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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安委会工作计划范文1
一、街道安监站主要工作
(一)在街道工作期间,我们从深入企业出发,对辖区内村集体土地上所属企业进行了一次摸排,在了解企业整体情况的同时,也对各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档案建设,目前基本形成了“一企一档”,为后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春节“两会”期间制定了《xx街道关于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职责方案》,在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包村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将隐患排查明细表发到各部门、包村组负责人手中,并要求按时上报排查汇总表。
(三)积极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截止3月底共排查企业单位x余家,发现问题隐患x条,配合街道对xx重大消防隐患进行治理,将商住两用违建房、易燃泡沫彩钢房全部拆除,并积极联系菜市场管理人员对商户进行妥善安置。
(四)按照上级先关文件要求与各村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利用网格化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区安监局主要工作
(一)根据各级印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参与督导考核科对xxxx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了复查。对各镇办所查企业进行抽查,对记录中已整改隐患进行再检查。
(二)根据省安委办考核明细,草拟《xx制度》、《xx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等文件,参与了省督导组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三)通过对环保局内部管理制度参考学习,结合我局实际,草拟制定《xx局规章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文件报送管理,每月将需要报送的文件、报送时间、报送相关要求进行整理汇总,发各成员单位,并在报送日期前一天进行提醒;对收集的报送文件进行分类汇总。
(二)做好对成员单位的督导工作。完善督查工作模式,形成督查计划--督查表--督查日志--督查情况汇总--督促整改--复查--开展“回头看”的闭环工作模式,并做好相关工作痕迹的留存。
(三)落实部门2018年度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和运行情况“四个清单”,做到每月一更新一上报,按时上报工作进度。
(四)根据上级考核细则,落实迎接上级考核工作;继续完善区安委办考核制度,制定区安委办考核计划,对成员单位工作按计划进行督导考核,做好季度、半年和年终考核工作,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进行分类评分、汇总。
(五)按照档案馆要求,整理归档历年来文件。
(六)做好安委办相关文件的收发、编写等工作。
街道安委会工作计划范文2
一、联合执法“一纵五横”工作机制简介
联合执法“一纵五横”工作机制是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区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由区安监局组织辖区街道办事处安监中队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以及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参与涉及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执法活动,或安监系统参与其他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的必要性。近年来,四方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力度逐年加大,2012年,联合执法共检查企业2069家(次),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972项,其中10项区级、3项市级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问题得以全面治理。在历次联合执法检查中,运用“一纵五横”工作机制,圆满完成了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深化行政执法效能的需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适应新形势,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整合执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效能的需要。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需要。联合执法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以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通过联合执法,及时有效地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更好地为企业生存、经济发展、人民生命财产服务的需要。
(二)机制的组成。一种是由区、街两级组成“一纵”式联合执法模式:近年来,四方区按照市和四方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明确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每位领导在各层级网格监管体系中的职能责任,将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区、街道、社区各个层面的每位领导,层层抓落实,在区安委会组织领导下全面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这为“一纵”式联合执法模式摸索了经验。2012年,结合贯彻落实《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区安监局组织联合辖区七个街道安监中队执法人员对辖区重点监管建设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有效地杜绝了新、改、扩重点建设项目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的发生。另一种是由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成多部门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的“五横”式联合执法:一是联合工商部门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联合质监部门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运输贮存单位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联合公安及消防部门对剧的生产、使用、贮存、运输的各个环节及其场所进行执法检查;联合环保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处置销毁危险化学品进行监督。二是联合卫生部门对企业职业卫生进行检查,联合工会对企业通过工会加强劳动保护进行检查,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和违法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三是联合工商部门对无营业执照或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的予以取缔,联合消防部门对烟花爆竹储存企业的储存仓库联合执法,联合城管部门对走街串巷无证游贩进行联合执法,联合交警及交通运管部门对无证运输进行执法,联合质监部门对其质量进行检查。四是联合建筑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五是联合相关部门:一旦企事业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处理。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主要负责人不主动积极施救,擅自逃跑,联合公安机关将其拘留,联合监察部门对在安全监管中存在失职渎职的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联合执法“一纵五横”工作机制运行管理
(一)组织领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全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机构,区安监局牵头,主要涉及区公安、交通、消防、监察、工商、环保、质监、文教、建管及街道社区等单位部门,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履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起草行动方案,具体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协调执法过程中问题的处理以及信息综合等。联合执法启动时机:一是需要开展全区性的、重大的联合执法以及上级要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确定联合执法的内容,联合执法办公室制订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涉及安全监管单一部门难以制止的生产安全违法行为时,相关部门提请实施联合执法,经批准后由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三是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项需要组织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时,立即组织实施。四是区政府交办或区安委会决定的安全生产执法任务。
(二)工作程序。分为启动、准备、实施及总结四个阶段进行。一是按照联合执法内容,区安监局根据有关单位提出的联合执法意见或已掌握的情况,确认需开展联合执法的,上报区安委会有关领导,经同意后启动联合执法程序。二是区安监局根据联合执法实施对象或事项,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分析商定联合执法有关事宜,制定具体方案,并成立联合执法组,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和办理期限,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联合执法协调会议;联合执法中有涉及检测、检验或技术鉴定等事项的,应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或具有专业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参加。三是联合执法组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通过勘察现场,调阅资料、明查暗访等方式,查明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等行为或事实,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和行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四是联合执法工作办理完结后,联合执法组要对各部门人员参与情况、执法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区安委办备案,由区安监局向区安委会有关领导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联合执法有关情况。
(三)管理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执法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接受区安委会统一领导和安排,各司其职,协调一致。二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各执法部门派出的执法人员,要作风过硬,业务能力强,能及时处理遇到的棘手问题,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法,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好务。三是广泛宣传,形成合力。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合力,确保执法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街道安委会工作计划范文3
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区委九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区安委办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1366”奋斗目标,以率先跨越发展为主线,按照“抓安全、重落实、严监管、防隐患、控指标、保进位”的工作要求,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为全街经济社会实现率先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街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决杜绝较大事故,遏制一般死亡事故,减少其它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全街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指标在区政府下达预控指标范围内,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在全街考核中继续保持平稳态势。
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1.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号)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管理责任、保障责任、岗位责任和监督责任等“四项责任”。强化企业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技术改造和隐患治理资金,加大安全投入,依法参加安全责任保险,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2.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和指导标准,将班组安全建设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引导企业抓好以班组长选拔使用为重点的“组织管理能力”、以提高班组员工自觉抵制“三违”行为为重点的“保障能力”、以强化班组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的“现场技能”、以强化班组应急演练为重点的“应急处置能力”等“四种能力”建设。
3.切实强化各社区、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辖区、本部门总体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确保安全生产与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严格按照“分级负责与属地监管相结合、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街道职责、部门职责和责任制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到位。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每半年亲自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强化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责任,经常性组织安全检查和督查。三是强化各社区、部门联动监管和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4.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严格指标预警监控制度,实行日常监督检查、月度预警监控、季度排序通报、年度责任考核。每季度在街道安委会工作会议上对安全生产、消防等实行排序通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按照《城关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5.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发生两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社区或部门要采取警示通报、约谈、召开现场会等,对发生一起较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加大
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要注重事故查处的责任追究,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作用,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二、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1.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成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要按照张德江副总理提出的“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强化社区、部门“打非”责任制,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实行黄牌警告制度,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春季、冬季、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及时开展重点督查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深入开展辖区单位、行业场所的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单位、行业场所的安全监管。不断提升辖区单位、企业、行业的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2.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安全整治工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危险工艺和老旧装备的监管,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加强民用液化气充装站(点)安全监管,强化对民用液化气瓶(体)的安全检查检测,依法取缔居民楼院液化气分装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居民楼院安全。
3.严格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零售户的安全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提高准入门槛,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和非法存储等行为。加强烟花爆竹购销合同管理、标识管理,严格销售、购买和使用的流向登记,认真总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经验,加强经营销售点的安全、科学布局和管理,提高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水平。
4.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重点打击非法运输、液化气运输车辆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防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爆炸、泄漏事故。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力度。
5.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一是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二是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三是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四是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今年底,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6.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重点加强对寄宿类单位、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和“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区域的隐患整改,特别对民房出租等,要采取强有力地监管措施,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认真吸取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对辖区高层建筑、老旧房改造过程中的消防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配备的安全管理。加大对省、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的监控整治,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7.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力防范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认真落实建设工程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和重点监控。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辖区所有新开工、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拆迁工地企业必须报区住建局登记备案,并抄报区安监局。各社区要进一步强化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日常检查督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施工现场管理。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强化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新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探索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提高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8.深入开展非公企业安全整治。抓好全街重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非公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效益与安全生产并重的思想,自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9.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加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力度,进一步摸清全街职业病分布情况。加强监管工作的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
10.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依法查处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非法在用设备。严格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确保运行安全,开展大型起重机械安装GPS监控系统试点工作。
11.深入开展校园与周边环境安全整治。加强对校园设施、实验室、消防通道以及校园周边排查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学生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
12.继续推动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冶金、机械等工商贸企业和电力、民爆物品、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领域)都要针对存在的严重隐患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向深入。加强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监控。
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认真开展监管底数排查,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检查落实工作。
2.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起,重点在工矿商贸、机械制造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督导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
3.积极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努力提高公众安全和健康水平。今年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创建市、区级“安全社区”。试点社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制定本街道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完善社区安全基础设施,改造社区环境和公共设施。
五、推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
1.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进度,做好各方面意见建议征求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重点工程纳入政府投资规划,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
2.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及工亡赔偿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工作,要建立安全生产统计报送联络员制度,确保报表准确、及时上报。要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各社区、相关部门每月、季度向街道安委办报送安全信息。
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强化安全应急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修订和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社区、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信息更新和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制度。
2.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依托辖区大型企业,积极筹建区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站,提高处置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七、不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1.加强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契机,开展创建“五型机关”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活动,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宗旨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继续运用短期培训、讲座等多种方式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2.加强街道安监组织机构建设。各社区必须明确一名安全
生产专职干部,做到有人负责,有人干事。要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社区有一名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工作。
八、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街道安委会工作计划范文4
20*年,全区安监系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56家,下发《整改指令书》2587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592份,查出隐患19279条,整改16635条,查封隐患设备1176台,经济处罚356次,罚款530.73万元。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62宗,死亡77人,重伤18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分别下降了17.09%、2.53%、21.67%。确保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理顺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一)完善综合执法配套机制
今年3月我区在街道推行综合执法后,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衔接,我局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对区、街道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事权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建立了紧密相连、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街道执法监察中队按照区政府改革方案和区局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理顺与街道行政执法队的关系,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实现了新旧执法体制的有效衔接和无缝接轨。
(二)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今年全区的工伤预防工作,我局联合社保、总工会、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20*年度龙岗区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先后召开两次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表彰了21家工伤预防工作先进企业代表。
为使办案准确、合法,实行执法调查权与决策权的适度分离,局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处罚3万元以上的案件由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完善社区安全巡查制度
为确保我区原有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与新体制实现有效衔接,保证安全执法监察与社区巡查有机结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安全生产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网络。为了加强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从11月份开始,局领导带领各科室每周星期二到包点街道检查社区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开展执法工作
(一)查办事故和责任力度不断加大。我局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了事故查处力度。对74宗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进行了立案查处,办结率93%。在事故查处中,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法律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加强了刑事立案查处的力度。今年,对13宗涉嫌刑事犯罪的事故案件19名责任人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已有4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对事故单位实行了安全评价和隐患整改结案制。定期编制《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和《安全生产简报》。
(二)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根据市局关于在危化行业以及其它“五大”重点行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确定5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60家企业为标准化工作试点单位。编印了《企业安全标准文件汇编》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文件汇编》发给试点企业。组织试点企业召开了动员会,并按省局要求成立自评小组培训自评人员,保证标准化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建设方面,已有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了省局的标准化考评,46家企业已向省申请达标考评,申报率达到86.8%,超出省局要求的30%申报考评额。60家“五大”行业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已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聘请市安科学会2名专家配合区、街道对完成复评的试点企业进行考评。
(三)大力推行中小企业安全托管体制。在我区,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薄弱没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现象,一些事故单位也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使各类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一直以来,政府担心,企业烦心,社会忧心。为有效改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我们创新工作机制,在一些中小企业、事故单位中推行安全托管工作。通过中介机构,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发挥中介机构技术力量,督促企业对各类隐患的整改,让中介机构发挥好“企业的助手,政府的帮手”的作用。目前,我区接受委托管理的企业有331家,比去年增加了218%。坑梓、坪地街道约70家企业接受了委托管理。龙岗、横岗、坂田等街道也专门拨款与中介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依托中介机构开展一些专项检查。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行力建设。今年以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强化四种意识,养成四种作风的要求,我局狠抓队伍自身的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特别是胡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用报告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工作。逐步形成了干净做人,干净干事的良好作风。
(二)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各级安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全市推行综合执法后,我区与街道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了事权划分,对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基层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的规范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我们组织了街道、社区684人,分13期,每期2天的培训班。从执法文书正确使用到一般事故调查处理,从危险化学品现场监察到工矿企业日常执法监察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培训。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执法情况,年底我们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件交叉检查,检查执法案卷189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又举办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一年两次的培训,使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今年,各街道执法中队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违规行为341宗,处罚333.63万元。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一)开展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百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街道执法中队和区执法大队检查为辅。我们共发出检查文件和自查表15000份,要求企业自查后上报自查表。这次检查各街道安监办(执法中队)共检查企业1964家,发现隐患8327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42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204份,封停隐患设备701台,立案119宗,罚款109.7万元。我局抽查企业117家,发现隐患1124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5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7份,封停设备23台,处罚2.5万元;但企业自查率仅为56.4%。
(二)开展事故多发企业的整治
今年,结合市部署的各项专项监察,组织了区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活动、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上年事故多发单位跟踪查,上月事故下月查,重伤事故立即查”的执法思路,积极开展事故隐患的整治。在日常监察中,共检查各类企业132家,检查设备3982台,下发《整改指令书》132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28份,查封隐患设备62台。对责令限期整改的122家企业进行了复查,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9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我区加强了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对《采矿许可证》过期的2家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执法检查
一直以来,我们严把安全许可前沿关,认真抓好安全许可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协助省、市安监局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在抓好日常监察工作上,今年,我们共检查危化企业336家次,下发《整改指令书》74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9份,依法查处违规企业8家,罚款21万元。
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一是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工作。全区目前共有30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二是核定重大危险源企业155家,212处,并实行分级管理。三是复查了关闭的1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确保“关、停、搬、转”干净、彻底。四是与市局共同组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12期,981人参加了岗位安全操作培训。
(四)开展涂层烘干室使用企业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涂层烘干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区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539家,在用涂层烘干室1257台,建立了详细的电子档案。
按照市局的部署,确定了12家企业试点。为做好试点企业的考评验收工作,保证验收工作质量,局拨款聘请广元康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的要求,对12家试点企业采取边执法边考评验收的做法,按时、按标准完成了考评工作。
坪地、平湖、布吉等街道也聘请安全中介机构对辖区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全区共对317家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五)开展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整治
“6·27”火灾事故发生后,为吸取教训,加强对净化车间企业的监管,我们在全区开展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有使用危险化学的净化车间企业279家,聘请了市安科协会专家开展检查整治试点工作,制定出《龙岗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洁净作业企业安全检查指引》,并组织了区、街道执法人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进行了培训。共举办5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企业337家,424人。
五、突出抓好督查督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调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安全生产。完善了区安委会工作规则。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计划、登记、汇报等制度,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工矿企业、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建筑安全、旅游安全、水上安全、“清无”等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各部门按照安委办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辖区各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在各街道设立了隐患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处理群众投诉,进一步规范案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工作。今年共受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148件,其中督办28宗,转办120件。做到了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一)扩大“安全生产月”的影响。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与共青团、横岗街道办联合举办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区领导张备亲自动员,百家企业一千名职工在仪式上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障安全生产。我们把宣传咨询与下基层服务相结合,与龙岗街道、比亚迪公司及区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在电视台、报刊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予以曝光。利用移动通信发送安全生产信息2万人次。组织100场电影进社区,利用电影进社区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短片100次,通过各种活动形式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人心。
(二)加大安全宣教力度。我们通过各类公共场所,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在8台公交车上制作了车身安全公益广告,制作了30秒钟安全用电广告片在区电视台播放。在公交车侯车亭制作了预防燃气中毒和火灾的安全公益广告。在电梯安装144块公益广告,在2个要道口竖立了立柱广告牌。向企业和员工发放《员工安全知识必读》读本4500本,招贴画5000张,宣传挂图1000套,安全宣传小册子19660册。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行动中,制作消防安全宣传条幅标语340幅挂在各社区。制作《龙岗区出租屋消防安全十项须知》55000张,在“三小场所”张贴。今年在宣传上我局共投入88万元。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质量。本着“规范发展、繁荣有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安全培训中介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办学审批制度,杜绝无资质办学和非法挂钩办学等现象。加强了对培训机构设备、设施的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场所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培训质量管理,从参加培训人员的身份、教学质量、考核发证等环节从严把关,共培训企业负责人1532人,初级安全主任3528人,特种作业备案3590人,操作证复审备案2753人。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存在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社区安全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社区工作站成立了以后都组建了安全生产巡查队伍,配备了3-5名工作人员。推行“大综管”以来,没有与“大综管”有效结合起来,社区巡查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社区巡查工作指导力度不够,致社区巡查工作普遍存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清晰,巡查记录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中心工作与日常巡查结合不紧密等诸多问题。
二是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思路贯彻不到位。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落实年”和“攻坚年”,我局围绕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自主地、积极地、主动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考虑安全因素,自觉规避事故风险,防治出现事故隐患。这一工作思路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如在今年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中,企业自查率还不足60%,上交的自查表也普遍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这一现象一方面反映我区部分企业缺乏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也反映我们自身对此工作宣传、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