万元,期限 年,并同意以所购房产抵押给贵单位(行),作为偿还与贵单位(行)签定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保证;同意贵单位(行)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信息,了解本人资信情况。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申明该套房产是家庭以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所购的第 套住房。

本人按照贵行要求在所在分(支)行开立了还款帐户,帐号为 ,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前足额存入当期还本付息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如果更换还款帐户,本人将及时提供新的帐户资料;如果帐户内资金不足并出现拖欠贷款现象,本人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及手印):

有效身份证号:

自愿放弃申请书范文2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层、楼龄等因素,准确的判断出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前,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必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原件、继承公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自愿放弃申请书范文3

在一步步向前发展的社会中,申请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转专业申请书,欢迎阅读!

转专业申请书1尊敬的院领导:

在此,我先道一声:“对不起”因为转专业会给您带来不便。本人___目前在外语_班学习。

半年前,高考填报志愿时,我考虑再三最终决定填报本校国贸专业。并且满怀期待的准备着。但是,当录取通知书在我手中打开的那刻我愣住了。我被录取的专业竟然是毫无兴趣的外语专业。

当然,入学之后我又看到了一丝希望:学校遵循“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允许学生在入学后第二学期转专业学习。

现如今,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学科上我通过考试并且达到学校转专业要求水平。人际关系上也结识了众多的朋友。但是,出于长远考虑和个人发展需要,遵循“严以律己”的原则,结合外语专业的确不适合我的实际,我需要转向感兴趣的国贸专业。而且,敬请院里放心,在外语专业的这学期我始终坚持国贸专业知识的学习。我自信能在国贸专业的学习上取得优异成绩。

怀着对转向国贸专业的迫切期望和决心,特把握此次机会,望院领导、系主任、老师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外国语学院

20__年_月_日星期_

转专业申请书2尊敬的院系领导:

你们好。

我是__系__班的大一新生,我叫___,籍贯河南。现郑重提出转业申请,希望能够转到会计学专业。

20__年高考后,经过了我的认真考虑,决定放弃复读,把所有的精力放到大学的学习上来,并综合自身的条件在各三本院校中选择了贵校,因为众所周知,贵校的管理在河南所有的三本院校中是有口皆碑的,所以我坚信,在贵校良好的学习氛围下,通过我自身的努力,一定会学有所成。

然而,由于我的分数和二本分数线还有一定的距离,我又倾心于会计学,但据我考察,贵校的会计学又是热门专业,报名人数很多,竞争很大,所以我没有十足的把握被贵校的会计学专业录取。但是,我从贵校的网页上看到了入校可以转专业的消息,心底又燃起了希望,于是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贵校作为第一志愿,并且服从调剂。

很幸运的是我得以被贵校录取,但同时又有些不幸的是没有被会计学录取。试着了解了一下__,发现自己在这方面兴趣不大,没有太多学习它的欲望和动力。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自己对此也深有体会。当然学习也不仅只凭兴趣,但只要对某个专业有兴趣,这个专业又适合自己,并且投入精力学习,在学习中发现乐趣,相信最后一定会成功的。而面对一门自己毫无兴趣甚至不喜欢的学科,没有学习的激情,也无法找到好的学习方法,不但无法全身心的投入,反而会使自己的大学生活更加枯燥无味,最后的结果不仅学无所成,更重要的是浪费了青春,浪费了生命。如同在荒漠里找水,最后自己身心疲惫,还可能找不到水,就算最后找到了一点水,也只是解了燃眉之急,而最后的结局依旧是付出惨痛的代价。所以,学一门适合自己的专业十分重要,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而且将来也能更好的服务大众,回报社会。

在报志愿之前,通过对各种专业的了解,我对会计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会计学主要是培养具备会计、管理、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及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政府等部门从事会计实务及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社会对这方面人才也十分需要,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对会计学的主要课程如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经济法等也十分有兴趣,对数字的敏感程度也很高,而且十分想考注册会计师,在对考注册会计师十分重要的英语和数学这两方面也有不错的基础和极大的兴趣。

所以综合各方面情况,经过我充分的思考,我认为会计学是一门十分适合我的学科,并下定决心将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热爱的会计学专业中,我相信经过我的不懈努力,在会计学方面一定会学有所成,实现自己的理想,开辟一片光明的未来。因此,我向院系领导郑重提出申请,望各位领导老师能够批准,给我这次实现梦想的机会。最后,祝各位领导老师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日

转专业申请书3尊敬的老师:

我是数学系__级3班的学生,因入校时学校专业自动调配进入数学系,通过一学期的学习发现自己学习本专业难以入门,尽管我已经努力,但我各科专业成绩都不是很理想,因为我从小对英语有着强烈的热情,特申请转入外语系进一步学习,当然外语系绝不允许一个后进生转入该系,而我相信自己转入外语系凭着自己的努力与热情一定会有一翻作为,鉴于为自己负责的同时,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在学习期间不旷任何一节课。

二、在学习期间热爱班级与同学。

三、在期末考试中,不挂任何一门科目。

上面三点如有任何一点自己没有办到,我自愿退学。

特此申请,愿老师能够批准。

申请人:

转专业申请书4尊敬的院领导们:

你们好!

我是__级广告系三班的学生孙梦萍。来我校一年以来,在对广告设计专业有一定了解后,发现此专业有众多名师,学校也给予高度重视,就业前景、发展前途十分光明。能就学于此,实在是很荣幸。

但是,就我本人而言,也逐渐发现对此专业的.?a href='//xuexila.com/aihao/zhongzhi/' target='_blank'>种植皇视Α9愀嫔杓谱ㄒ挡⒎俏宜舶模叶怨愀嫔杓谱ㄒ悼纬痰娜惹楹投宰陨硌氨咀ㄒ档男判拇嬖诤艽笕笔АT谡庵植幌舶氩蛔孕畔拢液苣讶硇耐度攵怨愀嫔杓谱ㄒ档难爸小?/p>而相比较之下,我更喜欢绘画专业,一直以来对此专业也很关注。对于将来的就业,我也想从事有关于绘画方面的工作。我也相信,我会报以最大的热情全身心的投入到绘画专业的学习中。

因此,我想申请转系。由我广告设计专业转向绘画专业。希望领导能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__年_月_日

转专业申请书5尊敬的院领导:

您辛苦了!

我是__院__班的学生,我叫__。根据学校的规定,我在本学期郑重地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我院的教育学专业转到我院的心理学专业。

我从高中时起就对心理学有着浓厚的兴趣,经常搜集与心理学有关的各种资料,在高考填报志愿时也一心想要学习心理学,但因父亲的干涉未能如愿。

如今,经过半年的学校生活,我对教育学已经有了很多了解,发现自己确实不喜欢这个专业,根本无法用心学习。如果一定要我学习这个专业,最终也就只能像是在戈壁上掘井,掘的再深也掘不出水;即使偶然加碰巧有了一点,到那时所付出的代价也已远远超过了水的价值。

而对于心理学,经过进一步的了解,我更加热爱它了!这半年,我大致通读了《心理学史导论》,也浏览了一些心理学家的著作,在读这些书时,我总能做到专心致志,能够自然而然地投入进去,思维也会变得很活跃。我认为自己颇具学习心理学的特质。我喜欢观察周围的一切,对事物有着比较敏锐的洞察力,善于独立思考,更重要的是,我有毅力,能够执着于自己的追求,甘愿为理想付出汗水。

我希望自己的四年大学生活能够充实和有意义,而不是被白白浪费在一个我不喜欢的专业上。我愿把自己的青春献给挚爱的心理学,为了自己的梦想,也为了心理学的明天!

自愿放弃申请书范文4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水行政裁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践情况,我厅制定了《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水利厅

2021年6月7日

 

 

 

附件1

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涉水行政裁决行为,促进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裁决职权,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行政裁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裁决,是指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根据当事人申请,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同级人民政府具体办理,同级人民政府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裁决的行为。

第三条  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行政裁决:

(一)水事纠纷;

 1、因取水排水发生的水事纠纷,

 2、因抗旱发生的水事纠纷,

 3、因防汛抗洪发生的水事纠纷。

(二)因水土流失发生的纠纷;

(三)因违反河道管理条例造成经济损失的纠纷。

第五条  依照本规定申请行政裁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

与申请人产生特定涉水纠纷的当事人为被申请人。

与特定涉水纠纷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组织为第三人。

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人代为参加行政裁决。委托他人的,必须向行政裁决机关提交由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第六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裁决的,应当提供行政裁决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裁决请求、申请行政裁决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七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裁决,可以口头申请,也可以书面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裁决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裁决请求、申请行政裁决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第八条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行政裁决申请后,应当予以登记并在7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以下处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对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需要补正或者更正的内容(补正期间不计入行政裁决审理期限);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者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  申请人提出行政裁决申请,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受理。

第十条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行政裁决申请后,发现申请事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驳回行政裁决申请。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自行政裁决申请受理之日起5日内,将行政裁决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通知其在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提交证据、依据及相关材料;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答复之日起5日内,将书面答复副本发送申请人。

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到水行政主管部门查阅、复制、摘抄案卷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理行政裁决案件,应采取当面听取当事人意见和书面审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审查争议事实、证据材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的证据规则居中裁判案件。

必要时可以依职权或者依申请调查取证。调查取证可采用现场勘验、委托鉴定、评估等方式。并可采取听证方式进行审理,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陈述、相互辩论、举证质证。组织听证审理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听证7日前将听证时间、地点、方式和有关权利义务等事项通知当事人。

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裁决事项,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要严格执行听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需要专家评审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建议、辅导、规劝等方式,也可以通过提供事实调查结果、专业鉴定或者法律意见等,按照当事人自愿原则,组织双方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行政调解协议书,并送达当事人。调解协议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后仍未达成协议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裁决。

调解和同级人民政府作出裁决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裁决期限。

第十四条  行政裁决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裁决中止: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行政裁决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参加行政裁决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行政裁决的;

(五)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行政裁决案件中需要对有关事项进行鉴定、评估、确认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裁决的情形。

行政裁决中止事由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审理。

行政裁决机关中止、恢复行政裁决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第十五条  行政裁决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裁决案件终止: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裁决申请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且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裁决权利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裁决权利的;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

依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案件满60日后,行政裁决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裁决终止。

第十六条  行政裁决期间,申请人可以撤回行政裁决申请。申请人撤回行政裁决申请的应主动向水行政主管部门说明理由。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将行政裁决终止的通知告知当事人。撤回行政裁决申请后,申请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行政裁决。

第十七条  行政裁决案件办理过程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重新评估及其他证明行为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并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裁决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除外。依法需要检验、检疫、检测、公告、听证、招标、拍卖、专家评审等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裁决办理期限内。

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裁决的,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九条  对行政裁决案件,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集体讨论决定后,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裁决决定。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决定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作行政裁决书。行政裁决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争议的事实;

(三)认定的事实;

(四)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

(五)裁决内容和理由;

(六)救济途径和期限;

(七)行政裁决机关印章和裁决日期;

(八)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行政裁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省水利厅应将办理行政裁决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样式等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供申请人下载使用。并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行政裁决事项清单。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机构和具体承办人员。加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储备,通过配强工作队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建立行政裁决专家库、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行政裁决工作能力建设。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行政裁决事项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力度,提高行政裁决在群众中的认知度。

第二十五条  省水利厅应当将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裁决工作情况纳入全省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第二十六条  行政裁决工作人员在行政裁决活动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程序关于期限的规定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

 

 

 

 

 

 

 

 

 

 

 

 

 

附件2                   

四川省水利厅行政裁决流程图、法律文书参考文本

 

四川省水行政裁决流程图 

 

 

 

 

 

 

 

 

 

 

 

四川省水行政裁决法律文书参考文本

 

《四川省水行政裁决法律文书参考文本》包括行政裁决申请书、行政裁决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裁决告知书、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决定书、行政裁决受理通知书、责令受理通知书、行政裁决答复通知书、第三人参加行政裁决通知书、行政裁决答复书送达通知书、行政裁决中止通知书、恢复审理通知书、行政裁决终止决定书、行政裁决听证通知书、行政裁决决定延期通知书、行政裁决调解书、行政裁决决定书、送达回证、调查(询问)笔录等18份法律文书参考文本。

 

 

 

 

 

行政裁决申请书

 

 

姓名或法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邮政编号

 

电    话

 

人姓名

 

机构名称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被申

请人

姓名或法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邮政编号

 

电    话

 

人姓名

 

机构名称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行政裁决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请求人签章:

 

 

 

 

                                               年   月   日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行政裁决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裁补〔20**〕**号

 

(申请人):

你(你们,你单位)与(被申请人)就                   存在争议,于20**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初步审查,请对照下述内容对相关材料进行补正(或补充):

1.                               ;

2.                               ;

……

请你(你们,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补正上述材料。根据《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或未按要求进行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裁决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裁决审理期限。

特此通知。

                       

 

                   (行政裁决机关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行政裁决告知书

**裁告〔20**〕**号

 

(申请人):

你(你们,你单位)与(被申请人)就             存在争议,于20**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经审查,该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根据《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请你(你们,你单位)到(告知明确的行政裁决机关)申请行政裁决。

特此告知。

 

 

                   (行政裁决机关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决定书

**裁决〔20**〕**号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                 存在争议,于20**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申请事项依法不符合受理条件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根据《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行政裁决机关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行政裁决受理通知书

**裁受〔20**〕**号

 

(申请人):

你(你们,你单位)与(被申请人)就                  存在争议,于20**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经初步审查,该行政裁决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受理。

根据《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你(你们,你单位)可以委托人参加行政裁决。委托人参加行政裁决,应当提交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的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行政裁决机关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责令受理通知书

**裁责受〔20**〕**号

 

(被责令受理的机关):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              存在争议,于20**年**月**日向你机关提出行政裁决申请,你机关未予受理。本机关认为:该行政裁决申请符合《(裁决事项所依据法律法规名称)》和《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四条第(*)项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受理。

根据《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九条,责令你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受理该行政裁决申请。

特此通知。

 

 

 

                   (行政裁决机关印章)

                   二**年**月**日

 

 

 

抄送:(被申请人)、(第三人)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行政裁决答复通知书

**裁答〔20**〕**号

 

(被申请人):

(申请人)对你(你们,你单位)就              存在争议提出的行政裁决申请,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根据《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现将行政裁决申请书副本发送你(你们,你单位)。请你(你们,你单位)自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你方提供材料应附带材料清单,分类编号并对名称和内容做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

特此通知。

 

附件:行政裁决申请书副本1份

 

 

                   (行政裁决机关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第三人参加行政裁决通知书

**裁参〔20**〕**号

 

(第三人):

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              存在争议提出的行政裁决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你们,你单位)与被申请行政裁决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现根据《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你(你们,你单位)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裁决。现将行政裁决申请书副本发送给你(你们,你单位),请你(你们,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交对该裁决申请书的书面意见及有关证据材料。

根据《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你(你们,你单位)可以委托人参加行政裁决。委托人参加行政裁决,应当提交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的授权委托书及人身份证明。

 

附件:行政裁决申请书副本1份

 

                   (行政裁决机关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行政裁决答复书送达通知书

**裁复〔20**〕**号

 

(申请人):

你(你们,你单位)与(被申请人)就           存在争议提出的行政裁决申请,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被申请人)就你(你们,你单位)的行政裁决申请已提出书面答复。根据《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被申请人)的行政裁决答复书及相关材料送达给你(你们,你单位)。在行政裁决决定作出前,你(你们,你单位)可以就该行政裁决答复书提出相关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行政裁决答复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1份

 

 

                   (行政裁决机关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行政裁决中止通知书

**裁中〔20**〕**号

 

(申请人):

你(你们,你单位)与(被申请人)就            存在争议提出的行政裁决申请,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行政裁决期间,因(《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项规定情形的事实认定),根据《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决定中止行政裁决。

特此通知。

 

 

                   (行政裁决机关印章)

                   二**年**月**日

 

 

 

抄送:(被申请人)、(第三人)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恢复审理通知书

**裁恢〔20**〕**号

 

(申请人):

你(你们,你单位)与(被申请人)就            存在争议提出的行政裁决申请,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因(《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项规定情形的事实认定),本机关于20**年**月**日中止本案审理。现行政裁决中止的原因已消除,根据《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第二、三款规定,从即日起恢复该行政裁决案件的审理。

特此通知。

 

 

                   (行政裁决机关印章)

                   二**年**月**日

 

 

抄送:(被申请人)、(第三人)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行政裁决终止决定书

**裁终〔20**〕**号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             存在争议,与20**年**月**日向我机关提出行政裁决申请。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裁决期间,因(《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项规定情形的事实认定)。根据《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机关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行政裁决听证通知书

**裁听〔20**〕**号

 

(当事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            存在争议提出的行政裁决申请,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根据《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时间)在(地点)举行该案的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       担任主持人,请你(你们,你单位)届时凭本通知书参加,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申请延期举行的,应在20**年*月*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

请参加人员:1、携带本人身份证明;2、提交相关证据材料;3、通知有关人员出席作证;4、如委托他人参加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5、如申请主持人回避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裁决机关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行政裁决决定延期通知书

**裁延〔20**〕**号

 

(申请人):

你(你们,你单位)与(被申请人)就            存在争议提出的行政裁决申请,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因本案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裁决决定。根据《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行政裁决决定延期至20**年**月**日前作出。

特此通知。

 

 

                   (行政裁决机关印章)

                   二**年**月**日

 

 

 

抄送:(被申请人)、(第三人)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行政裁决调解书

**裁调〔20**〕**号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             存在争议,与20**年**月**日向我机关提出行政裁决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申请人称:(行政裁决争议事实、理由,根据行政复议申请书归纳整理)。

被申请人答复称:(行政裁决争议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不构成行政不作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根据行政裁决答复书归纳整理)。

(第三人称:……。)

经审理查明:……。

根据《四川省水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本机关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

…………

上述调解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被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裁决机关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行政裁决决定书

**裁决〔20**〕**号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             存在争议,与20**年**月**日向我机关提出行政裁决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称:(行政裁决争议事实、理由,根据行政复议申请书归纳整理)。

被申请人答复称:(行政裁决争议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不构成行政不作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根据行政裁决答复书归纳整理)。

(第三人称:……。)

经审理查明:……。

本机关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决定如下:

…………

 

申请人、被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法定期限内以民事争议的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以本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机关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送达回证

                        

 

案    由

 

文书名称

 

送达机关

 

送 达 人

 

送达地址

 

送达方式

 

收件人签章

 

 年   月   日

被送达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填写说明

1.代替被送达人收件的,由代收人在收件人栏内签名或者盖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与送达人的关系。

2.邮寄送达的,被送达人或人收到有关文书后,请于3日内填写此送达回证并寄回本机关。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本局地址:

邮政编码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调查(询问)笔录

 

案由:                                                

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询问)地点:                                    

调查(询问)人:                                      

被调查(询问)人: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工作单位:                        ,

职务               ,联系电话                            ,

住所:                                                    

记录人:                                              

调查(询问)人:  (询问内容)                        

被调查(询问)人:  (答复内容)                      

调查(询问)人:  (询问内容)                        

被调查(询问)人:  (答复内容)                      

调查(询问)人:  (询问内容)                        

被调查(询问)人:  (答复内容)                      

调查(询问)人:  (询问内容)                        

被调查(询问)人:  (答复内容)                      

调查(询问)人:  (询问内容)                        

被调查(询问)人:  (答复内容)                      

被调查(询问)人签章: (被调查(询问)人手写以下内容并签章:我已阅读上述调查(询问)笔录,与我所述一致。)  

 

 

 

 

 

 

 

 

 

 

 

 

 

自愿放弃申请书范文5

    文  号:国食药监法[2012]352号

    日期:2012-12-03

    执行日期:2012-12-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我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办法》(局令第34号),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办理办法》(国食药监法〔2006〕15号)修订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办理程序规定》,请遵照执行。国食药监法〔2006〕15号文件予以废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12月3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办理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办法》,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具体事项的办理。

    第三条 行政复议办公室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等材料后,办案人员应当进行登记,并依法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第四条 对《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办公室应当审查是否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办公室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人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办公室应当审查申请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第七条 行政复议办公室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初步审查结果,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办案人员应当制作《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查表》,拟定《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报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批准。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办案人员应当制作《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审批表》,报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二)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应当受理的,办案人员应当制作《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查表》,拟定《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报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三)行政复议申请依法不予受理的,办案人员应当制作《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查表》,拟定《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经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长批准。

    (四)行政复议申请符合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办案人员应当制作《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查表》,拟定《行政复议告知书》,报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第八条 办案人员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等材料发送被申请人。

    第九条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和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行政复议答复书》应当包括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经过和法律依据,并应当针对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逐项提出意见。

    被申请人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由有关司局或者机构依前款规定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第十条 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举证责任,负责证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第十一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办案人员可以向有关组织、个人调查取证,或者委托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一)申请人对案件主要事实有异议的;

    (二)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的;

    (三)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出新的证据,可能否定被申请人认定的案件主要事实的;

    (四)其他需要调查取证的。

    第十二条 查明事实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行政复议办公室可以组织当事人沟通解释,促进争议及时化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办公室应当当面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的意见:

    (一)当事人要求当面听取意见的;

    (二)案情复杂,需要当事人当面说明情况的;

    (三)涉及行政赔偿的;

    (四)其他需要当面听取意见的。

    办案人员当面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意见的,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查笔录》,并由参加调查人员核实后签名。

    第十三条 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办公室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

    第十四条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办案人员应当拟定《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经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报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可以撤回。

    第十六条 行政复议案件依法需要中止审理的,办案人员应当拟定《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报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中止审理。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办案人员应当拟定《恢复行政复议通知书》,报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恢复审理。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案件依法需要终止审理的,办案人员应当制作《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审批表》,报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终止审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需要提交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讨论的,经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研究决定。

    行政复议委员会应当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对是否维持、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等作出决定。

    第十九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对情况复杂、需要延长行政复议期限的案件,办案人员应当拟定《延期审理通知书》,经分管局长批准后,可以延长30日。

    第二十条 经行政复议委员会决定的行政复议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制作《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审批表》,根据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意见拟定《行政复议决定书》,经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和局长批准。

    不需要经行政复议委员会决定的行政复议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制作《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审批表》,拟定《行政复议决定书》,经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长批准。

    第二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办公室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存在问题的,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向被申请人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行政复议建议书》的要求,将改进工作的情况通报行政复议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文书作出后,办案人员应当填写《送达回执》,按规定时限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案卷进行整理,按规定归档。

    案卷归档材料应当包括:

    (一)正卷部分

    1.卷内目录;

    2.行政复议决定书;

    3.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

    4.行政复议告知书;

自愿放弃申请书范文6

2005年春,年逾九旬的徐震威决定将自己的财产悉数分割,以免今后产生麻烦。由于自己积蓄不多,只有一套房子,徐震威决定将这套房子象征性地卖给子女,所得房款供自己养老。于是,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一双儿女。听了父亲的话,儿子坚决反对。但是女儿却一口答应下来,她表示,如果哥哥不要,她可以独自买下这套房产,并让父亲继续居住在该屋内。听了女儿的表态,徐震威欣慰不已。

于是,徐震威和女儿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交易中心,徐震威和女儿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徐震威将房屋转让给女儿,转让价款为20万元。但合同上只填写了房屋的坐落、面积和转让价款的数额,没有约定付款时间等内容。

随即,徐震威和女儿在房地产登记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并在备注栏上填写了“同意出售,徐震威”、“不贷款,徐丽萍”字样。当天,父女二人还签订了一份承诺书,约定:“双方在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放弃交易中心对房款收付监管的权利;双方签署本承诺书,即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资金风险和相关法律责任。”随后,女儿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支付了相关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契税等各项费用共计3471元,并当场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房屋交易之后,徐震威继续居住在房子里。

可让徐震威没有想到的是,自从房子过户给女儿后,女儿就再也没有来看望过他,购房款更是毫厘未付,徐震威只能靠微薄的退休工资维持生活。伤心的徐震威最终决定将女儿告上法院,要求女儿支付房款。

法官在审理时注意到,徐震威和女儿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存在很多蹊跷之处,作为买卖合同却没有约定支付房款的期限、交房日期及其他权利义务。在承诺书中,双方自愿放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监管房款的收付,并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资金风险和相关法律责任等,这一系列证据,证实了父女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有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而真实意思应当是父亲将房屋赠与女儿。而且,徐震威在产权过户3年后才提出要求女儿支付房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2009年10月,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驳回了徐震威要求女儿支付20万元购房款的请求。

法官提醒

我们不想探究徐震威当初是真的卖房还是想把房子赠给女儿,但可以肯定的是,想用这套房子来保证自己今后的生活是老人的真实想法,可这个想法由于操作上的不当,最终没能如愿。徐震威的失误和老年人平时不接触法律、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知道如何把风险降到最低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