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治理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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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治理论文

工商治理论文范文1

公司治理作为解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带来的“人问题”的一个有效手段,已日益引起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和金融机构的重视。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商业银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控制金融风险的基础这一理念已经逐步成为各国共识。中国人民银行也于2002年5月正式颁布《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颁布一年多以来,尽管我国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围绕指引要求,做了大量工作,以改善自身的公司治理。但这些工作主要还是围绕公司治理的架构上进行的,在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上还存在很大不足。本文主要分析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当前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股东大会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最高权力机构,没能很好地履行相应的职责。从近几年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看,每次股东大会一般只有半天时间,议题平均为七八个,但每次会前并未对有关议题进行比较详细的通报和披露,从而难以保证股东代表对所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因此往往造成表决流于形式。

从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来看,中央、地方财政和国有企业的股东依然占有绝对控股地位,大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民营、个人股本都占比极低。由于国有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因此从现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大多数股东情况来看,它们缺乏对银行重大问题的关心,基本上不参与公司治理。比如,一些银行的股东大会基本上都是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历史上没有召开过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上股东表决流于形式(均为一致通过),也没有发生过股东向股东大会提出书面提案或向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质询的情况。上述种种问题表明,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还没有能够很好地履行职能。

一些银行的股东代表尤其是中小股东代表缺乏广泛性,从而难以保证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一些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原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而原城信社都有相当数量的自然人股东,他们现在也成为城市商业银行的自然人股东。但从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来看,还大量存在银行内部员工代表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由于股东代表尤其是中小股东代表过于集中在银行内部员工,因此有可能造成中小股东权益落空的情况。

(二)董事会职能不健全,难以正常发挥作用。董事会是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因素,一个独立、有效和负责的董事会能够给银行带来长期效益。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董事会还很不健全。主要表现在:

一是董事会在人员和结构上还存在一定缺陷。由于绝大多数董事来自国有企业和财政股东,董事会的讨论往往集中在每年的分红比例上,而对影响银行发展的其他重大问题则较少讨论。

二是从董事会的功能来看,还存在很大不足,突出表现在董事会没有发挥其决策作用。董事会的主要职能是决定银行的经营方针并进行战略决策,而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基本上是通过听取行长工作报告的形式来对银行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不直接进行决策。另外,董事会在银行的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投资等方面发挥作用还远远不够,这与以董事会为决策核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还相去甚远。尽管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基本能够按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但董事会会议数量少(大多数银行为每年两次),在议事的深度和广度上也还远远不能满足银行的客观需要。

三是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制约相对弱化。尽管银行章程都明确规定了董事会可以提名行长,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行长和副行长基本由各级政府决定,董事会只是在形式上具有聘任和解聘的权力。由于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监督和制约缺乏制度保障,因此也很难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约束。

(三)监事会工作流于形式,还没有建立起以监事会为核心的监督机制。从目前各行监事会的工作来看,主要还是对银行的各项财务报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这还远远达不到各行“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指引”中对监事会的要求,如“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监督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尽职情况”;“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离任审计”;“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指导商业银行内部稽核部门的工作”等。此外,各行目前还未建立相应制度,来保证监事会能够获得足够信息从而对银行的财务及风险状况进行充分了解。绝大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监事会目前没有设立审计委员会,与银行内部的稽核部门也不存在指导关系。稽核部门向行长负责,稽核报告也没有向监事会提供,监事会仅通过听取高级管理层汇报和列席董事会的方式来了解银行的情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真正履行监督的职责。

(四)高级管理层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决策的核心,决策与执行一体化的问题突出,对高级管理层缺乏制度上的约束。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党委会和行长办公会(参加这两个会议的成员基本一致,一般情况下均为银行的高级管理层成员)是银行内部决策机制的核心。行长办公会、党委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主要讨论全行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人事工作安排等。高级管理层既负责制定银行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年度发展规划,又负责具体执行,从而使权力过分集中于高级管理层,决策与执行一体化的问题比较突出。

(五)激励机制不够科学有效,仍需进一步改进。科学激励机制的基础在于建立公正、公开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从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这一层面上来看,各行股东大会普遍没有建立对董事、监事绩效评价的标准和程序。董事会和监事会也未对其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过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对其进行奖励或处罚,从而难以对董事和监事起到激励和约束的作用。董事会也未建立书面的、制度化的对高级管理层成员绩效进行评价的标准和程序,对高级管理层年度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也主要以任务完成情况为主(任务也往往由高级管理层自己确定),缺乏系统考核。

从员工层面上看,员工收入基本由工资和奖金构成。工资由“行员等级”来决定,而行员等级主要由行员的工作年限、行政级别和职务来评定,与员工的绩效无关。收人中的奖金部分虽与绩效挂钩,但从了解的情况看,这部分薪酬的激励作用在各行分支机构要好于总行机关。各行总行机关部门之间以及同一级职人员之间薪酬差距不大,年度考核结果对部门及个人收入的影响很小,起不到明显的激励作用。

有些行干部晋升和领导职位选任的基本程序与国家机关类似。如刚毕业的研究生必须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才有资格被提拔到高一级的职位,从而导致用人不注重能力,论资排辈现象的发生,这也是这些行业务骨干和中层管理者流失的一个主要原因。尽管很多银行最近对一部分管理岗位实行了公开竞聘,但是竞聘的范围和比例还远远不能适应股份制商业银行用人的要求。

二、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建议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也是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核心,一个有竞争力的银行离不开其内部良好的公司治理。因此,为进一步改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优化股份制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为达到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奠定基础。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的前提。为改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提高广大股东对银行公司治理的关心和重视程度,银行可以采取公开上市或引进境外投资者的方式来实现这一目标。但是,参照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引进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方法可能要优于公开上市。

首先,很多股份制商业银行,尤其是城市商业银行目前的产权主体已基本实现了多元化,包括国家股、法人股(包括民营企业股)和个人股份,因此公开上市在促进股东多元化方面意义不大,而引进外资股则可以达到这一目的。

其次,公开上市主要是通过强制信息披露等外部监管的力量来推动和完善银行的公司治理,但我国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管还比较薄弱。很多上市公司问题频发,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因此通过公开上市,借助外部力量来推动公司治理的作用也是有限的。而外资参股后,通过进入银行的董事会甚至高级管理层,将从内部推动银行公司治理的完善,可能比公开上市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更加直接和有效。

最后,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很重要的一条在于能够帮助银行改进决策和管理水平。由于现行由政府决定商业银行董事长和高级管理层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因此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外资股东进入董事会或参与银行内部管理,利用他们丰富的管理经验,可以弥补我们在这方面的不足。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战略投资者较之其他类型的股东在参与银行公司治理方面有更强的积极性,从而可以更为有效地促进银行公司治理的完善。

(二)应按照权力的配置与制衡的原则,尽快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表现为决策机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执行机构(高级管理层)和监督机构(监事会)三者的分离和相互制衡。可以说,权责的配置与制衡是公司治理的基础。从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情况来看,问题突出地表现在董事会和监事会功能的弱化或缺失,权力过分集中于高级管理层。

因此,股份制商业银行下一步在公司治理方面改革的重点是要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考虑到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人员构成和运作情况,还很难按照“指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要求,一蹴而就建立、健全各种治理机关,如董事会和监事会下的各种专门委员会。现阶段如果一味地追求治理机关的健全,不注重权力的配置和制衡,反而很难达到有效治理的目的。因此,各行当务之急是要充分发挥现有董事和监事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的决策职能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同时应使董事会的构成相对独立于管理层,以足以监督、制衡高级管理层的权力。

(三)进一步完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各个层面上的激励机制。建立股东大会对董事、监事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的制度,按照评价结果给予董事、监事相应的奖励或惩罚。可考虑在董事会中设立薪酬委员会,制定书面的、制度化的对高级管理层成员绩效评价的标准和程序,以完善对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激励机制。建议对员工的薪酬制度进行改革,薪酬标准由以职位和工龄为基础过渡到以岗位、技能和业绩为基础。要进一步完善对员工的考核机制,拉开档次,以真实反映员工的工作表现,并在此基础上加大收入中与员工绩效挂钩的部分,以加强薪酬的激励作用。争取做到在按劳分配的前提下,拉开不同岗位人员以及同一岗位不同表现人员工资收入的应有差距,使分配向优秀人员、骨干人员倾斜,充分发挥薪酬分配吸引人、激励人和稳定人的作用。同时,要研究中长期激励机制,淡化总行机关的行政化管理色彩,创造健康而充满生机的企业文化。

工商治理论文范文2

一、利害关系者的引入

利害关系者(Stakeholder)是一个与股东(Shareholde)相关的概念。在进行定量分析时,通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假设前提,有时在定性分析中,也主要考虑股东利益最大化也即企业价值最大化。然而,随着人们认识不断地深入与发展,企业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受到了巨大的挑战。

引入这一词语的目的,是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着眼点不能仅仅停留在股东身上,还应关注利害关系者的利益。这些利害关系者对企业的经营与营利、生存与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忽视任何一种利害关系者的存在,都可能对企业产生严重的后果。利害关系者除了股东之外,还包括:

(1)经营者与企业员工。经营者也就是高层管理人员,他们实际控制着企业的经营权,能够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按自己的意志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企业很重视招募与培养高素质的员工,从这一点可以反映出员工对企业经营与发展的重要性。管理者与员工在企业中工作,主要关心的是企业未来的前途、提供个人的发展机会及福利待遇等,企业应尽可能满足他们在这些方面合理的要求,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用户。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用户扮深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必须满足用户的需求,离开了用户,企业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更不用说企业的发展了。可以说用户是企业的“衣食父母”。从产品的研究开发至生产销售的整个过程,都要对用户的需求、偏好、购买动机等进行分析。

(3)供应商。企业作为原材料、设备等的买主,需要与供应商讨价还价。购入的价格较高,会使企业的生产成本上升,影响产品的竞争能力与企业的获利能力。因此,加强同供应商的合作,与供应商建立长期互惠互利的关系不失为一个较好的方案。

(4)债权人。负债是企业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增强债权人对企业的信心,是获得借款的必要条件。如果企业不能获得债权人的信任或不能通过债权人的风险评估,就难以筹措到所需的资金,至少R能以合理的成本筹措到必要的资金,这会增加企业的筹资成本,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债权人将资金交给企业,其目的是到期收回本金,并获得约定的利润收入。然而,当企业无法按时归还利息与本金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这对于希望长期经营的企业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5)竞争者。竞争者也是企业的一类不容忽视的利害关系者。因为企业在市场上的任何一个动作,都会对竞争对手产生影响,有时影响可能十分巨大。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考虑竞争对手的反应并做出相应的预测;同样,企业对竞争对手的行动也要有所估计有所反应。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一个企业要消灭行业中所有的竞争对手几乎是不可能的。竞争与合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永恒主题。就9们有些企业家已经认识到的那样,竞争的终极不在于获得一整块蛋糕,而应在于如何做出更大的蛋糕共同分享。这一方面的典型案例就是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公司在软饮料上的激烈竞争,公众在关注这一商业热点,希望“坐收渔翁之利”的同时,无意中也被卷了进来;其结果使这一市场不断扩大,两家公司都获得了更大的一杯羹。

(6)政府。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企业的发展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是政府宏观调控的工具,但它却能直接作用于企业。例如提高利率,企业就会发现资本成本有所上升;提高所得税率,企业的税后利润会马上下降。另外,作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政府制定的各种立法,如经济法、环保法等等,都对企业产生约束力,企业必须遵照执行。

(7)其他利害关系者。除了以上列举的利害关系者之外,还有包括工会、营销中介、公众与社区、合作院校及科研机构、媒体等在内的其他利害关系者,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也不能忽视他们的存在。

二、利害关系音与企业战略的类系

在了解了企业的各种利害关系者之后,可以发现引入“利害关系者”这一概念的目的是要求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能只关注某些人的利益,还必须看到企业与各种力量之间的互动关系,更多地关心企业的社会责任,更多地考虑企业的各种利害关系者。可以看到,利害关系者的分析与企业战略管理中的环境分析,是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表述。

战略管理理论指出,企业在了解自身的内部实力的同时,还要对各种外部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从而根据企业内部的优势与劣势,外部环境中的机会与威胁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指导企业的长期发展。

企业的外部环境可以分为一般环境与直接环境,即影响企业发展的宏观环境与微观环境。企业的一般环境因素包括经济、社会、政治和技术四个方面,它们对干企业来说是不可控的。

经济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有关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政府通过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可以使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如果不考虑国内外对经济产生影响的不确定、不可控的因素,可以认为经济的发展是直接受到政府监控的。与一般环境中的社会因素相对应的利害关系者是公众与社区;与政治因素相对应的是政府;决定技术发展的主导力量,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市场竞争之中,可以预见企业对技术发展的贡献度将不断加大,同时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也对技术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企业的直接环境也就是企业所面临的微观环境。与一般环境不同,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其施加影响。直接环境因素包括,企业的同行竞争者、买主的状况、生产资料的供应者、外部资金的供应者以及劳动力来源。可以看出,上述这些因素都是与企业相关的利害关系者。

如果将上述的分析用一个表格的形式,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各种利害关系者与外部环境的各因素之间有着对应的关系(见表1)。

因此,对企业利害关系者的分析与企业的战略环境分析几乎是一致的。当然,外部环境分析与利害关系者的分析其内容不可能没有一点的差别,两种分析在某些方面可以相互补充、相互完善。

三、企业战略的隐性机制与显性机制

1.隐性机制的作用

既然考虑企业的利害关系者或外部环境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那么又如何解释没有考虑利害关系者、没有制定战略的企业仍能良好经营的原因呢?其实,存在着一种隐性机制,在企业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时,部分实现了利害关系者的利益。分析一下利润表可以较为清晰地反映出这一隐性机制(见表2)。

由上表可以看到,企业制造用于销售的产品所需的直接材料,在没有关联交易的情况下,企业不可能大幅压低供应商的报价,而必须以市场价格向供应商购买,从而满足了供应商的利益。同样,在竞争的市场经济下,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经营者的薪金、债权人的利息,都以符合员工、经营者及债权人的利益为前提,否则员工与高层管理人员可以跳槽,债权人可以收回资金。另外,政府通过法律规定了企业需要交纳的各种税费,不满足政府的利益,企业也是无法生存的。

另外,虽然在利润表中没有明显地反映,其实消费者的利益也得到了满足。经济学理论指出,消费者或用户购买某种产品,肯定认为自己在以一定价格购买之后,处境有所改善,否则理性的消费者不会进行购买。换句话说,消费者在购买之后,认为自己得到的收益高于付出的成本,至少收益与成本相同。

由上可见,在股东获得净利润268万元之前(其中150万元留在企业中),已经满足了消费者、供应商、员工、政府、经营者及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即使企业没有直接考虑这些利害关系者的利益,这些人的利益实际上已经得到了满足,从利润表的分析中已显示得较为明了,这就是存在于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隐性机制。

英国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Smith),在其经典著作《国富论》中提出了“看不见的手”的观点。他认为在市场经济下,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尽可能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只要保证政府行使基本的维持法律和秩序的功能,许多不相关的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事实上也满足了他人的利益。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本文所提出的隐性机制,从企业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市场经济中“看不见的手”的内在实质。

2.显性机制的作用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隐性机制中并没有覆盖所有的利害关系者,如公众、媒介、工会等利害关系者并没有包括在内。在所包含的范围内,只反映了这些利害关系者的经济利益,其他方面的利益也没有得到反映。因此,一旦利害关系者的状况发生较大改变,或者说企业的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企业的隐性机制可能会失去作用,导致企业陷入危机。这时,就需要显性机制来发挥作用了。

显性机制就是由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或聘请的咨询人员,对与企业相关的利害关系者、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同时,结合企业的内部实际情况制定出企业的发展战略,以适应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

可以说,显性机制是战略管理的动态过程。企业的战略环境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体系,其中的每一个构成要素都是一个变量,需要用利害关系者的分析或战略环境分析来把握各种因素的发展变化。

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导致石油燃料制品的价格大涨,消费者不得不考虑购买和使用轻型节油的汽车。由于准备不足,这一变化使惯于生产大马力、大排量汽车的美国制造商受到了沉重打击。如果在危机之前能够从用户、竞争者等方面仔细分析的话,应该可以掌握燃料价格的变化对汽车需求和使用的敏感程度,从而能够早做准备,及时对变化作出反应。虽然这有些事后诸葛亮的味道,但还是能反映显性机制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波音公司在制定2016年远景目标时提出了四个基本原则:顾客满意,体现股东价值,员工共同奋斗,完整一致性。其中,完整一致性是指波音公司所有涉及顾客、供应商、政府、地方社区等方面的业务,具有高度的整体性和一致性,即完整一致性必须体现在对各方面的关系处理上,考虑到其他利害关系者的利益。这四个原则充分反映了波音公司对各种利害关系者的关注与重视,作为企业战略发展的指针,可以保证波音公司长期保持全球最大民用与军用航空器制造商的领先地位。

工商治理论文范文3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缺陷;对策

工商行政管理是我国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通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社会商品生产经营者、社会经济活动所进行的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随着民主与法制进程的速度加快,在加入WTO后的不断变幻的新形势下,作为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地位越来越高,作用越来越大,面临的问题和压力也越来越多。如何与时俱进,适应新的形势,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履行工商行政执法职能,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障公平竞争,严厉打击各种经济违法行为,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分析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中常见的缺陷,提出了几点具体的提高行政执法的方法和对策,以期能对优化工商行政管理做点贡献。

1工商行政管理中行政执法的缺陷分析

1.1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手段弱化

在推进工商管理行政政执法现代化的过程中,一个比较明确的目标就是逐渐转变政府职能,逐渐使全能政府成为有限政府,把政府管制变成政府管理。这一理念打破了传统行政法制中我国政府职能无所不包的局面,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好更有效地成为服务型行政部门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但是,现实中,过度简化后的政府职能在现代社会日趋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并不能应对自如,作为行政机关,其执法手段有被一味弱化之嫌。我国的工商行政执法,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公众法律素质普遍不高,在行政机关没有相应的强硬执法手段的情况下,毁灭证据、转移财产、逃避制裁、抗拒处罚的情况时有发生,不考虑国情和实际,对行政执法手段一味弱化,必然导致执法的疲软。我国在近年来不断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和文化,特别是对行政执法手段和执法保障的削弱,体现了西方立法技术中减弱国家干预,限制行政职权的理论。这为我国的法律制度尽快和国际接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公众的法律素质、执法环境和法律体系均不完善情况下,将西方经过几百年的法制建设后才相对完善的执法制度,搬到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中国,不可能带来预期的效果。从历史上看,只有《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两个行政法授权工商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冻结、划拨、封存、暂扣等专项行政强制性手段。但是后来《商业银行法》规定:只有法律规定冻结的才能冻结,没有法律规定就不能冻结。这就致使工商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候常常处于尴尬处境,对某些违法经营行为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赋予了工商部门主动监督检查权、调查检查权、强制措施权。可以对违法行为及物品加以限制,可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商品来源时,相对人往往拒绝回答,要求其暂停销售不得转移时,相对人往往拒绝签字,事后商品不知道去向。《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监督检查部门在调查取证中的询问、查询、复制、检查等权力,但未明确授予查封、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权。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执行权相分离,工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权力,削弱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无形之中放纵和助长了违法经营行为。

1.2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受地方保护主义干预严重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诸多原因,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干预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是当今中国比较流行的一种风气。虽然地方保护主义弊端重重,但在实践操作中,但凡在任的地方官员,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投入到地方保护的实际行动中。目前地方各级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采取各种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地方保护主义者认为,工商行政管理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检查,对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会影响投资人的积极性,破坏投资环境。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认为,发展是硬道理,只要有产值、有税收,不管是什么企业都可以投资兴办,甚至不顾中央的政令,想方设法地变通处理,把一些对环境、资源破坏严重的项目都放行准办。为此,他们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是阻碍地方经济发展的绊脚石,私自决定未经政府允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和实施处罚,企业违法一般不罚或按下限处罚。

1.3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行政指导指的是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和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采用说服、教育、示范、劝告、告诫、鼓励、建议、指示等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方法促使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非强制。20世纪60年代以来,行政指导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就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运用,成为对传统的行政执法的重要补充。

行政指导属于不具备法律强制力的柔性行政行为,主要以示范、劝告、建议、鼓励等非强制性方式,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手段,广泛运用于各个行政领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施政的中心,在现代行政中具有重要地位。行政指导还属于“积极行政”的范畴。古典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政是消极行政,政府管得越少越好。由于社会经济生活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公益和私益需要兼顾,效率和公平要平衡,社会成本需要降低,社会福利需要增进,凡此种种都需要行政行为由消极转为积极。现代社会生活需要行政指导以灵活多样的方式,有效地对经营行为进行干预指导。工商行政部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出现了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有些复杂情况无论是行政立法还是人大立法都难以完全适应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客观要求。这就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针对性地给经营者下达提醒、建议、劝告、警示等“行政指导书”,帮助他们改善经营管理,改正不当行为,提高经济效益。当然,行政机关应当严格监管市场主体,对违法者要依法予以惩处。通过严格的依法管理和执法,促使市场主体遵循法律道德,做到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利益。但真正有效的管理并不是一味的“管”。执法也不是单纯的“执罚”。更主要的是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的处理好市场行为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能给予经营者正确的指导,能促进法制社会的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服务型行政部门出现,应该借助他们对法律法规掌握理解的优势,对市场主体多些耐心的疏导,善意的提醒,帮助他们少出问题,少走弯路,防患于未然,这样同时也减轻了行政管理的任务。行政指导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方式,更多的应该以不自觉的方式被运用,但在我国实际中,这一先进理念的贯彻落实还有很大一段距离。行政指导的作用还远未充分发挥。

2优化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对策

行政的法治化和现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工商行政管理的法治化之路也是如此。通过对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缺陷分析,立足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法治建设的现状,借鉴国外市场监管的先进经验,现将对工商管理依法有效行政的建议提示如下。

第一,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

我国目前在政府职能地位和机构配置的法律依据存在有不便于操作,条文不细、规定过于原则,灵活性差等不足之处。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加强行政管理组织发建设,加强市场体系监管立法,解决各类市场监管无法运用工商行政管理综合性职能,发挥职能合力作用迫在眉急。应该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等为重点,加快实施细则或单项配套法规的制定,解决工商行政基本法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加快旧法的修改完善步伐,解决掉新旧法规自相矛盾、执法依据不统一的问题。

第二,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

从上文分析,我们发现,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存在很多缺陷。改进工商行政管理主要要加强化执法保障,改善执法环境、完善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指导等。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对市场监督机构赋予了较强的执法手段,工商行政机关除在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冻结、划拨、封存、暂扣等专项强制手段和询问、查询、复制、检查等权力外,可以明确授予查封、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权,把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权结合起来,提高工商机关执法的权威和严肃性。

在改善执法环境方面,除了解决法规滞后和法规矛盾问题。要多加取得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理解。化解地方保护主义和工商行政管理之间的对立情绪矛盾。应该采取措施“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明确要求,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国家要把依法行政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公正评价政府的工作政绩。要把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保障的责任落实到相关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工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通过自身行为的规范来赢得政府对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地方保护主义的主要目的是发展地方经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先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树立服务观念。“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不能变;在地方党委领导下的领导关系不能变;积极参与完成地方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能变;与地方党委政领导的工作联系职能和感情不能变”。

第三,加强行政指导。

工商治理论文范文4

1.课程体系的重构“多学期、分段式”教学组织模式

以阶段式学习为基础,按照学生的认知规律,构建由易到难、由单项到综合的教学模块,并安排在不同的阶段开展相应的模块教学。鄂州职业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构建了由通识能力培养阶段、管理能力培养阶段和实践能力培养阶段组成的课程体系。其中,通识能力培养阶段针对刚入学的新生进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教育以及校园文化体验。管理能力培养阶段开设有管理能力基础、基础会计、统计技术等专业基础课程和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和企业经营实务等七门专业核心课程,这也是整个课程体系的核心,目的是培养学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的技能。实践能力培养阶段安排学生进行校内综合实训、创业竞赛以及到校外实训基地顶岗实习。实训阶段的学习,让学生在前面两个阶段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企业真实的经营管理实践中,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为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奠定良好的基础。

2.重新规划课程教学内容新的教学组织模式

要求在一个时间段内集中学习一门课程。教学内容既要符合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同时也要符合企业的生产实践,需要重新规划课程教学内容。专业教学团队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全部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重新梳理和精减,避免内容的重复,设计了全部课程的能力训练项目和工作任务。

二、“多学期、分段式”教学组织模式的具体实施

1.教学资源的分配与利用

高职院校的不同专业、不同班级上课的时间不同,开设的课程也不一样。每门课程的授课教师一般又分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还有校企合作的多家企业以不同的形式参与教学。因此,“多学期、分段式”教学组织模式的实施需要解决班级、时间、教师、企业等资源的分配和利用问题,以保障教学的顺利实施并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率。下面以鄂州职业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2013级大二两个班的学生为例。

(1)课程及时间安排2013级大二时,学生处于管理能力培养的阶段,有四个学期,主要学习7门核心课程。前三学期学习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等6门核心课程,培养学生专项管理技能。第四学期学习企业经营实务,培养学生的综合技能。

(2)师资安排鄂州职业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每门课程都组建了由2至3名校内专任教师和多名校外兼职教师即企业专家组成的教学团队。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既分工又协作。比如教学信息共享,共同制定项目任务书,设计项目任务情景,共同对学生完成任务的质量进行评价等。校内专任教师主要负责学生在校内的学习和实训工作,校外兼职教师主要负责学生在企业的实训、顶岗实习等工作。另外也根据课程需要,组织校外兼职教师到学校授课或者举办专题讲座。

(3)企业资源利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与多家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的关系,共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家,基本满足了课程实践教学的需要。以人力资源管理课程为例,有湖北同方泵业有限公司、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钢鄂州钢铁公司和武钢华重机械有限公司等4家实习、实训基地。学生在学校学习结束后,以小组为单位分别到以上4家企业进行实训和顶岗实习。

2.教学过程的组织与实施

教学过程分为校内教学和校外实训两个部分。校内教学过程分为准备、实施和评价等3个阶段。在准备阶段,教学团队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的安排,精心设计项目任务情景,拟定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由任务情景、目标、要求、实施步骤、考评方式等内容组成,是学习任务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阶段,学生根据项目任务书的要求,以小组为单位,以团队合作的方式,查找资料,学习讨论,撰写文稿,完成任务。成果一般为计划书、方案、问卷、研究报告等形式。在评价阶段,小组推荐学生演讲,由学生和教师组成的评委会现场打分,或者由校内或校外教师在网上审阅相关成果并评价。评价完毕,学生根据所提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任务成果。每完成一个任务或一个项目,学生就掌握了一项技能。接下来是在企业里进行为期一周的实训,学生将在学校学习到的技能运用到企业实践中去,使技能得以巩固、提高,形成最终的职业技能。这段时间里,在企业提供的真实的工作场景中,兼职教师给学生安排实训任务,这些任务要求学生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拿出解决方案。学生通过实训提高了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锻炼了自己的实践技能。

三、多学期、分段式教学组织模式的优势

采用多学期、分段式的教学组织模式是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与传统的教学组织模式相比,有以下优势:

1.减轻学生学习压力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学生在一个时间段内要同时学习几门课程。改革后的高职教学,课程按照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的模式进行,每门课程的授课教师都会要求学生在课外来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这样一来,任务多而时间有限,学生出现疲于应付的现象,教学效果并不理想。现在,采用新的教学模式,学生在一个时间段内,只需学习1到2门课程,有利于学生集中精力,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工作任务,学生的职业技能得到了真正的培养和提高,职业教育改革的初衷得以实现。

2.企业愿意配合

目前开展的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离不开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企业要在场地、岗位、设备器材、指导教师上有一定的投入。我们也应该清醒认识到,去企业实训的学生并不能给企业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或者带来直接效益,学生到企业实训一定程度上还会给企业增加负担,这也是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的瓶颈。而多学期、分段式教学组织模式,一年可以安排3个、4个甚至更多的学期,有利于根据教学需要并结合企业的生产作业情况灵活安排教学进程,比如课程的安排可以与企业生产运营流程同步,在企业生产旺季时,安排在校内课堂学习,而在企业生产淡季时,安排在企业内实训。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让企业乐意配合。

3.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多学期、分段式”的教学组织模式

有两个特点。一是分段式,通过构建完善的课程体系,将学生职业能力分为几个能力逐步递进的阶段来培养,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二是工学结合、工学交替,学生结束一门课程的校内学习后,就被安排到企业开展实训,实训结束后开始另一门课程的校内学习和企业实训,如此交替。一方面,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是逐步递进提高的,另一方面,课堂学习的知识又能通过实践得到锻炼和巩固。这种教学组织模式无疑更有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4.建设教学团队实施“多学期、分段式”的教学组织模式

工商治理论文范文5

1.1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手段弱化

在推进工商管理行政政执法现代化的过程中,一个比较明确的目标就是逐渐转变政府职能,逐渐使全能政府成为有限政府,把政府管制变成政府管理。这一理念打破了传统行政法制中我国政府职能无所不包的局面,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好更有效地成为服务型行政部门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但是,现实中,过度简化后的政府职能在现代社会日趋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并不能应对自如,作为行政机关,其执法手段有被一味弱化之嫌。我国的工商行政执法,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公众法律素质普遍不高,在行政机关没有相应的强硬执法手段的情况下,毁灭证据、转移财产、逃避制裁、抗拒处罚的情况时有发生,不考虑国情和实际,对行政执法手段一味弱化,必然导致执法的疲软。我国在近年来不断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和文化,特别是对行政执法手段和执法保障的削弱,体现了西方立法技术中减弱国家干预,限制行政职权的理论。这为我国的法律制度尽快和国际接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公众的法律素质、执法环境和法律体系均不完善情况下,将西方经过几百年的法制建设后才相对完善的执法制度,搬到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中国,不可能带来预期的效果。从历史上看,只有《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两个行政法授权工商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冻结、划拨、封存、暂扣等专项行政强制性手段。但是后来《商业银行法》规定:只有法律规定冻结的才能冻结,没有法律规定就不能冻结。这就致使工商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候常常处于尴尬处境,对某些违法经营行为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赋予了工商部门主动监督检查权、调查检查权、强制措施权。可以对违法行为及物品加以限制,可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商品来源时,相对人往往拒绝回答,要求其暂停销售不得转移时,相对人往往拒绝签字,事后商品不知道去向。《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监督检查部门在调查取证中的询问、查询、复制、检查等权力,但未明确授予查封、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权。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执行权相分离,工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权力,削弱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无形之中放纵和助长了违法经营行为。

1.2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受地方保护主义干预严重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诸多原因,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干预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是当今中国比较流行的一种风气。虽然地方保护主义弊端重重,但在实践操作中,但凡在任的地方官员,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投入到地方保护的实际行动中。目前地方各级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采取各种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地方保护主义者认为,工商行政管理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检查,对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会影响投资人的积极性,破坏投资环境。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认为,发展是硬道理,只要有产值、有税收,不管是什么企业都可以投资兴办,甚至不顾中央的政令,想方设法地变通处理,把一些对环境、资源破坏严重的项目都放行准办。为此,他们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是阻碍地方经济发展的绊脚石,私自决定未经政府允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和实施处罚,企业违法一般不罚或按下限处罚。

1.3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行政指导指的是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和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采用说服、教育、示范、劝告、告诫、鼓励、建议、指示等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方法促使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非强制。20世纪60年代以来,行政指导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就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运用,成为对传统的行政执法的重要补充。

行政指导属于不具备法律强制力的柔性行政行为,主要以示范、劝告、建议、鼓励等非强制性方式,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手段,广泛运用于各个行政领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施政的中心,在现代行政中具有重要地位。行政指导还属于“积极行政”的范畴。古典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政是消极行政,政府管得越少越好。由于社会经济生活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公益和私益需要兼顾,效率和公平要平衡,社会成本需要降低,社会福利需要增进,凡此种种都需要行政行为由消极转为积极。现代社会生活需要行政指导以灵活多样的方式,有效地对经营行为进行干预指导。工商行政部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出现了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有些复杂情况无论是行政立法还是人大立法都难以完全适应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客观要求。这就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针对性地给经营者下达提醒、建议、劝告、警示等“行政指导书”,帮助他们改善经营管理,改正不当行为,提高经济效益。当然,行政机关应当严格监管市场主体,对违法者要依法予以惩处。通过严格的依法管理和执法,促使市场主体遵循法律道德,做到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利益。但真正有效的管理并不是一味的“管”。执法也不是单纯的“执罚”。更主要的是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的处理好市场行为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能给予经营者正确的指导,能促进法制社会的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服务型行政部门出现,应该借助他们对法律法规掌握理解的优势,对市场主体多些耐心的疏导,善意的提醒,帮助他们少出问题,少走弯路,防患于未然,这样同时也减轻了行政管理的任务。行政指导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方式,更多的应该以不自觉的方式被运用,但在我国实际中,这一先进理念的贯彻落实还有很大一段距离。行政指导的作用还远未充分发挥。

2优化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对策

行政的法治化和现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工商行政管理的法治化之路也是如此。通过对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缺陷分析,立足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法治建设的现状,借鉴国外市场监管的先进经验,现将对工商管理依法有效行政的建议提示如下。

第一,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

我国目前在政府职能地位和机构配置的法律依据存在有不便于操作,条文不细、规定过于原则,灵活性差等不足之处。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加强行政管理组织发建设,加强市场体系监管立法,解决各类市场监管无法运用工商行政管理综合性职能,发挥职能合力作用迫在眉急。应该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等为重点,加快实施细则或单项配套法规的制定,解决工商行政基本法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加快旧法的修改完善步伐,解决掉新旧法规自相矛盾、执法依据不统一的问题。

第二,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

从上文分析,我们发现,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存在很多缺陷。改进工商行政管理主要要加强化执法保障,改善执法环境、完善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指导等。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对市场监督机构赋予了较强的执法手段,工商行政机关除在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冻结、划拨、封存、暂扣等专项强制手段和询问、查询、复制、检查等权力外,可以明确授予查封、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权,把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权结合起来,提高工商机关执法的权威和严肃性。

在改善执法环境方面,除了解决法规滞后和法规矛盾问题。要多加取得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理解。化解地方保护主义和工商行政管理之间的对立情绪矛盾。应该采取措施“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明确要求,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国家要把依法行政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公正评价政府的工作政绩。要把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保障的责任落实到相关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工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通过自身行为的规范来赢得政府对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地方保护主义的主要目的是发展地方经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先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树立服务观念。“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不能变;在地方党委领导下的领导关系不能变;积极参与完成地方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能变;与地方党委政领导的工作联系职能和感情不能变”。

第三,加强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不具备法制强制力,行政相对人是否接受行政指导,完全听其自愿。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比较具体的行政指导方案,达到行政指导的良好效果。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规划。第一,加强市场准入秩序行政指导,提升市场主体监管服务水平。第二,加强市场竞争秩序行政指导,提升公平交易执法水平。第三,加强市场交易秩序行政指导,提升维护消费者权益水平。第四,加强企业信用建设行政指导,提升信用监管服务水平。第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指导,提升工商部门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水平。第六,加强处置市场突发事件行政指导。提升工商部门公共管理水平。

工商治理论文范文6

1.人才培养定位偏高。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能够掌握工商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具有较高人文素养,能够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然而随高等教育的普及,社会对高端人才的需求呈现层次性和阶梯性的特征,对高端人才的需求朝硕士或博士生转变,高职院校处于较低的层次,人才培养定位应与社会行业实际需求相吻合。

2.教学内容,与社会需求脱节。从课程设置来看,大部分是理论教学。目前,大多数院校在教学安排上以理论教学为主,教学实践环节很少。国内很多的现行管理方面的教材都是从国外引进过来,然而,外国的教材引进国内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国内院校的部分教材还是国外很陈旧的知识,当代国外最新的管理理论知识,并未及时传播到国内。因此,在课堂教学的这些理论知识,是难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3.校企合作流于形式。工商管理专业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专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可以完善理论教学的不足。但与院校合作的企业,基于经济角度的考虑,责任大于回报,导致合作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大多数校企合作属于短期的,不规范,靠人脉资源维系较低层次的合作。学生去企业实习,只是仅仅了解企业的工作形式,未能真正深入了解企业的全面工作运作流程,导致学生在企业未能得到有效地锻炼,毕业后,难以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

4.专业设置毫无自身特色。工商管理专业不同学历层次间的培养目标设置没有明显区别,从而导致培养人才的特点不够鲜明,没有层次性,缺乏自身的特色。从高校工商管理专业课程设置上看,范围很广但不集中。一般高校工商管理专业都要学习:公司理财、生产运营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等等,即什么都要学,但什么都学不精,缺乏知识的纵向深入。很多学生求职非常迷茫,感觉什么都懂一点点,但具体到某一工作岗位,往往无所适从。因此,专业设置没有自身的特色,这样培养的人才也毫无特色可言。

二、完善现有培养模式的若干建议

当我们的高等教育从精英化走向大众化,由包分配转变成自主择业时,如何培养符合职业发展需要的高职管理类人才,笔者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创新。

1.界定高职类层次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近几年来,随着高校的扩招,大学毕业生的素质也在明显下降。高职学生是高招最后批次录取的,分数较低,文化基础比较薄弱,所以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应该有区分,把曾经培养目标为高素质的高端管理类人才,转变为与实际的生源,学生的实际能力和素质相适应的人才培养目标,以此来适应整个高职教育发展的现状,即高职培养目标应界定为在工商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的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连锁经营、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及管理咨询等中基层市场或销售类岗位。这样培养目标,能够为高职管理类毕业生指明了就业方向,同时能够更好的与本科教育及本科以上层次教育区分开来。此外,这样的人才培养目标具体详细,使高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的实际用人要求相符合,从而使我们高职院校培养人才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和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只有更切合社会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才能把高职教育对社会的贡献体现出来。

2.教学方法的创新。创新教学方法,使学生乐于接受,是提高教学效果的必然选择。在教学改革实施过程中,要针对工商管理专业不同课程,交叉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具体来说,应从以下三个层面入手:第一层面是课堂教学层面,教师在组织教学的过程中,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例如,案例分析、多媒体演示、角色演练、专题式研讨、演讲、辩论、情景设置等方式,为学生提供一个开放式学习环境,突出在课堂上以学生为主角,强化学生与教师的交流与互动。第二层面,课外教学层面,把专业课教学延伸到课堂外,将课堂教学与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潜移默化影响学生,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例如,在《生产与运作管理实务》专业课程第二章选址与设施布置教学中,有课外实践训练模块。假定你所在学校的旁边有一家小餐厅需要改进它的布置(自己观察并选择一家),请收集相关数据以帮助这家小餐厅出谋划策。实训的目的:通过参观小餐厅的服务状况,来规划小餐厅的整体布置,以达到增加收益的目的。我们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周末的时间,做这项实践活动。通过在小餐厅,对其客户资源、服务状况进行客观调查,然后画出一张布置图,完成之后,将布置图放在课堂讨论。学生通过这项实践活动,加深对书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学生参与积极性很高,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能力。此外,通过这些实践活动,学生能够更好地了解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同的岗位,为将来求职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教师还可以利用教学信息平台、手机短信、电子邮件、QQ、微信等媒介与学生建立互动桥梁,加强师生之间的课外交流,并随时指导学生开展各种课外实践活动。第三个层面,打破传统课程各自为政的格局,加强各个专业课程的良性互动,使管理类学生能更好掌握整个企业运营管理的过程。

3.进一步深化课程考核评价标准。工商管理类专业课程考核,应改变以往传统的应试考试模式,突出体现本专业实践性的特征,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考试和评价体系。首先,评价主体应多元化,改变以往以教师评价为重点的模式。将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小组评价和班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以体现评价的公平性、动态性、过程性。评定的指标尽量做到细化又具有可操作性。其次,评价的内容应体现综合性和专业性,尽量避免考“死知识点”,既要考核学生对教材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要考核学生运用课本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学生素质和能力测试。再次,考核评价方法的多样性,开卷和闭卷结合,笔试和口试结合,平时作业和期末测试结合的综合性考评体系。此外,要改变学生单一的考核评价体系,应结合具体专业课程,学科性质和高职学生自身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考核,使专业课程与企业实际运营有机结合起来。