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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管理论文范文1
1.1优化前存在的问题
优化前湖南省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设置基本参照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结构而相应设置,是较为典型的条块化管理模式。该模式在日常业务的开展上有其固有的优势,但是随着外汇管理改革的深入,特别是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稳步推进和国家行政管理方式的发展,该模式在一些方面已经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内部机构缺乏必要的内部约束监督机制。部门内设综合、投资管理、外债管理三个科,十五个岗位,分别对资本市场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外债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存在业务条块相对独立,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等问题。各个条块的业务工作,只有事前的审批程序,而缺乏相应的事后监督,各条块业务工作的合规性主要靠审批人员自觉执行内控制度。二是无法满足管理理念转变的要求。随着外汇管理改革的深入,工作重心将逐步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转变。优化前为避免“一手清”问题,客观上要求每个科室至少三人,其中投资科在集中年检的时间段还是会出现人手紧张的情况。由于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都集中在日常业务处理上,无法保障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工作开展,“五个转变”的理念难以落到实处。三是难以满足主体监管思路和跨业务的特殊个案处理要求。在外汇管理改革大力推进的过程中,企业对于突破现有政策框架,通过创新融资模式来降低成本费用的动力较强,业务条块交叉的特殊个案明显增多;与此同时,外汇管理部门各业务之间的资源共享程度有限,难以全面把握单一主体的需求,难以对单一主体实施有效评估,容易产生监管与服务的滞后性,难以落实“五个转变”的主体监管要求。
1.2优化的思路与可行性分析
总体思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应用工业工程理念,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流程和业务量进行分析,在不增加人员配置和办公资源的情况下,抽调人员专门负责事后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工作。二是解决条块化管理模式下,内部机构之间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问题。三是以主体监管思路为指导,保障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解决如集中联合年检期间的人手不足问题等。从岗位设置看,湖南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原内设综合科、投资管理科和外债管理科,三个科十五个岗位,处内正式在编人员11名(正副处长各1人),如下表所示:对岗位进行分析,发现三个科中的岗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通过合并与重组,以上述三类岗位分类设定科室,即内设业务管理科负责前台业务工作,监测分析科负责事后监测分析、非现场核查与调查研究,综合科负责部门行政工作与内控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其岗位设定与职责大致如下:
2.应用评价
资本管理论文范文2
从国内与国际的角度来看,在银行、保险及证券业的发展中,先进的数据处理和电信设备以及政府对金融行业管制的放松将会创造新的统一金融服务业,这加剧了金融各个行业间与行业内企业之间的竞争。保险业发展的主导方向逐渐被资产规模巨大、资本雄厚、经营领域宽泛又不失竞争力的以保险为主业的金融服务集团所掌握,这些保险集团作为“金融超级市场”经营各类金融产品与服务,既包括寿险、非寿险、再保险等保险业务,也包括资产管理、信用卡、证券承销和经纪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而这一切的形成与发展,都离不开资本经营。
资本经营是保险经营中最重要的方式之一,既是保险公司在困境中进行企业再造的有力手段,也是保险公司成长壮大的必由之路。资本经营是通过产权的变更与交易实现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变革,最终提高产业的竞争力,以增加所有者权益。通过资本经营研究如何调整现有不合理的资本配置,启动存量资本,吸纳闲散资本,激活呆滞资本,聚集优势资本,甚至引进外来资本,在增加资本的同时,扩大保险业的经济效益。
资本经营的制度基础是较为完善的公司制与发达的资本市场。现代公司制明晰的产权关系使产权的变更与交易成为可能。资本市场是企业为进行资本经营而筹集资本和进行投资的场所,一个结构完善、竞争有序、规范严密的资本市场,可以促进资本经营的顺利进行,可以发挥市场对资本的配套功能,资本市场的不发育和不完善,将是资本经营的制约因素。
资本经营的对象是所有者权益,以及由所有者权益所产生的一系列权利的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安排从根本上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正如哈佛大学商学院凯斯教授所认为的,不存在最佳的公司产权制度与治理结构,应根据环境的变化与行业的特点,及时调整公司产权制度与治理结构。而企业产权制度的重新设计,则属于资本经营的范畴。资本经营的突出特点是资产的扩张,保险业通过资产扩张,可以实现效率和竞争力的提高。
一、保险资本经营的形式和目的
资本经营是对所有者权益的经营和管理。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剩余权益,企业所有者权益依其组织形态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称。独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称为“资本益”,合伙组织所有者权益称为“合伙人权益”,公司组织的所有者权益称为“股东权益”。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而言,所有者权益自然被称为“政府权益”。保险资本经营是资本所有者及其人依据出资者的所有权经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以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目标。
在“资本称王”的时代,保险业资本经营是优化资本结构,解决资本金短缺的重要途径。资本经营不仅满足产权主体和监管政策的需要,同时为跨业经营与收购活动提供重要的战略手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美国保险业2600多家公司中有70多家破产,尤其是排名在前25名的加利福尼亚执行保险和共同受益保险的破产,动摇了客户对整个保险业的信心。投保人的需求已转向对利率敏感型的保险产品,同时金融业内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这种趋势导致了对更具有竞争力的经营方式的研究。1992年,美国的保险公司如安塔那、旅行者保险公司和公平人寿采用直接从外界输入资本或出售部分资产的方式,使保险业的困境得以扭转。1990年前后,美国保险业由于“垃圾债券”市场与不动产市场的暴跌,引起了政府和公众对其的信任危机。为了提高投保人的信心,10大保险公司都分别从其控股公司接受资本注入,改变股权结构,以防止评级机构发表的信用级别滑坡和提高投保人和人的信心。这里美国保险业所倚重的主要就是资本经营的方式。
保险的资本经营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改变企业的所有制形式,进行融资。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保险业所采取的组织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现代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与地区,股份制和相互制是最常见的两种商业保险所有制形式。此外还有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劳合社等形式。
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与保险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对企业的发展更为有利。按照解释经营组织方式和管理人员行为方式的企业理论,在一个特定行业竞争中取得成功的企业是其所有制形式有利于其压缩总成本至最低限度的企业。通过改变企业的所有制形式,进行融资,使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不仅实现了资本的增加,降低成本,为未来生产经营的发展奠定基础,而且可以重塑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种方式是兼并与收购。并购是产权流动最主要的方式之一。企业并购的实质是一种产权转让或交易行为,由此引起企业对可控制与支配资产权力的转移。保险行业的特点以及大多数保险产品和其他金融产品之间的可替代性和竞争性使保险业与其他金融服务业之间相互进入的成本较低,使并购成为现代保险业扩张业务领域的重要手段。生产经营、投资经营是企业实现内部成长逐步扩大规模的途径与手段,而并购是企业实现外部成长的主要途径。
转变所有制形式和兼并与收购,都是保险业依托资本市场利用多种金融工具与手段,进行扩张经营领域,增强企业财务基础,适应金融混业趋势,组建金融服务集团的手段。组建多元化的金融控股集团是保险公司资本经营的最终目的。对保险业而言,只有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具备市场竞争力。根据美国A.M.Best对美国以资产计最大的200家保险公司连续4年的调查研究表明,保险公司的规模与经营业绩呈正相关。这200家保险公司在数量上只占美国保险公司的13%左右,但保费收入所占比例却高达88%,资产占比更高达93%,税后利润占比为86%。在1998年按营业收入排名的“全球500强”的企业中,保险公司共有52家,超过企业总数的10%,其中寿险公司多达34家,拥有绝对优势。因此,资本经营是保险公司最终实现资产扩张、集团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二、保险资本经营产生的必然性
保险公司组织架构可以分为专业公司模式与集团公司模式。保险资本经营实际上是保险集团化在企业经营手段方面的表现,而集团化是保险公司发展到一定高级阶段的必然趋势。在全球前20家保险公司中绝大部分都是集团公司的形式。
单一经营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是保险业发展初期,在分业监管、精算与投资技术落后的背景下产生的,可分为专业分设模式与专业控股模式。在专业分设模式下,保险公司只经营保险业务,在绝大程度上侧重于生产经营,投资经营不是重点,投资方式与策略也非常简单。在专业控股模式下,保险公司开始重视投资经营,并投资设立提险产品与其他金融服务的子公司,母公司在经营保险业务的同时对子公司进行资产管理。母公司与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彼此业务严格分开且对外独立承担责任。但其突出的特点是经营主体规模小,所能提供的服务单一,导致提供同样的产品成本高,竞争力弱,偿付能力低,经营风险高。这使得保险公司在放松对分业的监管情况下,随着金融领域各个行业间与内部竞争的加剧,集团化成为保险公司必然的选择。
在集团公司的模式下,集团公司通过控股对专门进行生产经营的保险子公司与产险子公司以及专门进行投资经营的投资子公司进行管理,由集团公司对重大对策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各个子公司经营与保险相关的业务范围给保险公司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开拓了除保险业务以外的多种收入来源,并通过资产多元化,使保险公司具有更大的整体稳定性。由于提高了竞争力,集团模式被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所采用。
资本经营实现公司的集团化,使保险业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投资在内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既有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高、规模的扩大,又有利于建立更为密切的企业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在市场化的经营环境中,保险公司在利润目标与竞争机制的作用下,有强烈的扩张资产规模的愿望,这需要通过跨国经营、规模经营、多元经营等方式来实现,而其中最核心的手段就是资本经营。
三、保险资本经营的作用
资本经营是企业与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增强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对保险业而言,通过资本经营可以增强保险业承担风险的能力,迅速扩张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存量资本的流动,实现保险业内部企业间与其他行业企业间优势的互补,从而提高行业的整体效应。
1.有利于资源在保险业的优化配置
不同的保险公司各有优势。例如,有的保险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与适应市场需求的险种,有的保险公司具有较大的市场规模和品牌优势。在某一方面优势的培养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在这期间公司将丧失掉很多成长的机会。通过资本经营,公司实现了资产重组,优势互补,并购前公司所具有的技术、管理经验、知识等生产要素能以更快的速度、更低的成本传播与嫁接,劣势公司被优势公司所接管,优势公司得以扩张,使生产经营、投资经营形成规模,以实现规模经济。
2.解决保险公司所有制形式不适应经济环境的问题
转变所有制形式与组织架构,是企业在当今经济环境发生迅速变化时期所采用的重要手段。尤其对保险业,在其发展过程中,所采用的组织形式与组织架构比较多样化,这就需要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所有制形式。在美国,限制金融业跨行业经营的Glass-SteagallAct已经被废止,在1999年底,经克林顿签署通过的金融现代化方案的推动,使金融控股公司的组建成为可能。1996年,日本进行的“金融改革”开始促进银行、证券与保险的相互兼营。这使得组建以保险公司为核心的金融控股公司成为可能。
3.可以解决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资本投入不足的问题
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律,在新市场上开业的保险公司其开业的前5、6年之内难以盈利。同时,在竞争性投资收益上升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难以吸引到新的投资。因此,保险业以较快速度发展时,存在增量资本不足的问题。一方面保险业在扩大增量时,缺乏资金;另一方面,保险业中存在着大量没有被有效利用的存量,用存量来弥补增量不足的基本方式就是并购。
4.是企业实现经营战略的重要手段
经营战略是企业在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分析的基础上,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而做出的长远规划,资本经营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其必须以企业的战略为指导。在企业选择进取型发展战略时,可采用兼并、收购、改制、控股等形式,形成资产规模的扩张与资本收益的增加。当企业选择转变或退却型战略时,可以采取拍卖等产权转让的形式,缩小企业规模或进行经营重点的转移,对某一类业务进行转让,从而调整企业的产品结构,提高资产经营的效率。
资本经营可以打破行业间、市场间的壁垒,实现经营重点的转移。保险公司要实现跨国家、部门、行业间的进入,利用资本经营打破壁垒比直接投资进入更为迅速和有效得多。
5.有利于金融资产的合理配置,实现负债管理的科学性
金融业的各相关行业的不同特性,归根到底是由其负债的不同特性所决定的,而负债的不同特性又决定了其不同的资产匹配属性和风险控制方法,进而决定了该行业的经营特性。当保险业的资本经营活动向金融行业的其他领域拓展时,可以充分利用不同特性负债的属性,在各种金融资产之间实现科学的配置,从而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科学性。
资本管理论文范文3
一、我国公司法禁止人力资本出资
新公司法即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旧公司法里保留较多计划经济痕迹相比,新公司法更多地还原了公司法作为商法部门的特色,充分地体现了私法自治的理念,减少了强制性规范,增加了任意性规范,把公司法的一些强制性规范变为任意性规范,减少法律的强制性干预。在公司的设立和出资方式的规定中,新公司法为鼓励投资企业,大大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使设立公司更加简便。但是,在新公司法对股东(发起人)出资方式的规定上,之前各方呼声很高的“人力资本出资”却仍然未被写入新法,甚至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新公司法其实禁止公司股东(发起人)以人力资本这种方式出资。
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从新公司法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相比旧公司法严格限制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这五种类型,新公司法大大放宽了出资方式的范围,代之以“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这样的表述。然而,从新公司法的这一规定来看,它实质上禁止了股东采用人力资本这种出资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出资方式的非货币财产,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人力资本即使可以通过种种复杂繁琐的手段来进行评估作价,但是,它是否能够转让,在法律上和实践中仍然存在着非常大的问题。
人力资本与知识产权不同,知识产权作为人特殊的智力成果的表现形式,它可以在物化后脱离产权人的控制和占有,成为一项与权利人人身相分离的财产性权利。人力资本却不限于特殊的智力成果,诸如人的普通的知识、经验、技能、劳务都可能成为人力资本,但是前提是它们要和具体的特定的人相联系。可以说,人力资本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离开了特定的人,人力资本毫无疑问将一文不值或者贬值。既然这样,那么具有极强的人身的人力资本是否可作为纯粹的物力意义上的财产权进行转让?如果转让,是否会影响到出资人的人身权?转让的真正标的是什么?归根到底,人力资本是因为人才成为资本,而人,在我国法律上是不能成为物权的标的。这样的话,即使转让人力资本,用只能转让与人所脱离的知识、经验、技能。离开了人,这些内容的贬值,肯定会为公司、股东、转让人和受让人带来一系列法律上的难题。因此,从这些方面考虑,新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中为人力资本出资设立了禁止性规定,无疑是为了避免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不管在旧的公司法还是新公司法中,都未给人力资本出资留下丝毫空间,然而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运行已从对货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物质资本要素的倚重转向对科技知识、管理技能等人力资本要素的倚重。对新公司法而言,硬性禁止以人力资本出资终非长远之策。
二、人力资本内涵界定及引入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人力资本是指凝结在人身的知识、体力、技能的总合早在1676年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在分析生产要素创造劳动价值的过程中,曾把人的“技艺”列为除了土地,物力资本和劳动以外的第四个特别重要的要素。其后,著名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明确提出了人力资本的概念,他在《国富论》中指出:“工人增进的熟练程度,可和便利劳动,节省劳动的机器和工具同样看作社会上的资本。”到20世纪的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物资资本的供给日益充裕,不在是“稀缺的”资源,而人的智力因素逐渐成为生产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彰显。1960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茨在美国经济年会上以主席的身份发表了题为《论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讲,轰动了西方经济学界。西奥多•舒尔茨认为,“资本”有两种存在形式:其一是物质资本形态,即通常所使用的主要体现在物资资料上的那些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其二是人力资本形态,即凝结在人体中的能够使价值迅速增值的知识、体力和价值的总和。
人力资本是指人力资本主体以其自身的知识、体力和技能等进行出资的行为。承认人力资本出资的合法性是顺应时展之潮流的措施,是非常必要和合理的。
(一)促进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与传统企业相比,
高科技企业是一种知识、技术和人力密集性的企业群体,以追求创新为其核心经营内容。随着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发展和重租,人力资本产权等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浮现。虽然由于人力资本与其载体的不可分割性,而使之不能转让其所有权,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会促使人力资本所有者通过交易主动出让其部分权利,如人力资本的使用权、支配权等。高新技术企业的物资所有者(如股东)往往不是企业的经营者,所以他们往往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却没有直接的控制权,而另一方面,人力资本所有者(如经理)将其知识、技术、才能等投入企业,却没有像企业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一样获得企业的所有权。人力资本所有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通过交易将部分产权让渡给企业所有者(股东),股东拥有对经营者人力资本的占有权、所有权、支配权甚至收益权。这对人力资本所有者是不公平的,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
为扭转这一局面,让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创建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起到极大的作用。况且高新技术企业是以人力资本为主要支撑的企业,其人力资本效益的提高,对企业的自下而上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如果让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的所有权,使得人力资本的收益与企业的收益与企业的经营绩效挂钩,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激励作用将是十分显著的。
(二)人力资本具有资本性,可量化折股。公司法意义上的资本,通常是指公司的注册资本,其特征是:第一,它是股东对公司的投资;第二,它是公司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担保。由此可见,公司法意义上的资本主要有两大功能。具体表现在:其一,它是股东对公司的投资;第二,它是公司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担保。由此可见,公司法意义上的资本主要有两大功能。具体表现在:其一,对公司而言,它既是公司获得独立人格的必要条件,又是公司得以营运和发展的物资基础,即营运功能;其二,对债权人而言,它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是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重要障碍,即担保功能。1.从功能角度而言,人力资本的营运功能早已为经济学界的学者们多次以理论和经验的证据所证实,如西奥多﹒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是资本,因为它是未来满足或未来收入的源泉或者是两者的源泉”,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在高新技术行业已反映出比传统的物力资本更强的营运增值能力。2.担保功能和信用功能。根据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设立时的资本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并制定了“资本三原则”(即资本确定、维持、不变三原则),以作为公司对债权人履约的信用担保。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公司资本的这种担保功能是虚构出来的,因为公司成立后,公司实有资本的数量将随着经营状况的好坏而不断变化,公司的履约能力也不断变化。从法律角度来看,它也并不能完全起到立法时的预期目的。实际上,人力资本出资的这些功能“虚拟化”现象并非人力资本
所独有,在非现金的物力资本出资中也同样存在,如技术等无形资产而形成的“掺水股”。鉴于此,许多学者认为应该放宽对公司资本限制,并允许人力资本拆股作为资本出资。
三、人力资本出资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人力资本具有无形性和人身依附性特质。无形性使人力资本很难通过物质载体加以外化,因而难以评估。人身依附性决定了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人身不可分离,不能作为抵押的标的,也不能变现用于清偿债务。但是,无形性和人身依附性并未抹杀掉人力资本具有与物质资本同质的经营功能即营利性,人力资本使用权不仅可以通过劳动表现出来,也可以转让并可被其他主体支配。人力资本作为公司出资方式的最大缺陷在于其评估困难和担保能力的欠缺,而这完全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加以克服。
人力资本出资立法主要应解决以下四个问题。
(一)人力资本出资价值的评估。人力资本与物力资本有本质的区别,即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具有不可分性。离开了人这个载体,人力资本就不能存在。其实,人力资本的价值仍然可以确定,因为人力资本作为资本的一种,它与物力资本具有相通之处,它们都是由过去的投资形成的。西奥多•舒而茨进一步分析到影响人力资本的五大要素:一是医疗和保健;二是在职人员培训;三是正规的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四是成人继续教育;五是个人和家庭适应于变换就业机会的迁移。对这些投资加以计算。再将其融入人力资本的市场动态供求关系中考察,就可以正确评估人力资本的价值的。由此,人力资本出资就具有了现实的可操作性。
人力资本的价值体现具有两种特性:即:其一,人力资本的专业性使得同样的人力资本在不同的环境中可以有完全不同的价值判断;其二,人力资本的价值无法在事先完全确定下来,而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或使用后加以确定。总之,人力资本的价值评估受许多非所有者所控制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实际上,人力资本出资所面临的以上问题在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时亦同样存在,但这并不妨碍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资本化的过程。因此,我们也没有理由以此排斥以人力资本作为出资。但是人力资本评估问题得不到解决,则会影响人力资本作为出资的可能性,归根结底该问题时立法技术所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人力资本的评估规则,我们可以借鉴知识产权的评估办法,并结合人力资本的特殊性予以制定:第一,强制性评估原则。即如果以人力资本出资,则必须由法定评估机构以法定规则对此进行评估,杜绝以自制契约的形式自行评估。第二,评估因素法定原则。即必须以立法形式确定评估人力资本所依据的各种因素。当然确定该因素,其难度要远远大于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的评估因素。毕竟人力资本基本上表现为一种无形的管理资源或生产。鉴于此,我们可以借鉴已经以立法形式允许人力资本出资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现行法律规范,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经济的需求而制定法律规范。
另外,就人力资本的特殊性,在评估制度中还必须注意以下问题。基于人力资本是凝聚在人身上的知识、体力和技能的总合,并且人力资本在各个公司企业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所体现的价值亦会发生变化。因此,如果以人力资本出资,其价值的稳定性更为重要,对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定期的评估机构,每经过一定年限,经出资人请求,对人力资本进行重新评估,重新确定其价值,并且由此造成的评估结果变化,以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解决。
(二)人力资本出资对交易安全的威胁及对策。以人力资本出资组建从事交易可能对债权人权利产生威胁,因此以人力资本出资而获得股权(份),实质上是一种“搀水股”,与这种公司从事交易,产生不安时正常的。然而法律功效的发挥取决于合理的责任机制的构建,这已经是一个制度公理。由于人力资本出资者并未以实有财产向企业出资,可能难以产生对公司经营的关切,并且人力资本存在主观性贬值的可能性,人力资本所有者可能会利用其对人力资本的使用环境,使用绩效的天然控制优势,而产生消极怠工。为防止这种经营惰怠和道德危险的发生,应对人力资本出资者可能造成交易威胁进行检讨。资本股东出资填补责任或强制减少或注销其股份的责任。二是针对在公司清算时人力资本不能变现要求人力资本股东承担相当于剩余年限人力资本使用价值的债务清偿责任。三是针对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人身不可分离而受到健康、意外风险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要求人力资本股东承担强制人身保险责任,该保险以其人力资本折股价值为投保额,以公司为受益人。
(三)关于人力资本股份的转让。从股东平等和营业自由笔者以为,一是对人力资本出资缩水或因自身原因贬值的人力的角度讲,荣立资本股份的转让与物资资本股份一样,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只要其他股东同意,可自行转让。但是,荣立资本出资设立的公司的信用往往更多地建立在人力资本股东的个人能力之上,一旦其在公司成立后迅速退出公司,可能会有损公司外部人尤其是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有必要要求人力资本股份转让时不仅应获得一定比例的其他股东的同意,还应获得一定比例的债权人的同意。也可以仿照股份公司关于发起人转让所持股份限额的规定,要求人力资本在持有股份后一定时期内不得转让。
(四)关于人力资本股东的多次出资与竞业禁止。人力资本出资折股可能与其全部人力资本并不完全等价,就像某人可以将其资产分成两份向两个公司投资一样,法律不宜禁止人力资本的多次出资。但是,人力资本股东兼具公司者和公司股东身份,公司利益与其人力资本的使用密切相关,因此人力资本股东应承担竟业禁止义务,即不得以其人力资本向与其所出资公司的业务相竞争的企业出资。
参考文献
〔1〕朱慈蕴:《职工持股立法应注重人力资本理念的导入》法学评论,2001,(5)
〔2〕将大兴:《人力资本出资观念障碍检讨及其立法政策》法学,2001,(3)
资本管理论文范文4
经济资本指用于承担业务风险或购买外来收益的股东投资总额。经济资本=风险资本+商誉。如果没有购买外来收益计划,经济资本和风险资本的差别可以忽略。而风险资本是指抵补一定时间段内,给定置信区间内资产和其他头寸价值的潜在损失金额,即指能够令损失超过资本的概率小于一定水平的资本要求。在现代商业银行监管框架下,资本能力大小决定了银行的规模增长能力、风险抵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银行机构开展经济资本管理,可以量化内部每个业务单元和每个业务环节在获得经营收益过程中所承受的风险大小,可以实现对利润的风险调整和对客户的风险定价,进而使绩效评价和经营战略更为科学。
二、银行经济资本管理在中国
2004年6月26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了以完善资本充足率框架为主要内容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并于2006年底在十国集团国家正式实施。中国政府为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设定的最后期限为:拥有大量海外业务的大型中国银行须在2010年前实施。2007年2月27日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规定:“银行经批准可以申请暂缓实施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同时,中国银监会督促大型国内银行,按照新资本协议规定的高级内部评级体系,开发最复杂的信用风险计量模型;要求中小银行借鉴新协议所代表的先进风险管理技术和经验,逐步朝先进的风险管理模式靠拢。
新资本协议提出的信用风险的初级和高级内部评级法都要求有5年的违约概率数据,高级内部评级法还要求有7年的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数据。因此,国内银行最迟需要从2008年1月开始收集数据或者推迟使用高级内部评级法,或者从开始收集数据起7年后再使用该方法。今日,国内银行执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号角已经吹响。
管理风险的能力是银行的核心能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其实质体现了对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新资本协议要求精确计量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新资本协议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信息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如何依照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识别金融风险,利用金融风险技术建立风险模型,难确计量与完整披露银行的风险,如何以“资本约束下盈利能力最大化”为目标,实现流程银行等管理激变,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如何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贯穿风险控制意识和风险管理,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在于引人经济资本分配和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采用经济资本分配和管理模式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建立以经济增加值和经济资本回报率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识别和计量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水平,从而用经济资本定量表示全行总体、各业务品种、各分支机构在获得经营收益过程中所承受的风险水平,实现对利润的风险调整、对客户的风险定价,使绩效评价和利率定价更为科学,进而提升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优化业务结构和区域结构,适应资本监管要求。目前在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还达不到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建立资本制约机制,可以有效地引导和约束风险资产的增长,确保风险的增长与资本的增长相协调,稳定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
三、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作用
1.经济资本管理体系的引入是银行经营管理模式发生根本性转变的表现。经济资本管理体系的引入、运用以及相应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能够促进银行管理模式由传统的粗放式、外延式向集约式、内涵式转变。
2.经济资本是银行实施战略管理的基础手段。全面计量和监控风险状态是银行实施战略化管理、赢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手段。当经济资本总量接近或超过监管资本时,银行应通过某种途径补充资本金、控制其风险承担行为,否则其安全性将在战略上受到威胁。
3.经济资本是银行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全面风险管理是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其关键环节在于风险的量化、分解、监测以及应对策略。经济资本通过对非预期损失的计算和预测,直接反映银行的风险全貌,同时,经济资本的配置能够实现银行资本与风险的匹配。
4.经济资本是银行内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在经济资本配置的基础上,通过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指标对银行的各分支机构、产品线和业务线的评价,考察了其盈利能力,又充分考虑了该盈利能力背后承担的风险。
5.经济资本管理的实施为银行市场营销提供指引。银行决策者判断不同业务和产品的市场进退标准是经济资本回报的大小。银行应保留和发展较大资本回报的业务和产品,否则应予收缩或退出市场。
四、如何建立现代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体系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的具体特点,建立现代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体系需要考虑和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尽快建立和完善经济资本配置程序
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股东、经营管理层、监管当局等不同角色对资本管理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经济资本配置程序:第一,评价银行总体风险承受能力。银行的董事会须综合考虑监管当局规定、股东收益和经营中承担的风险,并对所需资本的总体水平做出评估;银行的经营管理层须就其风险偏好所要采用的风险结构做出决定。第二,合理配置资本资源。银行根据既定的资本总量和资本回报要求,运用限额管理、组合管理以及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目标管理等手段,将资本在各个分支机构、产品线和业务线等不同层面进行有效配置。第三,最优化可用资本。在风险结构和预计的资本需要量一定的情况下,银行需要平衡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之间的关系,运用内部风险资本模型度量最优化可用资本水平,确保可用资本与规划资本需要一致,并使资本成本达到最优。第四,衡量资本使用和收益。银行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计算实际资本收益,当环境变化、业务超过原定目标或原定目标无法完成时,银行有必要对资本计划进行适当的调整。(二)加快研究制定经济资本管理配套制度
经济资本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必须运用到银行所有业务流程中,并使之充分发挥决策支持作用。在当前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应坚持制度与系统“同步推进、配套建设、逐步完善”的原则。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促进银行经营管理理念的转变和提升;另一方面,要加快研究、制定和出台一整套经济资本分配管理办法,从而更全面、更扎实、更有效地推进经济资本管理体系建设。
(三)明确经济资本计量范围
依据内部风险资本模型计量的经济资本应与监管当局要求的监管资本保持总体平衡,商业银行应分别计量相应经济资本抵御以上三种风险。
(四)合理选取经济资本计量和配置方法
商业银行的经济资本计量和配置方法主要有三种:资产波动法、收入波动法和系数法。这些方法的复杂程度不同,技术上也各有优劣。从各国银行的实践看,资产波动法正在成为普遍接受的计量和配置经济资本的方式。
(五)建立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评价体系
国际先进银行主要采用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综合考核银行的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该指标不仅能够将银行的收益和风险直接挂钩、有机结合,充分体现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的内在统一,还能够促进银行建立良好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也能够激励银行自觉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在审慎经营的前提下拓展业务、创造利润,实现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最大化,从而实现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的经营目标。
(六)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国外银行的先进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有资产负债管理系统、资金转移定价系统、财务集中管理系统、内部评级系统等。这些管理信息系统不仅可以处理银行内部的资本配置问题,还可以对账面收益水平进行调整,得到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状况,从而真实反映银行资本是否实现增值目标以及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
参考文献:
[1]银强.引进经济资本管理手段实施全面风险管理[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2005,(01)
[2]单增建.运用经济资本提高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J],新金融,2005,(06)
[3]单增建.用经济资本理念提升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06)
[4]宋常,丁卫.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核心技术——RAROC[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7,(02)
[5]莫海云.论经济资本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J],经济论坛,2005,(16)
[6]楼海淼.借经济资本管理促内部变革[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7,(09)
[7]王都富,刘妤洵.经济资本在票据业务风险管理中的应用[J],金融管理与研究,2007,(11)
资本管理论文范文5
[片段一]
师:今天老师给同学们介绍一个新朋友,他的名字叫平平。(投影出示平平在搭积木的图片和文字“平平”)我们跟平平打个招呼吧。
生:平平。
师:称呼别人的名字一定要正确,这样表示尊重。看清“平”的注音,我们来读正确。
生:(先个别读,再集体读)。
师:(引导学生观察课文插图)平平在干什么呢?
生:平平在搭积木。
师:(出示句子“平平搭积木”,指住“搭”字)你们看图中的平平搭了些什么呢?
生:平平搭了很多房子。
师:你搭过积木吗?你都搭了些什么?
生:(看字说词)搭桥。
生:搭亭子。
……
[片段二]
师:(出示文句“这些房子都给谁住?”)这些房子指的是哪些房子?
生:(指着投影片上的三间房)平平搭的这几间房子。
师:(指着教室里的一排排课桌)这么多的桌子我们就可以说“这些──”
生:这些课桌。
师:(指着教室的一扇扇窗户)这么多的窗户我们也可以说“这些──”
生:这些窗户。
师:(指着教室里的一张讲台桌)我们可以说──
生:这些讲台桌。
生:错了,只有一张桌子不能这么说。应该说“这张讲台桌”。
师:是啊,许多东西放在一起,我们才可以说“这些”,那么如果只有一间房子,还能像课文中这么提问吗?该怎么提问?
生:这间房子都给谁住?
生:错了,应该是“这间房子给谁住”?
师:是啊,只有一样物品,我们就不能用“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或物在一块,才能用“都”。(出示句式“这些都?”)请你模仿课文中的句子说一说。
生:(看词说句)这些人都是干什么的呢?
……
[片段三]
师:(投影出示诗句“平平,平平,/还有一间呢?/还有一间啊,/给没有房子的人住”)两句“还有一间”有什么不同?
生:第一句最后一个字是“呢”,第二句最后一个词是“啊”。
师:让我们一起来把这两个字读正确。
生:(读字。)
师:还有什么不同呢?
生:标点符号不一样。
师:那我们该怎么来读这两个句子呢?谁来试一试?
生:(看句读句。)
师:看清句尾的两个词和标点,一起读。
生:(再读句子。)
师:如果老师把呢“呢”和“啊”对换一下位置,你还能读吗?
生:(试读后笑)读不通了。
师:两个字,字形不一样,它们的用处也不一样,还是把它们换回来吧。再来把这两个正确的句子读一读。
……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识字是一、二年级的教学重点。我们细分析其所要认识的1600~1800个汉字的分布,有80%左右的生字在阅读文本中出现,那么如何以文本为载体,依托文本进行有效的识字教学,做到识字、读文两不误,就成了小学低段语文教师必须思考的问题。在上述列举的几个教学片段中,识字教学以文本为依托展开,学文与识字紧密结合,坚持了字不离词,词不离句的教学原则,教学饱满、充实,至少给了我们这样一些启发:
1.依托文本中的人、物识字。
生字“平”是出现在文中人物名字中的一个生字,在片段一的教学中教师利用揭示课题,介绍学生认识文中人物的教学时机,引导学生认识生字,读准字音。这样开门见山、不着痕迹地进行识字教学,吸引了学生的无意注意,抓住了教学的有效时间,提高了教学效率。依此类推,我们还可以依托文本景物、事物等名称进行自然合理的设计,展开识字教学。
2.依托文本的插图识字。
还是片段一中的教学,教师通过引导学生观察插图回答问题,引出生字“搭”,读准字音,并通过插图对人物动作的形象展示,帮助学生进一步理解“搭”的意思,最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看字说词练习。这个过程根据生字的词性特点和构词规律,依托文本插图将正音、会意与运用紧密结合,循环递进,节奏明快,生字复现率高,加深了学生对生字的印象。
3.依托文本语句识字。
在片段二中教学的“这些”、“都”是两个十分常用的词语,对于这一类词语的教学,我们不能够仅停留于让学生会认读的层面,更重要的是要能够通过教学让学生正确的使用这一类词语。因此在教学中,教师紧紧抓住文本提供的规范句式──“这些房子都给谁住”这一句子展开教学,联系学生的学习环境、联系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通过迁移、辨析、模仿等方式,帮助学生在正确理解词义的基础上,正
确地使用词语,识字教学与语言训练紧密结合,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4.依托文本朗读识字。
资本管理论文范文6
首先我们要了解成本是什么?成本可以耗电量,厂房的税金 ,原材料的费用,每台机器的磨损,每辆汽车的耗油,以及设备的维修,保养、员工的费用,等等。
“捉迷藏”是儿童们的游戏,但是现实工作中却处处隐藏着“捉迷藏”。这就是成本的“捉迷藏”,人力资源成本的“藏猫儿”更加重要。
一项工作任务下达了,接受任务的管理者就会同他的上级讲条件,一要政策,二要人,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要人这一点,普遍都是多要一些人,而决不会少要。因为怕要少了,工作做不完,为什么会有这种担心?因为没有进行人力资源成本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