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活动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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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超活动总结

商超活动总结范文1

河南农业大学武协携手省内各大武术社团举办大型武术表演晚会, 为百年母校献礼。

二、活动背景:

为迎接百年校庆,河南农业大学武术协会特举办一场以“喜迎百年校庆,再创世纪辉煌”为主题的大型武会,盛情邀请河南省武术队、武林风、社会武术团体及省内20余所高校共享这一盛事。

得到了校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同时也得到了河南电视台、武林风等的大力支持和关注。

三、可行性分析:

校社联、武协、赢响校园等有多次承办此活动的经验,此次活动在学校的大礼堂举办,在档次上无疑是高规格的,邀请的嘉宾都是很有影响力的。并盛情邀请一龙、马建超、扬茁等前来祝演,并有重量级的神秘嘉宾,他们都是大学生们喜欢的偶像,武术界的大碗,同时武术又是大家一直比较关注,感兴趣的话题,此次活动定能够引起同学们的大力关注,必能有空前的影响力。

从活动的规模谈:学校对于此次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河南省相关武术机构和社会武术团体也对此次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届时还将邀请省内20余所高校在内的数千人现场参与活动。此次活动宣传范围更是达到郑州地区高校10多万学生。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

地 点:河南农业大学大礼堂

五、宣传方式:

活动宣传:

1.利用河南农业大学武术协会微博、河南农业大学艺术团微博、赢响校园杂志(覆盖可达5万名大学生)、条幅、海报等进行宣传。

2.利用校广播站进行宣传

3.活动现场分发宣传页

赞助商宣传:

1.舞台中央粘贴上冠名赞助商公司Logo

2.在指向标及公交站牌接待处引导牌上印制冠名赞助商名称(XXX公司温馨提示:河南农业大学武术协会“喜迎百年校庆 再创世纪辉煌”大型武会活动由此走;XXX公司温馨提示:河南农业大学武术协会接待处)

3.打击棒上印制冠名赞助商名称(1000支)

4.LED大屏播放赞助商广告(在经费允许租用LED大屏的前提下)

5.冠名赞助商校园内宣传条幅8条(南苑餐厅、北苑餐厅、工楼

前、3号楼前);

6.主持人串词中会多次提及冠名赞助商名称。

7.门票上印制赞助商名称(共计1500张左右)

8.节目单上“鸣谢单位”印制各赞助商名称

9.邀请提供活动奖品赞助商代表为抽奖嘉宾

10.用投影仪为赞助商进行宣传

11.赞助商可在校园内举办现场宣传活动

12.邀请函上印制赞助商广告

(具体细节还可以在共同商议)

注:1、郑重承诺:同类性质公司只允许出现一家赞助商

2、赞助商如有其他宣传方案,可另行协商

六、活动进程安排:

1.活动前期三个阶段

(1)活动策划及准备期(3.10---3.17)

本阶段主要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分工和前期宣传

(2)活动协调及进展期

本阶段主要完成:1、节目的排练

2、赞助商家的确定

3、其他表演单位的沟通和协调

4、各武术机构和高校负责人的联系

5、场地的租借

6、主持人的选定

7、门票、节目单的制作

9、指向标、引导牌、打击棒的制作

10、服装的租借

11、中期宣传

12、其他工作本阶段主要完成:1、节目的彩排

2、活动流程的最终确定

3、领导嘉宾的邀请

4、各媒体报社的邀请

5、对活动及赞助商家的集中宣传

6、各表演单位音乐的收集

2.活动当天的安排

上午:9:00前所有工作人员全部到齐。各表演单位的接待、舞台的布置、所有节目带妆彩排、灯光和音乐及舞台效果的调试。

10:00点开始正式彩排,所有节目按正规流程走一遍。

中午:12:00各表演单位和工作人员吃午餐并休息

13:00接待嘉宾和各高校代表等工作。

下午:13:30观众进场

14:30节目正式开始

17: 00活动结束

3.活动结束后的安排

1、活动结束后领导嘉宾和演职人员合影留念

2、欢送领导嘉宾和表演单位

3、现场卫生的打扫

4、武术协会全体工作人员合影留念

商超活动总结范文2

一、工作目标

按照“狠抓源头、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销售和使用行为,农药生产企业监控范围达100%,农药经营企业监控范围达95%以上,流动商贩销售农药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假冒伪劣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药市场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农药市场产品标签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监管重点

(一)重点产品 国家禁用限用农药、超登记范围销售的农药、种衣剂、水稻用药、蔬菜用药,2009年农业部和省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农药。

(二)重点区域 水稻主产区、蔬菜主产区、城乡结合部市场、省际县际间结合部市场。中西部地区要加强对种衣剂的监管。

(三)重点单位 当地农药生产企业、较大农药批发商、乡村农药经营店、蔬菜水果中草药材生产企业、自行包衣的种子加工企业,2009年农业部和省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农药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1月21日,省农委在全省农技推广、植保、农药管理工作会议上,对全省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开展农药市场质量监督抽查 省农委2~3月组织对中西部产粮大县(市)销售的种衣剂产品进行质量抽检;3~4月组织对玉米大豆除草剂产品进行质量抽检;4-6组织对水稻用药进行质量抽检;5~7月组织对蔬菜用药进行质量抽检;抽检结果及时向全省进行通报。各市(州)县(市、区)重点对辖区内销售的水稻和蔬菜用药杀虫杀菌剂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抽检样品不少于25个,抽检质量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严厉查处,并及时上报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农药标签专项整治活动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辖区内农药市场产品标签开展一次整治活动。对登记产品其登记作物本辖区不种植的禁止销售,责令经营企业退回生产厂家;对高毒农药扩大到蔬菜、水果、中草药材上使用和降低毒性标志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各县(市、区)抽查农药产品标签不少于150个,抽查结果于7月底前上报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开展农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2~6月,省农委组织对全省农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各市(州)县(市、区)负责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产品标签进行监督抽查,强化源头管理。

(五)开展农药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4~7月,省农委组织开展地区间农药市场交叉执法检查活动,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农药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各地近两年问题较多的农药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对2009年农业部和省及当地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产品和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单位进行跟踪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和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的违法行为。

(六)深入开展国家禁用农药清查收缴工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毒鼠强”、“六六六”等国家禁用农药的清查收缴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国家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强化高毒农药监管,凡经营高毒农药的企业,要督促其建立营销台帐,实行高毒农药经营使用可追溯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深入开展农药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农药市场检查的同时,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深入开展一次调查,准确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内农药经营企业状况,完善农药经营企业管理档案,调查结果于6月20前上报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加大对大案要案联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大案要案要加大联合查处力度,已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假劣农药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九)总结表彰各县(市、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总结于9月底前上报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州)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总结于10月15日前上报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总结于11月底前上报农业部。省农委于年底对2009-2010年全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向农业部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省农委成立由任克军主任为组长,潘书华主任助理为副组长,政策法规处郑建东处长、省农药检定所靳锋云所长、李中华副所长为成员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林省农药检定所,通讯地址:长春市红旗街1005号,邮政编码:130021,联系电话:0431-85954223,传真:0431-85954223,E-mail:,联系人:廖宇飞、刘冬华。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上报吉林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队伍建设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农药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农药执法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四)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农药案件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省农委农药案件投诉举报电话:0431-85954223、88906505。各市州要建立大要案通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和部门间、区域间联动协作制度,做到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五)保障监管经费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药管理机构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经费投入,并将农药监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农药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六)加强活动宣传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药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宣传,为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及时上报信息 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行季报制度,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别在3月、6月、9月25日前向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跨省和跨市(州)案件要及时上报,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

商超活动总结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主线,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着力强化风险防控,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打非治违”,严密组织、真抓实干、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努力减少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开展,达到落实监管责任、解决矛盾问题、整治事故隐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以及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目标。

活动时间

三、活动安排

(一)学习贯彻会议精神。

学习贯彻市政府安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和区政府12月18日召开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季节特点和行业领域监管实际,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密组织“安全周”活动。

采取单位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安全检查。

1、单位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抓好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2、部门检查。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安全生产责任单位(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对监管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

3、政府督查。由街道分管领导带队,到分管领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分组详见附件),重点督查分管领域安全月、消防安全检查等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工作措施。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1、道路交通领域。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结合冬季交通安全特点,迅速开展各类整治行动。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和货运车辆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专项整治,坚决整治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带病行驶”、携带违禁物品等明令禁止行为;加强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运输企业的整治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2、建筑施工领域。建管科要加强安全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开展以防坍塌、防坠落、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等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整治赶工期、超进度、野蛮施工、违规作业等行为,坚决杜绝从业人员在大风、雪雾恶劣天气情况下室外作业和高空作业。

3、消防安全领域。派出所、安监办、综治办、宣传科、招商部、建管科、教委办等部门迅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特别要加强高层建筑改建、装修施工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园林站要严控火源和火种,严防森林火灾事故。

4、危险化学品领域。安监办、派出所、交通运输管理所等部门切实履行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等各环节监管责任,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防泄漏、防中毒和停工关机复工开机等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突出重大危险源分类分级监控,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

5、烟花爆竹领域。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交通运输管理所、管中队等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运、储、销、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采取集中执法、联合执法等方法,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6、海洋渔业领域。农业经济服务中心要开展渔船、渔港码头、渔业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安全设施配备、防火以及编队生产等情况。加强天气预警预报,杜绝跨海区作业,严禁在大风大浪气候条件下出海。

7、特种设备、市政领域。安监办、规划办、供水管理站等部门要开展特种设备、液化气站、供热企业等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电梯、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的监管,加大对供水、供气、供电、供暖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市政重点设施安全运行。重点加强对输送燃气、热力管道的检查和维护,严防泄漏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

8、液化气领域。派出所、安监办、招商部、建管科、教委办等有关部门要持续开展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餐饮、宾馆、酒店等液化气重点使用场所和经销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对学校、工地、企事业单位等就餐场所液化气监管监控,严防因操作使用不当、设施陈旧老化引发液化气燃爆事故。

(四)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监管部门要以打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消防和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不断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做到关闭一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批、上限处罚一批。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入冬季,安全生产客观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增多,进入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一季度,到来,“两会”召开,安全生产压力大、责任重。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求真务实、履职尽责,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安全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严格落实责任,合理安排人员,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商超活动总结范文4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提升为主线,以富民强乡为根本,增强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功能完善,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推动为辅,抓住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契机,组织实施“服务业现代化工程”,加强规划引导,优化产业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对外开放,着力载体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努力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

二、发展目标

2012年,确保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组织实施7个第三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8.8亿元以上;力争新增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8个以上。

三、主要任务

1.全力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落实重点项目“五个一”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方法,全力推进2012年度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做好7个县级在建服务业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完成年度计划投资超8.8亿元。建立乡级服务业重点项目数据库,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细化落实保障服务。

2.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集群。重点推进2个茶企总部、1个星级酒店、2个兴教工程等项目加快建设,发挥龙头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我乡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重点打造一批服务业集聚区。

3.努力培植第三产业企业主体。制定出台推进制造业服务环节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扶持办法,开展制造业分离发展服务业试点工作,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分离服务环节,组建企业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专业化服务企业。继续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督促推动无证服务性企业申办工商营业执照。积极引导和推动,新增8家以上限额以上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支持从事第三产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转制为具有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申报一般纳税人资格。

4.致力培育第三产业龙头企业。鼓励规模大、实力强的服务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和提升竞争力。支持服务性龙头企业整合或引入战略合作伙伴,通过引进资金、先进管理理念、技术和高素质人才等,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努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争取有一批服务性企业进入市、县级行业百强行列。

5.引导第三产业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传统服务业应用信息网络技术和现代商业模式。引导传统批发市场向现代专业市场转型。鼓励商贸企业建立网上销售平台,发展电子商务,抢占网上市场份额,借助异地商会和品牌优势,持续拓展国内营销网络,提升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水平。鼓励企业承接采购、销售等相关外包服务。扶持发展高端旅游,推广旅游与科技、文化、会展、商贸、工业等融合发展模式。

6.实施服务业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建立促进服务业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机制,制定和实施服务业品牌年度培育计划和激励措施。鼓励服务业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加大商标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努力争创“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以商标品牌开拓市场、占领市场,进一步提升城东茶业新城“宜居宜商宜游”的美誉度。

7.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扶持出口导向型服务业发展,鼓励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权。参与国际分工。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吸引外商到乡投资服务业,吸引一批医疗教育、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现代物流、服务外包、中介服务等国内外大型服务业企业到我乡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和引导省内外民营资本到我乡投资建设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及各类服务业项目。

8.推进第三产业规范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重点产业梳理工作,研究提出第三产业主导行业,强化服务业支柱产业的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组织开展各项有益活动。适当放宽服务业企业经营场所条件,试行企业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制度。扩大服务性企业税收按实征收覆盖面。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项目跟踪管理。乡政府作为辖区内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主要责任单位,参照县级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落实重点项目“五个一”工作机制,加强项目跟踪推进、管理服务和检查督促,于每月10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省、市、县、乡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政策。结合“三旧”改造工作,推进落实鼓励企业利用存量用地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商务商贸、物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第三产业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支持开展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前期策划、招商等相关工作。

3.积极培养引进人才。依托第三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强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合作,大力培养引进一批引领作用明显的第三产业高端人才和紧缺急需的第三产业专业人才。

4.强化三产统计工作。建立第三产业部门统计工作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第三产业发展的监测、预警、预测制度。修订第三产业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做好总量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第三产业支柱产业统计制度,调查摸清我乡规模以上第三产业企业数据以及行业分布情况,完善第三产业统计基础数据。

5.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制定第三产业宣传工作计划,开辟专栏,加强宣传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意义、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我乡出台的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宣传我乡有关单位和企业在推进第三产业发展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政府支持、媒体关注、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实施步骤

我乡“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分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月)。起草制定《2012年乡“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调整充实乡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提出2012年全乡拟实施第三产业重点项目。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月)。召开全乡“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动员大会,部署“第三产业发展年”工作任务。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12月)。结合自身承担职责分工,依照《2012年乡“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按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四)总结考评阶段(2013年1月)。结合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开展“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目标任务考评工作。召开“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回顾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开展情况,查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表彰在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组织领导

商超活动总结范文5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69号)精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为主、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继续加强“三项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和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一个确保,五个强化,六个下降”。

“一个确保”:确保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上下达的控制指标。

“五个强化”:强化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强化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持、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信息网络化建设。

“六个下降”: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全面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

继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和工矿商贸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整顿。

1.煤矿安全整治: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关井计划和《省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甘安监办53号),继续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规范煤矿开采秩序,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小煤矿关闭任务。贯彻落实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继续推进瓦斯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生产行为,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煤矿违规采掘作业、瓦斯、透水、超能力开采、火灾和煤尘爆炸等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确保全市煤矿生产安全。

2.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地下矿山要以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掘进施工等三个关键环节为重点,切实把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措施落实到位。露天矿山要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杜绝违规爆破。认真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跟踪落实尾矿库专项治理资金,对病库、险库全面进行限期整改。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严格非煤矿山企业行政许可。加强对矿山施工单位的监管,重点查处以包代管和无证施工行为。切实加强矿山生产中爆破器材及剧毒化学品监管,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同时,加强长距离输油输气管线、冶金高炉、冶金、有色、建材等相关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地质勘查、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坚决查处无证勘查、越界勘查、以探代采、无证开采、乱采滥挖、越层越界、以包代管、无证施工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等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关闭和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无安全生产保障的化工企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工艺和生产设备检维修、开停车、试生产等非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监管,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严防易制毒化学品非法买卖。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时(来源:文秘站 )整改隐患,实现隐患闭环治理。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关,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安全监管,严格安全准入门槛,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4.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加大烟花爆竹储存、运输、批发、销售、燃放等环节安全检查力度,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全面实施烟花爆竹产品防为标签管理,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渠道,把好登记备案关,切实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秩序,杜绝烟花爆竹伤亡事故发生。

5.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继续加强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客、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治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推 行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或行驶记录仪监控系统,加大危险路段巡查督查力度,及时治理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3人以上死亡事故。

6.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广泛开展以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施工、非法建设、非法层层转包等严重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建设项目施工安全。

7.消防安全整治: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健全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高层建筑、网吧、歌舞厅、商场等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加强对“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区域的隐患治理,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安全审查制度,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努力构建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8.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继续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危险化学品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坚决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违法违章行为。继续完善监管机制,严格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9.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整治:继续深化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爆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10.水利安全整治:加强对水利设施、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管和病险水库的治理和监控。特别要加大对跨流域引水工程、生态保护治理工程、大型灌溉水利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建设施工安全。加强对小水电站建设项目(工程)监管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治理小水电站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11.农机安全整治: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黑车非驾、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提高农机监理工作水平。

12.其他行业安全整治:旅游、教育、电力等其他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行业实际,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排查安全隐患,不断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

(二)加强监督检查,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之后继续违规生产经营、超层越界、尾矿库违规排放、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指令、非法违法建设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7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强化跟踪执法,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和重点专项检查,确保执法效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异地转移后继续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2.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各县(区)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监管、公安、工商、建设、国土资源、监察等负有相关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配合协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坚决取缔;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核实准确后及时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落实安全责任,严格问责制度。

1.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执行《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60号),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对事故多发领域和单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问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2.严格落实各级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指导管理的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促进安全发展。具有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要严格行政许可,明确审批责任,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分类管理,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工程“三同时”制度,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状况,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61号),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和岗位责任体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四)夯实安全基础,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1.健全安全生产基层机构网络。各县(区)政府要继续抓好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专职安监人员的配置工作,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逐步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扩大基层安全监管覆盖面,增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2.加大安全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对安全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的支持力度,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在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并将其纳入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3.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关键技术和装备运用。把安全科技进步作为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加快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在煤矿瓦斯灾害 综合防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非煤矿山典型灾害监测预警等方面,建成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

4.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县(区)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标准化试点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安全标准化配套措施,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行政许可、监管执法、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制定相应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

5.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依托市矿山救护大队和企业救援资源,进一步整合各方抢险救援力量,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快“金安”工程基础业务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等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1.强化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安全生产系统网络作用,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着力抓好“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2.深化安全教育培训。完善政府安全培训体系,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素质。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20日前):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于4月25日前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4月21日—11月30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方案,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等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市政府将于4月、9月、12月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各部门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并于12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